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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中学赴高校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4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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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中学高校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六)年龄要求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竞赛方向教师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温州市户籍(或籍贯)或瑞安市生源的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C9计划”高校毕业;

2.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且高中阶段曾获所申报岗位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二)普通教师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温州市户籍(或籍贯)或瑞安市生源的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为“双一流”高校毕业;

2.获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

3.获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4.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且毕业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校三好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

三、招聘岗位与要求

竞赛方向教师岗位共4名,其中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教师各1名;普通教师岗位共5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政治、地理、体育教师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与要求见附件1。

岗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1.第一场网络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9:00—2023年10月27日上午12:00。

网址: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第一场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10月27日9:30-14:00,现场确认高校详细地址另行在网站公告。

按招聘岗位接受现场面谈、接收报名材料、确认。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的视同无效报名,仅网络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3.第一场招聘后,招聘岗位计划如未足额完成,则视情况继续开展招聘工作,时间及地点另行提前3天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告。

4.报名材料。报名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复印件一份: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在大学的原温州籍(或瑞安籍)报考对象可用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以温州籍贯(或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籍贯信息为准。以瑞安市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高中毕业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订承诺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报考竞赛方向教师岗位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普通教师岗位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师范类证明材料。专业中含“师范”标注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高考当年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提供计划书原件,及封面和所在页复印件)、或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出具的师范证明、或省外高校出具含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招生计划材料的师范证明。“招聘范围和对象”条件中不涉及师范类的报名对象不需要提供。

(6)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

1.浙江省瑞安中学及瑞安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进行预选。

2.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初定于2023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考试通知为准。

2.考试办法

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2分钟。考试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

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同分的,取学历层次高者,若仍相同的则一并入围,体检合格后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入围体检人员须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资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另行公告)。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凭有关孕期医疗证明(妊娠试验或孕期超声检查报告单)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在约定延缓期限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已参加体检但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影响个人征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入围考察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报考普通教师岗位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报考竞赛方向教师岗位的考生,聘用后须取得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浙江省瑞安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浙江省瑞安中学办公室0577-65679888,监督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附件点此下载

1.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高校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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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文成教育局提前招聘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1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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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1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文成县面向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具备与专业、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优秀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附件1)。职高专业课岗位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允许在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3.身体、心理健康。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1)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在温州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

(2)2023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在文成教育局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文成县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迁移证等能证明户籍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③本人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单(须盖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

3、报名地点:由承办院校具体安排场地。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现场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且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3(其中职高建筑工程造价、职高数字影像技术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不足1:2)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wencheng.gov.cn/)上公布。

四、考录程序及办法

考录分二轮进行。第一轮为面试、第二轮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70%。

(一)第一轮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内容为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一次评价,采用问答形式。

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的1:3(其中职高建筑工程造价、职高数字影像技术报名人数不足1:3的按1:2)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第二轮考试对象(如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相同,也须参加第一轮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如遇同分最后一名的一并进入下一轮考试。

(二)第二轮课堂教学(技能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学前教育岗位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命题绘画(20分)、讲故事(20分)、自弹自唱(25分)、即兴创编舞蹈(25分)、特长展示(10分)。报考其它岗位为试课,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试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课时间为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基本技能、基本素养及教学组织能力等。试课或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满分100分,按7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第二轮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第一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第二轮课堂教学(技能测试)(满分100分)×70%。保留两位小数点,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课堂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为:①

学历高的考生;②课堂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录用指标最后一名(多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要求进行。体检通知届时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六、其他事项

(一)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请及时浏览文成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

(二)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人员,在文成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

本次招考的测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通知相关规定由县教育局政工科解释,咨询电话:0577-67833308,0577-67862972

附件:

1.文成县面向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文成县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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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泰顺面向202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前招聘教师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2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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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面向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1号)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高中、中职教育(语文、数学、历史、政治、物理、心理健康、财会专业、建筑专业、计算机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特殊教育(特教)等岗位学科教师15名,具体详见《泰顺县面向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能够按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相应的学位、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岗位招聘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可以放宽为相近或相关,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资格条件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应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在各专业前50%——即学子英才名册中的师范类人选);

4.2024年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应届“精英班”(如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2024年“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7.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含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8.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录取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

(四)有关说明

1.生源地、户籍地不限。

2.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3.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招聘现场报名当天。

4.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录取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的,须提供高校入学时分数和分数线的相关证明(由高校出具)。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在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举办专场招聘会(面向全国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

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2:30,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专场招聘会。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承办院校具体安排场地。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地点,携带《泰顺县面向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大学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到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和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专业考核等。

四、考核

考核分面试、专业考核两个环节。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面试时间为每人5至10分钟。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表现分别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进入专业考核资格。面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核成绩,作为相应招聘岗位择优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规定的面试时间提前20分钟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到指定面试点接受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招聘会现场另行通知。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考核成绩合格分为70分,专业考核成绩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五、聘用

泰顺县教育局根据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专业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聘用。泰顺县教育局与拟聘用对象及时签订聘用意向书,如遇拟聘用对象放弃签订聘用意向书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按上述规定予以递补。已签订聘用意向书的拟聘用对象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泰顺县教育局提交相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通知规定要求参加体检、考察。

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环节存在结果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得聘用,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均合格者,进入拟聘用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公办学校教师手续,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在泰顺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报名、面试、专业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顺县教育局政工科,0577-67594635。

联系人:傅学光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7-67561802。

附件》点此下载

1.泰顺县面向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泰顺县面向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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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中学赴高校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3245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永嘉中学计划公开招聘优秀教师4名(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必备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学历及学位,就读专业对口(见附件4)。

3、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不予聘用。其中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九校联盟毕业生,要求在2026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生年龄要求在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不包含专升本),其中:国外硕士研究生要求在QS、ARWU、THE、USNEWS世界大学学术最新排名100名以内。硕士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均须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可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面试可以优先签约。

2.

九校联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面试可以优先签约。

3.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公费师范生可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面试可以优先签约。

4.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毕业生)。

上述各项中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上述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具有相应硕士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周五)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邱季端体育馆二层

(二)资格初审和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对照公告提供真实可靠材料,未提供相应材料,导致初审不通过,责任自负。

报考者与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面谈。达成意向的报考者须填写纸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报考者如属于符合第1、2、3条的优先签约对象,经材料审核和现场面试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是否签约。

报考岗位如已被优先签约而不再空缺的,该岗位其他报考者不再进入考核环节。

(三)资格复审。县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考核人选参加考核(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责任自负)。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取消岗位数(符合招聘必备条件第1、2、3条的优先签约对象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核。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60分钟(不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上课课题由举办方提供),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考核(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合格线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考核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

考核人选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考核。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不再递补。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入围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将个人档案寄送永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邮编:325100)。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要求于2026年8月底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未能在该时间点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处理。

对于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在永嘉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本次拟录用对象,由拟录用对象与招聘学校双方签订聘用意向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录用对象应坚持诚信原则,不得单方擅自放弃就业协议,违者将被录入诚信系统。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网址: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期间毕业,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视同2024届毕业生。

(五)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联系电话:县教育局教育人事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7951821。

(七)因北师大校园管理需要,请参会人员至少提前2天填写申请,凭身份证入场。

申请链接 :https://f.kdocs.cn/g/re933rwH/

(八)特别说明,报名时间如遇专场招聘会的时间改变,也将改变。本公告由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此下载

1.永嘉中学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2.永嘉中学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永嘉中学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的材料清单

4.永嘉中学提前招聘毕业生专业与报考学科对照表

5.永嘉中学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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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标准及时限

2024-01-04,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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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标准

申请淘汰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按车辆类型、使用年限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实际补助金额根据淘汰时间先后进行计算。

(二)受理时限

本次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受理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提前完成淘汰目标数的,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可以提前终止本次淘汰补助工作。淘汰工作期限止未完成淘汰任务的,根据上级精神要求,可以延续本轮提前淘汰补助工作,延续期间的淘汰补助基准金额不得高于原标准。

(三)发放原则

补助资金采取“先受后补,先到先得”原则实施。根据财政资金额度及到位情况,按照材料提交审核通过顺序发放补助,超过淘汰补助时间的淘汰车辆不享受淘汰补助政策。

(四)其他说明

1.车主:机动车行驶证上注册登记的所有人;

2.使用年限的计算:车辆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为准)减去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日期;

3.车辆注册地的认定:原则上以车辆报废注销时《道路运输证》上登记的行政区域为准。2023年4月3日(不含)前登记地在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区域内的车辆,2023年4月3日(含)起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变更后淘汰的,由截至2023年4月2日24时车辆信息的登记所在地给予补助;

4.争议分歧:特殊情况难以确定年限、注册地等情形的,以对应责任部门审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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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省三位一体及高职提前招生高校名单一览

2024-03-01,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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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称“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都是浙江高考的重要升学模式,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我省2024年两项招生工作通知刚刚发布,87所省内地方属高校将陆续公布招生章程并展开报名,其中三位一体招生高校40所,高职提前招生高校47所,有意向的考生请及时关注了解。

2024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名单(省内地方属高校)

“三位一体”招生简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根据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等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2024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高职提前招生简介:高职提前招生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根据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条件和要求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录取实行一档多投、双向选择,在高考前提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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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APP怎么提前开启提醒功能?

2024-03-20,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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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APP怎么提前开启提醒功能

第一步:选择乘坐的车次日期,点击“设置提醒”;

第二步:选择出发车站,点击“添加提醒”即可;

铁路部门提示,铁路12306(含http://www.12306.cn网站、铁路12306手机App和小程序)是中国铁路唯一官方网络售票平台,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平台发售火车票。旅客通过第三方平台购票,可能会遭遇附加费、捆绑”,发生退票、改签销售服务等“陷阱”时无法收到应退款项等问题,同时存在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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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6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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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苍南县灵溪第二高级中学等15所学校拟选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32名,(详见附件1)。

2023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学科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世界大学排名榜前200名(以2024年QS、2023年THE、U.S.News排名为准)(见附件3)。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2024届本科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生。

4.获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或个人获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2023届、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先参照此资格先行报名,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荣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浙江省内普通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温州大学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班等)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2024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属浙江省高考被高校一段线批次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或“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的;

(2)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2次或二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荣誉;

(3)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4)担任班级正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团委或学生会正、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23学年下学期期末);

(5)大学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50%(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证明模板详见附件6)

(6)大学期间个人专业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一次及以上(未设等次比赛为前8名),或获省级团体季军及以上且个人获省级三等奖一次及以上(篮球、足球等不设个人奖项的除外)或获国家相关项目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7.2023、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允许报考职高学段专业课岗位。

8.国内音体美专业院校(见附件5)2024届音乐、体育、美术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50%(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证明模板详见附件6)。

以上资格条件中所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选聘现场报名当天;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材料,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户籍(生源)要求

1.符合资格条件第1、2、3条之一的,户籍不限;

2.符合资格条件第4、5、8条之一的,限浙江省户籍(生源);

3.符合资格条件第6条的,限苍南县户籍(生源),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

4.报考职高岗位且符合资格条件第7条的,若为师范类专业或具有第6条所列条件之一的,户籍不限,其余限温州市户籍(生源)。

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年龄要求

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要求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要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2024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

1.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本科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专业要求

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具备教师资格的,可报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所标注的学科相应岗位),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按照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资格审查详见《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7)。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县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预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对象可通过网络进行预报名,预报名自11月3日9:00至11月25日12:00止。

(2)报名网址:http://cnjszp.cnnc.gov.cn

(3)预报名后自动生成报名表,仅网上预报名而未现场报名的对象按放弃资格论处。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温州大学专场选聘会:11月9日(周四)9:00-15:00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

浙江师范大学专场选聘会:11月18日(周六)9:00-12:00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东北师范大学专场选聘会:11月25日(周六)9:00-12:00吉林省长春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

(2)报名材料:

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或《2023年秋季选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⑥师范类证明材料。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中含“师范”标注。

⑦其他相关材料。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任职证明)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现场面谈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现场面谈。苍南县教育局组建面谈专家组,通过查看简历、面谈等方式,了解考生具体情况。面谈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由面谈专家签署意见。

(四)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对象

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条件,对面谈合格的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对象。

综合考核时间暂定12月2日(周六),综合考核规程和名单于面试前3天在苍南县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综合考核

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组建综合考核测评小组,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遴选。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综合考核对象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综合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结构化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题目为2个,回答(含思考)时间为10分钟。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得列为试课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试课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试课对象。

2.试课

即模拟课堂教学,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考生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

试课分学段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备课60分钟,考核时间10分钟。试课满分为100分,试课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试课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六)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

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并现场择岗(遇综合考核总成绩同分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1.学历高者优先;2.学位高者先;3.年龄小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结构化面试分数×40%+试课分数×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综合考核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遇成绩同分按以上同分递补规则执行。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进入优秀考生调剂程序。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签订就业协议名单公布后,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优秀考生调剂

签订就业协议结束后,对综合考核总成绩超过80分(且试课成绩高于80分)但未入围报考岗位的人员(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人员),若对未招足计划数且符合报考资格的岗位有意愿的,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经主管部门研究并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予以现场进行调剂,签订就业协议书。调剂人员遇成绩同分按以上同分递补规则执行。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十)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选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在苍南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予调动。

四、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2)符合我县人才待遇条件的报考人员,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选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发布, 请密切关注。

2.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4.本次选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5.若有赴其它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程序同本公告,具体时间、选聘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发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7.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提前离职的对象,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4758278

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77-64751553

苍南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附件:

1. 2023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学科岗位计划表

2.2023年秋季苍南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世界大学排名榜前200名院校

4.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5.国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

6.综合考评排名证明

7.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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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乐清提前招聘高层次医疗人才和2024届医药优秀毕业生164名

2024-03-08,全文共 3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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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2、年龄要求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限户籍。

(二)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乐清市卫健系统提前招聘高层次医疗人才2024医药卫生类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2、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执行期内人员;

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已取得乐清市卫健系统录(聘)用资格人员(含未确定岗位的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委培生)、原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离(辞)职未满5年(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依法服兵役除外);

⑤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符合岗位要求对象需通过以下途径报名(择一即可):

1.高校现场报名。

温州医科大学招聘会,时间:2024年3月30日,地点: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指定报名摊位;

以上专场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各学校官网。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2024年3月30日17时

招聘岗位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投递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11月1日。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2024年4月3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络报名请依据提示提供扫描件;现场报名需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以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温州)条件报名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后户籍迁出底册。

②近期免冠二寸证件彩照。

③2024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4届毕业生学校未核发的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2024届毕业生证明(参考附件3或学校官方盖章的成绩文件)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以及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2024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期间出入国(境)记录、研究生课程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根据情况可延迟到2024年11月1日。

(二)资格审查

1.所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①现场报名的,由所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邮件回复;②网络报名的,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平台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温馨提醒: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报名。

(三)考试

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结束后将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采用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岗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入围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岗位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其空缺资格在同一岗位代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就业意向书签订完成后,同一单位同一专业不同岗位代码招聘计划数未招满的岗位,经考生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四)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和“健康乐清JKYQ”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布后不再予以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与市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予以递补。

PS:乐清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ueqing.gov.cn/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其档案由市卫健局存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确定的聘用对象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4.被确定的聘用对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年限)。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等各类证书(证明)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乐清市政府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322035/index.html)和“健康乐清JKYQ”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清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7—6188211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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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乐清市教育局提前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158名

2023-11-01,全文共 3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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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招聘报名条件、岗位与名额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履职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在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报名的应届生指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要求毕业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为准,且由本科毕业升入)。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具体岗位与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资格条件分类》(附件2)。

02、招聘程序及方式

/ 信息发布

在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和乐清教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乐清教育发布)以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 网络报名

时间:11月6日上午9:00-11月9日上午12:00

网址:https://rczp.yqer.cn(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

报名对象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和自我介绍视频(内容包括学习工作经历、报考理由、个人优势和不足、未来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本人出镜,画面清晰,时长不超过3分钟,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b)等。

/ 现场确认

时间:11月9日9:00—14:00;地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指定摊位报名。

按招聘岗位接受现场面谈,接收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5),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同无效报名,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放弃资格论处。

第一场招聘会后,招聘岗位计划如未足额完成,则视情赴其他高校举行第二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剩余岗位提前3天在乐清教育局网站发布。

/ 资格审查

1.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等,结合自我介绍情况,评估报名人员与岗位匹配度,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比选。

2.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建议人选,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本市紧缺的体育、特殊教育、政治、历史、地理、历史与社会等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2:1。将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核建议人选参加面试考核,报名对象要保证手机畅通,无法通知到的以放弃资格论处。

/ 面试考核

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6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2分钟。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5%(不含75%)不予签订就业意向书。

第一场招聘考核日期初定于2023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点设在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乐清市城东街道广厦路185号)。

考核人选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取消考核资格),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候考。

考核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

/ 签订就业意向书

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入围岗位确认入围人员,入围人员按成绩高低为序(若考试成绩同分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顺序)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并与乐清市教育局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签约资格,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 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另行公告)。体检同时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对体检合格者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由乐清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签约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凭有关孕期医疗证明(妊娠试验或孕期超声检查报告单)主动向乐清市教育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在约定延缓期限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已参加体检但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影响个人征信。

/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违反报名或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见习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入职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被聘用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前不予办理转正手续,转正手续按批次统一办理。

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转正手续前落户到乐清市。

聘用人员在乐清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含见习期);聘用到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对象在本校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含见习期);聘用到市区建成区的义务教育学校的对象6年内必须交流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具体以协议为准)。

03、其他告知事项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专业审查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对存疑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组成审查小组审查决定。

(二)报考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认定参照上述专业目录执行审查。

(三)本次招聘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清市教育局人事科:0577—62529901;乐清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1882273。

监督电话:

乐清市纪委监察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62521704。

相关网站:

乐清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yqer.cn/

岗位报名网址:https://rczp.yqer.cn/

附件》点此下载

1.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岗位资格条件分类

3.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x

4.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5.乐清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资格初审所需材料清单

6.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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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在线办理流程

2023-12-01,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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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在线办理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到位且正常按期归还首次贷款本金和利息后,方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起还金额为一万元,且每月不得超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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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123人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5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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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教育系统高校提前公开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六)年龄要求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温州市户籍(或籍贯)或瑞安生源的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要求大学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且硕士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资格);

(四)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下同),或在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

(五)瑞安市户籍(或籍贯)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一次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六)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24届“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班、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与要求

(一)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等详见《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照《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3年11月6日。

(四)招聘单位因涉及校网布局而撤扩并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新单位名称为准,如果涉及人员分流的,以分流后的单位为准。初中语文教师(代码240201)、初中数学教师(代码240203)、小学语文教师(代码240304)、小学数学教师(代码240307)中的招聘单位瑞安市文化创意实践学校的岗位为统筹岗位,聘用人员入编后须在城区学校跟岗锻炼一年,后由瑞安市教育局择期统筹分配至非城区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学校。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2023年11月9日上午11:30

网址:http://124.71.111.172:8200/,报考人员登录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报平台,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时间尽早报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12:00

地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招聘现场指定摊位

按招聘岗位接受现场面谈、接收报名材料、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的视同无效报名,仅网络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3.报名材料。报名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复印件一份: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在大学的原温州籍(或瑞安籍)报考对象可用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以温州籍贯(或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籍贯信息为准。

(3)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代码240101、240102岗位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师范类证明材料。专业中含“师范”标注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所在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高考当年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提供计划书原件,及封面和所在页复印件)、或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出具的师范证明、或省外高校出具含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招生计划材料的师范证明。以“招聘范围和对象”第(二)、(三)、(五)项报名的对象不需要提供。

(6)其他材料。“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现场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代码240101、240102岗位除外),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现场改报时间:2023年11月9日12:00-13:00,改报地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招聘现场指定摊位。

3.根据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进行预选。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初定于2023年11月11日,考点设在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瑞安市瑞祥新区民公路288号)

2.考试办法

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2分钟。考试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意向书。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同分的,取学历层次高者,若仍相同的则一并入围,体检合格后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入围体检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若考试成绩同分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顺序,下同),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资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另行公告)。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凭有关孕期医疗证明(妊娠试验或孕期超声检查报告单)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在约定延缓期限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已参加体检但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影响个人征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报名时尚未提供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代码240101、240102岗位除外)、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非瑞安户籍的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报考代码240101、240102竞赛方向岗位的考生,聘用后须取得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11月3日17:00前到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万松东路2111号新湖商务大厦)组织人事科1204室,提出书面申请(逾时不再受理)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对确需增加的专业须及时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明确增加的于报名开始前予以发布补充公告。

(二)本次招聘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

(三)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附件》点此下载

1.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瑞人社〔2023〕93号附件1瑞安市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瑞人社〔2023〕93号【修改定稿】附件2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瑞人社〔2023〕93号【修改定稿】附件3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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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部分医疗单位提前招聘111人

2023-10-23,全文共 4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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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引进优秀人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下半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已与瑞安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4.原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解除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双一流”(国家“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下同)高校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的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下半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4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10月2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除0201-0213岗位外,博士研究生报考不受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第一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8日9:00-12:00

2.第一场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南大门

3.第一场招聘后,招聘岗位计划数如未足额完成,则视情况赴其他高校继续设点招聘,时间及地点另行提前3天在瑞安卫生健康局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重复报名则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材料:

(1)《2023年下半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已取得的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

国内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就业协议书形式,考生无法提供纸质版《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网签就业协议书情况证明(说明)。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预选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进行预选。

2.预选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试

1.第一场考试日期暂定于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采用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考试方案由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制定,报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实施。

入围体检人员须于考试当日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资格,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在考试当日进行依次递补。

(四)岗位调剂

当日递补工作结束后,招聘计划数未招满的岗位方可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通过合格分数线、未入围原报考岗位体检、符合调剂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岗位调剂。若考生放弃岗位调剂,则依次递补调剂。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再进行岗位调剂和递补。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放弃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凭有关孕期医疗证明(妊娠试验或孕期超声检查报告单)主动向瑞安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在约定延缓期限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人员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在录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的,聘用单位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考生对本次发布岗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10月23日17:00前到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瑞湖路333号807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逾时不再受理),由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3年10月24日向瑞安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明确增加的于报名开始前予以发布补充公告。

(二)除已特别注明外,本次招聘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的各类证书证明(件)的取得时间及户籍落户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10月27日。

(三)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024年住培合格的报考人员,其取得住培合格证书或提供有效的住培合格证明的时间须为2024年7月31日前,否则不按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未尽事宜,由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其他业务公告公示):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301/index.html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单位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2.2023年下半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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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湾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70人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2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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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龙湾教育系统提前高校招聘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师资力量,温州市龙湾区计划提前赴高校招聘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要求。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清华、北大等国内外名校(国内39所重点高校、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位)2024届优秀毕业生,以及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所学学科需为该校“双一流”建设学科)2024届本科毕业生。

3.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专业或硕士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合 )。

4.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或荣获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二等奖及以上或学校一等奖荣誉的、或综合成绩排名(前3个学年)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40%的。

5.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卓越教师养成班等)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浙江省内高校或温州生源2024届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3个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前50%的)和专科毕业生(前3个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前30%的)。

以上对象专业要求均为各学科对应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准入原则,由龙湾区委编办、龙湾区教育局、龙湾区人社局联合确定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40名(职业高中教师3名、中小学教师37名),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3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龙湾区教育系统赴高校举办招聘会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由龙湾区教育局、龙湾区人社局在“龙湾教育网”上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报名对象通过本公告发布链接的二维码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上午10时,每位应聘对象限报一个岗位。

(三)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12:00

地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招聘现场指定摊位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及其它所需材料(附件3)到招聘会现场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和材料确认,仅网上预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四)面谈、资格初审、填报信息。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与报名人员进行面谈。并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奖学金等第、综合成绩排名等进行预选。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的可为2:1、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为2:1),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区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员。龙湾区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的可为1:2、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为1:2)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模拟课堂教学考核(100分)。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若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岗位空缺或核减。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在本次招聘学校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的,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可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考察

拟聘用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4年8月30日前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延至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资格,解除协议。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六、其他告知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咨询电话:0577-86354435,监督举报电话:0577-86359910。

(二)招聘岗位计划如未按计划完成,则视情况赴其他高校继续设点招聘,并按本次工作程序执行,具体时间及计划数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发布。

本公告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龙湾区教育系统赴高校举办招聘会岗位一览表 .docx

龙湾区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

龙湾区教育系统提前招聘教师资格复查材料清单.docx

综合考评排名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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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温州龙港市融媒体中心提前招聘播音员(事业编)

2023-11-16,全文共 2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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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龙港市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队伍建设,提升我市新闻事业发展步伐,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提前招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龙港市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2、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二)资格条件

1、专业要求:播音主持艺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

2、取得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报考。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不列入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请符合报考条件并有意向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lgrm2023@163.com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料审核(网上预报名人员上传报名材料原件,初审通过的,也须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现场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西三街广电大厦龙港市融媒体中心402办公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提前招聘播音主持类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个人简历、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3张;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

(5)在校期间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网络公示材料;

(6)普通话等级证书,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合格证;

(7)电视播音主持作品1件(视频中含新闻播报和节目主持,长度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EG-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龙港市融媒体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按规定时间参与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口播新闻稿件、新闻内容现场播报和话题主持三个部分组成。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举止、整体形象、吐字用声、播音技巧、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际能力、分析理解稿件、临场应变能力和现场主持等基本功,以及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带妆(报考人员自行准备服装和化妆)进入考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签订就业协议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取得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合格证优先,如都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合格证,另外加试。若入围人员放弃的,依次递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招聘名额。

(五)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同岗位报名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zjlg.gov.cn/)、龙港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首次聘用服务期为5年,纳入差额事业编制管理。

四、其他事项

1、凡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8678009 (龙港市融媒体中心综合服务工作室)

监督电话:0577-68580659(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

附件(长按识别或扫码下载)

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提前招聘播音主持类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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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教育系统提前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全额事业编制)

2023-11-01,全文共 3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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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公开招聘优秀教师21名(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必备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学历及学位,就读专业对口(见附件4)。

3、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不予聘用。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九校联盟毕业生,要求在2026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生年龄要求在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和宁波大学及浙江省生源被其他高校特控线(即2019年高考一段线)以上录取的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要求前3个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处于班级或本专业前50%。其中学前教育岗位不做要求。

2.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要求前3个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处于班级或本专业前30%,其中学前教育岗位不做要求。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不包含专升本),其中:国外硕士研究生要求在QS、ARWU、THE、USNEWS世界大学学术最新排名100名以内。硕士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均须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可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面试可以优先签约。

4.九校联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面试可以优先签约。

5.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公费师范生可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面试可以优先签约。

6.“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师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毕业生)。

报考高中体育(足球)岗位,还须具备具有足球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上述各项中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上述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具有相应硕士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周四)上午9:00-14:00

2.报名地点: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

(二)资格初审和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对照公告提供真实可靠材料,未提供相应材料,导致初审不通过,责任自负。

报考者与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面谈。达成意向的报考者须填写纸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报考者如属于符合第3、4、5条的优先签约对象,经材料审核和现场面试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是否签约。

报考岗位如已被优先签约而不再空缺的,该岗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县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考核人选参加考核(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责任自负)。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数(符合第3、4、5条的优先签约对象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核。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60分钟(不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上课课题由举办方提供),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考核(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合格线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考核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

考核人选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考核。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不再递补。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入围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将个人档案寄送永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邮编:325100)。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要求于2026年8月底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未能在该时间点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处理。

对于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在永嘉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本次拟录用对象,由拟录用对象与招聘学校双方签订聘用意向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录用对象应坚持诚信原则,不得单方擅自放弃就业协议,违者将被录入诚信系统。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与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期间毕业,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视同2024届毕业生。

(五)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联系电话:县教育局教育人事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7951821。

(七)特别说明,报名时间如遇专场招聘会的时间改变,也将改变。本公告由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此下载

1.赴高校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2.赴高校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赴高校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的材料清单

4.赴高校提前招聘毕业生专业与报考学科对照表

5.赴高校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6.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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