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市便民服务

0

温州高校

温州高校专题栏目,提供与温州高校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温州高校问题。

分享

浏览

8010

文章

2158

温州瑞安中学赴高校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4349 字

+ 加入清单

浙江省瑞安中学高校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六)年龄要求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竞赛方向教师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温州市户籍(或籍贯)或瑞安市生源的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C9计划”高校毕业;

2.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且高中阶段曾获所申报岗位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二)普通教师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温州市户籍(或籍贯)或瑞安市生源的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

2.获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

3.获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4.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且毕业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校三好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

三、招聘岗位与要求

竞赛方向教师岗位共4名,其中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教师各1名;普通教师岗位共5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政治、地理、体育教师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与要求见附件1。

岗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1.第一场网络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9:00—2023年10月27日上午12:00。

网址: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第一场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10月27日9:30-14:00,现场确认高校详细地址另行在网站公告。

按招聘岗位接受现场面谈、接收报名材料、确认。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的视同无效报名,仅网络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3.第一场招聘后,招聘岗位计划如未足额完成,则视情况继续开展招聘工作,时间及地点另行提前3天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告。

4.报名材料。报名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复印件一份: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在大学的原温州籍(或瑞安籍)报考对象可用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以温州籍贯(或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籍贯信息为准。以瑞安市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高中毕业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订承诺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报考竞赛方向教师岗位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普通教师岗位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师范类证明材料。专业中含“师范”标注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高考当年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提供计划书原件,及封面和所在页复印件)、或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出具的师范证明、或省外高校出具含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招生计划材料的师范证明。“招聘范围和对象”条件中不涉及师范类的报名对象不需要提供。

(6)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

1.浙江省瑞安中学及瑞安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进行预选。

2.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初定于2023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考试通知为准。

2.考试办法

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2分钟。考试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

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同分的,取学历层次高者,若仍相同的则一并入围,体检合格后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入围体检人员须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资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另行公告)。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凭有关孕期医疗证明(妊娠试验或孕期超声检查报告单)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在约定延缓期限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已参加体检但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影响个人征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入围考察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考普通教师岗位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报考竞赛方向教师岗位的考生,聘用后须取得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浙江省瑞安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浙江省瑞安中学办公室0577-65679888,监督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附件点此下载

1.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瑞安高校毕业生510+就业补贴申报材料是什么?

2024-02-29,全文共 573 字

+ 加入清单

温州瑞安高校毕业生510+就业补贴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材料要求
材料下载
受理标准
其他信息
1
居民身份证
该材料可免提交
必要政府部门核发原件
形式: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纸质材料份数:1份
纸质材料规格:
2
社会保障卡
该材料可免提交
必要政府部门核发原件
形式: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纸质材料份数:1份
纸质材料规格:
3
劳动合同
非必要申请人自备原件
形式:纸质或电子
纸质材料份数:1份
纸质材料规格:A4或A3
真实有效,与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信息对应
4
股东持股说明书
该材料可免提交
非必要申请人自备原件
形式: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纸质材料份数:1份
纸质材料规格:证书尺寸
真实有效
5
养老、家政、现代农业企业认定凭证
该材料可免提交
非必要申请人自备原件
形式: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纸质材料份数:1份
纸质材料规格:无指定尺寸
真实有效,与申请单位信息一致
6
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该材料可免提交
非必要政府部门核发原件
形式: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纸质材料份数:0份
纸质材料规格:
真实有效,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7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非必要政府部门核发原件
形式:纸质或电子
纸质材料份数:1份
纸质材料规格:A4
真实有效,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市区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指南

2024-04-02,全文共 1091 字

+ 加入清单

温州市区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指南

为做好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小微企业吸纳社保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条件

2022年1月起,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

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根据社保参保地选择辖区,根据提示,在线办理申报。

其他说明

1.用人单位要求:小微企业,不包含房地产(房地产企业是指经营范围第一项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或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类别名称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代码为7010)的企业);农村合作社、民办非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企业执行。

2.小微企业的划型依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方式为:进入公众号“浙江企业在线”,选择“微查询”,若查询结果为小微企业,即符合条件;若无法查询到该单位或查询结果为非小微企业,企业有异议的,可联系人社部门提供企业年报等佐证材料进一步确定)。

3.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企业须都是小微企业。且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补贴资金分配达成协议,并将《承诺书》(附件2)、《劳务派遣合作企业社保补贴承诺书》(附件3)提交至“企业划型证明材料”模块中。

4.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的,毕业时间认定为当月最后一天。毕业2年以内,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年份-毕业证书取得年份”≤2。

5.毕业身份要求。国内应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需经教育部服务中心认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按大专生落实待遇,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本科生落实待遇。

6.针对同一个毕业生,企业每年申请一次,最长申请月份为12个月。

7.在毕业之前招用大学生为实习生并为其缴纳社保,并在毕业后招用其为正式员工的,招用时间从毕业月份的次月开始起算。

本科生来温就业能领多少补贴呢?

展开阅读全文

浙江省2024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报名时间

2024-01-15,全文共 510 字

+ 加入清单

浙江省2024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将于4月21日举行

已参加2024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且考试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本次理论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4日9:00-6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进行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并办理网上缴费。逾期(时)将不予办理。

考生报名请注意,报考理论考试的类别须与已合格的操作考试类别一致。考试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进行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或已进行考试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理论考试报考类别包括机械类、计算机类、文秘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建筑类、烹饪类、旅游服务类、服装类、财会类、电子与电工类、商业类、外贸类、医学护理类、农艺类和其他类中的“汽车专业”等共16类。各类别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类别

考试时间

4月21日

(星期日)

机械类、计算机类、药学类、烹饪类、服装类

9:00—10:00

文秘类、化工(环保)类、建筑类、旅游服务类、财会类、电子与电工类、商业类、外贸类、农艺类、其他类中的“汽车专业”

9:00—10:30

医学护理类

9:00—11:00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市瓯海区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汇总(含创业、就业、租住房)

2023-08-08,全文共 1416 字

+ 加入清单

温州市瓯海区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汇总(含创业就业、租住房

1.住房租售补贴。向入选E类、F类人才的高校毕业生配租90㎡、40㎡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累计不超过5年;向入选E类、F类人才分别配售120㎡、90㎡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为备案价的60%、70%。向新全职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E类、F类人才每年发放3万元和1万元的租房补贴,累计不超过5年,按年度发放。

2.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

3.社保补贴。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来瓯小微企业工作,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

4.公积金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来瓯民营企业工作,并通过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公积金补贴。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费部分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3000元。

5.交通补贴。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或对受政府部门邀请参加市外引才活动的当地高校在校大学生,可以申请交通补贴。

6.住宿补贴。设立经济型酒店为大学生驿站,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来温求职,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时,可以每天120元、申请最长15天的优惠住宿。

7.实习生活补贴。对到我区参加实习活动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补贴,以及在温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50元。实习生活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由实习单位垫付并统一申报。

8.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且其项目在温州市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9.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新来温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

10.引才奖励。以积分制形式,凡达到规定积分要求的,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引才奖励。在大中专院校设立“高校人才工作联络站”,按年度绩效评定为合格、良好、优秀档次,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特别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

11.见习补贴。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前往见习基地开展见习活动,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综合商业保险补助标准以每人不超过50元为标准给予补贴。见习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12.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1万元的创业补贴。

13.场租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且在经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保的给予实际租金2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各政策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6013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苍南县灵溪第二高级中学等15所学校拟选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32名,(详见附件1)。

2023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学科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世界大学排名榜前200名(以2024年QS、2023年THE、U.S.News排名为准)(见附件3)。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2024届本科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生。

4.获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或个人获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2023届、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先参照此资格先行报名,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荣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浙江省内普通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温州大学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班等)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2024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属浙江省高考被高校一段线批次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或“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的;

(2)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2次或二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荣誉;

(3)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4)担任班级正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团委或学生会正、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23学年下学期期末);

(5)大学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50%(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证明模板详见附件6)

(6)大学期间个人专业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一次及以上(未设等次比赛为前8名),或获省级团体季军及以上且个人获省级三等奖一次及以上(篮球、足球等不设个人奖项的除外)或获国家相关项目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7.2023、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允许报考职高学段专业课岗位。

8.国内音体美专业院校(见附件5)2024届音乐、体育、美术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50%(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证明模板详见附件6)。

以上资格条件中所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选聘现场报名当天;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材料,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户籍(生源)要求

1.符合资格条件第1、2、3条之一的,户籍不限;

2.符合资格条件第4、5、8条之一的,限浙江省户籍(生源);

3.符合资格条件第6条的,限苍南县户籍(生源),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

4.报考职高岗位且符合资格条件第7条的,若为师范类专业或具有第6条所列条件之一的,户籍不限,其余限温州市户籍(生源)。

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年龄要求

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要求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要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2024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

1.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本科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专业要求

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具备教师资格的,可报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所标注的学科相应岗位),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按照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资格审查详见《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7)。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县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预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对象可通过网络进行预报名,预报名自11月3日9:00至11月25日12:00止。

(2)报名网址:http://cnjszp.cnnc.gov.cn

(3)预报名后自动生成报名表,仅网上预报名而未现场报名的对象按放弃资格论处。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温州大学专场选聘会:11月9日(周四)9:00-15:00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

浙江师范大学专场选聘会:11月18日(周六)9:00-12:00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东北师范大学专场选聘会:11月25日(周六)9:00-12:00吉林省长春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

(2)报名材料:

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或《2023年秋季选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⑥师范类证明材料。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中含“师范”标注。

⑦其他相关材料。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任职证明)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现场面谈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现场面谈。苍南县教育局组建面谈专家组,通过查看简历、面谈等方式,了解考生具体情况。面谈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由面谈专家签署意见。

(四)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对象

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条件,对面谈合格的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对象。

综合考核时间暂定12月2日(周六),综合考核规程和名单于面试前3天在苍南县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综合考核

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组建综合考核测评小组,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遴选。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综合考核对象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综合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结构化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题目为2个,回答(含思考)时间为10分钟。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得列为试课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试课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试课对象。

2.试课

即模拟课堂教学,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考生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

试课分学段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备课60分钟,考核时间10分钟。试课满分为100分,试课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试课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六)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

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并现场择岗(遇综合考核总成绩同分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1.学历高者优先;2.学位高者先;3.年龄小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结构化面试分数×40%+试课分数×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综合考核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遇成绩同分按以上同分递补规则执行。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进入优秀考生调剂程序。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签订就业协议名单公布后,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优秀考生调剂

签订就业协议结束后,对综合考核总成绩超过80分(且试课成绩高于80分)但未入围报考岗位的人员(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人员),若对未招足计划数且符合报考资格的岗位有意愿的,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经主管部门研究并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予以现场进行调剂,签订就业协议书。调剂人员遇成绩同分按以上同分递补规则执行。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十)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选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在苍南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予调动。

四、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2)符合我县人才待遇条件的报考人员,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选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发布, 请密切关注。

2.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4.本次选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5.若有赴其它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程序同本公告,具体时间、选聘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发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7.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提前离职的对象,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4758278

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77-64751553

苍南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附件:

1. 2023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学科岗位计划表

2.2023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世界大学排名榜前200名院校

4.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5.国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

6.综合考评排名证明

7.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获取相关附件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2024-01-02,全文共 1118 字

+ 加入清单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奖励额度:总额8万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隶属地。

申报材料: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国境外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企业办事流程

1.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个人确认按提供的温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收到就业补贴(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需激活)。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1.人力社保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系统按照个人在线提交的《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向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人力社保局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申报的审核。

4.系统自动推送通过审核项目进入补贴发放流程,人力社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中提供的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咨询电话“510+就业补贴”(第一类):

市本级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处 0577-89090126

鹿城区 区综合服务中心 0577-88990836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人才开发科 0577-86966758

瓯海区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0577-88528831

洞头区 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0577-63486985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0577-61520078

瑞安市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 0577-65851610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0577-57768287

文成县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577-59026209

平阳县 县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58129930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 0577-67595738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人社科 0577-59911606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 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 0577-86996803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流程(附流程图)

2022-03-11,全文共 376 字

+ 加入清单

个人办事流程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流程图

1

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详见附表),并上传申报材料复印件。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 个人确认按提供的温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收到就业补贴。(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需激活)。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人力社保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 系统按照个人在线提交的《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向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 人力社保局在25个工作日完成首次申报的审核。

4 人力社保局在

7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中提供的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点击查看>>>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指南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瑞安市高校毕业生510+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921 字

+ 加入清单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每次拨付补贴总额的25%。

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学历证明原件。

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办理时限

受理后23个工作日办结。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补贴条件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瑞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和期限

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申报方式

1.个人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申请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搜索“就业补贴”。

2.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隶属地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自动确定。

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办理时限

受理后23个工作日办结。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瑞安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646 字

+ 加入清单

温州瑞安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补贴条件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每次拨付补贴总额的25%。

三.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学历证明原件。

四、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五、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

受理后23个工作日办结。

展开阅读全文

浙江省2024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科目+时间

2024-01-15,全文共 518 字

+ 加入清单

浙江省2024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时间为4月21日

理论考试报考类别包括机械类、计算机类、文秘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建筑类、烹饪类、旅游服务类、服装类、财会类、电子与电工类、商业类、外贸类、医学护理类、农艺类和其他类中的“汽车专业”等共16类。各类别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类别

考试时间

4月21日

(星期日)

机械类、计算机类、药学类、烹饪类、服装类

9:00—10:00

文秘类、化工(环保)类、建筑类、旅游服务类、财会类、电子与电工类、商业类、外贸类、农艺类、其他类中的“汽车专业”

9:00—10:30

医学护理类

9:00—11:00

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已参加2024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且考试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本次理论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4日9:00-6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进行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并办理网上缴费。逾期(时)将不予办理。

考生报名请注意,报考理论考试的类别须与已合格的操作考试类别一致。考试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进行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或已进行考试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受理条件

2024-02-29,全文共 349 字

+ 加入清单

温州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受理条件

(一)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者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三)根据县市区具体规定判断。

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 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每次拨付补贴总额的25%。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1491 字

+ 加入清单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是温州市首批十大国企之一,负责全市域的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危废处理、垃圾处置、水力发电与管理以及库区水源保护等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营运任务。因集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下载:

温州市公用集团2024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五)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温州市公用集团2024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方法

(一)应聘人员需登陆温州市公用集团招聘平台网https://job.wzgytz.com/进行注册报名,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就业证明(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登录浙里办app-社保-社保证明打印-个人社保证明-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00—05月20日17:30时止。

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三)咨询电话:温州市公用集团人力资源部0577-8810058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四、考试、聘用办法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商市国资委研究是否开考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来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人选,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取面试成绩高者。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体检、考核(政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与岗位标准执行。

(四)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群众反映问题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取消拟录用资格。如有人员中途退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五)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可查询温州市公用集团招聘平台网https://job.wzgytz.com/)

(六)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七)报考者不服从统一安排岗位或提交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录取。

(八)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泰顺面向202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前招聘教师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2880 字

+ 加入清单

泰顺面向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1号)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高中、中职教育(语文、数学、历史、政治、物理、心理健康、财会专业、建筑专业、计算机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特殊教育(特教)等岗位学科教师15名,具体详见《泰顺县面向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能够按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相应的学位、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岗位招聘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可以放宽为相近或相关,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资格条件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应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在各专业前50%——即学子英才名册中的师范类人选);

4.2024年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应届“精英班”(如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2024年“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7.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含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8.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录取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

(四)有关说明

1.生源地、户籍地不限。

2.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3.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招聘现场报名当天。

4.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录取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的,须提供高校入学时分数和分数线的相关证明(由高校出具)。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在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举办专场招聘会(面向全国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

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2:30,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专场招聘会。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承办院校具体安排场地。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地点,携带《泰顺县面向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大学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到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和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专业考核等。

四、考核

考核分面试、专业考核两个环节。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面试时间为每人5至10分钟。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表现分别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进入专业考核资格。面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核成绩,作为相应招聘岗位择优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规定的面试时间提前20分钟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到指定面试点接受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招聘会现场另行通知。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考核成绩合格分为70分,专业考核成绩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五、聘用

泰顺县教育局根据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专业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聘用。泰顺县教育局与拟聘用对象及时签订聘用意向书,如遇拟聘用对象放弃签订聘用意向书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按上述规定予以递补。已签订聘用意向书的拟聘用对象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泰顺县教育局提交相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通知规定要求参加体检、考察。

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环节存在结果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得聘用,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均合格者,进入拟聘用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公办学校教师手续,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在泰顺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报名、面试、专业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顺县教育局政工科,0577-67594635。

联系人:傅学光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7-67561802。

附件》点此下载

1.泰顺县面向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泰顺县面向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瑞安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123人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5418 字

+ 加入清单

瑞安教育系统高校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六)年龄要求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温州市户籍(或籍贯)或瑞安生源的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要求大学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且硕士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资格);

(四)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下同),或在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

(五)瑞安市户籍(或籍贯)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一次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六)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24届“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班、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与要求

(一)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等详见《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照《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3年11月6日。

(四)招聘单位因涉及校网布局而撤扩并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新单位名称为准,如果涉及人员分流的,以分流后的单位为准。初中语文教师(代码240201)、初中数学教师(代码240203)、小学语文教师(代码240304)、小学数学教师(代码240307)中的招聘单位瑞安市文化创意实践学校的岗位为统筹岗位,聘用人员入编后须在城区学校跟岗锻炼一年,后由瑞安市教育局择期统筹分配至非城区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学校。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2023年11月9日上午11:30

网址:http://124.71.111.172:8200/,报考人员登录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报平台,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时间尽早报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12:00

地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招聘现场指定摊位

按招聘岗位接受现场面谈、接收报名材料、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的视同无效报名,仅网络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3.报名材料。报名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复印件一份: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在大学的原温州籍(或瑞安籍)报考对象可用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以温州籍贯(或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籍贯信息为准。

(3)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代码240101、240102岗位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师范类证明材料。专业中含“师范”标注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高考当年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提供计划书原件,及封面和所在页复印件)、或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出具的师范证明、或省外高校出具含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招生计划材料的师范证明。以“招聘范围和对象”第(二)、(三)、(五)项报名的对象不需要提供。

(6)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现场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代码240101、240102岗位除外),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现场改报时间:2023年11月9日12:00-13:00,改报地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招聘现场指定摊位。

3.根据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进行预选。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初定于2023年11月11日,考点设在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瑞安市瑞祥新区民公路288号)

2.考试办法

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2分钟。考试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意向书。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同分的,取学历层次高者,若仍相同的则一并入围,体检合格后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入围体检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若考试成绩同分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顺序,下同),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资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另行公告)。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凭有关孕期医疗证明(妊娠试验或孕期超声检查报告单)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在约定延缓期限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已参加体检但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影响个人征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报名时尚未提供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代码240101、240102岗位除外)、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非瑞安户籍的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报考代码240101、240102竞赛方向岗位的考生,聘用后须取得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11月3日17:00前到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万松东路2111号新湖商务大厦)组织人事科1204室,提出书面申请(逾时不再受理)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对确需增加的专业须及时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明确增加的于报名开始前予以发布补充公告。

(二)本次招聘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

(三)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附件》点此下载

1.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瑞人社〔2023〕93号附件1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瑞人社〔2023〕93号【修改定稿】附件2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瑞人社〔2023〕93号【修改定稿】附件3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展开阅读全文

浙江省2024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时间

2024-01-15,全文共 557 字

+ 加入清单

浙江省2024高校招生职业技能理论考试将于4月21日举行。考生须于3月4日-6日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请看具体安排。

16个类别同时开考

理论考试报考类别包括机械类、计算机类、文秘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建筑类、烹饪类、旅游服务类、服装类、财会类、电子与电工类、商业类、外贸类、医学护理类、农艺类和其他类中的“汽车专业”等共16类。各类别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类别

考试时间

4月21日

(星期日)

机械类、计算机类、药学类、烹饪类、服装类

9:00—10:00

文秘类、化工(环保)类、建筑类、旅游服务类、财会类、电子与电工类、商业类、外贸类、农艺类、其他类中的“汽车专业”

9:00—10:30

医学护理类

9:00—11:00

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已参加2024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且考试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本次理论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4日9:00-6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进行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并办理网上缴费。逾期(时)将不予办理。

考生报名请注意,报考理论考试的类别须与已合格的操作考试类别一致。考试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进行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或已进行考试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展开阅读全文

浙江温州2023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和时间安排

2023-12-07,全文共 1953 字

+ 加入清单

浙江温州2023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统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专升本和高起本(12月6日至12月12日)

12月6日 14:30 投档

12月8日 11:30 退档结束

本批根据志愿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12月9日9:00至12月10日17:00网上征求志愿。

12月11日 15:30 征求志愿投档

12月12日 14:30 政策降分投档

12月12日 16:00 录取结束

第二批:高中起点专科(12月13日至12月19日)

12月13日 14:30 投档

12月15日 11:30 退档结束

本批根据志愿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12月16日9:00至12月17日17:00网上征求志愿。

12月18日15:30 征求志愿投档

12月19日14:30 政策降分投档

12月19日16:00 录取结束

工作流程

(一)院校报到

各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了解有关情况,并向所属录检组报送高校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二)计划调整

1.各高校原则上不再追加计划。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可对科类内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但专科与本科计划不得互转,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计划调整不得损害考生利益。经过调整仍然不能完成招生任务的高校应予减招。

2.不涉及跨省生源的计划调整,填写《浙江省成人高校专业计划调整申请表》(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办公系统”下载),加盖院校公章后发传真至录检组,经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计划组在我省录取系统进行调整和执行。

涉及跨省生源的计划调整,在履行前面程序后,还需同时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管理系统网(http//czjh.chsi.com.cn)进行调整,具体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7号)执行。

本省高校对录取人数不足以开班的专业的考生,在征求考生意见后,由所在高校负责先进行校内调剂;本校无法调剂的,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主动与开设相近专业的其他院校联系协商落实。调整时须填写《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开班不足专业转校申请单》(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办公系统”下载)并加盖院校公章,另附经考生及考生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材料函,传真至录检组。经计划调整和投档后,将有关信息一并转入开班的院校。

(三)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按学校统考招生计划的105%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档比例要求小于计划105%的高校,须在录取前3天将具体投档比例报省教育考试院计划组,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按学校要求的投档比例投档。申请免试专升本同时又报名参加成人高考统考的考生,按免试填报志愿投档。已被浙江开放大学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成人高考投档录取。

高起本考生兼报专科、艺术类考生兼报文、理科,在兼报专业投档时,按兼报专业所属科类要求的统考科目计算成绩后投档。

(四)预录取

高校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段内下载并审阅报考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考生总成绩、报考专业、执行计划数预录取新生。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总分上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加试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五)退档

高校确定退档考生名单后,须在系统中输入每一位退档考生的退档原因代码并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发送到录检组,办理退档手续,由录检组对退档原因进行确认。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还需将加盖高校公章的考生签名书面申请报告传真至录检组。如退档理由不充分,录检组向高校提出复议意见,高校如坚持退档,应将退档意见书面传真给录检组,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

为保证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又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按计划数对超额的考生档案从低分到高分办理退档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未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不再办理退档手续,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由于网络原因造成的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高校协商解决。

(六)网上征求志愿

各批次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七)录取结束和录取审核

高校确定的预录取考生名单,要及时上载到录检组,经确认,考生的预录取状态即变为录取状态。

有关高校按盖章后的录取新生电子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电子名册由省教育考试院于1月初下发至各高校。

其他事项

各高校要加强招生录取信息的管理,考生的报考信息仅限于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使用,不得擅作他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生信息,不得泄露用户密码。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瑞安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方式

2024-02-29,全文共 412 字

+ 加入清单

温州瑞安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

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补贴条件: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程表一览

2023-10-17,全文共 459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程表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严守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请按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违禁物品,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所有科目的成绩;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承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意识,切莫心存侥幸!

展开阅读全文

温州瓯海教育系统2023年赴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110名

2023-11-01,全文共 3466 字

+ 加入清单

01、选聘条件和对象

(一) 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教师职业素养、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4. 符合《瓯海教育系统2023年赴各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规定的各项条件。

5. 与选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 选聘对象(符合其中一条)

1.清华、北大等国内外名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以及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 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专业或硕士及以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合);

3.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

4.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国家奖学金荣誉的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浙江省或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2024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师范类“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卓越教师养成班等)2024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7.

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国内音体美专业院校2024届音乐、体育、美术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附件4),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50%(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证明模板详见附件5)。

为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上述选聘条件之一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对象专业要求均为各学科对应专业。

02、选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03、选聘程序及方式

(一) 温州大学招聘会

1.网络预报名。2023年11月3日9时起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预报名,只咨询不进行网上报名,则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完善信息。11月7日14时前预报名截止。每位应聘对象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预报名期间,各选聘单位可通过查看简历、电话、现场或视频等方式和应聘对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应聘对象具体情况。为确保充分的沟通交流时间,建议各应聘对象尽早进行网上报名。

2.

“温州大学招聘会”将于2023年11月9日(周四)在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相关信息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温州大学就业信息网事先公布。

3. 现场资格初审和综合比选

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9日(周四)9时至14时携带报名表(附件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等资料(附件3)到达“温州大学招聘会”现场参加报名确认、资格初审和面谈。在此期间,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

各选聘学校通过查看简历、现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审核应聘对象报名资格,评估应聘对象与岗位匹配度,对应聘对象进行综合比选。

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应聘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论处。

4. 确定考核人选

(1)2023年11月9日14时至15时,各选聘单位根据资格初审及综合比选情况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其中选聘岗位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可按1:2的比例确定)。

(2)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对考核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数。考核人选名单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 组织考核(满分100分)

(1)考核采取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模式,采用百分制。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

(2)考核对象考核前准备45分钟,考核时间10分钟。考核对象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分组抽取考核序号,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

(3)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如出现岗位计划末位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答辩形式,时间5分钟。

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赴其它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程序同“温州大学招聘会”。具体时间及计划数等信息根据实际另行发布。

04、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实际开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5、优秀考试调剂

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在本次选聘学校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的,经瓯海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可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06、体检、考察

拟选聘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07、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选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获奖证书和与选聘岗位对应的各自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选聘对象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交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24届毕业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选聘岗位对应的各自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08、其他事项

(一)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选聘,可适当放宽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

(二)清华、北大等国内外名校的优秀毕业生,给予50万元专项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

(三)本公告中“双一流”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六)整个公开选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七) 本次选聘对象在瓯海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 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会同瓯海区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88598287、0577-88522647

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0577-88538557

监督电话:瓯海区教育局信访巡查中心 0577-8853444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