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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要求

呼和浩特要求专题栏目,提供与呼和浩特要求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呼和浩特要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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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考研网上确认照片要求是什么?

2023-10-17,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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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考研网上确认照片要求是什么?

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9:00-11月4日14:00,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须在上述时段,按相应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所需材料并关注本人网上确认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考生及时按报考点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并上传。

证件照上传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或蓝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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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职称电子证书打印时间限制及要求

2023-02-02,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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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职称电子证书打印时间

在对高级职称推行“电子证书”的基础上,内蒙古将职称“电子证书”发放范围扩展到高、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内蒙古明确规定:

1、高级职称在自治区职称核准文件印发一个月内打印“电子证书”;

2、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结束后,由盟市(旗县)人社局等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备案手续,提交上传中初级职称评定结果后打印“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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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教师资格证注册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2023-11-09,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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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教师资格注册条件要求是什么?

一、注册范围

全区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注册范围外的其他教师资格证持有人不参加此次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被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首次任教教师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人员须在申请注册前一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对一人多证、科证不一等特殊情况,按下列办法注册:

(1)“一人多证”的,即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可选择与现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2)“科证不一”的,即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与现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信息;在填写现任教情况内容时,须填写实际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信息。

(3)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书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或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教授文化课的,证书相互通用,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注册。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一个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给予暂缓注册结论: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学时或等量培训学分,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挂职、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提供证明材料);

3.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4.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受到处分(处罚)的,且在处分(处罚)期内。

中小学教师资格暂缓注册者原则给予两年过渡期,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重新申请定期注册的条件如下:(1)因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暂缓注册的,应在过渡期内参加相关培训,补齐学时并取得合格证明;(2)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暂缓注册的,在过渡期内,恢复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3)因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的,应在过渡期内,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4)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受到处分(处罚)且在处分(处罚)期内暂缓注册的,在处分(处罚)撤销或处分(处罚)期结束后,由所在学校组织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暂缓注册者在两年过渡期满后,仍未达到注册条件的,视为注册不合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给予注册不合格结论:

1.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及以上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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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博物院志愿者服务要求及岗位分布

2023-11-30,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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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博物院志愿者

志愿者工作要求

1.报名后,经简历筛选、面试、培训及考核后,成为内蒙古博物院实习志愿者,并配合完成在内蒙古志愿服务联合会注册及建立个人志愿档案工作,实习期为一年,一年后通过转正考核成为正式志愿者;

2.志愿者必须遵守《内蒙古博物院志愿者服务工作章程》《内蒙古博物院志愿者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各项规章制度;

3.能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有违志愿者精神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4.愿意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践行公共服务精神;

5.参与内蒙古博物院的讲解接待、咨询服务以及其他观众服务工作,并能按照要求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而是致力于提高公共事务效能及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6.每周至少来院服务一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全年服务次数不少于 50 次,全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50小时(说明:

服务次数和服务时间需同时满足);

7.为保证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每周服务时间为周二至周日,每日限定三个时间段9:30-12:30,12:30-15:30,14:30-17:30(节假日期间按照博物院的安排执行);

8.志愿者在院服务,我院不开具相关实习证明。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参加内蒙古博物院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接受相关的教育培训;

2.享有因志愿工作使用休息区、学习区、储物柜等设施的权益;享有借阅内蒙古博物院图书的权益;享有相应的考察活动权益;

3.可在内蒙古博物院免费享用工作午餐;

4.工作业绩显著者,享有被表彰权利;

5.可对志愿者工作进行监督,对志愿者活动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

6.志愿者可免费参观内蒙古博物院的陈列、展览(包括收费展览),优先参加内蒙古博物院举办的系列文化讲座等社会教育活动;

7.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两年以上,且已转正、工作积极、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将有机会参加社会教育部组织的外出培训及参观学习活动;

8.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条例规定,内蒙古博物院实行注册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根据注册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间和绩效评价结果,对注册志愿者进行星级评定,并享受条例规定的社会福利。

岗位分布

1、讲解服务(讲解内蒙古博物院常设展览和临时展览);

2、公众服务(咨询、导览、发票、检票、寄存包、互动空间等);

3、档案文案管理(此岗位需档案建立、数据统计、公文写作等方面相关经验,并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文案与活动策划(此岗位为兼任岗,由讲解服务岗和公众服务岗志愿者兼任);

点击查看:2024年内蒙古博物院志愿者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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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动物园栈道徒步打卡活动时间+流程+要求

2024-03-20,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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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首届呼和浩特动物园主题活动“大青山奇幻动物之旅”

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3日-3月31日

活动地点:

呼和浩特市动物园

栈道徒步打卡挑战活动

· 徒步挑战,与栈道区野生动物一起合影,乐趣加倍!

· 设置步数提示及鼓励语标识牌、网红拍照打卡点!

· 参与栈道徒步打卡,兑换限量主题奖牌,先到先得!

·活动流程➡南门入口服务处领取活动手环【截图开始步数】➡在园中按栈道游览路线游览并且打卡拍照➡入口服务处【截图结束步数】兑换纪念奖牌

·打卡点:山顶观景平台· 打卡方式:【照片中需出现打卡旗帜】

·兑换要求:【活动手环+点位拍照+步数截图】· 兑换声明:活动每天设置数量为100份

打卡时间

【3月23日-3月31日】

➡上午场10:00~10:30 领取活动手环 12:00前凭借兑换要求信息兑换奖牌

➡下午场14:00~14:30 领取活动手环 16:00前凭借兑换要求信息兑换奖牌

图源丨大青山野生动物园

奖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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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电力集团招聘报名条件及要求

2024-03-26,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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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招聘

➊专业技术类经营管理类岗位招聘

招聘人数:494人

报名时间:3月31日18:00截止

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录用后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国家统招计划内的国内院校毕业生或可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院校毕业生;

4.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要求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时间、专业等相关条件,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专业技术类经营管理类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

(2)不受理以下人员报名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职员工;

2.已与我公司达成就业意向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含已达成意向的国、境外院校人员);

3.被列入我公司招聘黑名单的人员。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➋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

招聘人数:404人

报名时间:3月31日18:00截止

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录用后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国家统招计划内高校毕业生或可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院校毕业生;

4.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要求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毕业时间、专业条件、生源地条件等,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供电公司边远地区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

其中,生源地条件依据应聘人员的“高考档案中户籍”或“现户籍”确定(两者任一符合条件即可)。“高考档案中户籍”是指应聘人员高校入学年份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记载的户籍信息;“现户籍”是指报名开始当日应聘人员户口簿登记的户籍信息,报名开始以后迁户的,以迁户前的户籍地址为准。

(2)不受理以下人员报名

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职员工;

2.已与我公司达成就业意向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含已达成就业意向的国、境外院校人员);

3.被列入我公司招聘黑名单的人员。

招聘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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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条件及要求

2022-03-14,全文共 2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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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条件

基本条件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设立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二)有合法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规范的章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有充足稳定的开办培训资金。

(四)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五)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有资质的从业人员。

(六)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七)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培训)计划及符合要求的培训材料等。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名称

(一)培训机构名称应与其办学类别相符合,应与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符合。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中文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对外使用的名称应与批准的名称一致,不得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名称,不得在禁止期限内使用已被撤(注)销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已登记的其他培训机构或学校名称、简称、特定称谓。

(二)培训机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1.行政区划:一般市辖区采用“设区市+市辖区”结构(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旗(县、市)采用“旗(县、市)”结构。

2.字号:由两个以上规范汉字组成

,不得使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政党、社团组织、部队番号,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

3.行业表述:营利性培训机构表述为“××培训+公司”;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表述为“××培训+学校或中心”。表述中可以体现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等,如“英语培训”“围棋培训”“舞蹈培训”等。

4.组织形式:一般称“学校”“中心”“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按照具体登记类型选取使用,不得使用“总”字。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机构设置

(一)举办者

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可分为三类,并具备相应条件:

1.法人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

2.自然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联合举办者:有两个以上举办者的,双方有合作办学协议,明确各举办者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权利义务,举办者的排序、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出资计入培训机构开办资金的,应明确各举办者计入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方式及相应占比。

中小学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二)责任者

1.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行政负责人应为专职,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可由法定代表人担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五年及以上相关教育管理经验。

(三)决策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设立决策机构,制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决策机构成员由举办者或其他代表、行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已成立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决策机构。

(四)开办资金及经费保障

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培训内容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稳定的经费来源。开办注册资本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万元。

(五)从业人员

1.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教学人员是指承担培训授课的人员;教研人员是指培训研究的人员;其他人员为助教、带班人员等辅助人员。

2.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3.教学、教研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照片等)、教师资格、从教经历、任教课程等信息应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并及时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备案。其他从业人员信息应在机构内部进行公示。

4.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且单个教学场所专职教学人员不少于3人。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体育类每个运动项目的专职教学人员不少于1人。

5.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与所培训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从事体育类培训的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下列条件之一: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体育行政部门授权机构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3)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或经授权的自治区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教练(指导)员等级证书。

(4)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体育专业学习经历且1年及以上从事相关运动项目培训经历。

(6)其他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能力)证明。

7.从事艺术类培训的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与所培训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文化艺术学习经历,3年以上所教专业教育实习经历。

(2)中级及以上文化艺术相关专业职称。

(3)经盟市及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专业人才(称号)。

(4)其他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能力)证明。

8.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与所培训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该类别相应资质。

点击查看:内蒙古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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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体育统考网上报到时间+入口+流程+要求

2024-04-12,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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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体育统考考生网上报到

网上报到时间

按照要求,网上报到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15日。

网上报到入口流程

考生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入“体育考试报到”功能栏,上传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照片,完成网上报到。

网上报到要求

签署承诺书: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并填写《体育统考考生安全考试、诚信考试暨反兴奋剂承诺书》(简称《承诺书》)。

打印《准考证》

4月18日开始,考生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并将考试时间和行程告诉盟市领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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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中考招生政策及要求

2024-05-22,全文共 2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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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考招生政策要求

1.按照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2.2024 年中考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3.市教育局按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制定《2024 2025

学年度市区高中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hhkszx.cn)公布。

4.2024 年中考实行“七科五考+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为地理、生物学考试。

5.2024 年中考体质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发文公布

6. 初中考查科目由旗县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分为

A(合格)、B(不合格)。全部合格后方可结业,并作为高中录取准入条件

初中考查科目确定为: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即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

)。生物学实验操作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其余科目在初三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

7.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要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

B级(良好)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C级(合格)以上。考生初中在校期间存在的学生欺凌等负面清单行为将记入档案,综合素质评价降为 B

级以下(不含 B级)

8.市区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在市属五个旗县参加统一中考的考生。市区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中考成绩在市区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9.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收民族语言授课班 2 个,面向市四区招生。

10.市区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如在统一网上实时动态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下一录取批次进行单独划线补录,补录线不得低于各区教育局审批划定的农村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11. 各旗县教育局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制定本地区高中招生方案,落实旗县优质高中“分招”政策,完成 2024

年本地区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旗县各普通高中严禁录取中考成绩在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12.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执行“分招”政策。2024

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2021年入学 (2024

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 2021 年市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步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含统筹安排入学 ),且在被录取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

(2) 综合素质评价在 B 级以上。

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

13.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当年招生计划的 5%。体育、艺术、科技类等特长的应届初中结业生需到所报志愿学校登记,并进行专业测试,各学校需在

2024 年 6月14日前将本校组织测试合格学生名单统一报送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务组,同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后确认生效。

原则上,艺术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80%; 体育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70%;

科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

对于个别音体美方面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毕业学校推荐、招生学校测试、录取学校张贴公示,所在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汇总后,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务组,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7日后录取。

(1)音乐特长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全市美育节,并获得个人一等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小学艺术展演中,获得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

体育特长生。在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中,初中阶段竞赛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或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获得证书;在各层级最高水平竞赛中,团体取得各项目青少年(学生)

全国竞赛前八名、自治区级竞赛前六名、市级竞赛前三名;个人取得青少年(学生)

全国各项目竞赛前八名、自治区级竞赛前六名、市级竞赛前三名;市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前五名。参加青少年(

学生)校园足球联赛获得全国前八名、自治区“主席杯”前六名呼和浩特市“市长杯”前三名、旗县区“区(县)长杯”第一名(3)美术特长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全市美育节获得个人一等奖,艺术工作坊展示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在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中小学艺术展演中,获得个人二等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学校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给予支持。

14.实施英才计划招生。继续在呼市一中、二中、十四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市分校,师大附中开展英才计划招生5

所学校可面向市区招收英才计划学生,每校招生计划不得超过30

人。各校根据办学实际,制定招生及培养方案,经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评估认定后批复招生计划。具有学科特长的应届初中结业生需到所报志愿学校登记,并进行专业测试,上述 5

所学校需在 2024年6月 14

日前将本校组织测试合格学生名单统一报送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务组,同时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后确认生效

15.未经审批的“国际班”“实验班”“试点班”等“项目班”和没有单独制定实施差异化教学方案等以“项目班”名义乱收费的一律不准招生。经过审批且符合要求的“项目班”招生工作纳入市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学生入学和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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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职称评审时间要求(开始+截止)

2024-05-29,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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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职称评审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1.我市社会化高级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1日;市直属单位中级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4日。各旗县区高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具体见旗县区职称工作通知。

2.我市基层“定向评价”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高级职称,农牧民职称申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8日。基层“定向评价”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3.各旗县区、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部署并制定评审实施方案,2024年9月30日前需完成评审和公示工作。

4.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下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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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办护照需要什么证件和要求?

2023-04-10,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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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护照需要什么证件要求?

办理程序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人申请。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3、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收费标准及依据

护照120元/本。护照单独加注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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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2024-02-01,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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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202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内容学时要求

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

(一)公需科目。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办好“两件大事”,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培训。公需科目实行网络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市本级单位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各旗县区公需科目培训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二)专业科目。

市本级单位专业科目培训仍实行备案制度。市各主管部门在开展2024年专业课程培训前需履行备案手续。专业课培训须根据本部门行业特点开展并结合实际需求自行确定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并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师资情况、使用教材及培训人数等做出详细计划,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事前不备案的项目不得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各旗县区专业科目由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旗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应用要求

继续教育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企事业单位应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时间和相关保障。

(一)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需完成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符合学时减免政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初级职称评审,需完成当年(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申请考核认定学时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乡镇、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申请考核认定职称时,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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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基本规定和要求

2023-11-02,全文共 4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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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基本规定要求

2024年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和戏曲类等7个类别。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自治区统考、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

一、自治区统考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类别实行自治区统考。其中,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以下简称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各类别统考考试科目、形式、内容、要求、范围和试题示例等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等相关文件。

自治区统考由自治区统一组织,采取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部分均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形式。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别参加相应的统考。高职对口招生的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

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戏剧影视导演类(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统考采取笔试形式进行考试;音乐类(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舞蹈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试,服装表演类形体形象观测科目现场测量计入系统。笔试、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点原则上设在各盟市政府所在地。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二)音乐类专业统考

1.音乐类专业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之一参加考试。其中,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兼考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如考生报考音乐教育类,相应主项、副项考试均须参加,否则音乐教育类考试专业总分为零。

考场内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备。进入考场后,器乐考生摆放好乐器,根据考场提示可直接开始演奏。声乐考生可在考场内钢琴弹奏两个音(辅助定调,不得多弹,否则将予以扣分),弹奏完后开始考试计时。考场内不提供其他确定音高的设备。

同一考生的声乐或器乐、视唱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时、单独录音录像,在同一时段、同一考场依次完成。考试顺序为:声乐或器乐、视唱,声乐、器乐都考的考生,先考主项,后考副项。考生须根据自己报考类别的不同选择器乐和声乐之一参加考试,或二者都考,考试时视谱、背谱考生自定。声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通过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唱曲目,现场演唱,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需按原调演唱);器乐考试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通过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演奏曲目,现场演奏,考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不得为同1首),其中一种为固定音高类打击乐器,报名时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各选(或上传)1首乐曲,两种乐器同时准备就绪后开始考试,依次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视唱考试形式为现场唱谱,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考试时长1分钟。

2.考试时间及形式

(1)笔试(含乐理、听写两个科目)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2日9:00—11:00。乐理、听写两个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开考60分钟后播放听写科目相关考试内容。乐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听写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闭卷、笔试。

(2)器乐、声乐、视唱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4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如考试时所报器乐或声乐的考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不按候考时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其器乐或声乐科目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舞蹈类专业统考

1.舞蹈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三个科目。

2.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nm.zsks.cn),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上传时间另行通知。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考试时,考生携带拷贝有伴奏音乐的U盘。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4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四)表(导)演类专业统考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四个科目。

(2)上传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上传时间另行通知。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考试时,考生携带拷贝有伴奏音乐的U盘。

(3)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上旬(音乐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2.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

(1)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三个科目。

(2)考试时间

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9:00—11:30。

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上旬(音乐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3.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

(1)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三个科目。

(2)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上旬(音乐或舞蹈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专业统考准考证》。

(五)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

1.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三个科目。

2.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上旬(音乐面试结束后)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见《专业统考准考证》。

(六)书法类专业统考

1.书法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书法临摹(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两个科目。

2.考试时间

2023年12月2日,其中,书法临摹科目:9:00—10:30。书法创作科目:15:00—16:30。

二、戏曲类省际联考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戏曲类专业实行省际联考,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拟参加的考生均可向组考高校申请参加考试。戏曲类省际联考一般安排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间举行。

考生须按照我区有关规定和组考高校有关要求,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和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考试。组考高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省际联考专业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或咨询院校。

三、高校校考

1.按照教育部要求,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考生可查询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或相关高校网站。

2.2024年起,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3.拟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的省级艺术类统考且合格。

4.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我区2024年1月4日至6日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请相关校考高校或戏曲类省际联考避开此时间段安排考试。

四、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根据统考工作安排,我区适时公布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届时统考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统考成绩。

2.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专业统考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属旗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复核内容包括考生对应的答题卡图片和音视频是否为申请人的答卷和录音录像;是否存在漏评现象;是否存在合分错误;科目总分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成绩复核时不安排考生本人查看答卷和相应扫描图片以及面试录音录像。

3.我区不发放统考合格证,统考成绩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考生登录该网站可查询本人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成绩分布、本专科合格分数线与统考成绩一并公布。

4.戏曲类联考成绩按教育部或有关高校公布的方式进行查询。

5.预计2024年6月份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应立即与高校联系,由高校负责在2024年6月15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更正,之后一律不再变更考生校考成绩。

五、招生计划

我区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文、理科,文、理科艺术类考生皆可报考(有关高校专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布招生计划时,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使用音乐表演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等专业,须标明招收声乐或器乐。

六、校考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专业统考准考证发放

高考报名确认完成后,考生可登录高考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用于参加高校校考报名等。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时,需持报考高校要求的考试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并自行打印《专业统考准考证》,统考时需持《专业统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七、兼报原则

填报志愿时,各自治区统考类别之间不可互相兼报,报考了自治区统考的考生若戏曲类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兼报相应的戏曲类专业。

若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音乐教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类专业,兼报时按相应的折算成绩投档录取。报名时选择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生不能兼报使用音乐教育类统考成绩的专业。

报考蒙授艺术的考生,若达到艺术类对应专业统考类别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艺术类相应专业。

报考蒙授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蒙授文科或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文科或文科。

报考蒙授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蒙授理科或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蒙授理科或理科。

报考艺术(文)的考生,若达到文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文科。

报考艺术(理)的考生,若达到理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兼报理科。

八、其他

1.考生应密切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和各有关高校网站发布的招生办法,及时掌握艺术类招生政策和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2.我区艺术类专业各类别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不允许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3.艺术类统考类别各考试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成绩按照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保留2位小数,专业统考总分保留2位小数。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等具体规定录取前另文通知。

4.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区有关招生文件执行。

5.相关政策规定如教育部有新要求新变化,以教育部最新要求为准,自治区将适时进行公告通知。

6.从2025年起,音乐类声乐、器乐考试均须背谱演唱或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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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职称评审减少限制性条件要求

2024-05-23,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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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限制性条件要求

1.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各评委会根据本专业领域工作,在本系列(专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中明确专业要求。

2.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3.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4.严格落实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员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方法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申报“定向评价”职称、农牧民职称,以及自治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为准。申报材料目录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支持自治区重点打造的“一心四园”,直接向内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职称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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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流程及要求

2024-04-25,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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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

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资格复审通知书》;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错填民族、获奖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错填、漏填民族、获奖情况等个人信息导致未加分的,加分情况不予补充计算。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并与招录机关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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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购房补贴条件要求是什么?

2024-03-28,全文共 1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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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购房补贴条件要求什么?

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5年内首次在市域内购房且购房时间在2021年6月22日及以后,可申请购房补贴。

申报条件和要求

由市人社部门和市住建部门分别对申请人的人才资格和租购房情况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的人才资格认定条件和要求

1. 本项政策中“市域内非公企业”是指:

(1)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载类型无“国有”“全民”或“集体”等字样的企业,且该企业非央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等公有制企业;

(2)在我市民政、司法、卫生等部门登记注册的其他非公经济组织,该组织的创办人及出资人中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

2.

本项政策中的“就业”是指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申请时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自主创业”是指申请人创办注册地在我市且提交申请时注册满1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中创办企业的申请人需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申请前连续3个月该企业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

本项政策中的“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指申请人在呼和浩特市市域内由就业或创业单位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登记成立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年限的累计条件如下:申请人毕业后至提交申请的上月在呼和浩特市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阶段实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均可累计,其中提交申请上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必须符合累计条件;

4.

社保缴纳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动合同和工资银行流水,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签约单位需一致,原则上银行流水发薪单位也需一致,若银行流水不一致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方可累计社保缴纳月份;

5. 本项政策中的毕业生,毕业日期以毕业证签发日期为准;如为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 2016年度、2017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购房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请以上年度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尽快提交申请;

7. 其他未尽事宜以审核结果为准。

(二)申请人的租购房情况审核

1. 各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购房的首套房购房时间范围(购房日期需在毕业证签发日期之后):

(1)2016年度: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2017年度:2021年6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6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2021年度:2021年6月22日或毕业日期(以日期在后者为准)至2023年12月31日;

(5)2022年度:毕业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 购房补贴需在购房24个月内申请,且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3.

本项政策中的“首次购买商品房”是指申请人在2021年6月21日及以前在我市无购房记录,购买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或已取得房产证的商品房,商品房类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购房日期以网签备案完成日期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日期为准,如两个日期不同则以在符合申请时限的日期为准;申请人于2021年6月22日后在我市购买多套商品房的,仅首套房可申请购房补贴;

4.

购房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所有者,产权情况以市住建部门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信息为准;房屋产权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只有1人可享受购房补贴;房屋产权由夫妻双方共同持有且双方均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双方均可享受购房补贴;

5. 其他未尽事宜以审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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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拟在内蒙古自治区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公告

2023-08-21,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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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5年拟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2〕18号)精神,我区2022年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到2025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形成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

从2025年开始,我区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和“2”为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须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根据自身志向、特长和兴趣,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和学业指导,结合高校相关专业(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做出科目选择。

日前拟在我区招生的各高校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要求,编制了各招生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为方便2025年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在科目选择时作参考,现将2025年拟在我区招生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予以公布,并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此次公布的专业共64212条,其中,本科37649条,专科26563条。

2、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从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按在我区招生的专业(专业类),分别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绝大多数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均要求必选物理、化学两门科目。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二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地理(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地理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再选科目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意2科的考生均可报考。

3、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各高校尚未编制2025年在我区的招生计划,2025年在我区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专业类)及其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专业类)是否在我区分别安排物理科目类和历史科目类招生计划尚未明确,且2025年还可能有新增高校或招生专业(专业类)安排招生,因此,届时在我区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专业类)及其选考科目要求、物理科目类和历史科目类招生计划,以高校当年在我区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5年拟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普通高校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本科)

2.2025年拟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普通高校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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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申报设立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条件及要求

2021-05-21,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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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申报设立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卫健部门核查),掌握食品安全、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市场监管、卫健部门核查),有精神疾患、吸毒史及暴力犯罪、猥亵儿童等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从事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活动(公安部门核查)。

(二)设置场所在三层及以下,不含地下室。经营场所内设有水冲式卫生间(市场监管部门核查)。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经营者能够熟练操作(消防部门核查)。

(三)厨房独立设置,有上下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卫健部门核查)。厨房地面、墙壁、顶棚使用表面光滑、不渗水、易清洁的材料,有抽油烟设备,门窗有防蝇设施(市场监管部门核查)。

(四)午休场所独立设置,不得与托管学生以外的人员混居,设紫外线消毒灯。保证1人1床,床铺不得高于两层,不得设置通铺、地铺,床与床之间有适当间隔,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市场监管部门核查)。

(五)配备有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冷藏冷冻和食品留样设施,用于生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标识明显,并有存放废弃物的带盖垃圾桶(市场监管部门核查)。

(六)实行分餐制,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食品必须当餐加工,烹饪后的食品应当在2小时内食用、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严禁提供未经烧熟煮透的食品(市场监管部门核查)。

(七)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每餐取各种食品成品不少于150克的样品,留置于专用设备中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市场监管部门核查)。

推荐阅读:呼和浩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政策(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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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网约车车辆要求(最新)

2023-11-17,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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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网约车车辆要求(最新)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车辆应为本市号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不超过3年;

(三)安装固定的并且符合国家、自治区、本市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四)车辆通过公安机关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综合性能等级评定二级以上;

(五)新能源车辆轴距大于2700毫米,续航里程大于400公里,且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其他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不低于12万元人民币,7座车的购置税计税金额不低于18万元人民币;

(六)车辆应当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伤害险等;

(七)满足本市要求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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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职称资格审核及评审组织要求

2024-05-23,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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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资格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和办事机构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组织评审要求

(一)加强评审专家管理

1.在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前,各评委会办事机构需完成对评委会专家和专家库的清理规范,实现动态管理。清理规范情况和评委会专家、专家库调整情况要及时报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对于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聘任为本年度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与企业相关的评委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

(二)严格职称评审程序

1.各盟市、各评委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和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时限要求和评审程序。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评审。职称评审不得跨年度进行。

2.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年度职称评审相关规定制定评审实施方案,评审实施方案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工作措施、申报人员名单、评委推荐名单等情况,在评审会议召开一周前提交核准部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自主评审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职称评审办法。

3.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及评审工作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调查核实;涉及材料真实性的,由各盟市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

4.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由各盟市、评委会、自主评审单位在评审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将正式核准备案报告(含公示情况及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www.nmgrck.cn/zcps)。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后,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由各盟市(旗县)、评委会、区直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

(三)合理设置评价指标

职称评审坚持破除“四唯”倾向,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造。

1.各职称系列通过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科学评价人才。有关评委会可探索将中试成果纳入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2.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创新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3.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自主评审单位,及有关评委会要将专利转化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评价指标。对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与教学科研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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