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汇总(含创业、就业、租住房)
2023-08-08,全文共 1416 字
+ 加入清单温州市瓯海区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汇总(含创业、就业、租住房)
1.住房租售补贴。向入选E类、F类人才的高校毕业生配租90㎡、40㎡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累计不超过5年;向入选E类、F类人才分别配售120㎡、90㎡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为备案价的60%、70%。向新全职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E类、F类人才每年发放3万元和1万元的租房补贴,累计不超过5年,按年度发放。
2.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
3.社保补贴。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来瓯小微企业工作,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
4.公积金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来瓯民营企业工作,并通过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公积金补贴。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费部分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3000元。
5.交通补贴。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或对受政府部门邀请参加市外引才活动的当地高校在校大学生,可以申请交通补贴。
6.住宿补贴。设立经济型酒店为大学生驿站,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来温求职,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时,可以每天120元、申请最长15天的优惠住宿。
7.实习生活补贴。对到我区参加实习活动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补贴,以及在温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50元。实习生活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由实习单位垫付并统一申报。
8.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且其项目在温州市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9.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新来温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
10.引才奖励。以积分制形式,凡达到规定积分要求的,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引才奖励。在大中专院校设立“高校人才工作联络站”,按年度绩效评定为合格、良好、优秀档次,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特别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
11.见习补贴。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前往见习基地开展见习活动,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综合商业保险补助标准以每人不超过50元为标准给予补贴。见习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12.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1万元的创业补贴。
13.场租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且在经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保的给予实际租金2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各政策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2024温州龙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2024-02-22,全文共 1003 字
+ 加入清单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23〕6号)和《温州市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龙港实际,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援助,现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
1.脱贫家庭成员、城乡低保特困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持证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大龄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被征地农民(失海失涂退渔人员)等人员中的生活困难人员;
2.国有、集体企业下岗的“4050”人员(男50至60周岁,女40至50周岁)。对于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20万元以上的或家庭拥有非营运车辆的人员,不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生活困难人员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民助〔2019〕134号)规定执行。就业困难人员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为准。
二、补贴条件
从事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给予每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1)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力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有效证明;(2)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劳动力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证》或有效证明;(3)国有、集体企业下岗的“4050”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五、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
2.线下申报: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号楼303办公室
六、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
受理上年度1-12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后30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办结。
八、其它事项
1.本补贴享受时间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为前提;
2.正在享受失业待遇的、已实现单位稳定就业的、有雇工的个体经营者、正在或已经享受其它就业扶持政策的和公示期间受到有效投诉的人员不纳入该项补贴范围;
3.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社科 59911820。
附件(长按识别或扫码下载)
龙港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024年温州平阳县就业见习岗位表+报名方式
2024-05-23,全文共 360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温州平阳县就业见习岗位表+报名方式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助力全面加强全省“三支队伍”建设和我县“强城行动”计划,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在全县范围公开发布一批就业见习岗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向见习单位报名参加见习。
一、报名条件
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均可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期限
每人可参加一次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三、招募程序
人社部门发布公告后,有就业见习意向人员直接联系见习单位进行报名,经见习单位初审、人社部门复审后,见习单位组织合格人员上岗。
四、其他说明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2.人社部门联系方式:县就创中心;
联系电话:0577-59885165。
五、2024年平阳县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图源:平阳人社
2023温州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通知
2023-10-17,全文共 4058 字
+ 加入清单关于开展市区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和《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0〕85号)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现已到期废止。文件中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政策不再执行。为做好存量就业补贴(已享受且未兑现完毕的顺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记录。
二、申报时间
申请期为2023年。
三、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
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四、联系方式
市本级:0577-89090326
鹿城区:0577-88129822、0577-88990823
瓯海区:0577-88520579
龙湾区:0577-86966769
洞头区:0577-63482713
五、其他说明
(一)高校毕业生首次参保缴费时间早于毕业时间,享受时间从毕业证书标注的毕业时间次月1日起计算。
(二)顺延期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月份或年度无申请记录的,则终止享受。终止前符合条件的月份可享受补贴。顺延期从毕业后第三年开始起算,期限为24个月减去已享受的月份数。
(三)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企业县(市、区)隶属关系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地确定。若申请人在2022年度有多段参保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时间段均可申请补贴,受理辖区以2022年最后月份企业养老参保地为准。
(五)中小微企业的划型依据: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操作方式为:进入公众号“浙江小微”,选择“微查询”,若查询结果为小微企业,即符合条件;若查询结果为非小微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执行。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供单位2022年度的年报等材料佐证确定。)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
线下办事点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2楼办事大厅6号
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7-89090326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龙瑞大厦A幢617办公室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77-88990823
温州市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昆仑路广润嘉苑一楼)A17、A18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88990823
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45;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15
联系电话:0577-86966769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区行政中心12号楼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1-2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77-88520579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兴路136号)一楼人力社保综合
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温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流程(附流程图)
2022-03-11,全文共 376 字
+ 加入清单个人办事流程
1
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详见附表),并上传申报材料复印件。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 个人确认按提供的温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收到就业补贴。(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需激活)。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人力社保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 系统按照个人在线提交的《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向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 人力社保局在25个工作日完成首次申报的审核。
4 人力社保局在
7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中提供的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点击查看>>>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指南
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指南
2022-03-11,全文共 1087 字
+ 加入清单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奖励额度
1、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温通过从事个人创业、互联网营销等新业态职业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为1年。
2、2020年8月之前(含),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点击下载>>>温州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申请表
四、受理时间全年受理。依申请受理。
五、个人办事流程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流程图
1
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详见附表),并上传申报材料复印件。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 个人确认按提供的温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收到就业补贴。(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需激活)。
六、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人力社保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 系统按照个人在线提交的《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向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 人力社保局在25个工作日完成首次申报的审核。
4 人力社保局在
7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中提供的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七、咨询电话
市本级 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0577-89090323
鹿城区 区就业服务中心 :0577-56677587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中心 :0577-86966769
瓯海区 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577-88520579
洞头区 区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7-63478987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0577-61520078
瑞安市 瑞安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577-65611503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就创中心:0577-57675976
文成县 县人力社保局就创服务中心 :0577-59026850
平阳县 县人社局就业处 :0577-59885163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 :0577-57587540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 :0577-59911820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0577-86996803
2024温州龙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
2024-02-22,全文共 335 字
+ 加入清单温州龙港市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
1.脱贫家庭成员、城乡低保特困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持证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大龄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被征地农民(失海失涂退渔人员)等人员中的生活困难人员;
2.国有、集体企业下岗的“4050”人员(男50至60周岁,女40至50周岁)。对于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20万元以上的或家庭拥有非营运车辆的人员,不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生活困难人员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民助〔2019〕134号)规定执行。就业困难人员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为准。
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2024-03-21,全文共 674 字
+ 加入清单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受理条件
(一)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者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三)根据县市区具体规定判断。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温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最多补贴多少?
2022-03-10,全文共 441 字
+ 加入清单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奖励额度
1、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温通过从事个人创业、互联网营销等新业态职业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为1年。
2、2020年8月之前(含),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温州鼓励大学生来温就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流程图
温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那些人能申请?
2022-03-10,全文共 435 字
+ 加入清单温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对象为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奖励额度
1、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温通过从事个人创业、互联网营销等新业态职业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为1年。
2、2020年8月之前(含),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温州鼓励大学生来温就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温州瑞安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要求
2024-02-29,全文共 515 字
+ 加入清单根据《瑞安市开展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对新全职来瑞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
温州瑞安市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对象为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2024温州龙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多少钱?
2024-02-22,全文共 341 字
+ 加入清单2024温州龙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和期限
给予每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所需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1)原件一份。
附件(长按识别或扫码下载)
龙港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1)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力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有效证明;(2)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劳动力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证》或有效证明;(3)国有、集体企业下岗的“4050”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
2.线下申报: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号楼303办公室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奖励标准
2024-01-02,全文共 616 字
+ 加入清单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奖励额
总额8万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隶属地。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企业办事流程
1.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个人确认按提供的温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收到就业补贴(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需激活)。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1.人力社保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系统按照个人在线提交的《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向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人力社保局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申报的审核。
4.系统自动推送通过审核项目进入补贴发放流程,人力社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中提供的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点此查看>>>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对象
2024-01-02,全文共 454 字
+ 加入清单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对象: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申报材料: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国境外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温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温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2023-09-05,全文共 307 字
+ 加入清单温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最新)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温州市各县(市、区)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至温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区间进行申报,缴存比例可在10%至24%区间自主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根据自身收入变化,在上述上、下限范围内按月申请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述上、下限范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可在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时进行调整。)
点此查看>>>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规定的通知
温州瑞安市高校毕业生510+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921 字
+ 加入清单补贴条件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每次拨付补贴总额的25%。
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学历证明原件。
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办理时限
受理后23个工作日办结。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补贴条件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瑞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和期限
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申报方式
1.个人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申请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搜索“就业补贴”。
2.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隶属地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自动确定。
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办理时限
受理后23个工作日办结。
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间
2024-03-22,全文共 490 字
+ 加入清单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间为2024年,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
--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温州瑞安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方式
2024-02-29,全文共 412 字
+ 加入清单温州瑞安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
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补贴条件: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