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7,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1.2021、2022级普通高中学生,其中2021级需报语文和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等2门科目;2022级学生需报考思想政治、物理、历史等3门科目,在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5门学科中限选不超过2门科目(不含补考)报考,且须保留不少于一门科目在2024年6月报考,不得报考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等4门科目。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本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3.2022、2023届普通高中结业生中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
4.报考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①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须报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②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须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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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海沧区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日程安排(报名时间)
2024-05-29,全文共 55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5月27日-5月31日 | 需办理2024年一年级缓学的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至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5号窗口办理。 |
6月7日-6月14日 | 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网络报名。 |
6月12日-6月13日 | 以下类型人员请携带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至海沧区教育局(滨湖北二路1号)现场提交: |
1.符合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及海沧区户籍拆迁户人员子女; | |
2.需合并落户时间的适龄儿童:“两一致”适龄儿童户口在同一学校招生片区内发生无间断迁移或“集体户”适龄儿童户口在海沧区内发生无间断迁移(请先至派出所开具适龄儿童的“户籍迁移记录”)。 | |
6月14日-7月8日 | 报名信息(含片区房产情况和户籍迁入时间等)网络核实。 |
7月8日 | 现场补报名(网络审核不通过及户籍新迁入海沧区的适龄儿童进行补报名),报名地点:海沧区教育局3724。 |
7月16日 | 招生预警学校(校区)户籍适龄儿童网络填报志愿。 |
7月18日 | 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网络填报志愿。 |
7月22日前 | 核算并公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学位数情况。 |
时间待通知 | 各公、民办学校的新生注册时间为7月31日-8月1日。注册时须接受录取学校的现场资格审核,若因提交的材料不属实或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取得学籍等原因造成审核未通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
厦门积分入学报名年龄要求
2024-04-18,全文共 164 字
+ 加入清单居住在厦门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特别注意:
超龄的孩子无法申请积分入学,未到年龄的等明年再申请入学。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2024厦门外地学生中考报名要求社保满几年
2024-03-04,全文共 279 字
+ 加入清单要求社保满六年
具体规定如下: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厦门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三项都应已满六年。
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
(1)持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件学生;
(2)华侨学生;
(3)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
(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推荐阅读:厦门2024中考招生工作方案指南
2024厦门外地户口能在厦门报名中考吗
2024-03-04,全文共 360 字
+ 加入清单可以报名,但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1.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三项都应已满六年。
2.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1)持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件学生;(2)华侨学生;(3)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3.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包括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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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
2023-11-07,全文共 3784 字
+ 加入清单10月30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举行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11月8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NTCE - 中国教育考试网 (neea.edu.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居住证、学生证上的家庭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面试时间、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部分考区考试时间12月9日-12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外,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科目。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四、面试报名审核工作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11月8日8:30-11月10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八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2.厦门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数学、英语及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3.集美大学考区接收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学段科目、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思想品德”)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同时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且报考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仅接收报考“数学”“英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4.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5.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6.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
7.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形式进行,审核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2日17:00前,考生在审核时段(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遇到报名审核问题可联系报考考区,各考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三)网上付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11月14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五、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确保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标准参照2023年下半年笔试公告要求。
(六)已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日期:2023年12月4日-9日。
六、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4年1月10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厦门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
2023-11-07,全文共 1643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11月8日公布, 通过考试的考生可以进行面试报名,那么,厦门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一起来看下!
厦门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11月8日10:00-11月10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八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2.厦门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数学、英语及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3.集美大学考区接收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学段科目、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思想品德”)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同时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且报考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仅接收报考“数学”“英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4.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5.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6.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
7.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形式进行,审核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2日17:00前,考生在审核时段(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遇到报名审核问题可联系报考考区,各考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三)网上付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11月14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厦门2024年6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延期至6月3日
2024-05-31,全文共 332 字
+ 加入清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厦门市普通话报名前端不使用全国考试系统前端,重复报名的考生,考试系统将审核不通过,报名缴费无效且无法退费,后果自负。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属于重复报名:
1.在省内外任何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成功报名,尚未参加测试,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2.已参加过测试,但还未公布成绩者,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3.缴费问题可以咨询电话0592-5051516。
6月1日为周六,报名时间延期至6月3日上午9:15开放,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25日至月底,测试时间为7月中旬。
后续恢复当月1日报名(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顺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当月25日至月底,下月测试。
厦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24年5月20日
2024厦门海沧区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2024-05-29,全文共 613 字
+ 加入清单2024海沧秋季小学入学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2024年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5月27日-5月31日 | 需办理2024年一年级缓学的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至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5号窗口办理。 |
6月7日-6月14日 | 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网络报名。 |
6月12日-6月13日 | 以下类型人员请携带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至海沧区教育局(滨湖北二路1号)现场提交: |
1.符合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及海沧区户籍拆迁户人员子女; | |
2.需合并落户时间的适龄儿童:“两一致”适龄儿童户口在同一学校招生片区内发生无间断迁移或“集体户”适龄儿童户口在海沧区内发生无间断迁移(请先至派出所开具适龄儿童的“户籍迁移记录”)。 | |
6月14日-7月8日 | 报名信息(含片区房产情况和户籍迁入时间等)网络核实。 |
7月8日 | 现场补报名(网络审核不通过及户籍新迁入海沧区的适龄儿童进行补报名),报名地点:海沧区教育局3724。 |
7月16日 | 招生预警学校(校区)户籍适龄儿童网络填报志愿。 |
7月18日 | 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网络填报志愿。 |
7月22日前 | 核算并公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学位数情况。 |
时间待通知 | 各公、民办学校的新生注册时间为7月31日-8月1日。注册时须接受录取学校的现场资格审核,若因提交的材料不属实或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取得学籍等原因造成审核未通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
厦门湖里回户籍地读初中港澳台侨外报名所需材料2023
2024-05-10,全文共 860 字
+ 加入清单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湖里区报名升初中的,除提供2024年在外就读的思明、湖里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申请表》一份、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在校学生证明一份、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湖里区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产权证的首页和权属人页)。请报名前自行印好。若因产权证抵押等原因没有产权证原件的,产权人可凭身份证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自助开具房屋权属证明或是通过“i厦门”APP进行下载打印,报名前自行打印并填写完整后带到报名现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港澳
1.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香港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4.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项材料仅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才需提供)。
二、台湾
1.《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小学期间有办就提供复印件,没有无需提供)
2.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项材料仅学生本人无台胞证的提供)。
三、华侨
1.《华侨身份证明》(区侨办开具);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外籍
1.适龄儿童本人有效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许可;
2.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临时住宿登记表》;
3.适龄儿童父亲(母亲)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外国护照和《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户口本)。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4-05-10,全文共 2929 字
+ 加入清单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厦门5折租房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最新版指南
2024-05-10,全文共 2933 字
+ 加入清单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 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厦门5折租房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指南(2023最新版)
2024-05-09,全文共 2950 字
+ 加入清单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报名时间表
2024-05-06,全文共 952 字
+ 加入清单厦门积分入学报名时间,厦门积分入学公示积分时间,厦门积分入学什么时候出结果,厦门积分入学积分排名什么时候出,下面是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报名时间表,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报名时间表
(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4月15日至4月25日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
微信公众号xm_ij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二)试算积分
网上报名后,积分系统将调取并审核报名者的各项信息,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条件。积分系统将于6月10日前对符合我区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
(三)积分复核与确认
6月2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完成积分网上确认,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四)积分公示
6月30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将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示报名者的最后积分,接受监督。若随迁子女父母发现公示的积分与自己确认的积分不一致的,须在积分公示结束前通过网上积分入学系统向思明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思明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五)公布学位
7月24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志愿填报须知。
(六)填报志愿
7月26日前,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填报和确认志愿的,视为放弃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七)派位入学
7月3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报到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具体报到时间将由思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派入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及时关注思明区教育局的相关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就读思明区公办、民办小学的资格。
厦门思明区积分入学报名时间表
2024-04-27,全文共 874 字
+ 加入清单(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思明区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4月15日至4月25日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 微信公众号xm_ij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二)试算积分
网上报名后,积分系统将调取并审核报名者的各项信息,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条件。积分系统将于6月10日前对符合我区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
(三)积分复核与确认
6月2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完成积分网上确认,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四)积分公示
6月30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将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示报名者的最后积分,接受监督。若随迁子女父母发现公示的积分与自己确认的积分不一致的,须在积分公示结束前通过网上积分入学系统向思明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思明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五)公布学位
7月24日前,思明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志愿填报须知。
(六)填报志愿
7月26日前,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具体时间以思明区教育局相关通知为准。逾期未填报和确认志愿的,视为放弃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七)派位入学
7月31日前,思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报到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具体报到时间将由思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派入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及时关注思明区教育局的相关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就读思明区公办、民办小学的资格。
厦门划龙舟体验指南(对象+流程+报名+费用)
2024-04-26,全文共 655 字
+ 加入清单即日(4月20日)起,由集美区龙舟协会举办的集美龙舟文化季活动将在龙舟池启动。届时市民游客也可以亲身体验划龙舟,体验龙舟文化,活动将持续至11月底。
体验对象
年龄7-48周岁的市民和游客(7-9岁需家长陪伴)
活动内容
集美龙舟文化节是向群众普及龙舟文化的一次探索,自2021年首次举办以来,已吸引了众多大中小学生及台湾青年体验。活动以龙舟文化体验为基础,把龙舟池打造成融合嘉庚文化、侨乡文化、闽南文化为一体的龙舟文化体验区,并于2022年1月挂牌成为市级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本次龙舟文化季可针对企业或者单位规划龙舟团建赛事,根据企业、单位人数共同协商制定比赛规则
报名方式
详询热线13950011303、13616066878(陈老师)
体验费用
本活动属于公益活动,仅面向社会收取象征性普惠体验费用58元/位,用于工作人员及设备损耗支出,不存在盈利行为。
体验流程【参考】
(1)集合地点:集美龙舟池外池厦门大桥下
(2)体验准备:根据人员分组,龙舟一般16-20人为一艘船(团队体验群体应在到达现场之前把人员分配好)。当队伍分配好之后,教练会根据人员高度、体重,分好左右桨手,开始90分钟体验。
(3)体验过程:
● 30分钟岸上训练(队员热身,熟悉安全注意事项、握桨姿势、划船姿势,以节奏的形式进行练习);
● 30分钟水上训练(体验者穿好救生衣,排好队伍由教练在前带队,舵手在后保护走至登舟码头,根据教练指示至注意事项登舟训练);
● 30分钟竞速比赛(进行200米直道竞速比赛后,上岸听取教练总结)。
厦门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安排(附最新时间)
2024-04-26,全文共 365 字
+ 加入清单厦门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安排出炉,报名时间延期至5月6日上午9:15开放。
关于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工作安排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厦门市普通话报名前端不使用全国考试系统前端,重复报名的考生,考试系统将审核不通过,报名缴费无效且无法退费,后果自负。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属于重复报名:
1.在省内外任何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成功报名,尚未参加测试,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2.已参加过测试,但还未公布成绩者,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3.缴费问题可以咨询电话0592-5051516。
5月1日-5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报名时间延期至5月6日上午9:15开放,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25日至月底,测试时间为6月中下旬。
后续恢复当月1日报名(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顺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当月25日至月底,下月测试。
厦门2024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等级报名安排(附最新时间)
2024-04-25,全文共 343 字
+ 加入清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厦门市普通话报名前端不使用全国考试系统前端,重复报名的考生,考试系统将审核不通过,报名缴费无效且无法退费,后果自负。
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属于重复报名:
1.在省内外任何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成功报名,尚未参加测试,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2.已参加过测试,但还未公布成绩者,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3.缴费问题可以咨询电话0592-5051516。
5月1日-5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报名时间延期至5月6日上午9:15开放,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25日至月底,测试时间为6月中下旬。
后续恢复当月1日报名(如遇到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顺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当月25日至月底,下月测试。
厦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2024年4月15日
2024厦门惠民保参保要求一览
2024-04-24,全文共 171 字
+ 加入清单参保对象:
凡是厦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以及拥有厦门市户籍的异地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参保,无年龄、职业类型、健康状况等限制,无需体检、有既往症也可参保,且可按对应免赔额、赔付比例获赔。
参保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6月30日
保障期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
400-007-1883
厦门积分入学报名时间
2024-04-18,全文共 269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厦门积分入学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备注:
1. 派到学校的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学位;
2.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详见各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相关阅读:2024年厦门积分入学政策
什么是积分入学?
非厦门户籍的孩子想在厦门幼升小读小学,就要参加积分入学。
非厦门户口小孩要在厦门申请上公办和民办小学一年级,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积分高的人就有希望在厦门读书。
如果父(母)是户籍人口,孩子不是,也必须参加积分入学。
有房无户口,也必须参加积分入学。
岛外一些区有房无户口,会优先于无房无户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