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8,全文共 591 字
+ 加入清单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粤府办[2023] 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函[2023] 261号) 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基层就业补贴从2023年8月11日起停止实施,但在2023年8月11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仍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补贴名单公示了,发现开户行相关信息填错了,可以正常拨款吗?如果不能的话,需要怎么办呢?
因补贴名单已公示,审批流程已完成,无法修改开户行。如果开户行相关信息填错,则只能拨付到对应账户;如因账户问题导致拨付失败的,各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发现拨付失败后将会联系您提供相关材料。
因补贴由单位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和发放,如需进一步帮助可联系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广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一般在提交申请的当季度第三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发放,如遇节假日有可能会延期,请耐心等待并注意查询到账情况。如需咨询补贴发放情况,请联系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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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2023-07-04,全文共 228 字
+ 加入清单图源:广州人社局
申请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
3、劳动者已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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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校毕业生到家政企业就业补贴申领指南
2023-06-12,全文共 541 字
+ 加入清单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条件:
1.劳动者2020年1月1日后在广州市家政(养老)企业就业,从事家政(养老)服务(不含专兼职从事家政(养老)管理工作人员),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相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满12个月。
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10000元。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2、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员及续签人员提供)。
应核验信息:
1、社保缴费记录;
2、单位登记信息;
3、补贴对象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接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2年内提出。本项补贴与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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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申领指南
2023-06-12,全文共 853 字
+ 加入清单【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申请条件】
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高校毕业生
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学生”的界定,可参照本条解释。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200元。
同一人员同一补贴申领期限,本项补贴与其他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期限】
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2、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员及续签人员提供,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应核验信息】
1、社保缴费记录;
2、补贴对象在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
3、补贴对象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的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申请期限】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
正在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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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基层就业补贴申请合同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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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2023年8月11日前已符合条件的人员[合同开始日期需在2023年8月11日前(含2023年8月11日),社保缴费计算至8月(含补缴月数)],仍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网上申请时,申请补贴后发现提交的信息填错了怎么办?
提交成功的信息,可在网办系统“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查询”菜单中查询审核进度,并按以下不同情形处理:
(一)单位信息录入错误。
单位信息录入错误,如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属区、选择的就业信息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不一致、选择的就业信息错误等,请在“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提交”菜单中“删除”原提交记录,并重新提出申请。
(二)其他申报资料录入错误。
1.已提交未审核的,申请人可自行撤回,撤回后进入“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提交”中进行修改。
2.已审核并退回的,申请人可在“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提交”菜单中,按反馈的退回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
3.属于审核中或审核通过的,请联系所属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处理。
补贴名单公示了,发现开户行相关信息填错了,可以正常拨款吗?如果不能的话,需要怎么办呢?
因审批流程已完成,补贴名单和相关信息已公示,如果开户行相关信息填错,是不能修改的,并会根据原提供的开户行信息拨付到对应的账户。
因开户行信息填错导致拨付失败的,各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发现拨付失败后将会联系您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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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基层就业补贴申请社保时间要求
2023-09-18,全文共 591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基层就业补贴从2023年8月11日起停止实施。2023年8月11日前已符合条件的人员[合同开始日期需在2023年8月11日前(含2023年8月11日),社保缴费计算至8月(含补缴月数)],仍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例如:小A同学2022年7月毕业,2023年3月13日到一家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了1年劳动合同,在2023年8月时已按规定缴纳了6个月社保,此时小A同学可以在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12日期间内提出补贴申请。
网上申请时,发现无法上传和删除附件怎么办?
申请人可在填写完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在系统弹出上传附件的窗口进行上传和删除。如没有此弹窗的,请更换360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操作,操作前请确认IE内核为IE10以上且关闭禁止弹窗功能。
网上申请时,如何查询申领编号、申请进度、申请结果等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登录网办系统在“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查询”菜单中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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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还能申请基层就业补贴吗?
2023-09-18,全文共 508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广州还能申请基层就业补贴吗?
符合条件可以,2023年8月11日前已符合条件的人员[合同开始日期需在2023年8月11日前(含2023年8月11日),社保缴费计算至8月(含补缴月数),仍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如何申请办理?审核流程是什么?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网上申请在每季度第1个月开放(即1月、4月、7月和10月),其他时间请前往单位所在区(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前台提交资料。
2.审核流程:补贴申请程序包括受理、审核、复核、公示、拨付等环节,申请人可登录网办系统在“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查询”界面查询审核结果,请密切留意并耐心等待。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其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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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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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2023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汇总 | |
一、鼓励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 | |
求职创业补贴 | 点此查看 |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点此查看 |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 点此查看 |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 点此查看 |
技能提升补贴 | 点此查看 |
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 | 点此查看 |
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 | 点此查看 |
高校毕业生到家政企业就业补贴 | 点此查看 |
二、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 |
就业见习补贴 | 点此查看 |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点此查看 |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 |
一次性创业资助 | 点此查看 |
创业租金补贴 | 点此查看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点此查看 |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补贴 | 点此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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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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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三、补贴期限
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小微企业;
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2、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员及续签人员提供)。
六、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1、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信息;
2、社保缴费信息;
3、补贴对象属于小微企业;
4、被招用人员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七、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八、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的补贴;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在省“直补快办”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九、申请期限
1、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正在享受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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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2023-06-12,全文共 419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1、属于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期限】
一次性
【申请材料】
困难情形材料(包括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应核验信息】
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
【申请方式】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申请程序】
学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补贴申请材料,代为向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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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军舰开放日可以同时预约湛江和广州的吗?
2024-04-18,全文共 502 字
+ 加入清单湛江市的活动开放时间
4月20日14:30-17:30、4月21日08:30-11:30、4月22日08:30-11:30、4月23日14:30-17:30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军港大道。
广州市的活动开放时间
4月23日08:00-11:30和13:00-18:00、4月24日08:00-11:30和13:00-18:00
地址:广州市黄阁镇沙仔南路1号广州港近洋码头1号闸口
预约及参观注意事项
1.线上预约采取实名制,所有预约人员均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为准,每人限预约1次。
2.参观当日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在预约时间段内按指定路线进入港区参观。
3.参观期间,请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违禁品、危险品、宠物以及大件行李箱包登舰。
4.参观期间,请勿倚靠栏杆、坐靠码头设施,不得随意触碰舰艇设备。
5.请自觉保持衣着整洁、得体,穿戴奇装异服者谢绝进入港区参观。
6.未经允许,不能拍照。
7.参观期间,请自觉排队等候,保持良好秩序。
8.因现场人流较大,不建议孕妇、行动不便的老人以及五岁以下儿童前往参观。
9.如遇各类突发事件或港区内人员密度较大时,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2024广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指南
2024-04-10,全文共 954 字
+ 加入清单广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一、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注意: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申请!
二、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三、补贴标准
每月按800元给予补贴。
四、申请材料
毕业证书(属毕业生提供,校验后退回)
五、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1、社保缴费信息;
2、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
3、就业登记信息;
4、补贴对象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核验)。
六、申请时间
1、每年季后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可网上申领补贴;2、其余时间申请人可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前台申请。
七、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穗好办APP(点击查看具体步骤)
3、窗口办理
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八、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3、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将办结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在网上服务大厅填报申请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告之申请人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3、办结:审核后,网上自动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九、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的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季后第2个月最后1日前拨付资金。
十、申领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正在享受上述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应按新增人员补贴条件提出申请。
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不予补贴情形
2024-03-14,全文共 532 字
+ 加入清单(一)已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入住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或者获得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人才,继续按旧政策规定享受政策优惠,不再享受本事项支持。
(二)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补贴。
(三)单位近5年受过刑事处罚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近5年受过刑事处罚的,不予补贴*。
(四)单位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如尚未结案,该单位工作人员暂缓补贴;被司法机关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如尚未结案,暂缓补贴;被司法机关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不予补贴。
(五)单位近1年受过严重行政处罚的,该单位分管相关工作的高管不予补贴;个人近1年受过严重行政处罚的,不予补贴*。行政处罚违法情节轻重的划分标准为是否适用听证程序,由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判定。
(六)单位或个人存在违背公序良俗、违反道德规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引发重大舆情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该单位或个人不予补贴。
(七)享受与本补贴互斥的奖励或补贴(详见附件8)。
(八)其他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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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租赁补贴能一直领吗?(附补贴标准)
2024-03-07,全文共 894 字
+ 加入清单不能一直领。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要求规定,广州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期限为5年。
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对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应当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补贴期限、补贴发放起止时间、补贴对象权利义务等内容。
下列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情形应当在通知书中列明:
(1)已承租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保障对象,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后未在3个月内向产权单位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
(2)依法应当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其他情形。
拓展:广州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住房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其中:
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15平方米(含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
家庭保障人口计算标准:1人户按1.5人计算,2人及以上户按实际人数计算。
补贴标准:根据实施保障建筑面积按每月37元/平方米补贴。
收入补贴系数:
(一)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市总工会备案的广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优抚对象,烈士遗属,以及原市、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年满十八周岁处于社会安置过渡期内的,补贴系数为1.3;
(二)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或等于24795元的,补贴系数为0.9;
(三)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24795元、低于或等于35660元的,补贴系数为0.7;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35660元、低于或等于49952元的,补贴系数为0.5;
(五)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49952元、低于或等于59942元的,补贴系数为0.4。
区域补贴系数:
(一)户籍地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2;
(二)户籍地为白云、黄埔、番禺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1.0;
(三)户籍地为花都、南沙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9;
(四)户籍地为增城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7;
(五)户籍地为从化区的保障对象,补贴系数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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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轮候可以同时申请吗?
2024-03-07,全文共 1019 字
+ 加入清单不可以。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申请人递交申请时须选择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须选择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域意向。
拓展:广州领取住房租赁补贴需要审查吗?
需要。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须在保障期限届满前3个月进行资格期满审查,保障资格期满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收到保障对象提交的期满审查资料后,应检查其是否完整填写《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即《期满审查表》),是否已按照规定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提交的材料》中相关所要求的材料。
第二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在受理申报1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完成对保障对象情况的调查核实,并完成以下工作:
1.在《期满审查表》上填写审核意见,经办人、复核人签名确认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章后,将期满审查资料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同时,在《申报表》上加具审核意见后出具《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章,连同收入、资产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核对机构开展核对。
2.核对机构受理核对委托后,将相关信息录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后提交上级核对机构。
第三步: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区民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的初审资料进行复核。复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应核定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或分档租金缴交标准,并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将保障对象期满审查信息及复核意见报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经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第四步:市住房保障部门公示和批准
经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经复核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复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日。公示期间有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提出异议的,按照规定处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向保障对象出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结果通知书》;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并自取消资格之日起15日内向保障对象出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结果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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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粤府办[2023] 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函[2023] 261号) 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广州基层就业补贴从2023年8月11日起停止实施,但在2023年8月11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仍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函〔2023〕26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已于2023年8月11日生效实施。为确保粤府办〔2023〕13号规定的相关政策落实落地,结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实施问题。粤府办〔2023〕13号文规定,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各地应根据粤府办〔2023〕13号文的规定,于该文件生效之日即2023年8月11日起停止实施原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停止实施之日前已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且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可继续享受至补贴期限届满。停止实施之日前已符合粤人社规〔2021〕12号文规定条件的人员,仍可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文的规定,在申请时限内提出基层岗位补贴或基层就业补贴(珠三角地区)申请。
二、关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实施问题。在粤府办〔2023〕13号文生效之日即2023年8月11日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应当按照粤府办〔2023〕13号文的规定,不再受理基层就业补贴申请,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已受理但尚未审核通过的基层就业补贴申请,相关条件、补贴标准按照粤府办〔2023〕13号文关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规定执行。各地可参照粤人社规〔2021〕12号文“基层就业补贴”制定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操作指引。
三、关于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标准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粤府办〔2023〕13号文规定提高补贴标准。申请材料、程序仍按粤人社规〔2021〕12号文执行。
四、关于灵活就业社保申请条件、补贴标准问题。对具体补贴时段为2023年8月及以后月份的补贴申请,各地要按照粤府办〔2023〕13号文执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现行补贴标准高于每人每月300元的,可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五、关于一般性岗位补贴实施问题。按照粤府办〔2023〕13号文规定,一般性岗位补贴继续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一般性岗位补贴且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可继续享受至补贴期限届满。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8月20日
2023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
2023-09-06,全文共 1018 字
+ 加入清单温馨提示:
粤府办〔2023〕13号文规定,2023年8月11日起停止实施原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停止实施之日前已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且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可继续享受至补贴期限届满。停止实施之日前已符合粤人社规〔2021〕12号文规定条件的人员,仍可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文的规定,在申请时限内提出基层岗位补贴或基层就业补贴(珠三角地区)申请。
2023广州就业补贴汇总表 (持续更新ing...) | ||
补贴类 | 基层就业补贴 | 点此查看 |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点此查看 | |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点此查看 | |
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 点此查看 | |
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 点此查看 | |
一般性岗位补贴 | 点此查看 |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点此查看 | |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 点此查看 | |
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 点此查看 | |
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 | 点此查看 | |
求职创业补贴 | 点此查看 | |
一次性创业资助 | 点此查看 | |
创业租金补贴 | 点此查看 |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点此查看 | |
创业孵化补贴 | 点此查看 | |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 点此查看 | |
创业培训补贴 | 点此查看 | |
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 | 点此查看 | |
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 | 点此查看 | |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 点此查看 | |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 点此查看 | |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 点此查看 | |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 点此查看 | |
就业见习补贴 | 点此查看 | |
高校毕业生到家政企业就业补贴 | 点此查看 | |
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 点此查看 | |
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 | 点此查看 | |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类 | 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 | 点此查看 |
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一次性补助 | 点此查看 | |
家政服务培训基地补助 | 点此查看 | |
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经费 | 点此查看 | |
引进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补助 | 点此查看 | |
农村电商基层站点补助 | 点此查看 | |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 | 点此查看 | |
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补助 | 点此查看 | |
市级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补助 | 点此查看 | |
职业介绍补贴 | 点此查看 | |
就业失业监测补贴 | 点此查看 | |
“点对点”专车专列补贴 | 点此查看 | |
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 点此查看 | |
职业(创业)指导进园区进基地进校园服务补助 | 点此查看 | |
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 点此查看 | |
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补助 | 点此查看 | |
提供“就业创业e站”指导服务补助 | 点此查看 | |
特色创业实训项目开发服务补助 | 点此查看 | |
就业失业监测服务补助 | 点此查看 | |
人事档案接转、整理补助 | 点此查看 | |
人事档案保管补助 | 点此查看 | |
赴外省举办招聘补助 | 点此查看 | |
举办专场招聘会和见习匹配会补助 | 点此查看 | |
办理未就业登记补助 | 点此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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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23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2023-08-22,全文共 909 字
+ 加入清单【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员及续签人员提供)。
【应核验信息】
1、社保缴费记录;
2、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随军配偶身份信息(以随军配偶身份享受时核验),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
3、单位登记信息;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的补贴;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在省“直补快办”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在接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送的支付数据后,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申领期限】
1、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正在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2、对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重新入职原用人单位的,重新入职单位时间与在原单位离职时间(以参保时间计算)相距不足2个月的,原用人单位招用该就业困难人员不能申领此项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岗后的重新安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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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指南
2023-08-08,全文共 992 字
+ 加入清单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三、补贴标准
每月按800元给予补贴。
四、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五、申请材料
毕业证书(属毕业生提供,校验后退回)
六、应核验信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
1、社保缴费信息;
2、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
3、就业登记信息;
4、补贴对象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核验)。
七、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
搜索“广州人社”公众号并关注,点击“社保通”→“社保查询/办理”→“我要办理”→劳动就业“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并提交。填写完之后点击下一步“提交”。
3、窗口办理
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八、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3、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将办结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在网上服务大厅填报申请表单,并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齐全或有误,告之申请人进行材料更正;如不符合办理条件,进行解释告知;
3、办结:审核后,网上自动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九、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的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季后第2个月最后1日前拨付资金。
十、申领期限
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正在享受上述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应按新增人员补贴条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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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指南
2023-06-13,全文共 755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核验信息】
1、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
2、社保缴费记录;
3、股东及出资信息。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10日前拨付资金。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申请期限】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以申请时实际招用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招用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注意事项】
本项补贴与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的规定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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