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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秋季

厦门秋季专题栏目,提供与厦门秋季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厦门秋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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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预警

2023-05-22,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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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2023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根据厦门海沧区北附学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的摸底情况,现就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预警公告如下: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已于2022年5月公告2023年秋一年级入学极为严峻,根据2023年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摸底情况,北附学校片区尤其是体育中心校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已严重超过本校招生学位数。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新落户适龄儿童中小幼就学统筹办法》的通知(厦教发〔2022〕75号)及海沧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本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将按照适龄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依次排序录取。超过我校招生数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将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转学方面:

未来海岸校区:二年级和六年级无剩余学位,其他年级也仅剩极个别学位。体育中心校区:二年级、四年级、六年级无剩余学位,其他年级也仅剩极个别学位。转学形势极为紧张。

预计2024、2025、2026年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形势将更加严峻,请相关家长做好安排。咨询电话:0592-3532992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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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秋季人文生活之旅十大线路

2024-09-12,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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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秋季人文生活之旅十大线路

一、世遗之岛 万国风情

主要点位:三丘田码头→最美转角一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八卦楼(风琴博物馆)→番婆楼→日光岩一菽庄花园(钢琴博物馆)一毓园→皓月园(郑成功雕像)→海天堂构(南音、木偶)→龙头路美食街→鹭江夜游(博饼点)

二、浪漫滨海 海韵天籁

主要点位:黄厝沙滩一不在书店(展曦余晖海岛音乐会)→海韵台玩月坡→音乐广场→WANNA·望那儿海景音乐餐吧→>山海健康步道盼归塔→胡里山炮台(博饼点)→厦门大学→白城沙滩→中山公园→筼筜书院-筼筜雅游

三、香槟花廊 落羽杉红

主要点位:南湖公园(落羽杉)→筼笋湖三角梅空中长廊→莲坂富山天桥香槟色三角梅→山海健康步道林海线东山环廊(落羽杉)→五缘湾迷宫木栈道(落羽杉)→园博苑(落羽杉)→集美风景湖公园(落羽杉)→同安造水村枫溪(红枫)

四、博饼民俗 闽韵非遗

主要点位:厦门市博物馆闽台民俗陈列馆一中山路(数字街区AR宇宙博饼)→沙坡尾活态展示馆→厦港龙珠殿(送王船)→弘晏庄木偶艺术馆→闽南大戏院(博饼点)→厦门博饼民俗园→同安钟楼老城区→同安薄饼嫂传统美食园→银同锡雕传习中心→珠光青瓷烧制技艺传习中心

五、思明citywalk 畅游街巷

主要点位:中山路→瑞幸咖啡第一万家门店→叶氏麻糍→新华书店中山*阅埕→兰琴古厝→仧美术馆一江夏堂→思明电影院→老剧场文化公园→红点设计在厦有礼旗舰店(博饼点)

六、湖里citywalk 滨海玩

主要点位:五缘湾湿地公园→五缘湾帆船游艇港→惠和石文化园(博饼点)→古地石月亮广场(月亮音乐会)→凌云玉石博物馆→漆宝斋艺术馆→海上世界海洋王国→潮汐之眼摩天轮→跑跑卡丁车俱乐部

七、集美citywalk 亲子研学

主要点位:海上地铁→集美学村→十里长堤→集美塔→厦门市图书馆集美新城馆区→诚毅科技探索中心→三影常摄影艺术中心→红点设计博物馆一鲸探海洋科普研学基地一海上自行车道→双龙潭生态运动景区(博饼点)→厦门罗约海滨温泉酒店(博饼点)

八、海沧citywalk 田园古厝

主要点位:大屏山郊野公园→金沙书院(草坪音乐会)→莲塘别墅→石室禅院→天语舟气象公园→天竺山森林景区(博饼点)→旺莱山庄(特色农家菜)→洪塘村赤土社(稻香阵阵)一日月谷温泉渡假村(博饼点)

九、同安citywalk 山海古城

主要点位:环东浪漫线→波特曼七星湾酒店怡海小镇(博饼点)→彩虹沙滩→滨海水运动度假区→古龙酱文化园→同安孔庙→芦山堂(苏颂故居)→苏颂公园一莲花热陶艺术区→盛之乡温泉渡假村(博饼点)→丙洲煎蟹海鲜店→陈化成公园→方特旅游区(博饼点)

十、翔安citywalk 秋收画卷

主要点位:环东浪漫线二期翔安段闽石园(粉黛子)→厦门市下潭尾红树林公园一面前埔村三五丘七彩田园(秋收采摘)→大宅火龙果种植基地→翔安香山公园→黄厝村鸿渐艺术馆→德然山庄(农耕秋收)→澳头社区渔港小镇

图源:厦门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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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厦门幼儿园网上预报名平台入口

2024-07-29,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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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秋季厦门幼儿园网上预报名平台入口

今年各区幼儿园网上报名均使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

可以使用电脑端访问:https://www.xmedu.cn/#/

也可以用手机端访问:https://mobile.xmedu.cn/

入口指引:进入首页使用“厦门i教育”账号登录后,点击“入学一件事”,点击“幼儿园报名”,选择区县报名!

厦门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

2024年厦门各区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

☑思明区:8月3日至8月6日(无上网条件、8月7日至8月10日期间落户思明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片区内适龄幼儿,其家长可于8月11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

☑湖里区:待公布!如有最新消息,小编将及时更新!

☑集美区:8月5日-8月6日(招生片区适龄幼儿);8月8日-8月9日(余额辐射片区适龄幼儿)

☑翔安区:8月3日-8月6日

☑同安区:8月11日~8月13日(片区户籍幼儿和购房未落户幼儿)

☑海沧区:8月5日8:00-8月11日17:00

注:以上为公办幼儿园的网上报名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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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秋季小学招生跨片招生要求(材料+时间+流程)

2024-06-13,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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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集美区秋季小学招生跨片招生要求

各小学应严格执行招生划片规定,不得无故跨片招收学生,扩大招生范围或拒收划片内生源。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招生片区报名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须由家长提供居委会开具的在该片区实际居住三年以上的生活基础证明、相应的生活基础佐证材料(原件核查、复印件1份),于2024年6月7日递交到申请就读的学校并领取《2024年秋季集美区户籍小学新生人户分离就近入学申请表》。

6月14日前家长将经户籍所属村(居)委会签署意见的申请表送交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片区学校。双方学校联合社区入户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审核后签署意见。接受申请就读学校在保证接收本片区内户籍学生入学的前提下,于6月21日前上报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录取。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准予跨片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就读。各公办小学应严格控制招收跨片生,拒绝以择校为目的的跨片申请。集美小学、曾营小学、集美第二小学、康城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新亭小学、集美区实验小学不接受人户分离跨片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对象仍需按照户籍所在地所属片区学校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待审核通过后,由接收学校进行网上调档,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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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2024-07-04,全文共 2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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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4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招生片区内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

3.入园需求紧张的幼儿园,各区教育局可以依据招生实际,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

4.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2)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厦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

三、报名时间

全市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星期日)。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通告

公办幼儿园以及参与划片招生的其他各类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发布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发布。

(二)报名缴交材料

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在各区发布的规定时间内通过厦门i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闽政通APP、厦门“e政务”自助终端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报名申请。

必要时幼儿园可组织现场材料核验。具体需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合理划定招生片区。各区教育局要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区实际,对现有园所资源、适龄幼儿人数进行全面摸底,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和划定参与划片招生的各类幼儿园的招生片区范围,制定招生细则,并提前向社会公布。鼓励有条件的区推进招生改革、完善招生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园所为多孩家庭长幼随学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对为择园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各区教育局和各幼儿园要正确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要耐心解释,各区教育局要做好引导协调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方可接收片区外适龄幼儿。用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录入并更新。

(三)加强民办幼儿园招生监管。各区教育局要于7月20日前组织完成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名单。根据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幼儿园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建立民办幼儿园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督促民办幼儿园按要求招生,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价格监管,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抑制过高收费。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四)做好残疾幼儿入园。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接收服务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区教育局要积极简化招生手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网络报名方式,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方便群众。招生期间要设置咨询处,公布咨询电话,引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其他幼儿园。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或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各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维护教育公平。各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及其家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严禁使用与审批不一致的名称,严禁以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各种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严禁以抢占生源提前收取费用。各区教育局应加强监管,巩固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成果,不得产生新的无证幼儿园。各级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研究制定本区幼儿园招生细则,于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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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思明区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汇总

2024-08-30,全文共 2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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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秋季思明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024思明区幼升小入学网上信息登记指南

一、网上信息登记的适用对象

思明区户籍(含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侨、外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温馨提示:因厦门实验小学、厦门五中小学部属于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其片内思明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属于本通告信息登记对象,请这两所小学片内户籍适龄儿童根据自己片区学校的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和报名。

二、网上信息登记的网址和时间

家长可选择电脑端进行网上信息登记,也可以选择手机微信端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一)电脑端

1.电脑端网上信息登记的网址:

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以下简称“厦门i教育”)。

2.网上信息登记的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22日

温馨提示:无上网条件、6月23日至7月8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可于7月7日、7月8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也可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片区学校现场登记。

建议最好在6月12日-6月22日期间完成网上信息登记,更有利孩子后续报名。

3.登记流程:

①监护人先要在“厦门i教育”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必须用监护人的信息注册),取得账号和密码。

②登录“厦门i教育”网站首页-----点击“入学一件事”----点击“小学一年级”----点击“小学户籍报名”-----点击“我要报名”-----选择“区属校户籍小学预登记”-----选择“思明区”----点击“开始报名”----选择孩子户籍类型开始登记。

③进入后开始如实填写孩子的信息、监护人的信息,有房产的须登记房产信息;拍照上传的户口、房产、亲子关系等材料须清晰、有效。

④填完后,勾选信用保证,获取并输入验证码,提交信息完成登记。

(二)手机微信端

1.手机端网上信息登记的地址: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xm_ijy

2.网上信息登记的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22日

温馨提示:无上网条件、6月23日至7月8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可于7月7日、7月8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也可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片区学校现场登记。

建议最好在6月12日-6月22日期间完成网上信息登记,更有利孩子后续报名。

3.登记流程:

①监护人先要在“厦门i教育”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必须用监护人的信息注册),取得账号和密码。

②登录“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热门应用”----选择“入学一件事”----在“小学一年级”里点击“小学户籍报名”-----点击“开始报名”-----选择“思明”----选择孩子户籍类型-----点击“开始登记入学信息”。

③进入后开始如实填写孩子的信息、监护人的信息,有房产的须登记房产信息;拍照上传的户口、房产、亲子关系等材料须清晰、有效。

④填完后,勾选信用保证,获取并输入验证码,提交信息完成登记。

三、关于“厦门i教育”

实名注册认证的说明

网上信息登记前,监护人必须进行“厦门i教育”实名认证注册,取得“厦门i教育”账号后,才能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家长登录“厦门i教育”首页---点击右上角的“注册”----点击“我是市民用户”----点击“公安实名认证”,按步骤完成认证注册。

温馨提示:

①必须用监护人(父或母)的信息进行“厦门i教育”注册账号,不得用孩子的信息注册账号。

②之前已在“i厦门”实名注册过的家长,可以不用在“厦门i教育”注册,直接用之前在“i厦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厦门i教育”。

之前已经取得“厦门i教育”账号的家长,不用再注册认证。

③请务必记住和妥善保管自己注册的账号和密码。

④请监护人在网上登记后,不要更换网上登记的手机号码,确保招生期间手机的畅通。

⑤“厦门i教育”注册遇到技术问题,可电话联系5051516咨询。

四、网上信息登记后的流程

1.初审结果查询/统筹志愿填报时间:7月7日至7月8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网上信息登记的初审结果(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片区学校现场报名)。初审结果显示需要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须按规定在网上填报统筹志愿。

2.统筹结果查询时间:7月19日。有填报统筹志愿的家庭户适龄儿童和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统筹调拨结果。

3.录取结果发布时间:7月30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最终录取学校。

温馨提示:今年须入学的思明区户籍适龄儿童数量仍居高位,一些学校片内户籍适龄儿童数大幅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此类学校将会在7月上旬公布分流方案,届时请关注。

五、联系方式:

1.思明区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5862707、2684510

2.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技术服务电话:2684508

3.“厦门i教育”实名注册技术咨询电话:5051516

4.思明区政府网:http://www.sming.gov.cn

5.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xmedu.cn

6.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xm_ijy

附件1.《2024年思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网上信息登记电脑端操作指南》

2.《2024年思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网上信息登记微信端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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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集美区秋季小学招生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2024-06-13,全文共 1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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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2024秋季小学招生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集美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详见附件2,各学校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2024厦门集美区小学秋季招生划片一览表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8日。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曾营小学、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康城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集美区实验小学、新亭小学8所“热点学校”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母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即在2023年8月31日前落户及入住,下同),上一年或当年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上述租住房屋仅指租住单位的直管公房)。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热点学校”,当片区招生对象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时,学校根据学位数按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排序录取,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落户时间排序录取,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至其他学校就读。

非“热点学校”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数超出学位数时,招收录取办法参照“热点学校”。

4. 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在集美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民办小学填报志愿。区教育局结合学校学位、落户时间和志愿填报等情况统筹安排。

(三)片区招生对象登记信息及办理入学手续

1.登记信息。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应于2024年6月5日-12日、7月7日-8日期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经学校网上审核后确认入学片区。

2.办理入学手续。适龄儿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31日到录取学校注册报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报到者,应在7月28日前向录取学校提出申请,经同意,可适当推迟注册报到时间。未申请而逾期要求注册报到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未经同意不报到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到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四)片区招生对象办理入学手续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录取通知(“厦门i教育”报名录取页面);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其安置房所属片区学校就读。此类对象应于2024年6月7日前向户口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拆迁证明及实际入住证明材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安排专人审核、汇总并提出意见,于2024年6月14日前送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于2024年6月21日前组织入户调查,上报核查情况,情况属实的,在保证申请就读学校接收本片区内户籍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区教育局批准后给予录取。符合条件的拆迁对象仍须按照户籍所在地所属片区学校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待审核通过后,由接收学校进行网上调档,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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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区小学转学登记办法(秋季)

2024-05-29,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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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至六年级转学登记办法

符合参加海沧区转学基本条件的户籍转学对象,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报名,并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转学登记时间为6月26日-7月7日和8月1日-8月4日,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组织补报名。集体户转学对象志愿填报办法将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二至六年级转学录取办法

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之间不互相转学,2022年9月(含9月)之后购房落户入学(转学)对象,同城区公办学校之间不互相转学。

2.符合“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3.海沧区集体户转学对象录取办法: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4.海沧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厦门市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一年级入学及二至六年级转学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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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新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通告

2024-05-10,全文共 2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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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一年级350人,七年级320人。

►►►招生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即入选厦门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省部属单位等)子女,人才类型依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4年版);

(二)重点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即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工业企业”“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及“厦门市级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业”骨干员工子女。

(三)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等政策性教育优待人员子女;

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即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报名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符合政策性教育优待人员子女报名不限户籍,但须在厦连续缴交社保一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新引进人才须有相关部门认定)。

(二)重点企业骨干员工子女申请就读,其父(母)应在厦实际居住、合法工作,且在厦连续缴交社保一年以上。

(三)报名七年级的,应符合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维度、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均达到良及以上。

►►►报名方式

(一)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报名登记

1.高层次人才子女

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6日-5月15日期间,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11日-6月21日期间,完成网络平台报名。

登录电脑端“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通过手机端“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入学一件事”,B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含厦委组[2017]115号文中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选择“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报名,C类高层次人才选择“厦门高新学校”入学申报系统报名。根据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重点企业骨干员工子女

厦门市工信局主管的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工业企业”“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层、高管及技术骨干员工子女,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9日前报市工信局负责审核汇总,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8日前报市工信局负责审核汇总。经审核通过之后,根据通知要求进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根据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2896790)。

厦门市发改委主管的服务业、建筑业总部企业中层、高管及技术骨干员工子女,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9日前报市发改委负责审核汇总,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8日前报市发改委负责审核汇总。经审核通过之后,根据通知要求进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根据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联系人:小郭,联系电话:2893325、2896147,邮箱:fgfwyc@xm.gov.cn)。

厦门市科技局主管的全市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未来产业骨干企业”中层、高管及技术骨干员工子女,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9日前报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汇总,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8日前报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汇总。经审核通过之后,根据通知要求进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根据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联系人:黄洪苗,联系电话:2025913、2052826、2052621,邮箱:2552707741@qq.com)。

(二)通过学校提供的二维码报名登记

除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工信局、厦门市科技局以外的厦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业中层、高管及技术骨干员工子女,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6日-5月13日期间向学校报名;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11日-6月21日期间向学校报名。扫描报名二维码,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3966015。报名登记二维码:

七年级报名登记二维码

一年级报名登记二维码

(三)教育优待人员子女报名

1.符合政策性教育优待的现役军人子女报名登记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向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9日前,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15日前,由各部队报送至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汇总。经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后,根据要求参加学校现场审核。(联络人:李干事,电话:0592-6332139)。

2.符合政策性教育优待的公安英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符合政策性教育优待的公安英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9日前,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根据通知要求进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再参加学校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1.初中报名现场审核

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8:00—12:0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厦门高新学校四号楼(初中部)

2.小学报名现场审核

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厦门高新学校六号楼(小学部)

►►►现场审核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户口本、父母及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原学校盖章的六年级上学期素质报告单复印件。

(二)必选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1.高层次人才:人才认定佐证材料,近12个月社保证明。

2.现役军人:现役军人证件,相关享受教育优待材料。

3.公安英烈、消防救援等政策照顾对象:相关享受教育优待材料。

4.厦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重点企业骨干员工:

(1)厦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重点企业的材料;

(2)岗位任职佐证材料;

(3)近12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4)近12个月在厦连续缴交社保证明。

学生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核后,如报名符合条件学生人数少于计划数,全部接收。

(二)资格审核后,如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按照人才类别按序统筹接收。

1.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含厦委组[2017]115号文中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符合优先照顾条件的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等政策性教育优待人员子女,经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后,优先录取。

2.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重点企业骨干员工子女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学校现场审核,经现场审核确定后,按序录取。

学校按相关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生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学生报名厦门高新学校之后,不得再兼报其他学校。若出现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则该生所有录取资格将被同时取消。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92-3966015,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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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区2024年秋季儿童入园体检攻略(预约方式+体检流程)

2024-07-15,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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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区2024秋季儿童入园体检攻略

预约方式

方法一:“美丽厦门 智慧健康”预约(预约导诊→医院预约→找医院→同安区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

*请务必使用体检儿童本人医保卡进行预约!!

方法二:拨打96166热线预约

*提前预约,提前10分钟到场,如超时未能前来体检,请重新进行预约,不提供现场号!!!

注意事项

1、入园体检抽血项目无需空腹,如果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建议暂缓体检,避免影响体检结果。

2、体检当天请携带预防接种本、儿童社保卡或厦门市市民健康卡(如无社保卡或厦门市市民健康卡,可当天至医院挂号处办理厦门市市民健康卡),体检时如果不清楚儿童相关具体信息,请携带儿童户口本、母亲身份证以便录入相关信息。

3、9月份入园的新生,7、8两个月体检合格有效,其他时间入园的,入园前1个月内体检有效。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和全市各区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报告全市通用。

体检流程

同安区妇幼保健院优化体检流程,请家长们按照相关流程指示进行有序体检。

图源:厦门市同安区妇幼保健院

体检地点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二里78号

咨询电话:0592-7138067

温馨提醒

1.医院停车场场地小,不具备对外开放条件(汽车),请家长朋友们提前做好规划,将车辆停放在附近停车场。

2.每年7月、8月为体检高峰时期,为避免院内拥挤,原则上一个孩子限一个家长陪同。

3. 为了您和孩子的健康,进入院区建议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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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同安区小学划片区(秋季幼升小)

2024-05-27,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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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一中大同、祥平、祥和街道所辖社区(村)(电脑派位)
*同安一中滨海校区欣盛丰森林海、金帝中洲滨海城、建发文澜春晓、特房银溪墅府、特房樾琴湾、特房樾琴墅、特房樾鸣湾
厦门实验中学东海社区:具体包括恒亿尚品湾,国贸金沙湾,溢翔首府居住小区
东山中学大同街道的后炉、三秀、城西、西安、同新、溪边、顶溪头、碧岳、东山、凤山、北门、西池、新安、古庄(部分)、朝元(部分)、田洋(部分)
第二外国语学校祥平街道西溪、陆丰、祥桥、芸溪、凤祥、凤岗(部分)、溪声、过溪、杜桥(部分)、凤岭(部分),大同街道大溪地、古庄(部分)、朝元(部分)、田洋(部分)
同安实验中学祥和街道阳翟、西湖(部分)、卿朴、瑶头、祥晖(部分)、祥文社区(金利蓝湾和锦辉国际、银溪春墅)
美林中学西柯街道官浔社区,美林街道潘涂、美星、洪塘头(霞阳一里、二里、蔡店)金海社区(部分)
国祺中学西柯街道丙洲社区
汀溪中学汀溪镇各村
莲美中学莲花镇各村和白沙仑社区
洪塘中学大同街道东宅,洪塘镇龙泉、郭山、苏店、三忠、新霞、洪塘、新厝
城东中学大同街道康浔、下溪头,洪塘镇下墩、大乡、龙东、龙西、石浔、苏厝、新学、埔后、塘边村
育才中学五显镇香溪社区、下峰、垵炉、宋宅、西洋、四林、上厝村
五显中学五显镇布塘、店仔、后垅、军村、后塘村
竹坝学校五显镇竹坝社区、明溪、三秀山、竹山、溪西村
新民中学祥平街道杜桥(部分),祥和街道西洪塘、西湖(部分)、祥晖(部分),新民街道乌涂社区
梧侣学校新美街道梧侣社区
柑岭中学祥平街道凤岗(部分)、凤岭(部分)、溪林村,新民街道湖柑、柑岭、洋厝埔村、西塘社区、西山村(部分)、蔡宅村(部分)
凤南中学新美街道新塘村、后坂村、南山村、土楼村、凤南社区,新民街道西山(部分)、蔡宅(部分)村
后田学校美林街道后田社区、美人山社区、怡海社区、洪塘头社区(部分)金海社区(部分)
滨城中学西柯街道浦头、埭头、下山头、西柯、吕厝社区
进修学校附属中学新美街道后宅社区、禾山社区,美林街道湖安社区
新教育学校美林街道四口圳社区
兴贤学校(上海世外教育附属同安学校)中铁诺德逸都、西柯街道西浦村

注:

1.除同安一中外,各校施教片区均含所在村居范围内的楼盘;

2.加*为过渡性政策;加▲为新办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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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小班补录志愿填报指南(时间+入口)

2024-08-15,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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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2024秋季幼儿园小班补录志愿填报指南

公布学位

8月15日,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厦门i教育”微信公布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数。

填报时间

家长须于8月15日8:00—8月16日17:00登录“厦门i教育”网站或“厦门i教育”微信进行系统补录报名登记。

填报方式

网络填报。

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厦门i教育”微信,依据剩余学位数情况进行网上志愿的填报。

可以填报的幼儿园是根据全区尚有剩余学位确定的。根据填报顺序,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本次志愿填报录取规则按照“志愿优先”规则进行,按照以下顺位依次递补:

1、海沧区“两一致”对象,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2、海沧区户籍幼儿(含集体户),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幼儿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亲落户海沧区的时长排序录取(取落户时长最长一方计算)。

3、在招生片区已购房未落户的对象,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长排序录取。

4、本市外区户籍幼儿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幼儿父(母)近三年在我市缴纳社保时长排序录取;缴纳社保时长相同的,按父(母)居住厦门时长排序录取(社保及居住信息均取时长最长的一方计算)。

特别说明

◎已在第一批“两一致”报名录取的幼儿不参与补录。

◎凡经确认录取,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放弃,生员指标自动作废。

◎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补录,网络补录不再做现场确认,因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补录或超过补录期限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此次补录工作仅针对海沧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补充,不作为长期招生依据,最终解释权归海沧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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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秋季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2024-05-29,全文共 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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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具体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通知,注册时应提供的材料

1.《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由各街道授权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发放);

2.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即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海沧区居民户口簿;

3.预防接种证明原件(注册前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预防接种证明,如有漏接种的应及时补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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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厦门市同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入口+时间)

2023-08-11,全文共 4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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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2023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厦教发〔2022〕5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一)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对象

1.片区内“两一致”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幼儿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或母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超过截止时间取得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就读。

3.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2)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同安居住、务工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2023年8月13日开始。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为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将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公办性质幼儿园

1.“两一致”对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3日8:00至2023年8月16日18:00。

家长网上提交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可根据系统提示(或短信通知)查询审核结果,已在网络登记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需现场报名。如若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可电话联系幼儿园咨询情况(招生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报名流程:家长在发布的规定时间内,通过关注“同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同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同安教育网”平台、登录“i厦门服务平台”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入同安区幼儿园报名系统登记提交报名所需信息。(《同安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登记操作指南》届时将同时发布)

2.非“两一致”但符合幼儿园分层招生条件的对象采用现场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8月13日,家长持报名相关材料到幼儿园现场核验、登记。

(二)民办性质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的报名对象,可采用网上登记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3日8:00至2023年8月116日18:00。登记后由幼儿园线上审核,审核通过的,无需现场报名。

登记报名流程:家长在发布的规定时间内,通过关注“同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同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同安教育网”平台、登录“i厦门服务平台(网址:www.ixiamen.org.cn)”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入同安区幼儿园报名系统登记提交报名所需信息。(《同安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登记操作指南》届时将同时发布)

2.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3日。

四、招生程序

(一)公办性质幼儿园

1.发布招生通告。幼儿园按照区招生意见的要求拟定招生通告,明确招生片区、招生对象、招生办法、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等,招生通告于8月4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备案,8月6日前发布通告,并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

2.摸排生源。幼儿园于8月11日前摸排好施教片区内“两一致”生源,并将名册导入报名系统。

3.组织网上登记报名。划片区内“两一致”生源,进行网上登记报名。

4.网上预登记时需上传或填写以下材料

(1)入园体检表(2023年7月1日后体检有效);

(2)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3)健康卡;

(4)户口簿;

(5)产权材料。

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各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为准

5.录取。各园对报名审核后的新生,经过逐一审核确认后造册,于8月16日前报送教育局,核准后于2022年8月20日公布录取名单。

6办理入园手续。被录取适龄幼儿根据幼儿园的要求按时提交入园体检表原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原件、户口簿复印件,具体需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为准。

(二)民办幼儿园

1.核定招生计划。各民办幼儿园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小班招生计划数。

2.核准招生通告。各民办幼儿园应于8月4日前将招生通告报区教育局民管办备案。

3.发布招生通告。8月6日,各民办幼儿园发布经教育局备案的招生通告。

4.办理报名手续。民办性质幼儿园可采用网上预登记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5.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入园体检表(2023年7月1日后体检有效)等材料(具体请关注幼儿园招生通告)。

(2)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入读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除需提供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入园体检表等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可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①父(母)在同安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证(应标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相关记录;有效期达到或超过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

②父(母)在同安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同期达到或超过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

③父(母)按照规定近一年在厦门市缴交社会保险1年(允许中断3个月,即近一年社保缴交月份数>=9个月,超过3个月补缴不纳入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打印证明截止申请入学当年7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2.家长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有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登记报名,并在录取后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园手续(入园手续时间和具体需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通知为准)。

超过报名期限未登记或未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公办性质幼儿园

1.各公办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招生划片规定,不得无故跨片招收学生、扩大招生范围,具体招生划片见附件1。

2.入园需求紧张的幼儿园,依据片区招生实际,研究制定分层招生具体实施细则,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公布。

3.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要正确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要耐心解释,做好疏导工作。

4.人才子女、驻军子女、台胞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其监护人应按规定于8月7日前向区教育局送交《同安区幼儿园2023年秋季照顾入园申请表》(附件5),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照顾入读除实验幼儿园(后炉园区)、兴国幼儿园(城西园区)以外的任一公办幼儿园。若选择的幼儿园过于集中,应服从教育局调剂,入读其他幼儿园,有关幼儿园和适龄儿童应服从安排和调剂。

5.各公办幼儿园要合理控制班生额。实验幼儿园、兴国幼儿园、洗墨池幼儿园原则上不招收跨片区生源;其他公办幼儿园必须在确保完成片区“两一致”招生任务后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方可接收其他跨片生源。

6.各中心幼儿园对辖区集体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要加强管理,采取措施支持各集体办幼儿园完成招生工作。各中心幼儿园要积极帮助集体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有效提高午托比例,提高保教水平。集体办园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园要求,各园可在确保片区适龄儿童按时入园的前提下给予接纳。

(二)民办幼儿园

1.确认实行限价收费幼儿园名单。区教育局于7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幼儿园名单,根据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严格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和规模的,将予以通报、处理,并责令立即整改。

3.各民办幼儿园应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教育局备案。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4.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保教费的最高限价由区级教育、发改部门按其保教费限价收费标准与补助标准之和的90%取整后确定。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三)其他要求

1.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接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2.加强招生服务工作

各幼儿园要积极简化招生报名手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网络报名方式,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方便群众。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或咨询处,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对家长咨询的问题要给予明确答复,引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其他幼儿园。

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现象,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

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幼儿或家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7022535

各园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公办园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七、其他

本《招生工作意见》自发文之日执行,有效期1年。

本《招生工作意见》由同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点击查看:附件1 2023年秋季同安区公办幼儿园施教片区划分表

点击查看:附件2 2023 年秋季同安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附件3 2023年秋季同安区集体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docx

点击查看:附件4 2023年秋季同安区民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docx

点击下载:附件5 同安区幼儿园2023年秋季政策性照顾入园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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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告

2024-07-26,全文共 5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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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2024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时间

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星期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一)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

根据《厦门市“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区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实行“幼儿园入学一件事”“不见面”办理。

1.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及方式:8月3日至8月6日,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片区内年满3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的家长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进行幼儿园入学网上信息登记。具体请关注《思明区2024年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小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无上网条件、8月7日至8月10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片区内适龄幼儿,其家长可于8月11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也可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片区幼儿园现场报名。届时,幼儿园将组织线下咨询。家长如需咨询,可预约前往。

2.初审结果查询时间:8月11日至8月12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网上信息登记的初审结果(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片区幼儿园现场报名)。

3.统筹志愿填报时间:8月12日。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远超幼儿园可接收人数,需对适龄幼儿进行调拨的幼儿园的家长要网上填报志愿。

4.查看录取结果时间:8月14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录取幼儿园。

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等人员的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区属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可采用网上登记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家长可通过关注报名园所张贴的招生通告、微信公众号或致电幼儿园招生电话,了解报名的相关事宜。

四、报名条件

(一)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对象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如果适龄幼儿父母双亡,其户籍应与监护人户籍同册。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以及生源爆满幼儿园的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根据我区实际,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多孩家庭除外。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多孩家庭除外。

(3)适龄幼儿的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多孩家庭除外。

(4)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或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住片区内公有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

(5)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拥有的片区房产(持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

4.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以及生源爆满幼儿园具体如下:

(1)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厦门市实验幼儿园、第九幼儿园、华侨幼儿园、日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思明实验幼儿园、科技幼儿园、第十幼儿园、第六幼儿园、莲花幼儿园、东浦幼儿园、筼筜幼儿园、琴岛幼儿园、莲龙幼儿园、仙岳幼儿园、仙阁幼儿园、瑞景幼儿园、湖明幼儿园、厦门大学幼儿园、华侨幼儿园云顶分园、第九幼儿园前埔北分园、观音山幼儿园。

(2)生源爆满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分园、嘉华幼儿园、海城幼儿园、松柏第二幼儿园、松柏幼儿园、金鸡亭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前埔分园、思明实验幼儿园岭兜分园、东浦幼儿园君悦山分园、南乔幼儿园、厦禾幼儿园、鹭江幼儿园、文灶中心幼儿园、文灶中心幼儿园梧村分园、思明幼儿园、警备区幼儿园、73111部队幼儿园、海燕幼儿园。

5.入园矛盾特别突出、学位供给严重不足的幼儿园,可依据片区招生实际,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及具体分流预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提前预告公布。

6.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如果所属片区幼儿园生源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若当年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有涉及就学条款的,则按拆迁协议执行。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符合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措施规定的招生对象、符合条件的市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各民办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班生规模招生,优先招收所在区域周边的思明区户籍幼儿就近入园。

2.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2)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厦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

五、招生程序

(一)公布招生片区

幼儿园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参与划片招生的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片区招生。未划入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的片区,各社区居委会及幼儿园应指导家长自行带幼儿就近到经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就读。

(二)发布招生通告

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区招生意见的要求拟定招生通告,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于报名前一周(即8月2日)在划定的服务区内张贴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并积极与社区居委会联系共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发布。

(三)办理报名手续

1.片区招生对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根据《思明区2024年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小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上传一簿(户籍簿)、两卡(幼儿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一表(体检表)等有关证件原件照片。因故不能如期报名的,应在报名前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需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为准。

2.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及生源爆满幼儿园报名时还应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照片:

(1)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拥有的片区内房屋产权证。

(2)适龄幼儿的(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的片区内房屋产权证;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同册户籍簿或(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同册户籍簿;与(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的相关佐证材料;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购房合同或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等。

3.根据《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改委关于提高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厦教基〔2018〕18号)等文件精神,报名入读接受政府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出示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1)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在厦门市居住1年(2023年8月至今,下同)以上的居住证及户籍簿;

(2)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亲(母亲)或监护人按照规定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按月计算,社保正常缴交月数满9个月,中断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六、若干规定

(一)各幼儿园严禁招收不及龄的幼儿入读(托儿班除外),杜绝以其他理由变相接收不及龄的幼儿入读。

(二)各幼儿园要认真审核招生对象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做好招生对象的确定及材料建档工作。适龄幼儿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材料若经核查不实,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

(三)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对象,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统筹安排,各相关幼儿园必须无条件接收。

(四)各公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局核准。各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对个别适龄幼儿因客观原因或幼儿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书面申请,经接收幼儿园集体研究审核后,并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方可录取。父母在片区内购房,但因特殊原因暂未将户籍迁入本片区的适龄幼儿,片区内幼儿园在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可照顾接收,但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或产权证、子女相关证件及特殊情况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

(五)建立和完善审核批复制度。各幼儿园应于8月12日至8月13日报审拟招收的新生花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各幼儿园方可确定新生录取名单。用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及时录入并更新。

七、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园实际,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有效地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二)做好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接收服务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合法权益。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指导,动员家长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做好疏导工作。

(四)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将根据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要求招生,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抑制过高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也不得采取先多收再退还的方式收费。

(五)优化招生服务工作,简化招生报名手续。各园应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集体研究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要加强招生服务,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引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已批办的民办幼儿园入园。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要积极主动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区内幼儿园间的问题在相互协调仍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裁决。各园要积极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出现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回应,及时澄清不实信息,要及时化解、减少社会负面影响。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招生信息。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以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在招生过程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入园幼儿、家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严禁使用与审批不一致的名称,严禁以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各种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严禁以抢占生源提前收取费用。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纪工委规定的十条招生纪律要求,即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要求和范围、程序组织招生工作,严格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控制班生额,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未经批准提前招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学生,严禁拒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严禁因态度问题引发矛盾纠纷,严格控制招收片外生。

八、本《招生工作意见》自发文之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九、本《招生工作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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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各城区2024年秋季对应小学地址及招生咨询电话

2024-05-29,全文共 2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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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城区2024秋季对应小学地址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城区

学校(片区)

学校地址

联系电话

1

生活城区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教育集团

北附学校嵩屿校区

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东路99号

3532992

2

北附学校体育中心分校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二里328号

3532992

3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

兴港校区

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二里1号

6052505

4

钟山校区

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2588号

6035796

5

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海达路2号

3533062

6

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

厦门市海沧区沧林东三路309号

6885617

7

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沧林东三路50号

6807331

8

厦门市海沧区育才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石塘村东路9号

6051102转832

9

厦门市海沧区鳌冠学校

厦门市海沧区鳌冠社区霞美新村266号

6588023

10

厦门市海沧区育斌学校(民办)

厦门市海沧区石塘村南片1号

18050106023

11

厦门市海沧区建美小学(民办)

厦门市海沧区渐美村832号

15659277696

12

临港城区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中心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路头80号

6081201

13

厦门市海沧区锦里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锦里村北片190号

6089991

14

厦门市海沧区青礁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青礁村大路190号

6082061

15

厦门海沧华附实验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石岑路362号

6533694

16

厦门市海沧区沧江科技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慈济二里320号

6086530

17

新阳城区

厦门市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

厦门市海沧区霞光东路326号

6887832

18

厦门市海沧区第二实验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西三路89号

6537100

19

厦门市海沧区霞阳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霞阳南路99号

6510431

20

厦门市海沧区新江中心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垵村中路6号

6510192

21

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庚西分校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景东里400号

6156137

22

厦门市海沧区芸景实验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鼎美东里249号

6883599

23

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孚中央分校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孚莲一里368号

6538368

24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思源分校

厦门市海沧区后祥北路1号

3532992

25

厦门市海沧区龙山小学(民办)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北路1898号

6661399

26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学校(民办)

厦门市海沧区新垵村西片722号

6519000、

13163996301

27

厦门市海沧区新安小学(民办)

厦门市海沧区新垵村北片618号

6511686

28

东孚城区

厦门市马銮湾实验学校

厦门市海沧区东瑶西三路98号

6310617

29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中心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坂南路88号

6771925

30

厦门市海沧区洪塘学校

厦门市海沧区洪塘村龙井社188号

6261572、

18567761826

31

厦门市海沧区东埔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东埔社区东区154号

6310484

32

厦门市海沧区凤山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凤山社区凤山南110号

6093546

33

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芸美分校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二路18号

6885119

34

厦门市海沧区马銮湾实验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东瑶西路1号

6891960

35

厦门市海沧区西园科技小学

厦门市海沧区芸美路6号

6809522、

19906038268

36

厦门市海沧区延奎实验小学芸美分校科苑校区

厦门市海沧区湖头村189号

6885119

港澳侨外及享受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现场报名缴交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型

申请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港澳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3);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3.厦门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4.父(母)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5.父(母)若在海沧区购置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6.父(母)在厦工作证明;7.父(母)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厦门市户籍的须提供近一年在厦的居住证、工作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8.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1.6月7日-6月14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

或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进行网络报名。

2.6月12日-6月13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华侨适龄儿童

1.《华侨和外籍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4);2.《华侨身份证明》(区侨办开具);3.适龄儿童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护照;4.父(母)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护照;5.厦门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6.父(母)在厦工作证明;7.父(母)若在海沧区购置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8.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外籍适龄儿童

1.《华侨和外籍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4);2.适龄儿童有效的护照和签证页;3.父(母)有效的身份证件;4.厦门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临时住宿登记表》;5.父(母)在厦工作证明;6.父(母)若在海沧区购置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7.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驻海沧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1.《符合政策的军人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5);2.军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军官证等);3.家庭户口本;4.结婚证;5.父(母)若在海沧区购置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6.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在厦核发证书的引进人才子女

1.《海沧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6);2.居住证;3.在厦工作证明;4.在厦社保缴费证明;5.在厦核发的资格证书或人才认定文件;6.家庭户口本;7.父(母)在海沧区购置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8.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海沧区户籍

拆迁户人员子女

1.《海沧区户籍拆迁户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7);2.拆迁协议(拆迁协议应体现适龄儿童姓名;若是领取拆迁货币化补偿款在海沧区自购商品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权属证明;3.家庭户口本。

海沧区户籍需缓学适龄儿童

1.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免(缓)学申请表(附件8);

2.县级及以上的医疗部门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医疗收费发票、病历等佐证材料(半年内有效)或残疾证;

3.户口本首页、家长页(父或母)、孩子页

5月27日-5月31日至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5号窗口办理。

申请表下载

香港和澳门学生入学申请表

华侨和外籍学生入学申请表

海沧区符合政策的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海沧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海沧区户籍拆迁户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免(缓)学申请表

2024年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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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区2024年秋季儿童入园入托体检指南(预约+时间地点+流程)

2024-08-06,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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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2024秋季儿童入园入托体检指南

9月份入园入托的新生,持7月1日起的体检表有效;其他时间入园入托的,体检表有效期为一个月。

预约方式

预约方式一:

在“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公众号预约(预约导诊-医院预约-翔安区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

预约方式二:

拨打0592-96166热线预约

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 15:00-18:00

体检地点:

翔安区新店街道祥吴顶曾里99号(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一楼(东侧大厅)儿童保健科

咨询电话:0592-7084008

入园体检须知

1、体检可使用儿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电子医保码或厦门市市民健康卡(如无社会保障卡,可当天至收费处办理厦门市市民健康卡,支持扫码付费)。

2、请携带儿童本人的户口本、母亲身份证、出生证明,以便录入相关信息。

3、入园体检无需空腹,请保证宝宝在体检前一天休息好,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建议暂缓体检。

4、医院停车场地有限,不具备对外开放条件,请家长朋友们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将车辆停放在附近停车场。

5、为避免现场人数过多引起拥堵,建议仅由1名家长陪同,望理解。

6、请广大家长朋友们根据现场指示,取号排队,做到文明有序。

入园体检流程

(点击查看大图)

1、持儿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电子医保码或厦门市市民健康卡至服务台自助机开单结算并领取《体检登记表》;

2、持《体检登记表》依次进行屈光筛查、采血、测量身高体重;

3、在东大厅一楼取号排队,等待叫号体检;

4、体检合格后,提供以下两份健康资料(健康检查表、健康检查记录卡)。

①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②厦门市儿童健康检查记录卡(俗称“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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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秋季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材料一览表

2024-05-23,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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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湖里区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相关证明材料

一、在湖里区居住的台湾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本人及父亲(母亲)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在湖里区居住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2024年5月13日至5月31日期间,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也可同时关注市台港澳办“台港澳e鹭通”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

二、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身份证明: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在湖里区居住的《香港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在湖里区居住的华侨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2.《华侨身份证明》(区侨办开具);

3.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在湖里区居住的《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湖里区居住的外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长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

2.适龄儿童本人有效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许可;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在湖里区居住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4.适龄儿童父亲(母亲)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外国护照和《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户口本)。

五、符合条件的厦门市或湖里区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

1.人才本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市政府或区政府颁发的证书或文件;

3.工作单位证明;

4.申请人及其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备注:湖里区“智汇湖里”人才还需提供《湖里区“智汇湖里”人才优惠政策申请表》

六、符合优待条件的驻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1.军人本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3.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4.配偶及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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