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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受理条件

温州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对象为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者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2024-02-29,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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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受理条件

(一)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者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三)根据县市区具体规定判断。

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 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每次拨付补贴总额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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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市高校毕业生510+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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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每次拨付补贴总额的25%。

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学历证明原件。

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办理时限

受理后23个工作日办结。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补贴条件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瑞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和期限

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申报方式

1.个人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申请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搜索“就业补贴”。

2.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隶属地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自动确定。

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办理时限

受理后23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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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指南(受理时间+补贴标准+申报入口)

2022-10-25,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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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申报后,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月数累计达到1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时拨付,拨付金额分别为总额的1/24、5/24、1/4、1/2。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一、申报对象

第1类对象。

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温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4类对象。

2020年9月1日以前来温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此类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执行,市人力社保局将于2021年3-4月开展集中申报工作,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奖励额度

补贴均2年发放。

第1类对象

(1)博士研究生:总额6万元;

(2)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额4万元;

(3)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生:总额3万元。

第2类对象、第3类对象补贴额度按《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标准的150%兑现。

(1)博士研究生:7.2万元

(2)硕士研究生:3.6万元

(3)本科生:1.8万元

(4)专科生:1.08万元。

第4类对象以《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为准。

三、各区县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就业补贴(一、二类)市本级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处:0577-89090126

鹿城区 区就业服务中心:0577-88990836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人才开发科:0577-86966758

瓯海区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0577-88528831

洞头区 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0577-63486985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0577-61520078

瑞安市 瑞安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0577-65851610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0577-57768287

文成县 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0577-59026271

平阳县 县人社局就业处:0577-58129930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0577-67595738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0577-59911820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0577-86996803

就业补贴(三类、四类)

市本级 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0577-89090323

鹿城区 区就业服务中心:0577-88129815,0577-88990823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中心:0577-86966769

瓯海区 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577-88520579

洞头区 区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0577-63480768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0577-61520078

瑞安市 瑞安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577-65611793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就创中心:0577-57675976

文成县 县人力社保局就创服务中心: 0577-59026850

平阳县 县人社局就业处:0577-59885163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0577-67587540

苍南县 苍南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0577-59911820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0577-8699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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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间

2024-04-02,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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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申请期为2024年

申报对象

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记录。

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

2、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其他说明

(一)高校毕业生首次参保缴费时间早于毕业时间,享受时间从毕业证书标注的毕业时间次月1日起计算。

(二)顺延期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月份或年度无申请记录的,则终止享受。终止前符合条件的月份可享受补贴。顺延期从毕业后第三年开始起算,期限为24个月减去已享受的月份数。

(三)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企业县(市、区)隶属关系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地确定。若申请人在2023年度有多段参保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时间段均可申请补贴,受理辖区以2023年最后月份企业养老参保地为准。

(五)中小微企业的划型依据: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操作方式为:进入公众号“浙江企业在线”,选择“微查询”,若查询结果为小微企业,即符合条件;若查询结果为非小微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执行。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供单位2023年度的年报等材料佐证确定。

联系方式

市本级:0577-89090326

鹿城区:0577-88129822

瓯海区:0577-88520579

龙湾区:0577-86966769

洞头区:0577-63482713

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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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入口

2024-03-22,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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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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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间

2024-03-22,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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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间为2024年,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

--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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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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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和《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0〕85号)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现已到期废止。文件中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政策不再执行。为做好存量就业补贴(已享受且未兑现完毕的顺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记录。

二、申报时间

申请期为2024年

三、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

--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四、联系方式

市本级:0577-89090326

鹿城区:0577-88129822

瓯海区:0577-88520579

龙湾区:0577-86966769

洞头区:0577-63482713

五、其他说明

(一)高校毕业生首次参保缴费时间早于毕业时间,享受时间从毕业证书标注的毕业时间次月1日起计算。

(二)顺延期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月份或年度无申请记录的,则终止享受。终止前符合条件的月份可享受补贴。顺延期从毕业后第三年开始起算,期限为24个月减去已享受的月份数。

(三)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企业县(市、区)隶属关系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地确定。若申请人在2023年度有多段参保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时间段均可申请补贴,受理辖区以2023年最后月份企业养老参保地为准。

(五)中小微企业的划型依据: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操作方式为:进入公众号“浙江企业在线”,选择“微查询”,若查询结果为小微企业,即符合条件;若查询结果为非小微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执行。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供单位2023年度的年报等材料佐证确定。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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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此查看>>>本科生来温就业能领多少补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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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对象

2024-03-21,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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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对象

(一)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者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记录。

(二)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三)根据县市区具体规定判断。

申请期为2024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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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2024-03-21,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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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受理条件

(一)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者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三)根据县市区具体规定判断。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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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如何申报?

2024-03-21,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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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对象为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记录。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点此查看>>>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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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吗?

2024-02-29,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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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市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每次拨付补贴总额的25%。

根据《瑞安市开展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对新全职来瑞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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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高校毕业生510+就业补贴申报流程一览

2024-02-29,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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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高校毕业生510+就业补贴申报流程一览

申请:申请人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审核: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将材料送至相关责任部门审核;

办结: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收到材料后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办理的决定;

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决定文书及其他办结材料。

补贴标准和期限: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 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每次拨付补贴总额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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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所需材料

2024-02-29,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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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学历证明原件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

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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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要求

2024-02-29,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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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瑞安市开展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对新全职来瑞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

温州瑞安市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对象为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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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方式

2024-02-29,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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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

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补贴条件: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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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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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补贴条件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每次拨付补贴总额的25%。

三.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学历证明原件。

四、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五、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时限

受理后23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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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温州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通知

2023-10-17,全文共 4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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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区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和《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0〕85号)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现已到期废止。文件中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政策不再执行。为做好存量就业补贴(已享受且未兑现完毕的顺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记录。

二、申报时间

申请期为2023年。

三、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

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四、联系方式

市本级:0577-89090326

鹿城区:0577-88129822、0577-88990823

瓯海区:0577-88520579

龙湾区:0577-86966769

洞头区:0577-63482713

五、其他说明

(一)高校毕业生首次参保缴费时间早于毕业时间,享受时间从毕业证书标注的毕业时间次月1日起计算。

(二)顺延期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月份或年度无申请记录的,则终止享受。终止前符合条件的月份可享受补贴。顺延期从毕业后第三年开始起算,期限为24个月减去已享受的月份数。

(三)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企业县(市、区)隶属关系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地确定。若申请人在2022年度有多段参保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时间段均可申请补贴,受理辖区以2022年最后月份企业养老参保地为准。

(五)中小微企业的划型依据: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操作方式为:进入公众号“浙江小微”,选择“微查询”,若查询结果为小微企业,即符合条件;若查询结果为非小微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执行。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供单位2022年度的年报等材料佐证确定。)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

线下办事点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2楼办事大厅6号

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7-89090326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龙瑞大厦A幢617办公室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77-88990823

温州市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昆仑路广润嘉苑一楼)A17、A18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7-88990823

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45;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15

联系电话:0577-86966769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区行政中心12号楼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1-2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77-88520579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兴路136号)一楼人力社保综合

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点此查看>>>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攻略(对象+申请时间+入口+材料)

>>>温州市瓯海区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汇总(含创业、就业、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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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攻略(对象+申请时间+入口+材料)

2023-01-04,全文共 2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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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自毕业次月起算,已在温缴满6个月社保

2.就职于非房地产企业

3.“全日制”要求全脱产就读,以实际情况为准,毕业生证书载明类别、学信网查询结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等为辅助证明材料

4.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注册地均需在温州市域范围内,且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三)申请渠道及材料:个人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社保参保地选择辖区,并按照提示填报。

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须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四)申请时间:全年。

(五)发放补贴

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就业补贴最多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系统自动推送至后台,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拨付,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二、“510计划”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第1类对象: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第2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第3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

(二)申请条件

1.所就职的企业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均在温州市范围内的企业,且非房地产企业。

2.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注册地均需在温州市域范围内,且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3.全日制学制,以端口信息或教育部门证书为准。

(三)申请渠道及材料

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搜索“就业补贴”,或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就业补贴”,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

本人学历与系统自动读取相关学历信息不一致的,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等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www.chsi.com.cn);

2.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zwfw.cscse.edu.cn)。

4.属于劳务派遣的,需联系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填写《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申请单》,并提交符合条件的在温企业工作员工名单,集中向公司隶属地对应审核部门线下申报

(四)申请时间: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已在2022年12月31日前成功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后续补贴继续发放。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报的,非特殊情况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五)发放补贴

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分四次发放,当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月数累计达到1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后,系统自动推送至后台,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拨付,拨付金额分别为总额的1/24、5/24、1/4、1/2。三、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全日制学制,以端口信息或教育部门证书为准。

2.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注册地均需在温州市域范围内,且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三)申报渠道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四)申请时间

针对2021年度的补贴,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每人一年限申报一次。

四、联系方式

市本级:0577-89090326

鹿城区:88129815、88990823

瓯海区:0577-88520579

龙湾区:0577-86966769

洞头区:0577-63482713

点击查看>>>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指南(受理时间+补贴标准+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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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流程(附流程图)

2022-03-11,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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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事流程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流程图

1

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详见附表),并上传申报材料复印件。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 个人确认按提供的温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收到就业补贴。(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需激活)。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人力社保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 系统按照个人在线提交的《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向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 人力社保局在25个工作日完成首次申报的审核。

4 人力社保局在

7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中提供的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点击查看>>>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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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指南

2024-04-02,全文共 1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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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指南

为做好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小微企业吸纳社保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条件

2022年1月起,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

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根据社保参保地选择辖区,根据提示,在线办理申报。

其他说明

1.用人单位要求:小微企业,不包含房地产(房地产企业是指经营范围第一项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或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类别名称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代码为7010)的企业);农村合作社、民办非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企业执行。

2.小微企业的划型依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方式为:进入公众号“浙江企业在线”,选择“微查询”,若查询结果为小微企业,即符合条件;若无法查询到该单位或查询结果为非小微企业,企业有异议的,可联系人社部门提供企业年报等佐证材料进一步确定)。

3.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企业须都是小微企业。且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补贴资金分配达成协议,并将《承诺书》(附件2)、《劳务派遣合作企业社保补贴承诺书》(附件3)提交至“企业划型证明材料”模块中。

4.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的,毕业时间认定为当月最后一天。毕业2年以内,判定方式为“首次缴纳养老保险年份-毕业证书取得年份”≤2。

5.毕业身份要求。国内应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需经教育部服务中心认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按大专生落实待遇,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本科生落实待遇。

6.针对同一个毕业生,企业每年申请一次,最长申请月份为12个月。

7.在毕业之前招用大学生为实习生并为其缴纳社保,并在毕业后招用其为正式员工的,招用时间从毕业月份的次月开始起算。

本科生来温就业能领多少补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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