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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汇总(含创业、就业、租住房)

为助力高校毕业生招引,温州市瓯海区对新招引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多项组合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2023-08-08,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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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汇总(含创业就业、租住房

1.住房租售补贴。向入选E类、F类人才的高校毕业生配租90㎡、40㎡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累计不超过5年;向入选E类、F类人才分别配售120㎡、90㎡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为备案价的60%、70%。向新全职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E类、F类人才每年发放3万元和1万元的租房补贴,累计不超过5年,按年度发放。

2.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本科生、专科生,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就业补贴。

3.社保补贴。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来瓯小微企业工作,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

4.公积金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来瓯民营企业工作,并通过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公积金补贴。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费部分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3000元。

5.交通补贴。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或对受政府部门邀请参加市外引才活动的当地高校在校大学生,可以申请交通补贴。

6.住宿补贴。设立经济型酒店为大学生驿站,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来温求职,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时,可以每天120元、申请最长15天的优惠住宿。

7.实习生活补贴。对到我区参加实习活动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补贴,以及在温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50元。实习生活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由实习单位垫付并统一申报。

8.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且其项目在温州市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9.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新来温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

10.引才奖励。以积分制形式,凡达到规定积分要求的,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引才奖励。在大中专院校设立“高校人才工作联络站”,按年度绩效评定为合格、良好、优秀档次,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特别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

11.见习补贴。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前往见习基地开展见习活动,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综合商业保险补助标准以每人不超过50元为标准给予补贴。见习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12.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1万元的创业补贴。

13.场租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且在经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保的给予实际租金2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各政策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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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2024-01-02,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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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奖励额度:总额8万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隶属地。

申报材料: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国境外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企业办事流程

1.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个人确认按提供的温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收到就业补贴(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需激活)。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1.人力社保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系统按照个人在线提交的《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向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人力社保局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申报的审核。

4.系统自动推送通过审核项目进入补贴发放流程,人力社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中提供的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咨询电话“510+就业补贴”(第一类):

市本级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处 0577-89090126

鹿城区 区综合服务中心 0577-88990836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人才开发科 0577-86966758

瓯海区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0577-88528831

洞头区 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0577-63486985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0577-61520078

瑞安市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 0577-65851610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0577-57768287

文成县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577-59026209

平阳县 县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58129930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 0577-67595738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人社科 0577-59911606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 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 0577-8699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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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咨询电话

2024-01-02,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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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咨询电话

市本级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处 0577-89090126

鹿城区 区综合服务中心 0577-88990836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人才开发科 0577-86966758

瓯海区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0577-88528831

洞头区 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0577-63486985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0577-61520078

瑞安市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 0577-65851610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0577-57768287

文成县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577-59026209

平阳县 县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58129930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 0577-67595738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人社科 0577-59911606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 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 0577-86996803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总额8万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隶属地。

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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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如何申请?

2024-01-02,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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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如何申请?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企业办事流程

1.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个人确认按提供的温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收到就业补贴(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需激活)。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1.人力社保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系统按照个人在线提交的《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向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人力社保局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申报的审核。

4.系统自动推送通过审核项目进入补贴发放流程,人力社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510+”高校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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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材料

2024-01-02,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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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总额8万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隶属地。

申报材料: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国境外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咨询电话“510+就业补贴”(第一类):

市本级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处 0577-89090126

鹿城区 区综合服务中心 0577-88990836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人才开发科 0577-86966758

瓯海区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0577-88528831

洞头区 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0577-63486985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0577-61520078

瑞安市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 0577-65851610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0577-57768287

文成县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577-59026209

平阳县 县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58129930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 0577-67595738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人社科 0577-59911606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 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 0577-8699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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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奖励标准

2024-01-02,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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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奖励

总额8万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隶属地。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企业办事流程

1.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个人确认按提供的温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收到就业补贴(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需激活)。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1.人力社保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系统按照个人在线提交的《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向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人力社保局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申报的审核。

4.系统自动推送通过审核项目进入补贴发放流程,人力社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中提供的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点此查看>>>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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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对象

2024-01-02,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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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对象: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申报材料: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国境外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温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点此查看: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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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政策咨询电话一览

2022-03-31,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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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咨询电话

市本级 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0577-89090323

鹿城区 区就业服务中心 :0577-56677587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中心 :0577-86966769

瓯海区 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577-88520579

洞头区 区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7-63478987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0577-61520078

瑞安市 瑞安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577-65611503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就创中心:0577-57675976

文成县 县人力社保局就创服务中心 :0577-59026850

平阳县 县人社局就业处 :0577-59885163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 :0577-57587540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 :0577-59911820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0577-86996803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流程图

温州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详情>>>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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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指南

2022-03-11,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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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领取入口:点击进入申报入口

二、奖励额度

1、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温通过从事个人创业、互联网营销等新业态职业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为1年。

2、2020年8月之前(含),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点击下载>>>温州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申请表

四、受理时间全年受理。依申请受理。

五、个人办事流程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流程图

1

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详见附表),并上传申报材料复印件。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 个人确认按提供的温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收到就业补贴。(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需激活)。

六、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人力社保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 系统按照个人在线提交的《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向参保地人力社保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 人力社保局在25个工作日完成首次申报的审核。

4 人力社保局在

7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温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中提供的温州市民卡银行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七、咨询电话

市本级 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0577-89090323

鹿城区 区就业服务中心 :0577-56677587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中心 :0577-86966769

瓯海区 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0577-88520579

洞头区 区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0577-63478987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0577-61520078

瑞安市 瑞安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577-65611503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就创中心:0577-57675976

文成县 县人力社保局就创服务中心 :0577-59026850

平阳县 县人社局就业处 :0577-59885163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 :0577-57587540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 :0577-59911820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0577-8699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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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路费补贴咨询电话汇总

2021-02-05,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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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校毕业生求职路费补贴咨询电话

温州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0577-88623639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0577-56706915

龙湾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人才开发科:0577-86966758

瓯海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0577-88533295

洞头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0577-63488803

乐清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0577-62572820

瑞安市人社局人才交流和市场服务中心:0577-65851610

永嘉县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中心:0577-57756527

文成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0577-59026271

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0577-63188355

泰顺县人力社保局:0577-21219909

苍南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0577-68680318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0577-59911820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0577-55875198

经开区人才市场管理中心:0577-85851729

受理时间

一年分三期集中申报:每年2月1日至3月15日、6月1日至7月15日、9月1日至10月15受理补贴。

企业办事流程

1、 申报人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人才云服务专区,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路费补贴申请表》(详见附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进展。

3、 申报人确认按提供的市民卡账户收到补贴(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部门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申报工作。

2、 系统按照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请表》及上传的资料,在线转派申请表。

3、 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 审批通过后,并向申请人发送公示提醒。

5 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在《申请表》中提供的市民卡账户拨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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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二孩三孩补贴政策(生育补贴政策)

2024-04-11,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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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

一、补贴对象、标准和资金来源

(一)补贴对象

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对象应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9月24日(含当日)起分娩的对象。

2.分娩时,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我市户籍人口。单方户籍人口申领需子女落户温州。

(二)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生育的夫妻,生育一孩的予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孩次认定以审核结果为准)。县(市、区)可依据财力适当调整发放标准。

2.再婚家庭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孩次。

3.符合政策生育的多胞胎可按个数顺序领取,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领取补助。

(三)资金来源

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设专项资金安排,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洞头区按现行市区公共财政体制分担相应比例。

二、补贴发放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通过浙里办APP上的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在线申请,双方均为温州户籍的由一方提出申请(一个子女仅能由夫妻任一方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

单方为温州户籍的由温州户籍的一方提出申请。对象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登记服务单(电子版)、出生医学证明书、申请人市民卡,单方温州户籍的还需提供子女落户证明。线上办理有实际困难的,可携带资料到乡(镇、街道)办事窗口进行办理。

(二)审核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申请材料,确认一次性生育补贴资格,按季度汇总并于下季度初(4月、7月、10月、1月)的10日前将本季度提交申请的名单报县(市、区)卫健局进行复审,汇总表见附件。

(三)资金发放

县(市、区)卫健局复审后,反馈给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安排资金,于每季度初(4月、7月、10月、1月)的30日前将上季度的补贴转入补贴对象的个人账户,并反馈县(市、区)卫健局。

三、部门职责

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补贴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留存审核档案;县(市、区)卫健局负责对补贴对象进行复审、确认和对各乡(镇、街道)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县(市、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监管和拨付。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发放细则。补贴发放启动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对启动时间之前的补贴对象申领时间应适当予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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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间

2024-04-02,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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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

申请期为2024年

申报对象

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记录。

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

2、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其他说明

(一)高校毕业生首次参保缴费时间早于毕业时间,享受时间从毕业证书标注的毕业时间次月1日起计算。

(二)顺延期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月份或年度无申请记录的,则终止享受。终止前符合条件的月份可享受补贴。顺延期从毕业后第三年开始起算,期限为24个月减去已享受的月份数。

(三)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企业县(市、区)隶属关系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地确定。若申请人在2023年度有多段参保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时间段均可申请补贴,受理辖区以2023年最后月份企业养老参保地为准。

(五)中小微企业的划型依据: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操作方式为:进入公众号“浙江企业在线”,选择“微查询”,若查询结果为小微企业,即符合条件;若查询结果为非小微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执行。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供单位2023年度的年报等材料佐证确定。

联系方式

市本级:0577-89090326

鹿城区:0577-88129822

瓯海区:0577-88520579

龙湾区:0577-86966769

洞头区:0577-63482713

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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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入口

2024-03-22,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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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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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间

2024-03-22,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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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时间为2024年,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

--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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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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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和《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温人社发〔2020〕85号)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现已到期废止。文件中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政策不再执行。为做好存量就业补贴(已享受且未兑现完毕的顺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记录。

二、申报时间

申请期为2024年

三、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

--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四、联系方式

市本级:0577-89090326

鹿城区:0577-88129822

瓯海区:0577-88520579

龙湾区:0577-86966769

洞头区:0577-63482713

五、其他说明

(一)高校毕业生首次参保缴费时间早于毕业时间,享受时间从毕业证书标注的毕业时间次月1日起计算。

(二)顺延期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月份或年度无申请记录的,则终止享受。终止前符合条件的月份可享受补贴。顺延期从毕业后第三年开始起算,期限为24个月减去已享受的月份数。

(三)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企业县(市、区)隶属关系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地确定。若申请人在2023年度有多段参保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时间段均可申请补贴,受理辖区以2023年最后月份企业养老参保地为准。

(五)中小微企业的划型依据: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操作方式为:进入公众号“浙江企业在线”,选择“微查询”,若查询结果为小微企业,即符合条件;若查询结果为非小微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执行。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供单位2023年度的年报等材料佐证确定。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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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此查看>>>本科生来温就业能领多少补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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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多少钱

2024-03-22,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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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多少

根据“510+行动计划”,首先,对于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浙江省内(除温州市外)每人次500元、浙江省外地区每人次1000元的交通补贴。此外,还可以入住大学生驿站,每人每天可享受120元补贴,累计不超过10天。

高校本科毕业生5年内,新来温中小微企业正式开展工作并依法缴纳36个月社会保险,可领取2万元就业补贴。对于新全职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每年可领取1万元的租房补贴(累计不超过5年)。

此外,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且其项目在温州市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联系方式

市本级:0577-89090326

鹿城区:0577-88129822

瓯海区:0577-88520579

龙湾区:0577-86966769

洞头区:0577-6348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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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对象

2024-03-21,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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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对象

(一)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者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记录。

(二)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三)根据县市区具体规定判断。

申请期为2024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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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2024-03-21,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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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受理条件

(一)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者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三)根据县市区具体规定判断。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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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如何申报?

2024-03-21,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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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对象为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有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记录。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在线办理申报。可通过共享方式获得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共享后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法共享获得毕业证书信息的,需上传以下资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②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③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公共服务--教育考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提交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资料图片完整清晰,毕业年月和学历层次信息须与上传的证件资料一一对应。

点此查看>>>温州市区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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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指南(浙江政务服务网)

2024-02-29,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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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一)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者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三)根据县市区具体规定判断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后,每次拨付补贴总额的25%。

三、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学历证明原件。

四、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按照提示填报。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五、办理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申请

30个工作日

申请人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审核

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将材料送至相关责任部门审核;

办结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收到材料后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办理的决定;

送达

0个工作日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决定文书及其他办结材料。

办理地点: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2楼办事大厅6号窗口

法定期限:无期限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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