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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上半年

惠州上半年专题栏目,提供与惠州上半年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惠州上半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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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广东女兵应征报名疑问解答汇总

2023-01-03,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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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考相对分数?

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

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

所以,因为高考成绩排名、高考总人数不同,不同年度参加高考的女青年情况也不一样。

补偿代偿政策有哪些?

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是多少?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

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

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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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上半年女兵应征报名工作(时间+指南)

2023-01-28,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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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渠道

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 23 周岁。

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如何进行应征报名(女兵)

●在全国征兵网首页右侧,点击“应征报名(女兵)”

●在这个页面中,会告知报名时间以及参军政策说明,建议大家认真阅读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迈出你军旅生涯的第一步!

●参加报名需要账号,按照页面指示,点击“注册”按钮注册学信网账号后再进行登录。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注册学信网账号必须实名,一定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认真填写,兵役机关将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即是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另:在全国征兵网报名时,注册时如果提示身份证号码重复,请按征兵网提示尽可能地找回已有账号;已经参加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的可联系应征地兵役机关协助找回。

手机号码被注册的,可以通过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已注册手机的密码。

●填写信息:点击“参加2023年应征报名”,会根据已登录的学信网账号,弹出确认基本信息页面,填写个人手机号、文化程度、学校名称和入学毕业时间等,主要为了确认和学信网的信息准确无误,请严格按照学信网中的信息填写。

后续需要耐心等待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之后,武装部就会在规定的时间通知大家进行体检。

应征流程(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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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州仲恺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5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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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仲恺高新区的人员;

(二)持仲恺高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仲恺高新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仲恺高新区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见附件1),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第一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2.体检时间:4月12日—24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7日—8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hzzk.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2.体检时间:6月21日—7月1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7月9日—10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hzzk.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中“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为确认点。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三)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时间:5月7日—8日共2天。

2.第二阶段时间:7月9日—10日共2天。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

本次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直接视为不符合本次认定的身体条件,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体检合格人员逾期未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作放弃认定报名处理。

3.认定地点: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仲恺和畅五路西8号投控大厦一楼自然人厅)。

4.现场审核流程:叫号→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5.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符合下列四类人员任一,提供相应证明即可)

①以仲恺高新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注: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如:学生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等。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是指集体户首页和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派出所的骑缝章(见附件2)。

②以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在仲恺高新区范围内)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以港澳台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军官证或士兵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①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具体请参考附件7。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自动同步,不需要提交;不能通过核验的,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开具的测试等级证明。

特别提示: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申请人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24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周六日除外)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妇幼计生中心(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甲子路139号)进行体检。

未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3),贴好照片、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体检时间每天8时开始,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10:30前完成。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到交表处。

注:各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

体检合格证明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无需自取。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请下载并打印《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见附件6),按要求提供照片和填写相关资料。

(7)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7)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②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③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 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分别于2024年6月(第一阶段)、7月(第二阶段)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及公布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本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严肃申报纪律。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仲恺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2-3270503。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pdf

附件2:骑缝章模板.docx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6: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页.doc

附件7: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docx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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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龙门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5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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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龙门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龙门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具有龙门县户籍或持有龙门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免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龙门县指定医院为龙门县总医院)。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22日;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25日。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4月22日17:30。

2.体检时间:4月12日—4月2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体检地点: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7日—5月8日

(确认地点: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

4.领取证书时间:以龙门县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领取公告为准。

(二)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6月25日17:30。

2.体检时间:6月21日—7月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体检地点: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7月10日—7月11日。

(确认地点: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

4.领取证书时间:以龙门县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领取公告为准。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里“常见问题”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完成报名。

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里“常见问题”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的人员选择“龙门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特别提示:关于学籍学历核验相关问题,请参照附件4的说明。

(三)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7日—5月8日共2天。

第二阶段:7月10日—7月11日共2天。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10-17:3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注:本次认定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2.地点

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

3.现场审核确认流程

证件审核——提交认定材料——签名确认。现场审核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4.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惠州市龙门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学生证同框复印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学生证复印件,要把个人信息那页和盖有完整注册章那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是指:每个学期都要盖一个“注册章”。例如:已读完了1年研究生课程,现在正在读研究生课程第二年的第2学期课程,要盖有4个“注册章”;已读完了3年本科课程,现在正在读本科课程第四年的第2学期,要盖有8个“注册章”。如果漏盖“注册章”,现场审核时将不能通过。户籍在惠州市龙门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把户主页和本人的那一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作为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申请人需提前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先在学信网首页注册,再登录,登录后点击“在线验证报告”,便可查看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人,按照省语委办的要求:一是在省外工作期间取得的,需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工作实习证明原件(证明须有证明人姓名、电话、工作单位传真号码、通讯地址、加盖单位公章)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是在省外读书期间在就读地取得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如不能提供以上两项证明之一者,则不能参加本次的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有多次考取普通话证书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提供的普通话证书,必须和网报的证书一致。不能提供另一张普通话证书,代替网报的证书。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符合龙门县认定范围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表,空腹)。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不可体检)。体检项目完成后,体检表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上交。如果申请人体格检查合格,请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龙门县总医院领取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申请人员未能按时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和提交体检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我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

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752-7895892。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本公告附件3中下载,贴上与网报上传一致的彩色白底证件照。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必须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提前在“中国教师网”下载)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博士,除了要提供上述(1)至(6)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毕业成绩单原件、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9)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龙门县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龙门县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龙门县教育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领取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龙门县教育局官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龙门县人民政府网→部门镇办→县教育局→通知公告)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龙门县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龙门县教育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对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征信。

(五)“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六)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先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如果仍不能解决问题,请按“邮件咨询”中的格式发送邮件或拨打咨询电话,联系网站工作人员解决问题。

申请人网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56761296

龙门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7981908。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4.关于学籍学历核验相关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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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门县兵役登记和上半年应征报名通告

2023-12-08,全文共 2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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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进行兵役登记。为全面做好龙门县2024年度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4年度兵役登记和上半年应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1.常住户口在龙门县范围内,以及在本辖区高中和中等学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

2.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3.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4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果今年不想报名参军,在网上兵役登记时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24年度缓征”即可。

4.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陆“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5.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须进行补登。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登记方法

请广大适龄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也可到户籍所在乡镇征兵办进行协助登记。

二、应征报名

(一)报名时间

男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女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上半年男性应征报名对象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上半年女性应征报名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报名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年均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注意:如果你还没有进行兵役登记,请点击“兵役登记(男兵)”进入页面,女兵无需兵役登记,可直接报名。

三、优待政策

(一)大学在校生入伍优惠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生入伍,高校保留学籍或入伍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

3.享受升学优惠:本科生退役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本科生荣立二等功免初试读研;2020年起,入伍两年后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前提下,可免试专升本;2021年起教育部设立每年8000人以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

4.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国家给予本(专)科生每学年最多8000元的学费补偿、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大学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1.享受4个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提高待遇级别:服役期间获得嘉奖、“四有优秀士兵”等荣誉的,退役复职后所在单位直接给予晋升一级工资级别,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复职后所在单位直接给予晋升两级工资级别,并优先提拔使用。

3.提升学历层次: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满两年后,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或申请入读省内本科成人院校。本科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福利待遇

以惠州大学生入伍服役两年为例:

1.国家学费资助

(1)本科8000(元/年)×4(年)=32000。

(2)专科8000(元/年)×3(年)=24000。

2.部队津贴、退役金、保险、职业年金等(10万)。

3.龙门县优待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1000(元/年)×2(年)=22000元(平均标准)。

(2)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金:专科2万元,本科2.5万元,硕(博)士3万元。

(3)一次性退役补助:6.9万至10万元(平均标准)。

此外,进疆、藏等艰苦地区,还有额外补助。

(4)提供事业岗位名额:2024-2027年,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龙门县设有5个以内事业岗位名额,采取绿色通道定向招聘,具体岗位数量届时按照当年招聘方案执行。

(四)退役相关政策

1.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现役,服役期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定向招录或优先录取。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础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础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参考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即参公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4.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5.享受一次性退役金。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五、咨询受理详细政策规定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电话咨询县征兵办公室、各乡镇基层武装部。

(1)龙门县征兵办:0752-5871910

(2)各乡镇征兵站联系电话:

龙城街道:13829970289

平陵街道:18169951463

永汉镇:13829975886

麻榨镇:15815490005

龙华镇:13829976577

龙江镇:15220607786

龙田镇:18169909938

蓝田瑶族乡:13502221082

地派镇:18316366268

龙潭镇:13825470072

南昆山生态旅游区:13928360648

龙门县人民政府征兵公办室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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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东教资认定工作公告出炉

2024-04-18,全文共 4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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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惠东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惠东户籍人员(含惠东户籍的应届毕业在校生);

(二)持有惠东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惠东县教育局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网上报名流程、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流程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2.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现场审核

第一阶段:4月24日至4月28日;第二阶段7月3日至7月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现场审核地点: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2-8898211,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0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需申请人本人前往现场审核。

四、现场审核需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核对原件现场归还;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核对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居住证同框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学生证同框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请参考附件5。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如遇到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本人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并提供测试点盖章的情况说明。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第一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26日的工作日;

第二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的工作日。

申请人自行到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带身份证和体检表,空腹)。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0:30(下午不可体检),地址:惠东县环城南路新车站往白花方向800米,咨询电话:0752-8999600。体检结果以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最终结论为准。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至体检中心前台,由体检中心统一移交县教育局,无需本人带体检合格证明到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提供惠东县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可在本公告附件3中下载,需双面打印并贴上与网报上传一致的大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需一致并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7)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

②毕业成绩单原件;

③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第一阶段预计为2024年6月上旬,第二阶段预计为2024年8月上旬,届时请使用网页搜索惠东县教育局网站—政务公开查看详情,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遗失责任自负。他人代领的,须持申请人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见附件4。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附件4:领取教师资格证委托书样式

附件5: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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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4-04-17,全文共 5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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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阳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阳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惠阳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附件1)要求,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4月12日至4月25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5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至5月17日。

现场确认地点:原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石桥中路12号。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6月21日至6月26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时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6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7月10日至7月11日。

现场确认地点:原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石桥中路12号。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具体事项安排

(一) 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 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惠阳区户籍或持有惠阳区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大亚湾户籍或持有大亚湾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1)申请人于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一阶段),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第二阶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2)现场确认流程:根据本人所属的确认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证件审核→ 提交认定资料→领取受理通知书。具体流程请参阅附件2。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1.身份证明

(1)惠阳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如是集体户口,需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见附件3)。

(2)持有惠阳区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惠阳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需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A栋3楼健康管理中心(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6号)进行体检,体检咨询电话:0752-3399051;手机:13392561336。具体事宜请见附件4。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4),在体检表上须用手写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局。体检费用自理。

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我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我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我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752-3399051或13392561336。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由区教育局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函件交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我市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特别提示: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6)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成绩单原件;

(3)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4)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惠阳区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频道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5.惠阳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惠阳区教育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对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征信。

7.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3826332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现场确认流程图.doc

附件3:集体户口复印件骑缝章模板.jpg

附件4:惠州市惠阳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7: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doc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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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州中小学教资认定范围汇总(含各区县)

2024-04-19,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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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惠城区的人员;

(二)持惠州市惠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在惠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惠城区的)。

仲恺高新区

(一)户籍在仲恺高新区的人员;

(二)持仲恺高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仲恺高新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仲恺高新区的)。

惠阳区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阳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阳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惠阳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大亚湾区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大亚湾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大亚湾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大亚湾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大亚湾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惠东县认定范围

(一)惠东户籍人员(含惠东户籍的应届毕业在校生);

(二)持有惠东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惠东县教育局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博罗县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博罗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博罗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具有博罗县户籍或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

龙门县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龙门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具有龙门县户籍或持有龙门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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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城区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24-04-17,全文共 5681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惠城区的人员;

(二)持惠州市惠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在惠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惠城区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第一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2.体检时间:4月12日-24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7日-9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q.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二)第二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2.体检时间:6月21日-7月1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7月9日-11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q.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不属于惠城区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请选择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电话和官网网址可到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公告查询)。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三)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时间:5月7日-9日共3天。

2.第二阶段时间:7月9日-11日共3天。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申请人按照体检结果在5月1日-9日进行现场确认时间段预约;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申请人按照体检结果在7月6日-11日进行时间段预约。

本次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直接视为不符合本次认定的身体条件,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体检合格人员逾期未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作放弃认定报名处理。

3.认定地点:惠城区教育局(河南岸红楼路86号),具体认定房号见局门口指引。

4.现场审核流程:扫码预约(预约二维码将在体检结果公告里发布)→根据本人预约的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5.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符合下列四类人员任一,提供相应证明即可)

①以惠城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注: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如:学生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等。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是指集体户首页和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派出所的骑缝章(见附件1)。

②以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在惠城区范围内)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以港澳台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军官证或士兵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①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具体请参考附件6。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自动同步,不需要提交;不能通过核验的,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开具的测试等级证明。

特别提示: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申请人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24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周六日除外)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进行体检。体检采取预约限额制,具体事项请见附件2。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2-3),贴好照片、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确认体检完毕后将体检指引单及双面打印检查表交回三楼健康管理中心A区前台。体检费用自理。

各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区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区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

体检合格证明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局,无需自取。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区教育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

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752-2359719。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3、4),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请下载并打印《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见附件5),按要求提供照片和填写相关资料。

(7)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7)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②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③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区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分别于2024年6月(第一阶段)、7月(第二阶段)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及公布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本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严肃申报纪律。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惠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2677403。

附件:1.集体户口复印件骑缝章模板.docx

2.2024年惠州市惠城区上半年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docx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5.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页.doc

6.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docx

惠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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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认定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2024-04-19,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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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16日至5月17日。

第二阶段:7月10日至7月11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原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石桥中路12号。

大亚湾区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16日至5月17日。

第二阶段:7月10日至7月11日。

2、现场确认地点:大亚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24号(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二楼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康指导站)

惠城区

现场确认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7日-9日共3天。

第二阶段:7月9日-11日共3天。

2、认定地点:惠城区教育局(河南岸红楼路86号),具体认定房号见局门口指引。

3、现场审核流程:扫码预约(预约二维码将在体检结果公告里发布)→根据本人预约的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仲恺高新区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7日—8日。

第二阶段:7月9日—10日

2、认定地点: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仲恺和畅五路西8号投控大厦一楼自然人厅)。

3、现场审核流程:叫号→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博罗县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9日-10日共2天(申请人需到社会服务中心现场取号排队)。

第二阶段:7月3日-4日共2天(申请人需到社会服务中心现场取号排队)。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10-17:2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2.地点:博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楼H厅04-06号窗口。地址:博罗县城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

惠东县现场审核

1、时间:

第一阶段:4月24日至4月28日;

第二阶段7月3日至7月6日。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2、现场审核地点:

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0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3、咨询电话:0752-8898211

4、需申请人本人前往现场审核。

龙门县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7日—5月8日共2天。

第二阶段:7月10日—7月11日共2天。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10-17:3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注:本次认定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2.地点

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

3.现场审核确认流程

证件审核——提交认定材料——签名确认。现场审核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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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教资面试2024上半年面试时间

2024-04-10,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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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2024年5月11日-12日。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

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网上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报名前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24年上半年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4年上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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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博罗教资认定公告(中小学)

2024-04-18,全文共 3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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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博罗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博罗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具有博罗县户籍或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见附件3),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时间

我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至21日;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至25日。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

1. 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22日17:30。

2. 体检时间:4月24日-4月29日。

3.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9日-10日。

4. 领取证书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二)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

1. 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25日17:30。

2. 体检时间:6月26日-7月1日。

3.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7月3日-4日。

领取证书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注册与报名

请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8)进行操作。特别提示 :本确认点不支持全程网办,请按照“线下确认”方式进行申报。

(二)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9日-10日共2天(申请人需到社会服务中心现场取号排队)。

第二阶段:7月3日-4日共2天(申请人需到社会服务中心现场取号排队)。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10-17:2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2.地点:博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楼H厅04-06号窗口。地址:博罗县城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

3、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博罗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持有博罗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惠州市区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②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博罗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第一阶段体检时间4月24日-29日,第二阶段6月24日-6月29日(申请人需扫码(附件7)预约,每天限50个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到博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博罗县罗阳镇桥西六路16号)进行体检。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2),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的10:30前完成。体检费用自理。

第一阶段体检预约码

第二阶段体检预约码

申请人在现场审核当天需提交盖有体检合格章的体检表。未能按时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必须与系统上传的、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博罗县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县教育局_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oluo.gov.cn/xjyj/)。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须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8),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六)博罗县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1:注意事项.docx

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pdf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1).doc

附件6:博罗县2024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上报材料目录表.docx

附件7: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体检预约二维码(2024).docx

附件8:202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9:3.26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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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龙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

2024-03-07,全文共 1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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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龙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1人。

图源: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六)专业:不限。

(七)年龄在18至35周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实施。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8日、3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惠州市龙门县环城东路42号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联系人及电话:李股0752-7988005。

4、报名须提交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方式

由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

(四)领取准考证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到场领取准考证,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五、考试办法

1.本次考试采取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方式招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 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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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州各区县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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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2024年惠州教资认定报名公告

惠东
龙门
惠阳
大亚湾
博罗
惠城区
仲恺

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核对原件现场归还;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核对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居住证同框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学生证同框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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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女兵2023年上半年报名时间

2023-01-03,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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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 23 周岁。

什么是高考相对分数?

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

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

所以,因为高考成绩排名、高考总人数不同,不同年度参加高考的女青年情况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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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大亚湾开展教资认定工作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5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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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大亚湾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大亚湾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大亚湾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大亚湾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附件1)要求,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4月12日至4月25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5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至5月17日。

现场确认地点:大亚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24号(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二楼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康指导站)。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6月21日至6月26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时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6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7月10日至7月11日。

现场确认地点:大亚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24号(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二楼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康指导站)。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具体事项安排

(一) 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 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惠阳区户籍或持有惠阳区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大亚湾户籍或持有大亚湾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1)申请人于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一阶段),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第二阶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2)现场确认流程:根据本人所属的确认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证件审核→ 提交认定资料→领取受理通知书。具体流程请参阅附件2。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1.身份证明

(1)大亚湾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如是集体户口,需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见附件3)。

(2)持有大亚湾区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大亚湾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大亚湾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需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A栋3楼健康管理中心(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6号)进行体检,体检咨询电话:0752-3399051;手机:133 925 613 36。具体事宜请见附件4。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4),在体检表上须用手写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体检费用自理。

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我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我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我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752-3399051或133 925 613 36。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由区教育部门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函件交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我市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特别提示: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6)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成绩单原件;

(3)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4)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频道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5.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对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征信。

7.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2-5563151。

附件:

1.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pdf

2.附件2:现场确认流程图.docx

3.附件3:集体户口复印件骑缝章模板.jpg

4.附件4:惠州大亚湾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doc

5.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6.附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7.附件7: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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