惠州城市便民服务

0

2024年博罗县湖镇镇迎春花市档位招租公告

2024年博罗湖镇镇也举办了花市,就在湖镇镇鼎冠一路(华通对面);将于1月26日开市,市民朋友们不要错过了!

2024-01-15,全文共 677 字

+ 加入清单

一、迎春花档位招租品类

本次迎春花市设有年桔、花卉、水族、挥春、当地年味小吃及文化创意等档位约32个(花市档位按功能分区,须严格按主办方要求和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经营氢气球、管制器具、烟花爆竹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不得经营游艺类项目;不得经营相关职能部门禁止销售的物品)。

二、花市时间及地点

1.时间:从开市至闭市共15天(自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9日止)。

2.档位地址:湖镇镇鼎冠一路(华通对面)。

三、档位招租对象

本届迎春花市所有档位采取报名预定,抽签安排档位。接受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年满18周岁的市民报名,请携带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参加报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日至2024年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联系电话:苏锐隆15018683447 0752-6655080。

3.报名地址: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大院内(镇农业农村办)。

五、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年桔、花卉880元/档;其它品类380元/档(费用含卫生费、水电费)。

2.缴费可使用现金、扫二维码或转账方式进行缴纳。

博罗县湖镇实业发展公司

2024年1月12日

推荐阅读<<<<<<

2024惠州春节活动汇总(持续更新)

2024惠州花市在哪里?

2024年惠州春节抢票在那里抢?

来源链接:https://boluo-m.itouchtv.cn/#/article/857385fd2ccebb203f7ffb27d4689747

更多相似推荐

2024年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招聘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2736 字

+ 加入清单

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开展2024年度一线业务操作岗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教育部门认可的2024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等认证材料。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七)年龄28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时间计算至2024年4月23日);

(八)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规定。

招录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共101人,请登录报名网站(xy.liepin.com/tobaccogdcity)查询具体岗位。

招聘流程

网申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拟录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1、网申报名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3日-5月7日(报名时间截止于2024年5月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上传材料:

应聘者在简历填写环节需上传以下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包括:(1)诚信应聘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请本人自行下载打印,手写签名后再扫描上传至简历申报系统);(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国(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本,确保验证码清晰并在有效期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尚未取得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经学校签章或学校教务系统下载的各学年学业成绩单;

(5)其他有关材料。

报名须知:

(1)每位应聘者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简历申请表一旦提交后便无法修改,请慎重选择报名岗位,并确保所填写的简历信息真实、完整、准确;(2)应聘者须以最高学历进行报考;(3)专业及学科门类划分请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参考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4)若国(境)外学校所学专业不在以上目录中,招聘单位可根据所学专业名称、课程内容等与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程度综合判定。

2、简历筛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从中选取参加笔试的人员。

3、笔试

笔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在线下进行,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笔试地点在广州,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面试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至6月初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开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5、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主要包括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拟录用人员公示

在猎聘网(xy.liepin.com/tobaccogdcity)、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www.tobacco.gov.cn)以及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门户网站(www.gd.tobacco.gov.cn)同时公示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一)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环节的人员,未获以上资格的人员,恕不一一通知。请应聘者正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或多次致电不接等原因联系不到应聘者本人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四)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按照填报要求如实说明,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本招聘公告由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单位、培训机构、中介、个人等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培训机构、中介、个人等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二)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现冒用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详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说明,如仍有疑问,可发送邮件至有关招考单位,工作人员仅对招聘公告的内容以及报名技术服务问题进行回复,不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1.广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gzyc_zhaopin@163.com

2.珠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zhyczpgz@163.com

3.汕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styc_zhaopin@163.com

4.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gdfsyczhaopin@163.com

5.韶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sgyczp@163.com

6.惠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HZYCZP2024@163.com

7.中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zsycygzp@163.com

8.江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jmyczp@163.com

9.湛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zjycrsk@163.com

10.揭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jyyczp2024@163.com

11.云浮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yfyczhaopin@163.com

报名过程中如遇信息技术问题,请联系:gdyc_tech2024@163.com。

附件: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度一线业务操作岗位诚信应聘承诺书

展开阅读全文

惠州市博罗县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6166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共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考生。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7.学历、专业要求:报考者需以不低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该学历专业进行报考,如:报考本科学历要求岗位,报考者可以本科学历及专业进行报考,或以研究生学历及专业报考相应的岗位;报考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则只能以研究生学历及其专业进行报考。专业要求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公费定向师范生(指服务期未满人员、违约人员);

6.博罗县公办中小学校(含中专、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或参加博罗县教育系统招聘且已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数:116名,具体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岗位表》(附件1)。

2.资格条件

(1)学历:专科及以上,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2)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必须相一致。

(3)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凭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承诺书(附件3)报考。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取得(获得)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8:30—2024年4月12日17:30。报名时间结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应聘者登陆报名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hzjyj),进入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基本资料,自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岗位选择并报考;各应聘者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一经确认提交,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上传资料缺失、上传资料不清晰、报考资格不符等原因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每位考生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如我县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考博罗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

②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参与应聘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④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上传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⑤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本县的县合同制教师及第三方劳务派遣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本县县聘合同制教师、镇(校)聘合同制教师、民办教育机构在职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⑥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与岗位相符的职称证书;

⑦报考有教育教学经历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教育教学工作证明(附件7),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⑧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环节。

(5)网上资格初审: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者(报名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进入笔试环节;报名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查询初审不通过的原因。网上资格初审结束,考生必须于2024年4月18日8:30—4月18日17:30在报名系统上确认考试,未确认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笔试,确认考试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2.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9:30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命题、评卷委托第三方完成。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等),不分学科,统一试卷考试。考生在笔试前打印报名表与《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如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考生,取其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发布前,考生需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教育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如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县教育局人事股。

(4)笔试成绩将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博罗县教育局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博罗县教育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3.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的笔试卷面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总分的60%以上),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以1:3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

(2)准考证(网上审查通过后即可打印);

(3)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考博罗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

(4)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参与应聘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6)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上交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7)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本县的县合同制教师及第三方劳务派遣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本县县聘合同制教师、镇(校)聘合同制教师、民办教育机构在职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8)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与岗位相符的职称证书;

(9)报考有教育教学经历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教育教学工作证明(附件7);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11)岗位要求应提交的其它报名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即退回考生。

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如因上述情形导致资格审核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审核人选。

4.面试

(1)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如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具体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博罗县教育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重新组织面试。

(3)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相关工作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5.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

6.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7.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考生本人须同意并签署递补同意书(附件5)后方能进行递补。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8.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9.聘用及相关要求

拟聘用人员在发出通知办理聘用手续30天内自愿放弃聘用、不配合办理聘用或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的教师服务期限为五年,同时需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如应聘人员申请解除聘用协议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聘单位,在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后方可解除聘用协议。

(二)待遇

中小学教师为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五、其他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招聘过程中,如受到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博罗县教育局可对报名、审核、考试方式等招聘程序作适当调整。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四)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引进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博委人才办〔2023〕2号)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

(六)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聘用人员,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九)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部门及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6624110,0752—629780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1.中共博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博罗县监察委员会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752-6206389

2.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博罗县教育局。

附件1:““惠”聚优才——惠州市博罗县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考生递补同意书(2024).doc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7:教育教学工作证明.doc

博罗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发行公告

2024-05-13,全文共 1167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4年5月20日发行2024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8枚,其中金质纪念币3枚,银质纪念币4枚,金银双金属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吉祥”文字造型,衬以中国传统吉祥纹饰,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5克圆形金质“一岁一礼”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装饰风车造型,并刊“一岁一礼”字样及面额。

100克圆形银质“一岁一礼”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蝴蝶结、云、星、线条等装饰组合图案,并刊“一岁一礼”字样及面额。

5克如意形金质“生生不息”纪念币背面图案为银杏果、银杏叶等装饰组合图案,并刊“生生不息”字样及面额。

30克如意形银质“生生不息”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海豚、海浪、珊瑚、海星等装饰组合图案,并刊“生生不息”字样及面额。

5克金3克银心形双金属“心心相印”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心形装饰组合图案,并刊“心心相印”字样及面额。

30克心形银质“心心相印”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天鹅、心形、花等装饰组合图案,并刊“心心相印”字样及面额。

3克圆形金质“十全十美”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装饰花瓶造型,并刊“十全十美”字样及面额。

15克圆形银质“十全十美”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装饰凤凰造型,并刊“十全十美”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及发行量

5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5克,直径20毫米,面额8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5000枚。

10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00克,直径60毫米,面额3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5克如意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5克,外接矩形18毫米×24毫米,面额8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30克如意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30克,外接矩形36毫米×47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5克金3克银心形双金属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5克、纯银3克,外接正方形边长27毫米,面额8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0枚。

30克心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30克,外接正方形边长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50000枚。

3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3克,直径18毫米,面额5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15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5克,直径33毫米,面额5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40000枚。

三、铸造单位及销售渠道

该套纪念币由沈阳造币有限公司、上海造币有限公司和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销。

销售渠道详见中国金币网(www.chngc.net/qd)或“中国金币”微信公众号(chinagoldcoin_cgci)。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5月9日

附件:

2024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图案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惠城区供销社公开招聘下属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9,全文共 1882 字

+ 加入清单

因工作需要,惠城区供销合作联社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州市骏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惠环供销合作社、惠城区横沥供销合作社是惠城区供销合作联社下属企业,属于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集体企业。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详见《惠城区供销社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到2024年5月6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按企业聘用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60000元/年(含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按各下属企业聘用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可提前下载并填写《惠城区供销社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从业年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于2024年5月13日-14日(报名时间为2个工作日)到惠城区供销合作联社323会议室报名(惠城区龙丰上排永联路惠城区行政中心3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752-7829321。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需考生本人领取。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面试(满分100)。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会计人员岗位围绕专业技术知识、日常工作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设计考题;办事员围绕对应岗位日常工作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设计题目。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举止仪表等综合能力。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职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由个人支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政审考察

根据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六)公示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招聘对象,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过考试、体检合格者,在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递补聘用

如因人选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需岗位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和范围。

(二)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供销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附件:

1.惠城区供销社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惠城区供销社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专业参考目录.xls

惠城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5月6日

展开阅读全文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8,全文共 2239 字

+ 加入清单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现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我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二医〔2023〕18号)执行。

三、试用期

编外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须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后聘用为相应类别人员,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6日,共8个工作日。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清晰扫描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rsk500@163.com,邮件名需为“报考岗位+姓名”。同时,在问卷星中填写个人信息,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top/vm/m9Tl1RC.aspx#

相关材料待现场面试前进行现场审核,届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归还本人,不按要求填写及提交资料者不接受报考。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码将在网站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对应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60%。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评委为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相关人员,由7人组成。

笔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凡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录用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等)的人员,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三)咨询部门: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752-2182500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hzey.net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角菱湖2路17号(邮编:516001)

(四)监督部门: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室(审计部)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752-2182305。

(五)笔试/面试通知、公示录用名单等相关通知,均在本院网页“信息发布”-“人才招聘”栏公布,敬请应聘人员留意。

附件:

1.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http://www.hzey.net/uploads/20240422/70de027f2c2b6f0611ce83152bd8d016.docx

2.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http://www.hzey.net/uploads/20240422/57539950374401d624023f9f9bb47cac.docx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2日

展开阅读全文

龙门县城管执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4-04-28,全文共 1771 字

+ 加入清单

为充分发挥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城乡市容市貌管理、监督与执法,更好地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我局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9名,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县城管执法局编外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9人(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专业:不限。

(七)年龄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2006年3月1日前出生,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从事城市管理或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实施。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门县龙新路250号办公区(龙门县城管执法局四楼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邝娟娟、0752-7888979。

3、报名须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本人前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开招聘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核:由龙门县城管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

(四)领取准考证

由县城管执法局统一制作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五、考试

(一)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协调组织、语言表达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录用。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统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 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龙门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公开招聘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龙门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25日

展开阅读全文

惠城区2024年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公告

2024-04-28,全文共 4108 字

+ 加入清单

为满足我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惠城区紧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引进、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和人数

引进紧缺教育人才60人。具体引进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三、引进对象

(一)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具有“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①曾获得高校校级以上奖学金;②曾获省级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等荣誉;③曾获全国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等荣誉;④本科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⑤曾获高校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⑥曾获高校院(系)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⑦曾获与所持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详见专业目录);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参加惠城区其它批次招聘编内教师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方式

引进方式为笔试+面试。

六、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引进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相应待遇,中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十级岗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二次择岗。在任职单位工作满三年,且三年任职考核均为优秀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择校换岗。

(三)配偶就业。引进人员其配偶有就业需求的,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双向选择、市场配置、政府引导的原则,协助做好其配偶就业的联系协调工作。

(四)子女入学。引进人员随迁子女可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

七、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或识别二维码,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系统”。

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因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后果自负。

3.志愿填报:每人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JPG格式);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国外学历成绩单需要提供翻译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

(5)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8)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9)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③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④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准考证打印

2024年5月23日开放准考证打印,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及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前将安排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1.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未达规定比例,则按实际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数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面试对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3.面试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4.面试形式:试讲。

5.面试有关事项:

(1)流程:签到→候考→备考→试讲→候分→签名确认分数→离开考场。

(2)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3)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发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过程由惠城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4)考试结束后,成绩按规定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告。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候考室,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进入候考室考生除身份证及准考证外请勿携带其他物品,考生面试结束并签名确认分数后应离开考场。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起薪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未达到8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三)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岗位空缺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被聘用人员须在惠城区公办中小学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惠城区或辞职。

(六)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需按《聘用通知书》规定在30天内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十)进入体检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承诺服从安排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等,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九、本公告由惠城区2024年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2677403(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惠城区2024年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职数表.xlsx

2.惠城区2024年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专业目录.xlsx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4.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及填报要求.docx(将于2024年5月12日上传)

惠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7日

来源:http://www.hcq.gov.cn/hzhcjyj/gkmlpt/content/5/5250/post_5250406.html#2154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广东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24-04-22,全文共 2278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募计划

2024年,全省计划招募3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一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服务期为2年。报名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查阅具体的招募岗位和资格条件等。

二、招募对象

(一)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外省生源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普通高校香港、澳门、西藏籍(包括西藏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四)我省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三、招募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招募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支教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22日后出生);

5.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专业技术岗位须是医学院校或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6.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不能确保服务期内能连续服务的人员;

3.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7:00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szyf/index.do)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募方案另行制定。报限制本地户籍(或生源)岗位的,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名期间每天通过系统发布一次招募岗位报名人数;最后一次发布时间为报名截止前2天,并公布无人报名岗位情况。

(二)个人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5月7日9:00-5月8日17:00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个人报名确认的人员请于5月20日9:00后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25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基本能力测验》。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报名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认定及处理。

(五)确定第一批招募对象

1.对各个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拟招募对象,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2.6月11日,省“三支一扶”办通过系统发短信通知拟招募对象,要求在6月13日前登录系统确认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未及时确认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空缺,按原岗位报名人员分数依次递补,递补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六)确定第二批招募对象

6月20日前,省“三支一扶”办根据招募岗位空缺情况,将无人报名、无人递补的岗位及一定数量的新岗位等一并对外公布。未被招募的人员于6月20日9:00-6月21日17:00登录系统重新选报岗位,拟招募对象将根据成绩排名确定。拟招募人员应在6月23日前确认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因个人原因放弃招募资格的岗位,按分数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七)公示人员名单

将拟招募对象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派遣对象。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资格。

(八)派遣培训

根据各市“三支一扶”办通知,7月中旬前,“三支一扶”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认证资料,未取得毕业证取消其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资格)、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教师资格证、合格的体检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报到,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九)补录

如因公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导致岗位空缺的,省“三支一扶”办将适时开展补录工作,补录工作原则上进行一次,将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报名人员成绩进行。

附件1:2024年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指南.wps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x

附件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docx

附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6:广东省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联系方式.docx

附件7: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半年惠州各区县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51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2024年惠州教资认定报名公告

惠东
龙门
惠阳
大亚湾
博罗
惠城区
仲恺

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核对原件现场归还;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核对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居住证同框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学生证同框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半年惠州仲恺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5575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仲恺高新区的人员;

(二)持仲恺高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仲恺高新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仲恺高新区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见附件1),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第一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2.体检时间:4月12日—24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7日—8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hzzk.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2.体检时间:6月21日—7月1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7月9日—10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hzzk.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中“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为确认点。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三)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时间:5月7日—8日共2天。

2.第二阶段时间:7月9日—10日共2天。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

本次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直接视为不符合本次认定的身体条件,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体检合格人员逾期未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作放弃认定报名处理。

3.认定地点: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仲恺和畅五路西8号投控大厦一楼自然人厅)。

4.现场审核流程:叫号→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5.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符合下列四类人员任一,提供相应证明即可)

①以仲恺高新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注: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如:学生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等。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是指集体户首页和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派出所的骑缝章(见附件2)。

②以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在仲恺高新区范围内)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以港澳台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军官证或士兵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①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具体请参考附件7。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自动同步,不需要提交;不能通过核验的,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开具的测试等级证明。

特别提示: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申请人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24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周六日除外)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妇幼计生中心(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甲子路139号)进行体检。

未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3),贴好照片、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体检时间每天8时开始,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10:30前完成。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到交表处。

注:各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

体检合格证明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无需自取。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请下载并打印《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见附件6),按要求提供照片和填写相关资料。

(7)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7)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②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③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 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分别于2024年6月(第一阶段)、7月(第二阶段)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及公布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本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严肃申报纪律。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仲恺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2-3270503。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pdf

附件2:骑缝章模板.docx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6: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页.doc

附件7: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docx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9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半年惠东教资认定工作公告出炉

2024-04-18,全文共 4157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惠东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惠东户籍人员(含惠东户籍的应届毕业在校生);

(二)持有惠东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惠东县教育局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网上报名流程、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流程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2.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现场审核

第一阶段:4月24日至4月28日;第二阶段7月3日至7月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现场审核地点: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2-8898211,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0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需申请人本人前往现场审核。

四、现场审核需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核对原件现场归还;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核对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居住证同框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学生证同框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请参考附件5。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如遇到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本人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并提供测试点盖章的情况说明。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第一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26日的工作日;

第二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的工作日。

申请人自行到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带身份证和体检表,空腹)。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0:30(下午不可体检),地址:惠东县环城南路新车站往白花方向800米,咨询电话:0752-8999600。体检结果以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最终结论为准。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至体检中心前台,由体检中心统一移交县教育局,无需本人带体检合格证明到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提供惠东县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可在本公告附件3中下载,需双面打印并贴上与网报上传一致的大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需一致并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7)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

②毕业成绩单原件;

③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第一阶段预计为2024年6月上旬,第二阶段预计为2024年8月上旬,届时请使用网页搜索惠东县教育局网站—政务公开查看详情,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遗失责任自负。他人代领的,须持申请人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见附件4。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附件4:领取教师资格证委托书样式

附件5: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半年龙门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5683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龙门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龙门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具有龙门县户籍或持有龙门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免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龙门县指定医院为龙门县总医院)。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22日;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25日。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4月22日17:30。

2.体检时间:4月12日—4月2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体检地点: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7日—5月8日

(确认地点: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

4.领取证书时间:以龙门县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领取公告为准。

(二)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6月25日17:30。

2.体检时间:6月21日—7月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体检地点: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7月10日—7月11日。

(确认地点: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

4.领取证书时间:以龙门县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领取公告为准。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里“常见问题”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完成报名。

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里“常见问题”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的人员选择“龙门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特别提示:关于学籍学历核验相关问题,请参照附件4的说明。

(三)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7日—5月8日共2天。

第二阶段:7月10日—7月11日共2天。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10-17:3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注:本次认定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2.地点

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

3.现场审核确认流程

证件审核——提交认定材料——签名确认。现场审核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4.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惠州市龙门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学生证同框复印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学生证复印件,要把个人信息那页和盖有完整注册章那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是指:每个学期都要盖一个“注册章”。例如:已读完了1年研究生课程,现在正在读研究生课程第二年的第2学期课程,要盖有4个“注册章”;已读完了3年本科课程,现在正在读本科课程第四年的第2学期,要盖有8个“注册章”。如果漏盖“注册章”,现场审核时将不能通过。户籍在惠州市龙门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把户主页和本人的那一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作为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申请人需提前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先在学信网首页注册,再登录,登录后点击“在线验证报告”,便可查看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人,按照省语委办的要求:一是在省外工作期间取得的,需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工作实习证明原件(证明须有证明人姓名、电话、工作单位传真号码、通讯地址、加盖单位公章)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是在省外读书期间在就读地取得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如不能提供以上两项证明之一者,则不能参加本次的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有多次考取普通话证书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提供的普通话证书,必须和网报的证书一致。不能提供另一张普通话证书,代替网报的证书。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符合龙门县认定范围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表,空腹)。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不可体检)。体检项目完成后,体检表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上交。如果申请人体格检查合格,请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龙门县总医院领取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申请人员未能按时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和提交体检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我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

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752-7895892。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本公告附件3中下载,贴上与网报上传一致的彩色白底证件照。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必须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提前在“中国教师网”下载)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博士,除了要提供上述(1)至(6)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毕业成绩单原件、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9)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龙门县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龙门县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龙门县教育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领取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龙门县教育局官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龙门县人民政府网→部门镇办→县教育局→通知公告)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龙门县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龙门县教育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对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征信。

(五)“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六)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先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如果仍不能解决问题,请按“邮件咨询”中的格式发送邮件或拨打咨询电话,联系网站工作人员解决问题。

申请人网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56761296

龙门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7981908。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4.关于学籍学历核验相关问题.docx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半年博罗教资认定公告(中小学)

2024-04-18,全文共 3829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博罗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博罗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具有博罗县户籍或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见附件3),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时间

我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至21日;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至25日。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

1. 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22日17:30。

2. 体检时间:4月24日-4月29日。

3.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9日-10日。

4. 领取证书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二)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

1. 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25日17:30。

2. 体检时间:6月26日-7月1日。

3.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7月3日-4日。

领取证书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注册与报名

请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8)进行操作。特别提示 :本确认点不支持全程网办,请按照“线下确认”方式进行申报。

(二)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9日-10日共2天(申请人需到社会服务中心现场取号排队)。

第二阶段:7月3日-4日共2天(申请人需到社会服务中心现场取号排队)。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10-17:2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2.地点:博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楼H厅04-06号窗口。地址:博罗县城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

3、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博罗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持有博罗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惠州市区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②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博罗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第一阶段体检时间4月24日-29日,第二阶段6月24日-6月29日(申请人需扫码(附件7)预约,每天限50个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到博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博罗县罗阳镇桥西六路16号)进行体检。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2),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的10:30前完成。体检费用自理。

第一阶段体检预约码

第二阶段体检预约码

申请人在现场审核当天需提交盖有体检合格章的体检表。未能按时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必须与系统上传的、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博罗县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县教育局_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oluo.gov.cn/xjyj/)。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须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8),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六)博罗县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1:注意事项.docx

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pdf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1).doc

附件6:博罗县2024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上报材料目录表.docx

附件7: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体检预约二维码(2024).docx

附件8:202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9:3.26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docx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上半年大亚湾开展教资认定工作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5309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大亚湾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大亚湾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大亚湾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大亚湾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附件1)要求,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4月12日至4月25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5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至5月17日。

现场确认地点:大亚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24号(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二楼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康指导站)。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6月21日至6月26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时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6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7月10日至7月11日。

现场确认地点:大亚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24号(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二楼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康指导站)。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具体事项安排

(一) 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 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惠阳区户籍或持有惠阳区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大亚湾户籍或持有大亚湾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1)申请人于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一阶段),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第二阶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2)现场确认流程:根据本人所属的确认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证件审核→ 提交认定资料→领取受理通知书。具体流程请参阅附件2。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1.身份证明

(1)大亚湾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如是集体户口,需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见附件3)。

(2)持有大亚湾区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大亚湾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大亚湾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需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A栋3楼健康管理中心(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6号)进行体检,体检咨询电话:0752-3399051;手机:133 925 613 36。具体事宜请见附件4。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4),在体检表上须用手写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体检费用自理。

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我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我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我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752-3399051或133 925 613 36。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由区教育部门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函件交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我市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特别提示: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6)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成绩单原件;

(3)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4)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频道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5.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对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征信。

7.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2-5563151。

附件:

1.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pdf

2.附件2:现场确认流程图.docx

3.附件3:集体户口复印件骑缝章模板.jpg

4.附件4:惠州大亚湾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doc

5.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6.附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7.附件7: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doc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普通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17,全文共 4670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具有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博士研究生(须是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起点);

(二)具有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三)具有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2日。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扫描二维码进入“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普通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普通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报名;

(5)广东省“三支一扶”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考生需提供);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区卫健局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初审结果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卫健局频道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官网后续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报名。

3.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工作年限、服务期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5.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8.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相关事项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试题命制:委托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命制。

3.笔试内容:主要考查医疗卫生综合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卫健局频道发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卫健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材料中发送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区卫健局将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面试

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含并列成绩)。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组织: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1)面试试题命制:委托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命制。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卫健局频道上公布,请考生关注后续公告。

七、考察

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卫健局频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拟聘用人员须在30日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征得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十、其他情况说明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执行国家、省、市和我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二)拟聘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照惠阳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未取得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三年),人事档案转递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期间,薪酬待遇参照我区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考取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服务期规定。聘用人员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周年(不含规培时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或辞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五)递补规定。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是否递补,由区卫健局研究决定。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加分规定。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成绩发布前,区卫健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考务咨询

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区卫健局:0752-372779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材料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卫健局 0752-3355110

区人社局 0752-3768936

十三、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普通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普通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普通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

附件1: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普通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普通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普通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jpg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素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4-04-17,全文共 3860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具有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须是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起点);

(二)具有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大专起点),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8.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2日。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扫描二维码进入“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素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系统”,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素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报名;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报名。

3.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工作年限、服务期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5.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7.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8.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对所提供的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区卫健局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初审结果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卫健局频道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卫健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材料中发送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面试组织: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

1.面试试题命制:委托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命制;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卫健局频道上公布,请考生关注后续公告。

七、考察

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拟聘用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卫健局频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拟聘用人员须在30日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征得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十、其他情况说明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执行国家、省、市和我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二)拟聘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照惠阳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未取得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三年),人事档案转递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期间,薪酬待遇参照我区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考取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服务期规定。聘用人员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周年(不含规培时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或辞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五)递补规定。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是否递补,由区卫健局研究决定。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考务咨询

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区卫健局:0752-372779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材料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卫健局 0752-3355110

区人社局 0752-3768936

十三、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素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素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素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系统

附件:

1.附件1: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素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x

2.附件2: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素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3.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附件4:2024年惠阳区公开招聘高素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系统.jpg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中国邮政银行龙年纪念币及纪念钞预约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2301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人民银行将于近期以线上预约兑换方式开展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以下简称“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以下简称“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工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在部分地区承担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的余量兑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地区

我行承办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的地区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含大连)、吉林、江苏、安徽、福建(含厦门)、广东、深圳、广西、海南、贵州、重庆、青海、宁夏共15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区。

我行各承办地区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的分配额度、具体承办网点等信息详见我行官方网站各省(区、市)分行频道或微信公众号等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二、时间安排

(一)预约期:2024年贺岁币余量的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22:00:00—4月19日24:00:00;2024年贺岁钞余量的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22:30:00—4月19日24:00:00。

1.线上预约:客户可登录我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个人网银,在预约期内办理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的预约。在辽宁、福建办理预约兑换业务的客户,可选择我行辽宁分行或大连分行、福建分行或厦门分行办理预约。预约期内先到先得,额满为止,逾期不予办理。具体预约入口如下所示:

(1)官方网站入口:进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门户网站(www.psbc.com),首页—公告栏—纪念币公告—点击进入预约

(2)手机银行入口:进入邮储银行手机银行,首页—全部—网点服务—纪念币预约;或进入邮储银行手机银行,首页—顶部广告图—纪念币预约。

(3)微信公众号入口:关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微信公众号,服务—纪念币专区—纪念币预约。

(4)个人网银入口:访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门户网站(www.psbc.com),首页—个人网银登录—我的账户—纪念币管理—纪念币预约。

请客户通过上述预约入口路径进入预约界面,否则无法正常办理预约。客户预约时,请务必输入正确的姓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后续业务办理。客户提交预约申请后,页面跳转显示“预约已受理”和唯一预约编号,表示我行已受理客户的预约申请。

2.预约取消及修改:仅预约期内可以办理预约记录取消。预约期及兑换期内,客户可修改预约姓名及兑换日期,其他预约信息无法修改。如客户需修改预约姓名及兑换日期,可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微信公众号、邮储银行手机银行、邮储银行个人网银中的“预约记录查询/修改/取消”交易,或前往预约登记的网点办理。

3.预约结果查询:我行将于2024年4月20日向客户预约登记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预约结果短信,客户也可在2024年4月20日上午9点后,通过我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个人网银查询预约结果。

(二)兑换期:2024年4月20日—4月24日。

兑换期内,预约成功的客户须持预约登记时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网点营业日期的任意一天至预约登记网点,在网点营业时间内办理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的兑换业务。兑换期结束,停止兑换。

为保障客户权益,请办理2024年贺岁币余量兑换的客户与承办网点当场核对品种、数量和外观无误。请办理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的客户与承办网点当场核对品种、数量、外观和冠字号码,核对无误后签字。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时无法指定冠字号码进行兑换。

三、有效身份证件

客户办理余量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024年贺岁币余量每人兑换限额为20枚,2024年贺岁钞余量每人兑换限额为10张。每人可代2人领取,代领时须提供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兑换。

四、注意事项

(一)客户使用我行个人网银预约的,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使用其他浏览器,暂不支持Internet Explorer 8及以下版本;使用我行微信公众号预约的,请使用微信移动客户端,暂不支持微信电脑版访问;使用我行手机银行预约的,请务必提前下载最新版邮储银行手机银行,本次预约仅支持8.0及以上手机银行版本。上述各预约渠道将于正式预约开始时开放。

(二)客户如代理他人办理兑换的,应持本人及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每名客户最多可代理2人办理业务,代理办理超过2人的,我行不予受理。

(三)部分网点在周六、日及节假日(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地区性节假日)不营业,部分网点因不可抗力临时停业,如客户需前往网点办理兑换业务,请提前致电网点,咨询可以办理业务的营业日期和时间。

(四)余量兑换时,承办网点须登记客户身份信息和兑换数量。因首次兑换时,不同客户兑换的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数量不同,纪念币存在已拆卷等情况,纪念钞存在冠字号码不连续等情况,即本次余量兑换中可能存在一定量散币、散钞,敬请谅解。

(五)余量预约兑换期内,客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个人网银查询各预约兑换网点的预约兑换进度。各预约兑换网点每个工作日在营业场所公布前1日累计预约兑换进度。

(六)更多详情可咨询我行客服热线95580。本公告内容与各地人民银行要求不一致之处,以当地人民银行要求为准。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部分地区预约兑换工作有调整的,详见我行官方网站相关省(区、市)分行频道或微信公众号等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展开阅读全文

惠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等事项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1733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广东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要求,现将惠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划定

惠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上传相关证件及材料(详见附件1),未能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一)资格审核对象的范围

1.拟入围面试考生。同一职位(组)招录人数1—3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录人数4—5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2.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的向下取整数值,分别为笔试成绩前10名和前12名。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人民警察职位预备递补考生。鉴于往年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报考我市公安机关职位,法院、检察院、戒毒机关等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遵循考生自愿原则,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4的比例划定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人数范围。

3.其他预备递补考生。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招录部门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截止时间为4月14日下午17:30前,逾期不予递补。

考生本人的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请直接登陆“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查询。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4月10日—4月14日。

资格审核工作于2024年4月14日下午17:30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和递补(4月14日下午17:30前已通知的“其他预备递补考生”,其资格审核工作可延长至4月15日下午17:30)。招录单位将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如考生已经准备好资格审查的材料,可提前上传资格审核材料,但不得推迟。

(三)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招录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对照本人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在考录系统上传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考生应主动与招录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主动告知招录单位。

2.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鉴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的不确定性,请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能及时接收招录部门的递补通知。递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4.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招录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生对招录单位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4月15日下午17:3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招录单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审核结果无意见。

三、体能测评

报考我市公安机关职位,法院、检察院、戒毒机关等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作为面试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时间定于4月16日至17日在惠州奥林匹克体育场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将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惠州考区公告栏、惠州先锋网(https://zzb.huizhou.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近期网上公告,做好面试出行安排。

附件:附件1:资格审核需上传的材料清单.docx

附件2:惠州市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xlsx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x

展开阅读全文

惠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4年第一期)

2024-04-09,全文共 2866 字

+ 加入清单

惠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第一期

因我局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7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勤务辅警岗位:70人。限男性,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4月9日至2006年4月9日期间出生),矫正视力5.0以上。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六)报考人员是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含县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奖章、荣誉称号)、警察类院校毕业生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 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经统一培训合格后上岗。劳动报酬为3991~5191元/人/月(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等其他福利待遇),另有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

(二)执勤服装由县公安局统一发放;

(三)入职后,县局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4年4月15日8:00始至4月19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网上报名方式:搜索微信小程序“惠州公安辅警招录报名”,点击报名小程序,即可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注意:考生在小程序提交资料后不代表报名完成,请务必实时关注报名小程序反馈结果(审核通过为准),否则造成报名不成功等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相片;

(2)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相片;

(3)本人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还需提供学信证明)相片;

(4)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的相关证件(如退伍证等)相片;

(5)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需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需补充材料中上传);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测、面试考生,在政审阶段前需携带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还需提供学信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打印)、退伍证等相关纸质版材料和原件到县局政工办,在职辅警需一并上交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于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19日17:30对报名人员的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步审核合格者,通知进行考试。

(三)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我局将通过公众号、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回复,否则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自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5%+体能测试×10%+面试成绩×45%。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计算机网络无纸化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权重约15%)、辅警管理制度(权重约15%)、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含打字测试,权重约70%),试题全部随机在题库中抽取,所有题库及答案均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附件2:题库)。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淘汰)。其中,退役军人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体能测试笔试合格者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2的比例进入体测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体测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分为纵跳摸高、1000米跑两项。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由参试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放弃,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不合格者淘汰;1000米跑得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3.面试成绩合格者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分按100分计算,面试分合格线为60分。最终按笔试、体测、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四)体检和政审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将从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涉黄赌毒等方面进行,拟聘用人员须签订《考生个人承诺书》。

(五)聘用应聘人员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备案审核合格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试用期6个月,具体岗位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安机关统筹安排,对不服从分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东县公安局政工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8398360。

附件:1.微信报名流程

2.题库

3.体能测试标准

惠东县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