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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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未就业登记补助怎么申请(条件+标准)

符合条件的广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申请“办理未就业登记补助”,补助标准按每人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022-07-04,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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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就业登记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指导并办理未就业登记。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人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就业指导并办理未就业登记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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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补助怎么申请(条件+标准+方式)

2022-07-27,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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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补助怎么申请

补助条件

(1)评选年度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30人(含)以上,吸纳我市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的可放宽至15人(含)以上。

(2)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连续履行劳动合同满3个月以上,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3)在岗的脱贫人口有50%以上综合收入超过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近3个月平均)。

(4)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近三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严重侵害脱贫人口合法劳动权益的情况。

(5)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记录。

(6)不含劳务派遣类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补助对象:经认定的市级就业帮扶基地。

补助标准:按每个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核验信息: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文件。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认定,认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补助对象在次年4月1日-6月30日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拨付资金。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享受。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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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2-07-07,全文共 2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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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有关主体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线上公益招聘服务。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且许可范围为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公益性网络招聘会达到一定规模且期限至少为3天。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参会企业达到300家,按每场5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100家,按每场2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50家,按每场1000元给予补助。

应提交材料:(1)加盖补助对象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补助申领表》。(2)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岗位信息发布汇总表》。(3)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网络招聘会截图(包含招聘会日期、网站等)。(4)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情况统计表》。

应核验信息:(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2)委托方的委托承办材料。

实施程序:服务完成后3个月内向补助对象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

线下公益招聘服务。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且许可范围为职业介绍”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公益性线下招聘会达到一定规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参会企业达到100家,按每场20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50家,按每场10000元给予补助;参会企业达到20家,按每场5000元给予补助。

应提交材料:(1)加盖补助对象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补助申领表》。(2)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岗位信息发布汇总表》。(3)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招聘会现场照片。(4)委托方及补助对象加盖公章的《广州市公益招聘活动情况统计表》。

应核验信息:(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2)委托方的委托承办材料。

实施程序:服务完成后3个月内向补助对象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

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定点监测服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普通高等学校等提供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定点监测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普通高等学校等服务承接主体。

补助标准:按每年每家监测企业不高于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上一年通过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职业中介类),随机抽样确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辖区定点监测样本的企业目录。随机抽样机构数量不低于辖区通过年度报告机构总数的80%。(2)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上半年按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季度开展人力资源供求定点监测,监测周期为:当年第三季度至次年第二季度,共开展4个季度的定点监测。(3)服务承接主体在次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申领监测补助。(4)服务承接主体填写《广州市 区 年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定点监测补助申领表》,提交采购合同及监测企业填报情况明细表,向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补助申请。(5)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表复核、补助发放。

校内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在本市区域办学的院校建立“就业创业e站”并为本校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补助标准:新认定的就业创业e站,认定后给予5万元补助。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不高于15万元补助。从第2年起对服务站进行年度绩效评估,每年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补助。

应验核信息:站点场地情况,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情况等。

实施程序: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普通高等院校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辖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组织实施。(就业创业e站评估办法见附件2)。

其他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益一类除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创业孵化基地、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提供的其他基本就业创业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服务承接主体。

补助标准:国家、省、市已有规定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程序:国家、省、市已有规定的项目,按相关实施程序办理。未明确具体实施程序的项目,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办理。

以上购买服务事项相关事宜应依法通过合同约定。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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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2-10-11,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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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申请指南

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由工作经费和企业工作人员监测补贴组成,工作经费每年的标准为每家监测企业不高于1000元,用于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监测所产生的工作经费(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费用);企业工作人员监测补贴具体如下:

补贴条件:监测点承担并按要求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就业失业监测任务。

1.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其辖区就业失业监测企业样本的企业。

2. 每家监测企业的工作人员只限1人担任,此人必须是该企业的在岗员工。

补贴对象:承担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的企业工作人员(每家监测企业的工作人员只限1人担任)。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每多承担一项就业监测任务的,补贴标准提高50元。

申请时间: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前六个月的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应核验信息:企业监测任务的完成情况。

实施程序:委托事项相关事宜应依法通过合同约定。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前六个月的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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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方式)

2022-10-11,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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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或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价通过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具体认定及评价通过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补助对象: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补助标准:认定后按每个30万元给予补助。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到“优秀”的,按每家10万元给予补助。

应核验信息: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文件。

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2)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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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农村电商基层站点补助如何申请(条件+标准+方式)

2022-10-11,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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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农村电商基层站点补助如何申请

补助条件:在村(居)建设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具体条件按照省规定执行。

补助对象: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

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材料,网商交易记录,开展培训就业政策指引服务的工作台账。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

需现场核查信息:示范站场地情况。

实施程序: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经办。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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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2-07-27,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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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具体认定条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另行制定。

补助对象:市级家政服务诚信企业。

补助标准:按每家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材料,经营收入材料,有关员工基本身份类材料,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失信、违法记录。

需现场核实信息:经营场地情况,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客户满意度随机抽查回访。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认定,认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补助对象在次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诚信企业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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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赴外省举办招聘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2022-07-04,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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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省举办招聘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15家以上用人单位赴外省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场招聘会4.8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赴外省举办招聘会的场次数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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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事档案保管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2022-07-04,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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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事档案保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份档案每月20元标准给予补助,保管期人事档案补助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实施程序: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保管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数量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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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事档案接转整理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2022-07-04,全文共 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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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事档案接转、整理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转、整理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份档案2.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接转、整理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数量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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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2022-06-29,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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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一对一”公共创业指导。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人10元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市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一对一”公共创业指导的自主创业大学生人数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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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家政服务培训基地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2-06-24,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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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家政服务培训基地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

(1)市级培训基地:在我市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家政服务专业教育培养资质或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资质,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1200人次(其中社会生源不少于1000人次);具有6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技师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以上师资(含专职和兼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次;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以上师资(含专职和兼职)。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及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

(2)区级培训基地:在我市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家政服务专业教育培养资质或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资质,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800人次(其中社会生源不少于600人次);具有4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师资(含专职和兼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600人次;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每个培训类别具有2名师资(含专职和兼职)。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及培训后就业率达60%以上。

补助对象:家政服务培训基地。

补助标准:经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按每个基地3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认定为区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按每个基地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文字材料,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声明。

应核验信息:申报单位资质及相关佐证材料。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评定。评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申报单位在评定后次月内向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复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申请方式:

由申报单位在评定后次月内向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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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2-06-24,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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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具体认定条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另行制定。

补助对象: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

补助标准:按每家3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经营场地产权或租赁材料,经营收入材料,有关员工基本身份类材料,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情况。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失信、违法记录。

需现场核实信息:经营场地情况,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客户满意度随机抽查回访。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认定,认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补助对象在次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家政服务诚信企业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同一级别仅就高的原则奖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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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护照办理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加急办理?

2024-03-01,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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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

1、出国治病,提供内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

2、出国探望危重病人,提供对方的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的电报;

3、出国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4、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提交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提交大型商务活动主办方的邀请函及工作单位证明;

6、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

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窗口办理

第一步:申请人前往相应的出入境受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现场缴费;

第三步: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网站办理

第一步:登录广州金盾网、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

第二步: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

第三步: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选择办证地点;

第四步:照相(也可先照相再预约,但须在规定时间内预约办理);

第五步: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受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

第六步:现场缴费;

第七步: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支付宝办理

第一步:支付宝页面搜索并点击“城市服务”,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在“城市服务”页面找到并点击“政务”,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政务”页面中,找到并点击“出入境预约”,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在“出入境业务预约”里选择自己的业务类型,按照提示填写相应的信息提交,完成预约,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受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

第六步:现场缴费;

第七步: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APP办理

第一步:下载国家移民管理局APP并进行实名注册;

第二步:在页面中找到并点击“预约申请”,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办证受理的省份,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选择办证受理大厅,依次填写“办证省市/区--办证大厅--预约日期--选择时间”,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填写紧急联系人姓名及号码,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填写办证信息以及取证方式,如下图所示:

第七步:对自己填写的申请信息进行确认,准确无误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第八步: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受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

第九步:现场缴费;

第十步: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一体机办理

第一步:网上申请预受理

先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线上申请预受理。

第二步:到现场办理

按照预约时间段来到广州出入境大厦(解放南路155号)三楼大厅办理。

第三步:智能派号

升级改造后的预约系统与叫号系统实时对接,此时叫号系统便会通过智能派号,确保按预约时间到达的申请人都能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办理。

第四步:在“智慧小屋”自助办理

先刷身份证,然后采集指纹,拍摄证件照片,选择办理证件信息,领取回执,全流程3分钟。操作完成后,最后到核验台面见核验,然后等待证件速递上门。

办理地点

广州市、各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解放南路155号

咨询电话:020-12345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周六:8:00-12:00(只受理急事急办)

广州各区出入境办证管理处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理时限

广东省户籍:7个工作日;

非广东省户籍:20个自然日;

加急:5个工作日。

(调查时间不计入)

收费标准

120元/证。(数据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9〕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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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失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2024-02-28,全文共 9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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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失业登记办理条件

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之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含)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广州失业登记常见问答

问题一:办理失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线上办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线下办理,携带本人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问题二:失业登记业务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结?

答:1.现场办理的,即时办结。2.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申请办理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3.在广州市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同步办结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数据交换情况将有所延后)。

问题三:办理失业登记要不要收费?

答:办理失业登记是免费的。

问题四:办理失业登记有哪些渠道?

答:1.现场办理:广州市失业登记实行全城通办,劳动者可前往任一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2.网上办理渠道

(1)线上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失业登记”—“在线办理”—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办理。

(2)线上访问“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办理”。

(3)线上访问“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在“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中输入“失业登记”查询—“跨省通办服务”—“失业登记”。

3.手机办理渠道

(1)“掌上12333”APP:“服务”—“就业创业”—“失业登记”。

(2)微信“12333小程序”:“服务”—“就业创业”—“失业登记”。

(3)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专题服务”—“失业服务”—“失业登记”。

(4)微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专区”—“就业创业服务专区”—“就业保障”—“失业登记办理”。

问题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是否需要定期办理失业登记续期手续?

答:失业登记不设置有效期,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无需办理失业登记续期。

问题六:请问失业登记的业务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可以拨打服务热线12345咨询及反映失业登记有关业务问题。

问题七:请问哪些情形不予办理失业登记?

答:就业失业登记机构发现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未满16周岁或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均非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四)正在就学或服兵役的;

(五)正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任意一个险种,按项目制或特定人员身份参加工伤保险的除外)的;

(六)已创办个体工商户,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七)登记信息造假的。

问题八:请问哪些情形会注销失业登记?

答:服务管理机构发现登记失业的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其失业登记: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

(二)创办个体工商户、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三)办理就业登记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八)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九)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

问题九:广州市各区失业登记办理机构有哪些?

广州市各区失业登记办理机构地址一览表

所属区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越秀区

越秀区流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一街八号

020-86234730

越秀区洪桥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小北路洪桥街27号二楼

020-83171193

越秀区六榕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六榕路109-1号3楼

020-83360192

越秀区北京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惠福东路472号1楼

020-31058878

越秀区光塔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光塔路21号1楼

020-83327795

越秀区人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大新路257号首层

020-83337716

越秀区矿泉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一楼

020-36376551

越秀区东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北26号之一东悦居二楼

020-87386772

越秀区梅花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梅花路21号首层

020-38627714

越秀区农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执信南路64号

020-87765385

越秀区黄花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水荫路35号

020-37616022

越秀区华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麓苑路49号二楼

020-83499491

越秀区建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建设五马路18号首层(装修中,临时地址建设中马路1号)

020-83766393

越秀区大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东川路东仁新街8号首层

020-83882225

越秀区大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中山四路秉政街17号

020-83370535

越秀区珠光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珠光路54号

020-83189593

越秀区白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东华南路166、168号四楼

020-83877872

越秀区登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越秀区麓景东路55号

020-83504157

海珠区

海珠区赤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448号2楼

020-84121427

海珠区新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新港西路38号之二

020-34297927

海珠区素社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基立北街18号一楼

020-84238149

海珠区滨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富基南一街12号首层

020-84144783

海珠区江南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江南西路青柳大街44号一楼

020-84440513

海珠区海幢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同福东路598号同福睿府二楼

020-66360808

海珠区南华西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海珠区兆龙里19号

020-34384182

海珠区龙凤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工业大道凤凰三街66号首层

020-84369399

海珠区沙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沙园大街26号二楼

020-84379417

海珠区昌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37号之一

020-66218824

海珠区南石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64号之一

020-34175352

海珠区凤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泰沙路203号之5

020-89617793

海珠区瑞宝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盈丰路168号二楼(263总站旁)

020-84051843

海珠区江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聚德路80号一楼

020-84161426

海珠区琶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2号

020-89238381

海珠区南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南洲路331-333号(海珠客运站斜对面)

020-34393510

海珠区官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北山大街10号

020-34086822

海珠区华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海珠区华洲路88号之二

020-89886710

荔湾区

荔湾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宝源中约30号2楼

020-81838297

站前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流花路中展里72号后座

020-86433431

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西湾路151号之二

020-26283722

南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南岸路92号之一

020-81831632

金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西华路金花直街79号

020-81075168

多宝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多宝路121号一楼

020-81655474

彩虹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冼家庄17号101

020-81021690

龙津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龙津东路欧家园56号

020-81925251

昌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恩宁路逢庆首约33号之二

020-81957080

逢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宝华路存善北街7号后座

020-81946159

岭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杉木栏99号一楼

020-81859031

沙面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沙面1街1号

020-81218880

华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文昌南路兴贤坊35号一楼

020-81292516

桥中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红楼路8号东海岸创意产业园3栋10号

020-81750824

中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渔尾西路8号珠江钢琴创梦园4栋1001

020-81500450

东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5号首层

020-81494627

东漖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东漖南路123号4楼

020-81501677

白鹤洞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培真路2号之一

020-81650109

冲口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芳村大道东88号新年鸿大厦3楼

020-81558563

花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芳村大道187号

020-81630327

石围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芳村大道西83号二楼

020-81555107

茶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茶滘路85号

020-81570619

海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安东大街2号首层

020-81409061

天河区

天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天河区软件路13号四楼

020-37690371

天河区石牌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石牌东路127号一楼

020-87586457

天河区黄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荔苑路5号

020-82312921

天河区天河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体育西横街193号一楼

020-87500016

天河区林和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林和西横路101号

020-38816573

天河区棠下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华景北路279号棠下街政务大厅

020-87554097

天河区冼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平云路167号

020-38343782

天河区猎德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海明路20号一楼

020-38279239

天河区沙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广州大道北范屋路145号-149号首层

020-87639119

天河区车陂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东圃大马路16号一楼

020-32205661

天河区珠吉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珠村东环路99号一楼

020-32351608

天河区长兴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长兴路289号

020-37236195

天河区前进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盛荟横街7号

020-82564058

天河区元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元岗路600号

020-37097278

天河区兴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银燕路166号

020-87226560

天河区五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五山岳洲路39号

020-85287089

天河区沙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沙河大街89号一层

020-37234925

天河区龙洞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龙洞北路1号

020-87035058

天河区天园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东方三路2号

020-88526735

天河区新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合景路141号-147单号首层

020-82357233

天河区员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员村新街十号之一

020-38085986

天河区凤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天河区华美路88号

020-87065765

白云区

白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大厦B座三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020-36342509

白云区永平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百顺南路17号云悦南塔5楼

020-36133725

白云区三元里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机场路22号一楼

020-86559122

白云区景泰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云苑三街三十一号首层

020-86630285

白云区松洲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同康路323号华盈国际2楼松洲街党群服务中心

020-81995417

白云区新市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新市街新达路89号

020-31232427

白云区石井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石井街兆丰路140号

020-86406286

白云区同和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广州大道北2033号

020-37356087

白云区人和镇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6号三号楼4楼

020-86451877

白云区江高镇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北路3号江高镇金沙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020-36082993

白云区太和镇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020-87466477

白云区钟落潭镇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钟落潭镇福龙路92号政务中心一楼

020-37055227

白云区同德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富康路怡康南街8号一楼

020-86175619

白云区黄石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黄石东路88号白云汇广场后座

020-36401590

白云区嘉禾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鹤龙二路63号

020-81310069

白云区均禾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新石路93号(原聚宝渔村对面)

020-31522654

白云区棠景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三元里大道907号一楼

020-36452680

白云区京溪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沙太路天裕街5号首层

020-87267699

白云区金沙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环洲三路横沙复建街19号首层

020-31019637

白云区云城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齐富路31号名汇广场一楼

020-31210771

白云区鹤龙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鹤泰路6号

020-86176435

白云区石门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一横路12号(石门街党群服务中心)

020-86166691

白云区白云湖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石夏路289号白云湖街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020-89676527

白云区龙归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龙归锦洲四街2号1楼(龙归街党群服务中心)

020-31210692

白云区大源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白云区大源北路46号之一栋三单元

020-37379905

黄埔区

黄埔区黄埔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港湾路362号黄埔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20-82276692

黄埔区红山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文船路208号三楼

020-82396973

黄埔区南岗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佳兆业城市广场盛凯二街27号

020-82231371

黄埔区鱼珠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益庭阁二楼

020-82272892

黄埔区穗东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南湾大街35号一楼穗东街服务中心

020-82066595

黄埔区大沙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大沙东路295-297号大院一楼

020-31801463

黄埔区文冲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文冲街道护林路祥东环街20号瑞东花园J1-J2栋一楼(瑞东花园北门)

020-82383183

黄埔区长洲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长洲街金洲南路1号长洲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20-82501600

黄埔区夏港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志诚大道303号(原西区管委会)西座一楼

020-82112770

黄埔区萝岗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萝岗公路街118号萝岗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20-82084422

黄埔区长岭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水西路185号(萝岗敏捷广场三楼党群服务中心)

020-31605093

黄埔区联和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联和街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一楼联和街政务服务中心

020-61899319

黄埔区云埔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开创大道140号云埔街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020-82119967

黄埔区云埔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金柳街200号1楼(北中心)

020-82036009

黄埔区永和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新业路15号

020-32639562

黄埔区龙湖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龙湖街道九龙大道邻里街5号C1栋龙湖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20-87461763

黄埔区九佛街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九佛街凤凰五路40号政务服务中心

020-61096015

黄埔区新龙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黄埔区新龙镇广汕八路333号一楼

020-31605584

花都区

花都区新华街综合服务中心

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1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020-86836451

花都区新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花都区新雅街万和北路9号之二(合和新城内)

020-26263751

花都区秀全街便民服务中心

花都区秀全街学府路11-39号

020-37707109

花都区花城街综合保障中心

花都区罗仙路5号花城街综合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组220办公室)(就业登记)/花都区葱兰街5号(花城街政务中心)(失业登记)

020-36884800

花都区花山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花都区花山镇热橙大街11号之二十六花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020-37727439

花都区花东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花都区花东镇南合新庄一巷5号

020-86762379

花都区梯面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57号

020-86851598

花都区狮岭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花都区狮岭镇阳光路6号

020-37761501

花都区赤坭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花都区赤坭镇广源东路8号(即交警对面)

020-86717616

花都区炭步镇党群服务中心

花都区花都大道西93号-10号

020-86733668-611

番禺区

番禺区钟村街综合服务中心

番禺区钟村街钟灵北路56号

020-84775674

番禺区大石街综合服务中心

番禺区大石街植村村敏昌路96号敏捷华美国际4栋

020-84884662

番禺区东环街综合服务中心

番禺区东环街东星路100号

020-34811531

番禺区洛浦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番禺区洛浦街道办事处(环岛南路312号)

020-84582733

番禺区沙头街综合服务中心

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7号

020-84870855

番禺区石壁街公共服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番禺区钟韦路73号

020-39906673

番禺区新造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番禺区新造镇和平路45号

020-34728911、020-34728910

番禺区小谷围街综合服务中心(劳保)

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29号

020-39339501

番禺区市桥街综合服务中心(劳保线)

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4号

020-84872897

番禺区化龙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0号、亭南路15号

020-34756638

020-34755338

番禺区南村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番禺区南村镇市新公路北段28号

020-34823098

番禺区桥南街综合服务中心

番禺区桥南街福愉西路逸祥大街2号

020-34617558

番禺区石碁镇政务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窗)

番禺区石碁镇岐山南路4号

020-34851146

番禺区石楼镇政务服务中心

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20号

020-84869997

番禺区沙湾街综合服务中心

番禺区沙湾街大巷涌路143号

020-34879082、020-34879786

番禺区大龙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020-39269121

南沙区

南沙区万顷沙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

020-84942019

南沙区黄阁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148号政务中心

020-84971717

南沙区东涌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

020-84913002

南沙区大岗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20号

020-84991263、020-39189121

南沙区榄核镇政务服务中心

南沙区榄核镇瑞海路8号(保利星满花园)

020-84928286

南沙区横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南沙区横沥镇校前街1号

020-84968366

南沙区南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南沙区金隆路41号103-111铺(即香江国际科创中心)

020-84988108

南沙区珠江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南沙区珠江街嘉安花园嘉顺一街9号102房

020-84523788

南沙区龙穴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南沙区龙穴路1号

020-84940322

从化区

从化区政务服务中心

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

020-87962340

从化区街口街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镇安横一巷2幢首层

020-87930178

从化区江埔街综合服务中心

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16号

020-87997912

从化区城郊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北路8号

020-37913312

从化区鳌头镇政务中心

从化区鳌头镇新政路40号

020-62161191

从化区太平镇政务服务中心

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269号(太平镇党群服务中心1号楼)

020-87816026

从化区温泉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从化区温泉镇景泉大道10号

020-87838123

从化区良口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从化区良口镇西环街30号

020-87852122

从化区吕田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从化区吕田镇人和街23号

020-87858758

增城区

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增城区荔湖街荔景观大道北7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法人服务厅19-38号窗口

020-82753278

增城区南部政务服务中心

增城区创新大道9号南部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020-82753278

增城区荔城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

020-82628330

增城区荔湖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5号2号楼大厅

020-26256695

增城区增江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32号

020-82710345

增城区朱村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朱村街学前路28号

020-82856808

增城区永宁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街38号

020-32160721

增城区宁西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宁西街太新路92号

020-82967005

增城区新塘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新塘镇新塘大道中12号D栋一楼大厅

020-82779376

增城区仙村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213号花源二街4号仙村镇党群服务中心

020-82935217

增城区石滩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石滩镇文体活动中心(鲍思高)2号楼首层石滩镇便民服务中心

020-82993962

增城区中新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中新镇中福南路17号5楼

020-32961121

增城区派潭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30号

020-82823236

增城区正果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正果镇正南街五巷党群服务中心

020-82814738

增城区小楼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增城区小楼镇泰安路2号

020-82848689

问题十:登记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公共就业服务?

答:失业登记有效期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分级分类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摸清登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详细了解失业原因、技能水平、就业意愿,介绍后续就业服务、失业登记注销条件等信息。

(二)介绍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提供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清单。政策清单应包括政策名称、享受对象、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受理机构等。服务清单应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清单应包括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经办项目等。

(三)对有培训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和职业培训项目,开展求职技巧指导,精准匹配岗位信息并回访求职结果。

(四)对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服务;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协助办理贷款申请。

(五)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计划,明确服务项目和步骤,开展心理疏导,组织参加职业培训,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其中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六)对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主动介绍相关政策内容,指导其按规定的受理时间、办理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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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2023-06-12,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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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 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2. 处于计划实施期间,安排在广州市就业。

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

累计最长不超过18个月。

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核验信息:

补贴对象属计划参加人员。

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所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次月最后一日前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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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居住登记怎么办理(条件+资料+流程)

2023-04-03,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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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才可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而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的,所以办理居住登记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注:五种情况下可办理居住登记后可立即办理居住证,不需居住登记满半年>>五种情况下办理广州居住证不需等半年

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材料

(1)申请表

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明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居住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4)申报人相片

申报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办理流程

(1)自助申报

对于自助申报的,经工作人员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在补充居住登记有关信息后,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

回执上的登记日期以自助申报系统或终端登记日期为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

办理入口:

①粤省事小程序

②广州来穗局微信公众号→来穗通

(2)窗口受理

对于窗口受理的,经审核,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要求的,当场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正联交申报人,回执副联经申报人签名确认后交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流动人口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应当核实情况,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居住信息后,通知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

办理地点: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

(3)注销原居住地居住信息或原居住证功能

流动人口在广州市办理居住登记后,注销其原居住地的居住信息,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注销其原居住证功能。

(4)居住登记凭证补打

流动人口丢失居住登记凭证的,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补打,代为补打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居住证办理

广州居住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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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就业失业监测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2022-07-19,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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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就业失业监测服务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条件:就业失业监测服务补助用于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监测所产生的工作经费(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费用)。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要求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监测工作任务,并按要求(不局限于系统中)上报各项监测数据。

补助对象: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补助标准:按每家监测企业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补助(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费用)。

应验核信息:已完成(不局限于系统中)上报的各项监测数据。

实施程序:

(1)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年初国家、省、市下达的监测工作任务量,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失业监测服务补助。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年度预算先期下达,结合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年度监测工作任务完成量,年终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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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点对点专车专列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时间)

2022-07-06,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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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点对点”专车专列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条件

1.企业以专车、专列、专机的形式批量有组织(每批规模不少于6人)接回非本市出发的在职员工或新招员工。

2.接回的在职员工或新招员工包括派遣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

3.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应提交材料:补贴对象以专车的形式接返员工的提供租车合同(协议)(如属企业自有车辆的请提供相关行程佐证材料),或提供员工统一乘坐专车、专列、专机的相关支付凭证;如属企业统一组织接返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应核验信息: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

实施程序:

1.

补贴对象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符合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拨付资金。

2.补贴申请应于满足条件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同一人员每年只能申领一次补贴。补贴对象必须严格按卫生健康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要求组织人员返穗返岗。

3.补贴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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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2-07-05,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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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业介绍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条件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机构所在地重点用工企业(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个自然月内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省、市科技厅/局认可)就业。

2.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推荐成功就业劳动者在推荐就业企业的首月参保单位不能与其上一月度参保单位相同。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每人400元。符合补贴条件的被推荐求职者每年只能补助一次。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被推荐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相关用工企业出具的确认函。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人力资源服务资质信息,企业类别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广州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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