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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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德阳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调整详情(职工+灵活就业+高层次人才)

4月10日起,德阳市多项公积金惠民政策正式实施,单位缴存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高层次人才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调整详情见正文。

2024-04-07,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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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缴存职工

1、提取

继成德眉资绵购房提取首付不受户籍及工作地限制后,在重庆及四川其他城市购买新房同样不受户籍及工作地限制。

本次针对重庆全域及川内成德眉资绵外的其他城市购房提取首付,放开的是新房,二手房一样要受户籍及工作地限制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开展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

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住房要安装电梯,父母房子要安装电梯,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子女房子安装电梯,也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2、贷款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

两人及两人以上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

单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

1、缴存:

缴存人群更广: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自愿缴存

缴存方式更活:自愿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后,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是否继续缴存,不做强制规定

缴存权益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在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中扣除

2、提取:

提取更为自由: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停缴,账户封存满6个月即可提取账户资金,不做户籍及工作地限制

3、贷款:

贷款人群更广:除我市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贷款,重庆全域及川内成德眉资四市的异地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购房也可申请贷款

三、德阳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受提取管理办法中需要提供个人及配偶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查房的规定

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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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批扣时间

1.批扣时间:4月11日至14日

2.批扣险种:养老、医疗

温馨提示:如有调整,请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二、德阳社保批扣协议怎么签订?

第一步,打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菜单,点击[办税缴费]一[社保缴费]。

第二步,点击[扣款协议查询、签订、作废],如果当前未登录,则会弹出登录窗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登录。

第三步,登录成功后,点击主界面上的“扣款协议”图标,进入“扣款协议”页面,点击页面上的“新签协议”按钮。

第四步,系统弹出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告知书页面,选中“我已认真阅读上述协议内容..”按钮,并点击“同意”后,进入“协议新签”页面,用户在协议新签页面,填写银行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新签的协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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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社保公积金及就业补助金相关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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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阳用人单位可以为哪些人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可为以下几类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1.超龄等从业人员;

2.在校实习生;

3.医学实习在读生;

4.规培实习在读生;

5.见习基地人员;

6.基层选聘人员;

7.非全日制职工或多个单位同时就业人员;

8.申请部分险种参保的互免协议国家或港澳台人员;

9.住院医师规培(委培)协议;

10.就业见习协议;

11.基层聘用合同。

二、就业人员是否可以申请4050补助金领取,在哪里申请?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在德阳市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劳动就业服务保障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异地人员在就业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保障站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指其他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动报酬或有经营收入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包括没有固定雇主或自主创业未取得营业执照、非全日制就业、“互联网+”新业态就业等,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

三、德阳市企业公积金开户需要哪些材料?

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服务窗口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单位依法设立证明文件原件(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复印件。

不同类型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供: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专管员身份证。

4.《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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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德阳父母安装电梯提取子女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

2024-04-15,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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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人范围

根据政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分摊费用。

即父母安装电梯,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子女安装电梯,亦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

家庭成员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所在楼层所分摊的增设电梯费用总额(不含后期运行费用),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账户余额。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互助提取原则上优先提取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如果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账户需留存不少于5000元的余额。

三、提取频次

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如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在2024年4月(不含)之前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四、提取所需材料

职工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业务证明材料:

(一)职工身份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四)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五)电梯使用登记证;

(六)实际支付电梯费用正式票据;

(七)产权人的子女、父母以产权人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材料(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人事档案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等)。

五、注意事项

职工家庭发生多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规定时间内均可提取,无套数限制,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仅能选择一套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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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德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2024-04-07,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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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灵活就业人员分类

灵活就业人员指其他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包括没有固定雇主,或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非全日制就“互联网+”新业态就业等,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类:

1、社区服务类

街道小贩、修鞋擦鞋、家庭作坊、缝纫织补、保洁保绿、再生资源回收、搬运送货、家庭日用品维修、临时性经营摊点等服务

2、家政服务类

非直系亲属的家政钟点工、老人护理、病人陪护、水电维修、家庭装饰、居家手工艺等服务

3、用人单位服务外包非全日制就业类

4、法律法规许可的在“互联网+”平台上从事非网络投资的经营服务活动类(网约车、网络外卖等)

二、补贴对象

在四川省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四川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已经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四、补贴期限

首次申报社保补贴时,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5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在领取基本养老待遇之前,可享受最长60个月;其余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

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申请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

受理条件:

1、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实现灵活就业;

3、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报材料:

1、个人社会保障卡;

2、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承诺书,自我申明,非全日制协议等);

3、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4、《就业创业证》

高校毕业生

受理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

2、以个人身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报材料:

1、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承诺书自我申明,非全日制协议等);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信息;

5、社保缴费证明;

6、毕业证

六、办理渠道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

线下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

线上申请:

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业务办理】进入微官网首页

就业困难人员选择【微申报】中就业服务栏目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行办理。

高校毕业生选择【微申报】中高校毕业生栏目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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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德阳至成都直通车2号线起讫站点调整详情(附购票指南)

2024-03-26,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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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讫站点

起讫站点:三星堆博物馆↔金沙遗址博博物馆

二、发车时间

三星堆博物馆:14:00、14:30、15:00

金沙遗址博物馆:12:00、12:30、13:00

三、票价

25元(不足1.3米的儿童实行半价优惠12元)

四、购票指南

微信搜索“成都公交乘车码”小程序,进入后点击“旅游公交”

点击后进入即可购买

注意事项:仅周末及寒暑假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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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德阳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1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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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和租赁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及配偶发生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绵阳市行政区域和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除外。

4.职工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含组合贷款),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该套住房首付款。

5.职工及配偶当前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再申请办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消费提取业务。

6.职工与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共有人共同拥有同一产权自住住房,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该套住房消费。

7.职工及其配偶发生缴存地租房自住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以上。

8.职工及配偶两次(含)以上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得多次提取。

二、提取规定

时间:2023年4月10日起实施

提取条件放宽:

新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事项

调整部分提取时间限度及额度:

1.调整提取时间限制,购买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五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按月、按季、按年提取,且年度最高提取额提高至15000元。

3.职工出资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

调整提取材料,新增违规提取行为认定:

1.新增“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 套取住房公积金

2.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套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撤销合同备案且拒不退还提取资金的

4.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年内再次出售房屋且拒不退还提取资金的”违规提取行为的认定。

政策原文:点击查看

三、提取额度

1.购买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根据不同情况核定,不超过合同、票据或购房款金额以及公积金账户余额。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在审批文件齐备后五年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和公积金账户余额。

3.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按份额或平均提取。

政策原文:点击查看

四、提取流程

进入手机公积金APP首页,点击下方【业务办理】

下滑至“公积金提取”板块,选择所要提取的业务

选择业务后进行注册或登录

登录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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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德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2023-10-27,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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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审议,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将《德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条款关于贷款限额的规定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为6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为45万元。

二、取消《德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借款人采取欺骗手段获得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应进行失信行为登记,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取消其公积金使用资格。”

三、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各区(市、县)管理部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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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商转公热点问题解答(房屋认定+办理方式+灵活就业+贷款额度)

2023-10-26,全文共 2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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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房屋套数认定

1.首套房: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1-5年利率2.6%,6-30年利率3.1%。

2.二套房: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仅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这几种情况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1-5年利率3.025%,6-30年利率3.575%。

3.商转公贷款的商贷记录,不纳入房屋套数认定。

举例1:

A是德阳市罗江区公积金缴存职工,已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在中江购房时因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而选择了商业贷款,A可不可以将第三次购房的商贷申请商转公?

答:不可以。因为A已经申请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再申请商转公,就按三套房认定,公积金不支持购买第三套房。

举例2:

A的商业贷款为第一次住房贷款,将此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算首套还是二套?

答:首套。商转公贷款的原商贷不计算贷款次数。

二、关于房屋产权和归属地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在德阳行政区内并已取得产权证。

举例1:

A是成都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德阳购房申请了商贷,能否申请商转公?

答:可以。住房在德阳市行政区内。

举例2:

A是德阳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成都购房申请了商贷,能否申请商转公?

答:不可以。住房不在德阳行政区内。

三、关于办理方式

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商贷应是未结清状态,可以根据贷款人自身情况的不同选择以贷偿贷(直转)和自筹偿贷(先还后贷)的方式结清商贷余额。

举例1:

A将商贷结清后不久,看到了商转公的政策,A还能否将结清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商贷未结清时才能申请商转公。

举例2:

在商贷还款期间,借款人婚姻发生变化,导致所购房屋产权占有人发生变化,能否办理商转公?

答:可以。但是这种情况只能采用自筹偿贷(先还后贷)的方式,先结清原商贷,然后变更产权人,再办理商转公。

举例3:

A未交公积金,婚前A办理了商贷,B有公积金,A与B结婚后,可否办理商转公?

答:可以。但只能采用自筹偿贷(先还后贷)的方式,先结清原商贷,然后变更产权人,B的占比份额不能少于50%,B作为商转公贷款的主贷人。

举例4:

A有公积金,婚前A办理了商贷,B有公积金,A与B结婚后,可否办理商转公?

答:可以。如果B不占产权份额,需B签署不占产权份额依然愿意承担还款义务的承诺;如果B要占产权份额,则需先还完商贷后更改了产权所有人,再办理商转公。

举例5:

父母或子女有公积金,商贷时没有父母或子女的名字,可不可以用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来办理商转公?

答:可以。只能用先还后贷的方式,变更产权,产权上必须加上父母或子女的名字,有公积金的人作为主贷人,产权份额不能少于50%。

四、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商转公

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办理商转公。

举例1:

我有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但我现在还没有交公积金,是不是永远都没机会享受商转公红利?

答:不是。如果你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政策,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就可以享受商转公红利。

五、关于缴存时间

职工连续足额正常缴存时间不少于6个于,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举例1:

我缴存公积金1年后停缴了,已停缴5个月,我有商贷还可不可以办商转公?

答:不可以。但是你可以重新缴存,根据你的身份,按职工或灵活人员的要求缴存,达到条件后可以办理商转公。

六、关于商转公贷款额度

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6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

举例1:

A每月缴存公积金1000元,缴存基数4166元,公积金余额15000元,购买住房,申请商贷40万元,每月还本3000元,一年后商贷余额36.4万元,购买该套住房时曾提取公积金10万元支付首付款,符合商转公的所有条件,现申请采用以贷偿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15年,剩余的36.4万元商贷能否都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25.8万元。

理由:A属于单人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45万元,但他的商贷余额是36.4万元,商转公贷款最多只能是36.4万元-2个月的还本额6000元=35.8万元,他曾提取10万元公积金支付该住房首付款,因而他最终可申请到的商转公贷款额度=35.8万元-10万元=25.8万元。差额部分36.4万元-25.8万元=10.6万元需A自筹资金向商业银行补足。

举例2:

AB夫妻缴存公积金,每月缴存3000元,缴存基数12500元,公积金余额30000元,购买住房,申请商贷90万元,每月还本4511元,三年后商贷余额737604元,符合商转公的所有条件,现申请采用自筹偿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15年,最多能申请到多少商转公贷款额度?

答:65万元。

理由:AB夫妻属于两人及以上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65万元,他们的商贷余额是73.76万元,扣除2个月的还本额后的余额是72.85万元,大于最高贷款额度,所以AB夫妻最多能申请到65万元的商转公贷款额度。

举例3:

为什么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不能转公积金贷款?为什么商贷不能转成组合贷款?

答: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不能转公积金贷款是因为同一套住房你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不能同时享受两笔公积金贷款。

商贷不能转成组合贷款是因为无法办理抵押手续。

举例4:

我现有两套商贷,可不可以将其中一套办理商转公?

答:不可以。办理公积金的基本条件是不能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要想商转公,只能将其中一套结清,另一套才能办理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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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2023-10-26,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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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公积金套房贷款政策调整

2023年7月11日,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扩大了二套房认定范围。由原来的“有两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除外),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变更为“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商业贷款记录的;或者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只要无未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认定标准

1.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2.仅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3.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4.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以上4种情况均无未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按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相关政策原文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修订:

一、将“第八条 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修订为:

(一)首套房认定标准

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二套房认定标准

1.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2.仅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3.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

4.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以上4种情况均无未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按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三)三套房认定标准

1.任一方单计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

2.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存在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以上2种情况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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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德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10-13,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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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为加快落实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让缴存职工有同城体验感,实现公积金制度惠民、便民的初衷,基于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结合本市实际,对现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深度分析,修订完善了《德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

二、修订内容

(一)调整部分提取范围

新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事项。

(二)调整部分提取条件

1.将原《提取管理办法》房屋地址提取条件调整为“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

2.取消绵阳住房消费提取的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三)调整部分提取时间限制及额度

1.调整提取时间限制,购买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五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按月、按季、按年提取。

3.职工出资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

(四)调整提取材料

1.删除提取材料中“Ⅰ类银行储蓄账户”的业务证明材料。

2.职工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支付改造项目个人出资部分的正式票据。

(五)调整违规提取处理相关规定

为完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结合业务办理实际情况,新增“(九)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套取住房公积金;(十)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套取住房公积金;(十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撤销合同备案且拒不退还提取资金的;(十二)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年内再次出售房屋且拒不退还提取资金的”违规提取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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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3

2023-10-13,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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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德阳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调整

(一)调整购房提取地址和时间规定

将“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一致”调整为“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将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由“一年内提取一次”均调整为“五年内提取一次”。

(二)减少提取材料

删除了提取材料中“Ⅰ类银行储蓄账户”的业务证明材料。

(三)合并有关提取制度

1.租房提取政策。租房提取可按月、按年、按季申请,且年度最高提取额提高至15000元。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明确了提取条件、提取时间及提取材料等。

3.骗提套取处理规定。根据《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办法》中对骗提套取行为的认定、处理程序在《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解答

(一)职工A夫妻双方,在成都有住房,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德阳,德阳无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吗?提取频率和提取金额是多少?

答:可以。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无房即可申请。职工及配偶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申请按月、按季或按年提取。当年提取累计金额不超过1.5万元,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职工A在德阳缴存公积金,被总公司外派在内江工作,社保关系在内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在内江购房吗?

答:可以。职工因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

(三)职工B于2023年4月购买商品房一套,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2028年4月底之前,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职工A于2022年1月购买了一套法拍房,但因觉得建筑面积太小,就转手卖给了自己的朋友职工B。职工B在2023年4月取得不动产权证。职工B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作购房吗?

答: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应当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因此职工B应在2028年4月之前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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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首套存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成都银行)

2023-09-21,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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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为回应我行客户的热切关注,现将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个人住房贷款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贷款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等商业用房的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三)须符合首套住房标准。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

2. 原贷款发放时不满足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以下简称“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

“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贷款购买本套住房时,家庭没有其他住房,因当时 “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办理,但目前所在城市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二是贷款购买住房时不是家庭在当地的唯一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住房,现本住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且当地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需要您提供相应的首套房佐证资料,后续请根据我行公布的认定材料提交利率调整申请。对于当地政府目前尚未明确是否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城市,可待当地政策确定后按照《通知》及本公告内容执行。

(四)原贷款发放时的利率加减点高于当时全国房贷利率下限政策。

(五)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一)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

1. 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2. 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当时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

3. 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当时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特别说明: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当时所在城市相应政策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二)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

按照《通知》和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须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贷款利率,转换后按上述“二、(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未进行转换,则本次不调整。

(三)固定利率贷款客户

按照《通知》和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为固定利率贷款的客户,须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贷款利率,转换后按上述“二、(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未进行转换,则本次不调整。

三、调整方式

根据人民银行公告要求,可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我行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尽力减少客户调整成本,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

四、申请及调整时间

(一)申请方式

1. 统一批量调整: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当前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

2.客户主动申请

符合本公告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但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客户,须向我行提出申请: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

(2)2023年9月25日仍为固定利率贷款的客户或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

(3)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可由客户联系贷款经办行办理。

(4)已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的逾期客户。

上述类型贷款客户均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

(二)调整时间

1. 我行批量调整的存量房贷: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2. 客户主动申请的存量房贷

(1)2023年10月22日(含)前完成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2)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特别说明:利率调整生效日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五、申请渠道

可通过线上(成都银行手机银行APP)、线下(贷款经办行)渠道提交申请。

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也可通过成都银行手机银行APP、贷款经办行及95507进行查询。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联系贷款经办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经办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七、温馨提示

(一)对于须主动向我行提出业务申请的客户,优先推荐通过成都银行手机银行APP办理,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系统拥挤。

(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成都银行的大力支持,如有疑问,可详询贷款经办行或拨打95507客服热线。

内容来源:成都银行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JhpJfoT4zoh1sQhkmdQD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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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首套存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中信银行)

2023-09-12,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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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个人存量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调整实施细则的公告

一、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三、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银行批量调整

对于符合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于9月25日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单独提出申请,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二)客户主动申请

以下几种情况,不在银行批量调整的范围内,需要客户主动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2.逾期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三)申请及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逾期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客户主动申请渠道

9月25日起,对于不符合批量调整的客户,可通过咨询我行在当地营业网点或95558服务电话,到原贷款服务行发起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提供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相关材料清单以原贷款服务行公布为准。

五、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也可通过手机银行“借钱-我的借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六、温馨提示

(一)批量利率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客户手机设置、运营商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具体结果以手机银行查询为准。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四)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关注我行官方微信公众号,便于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来源,中信银行,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eAsm-K13fGR1HAwUaF3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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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首套存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工商银行)

2023-09-12,全文共 2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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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

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四川公示首套房贷利率执行下限:

(二)利率调整方式

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

1.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2.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

三、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申请方式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4.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

(二)申请及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手机银行

我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上传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二)线下渠道

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我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

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七、温馨提示

(一)优先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系统拥挤。

(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五)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进行查阅。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95588。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银行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lg8Uvr9vE9w8zfbrimw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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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德阳下一次油价调整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05-15,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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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德阳油价下次调整时间什么时候?

5月29日 24点

附:德阳油价查询最新价格

全年油价调整时间表

2024年油价调整日历
月份调整时间月份调整时间
1月1月3日24时6月6月13日24时
1月17日24时6月27日24时
1月31日24时7月7月11日24时
2月2月19日24时7月25日24时
3月3月4日24时8月8月8日24时
3月18日24时8月22日24时
4月4月1日24时9月9月5日24时
4月16日24时9月20日24时
4月29日24时10月10月10日24时
5月5月15日24时10月23日24时
5月29日24时11月11月6日24时
11月20日24时
12月12月4日24时
12月18日24时

油价调整时间怎么推算的?

我国成品油价格是根据国际原油价格进行调整的,调整周期为每10个工作日一次。因此,只要知道任意一次调价日期,以此类推就能算出其他的调价时间了。

周期:每10个工作日有1个调整窗口

生效时间:调价发布日当天24时

>>全国油价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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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德阳28路公交车调整情况(运行路线+时刻表)

2024-04-28,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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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时间

2024年4月26日起,在企业职工上下班时间段将运行线路延伸

二、优化调整后起讫站点

火车北站——汽车南站各站点保持不变

企业职工上下班时间段,路线将由汽车南站延伸至燕山路、南湖路、雪山路

三、延伸新增站点

燕山路新增:三环集团站

南湖路新增:东方水利站

雪山路新增:亨通公司站

四、运营时间

首班时间:火车北站6:20

末班时间:亨通公司20:30

五、上下班时间段具体发车安排:

六、运行路线图

原始路线图

延长路线图

七、咨询电话

0838-220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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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德阳罗江白马关景区就业见习人员招聘报名指南

2024-04-23,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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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开始,长期有效

二、报名条件

1、2022年、2023年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未与其他企业单位签订有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

3、所学专业不限,能独立完成简单稿件,会office办公软件

三、岗位条件

招聘人数:2人

见习期限:12个月

见习待遇:

按照罗江区见习生待遇标准发放,具体可以拨打文末报名电话咨询

四、所需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毕业证、失业证

③个人近期免冠寸照

五、线上报名:

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指定邮箱:1134504960@qq.com

联系人:15282879689,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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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德阳lpr贷款利率最新报价

2024-04-23,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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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德阳LPR贷款利率最新报价

2024年4月22日: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4月2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3.9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如下: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LPR报价1年期5年期以上
2024/4/223.45%3.95%
2024/3/203.45%3.95%
2024/2/203.45%3.95%
2024/1/223.45%4.20%
2023/12/203.45%4.20%
2023/11/203.45%4.20%
2023/10/203.45%4.20%
2023/9/203.45%4.20%
2023/8/213.45%4.20%
2023/7/203.55%4.20%
2023/6/203.55%4.20%
2023/5/223.65%4.30%
2023/4/203.65%4.30%
2023/3/203.65%4.30%
2023/2/203.65%4.30%
2023/1/203.65%4.30%
2022/12/203.65%4.30%
2022/11/213.65%4.30%
2022/10/203.65%4.30%
2022/9/203.65%4.30%
2022/8/223.65%4.30%
2022/7/203.70%4.45%
2022/6/203.70%4.45%
2022/5/203.70%4.45%
2022/4/203.70%4.60%
2022/3/213.70%4.60%
2022/2/213.70%4.60%
2022/1/203.70%4.60%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发布时间调整

为加强预期管理,促进LPR发布时间与金融市场运行时间更好衔接,将LPR发布时间由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调整为9:15。

以上调整自2022年1月20日起实施。(以上内容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信息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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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阳LPR贷款利率一览表

2024-04-23,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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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最新一期LPR利率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实时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下列是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LPR情况: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LPR报价1年期5年期以上
2024/4/223.45%
3.95%
2024/3/203.45%3.95%
2024/2/203.45%3.95%
2024/1/223.45%4.20%
2023/12/203.45%4.20%
2023/11/203.45%4.20%
2023/10/203.45%4.20%
2023/9/203.45%4.20%
2023/8/213.45%4.20%
2023/7/203.55%4.20%
2023/6/203.55%4.20%
2023/5/223.65%4.30%
2023/4/203.65%4.30%
2023/3/203.65%4.30%
2023/2/203.65%4.30%
2023/1/203.65%4.30%
2022/12/203.65%4.30%
2022/11/213.65%4.30%
2022/10/203.65%4.30%
2022/9/203.65%4.30%
2022/8/223.65%4.30%
2022/7/203.70%4.45%
2022/6/203.70%4.45%
2022/5/203.70%4.45%
2022/4/203.70%4.60%
2022/3/213.70%4.60%
2022/2/213.70%4.60%
2022/1/203.70%4.6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15号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对场内外LPR报价行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了LPR报价行,调整后的LPR报价行名单如下: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江苏银行
南京银行台州银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
花旗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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