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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城区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惠城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开展情况已经公布,需要报名的市民朋友们就不要错过了!

2024-04-17,全文共 5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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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惠城区的人员;

(二)持惠州市惠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在惠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惠城区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第一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2.体检时间:4月12日-24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7日-9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q.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二)第二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2.体检时间:6月21日-7月1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7月9日-11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q.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不属于惠城区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请选择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电话和官网网址可到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公告查询)。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三)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时间:5月7日-9日共3天。

2.第二阶段时间:7月9日-11日共3天。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申请人按照体检结果在5月1日-9日进行现场确认时间段预约;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申请人按照体检结果在7月6日-11日进行时间段预约。

本次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直接视为不符合本次认定的身体条件,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体检合格人员逾期未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作放弃认定报名处理。

3.认定地点:惠城区教育局(河南岸红楼路86号),具体认定房号见局门口指引。

4.现场审核流程:扫码预约(预约二维码将在体检结果公告里发布)→根据本人预约的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5.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符合下列四类人员任一,提供相应证明即可)

①以惠城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注: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如:学生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等。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是指集体户首页和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派出所的骑缝章(见附件1)。

②以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在惠城区范围内)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以港澳台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军官证或士兵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①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具体请参考附件6。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自动同步,不需要提交;不能通过核验的,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开具的测试等级证明。

特别提示: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申请人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24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周六日除外)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进行体检。体检采取预约限额制,具体事项请见附件2。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2-3),贴好照片、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确认体检完毕后将体检指引单及双面打印检查表交回三楼健康管理中心A区前台。体检费用自理。

各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区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区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

体检合格证明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局,无需自取。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区教育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

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752-2359719。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3、4),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请下载并打印《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见附件5),按要求提供照片和填写相关资料。

(7)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7)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②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③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区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分别于2024年6月(第一阶段)、7月(第二阶段)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及公布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本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严肃申报纪律。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惠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2677403。

附件:1.集体户口复印件骑缝章模板.docx

2.2024年惠州市惠城区上半年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docx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5.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页.doc

6.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docx

惠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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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4-04-17,全文共 5295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阳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阳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惠阳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附件1)要求,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4月12日至4月25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5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至5月17日。

现场确认地点:原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石桥中路12号。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6月21日至6月26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时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6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7月10日至7月11日。

现场确认地点:原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石桥中路12号。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具体事项安排

(一) 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 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惠阳区户籍或持有惠阳区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大亚湾户籍或持有大亚湾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1)申请人于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一阶段),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第二阶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2)现场确认流程:根据本人所属的确认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证件审核→ 提交认定资料→领取受理通知书。具体流程请参阅附件2。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1.身份证明

(1)惠阳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如是集体户口,需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见附件3)。

(2)持有惠阳区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惠阳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需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A栋3楼健康管理中心(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6号)进行体检,体检咨询电话:0752-3399051;手机:13392561336。具体事宜请见附件4。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4),在体检表上须用手写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局。体检费用自理。

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我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我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我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752-3399051或13392561336。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由区教育局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函件交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我市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特别提示: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6)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成绩单原件;

(3)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4)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惠阳区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频道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5.惠阳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惠阳区教育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对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征信。

7.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3826332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现场确认流程图.doc

附件3:集体户口复印件骑缝章模板.jpg

附件4:惠州市惠阳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7: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doc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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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认定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2024-04-19,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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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16日至5月17日。

第二阶段:7月10日至7月11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原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石桥中路12号。

大亚湾区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16日至5月17日。

第二阶段:7月10日至7月11日。

2、现场确认地点:大亚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24号(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二楼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康指导站)

惠城区

现场确认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7日-9日共3天。

第二阶段:7月9日-11日共3天。

2、认定地点:惠城区教育局(河南岸红楼路86号),具体认定房号见局门口指引。

3、现场审核流程:扫码预约(预约二维码将在体检结果公告里发布)→根据本人预约的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仲恺高新区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7日—8日。

第二阶段:7月9日—10日

2、认定地点: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仲恺和畅五路西8号投控大厦一楼自然人厅)。

3、现场审核流程:叫号→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博罗县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9日-10日共2天(申请人需到社会服务中心现场取号排队)。

第二阶段:7月3日-4日共2天(申请人需到社会服务中心现场取号排队)。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10-17:2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2.地点:博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楼H厅04-06号窗口。地址:博罗县城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

惠东县现场审核

1、时间:

第一阶段:4月24日至4月28日;

第二阶段7月3日至7月6日。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2、现场审核地点:

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0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3、咨询电话:0752-8898211

4、需申请人本人前往现场审核。

龙门县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7日—5月8日共2天。

第二阶段:7月10日—7月11日共2天。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10-17:3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注:本次认定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2.地点

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

3.现场审核确认流程

证件审核——提交认定材料——签名确认。现场审核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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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教资认定第二阶段认定对象

2024-04-19,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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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对象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拓展——仲恺高新区认定范围

1、户籍在仲恺高新区的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仲恺高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仲恺高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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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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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州中小学教资认定范围汇总(含各区县)

2024-04-19,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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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惠城区的人员;

(二)持惠州市惠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在惠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惠城区的)。

仲恺高新区

(一)户籍在仲恺高新区的人员;

(二)持仲恺高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仲恺高新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仲恺高新区的)。

惠阳区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阳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阳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惠阳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大亚湾区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大亚湾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大亚湾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大亚湾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大亚湾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惠东县认定范围

(一)惠东户籍人员(含惠东户籍的应届毕业在校生);

(二)持有惠东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惠东县教育局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博罗县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博罗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博罗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具有博罗县户籍或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

龙门县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龙门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具有龙门县户籍或持有龙门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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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州各区县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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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2024年惠州教资认定报名公告

惠东
龙门
惠阳
大亚湾
博罗
惠城区
仲恺

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核对原件现场归还;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核对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居住证同框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学生证同框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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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州仲恺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5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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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仲恺高新区的人员;

(二)持仲恺高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仲恺高新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仲恺高新区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见附件1),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第一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2.体检时间:4月12日—24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7日—8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hzzk.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2.体检时间:6月21日—7月1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7月9日—10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hzzk.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中“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为确认点。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三)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时间:5月7日—8日共2天。

2.第二阶段时间:7月9日—10日共2天。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

本次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直接视为不符合本次认定的身体条件,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体检合格人员逾期未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作放弃认定报名处理。

3.认定地点: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仲恺和畅五路西8号投控大厦一楼自然人厅)。

4.现场审核流程:叫号→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5.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符合下列四类人员任一,提供相应证明即可)

①以仲恺高新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注: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如:学生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等。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是指集体户首页和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派出所的骑缝章(见附件2)。

②以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在仲恺高新区范围内)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以港澳台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军官证或士兵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①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具体请参考附件7。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自动同步,不需要提交;不能通过核验的,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开具的测试等级证明。

特别提示: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申请人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24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周六日除外)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妇幼计生中心(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甲子路139号)进行体检。

未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3),贴好照片、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体检时间每天8时开始,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10:30前完成。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到交表处。

注:各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

体检合格证明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无需自取。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请下载并打印《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见附件6),按要求提供照片和填写相关资料。

(7)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7)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②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③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 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分别于2024年6月(第一阶段)、7月(第二阶段)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及公布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本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严肃申报纪律。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仲恺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2-3270503。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pdf

附件2:骑缝章模板.docx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6: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页.doc

附件7: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docx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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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东教资认定工作公告出炉

2024-04-18,全文共 4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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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惠东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惠东户籍人员(含惠东户籍的应届毕业在校生);

(二)持有惠东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惠东县教育局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网上报名流程、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流程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2.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现场审核

第一阶段:4月24日至4月28日;第二阶段7月3日至7月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现场审核地点: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2-8898211,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0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需申请人本人前往现场审核。

四、现场审核需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核对原件现场归还;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核对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居住证同框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学生证同框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请参考附件5。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如遇到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本人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并提供测试点盖章的情况说明。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第一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26日的工作日;

第二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的工作日。

申请人自行到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带身份证和体检表,空腹)。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0:30(下午不可体检),地址:惠东县环城南路新车站往白花方向800米,咨询电话:0752-8999600。体检结果以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最终结论为准。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至体检中心前台,由体检中心统一移交县教育局,无需本人带体检合格证明到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提供惠东县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可在本公告附件3中下载,需双面打印并贴上与网报上传一致的大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需一致并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7)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

②毕业成绩单原件;

③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第一阶段预计为2024年6月上旬,第二阶段预计为2024年8月上旬,届时请使用网页搜索惠东县教育局网站—政务公开查看详情,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惠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遗失责任自负。他人代领的,须持申请人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见附件4。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附件4:领取教师资格证委托书样式

附件5: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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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龙门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5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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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龙门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龙门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具有龙门县户籍或持有龙门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免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龙门县指定医院为龙门县总医院)。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22日;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25日。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4月22日17:30。

2.体检时间:4月12日—4月2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体检地点: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7日—5月8日

(确认地点: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

4.领取证书时间:以龙门县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领取公告为准。

(二)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6月25日17:30。

2.体检时间:6月21日—7月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体检地点: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7月10日—7月11日。

(确认地点: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

4.领取证书时间:以龙门县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领取公告为准。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里“常见问题”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完成报名。

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里“常见问题”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符合我县认定范围的人员选择“龙门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特别提示:关于学籍学历核验相关问题,请参照附件4的说明。

(三)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7日—5月8日共2天。

第二阶段:7月10日—7月11日共2天。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10-17:3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注:本次认定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2.地点

龙门县文化路9号龙门县教育局。

3.现场审核确认流程

证件审核——提交认定材料——签名确认。现场审核确认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4.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惠州市龙门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学生证同框复印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学生证复印件,要把个人信息那页和盖有完整注册章那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是指:每个学期都要盖一个“注册章”。例如:已读完了1年研究生课程,现在正在读研究生课程第二年的第2学期课程,要盖有4个“注册章”;已读完了3年本科课程,现在正在读本科课程第四年的第2学期,要盖有8个“注册章”。如果漏盖“注册章”,现场审核时将不能通过。户籍在惠州市龙门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把户主页和本人的那一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作为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生、在读研究生申请人需提前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先在学信网首页注册,再登录,登录后点击“在线验证报告”,便可查看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申请人,按照省语委办的要求:一是在省外工作期间取得的,需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工作实习证明原件(证明须有证明人姓名、电话、工作单位传真号码、通讯地址、加盖单位公章)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是在省外读书期间在就读地取得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如不能提供以上两项证明之一者,则不能参加本次的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有多次考取普通话证书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提供的普通话证书,必须和网报的证书一致。不能提供另一张普通话证书,代替网报的证书。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符合龙门县认定范围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表,空腹)。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不可体检)。体检项目完成后,体检表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上交。如果申请人体格检查合格,请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龙门县总医院领取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申请人员未能按时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和提交体检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我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

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752-7895892。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本公告附件3中下载,贴上与网报上传一致的彩色白底证件照。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必须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提前在“中国教师网”下载)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博士,除了要提供上述(1)至(6)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毕业成绩单原件、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9)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龙门县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龙门县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龙门县教育局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领取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龙门县教育局官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龙门县人民政府网→部门镇办→县教育局→通知公告)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龙门县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龙门县教育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对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征信。

(五)“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六)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先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如果仍不能解决问题,请按“邮件咨询”中的格式发送邮件或拨打咨询电话,联系网站工作人员解决问题。

申请人网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56761296

龙门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7981908。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4.关于学籍学历核验相关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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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博罗教资认定公告(中小学)

2024-04-18,全文共 3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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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博罗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博罗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具有博罗县户籍或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见附件3),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时间

我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至21日;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至25日。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认定

1. 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22日17:30。

2. 体检时间:4月24日-4月29日。

3.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9日-10日。

4. 领取证书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二)2024年上半年第二阶段认定

1. 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25日17:30。

2. 体检时间:6月26日-7月1日。

3.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7月3日-4日。

领取证书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注册与报名

请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8)进行操作。特别提示 :本确认点不支持全程网办,请按照“线下确认”方式进行申报。

(二)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

第一阶段:5月9日-10日共2天(申请人需到社会服务中心现场取号排队)。

第二阶段:7月3日-4日共2天(申请人需到社会服务中心现场取号排队)。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10-17:2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作放弃处理。

2.地点:博罗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楼H厅04-06号窗口。地址:博罗县城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

3、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博罗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持有博罗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惠州市区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②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博罗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第一阶段体检时间4月24日-29日,第二阶段6月24日-6月29日(申请人需扫码(附件7)预约,每天限50个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到博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博罗县罗阳镇桥西六路16号)进行体检。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2),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的10:30前完成。体检费用自理。

第一阶段体检预约码

第二阶段体检预约码

申请人在现场审核当天需提交盖有体检合格章的体检表。未能按时完成本次认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必须与系统上传的、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博罗县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县教育局_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oluo.gov.cn/xjyj/)。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须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8),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六)博罗县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1:注意事项.docx

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pdf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1).doc

附件6:博罗县2024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上报材料目录表.docx

附件7: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体检预约二维码(2024).docx

附件8:202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9:3.26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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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大亚湾开展教资认定工作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5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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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开展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大亚湾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大亚湾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大亚湾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大亚湾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附件1)要求,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4月12日至4月25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5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至5月17日。

现场确认地点:大亚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24号(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二楼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康指导站)。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6月21日至6月26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时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6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7月10日至7月11日。

现场确认地点:大亚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24号(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二楼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康指导站)。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具体事项安排

(一) 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 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惠阳区户籍或持有惠阳区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大亚湾户籍或持有大亚湾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1)申请人于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一阶段),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第二阶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2)现场确认流程:根据本人所属的确认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证件审核→ 提交认定资料→领取受理通知书。具体流程请参阅附件2。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1.身份证明

(1)大亚湾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如是集体户口,需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见附件3)。

(2)持有大亚湾区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大亚湾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大亚湾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需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A栋3楼健康管理中心(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6号)进行体检,体检咨询电话:0752-3399051;手机:133 925 613 36。具体事宜请见附件4。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4),在体检表上须用手写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体检费用自理。

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我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我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我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752-3399051或133 925 613 36。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由区教育部门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函件交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我市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特别提示: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6)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成绩单原件;

(3)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4)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频道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5.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对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征信。

7.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2-5563151。

附件:

1.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pdf

2.附件2:现场确认流程图.docx

3.附件3:集体户口复印件骑缝章模板.jpg

4.附件4:惠州大亚湾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doc

5.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6.附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7.附件7: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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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24年东江禁渔期通告

2024-02-29,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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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东江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维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现将我区2024年东江禁渔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

珠江支流惠城江段的东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

三、禁止作业方式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其它要求

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请广大渔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维护正常渔业生产和东江禁渔秩序。禁渔期内,对违反禁渔期有关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一经发现,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52-7829583、7829704。

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2月28日

来源:https://www.hcq.gov.cn/hcqzdlyxxgk/fpgzxxgk/zcwj/content/post_5207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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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门县高考考点周边道路临时交通管制通告

2024-05-30,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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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龙门县高考考点周边道路临时交通管制通告

2024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6月7日至9日,将对龙门中学和龙门县臻德高级中学周边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管制路段

1、龙门县环城北路城西路口至环城南路原县政协路口全路段。

2、龙门县龙城街道华附南路、华附西路。

二、管制时段

6月7日上午 08:30-12:00、下午14:30-17:30;

6月8日上午 08:30-10:45、下午14:30-17:30;

6月9日上午 08:00-12:30、下午14:00-18:30;

三、管制措施

上述时间段,龙门县环城北路城西路口至环城南路原县政协路口全路段和龙门县龙城街道华附南路、华附西路禁止机动车进入,所有车辆通过考场周边道路时禁止鸣喇叭。

请广大市民尽量绕行考场周边道路,对接送考生的车辆优先让行。要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减速慢行,减少噪音。

龙门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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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城区供销社公开招聘下属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9,全文共 1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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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惠城区供销合作联社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州市骏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惠环供销合作社、惠城区横沥供销合作社是惠城区供销合作联社下属企业,属于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集体企业。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详见《惠城区供销社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到2024年5月6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按企业聘用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60000元/年(含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按各下属企业聘用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可提前下载并填写《惠城区供销社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从业年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于2024年5月13日-14日(报名时间为2个工作日)到惠城区供销合作联社323会议室报名(惠城区龙丰上排永联路惠城区行政中心3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752-7829321。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需考生本人领取。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面试(满分100)。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会计人员岗位围绕专业技术知识、日常工作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设计考题;办事员围绕对应岗位日常工作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设计题目。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举止仪表等综合能力。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职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由个人支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政审考察

根据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六)公示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招聘对象,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过考试、体检合格者,在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递补聘用

如因人选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需岗位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和范围。

(二)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供销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附件:

1.惠城区供销社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惠城区供销社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专业参考目录.xls

惠城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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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24年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公告

2024-04-28,全文共 4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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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惠城区紧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引进、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和人数

引进紧缺教育人才60人。具体引进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三、引进对象

(一)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具有“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①曾获得高校校级以上奖学金;②曾获省级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等荣誉;③曾获全国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等荣誉;④本科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⑤曾获高校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⑥曾获高校院(系)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⑦曾获与所持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详见专业目录);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参加惠城区其它批次招聘编内教师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方式

引进方式为笔试+面试。

六、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引进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相应待遇,中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十级岗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二次择岗。在任职单位工作满三年,且三年任职考核均为优秀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择校换岗。

(三)配偶就业。引进人员其配偶有就业需求的,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双向选择、市场配置、政府引导的原则,协助做好其配偶就业的联系协调工作。

(四)子女入学。引进人员随迁子女可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区属公办学校。

七、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或识别二维码,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系统”。

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因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后果自负。

3.志愿填报:每人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JPG格式);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国外学历成绩单需要提供翻译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

(5)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8)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9)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③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④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准考证打印

2024年5月23日开放准考证打印,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及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前将安排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1.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未达规定比例,则按实际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数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面试对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及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3.面试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4.面试形式:试讲。

5.面试有关事项:

(1)流程:签到→候考→备考→试讲→候分→签名确认分数→离开考场。

(2)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3)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发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过程由惠城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4)考试结束后,成绩按规定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告。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候考室,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进入候考室考生除身份证及准考证外请勿携带其他物品,考生面试结束并签名确认分数后应离开考场。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起薪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未达到8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三)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岗位空缺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被聘用人员须在惠城区公办中小学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惠城区或辞职。

(六)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需按《聘用通知书》规定在30天内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十)进入体检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承诺服从安排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等,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九、本公告由惠城区2024年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2677403(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惠城区2024年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职数表.xlsx

2.惠城区2024年公开引进紧缺教育人才专业目录.xlsx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4.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及填报要求.docx(将于2024年5月12日上传)

惠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7日

来源:http://www.hcq.gov.cn/hzhcjyj/gkmlpt/content/5/5250/post_5250406.html#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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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碧海湾旅游度假区开业推迟通告

2024-04-26,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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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游客朋友:

您好!受珠江口附近东移南压的强降雨云系影响,预计未来三小时大亚湾区强降雨仍将持续,最大小时雨强可超过50毫米。碧海湾旅游度假区山海峡漂流与水上乐园原定4月26日开业,现由于天气原因,开业推迟,开业时间另行通知!由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深感抱歉,敬请谅解。感谢大家对碧海湾旅游度假区的一路支持!

咨询热线:0752-5533128 /18127757693

惠州碧海湾旅游度假区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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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惠州五一活动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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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东海龟湾五一交通管制及停车场预约试运行通告

2024-04-24,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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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惠东县发布了《关于2024年“五一”假期海龟湾景区及周边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理和配套服务措施的通告》。为保障配套服务措施畅顺运行,决定在4月27日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

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08:00至20:00。

二、试运行模式

试运行期间,8个停车场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其中3个停车场提供预约停车服务;3条公交接驳路线提供免费接驳服务。

三、预约停车模式

4月27日和5月1日至5日,进入临时管理区域的7座及以下机动车,通过“惠州海龟湾”订阅号预约海龟湾停车场、渔家小镇7号停车场(港口大澳塘码头停车场)、渔家小镇8号停车场(港口大澳村停车场)。

四、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2024年“五一”假期海龟湾景区及周边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理和配套服务措施的通告》实施。

1.2024年“五一”假期海龟湾景区及周边停车场示意图.pdf

2.2024年“五一”假期海龟湾景区及周边换乘接驳路线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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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招聘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2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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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开展2024年度一线业务操作岗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教育部门认可的2024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等认证材料。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七)年龄28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含)以下(时间计算至2024年4月23日);

(八)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规定。

招录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共101人,请登录报名网站(xy.liepin.com/tobaccogdcity)查询具体岗位。

招聘流程

网申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拟录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1、网申报名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3日-5月7日(报名时间截止于2024年5月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上传材料:

应聘者在简历填写环节需上传以下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包括:(1)诚信应聘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请本人自行下载打印,手写签名后再扫描上传至简历申报系统);(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国(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本,确保验证码清晰并在有效期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尚未取得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经学校签章或学校教务系统下载的各学年学业成绩单;

(5)其他有关材料。

报名须知:

(1)每位应聘者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简历申请表一旦提交后便无法修改,请慎重选择报名岗位,并确保所填写的简历信息真实、完整、准确;(2)应聘者须以最高学历进行报考;(3)专业及学科门类划分请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参考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4)若国(境)外学校所学专业不在以上目录中,招聘单位可根据所学专业名称、课程内容等与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程度综合判定。

2、简历筛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从中选取参加笔试的人员。

3、笔试

笔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在线下进行,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笔试地点在广州,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面试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拟定于2024年5月下旬至6月初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开展,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5、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主要包括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拟录用人员公示

在猎聘网(xy.liepin.com/tobaccogdcity)、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www.tobacco.gov.cn)以及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门户网站(www.gd.tobacco.gov.cn)同时公示拟录用人员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一)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环节的人员,未获以上资格的人员,恕不一一通知。请应聘者正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或多次致电不接等原因联系不到应聘者本人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四)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按照填报要求如实说明,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本招聘公告由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单位、培训机构、中介、个人等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培训机构、中介、个人等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二)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现冒用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详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说明,如仍有疑问,可发送邮件至有关招考单位,工作人员仅对招聘公告的内容以及报名技术服务问题进行回复,不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1.广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gzyc_zhaopin@163.com

2.珠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zhyczpgz@163.com

3.汕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styc_zhaopin@163.com

4.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gdfsyczhaopin@163.com

5.韶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sgyczp@163.com

6.惠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HZYCZP2024@163.com

7.中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zsycygzp@163.com

8.江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jmyczp@163.com

9.湛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zjycrsk@163.com

10.揭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jyyczp2024@163.com

11.云浮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系方式:yfyczhaopin@163.com

报名过程中如遇信息技术问题,请联系:gdyc_tech2024@163.com。

附件: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4年度一线业务操作岗位诚信应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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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24年积分入学申请受理点(初中+小学)

2024-04-22,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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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2024积分入学申请受理

片区

小学

初中

学校

地址

咨询电话

学校

地址

咨询电话

龙丰街道

红花湖小学

龙丰街道共联路18号

2371128
2371138

第四中学

火车西站四号

2372092

河南岸街道

湖山小学

河南岸湖山村下吕组171号

2523996

第一中学惠港校区

演达四路3号

2588732

桥西街道
桥东街道

第四小学

惠新西街一巷五号

2357316

华侨中学

桥东菜园墩79号

2231220
2216937

江北街道

三新小学

江北街道三新村一组54号

2803902

第一中学田家炳校区

江北文华二路88号

2866813

江南街道

下角小学

下角祝屋六巷1号

2233728

第七中学

下角东路二巷1号

2182586

小金口街道

小金口中心小学

园丁街38号

2290616

小金口中学

金源路园丁街40号

2282256

水口街道

水口中心小学

水口育才路78号

2323008

惠泽学校

新力北路1号

2322619

马安镇

马安中心小学

惠城区新安街70号

3616878

马安中学

马安镇新群村

5855895

三栋镇

三栋中心小学

三栋镇教育路8号

2597996

演达中学

三栋镇教育路7号

2596593

汝湖镇

汝湖中心小学

汝湖镇石路街2号

2790482

汝湖中学

汝湖镇兴湖一路一巷7号

7801227

仍图中心小学

汝湖镇仍图圩镇

6270062

仍图中学

仍图圩镇

6273421

横沥镇

横沥中心小学

横沥镇小学路

3185055

横沥中学

横沥镇木街

3185056

大岚中心小学

横沥镇大岚圩镇

3238031

大岚中学

横沥镇惠岚社区

3238069

矮陂中心小学

横沥镇矮陂圩长兴街

3206071

矮陂中学

横沥镇矮陂北街1号

3206675

芦洲镇

芦岚中心小学

芦洲镇芦兴路

3259117

芦岚中学

芦洲镇芦香路

3259081

芦洲学校

芦洲镇双洲路60号

3287046

芦洲学校

芦洲镇双洲路60号

328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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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城区公办中小学积分入学报名工作指南

2024-04-22,全文共 1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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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4年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 (见3月25日“惠城发布”公众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积分入学相关工作流程公告如下:(以下各时间节点为初定,如因故未能如期,以“惠城发布”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积分工作流程:网上信息填报→到受理点初审→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公布积分结果→复核→公布积分学校及学位数→填报志愿→公布录取结果→办理入学手续。

一、网上信息填报

1.时间:4月28日9时至30日18时。

通过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惠上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填报指引见《积分入学网上信息填报操作指引》(附件1)。

(惠上学报名系统)

(未能网上信息填报成功的,可以在5月10日、11日、12日、14日受理点审核资料时前往审核点线下报名)

2.随迁子女为港澳台、国外户籍,父母为大陆户籍的申请人,请于5月10日、11日、12日、14日前往惠城区教育局服务大厅线下报名,无需参与网上信息填报。

3.说明:

信息填报时须选择居住地所在镇(街)受理点,同时,报名一年级的申请人应选择小学受理点;报名七年级的应选择初中受理点(如报名时受理点填写错误,要在后续受理点审核资料时先前往填报的受理点注销,再前往正确受理点线下报名)。受理点为积分资料初审地点,仅负责资料审核,并非志愿学校;积分入学志愿学校名单暂定于7月中旬发布。

二、受理点审核资料

1.时间:5月10日、11日、12日、14日

申请人按照积分入学初审材料表(见下表)准备好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等部分佐证材料开具方式见《积分入学部分佐证材料开具指引》,附件2),按时前往受理点进行初审。

2.说明:

申请人通过初审,并在确认表签字确认后,不得变更申报材料(不得补交材料、不得更改材料类型、不得变更材料持有人、不得变更居住地所在镇(街))。

三、职能部门审核材料

时间:5月至6月

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初审后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更新,重新审核报名资格、计算积分分数。

四、公布积分结果

时间:6月中下旬

积分审核结果查询指引后续将在“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申请人可向受理点或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

五、复核

时间:6月下旬

申请人携带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受理点申请进行复核。

六、公布积分学校及学位数

时间:7月中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公众号发布公告(后续具体时间节点,以该公告为准)。

七、填报志愿

时间:7月中旬

申请人进入“惠上学报名系统”,点击“查询结果/志愿填报”按钮,填报居住地所在镇(街)中的一所积分学校。

特别提醒:1.区内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户籍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所在镇(街)应按照户籍生政策入学,不得申请其户籍地所在镇(街)积分入学学校,否则填报志愿无效;2.申请人不得填报居住地所在镇(街)以外学校,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八、公布录取结果

时间:7月下旬

积分入学录取名单在受理点学校和申请积分学校公示,申请人也可进入“惠上学报名系统”,点击“查询结果/志愿填报”按钮查询录取情况。

录取规则:根据家长志愿学校积分高低进行录取。如果遇到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各指标项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果各项指标积分均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办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录取。

九、办理入学手续

时间:7月下旬

申请人持报名确认表、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特别提醒:

1.本公告中各报名流程时间节点为暂定时间节点。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以最新通知为准。

2.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一律不予补办。

附件:

1.积分入学网上信息填报操作指引.pdf

2.积分入学部分佐证材料开具指引.docx

3.惠城区2024年积分入学申请受理点.docx

惠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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