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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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教师资格证的领取环节中,先笔试,然后面试,最后就是认定。已经通过了教资笔试及面试的,需要参加教资认定才可以领取教师资格证。

2023-10-07,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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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及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联系电话

地址

网址

1

惠州市教育局

高中、中职、
中职实习指导

2261072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 号办公大楼

http://jyj.huizhou.gov.cn

2

惠城区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

2677403

惠城区红楼路86 号

http://www.hcq.gov.cn

3

惠阳区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

3826332

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3 号

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index/

4

博罗县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

6624110

博罗县罗阳街道西北路58 号

http://www.boluo.gov.cn

5

惠东县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

8810468

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619 号

http://www.huidong.gov.cn

6

龙门县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

7981908/7781313

龙门县龙城街道文化路9 号

http://www.longmen.gov.cn

7

大亚湾区宣教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

5562637

大亚湾管委会办公大楼

http://www.dayawan.gov.cn

8

仲恺高新区宣教办

初中、小学、幼儿园

3270503

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77号人才服务大厦921-1

http://www.hzzk.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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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各区县教资认定体检时间+医院

2024-04-19,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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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

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4月24日上午8:00-10:30,周六日和节假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上午8:30-10:30,周六日和节假日除外

体检地点: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三楼普检区

仲恺高新区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24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周六日除外)

体检医院:

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妇幼计生中心(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甲子路139号)

博罗县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

第一阶段:4月24日-29日

第二阶段:6月24日-6月29日(申请人需扫码预约,每天限50个号)

体检医院

博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博罗县罗阳镇桥西六路16号)

龙门县

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4月2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第二阶段:6月21日—7月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不可体检)。

体检地点: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三楼体检中心。

惠阳区及大亚湾

(一)第一阶段体检时间:2023年4月12日—4月25日 (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8:00 - 12:00。

(二)第二阶段体检时间:2023年6月21日—6月26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上午8:00 - 12:00。

二、体检地点: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A栋3楼健康管理中心(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6号)

惠东县

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26日的工作日;

第二阶段网报申请人体检时间为:7月1日至7月5日的工作日。

体检地点: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带身份证和体检表,空腹)。

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0:30(下午不可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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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教资认定第二阶段认定对象

2024-04-19,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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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对象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拓展——仲恺高新区认定范围

1、户籍在仲恺高新区的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仲恺高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仲恺高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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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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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州中小学教资认定范围汇总(含各区县)

2024-04-19,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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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惠城区的人员;

(二)持惠州市惠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在惠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惠城区的)。

仲恺高新区

(一)户籍在仲恺高新区的人员;

(二)持仲恺高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仲恺高新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仲恺高新区的)。

惠阳区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阳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阳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惠阳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大亚湾区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大亚湾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大亚湾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大亚湾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大亚湾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惠东县认定范围

(一)惠东户籍人员(含惠东户籍的应届毕业在校生);

(二)持有惠东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惠东县教育局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博罗县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博罗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博罗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具有博罗县户籍或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

龙门县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龙门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州市龙门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具有龙门县户籍或持有龙门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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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州各区县教资认定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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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2024年惠州教资认定报名公告

惠东
龙门
惠阳
大亚湾
博罗
惠城区
仲恺

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核对原件现场归还;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核对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居住证同框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学生证同框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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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4-04-17,全文共 5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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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阳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阳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惠阳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五)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附件1)要求,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4月12日至4月25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5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至5月17日。

现场确认地点:原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石桥中路12号。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体检医院: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

体检时间:6月21日至6月26日(周六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

公布现场确认时及体检合格名单时间:6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7月10日至7月11日。

现场确认地点:原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石桥中路12号。

领取证书时间:以我局公告时间为准。

四、认定流程具体事项安排

(一) 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 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惠阳区户籍或持有惠阳区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大亚湾户籍或持有大亚湾居住证人员“确认点”请选择“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1)申请人于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第一阶段),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第二阶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2)现场确认流程:根据本人所属的确认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证件审核→ 提交认定资料→领取受理通知书。具体流程请参阅附件2。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1.身份证明

(1)惠阳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如是集体户口,需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见附件3)。

(2)持有惠阳区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惠阳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需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A栋3楼健康管理中心(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西街6号)进行体检,体检咨询电话:0752-3399051;手机:13392561336。具体事宜请见附件4。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4),在体检表上须用手写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体检项目完成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局。体检费用自理。

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我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我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我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752-3399051或13392561336。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由区教育局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函件交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我市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特别提示: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7.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6)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成绩单原件;

(3)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4)高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惠阳区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频道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审核现场不提供复印和文件袋等服务,请自行提前准备。

5.惠阳区教育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惠阳区教育局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对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征信。

7.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常见问题”中查阅。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3826332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现场确认流程图.doc

附件3:集体户口复印件骑缝章模板.jpg

附件4:惠州市惠阳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7: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doc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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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城区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24-04-17,全文共 5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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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州市惠城区的人员;

(二)持惠州市惠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在惠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惠城区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第一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2.体检时间:4月12日-24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5月7日-9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q.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二)第二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2.体检时间:6月21日-7月1日(周六日除外)。

3.现场审核确认时间:7月9日-11日。

4.领取证书时间以惠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q.gov.cn/)最新公告栏目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我区认定范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惠城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不属于惠城区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请选择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电话和官网网址可到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公告查询)。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三)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时间:5月7日-9日共3天。

2.第二阶段时间:7月9日-11日共3天。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申请人按照体检结果在5月1日-9日进行现场确认时间段预约;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申请人按照体检结果在7月6日-11日进行时间段预约。

本次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直接视为不符合本次认定的身体条件,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体检合格人员逾期未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作放弃认定报名处理。

3.认定地点:惠城区教育局(河南岸红楼路86号),具体认定房号见局门口指引。

4.现场审核流程:扫码预约(预约二维码将在体检结果公告里发布)→根据本人预约的时间段到达确认现场→证件审核→提交认定资料→报名完成。现场审核时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

5.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符合下列四类人员任一,提供相应证明即可)

①以惠城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注: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如:学生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等。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是指集体户首页和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派出所的骑缝章(见附件1)。

②以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在惠城区范围内)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以港澳台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军官证或士兵证,以及所属部队出示的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地部队。

(2)学历证明

①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具体请参考附件6。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自动同步,不需要提交;不能通过核验的,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开具的测试等级证明。

特别提示: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申请人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

第一阶段:4月12日至24日(周六日除外)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周六日除外)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进行体检。体检采取预约限额制,具体事项请见附件2。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2-3),贴好照片、正楷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未填写或未用正楷书写的,将不予以受理),在抽血及做胸透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确认体检完毕后将体检指引单及双面打印检查表交回三楼健康管理中心A区前台。体检费用自理。

各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区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区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

体检结果仅以当次为准,不再进行补检、复检。

体检合格证明由医院统一交回区教育局,无需自取。

第一阶段体检结果将于4月30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第二阶段体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6:00前在本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区教育局对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不负责解释。

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752-2359719。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3、4),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请下载并打印《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页》(见附件5),按要求提供照片和填写相关资料。

(7)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除了要符合上述(1)至(7)的相关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②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③实习鉴定证明原件(需与所学专业、认定学段相对应,如不相对应,需本人所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区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分别于2024年6月(第一阶段)、7月(第二阶段)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及公布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本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严肃申报纪律。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惠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2677403。

附件:1.集体户口复印件骑缝章模板.docx

2.2024年惠州市惠城区上半年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docx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5.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页.doc

6.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docx

惠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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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各区县就业驿站地址+咨询电话

2024-03-14,全文共 2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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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加强对异地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通过推进我市就业驿站试点建设,购买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就业服务,建设一批试点就业驿站(以下简称“驿站”),初步实现就业服务网格化,对网格内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用工保障,就近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民的就业服务,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就业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将就业领域的惠企稳岗政策送到企业“厂门口”。

是否收费:免费的。

全市驿站地址

综合考虑各县区重点群体、重点用工企业分布的具体情况,在全市先行建设30个驿站,具体到各县区辖区内,分别是:惠城区8个、仲恺高新区6个、惠阳区5个、大亚湾经济开发区4个、博罗县3个、惠东县2个、龙门县2个。

县区

驿站名称

驿站地址

驿站热线

县区监督

举报电话

惠城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城水口站)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大道67号

15217576515

0752-7809227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城马安站)

惠州市惠城区万科中交金枫花园1栋一楼(马安镇政府正对面)

13829956947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城横沥站)

惠州市惠城区府前路横沥镇人民政府(横沥镇党群服务中心)

18675208689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城高新区站)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YH10乡道雄韬科技城一号楼一楼

18928368602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城小金口站)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府路金兴街a10

15119237229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城江北站)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CBD楼宇企业服务站

13416509634

惠阳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阳淡水站)

惠阳区淡水天安星河广场(尧岭二路西)

13316367961

0752-3361177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阳区秋长站)

惠阳区秋长街道长鑫东路南

13316365707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阳三和站)

惠阳区三和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13316379517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阳区新圩站)

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东南50米(镇府北路)

13316367190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阳区镇隆站)

惠阳区大光村工业区(Y697西)

13316368297

惠东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东平山站)

惠州市惠东县新平大道29号

18003082227

0752-8831277

惠州市就业驿站(惠东白花站)

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良白公路南)

0752-2286105

博罗

惠州市就业驿站(博罗罗阳站)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广场路3号

0752-6381689

0752-6626407

惠州市就业驿站(博罗石湾站)

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建设西路132号

0752-6982171

惠州市就业驿站(博罗杨侨站)

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杨侨大道95号

0752-6982041

龙门

惠州市就业驿站(龙门县龙城街道站)

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环城南路17号

0752-7666010

0752-7872185

惠州市就业驿站(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站)

惠州市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工业五路龙门红28栋110号商铺

0752-7666585

大亚湾

惠州市就业驿站(大亚湾区澳头街道站)

大亚湾澳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力东园小区21栋1-8号)

0752-5576611

0752-5562357

惠州市就业驿站(大亚湾区新兴产业园区站)

大亚湾西区街道新兴产业园区党群服务中心(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道龙海三路26号碧桂园星钻1栋104室)

0752-5570307

惠州市就业驿站(大亚湾区德惠社区站)

大亚湾西区街道德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德洲城站(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道龙山一路德洲城二期11栋112号)

0752-5280926

0752-5280927

惠州市就业驿站(大亚湾区石化园区站)

大亚湾霞涌街道石化园区党群服务中心(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大道5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二楼)

0752-5568531

仲恺

惠州市就业驿站(仲恺潼湖站)

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政务服务中心(惠州市惠城区三和大道与宝岗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270米)

0752-8402560

0752-3278420

惠州市就业驿站(仲恺星河站)

惠州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工智能产业园分厅)

0752-3208802

惠州市就业驿站(仲恺东江站)

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惠州市惠城区东新大道创新大厦东南侧约70米)

13025733127

惠州市就业驿站(仲恺胜利村站)

陈江街道胜利村先锋出租屋党群服务站(惠州市惠城区南华路47号)

13025733162

惠州市就业驿站(仲恺曙光社区站)

陈江街道曙光社区先锋出租屋党群服务站(惠州市惠城区曙光路48号)

0752-2172996

惠州市就业驿站(仲恺红旗村站)

惠环街道红旗村沙欧网格“红色出租屋”党群服务站(惠州市惠城区和畅六路悦璟华庭南侧约150米)

市级监督举报电话

凡发现驿站存在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及其他违纪违规线索,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反馈。惠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752-278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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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详细操作指引

2024-05-23,全文共 1351 字

+ 加入清单

活动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范围、条件及标准

1、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对在惠州辖内交售任一旧家电并在参与活动商家门店(电商平台)购买17类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产品和手机类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发放一次性消费券补贴。

17类家电产品范围:包括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

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活动;

特别说明:交售的旧家电与购买的新家电的品类不需要一一对应,交售任意一种旧家电可以购买任意一种新家电;购买享受政府补贴的新家电的数量与交售旧家电的数量相同。

绿色智能低碳家电及电子产品范围参考: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纳入能效(水效)标识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2、参与活动商家:惠州市商务局遴选企业

扫码查看活动商家门店

(持续更新中)

3、补贴标注

①向消费者发放的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标准统一为不超过新购置家电销售价格的10%,每件家电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单个消费者补贴不超过2000元。

②家电销售价格以家电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③财政补贴、家电销售或回收企业原本应给予消费者的旧机回收补贴、企业的让利优惠三重优惠可以叠加。

4、相关要求

①申请人必须是个人消费者,并且旧家电交售人、新家电购买人、补贴申请人、补贴领取人须为同一人。

②购买多件家电的须分开支付分别开具销售发票,并分开申请补贴。

活动补贴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活动补贴申请流程图

(二)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

1、交售旧家电,获取旧家电交售凭证

消费者向商家(或商家合作的收旧企业)提交旧家电折旧申请,由相关企业评估后,给消费者发放旧机抵扣补贴和旧机交售凭证,旧机交售凭证需包含收旧企业名称、旧机品类、折旧价格、收款人签名、经办人等重要信息,并盖收旧企业公章。

2、购买新家电,必须到参与活动的企业购买新家电,并获取销售发票,新家电购置支付凭证

新家电发票需体现购买方名称(即申请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即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新家电品牌及型号等重要信息。

新家电购置支付凭证可以是签购单或者云闪付交易详情截图(可在云闪付首页中间菜单栏进入支付助手查询),需体现商户名称、交易时间及交易金额等具体信息。

3、提交申请

(1)下载云闪付APP注册并绑定银行卡,搜索“乐购惠州”小程序进入并授权登录;

扫码下载云闪付APP

(2)点击家电“以旧换新”界面

(3)点击活动详情页右下角的“补贴申请”

(4)上传相关补贴申请信息及材料(需上传新家电销售发票、新家电购置支付凭证、新家电能效(水效)标识照片、旧家电照片、旧家电交售凭证等)

4、申请记录查询

点击活动详情页左下角“申请记录”,可查询补贴申请审核状态。

5、补贴形式及到账查询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以云闪付电子红包的形式予以发放,红包长期有效,不可提现,可在惠州辖内所有受理云闪付的商家使用。点击云闪付APP-“我的”-“红包”即可查询补贴红包到账情况。

扫码查看补贴红包受理参考商家

(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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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市购房赠送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

2024-05-23,全文共 2537 字

+ 加入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惠市住建〔2024〕7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活动时间

消费券申请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消费券承兑时间 自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

活动对象

赠送对象:202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惠州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网签、缴纳契税的购房人,限前10000套。(不含2024年5月1日前已合同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回迁房、安置房,车位、车库、商铺、公寓、地下室等非住宅商品房,下同)

活动商家: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并支持二维码支付的限额以上纳统(以下简称限上)家居、家电、餐饮、商超等企业。

消费券赠送规则

赠送形式:活动期间,符合条件的购房消费者,可申请消费券包(消费券有云闪付消费券和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两种形式,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申请其中一种)。

赠送金额:购房总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申请5000元赠送消费券包(50张“满120元减100元”消费券);100万元(含)以上的,可申请10000元赠送消费券包(100张“满120元减100元”消费券)。

若消费券申请的总数超过了10000套,以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和建设银行“建行生活”APP记录的消费券申请时间,按先后顺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

消费券申领程序

1、消费券申请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若同一份购房合同有多名购房人,则由合同中排序第一位的购房人申请。购房人是未成年人的,可由未成年人监护人代为申请。)登录云闪付APP“乐购惠州”小程序或建行生活APP进入购房消费券申请界面(二选一即可,不能在两个APP同时申请),进行手机号授权,输入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购房合同编号及契税税票编号等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云闪付报名的,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联实体卡;通过建行生活报名的,需下载建行生活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行卡,下载数字人民币APP,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参加活动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以便消费券准确、及时发放。

2、消费券发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活动开始后定期将审核通过并在局官网完成公示的购房人(名单确认前注销合同的不计算套数,下同)通知消费券发放平台,消费券发放平台在消费券资金到位后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辖区项目消费券包发放情况告知商品住房成交的开发商。

3、申请情况查询

获得消费券后,购房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或建行生活APP“我的”-“数字人民币”查询消费券。

云闪付平台申领流程操作指引

建行生活申领流程操作指引

消费券适用原则

1、此次申请消费券可在我市限上纳统家居、家电、餐饮、商超等企业(指定名单)使用。符合条件的商家名单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或定期增减。

2、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有效,逾期收回,可叠加使用,不能兑换现金,不能转赠,如发生退货,将视同票券已使用,不予退还。

3、获得消费券的购房人到活动参与商家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消费券的,需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给商家扫码或打开云闪付APP“扫一扫”扫商家的收款码;使用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的,需出示建行生活APP付款码给商家扫码或打开建行生活APP“扫一扫”扫商家的收款码(选择“数字人民币”);确认支付即可自动核销消费券,消费券可以叠加使用。

4、赠送对象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或建行反映,银联或建行将积极协调解决。

5、活动期间,若发生撤销交易或全额退货,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将于24小时内退还至用户云闪付APP中“我的票券”内;若发生部分退货交易,该用户的领券资格会被视为已消耗,消费券不返回用户账户,统一退回主办方券池。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的撤销、退货交易将按原路退回,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内查看(超过消费红包有效期将不予退回)。

6、申请领取消费券过程中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7、活动商家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本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8、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的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获得本次活动资金。

9、政策制定问题由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支付等技术问题由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和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负责解释。

购房合同注销情况

消费券包发放后,购房人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在注销合同前等额退回已使用或已领取的消费券金额,未使用的消费券到期自动失效。操作流程如下:

已领取消费券的购房人,若在2025年6月30日前需注销对应购房合同,开发商应立即书面通知活动主办方,活动主办方对购房人电子账户消费券进行调减处理后,开发商再进行退货、发票红冲、发票作废处理。如用户已使用全部或部分消费券,按照消费券实销金额等额退回已使用的资金至上述活动指定账户。

已领取消费券的购房人,若在2025年6月30日后注销对应购房合同的,按照消费券实销金额等额退回主办方指定账户。

相关退回金额资料作为办理合同注销的材料之一。

有关要求

1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

2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

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收回已发赠送消费券,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参与活动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对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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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达技工学校2024年学费是多少?

2024-05-22,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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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达技工学校,是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备案成立的技工学校,办学涵盖信息工程、艺术设计、现代服务、智能制造等系列专业,致力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中级技术人才,树立“德技双馨”,严管厚爱,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培养目标;秉承“崇德、精技、尚能、乐学“的校训和“崇尚科学、创造一流”的办学理念,践行“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共赢”的五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促进“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原则。办学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一批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费标准

8600~16300元/年(不同的入学对象以及专业学费不同)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住宿费1400元/学年

资助政策: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学生人数的5%比例确定。

2、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10%确定。德、智、体综合成绩优秀生,符合国家奖学金评比资格的优秀学生,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评比,评比合格

3、奖金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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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学费是多少?

2024-05-22,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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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5250~9700元/学年(根据专业及对象确定)

注:

1、以上专业费用不含:住宿费700元/学期,书本费200元/学期,代收费:军训100元、体检费100元、校服六件套420元、床上用品八件套380元、校讯通50元/学期、直饮水75元/学期、保险费100元/年。第二学期缴清费用后返还校服费,第三学期缴清费用后返还床上用品费。

2、缴清一学年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优惠1000元。

3、退费办法:严格按粤价[2008]150号文《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和粤价[2008]181号文《关于完善我省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

大奖学、助学政策

1、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学生人数的

5% 比例确定。

2、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 10% 确定。

3、省市技能竞赛获奖者上报校委会审核后颁发校内奖学金,最高

2000元;品学兼优、符合国家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评比,经政府部门核实后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6000元。

4、订单式培养的学生可享受企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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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惠州市西湖技工学校一年多少钱?

2024-05-22,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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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惠州市西湖技工学校成立于2009年,是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管的全日制省重点民办技工学校。

学费标准

6760~14460元/年(不同对象、不同专业,学费可能有点差别)

1.收费标准是指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后,学生所要缴的费用。(不含住宿费、教材资料费)

2.住宿费(空调)1200元/学年。

3.教材费:600元/学年

4.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协助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

5.其它费用:校服费:400元,冬装两套,夏装两套。(冬装120元/套,夏装80元/套)

床上用品:400元/套(包含床垫、被子、枕头、床单、被套、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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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市仲恺技工学校一年学费是多少?

2024-05-22,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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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仲恺技工学校创建于1999年,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省重点技工学校。2023年被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评为省级示范性技工学校创建单位。学校坐落于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内,校园占地1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在校学生6000多人,是仲高新区唯一一所功能齐全、设施设备先进、环境优美的花园式现代技工学校。

备注:

1、收费不含:住宿费1200元/学年。

2、入读满一个学期学校赠送:校服四套280元、保险费50元、床上及生活用品9件套320元(棉胎、被套、床垫、床垫套、枕头、枕套、水桶、脸盆、口盅)。

3、退费办法:严格按粤价[2008]150号文《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正常的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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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技师学院2024年学费多少钱一年

2024-05-22,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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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技师学院创建于 1979 年,是惠州市直唯一一所公

办技师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重点技工

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广东省高技能人

才实训基地、广东省第二批 10 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创建单位之一。

学费标准

注:

1. 成人教育大专收费,文化创意类(三年)8820 元,文科 6900 元,理科 7935 元(以当年实际收费为准);

2. 幼儿教育(柚子卓越幼师班)五年制需另交 19800 元,分 4 年缴清,每年 4950 元,主要包括教材费、培训费、考证辅导费、自考辅导费等;

(费用不包含自考报考费、教师资格证报考费);

3. 电子商务(新媒体电商班)五年制需另交 19800 元,分 3 年缴清,每年 6600 元,主要包括教学教材费、考证培训费、考证费等;

4. 宿舍热水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 25 元 / 立方米;宿舍电费定额使用(10 度 / 人 / 月),超额缴费,收费标准为 0.68 元 / 度;

5. 校服、床上用品 950 元;

6. 收费政策调整时,按新标准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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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市高迪技工学校学费+政策补助

2024-05-22,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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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5000~10600元之间,具体根据专业确定。

备注:

1、代收杂费第一学年:1000元/学年。(校服四套,校园卡,体检,床上用品四件套,保险)

2、第三年收费:农村(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补贴后)6600元/学年(不分专业)、城市(含市辖区)户口学生(享受学校减免优惠后)8800元/学年(不分专业)。

3、第一年、第二年住宿费:2800元/学年。

4、退费办法:按照《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的相关退费标准流程进行退费。

奖学助学

1.学校设立翔龙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勤工助学金、优秀学生每学期可获得300元至3000元奖学金。

2.农村户籍(含县镇)、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分两年补助)。

3.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资助,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学生人数的5%比例确定: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

4.全日制正式学籍一、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10%确定;

5.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或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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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市技工院校第一批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简章公示

2024-05-22,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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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惠州市技工院校第一批招生院校名单招生简章公示

为规范我市技工院校招生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惠州市技工院校第一批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简章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1、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24年惠州市技工院校办学资质报备适用于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凡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学校,一律不得在2024年招生。

二、惠州市各技工院校的招生简章发布内容应当与备案的内容一致,并在2024年 5月10日前将具备招生资格的专业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其他官方途径进行公布。

三、惠州市技工院校如发生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内容、违规招生等问题,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一切责任后果由违规招生学校承担。

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2024年惠州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举报电子信箱:rsjzynljsk@huizhou.gov.cn,电话号码:0752-2789386。

附件1: 2024年惠州市技工院校第一批招生院校名单.xlsx

惠东县技工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pdf

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pdf

惠州市高迪技工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pdf

惠州市华达技工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pdf

惠州市技师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pdf

惠州市西湖技工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pdf

惠州市仲恺技工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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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市博物馆博物馆日活动一览

2024-05-15,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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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是公众瞩目的国际博物馆日,为了增强全社会对“5·18国际博物馆日”的认识和了解,凸显博物馆的教育和研究功能,进一步发挥博物馆教育和研究的潜力,惠州市博物馆紧扣今年博物馆日的主题(博物馆致力于教育与研究),联合地方高校、中职院校、市政协学习和文史委等单位,精心筹划2024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

启动仪式暨文物捐赠仪式

时间:5月17日上午9:30

地点:惠州博物馆一楼大堂

博物馆与教育主题演讲

时间:5月17日上午10:00—11:00

地点:惠州博物馆一楼大堂

南粤鉴真公益行(惠州站)

时间:5月17日上午10:00——11:30

地点:惠州博物馆一楼贵宾接待室

报名链接:#小程序://文惠圈/vVKwuxCDLunkY7f

东坡文化知识讲座

时间:5月18日上午9:30——12:00

地点:惠州博物馆一楼学术报告厅

报名链接:#小程序://文惠圈/2VupF82KNt4VINH

镜藏万象——铜镜与“她”诗意展

时间:5月18日—9月30日

地点:惠州博物馆一楼多功能展厅

“志善不居,馈赠有声”——2021-2023年度社会捐赠文物展

时间:5月—10月

地点:惠州博物馆一楼珍贵文物展厅

惠州市博物馆之夜~铜镜与“她”诗意展演

时间:5月18日下午14:30-15:10,16:00-16:40,晚上19:00-19:40

地点:惠州博物馆一楼大堂、展厅

报名入口:#小程序://文惠圈/yZ486h8uIv3p8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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