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4,全文共 533 字
+ 加入清单广州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经费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在街(镇)建设的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估,年度评估等级合格以上(综合得分60分及以上)。
补助对象:街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补助标准:经评估合格的街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按每个服务站10万元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
应提交材料: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自评报告,相关工作台账。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
需现场核查信息:《广州市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项目评估指标表》所涉及事项。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评估,评估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评估合格的街(镇)在11月30日前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建设经费可用于租金补贴、场地修缮、设备购置、开展就业创业活动以及相关购买服务等方面。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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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农村电商基层站点补助如何申请(条件+标准+方式)
2022-10-11,全文共 410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农村电商基层站点补助如何申请?
补助条件:在村(居)建设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具体条件按照省规定执行。
补助对象: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
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材料,网商交易记录,开展培训就业政策指引服务的工作台账。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
需现场核查信息:示范站场地情况。
实施程序: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经办。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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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方式)
2022-10-11,全文共 478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或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价通过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具体认定及评价通过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补助对象: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补助标准:认定后按每个30万元给予补助。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到“优秀”的,按每家10万元给予补助。
应核验信息: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文件。
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2)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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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2-07-27,全文共 650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具体认定条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另行制定。
补助对象: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
补助标准:按每家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材料,经营收入材料,有关员工基本身份类材料,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失信、违法记录。
需现场核实信息:经营场地情况,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客户满意度随机抽查回访。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认定,认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补助对象在次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诚信企业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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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补助怎么申请(条件+标准+方式)
2022-07-27,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市级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补助怎么申请
补助条件:
(1)评选年度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30人(含)以上,吸纳我市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的可放宽至15人(含)以上。
(2)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连续履行劳动合同满3个月以上,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3)在岗的脱贫人口有50%以上综合收入超过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近3个月平均)。
(4)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近三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严重侵害脱贫人口合法劳动权益的情况。
(5)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记录。
(6)不含劳务派遣类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补助对象:经认定的市级就业帮扶基地。
补助标准:按每个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核验信息: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文件。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认定,认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补助对象在次年4月1日-6月30日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拨付资金。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享受。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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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家政服务培训基地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2-06-24,全文共 1111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家政服务培训基地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
(1)市级培训基地:在我市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家政服务专业教育培养资质或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资质,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1200人次(其中社会生源不少于1000人次);具有6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技师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以上师资(含专职和兼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次;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以上师资(含专职和兼职)。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及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
(2)区级培训基地:在我市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家政服务专业教育培养资质或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资质,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800人次(其中社会生源不少于600人次);具有4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师资(含专职和兼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600人次;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师资(含专职和兼职)。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及培训后就业率达60%以上。
补助对象:家政服务培训基地。
补助标准:经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按每个基地3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认定为区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按每个基地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文字材料,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声明。
应核验信息:申报单位资质及相关佐证材料。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评定。评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申报单位在评定后次月内向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复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申请方式:
由申报单位在评定后次月内向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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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2-06-24,全文共 644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具体认定条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另行制定。
补助对象: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
补助标准:按每家3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材料,经营收入材料,有关员工基本身份类材料,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失信、违法记录。
需现场核实信息:经营场地情况,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客户满意度随机抽查回访。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认定,认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补助对象在次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诚信企业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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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2-10-11,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申请指南
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由工作经费和企业工作人员监测补贴组成,工作经费每年的标准为每家监测企业不高于1000元,用于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监测所产生的工作经费(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费用);企业工作人员监测补贴具体如下:
补贴条件:监测点承担并按要求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就业失业监测任务。
1.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其辖区就业失业监测企业样本的企业。
2. 每家监测企业的工作人员只限1人担任,此人必须是该企业的在岗员工。
补贴对象:承担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的企业工作人员(每家监测企业的工作人员只限1人担任)。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每多承担一项就业监测任务的,补贴标准提高50元。
申请时间: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前六个月的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应核验信息:企业监测任务的完成情况。
实施程序:委托事项相关事宜应依法通过合同约定。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前六个月的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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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2-07-07,全文共 2020 字
+ 加入清单广州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有关主体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线上公益招聘服务。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且许可范围为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公益性网络招聘会达到一定规模且期限至少为3天。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参会企业达到300家,按每场5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100家,按每场2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50家,按每场1000元给予补助。
应提交材料:(1)加盖补助对象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补助申领表》。(2)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岗位信息发布汇总表》。(3)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网络招聘会截图(包含招聘会日期、网站等)。(4)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情况统计表》。
应核验信息:(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2)委托方的委托承办材料。
实施程序:服务完成后3个月内向补助对象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
线下公益招聘服务。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且许可范围为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公益性线下招聘会达到一定规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参会企业达到100家,按每场20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50家,按每场10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20家,按每场5000元给予补助。
应提交材料:(1)加盖补助对象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补助申领表》。(2)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岗位信息发布汇总表》。(3)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招聘会现场照片。(4)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情况统计表》。
应核验信息:(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2)委托方的委托承办材料。
实施程序:服务完成后3个月内向补助对象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定点监测服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普通高等学校等提供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定点监测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普通高等学校等服务承接主体。
补助标准:按每年每家监测企业不高于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上一年通过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职业中介类),随机抽样确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辖区定点监测样本的企业目录。随机抽样机构数量不低于辖区通过年度报告机构总数的80%。(2)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上半年按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季度开展人力资源供求定点监测,监测周期为:当年第三季度至次年第二季度,共开展4个季度的定点监测。(3)服务承接主体在次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申领监测补助。(4)服务承接主体填写《广州市 区 年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定点监测补助申领表》,提交采购合同及监测企业填报情况明细表,向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补助申请。(5)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表复核、补助发放。
校内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在本市区域办学的院校建立“就业创业e站”并为本校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补助标准:新认定的就业创业e站,认定后给予5万元补助。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15万元补助。从第2年起对服务站进行年度绩效评估,每年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补助。
应验核信息:站点场地情况,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情况等。
实施程序: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普通高等院校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辖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组织实施。(就业创业e站评估办法见附件2)。
其他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益一类除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创业孵化基地、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提供的其他基本就业创业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服务承接主体。
补助标准:国家、省、市已有规定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程序:国家、省、市已有规定的项目,按相关实施程序办理。未明确具体实施程序的项目,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办理。
以上购买服务事项相关事宜应依法通过合同约定。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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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点对点专车专列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时间)
2022-07-06,全文共 579 字
+ 加入清单广州“点对点”专车专列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条件:
1.企业以专车、专列、专机的形式批量有组织(每批规模不少于6人)接回非本市出发的在职员工或新招员工。
2.接回的在职员工或新招员工包括派遣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
3.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应提交材料:补贴对象以专车的形式接返员工的提供租车合同(协议)(如属企业自有车辆的请提供相关行程佐证材料),或提供员工统一乘坐专车、专列、专机的相关支付凭证;如属企业统一组织接返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应核验信息: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
实施程序:
1.
补贴对象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符合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拨付资金。
2.补贴申请应于满足条件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同一人员每年只能申领一次补贴。补贴对象必须严格按卫生健康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要求组织人员返穗返岗。
3.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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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2-07-05,全文共 513 字
+ 加入清单广州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条件: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机构所在地重点用工企业(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个自然月内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省、市科技厅/局认可)就业。
2.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推荐成功就业劳动者在推荐就业企业的首月参保单位不能与其上一月度参保单位相同。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每人400元。符合补贴条件的被推荐求职者每年只能补助一次。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被推荐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相关用工企业出具的确认函。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人力资源服务资质信息,企业类别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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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未就业登记补助怎么申请(条件+标准)
2022-07-04,全文共 210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办理未就业登记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指导并办理未就业登记。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人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就业指导并办理未就业登记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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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赴外省举办招聘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2022-07-04,全文共 217 字
+ 加入清单广州赴外省举办招聘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15家以上用人单位赴外省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场招聘会4.8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赴外省举办招聘会的场次数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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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事档案保管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2022-07-04,全文共 218 字
+ 加入清单广州人事档案保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份档案每月20元标准给予补助,保管期人事档案补助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实施程序: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保管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数量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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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事档案接转整理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2022-07-04,全文共 198 字
+ 加入清单广州人事档案接转、整理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转、整理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份档案2.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接转、整理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数量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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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2022-06-29,全文共 241 字
+ 加入清单广州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一对一”公共创业指导。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人10元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一对一”公共创业指导的自主创业大学生人数给予补助。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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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引进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补助申请指南
2022-06-24,全文共 373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引进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补助
补助条件:引进的境外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与国内现有的相比较有一定先进性或填补国内的空白。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各类院校、家政企业、培训鉴定机构、行业组织。
补助标准:经评审合格的,按每个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境外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引进建议书》,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正本内容。
应核验信息: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实施程序:每年申报两期,由申请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每年5月、11月的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评审,符合补助条件的,在每年6月、12月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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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高温补贴申领指南(发放标准+时间+条件)
2024-05-14,全文共 624 字
+ 加入清单高温作业: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高温作业。
按月发放为300元/月,按天折算为13.8元/天。
发放时间:
每年6-10月,共计5个月
发放人群:
1、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劳动者;
2、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
因此,在每年的6-10月间,只有属于上述两类人群的“高温作业者”才能领取高温津贴,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取的。
发放途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工资清单中列明,一旦发生争议,将有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同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均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天数核算:
为避免用人单位随意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人社厅、卫生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2〕117号),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1、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2、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3、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常见问答:
>>>广州高温补贴申请常见问答
2024广州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4-05-10,全文共 17384 字
+ 加入清单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一般情况下申领失业保险金,视为同步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先办理失业登记。
申请材料:
一般情形通用材料: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告知承诺书》(本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通过网办渠道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及确认承诺书;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需现场填报并确认申请表和承诺书);
2.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
特殊情形另需提供材料:
1.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应提交个人档案原件。
2.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退役军人,应提供人事档案或退役证明,包括。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申领人员,还应提供失业登记材料以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相关材料。
失业人员选择在本省户籍所在地申领待遇的,还应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在最后失业单位参保缴费小于等于6个月的,需一并提供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薪金发放流水及会计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相关有效材料。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后前往广州市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广州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各街镇办事地点、办公时间、对外咨询电话仅供参考,如有变更,请于各街镇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更新截止至2024年3月22日
所属区 | 服务点名称(区/街道) | 地址 | 办公时间 | 对外咨询电话 |
越秀区 | 洪桥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小北路洪桥街27号二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171193 |
北京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惠福东路472-48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1058871 | |
六榕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六榕路109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360192 | |
流花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一街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6234730 | |
光塔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光塔路2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040072 | |
人民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大新路25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1092895 | |
东山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寺右北街26号之一二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7386772 | |
农林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农林街执信南路64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7879604 | |
梅花村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梅花路2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8627714 | |
黄花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水荫路35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7616323 | |
华乐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2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489468 | |
建设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建设中马路11号-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766393 | |
大塘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中山四路秉正街17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370535 | |
大东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东川路东仁新街8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882820 | |
珠光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珠光路54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186951 | |
白云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东华南路166-168号四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877872 | |
登峰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麓景东路55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494191 | |
矿泉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6376551 | |
海珠区 | 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江南西路青柳大街44号(其他业务) 海珠区聚龙新街2号之一(失业退休,失业抚恤金业务)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059041 |
海珠区凤阳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泰沙路203号之5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9617793 | |
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64号之一2楼(燕岗地铁站B出口)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34175352 | |
海珠区昌岗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37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66218840 | |
海珠区沙园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沙园大街26号二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379417 | |
海珠区龙凤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工业大道北凤凰新村凤凰三街66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128939 | |
海珠区南华西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同福西路兆龙里1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34378346 | |
海珠区素社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前进路基立北街1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238149 | |
海珠区海幢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同福东路598号同福睿府二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66360808 | |
海珠区滨江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富基南一街12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144783 | |
海珠区新港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新港西路38号之二(江南新苑旁)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34297927 | |
海珠区赤岗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客村立交旁财智大厦2楼(广州大道南44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121427 | |
海珠区瑞宝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盈丰路168号二楼(263总站旁)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051843 | |
海珠区江海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聚德路80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161426 | |
海珠区官洲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北山大街1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34086822 | |
海珠区南洲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南洲路331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34353662 | |
海珠区琶洲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大街1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9238381 | |
海珠区华洲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华洲路88号之二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9886710 | |
荔湾区 | 金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西华路金花直街7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075168 |
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西湾路151号之二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26282193 | |
南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南岸路92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618192 | |
逢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宝华路存善北街7号后座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726069 | |
多宝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多宝路12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655474 | |
龙津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龙津东路欧家园56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925251 | |
昌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恩宁路逢庆首约33号之二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957080 | |
岭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杉木栏路99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859031 | |
华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十八甫北路曹基直街81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295487 | |
沙面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沙面大街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215412 | |
站前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后座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6433431 | |
彩虹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西华路冼家庄17号101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021690 | |
桥中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红楼路8号荔湾东海岸创意产业园3栋1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750824 | |
石围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芳村大道西83号二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555107 | |
花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芳村大道18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891414 | |
茶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茶滘路96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570619 | |
冲口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芳村大道东88号三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580016 | |
白鹤洞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培真路二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650109 | |
东漖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东漖南路123号4楼(医保分局电梯直上4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501677 | |
东沙街道综合障服务中心 | 玉兰路3-5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494627 | |
中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渔尾西路8号珠江钢琴创梦园4栋1001室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500450 | |
海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龙溪中路10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409061 | |
天河区 | 沙东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大道北范屋路145号富力大厦首层沙东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639119 |
长兴街政务服务中心 | 长兴路289号长兴街道办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7236195 | |
林和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林和西路101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7260488 | |
沙河街社区服务中心 | 沙河大街8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7235453 | |
车陂街政务服务中心 | 东圃大马路16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22130806 | |
冼村街政务服务中心 | 天河区平云路16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8339035 | |
珠吉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天河区珠村东环路9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2366629 | |
元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 天河区元岗路600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7097278 | |
五山街政务服务中心 | 天河区岳洲路39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8632841 | |
黄村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荔苑路5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312921 | |
前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盛荟横街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2370932 | |
棠下街政务服务中心 | 天河区华景北路27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554097 | |
天园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天河区东方三路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8526593 | |
凤凰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天河区华美路8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065765 | |
兴华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天河区银燕路166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226560 | |
员村政务服务中心 | 员村新街十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5528277 | |
天河南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体育西横街193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7343616 | |
新塘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天河区合景路141号-147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357233 | |
猎德街政务服务中心 | 海明路2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8332321 | |
石牌街政务服务中心 | 石牌东路127号一楼大堂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507586 | |
龙口中路152号天逸大厦3楼 | 38733210 | |||
龙洞街社区服务中心 | 天河区龙洞北路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035058 | |
白云区 | 三元里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559122 |
松洲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同康路323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1995417 | |
景泰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云苑三街31号一楼大厅8号窗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630692 | |
黄石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黄石东路88号白云汇集团办公室大楼后座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6402710 | |
同德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富康路怡康南街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280371 | |
棠景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907号棠景街政务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6452680 | |
新市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区新达路8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1232427 | |
云城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道萧岗村明珠路归南1号1层(名汇广场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1210771 | |
同和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大道北2077号同和街道政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7356087 | |
京溪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天裕街5号一楼(京溪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7267699 | |
永平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百顺南路1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6133725 | |
均禾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新石路99号均禾街道办事处政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075763 | |
嘉禾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二路63号嘉禾街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政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1310069 | |
鹤龙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鹤泰路6号鹤龙街道办事处一楼10号窗口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176435 | |
石井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兆丰路140号(石井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406286 | |
石门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一横路12号石门街政务服务中心5、6号窗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166659 | |
白云湖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石夏路288号(白云湖党群政务中心2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9676524 | |
金沙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横沙复建19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1019637 | |
人和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6号(政务中心9号窗口)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6031812 | |
江高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北路3号金沙行政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6082993 | |
太和镇综合保障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太和镇政府里面)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1232364 | |
钟落潭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福龙路92号(镇政府大楼旁边)钟落潭镇政务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7055223、37055221 | |
大源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大源街大源北路46号之一栋3单元大源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7379910 | |
龙归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龙瑞街13.14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1214861 | |
黄埔区 | 大沙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大沙地东297号大院一楼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381812 |
红山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文船路208号三楼办证大厅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396973 | |
黄埔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港湾路362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276692、82272859 | |
鱼珠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益庭阁二楼201室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272892 | |
萝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萝岗公路街118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084422 | |
南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佳兆业城市广场盛凯二街27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231371 | |
穗东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B栋一楼穗东街政务服务大厅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066595 | |
长洲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长洲金洲南路1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1800554 | |
夏港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志诚大道303号西座一楼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9858845 | |
永和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永和街新业路15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2164672、32169479 | |
联和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联和街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一楼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61899321、61899324 | |
云埔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开创大道140号云埔街党群服务中心(原东区文体中心)1楼大厅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1801461、82016599 | |
文冲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文冲街道祥东环街20号瑞东花园J1-J2栋1楼(瑞东花园北门)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383183 | |
九佛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凤凰五路40号1楼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61096984 | |
龙湖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龙湖街城南邻里中心C1栋一楼龙湖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491621 | |
长岭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水西路185号三楼长岭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1605093 | |
新龙镇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广汕八路333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1605142 | |
花都区 | 花都区新华街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组) | 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南路1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窗口7、窗口8)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86836451 |
花都区花城街政务中心 | 花都区花城街葱兰街5号花城街政务中心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36884800 | |
花都区秀全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 | 花都区秀全街学府路11号之37-39号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36966790 | |
花都区新雅街政务服务中心 | 花都区新雅街万和北路九号之二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26263751 | |
花都区花东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花都区花东镇南溪村南合新庄一巷5号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86762379 | |
花都区花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 花都区花山镇热橙大街11号之二十六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37727439 | |
花都区赤坭政务服务中心 | 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17号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37723892 | |
花都区炭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花都区花都大道93-10炭步镇党群服务中心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86733668转806 | |
花都区梯面镇党群服务中心 | 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58号1楼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86851598 | |
花都区狮岭镇党群服务中心 | 花都区阳光南路6号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37732319/86939054 | |
番禺区 | 番禺区市桥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4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876331 |
番禺区东环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东星路10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4811531 | |
番禺区沙头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877354 | |
番禺区桥南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西路逸祥大街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4617558 | |
番禺区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大巷涌路143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877354 | |
番禺区石碁镇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岐山南路4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4851146 | |
番禺区大龙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9269121 | |
番禺区石楼镇政务服务中心 | 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2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869997、84869996 | |
番禺区钟村街便民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灵北路2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9290666 | |
番禺区南村镇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4820330 | |
番禺区大石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植村村敏昌路96号政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785013 | |
番禺区洛浦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环岛南路312号洛浦街道办事处一楼101室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582733 | |
番禺区石壁街政务服务中心 | 番禺区石壁街钟韦路73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9906673 | |
番禺区化龙镇政务服务中心 | 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751443 | |
番禺区新造镇政务服务中心 | 番禺区新造镇新广路新丽园一街115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4726238 | |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学城分中心 | 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29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9339902 | |
南沙区 | 黄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14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71717 |
万顷沙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劳动保障窗口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523067 | |
横沥镇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中环路政务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68046 | |
大岗镇党群服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20号政务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91263 | |
东涌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政务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13385 | |
榄核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瑞海路8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28286 | |
南沙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41号3栋103—111铺(香江国际科创中心)办事大厅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83398 | |
珠江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嘉顺一街101-104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525708 | |
龙穴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龙穴路1-5号(龙穴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40322 | |
港湾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中交蓝色海湾一街4号103-105室(即南沙客运港C出口)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39396938 | |
从化区 | 街口街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一巷3栋首层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930178 |
城郊街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北路6-8号(旧旺城西居委)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912288、87900300 | |
江埔街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16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997912 | |
太平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太平镇党群服务中心一巷一幢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816026 | |
温泉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温泉镇景泉大道10号(温泉镇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838123 | |
良口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良口镇大街96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852809 | |
吕田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吕田镇中新北路68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858758 | |
鳌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鳌头镇新政路40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62161191 | |
增城区 | 增城区南部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宁西街(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9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2163303 |
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621660 | |
新塘镇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新塘镇新塘大道中12号D栋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776663、020-82773337 | |
中新镇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中新镇侨建御溪谷御宾街2号2楼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2955686 | |
仙村镇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213号花源二街4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6920824 | |
石滩镇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石滩镇东西大道中鲍思高(石滩体育馆)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2178046 | |
增江街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3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738968 | |
朱村街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朱村街学前路2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856696 | |
荔湖街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5号一楼大厅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26256696 | |
小楼镇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小楼镇小楼大道南1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848319 | |
宁西街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宁西街太新路9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2198022 | |
永宁街综合服务中心 | 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街38号党群服务中心C区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973086 | |
正果镇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正果镇正南路16巷9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810988 | |
派潭镇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3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823236 |
线上办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后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等平台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1.粤省事小程序:办事--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登录官网(https://ggfw.hrss.gd.gov.cn)--社会保障--搜索“失业保险金”
3.广东人社APP:首页--失业金待遇申领
发放标准:
例如:张三在广州市参加了6年失业保险,符合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享受期限计算为前4年可享受4个月待遇,超出4年部分可享受4个月待遇,享受期限一共为8个月。
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90%。
注:
1.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广州市失业保险金由1890元/月同步调整为2070元/月。
2.失业保险待遇除失业保险金外,会有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待遇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不超过6个月。
3.“粤省事一社保失业-失业业保障个人待遇明细查询 (失业保险)可以查询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4.对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失业人员按照规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如果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未满,会自动续发。不包含求职补贴,需要进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核对。
办理时限:
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办理拨付手续。
失业保险金自受理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当月起计发,并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前(含15日,节假日顺延)统一发放。
失业人员可通过网上查询方式查询办理结果,详情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查询,查询方法:登录--查询打印--信息查询--失业定期待遇查询。
停发待遇情形: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包括被用人单位录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已进行就业登记的;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成为公司股东兼管理人员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已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等;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培训的。
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业务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变更待遇发放账户:
现场办理:
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需变更的银行账户资料,就近前往任一区或镇街社保经办服务窗口修改银行账号。
自助办理:
请登录微信粤省事小程序---选择社保模块--姓名右边--点击个人参保信息--失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银行卡信息变更(失业补助金)/银行卡信息变更(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失业金) --上传银行账户材料。
提示:需要提供广州市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账号。
广州南沙区职称奖励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4-03-26,全文共 442 字
+ 加入清单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奖励:
(一)目前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二)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通过认定、评审取得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须通过南沙区用人单位申报,不含省外来粤人员通过重新评审或确认取得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自主评审权)内部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时属人社部门管理的职称系列。
(三)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四)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本区的科研机构和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学校),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