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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专题栏目,提供与天津就业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天津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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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医保垫付报销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2024-01-26,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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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医保垫付报销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办理准备材料

根据就诊类型,参保人准备相关办理材料

材料一(必要材料 ):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医保电子凭证

材料二(代办材料 ):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材料三 门(急) 诊大额、门诊特定疾病垫付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门(急)诊收费票据原件

2、与票据相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

3、与药费收据相对应的处方底联原件

4、诊断证明(异地急诊人员提供),必要时提供病历等原件或有效复印件1份

材料四 急诊留观、急诊留观转住院(死亡)全额垫付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门(急)诊收费票据原件:

2、与收据联对应的明细清单原件:

3、与药费收据相对应的处方底联原件

4、急诊留观诊断证明(需要明确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转住院等内容。或急诊留观相关病历原件 (不能从申报材料、统筹支付台账等信息判断急诊留观费用属实的提供);

5、病理或基因检测报告或诊断证明原件(系统查询不到“谈判药品登记”信息、有支付限定药品费且没有诊断的提供):

6、死亡证复印件1份(系统联网获取不到死亡信息或留观证明未明确死亡时间的提供)

材料五 急诊留观转住院联网调整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或代办人通过“津医保”手机 app、自助机办理无需材料。

2、柜台办理需提供急诊留观诊断证明(需要明确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转住院等内容。) 或急诊留观相关病历原件(不能从申报材料、统筹支付台账等信息判断急诊留观费用属实的提供);

3、死亡证复印件1份(系统联网获取不到死亡信息或留观证明未明确死亡时间的提供

材料六 住院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2、与票据相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 (汇总明细)

3、住院病案首页与出院记录复印件或诊断证明原件

办理渠道及流程

个人缴费参保人或代办人将申报垫付医疗费材料分类归集、粘贴,申报至就近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 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并录入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分中心接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

温馨提示

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天津政务网,在“网上办事大厅”向医保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分中心回复审核意见后,携相应材料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办理。

入口:点击进入(需要先登录)

急诊留观转住院联网调整医疗费,参保人或代办人可通过“津医保手机 app、自助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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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费用垫付报销全指南(职工+居民+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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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2023最新

2023-12-15,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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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2023最新

1、基本养老保险:20%

2、基本医疗保险:7.5%(即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7%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5%之和)

3、门诊大病医疗:1%

4、大额医疗救助:260元/年(季度首月21元/月,其余月份22元/月)

缴费基数:

1、《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9号)

2022年8月2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751元至23757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为4751元。

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18号)

2023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5%按月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征缴,按照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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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谁可以领?

2024-01-02,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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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可以领?

人员范围和补贴标准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人员,以及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75%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二)其他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50%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

(一)补贴期限最长为三年。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次申请补贴:

1.补贴期满时,同时属于低保家庭和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两种情形的就业困难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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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多久?

2024-01-02,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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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多久?

答:补贴期限最长为三年。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次申请补贴:

1.补贴期满时,同时属于低保家庭和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两种情形的就业困难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经办程序

(一)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自灵活就业登记或自谋职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常住地社保分中心或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等网上申报渠道提出补贴申请。

(二)审核

社保分中心、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登记情况、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金保二期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申请的,系统审核通过的,审核结果直接提示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个人参保缴费

申请人自审核确认补贴资格当月起享受补贴。享受补贴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月、季度、半年或全年的方式缴纳个人负担部分。

(四)补贴部分缴费

1.社保分中心每月3日前生成上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支付数据,市社保中心会同医保等部门对核定的待缴明细对账无误后,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部分资金拨付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上月医疗保险补贴部分资金,由市社保中心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2.按照享受补贴人员实际缴纳情况,据实予以补贴。享受补贴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不予补贴。享受补贴人员在享受补贴期限内,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给予补贴。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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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费用垫付报销全指南(职工+居民+灵活就业)

2024-01-26,全文共 1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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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费用垫付报销指南职工+居民+灵活就业

办理对象

在用人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

领取失业金的参保人

在乡镇(街道)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在学校参保的学生儿童

办理准备材料

根据就诊类型,参保人准备相关办理材料

材料一(必要材料 ):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医保电子凭证

材料二(代办材料 ):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材料三 门(急) 诊大额、门诊特定疾病垫付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门(急)诊收费票据原件

2、与票据相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

3、与药费收据相对应的处方底联原件

4、诊断证明(异地急诊人员提供),必要时提供病历等原件或有效复印件1份

材料四 急诊留观、急诊留观转住院(死亡)全额垫付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门(急)诊收费票据原件:

2、与收据联对应的明细清单原件:

3、与药费收据相对应的处方底联原件

4、急诊留观诊断证明(需要明确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转住院等内容。或急诊留观相关病历原件 (不能从申报材料、统筹支付台账等信息判断急诊留观费用属实的提供);

5、病理或基因检测报告或诊断证明原件(系统查询不到“谈判药品登记”信息、有支付限定药品费且没有诊断的提供):

6、死亡证复印件1份(系统联网获取不到死亡信息或留观证明未明确死亡时间的提供)

材料五 急诊留观转住院联网调整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或代办人通过“津医保”手机 app、自助机办理无需材料。

2、柜台办理需提供急诊留观诊断证明(需要明确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转住院等内容。) 或急诊留观相关病历原件(不能从申报材料、统筹支付台账等信息判断急诊留观费用属实的提供);

3、死亡证复印件1份(系统联网获取不到死亡信息或留观证明未明确死亡时间的提供

材料六 住院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2、与票据相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 (汇总明细)

3、住院病案首页与出院记录复印件或诊断证明原件

办理渠道及流程

在用人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由单位代办人员或本人将垫付医疗费所需材料分类归集、粘贴!申报至就近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并录入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单位也可登录单位网厅办理,上传成功后将垫付医疗费材料申报至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医保分中心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用人单位或参保人账户。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领取失业金的参保人(简称个人缴费)

个人缴费参保人或代办人将申报垫付医疗费材料分类归集、粘贴,申报至就近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 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并录入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分中心接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

在乡镇(街道)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参保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参保地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乡镇(街道)服务机构受理并录入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市内 6区、环城 4区塘沽、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 14 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报送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在武清、静海宝纸、宁河、蓟州、汉沽、大港等 7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城乡医保服务中心,经上述部门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

在学校参保的学生儿童

在市内6区、环城 4 区、塘沽、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 14区的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代办单位、本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报送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在武清、静海、宝坻、宁河、蓟州、汉洁、大港等7区的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

温馨提示

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天津政务网,在“网上办事大厅”向医保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分中心回复审核意见后,携相应材料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办理。

急诊留观转住院联网调整医疗费,参保人或代办人可通过“津医保手机 app、自助机办理

注意事项

1.2023年1月18起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就诊,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首诊报告卡》登记,或通过津医保 APP 等自行登记上传。其中涉及三方责任的,在办理报销时还需提供事故认定责任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明确第三方责任的佐证材料

2.以社发形式发放到个人社保卡的参保需事先办理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卡开户银人行激活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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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指南

2022-08-18,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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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市院校和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项目: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二)补贴期限:最长连续两年。

(三)补贴标准:按照当年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给予三分之二的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差额缴费,个人缴纳应承担的三分之一部分。今后遇社会保险费基数、缴费费率调整时,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三、经办流程

(一)申报:

高校毕业生持学历证明、身份证、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和身份确认后,填写《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每月将灵活就业人员情况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当期享受人员信息录入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出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证明》(以下简称“补贴证明”)。

高校毕业生按指定时间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取补贴证明并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办理缴费。

(二)缴费: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按照补贴证明的内容办理缴费,对征收的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实行按年预缴,并开具《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社会保险补贴从认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次月起享受,个人中断缴费的,可以在季度内补缴,跨季补缴的不给予补贴。

(三)拨付:

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每月将人员新增、减少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于每月20日前将审核材料上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每月与社会保险分中心对人员缴费情况进行核对,于下季度初5日前将享受补贴情况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复核后按季度将补贴资金拨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四、待遇终止

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社保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本人提出终止灵活就业;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因个人原因欠缴或中断社会保险费;

(四)享受两年期满;

(五)出国定居;

(六)死亡;

(七)其他原因。

提前终止灵活就业保险补贴人员,持相关材料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提出申请,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如需退费的,本人持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退费证明》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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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政策一览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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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校毕业生取消就业报到证了吗?

2023-05-15,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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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校毕业生取消就业报到证了吗?

答:取消了。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国资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衔接工作

一是建立去向登记制度。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二是明确户口迁移要求。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三是明确档案转递衔接。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四是明确报到入职流程。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五是明确信息查询渠道。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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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3-11-10,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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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经办流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一)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填写《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审核。区人社局依托信息系统对人员身份、劳动合同、就失业登记、社保缴纳、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其中,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金保二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享信息查询模块“高校学历、姓名及证件号码查询”接口查询核实。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通过本市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比对下发的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进行核实。

(三)公示。对审核合格的,区人社局将申请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拟补贴人数、拟补贴金额等情况。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并将补贴明细报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1/t20231108_6451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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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调整终止情形

2024-01-02,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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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调整终止情形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补贴人员或其亲属自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街镇(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调整补贴比例或终止补贴:

1.在本市或外省市用人单位就业(含在用人单位担任法人、股东等高级管理职务)或参加社会保险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死亡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发生变化或不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6.应当终止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补贴期满且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变更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何退回补贴?

1.对终止补贴人员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终止补贴人员或其亲属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持《灵活就业参保社会保险补贴退费告知单》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的,市社保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可代其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

2.对终止补贴人员多享受补贴的,经办人员应告知本人或其亲属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部分资金,可选择个人全额退回补贴资金或进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费;对失业保险补贴部分资金,须办理失业保险退费;对于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任一险种补贴部分资金,须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退费。补贴资金和个人缴纳的资金均按原缴纳渠道退回。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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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2023-12-15,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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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751元至23757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为4751元

办理时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者按年,于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费款。每年12月20日至31日,税务机关停止办理日常申报缴费及本年度补缴申报。

注:以上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养老保险是不是交的越多越划算?

无论是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只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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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去哪申请?

2023-11-10,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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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去哪申请

答: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需要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经办流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一)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填写《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审核。区人社局依托信息系统对人员身份、劳动合同、就失业登记、社保缴纳、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其中,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金保二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享信息查询模块“高校学历、姓名及证件号码查询”接口查询核实。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通过本市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比对下发的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进行核实。

(三)公示。对审核合格的,区人社局将申请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拟补贴人数、拟补贴金额等情况。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并将补贴明细报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

附件: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docx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1/t20231108_6451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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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取消就业报到证后有哪些衔接措施?

2023-05-15,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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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取消就业报到证后有哪些衔接措施

一 建立去向登记制度

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二 明确户口迁移要求

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三明确档案转递衔接

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四 明确报到入职流程

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五 明确信息查询渠道

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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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11-10,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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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有关工作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根据《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就组字〔2023〕2号),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本市参保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3年1至12月,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7月和2022年7月后,本市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比对下发的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

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是指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2023年失业登记处于有效状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签订劳动合同时年龄在16至24岁(年龄计算到月)的人员。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是指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2023年失业登记处于有效状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与失业登记日期间隔半年(该时间段内失业登记均为有效状态)以上(即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失业登记经办日期≥半年)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同一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三、经办流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一)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填写《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审核。区人社局依托信息系统对人员身份、劳动合同、就失业登记、社保缴纳、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其中,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金保二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享信息查询模块“高校学历、姓名及证件号码查询”接口查询核实。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通过本市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比对下发的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进行核实。

(三)公示。对审核合格的,区人社局将申请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拟补贴人数、拟补贴金额等情况。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并将补贴明细报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是支持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区人社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密切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区人社局要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力量,采取专题宣讲、发放政策明白纸、上门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

(三)优化经办服务。各区人社局要严格规范经办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经办水平,补贴审核发放数据及时全部录入金保二期系统。对能通过信息系统核实的信息,原则上不得要求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四)加强监管核查。各区人社局要落实经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比对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按规定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在市财政对区转移支付资金时,作为分配因素统筹安排。各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具体保障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此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docx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1/t20231108_6451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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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英才落户无就业单位来津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2024-01-05,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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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英才落户申请审核通过的无就业单位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在办理落户的,具体办理程序为:

①申请人需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或北方人才市场指定窗口领取《委托存档商调函》,并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提交落户申报材料,联审窗口预审合格的,出具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公安、人社、教育部门联审人员签字)。

②申请人持《委托存档商调函》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回原籍提取本人档案,到北方人才市场办理存档手续。北方人才市场核验合格后,开具存档证明。

③申请人本人持存档证明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拓展信息——落户申请流程

1.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2.审核通过的,选择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所在单位集体户或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地落户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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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办流程

2024-01-02,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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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办流程

经办程序

(一)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自灵活就业登记或自谋职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常住地社保分中心或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等网上申报渠道提出补贴申请。

(二)审核

社保分中心、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登记情况、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金保二期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申请的,系统审核通过的,审核结果直接提示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个人参保缴费

申请人自审核确认补贴资格当月起享受补贴。享受补贴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月、季度、半年或全年的方式缴纳个人负担部分。

(四)补贴部分缴费

1.社保分中心每月3日前生成上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支付数据,市社保中心会同医保等部门对核定的待缴明细对账无误后,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部分资金拨付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上月医疗保险补贴部分资金,由市社保中心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2.按照享受补贴人员实际缴纳情况,据实予以补贴。享受补贴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不予补贴。享受补贴人员在享受补贴期限内,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给予补贴。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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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大约要交多少钱?

2023-12-15,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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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大约要交多少钱?

以2023年一般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4751元为例计算:

①基本养老保险=4751×20%=950.2元/月

②基本医疗保险=4751×7.5%=356.33元/月

③门诊大病医疗=4751×1%=47.51元/月

④大额医疗救助260元/年

全年合计=(①+②+③)×月数+④=(880+330+44)×12+260

=16508.42元

即每月1375元或1376元。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20%

2、基本医疗保险:7.5%(即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7%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5%之和)

3、门诊大病医疗:1%

4、大额医疗救助:260元/年(季度首月21元/月,其余月份2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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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可以领几次?

2023-11-10,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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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可以领几次?

答:同一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补贴对象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本市参保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3年1至12月,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7月和2022年7月后,本市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比对下发的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

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是指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2023年失业登记处于有效状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签订劳动合同时年龄在16至24岁(年龄计算到月)的人员。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是指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2023年失业登记处于有效状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与失业登记日期间隔半年(该时间段内失业登记均为有效状态)以上(即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失业登记经办日期≥半年)的人员。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1/t20231108_6451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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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企业怎么申请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附指南

2022-06-29,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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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申请条件:

对本市用人单位安排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人员就业,且超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比例的,按照超比例人数给予奖励。

注:安排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比例超过25%(含25%),且安排残疾人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的用人单位,不在本奖励范围。

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与安排就业的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月支付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按规定办理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

用人单位每超1人每年按照76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超比例奖励金额=7600×超比例人数(奖励金额进位取整到元)。

超比例人数=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超比例人数保留4位小数)。

申请材料:

(一)填报《天津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请审批表》

(二)在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材料,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或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系统截屏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方式:

符合奖励条件的用人单位,每年9月份至11月份持规定申请材料,到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的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经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审批通过后,于当年发放补贴资金。

注意:

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用人单位,到天津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税务局、中新天津生态城税务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用人单位,到滨海新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

在其他区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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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怎么申请?附材料

2023-11-10,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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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怎么申请?附材料

经办流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一)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填写《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审核。区人社局依托信息系统对人员身份、劳动合同、就失业登记、社保缴纳、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其中,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金保二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享信息查询模块“高校学历、姓名及证件号码查询”接口查询核实。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通过本市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比对下发的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进行核实。

(三)公示。对审核合格的,区人社局将申请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拟补贴人数、拟补贴金额等情况。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并将补贴明细报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

附件: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docx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1/t20231108_6451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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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校毕业生补贴有哪些?(就业+创业)

2022-08-15,全文共 2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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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一)创业培训

申请条件:对本市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培训对象)免费开展的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补贴:

1.全日制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生,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

2.落户5年内的“海河英才”、退役军人、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3.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4.登记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

5.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经办流程:有创业意愿的培训对象向创业培训机构报名,创业培训机构根据本人情况和创业意向,指导其选择相应的培训班次和内容。

(二)首次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在津首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信用良好;企业法定代表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保补贴标准按照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单位的缴费比例确定。

经办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每月25日前,填写《社保、岗位补贴申报表》,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2.审核。区人社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区人社局将申请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3.补贴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区人社局于次月初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1.登记失业6个月及以上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或在本市涉农区创办企业的返乡入乡高校毕业生。

2.于2019年1月以后首次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年,带动就业1人以上并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创办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带动就业1人以上并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经办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在首次登记注册企业2年内,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审核。区人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带动就业人员相关情况,形成审核意见并告知申请人。

3.拨付。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人社局于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企业银行账户。

(四)创业房租补贴

申请条件:在本市租赁房屋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距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不超过2年。创业者租赁的房屋或工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或进行备案登记,并不得分租转租;

2.为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地,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3.产权清晰,且不属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自有房屋。

补贴标准:创业者租赁房屋或工位正常生产经营的,给予其创办企业最长2年房租补贴。

1.租赁房屋创业的,每月1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带动1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同),每月再增加500元。每月最高2500元。

2.租赁工位创业的,每月300元。在此基础上,带动1人及以上就业,每月再增加300元。每月最高600元。

3.对实际房租金额低于上述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金额予以补贴。房租补贴享受期限自首次领取之月起连续计算,最长24个月。

经办流程:创业者申请房租补贴,按以下程序向租赁房屋坐落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确认:

1.申请。创业者填写《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资格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核查。区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查、法定代表人就业登记、社保缴费情况核对和现场核实。

3.确认。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区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出具资格确认意见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4.申领。资格确认后,企业按季度申领房租补贴。

(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申请条件:在本市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经营实体,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借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补贴标准: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贴息。

经办流程:申请区级部门经办的,借款人可向经营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市级经办的,借款人可向承办市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补贴:

(一)就业见习

申请条件:

1.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6月30日)。

2.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流程:

1.就业见习岗位查询。全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统一发布,申请人员可登录查询。

2.就业见习报名。(1)可以到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2)直接到就业见习基地报名;(3)毕业学年在校生也可以到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

3.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与就业见习基地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见习生活费、见习地点、月度出勤计划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补贴标准:1.根据见习人员实际出勤情况和见习实绩,按月获得见习人员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见习人员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且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就业见习期间由就业见习基地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不低于每人每月10元。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申请条件:毕业两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补贴标准:享受最长2年三项社保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标准为最低缴费标准的2/3。

经办流程:

1.申请。高校毕业生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到常住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2.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区人社部门出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证明》。

3.补贴拨付。高校毕业生按指定时间到经办机构领取补贴证明,按规定缴纳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市人社部门复核后,每月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

(三)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2.脱贫劳动力家庭的学生;

3.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4.残疾学生;

5.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6.特困人员中的学生。

补贴标准: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经办流程:

1.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毕业学年开学后,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审核。各院校负责统一组织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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