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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专题栏目,提供与天津灵活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天津灵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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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1-02,全文共 2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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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加强补贴服务管理,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和补贴标准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人员,以及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75%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二)其他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50%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二、补贴期限

(一)补贴期限最长为三年。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次申请补贴:

1.补贴期满时,同时属于低保家庭和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两种情形的就业困难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经办程序

(一)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自灵活就业登记或自谋职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常住地社保分中心或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等网上申报渠道提出补贴申请。

(二)审核

社保分中心、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登记情况、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金保二期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申请的,系统审核通过的,审核结果直接提示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个人参保缴费

申请人自审核确认补贴资格当月起享受补贴。享受补贴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月、季度、半年或全年的方式缴纳个人负担部分。

(四)补贴部分缴费

1.社保分中心每月3日前生成上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支付数据,市社保中心会同医保等部门对核定的待缴明细对账无误后,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部分资金拨付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上月医疗保险补贴部分资金,由市社保中心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2.按照享受补贴人员实际缴纳情况,据实予以补贴。享受补贴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不予补贴。享受补贴人员在享受补贴期限内,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给予补贴。

四、补贴管理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补贴人员或其亲属自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街镇(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调整补贴比例或终止补贴:

1.在本市或外省市用人单位就业(含在用人单位担任法人、股东等高级管理职务)或参加社会保险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死亡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发生变化或不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6.应当终止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补贴期满且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变更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市社保中心应当加强业务协同,强化补贴管理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联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发生变化或注销身份的,自系统记载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变化或注销身份经办时间的次月,调整补贴比例或终止补贴,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应及时告知享受补贴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调整补贴比例人员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持《灵活就业参保社会保险补贴退费告知单》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资金退回后,再按照正确比例进行缴纳。逾期未办理的,市社保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可代其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

(三)就业困难人员因认定类别发生变化或注销身份发生补贴终止情形的,按以下方式退回补贴:

1.对终止补贴人员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终止补贴人员或其亲属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持《灵活就业参保社会保险补贴退费告知单》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的,市社保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可代其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

2.对终止补贴人员多享受补贴的,经办人员应告知本人或其亲属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部分资金,可选择个人全额退回补贴资金或进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费;对失业保险补贴部分资金,须办理失业保险退费;对于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任一险种补贴部分资金,须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退费。补贴资金和个人缴纳的资金均按原缴纳渠道退回。

五、工作要求

各级经办机构要严格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管理,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失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对享受补贴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死亡、判刑收监等退出情形进行信息比对,校核补贴资金,确保补贴依法依规发放和资金安全。对采取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补贴的,及时停发并追回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7日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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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医保垫付报销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2024-01-26,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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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医保垫付报销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办理准备材料

根据就诊类型,参保人准备相关办理材料

材料一(必要材料 ):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医保电子凭证

材料二(代办材料 ):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材料三 门(急) 诊大额、门诊特定疾病垫付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门(急)诊收费票据原件

2、与票据相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

3、与药费收据相对应的处方底联原件

4、诊断证明(异地急诊人员提供),必要时提供病历等原件或有效复印件1份

材料四 急诊留观、急诊留观转住院(死亡)全额垫付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门(急)诊收费票据原件:

2、与收据联对应的明细清单原件:

3、与药费收据相对应的处方底联原件

4、急诊留观诊断证明(需要明确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转住院等内容。或急诊留观相关病历原件 (不能从申报材料、统筹支付台账等信息判断急诊留观费用属实的提供);

5、病理或基因检测报告或诊断证明原件(系统查询不到“谈判药品登记”信息、有支付限定药品费且没有诊断的提供):

6、死亡证复印件1份(系统联网获取不到死亡信息或留观证明未明确死亡时间的提供)

材料五 急诊留观转住院联网调整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或代办人通过“津医保”手机 app、自助机办理无需材料。

2、柜台办理需提供急诊留观诊断证明(需要明确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转住院等内容。) 或急诊留观相关病历原件(不能从申报材料、统筹支付台账等信息判断急诊留观费用属实的提供);

3、死亡证复印件1份(系统联网获取不到死亡信息或留观证明未明确死亡时间的提供

材料六 住院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2、与票据相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 (汇总明细)

3、住院病案首页与出院记录复印件或诊断证明原件

办理渠道及流程

个人缴费参保人或代办人将申报垫付医疗费材料分类归集、粘贴,申报至就近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 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并录入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分中心接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

温馨提示

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天津政务网,在“网上办事大厅”向医保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分中心回复审核意见后,携相应材料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办理。

入口:点击进入(需要先登录)

急诊留观转住院联网调整医疗费,参保人或代办人可通过“津医保手机 app、自助机办理

推荐阅读:

天津医疗费用垫付报销全指南(职工+居民+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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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办理指南

2023-10-27,全文共 1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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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办理指南

★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缴费标准:

城乡未就业居民(成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选择高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1010元,选择低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380元,享受相应缴费档次报销待遇。

★集中申报缴费期:

2024年度本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登记方式:

(一)各级学校、托育机构、福利机构等单位,线下到辖区医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线上可通过网上申报第三方代办系统(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自主在线上完成参保登记业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向区医保分中心申报办理参保登记,市教育部门应指导各高等院校根据助学贷款合同完成享受助学贷款高校学生身份确认工作。

(二)以行政村(组)为主体代居民申报参保缴费的,线下到街(镇)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线上可通过网上申报第三方代办系统(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自主在线上完成参保登记业务。

(三)其他未就业居民(含新生儿、未成年及成年居民),线下到街(镇)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线上可通过网上申报第三方代办系统(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津医保APP医保办事大厅,自主在线上完成参保登记业务。

(四)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特困等人员)、部分优抚对象、其他重度残疾人员、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等人员分别由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市委老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医保中心提供相关信息(以数据共享或报盘形式提供),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统一办理相关参保登记及待遇标识维护手续。

★缴费办理:

1.各级各类学校、托育机构、福利机构、以行政村(组)为主体代居民申报缴费的,使用社保费代收客户端“社保费代收代报(自主)”功能进行虚拟户申报,选择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缴费或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方式缴费,不再通过原代办系统“虚拟户医疗申报”功能进行申报;社保费代收客户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资料下载”版块进行下载,用户名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其他未就业居民(含新生儿、未成年及成年居民),可以由街(镇)综合服务机构依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代办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缴费通知单》,到银行临柜缴费,也可以通过天津税务手机APP、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扫码等缴费。

★缴费方式:

所有缴费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选择到税务部门协议商业银行网点、办税服务厅缴费或通过手机APP、网上税务局、POS刷卡一次性缴纳费款。

(1)银行临柜缴费:缴费人持《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或《缴费通知单》,到协议商业银行网点临柜缴费。协议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天津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滨海农商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齐鲁银行。

(2)天津税务手机APP缴费: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通过《缴费通知单》,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然后通过天津税务手机APP自助缴费。

(3)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自助缴费。

(4)微信、支付宝缴费: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APP的居民医保缴费模块,或者通过扫描居民医保云缴费二维码,自助缴费。

(5)办税服务厅缴费:缴费人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现金或使用智能POS机刷卡、扫码缴费。

(6)银联缴费:缴费人通过银联APP的居民医保缴费模块自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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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3

2023-08-15,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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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751元至23757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为4751元

政策依据:

2023年8月11日,根据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3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了: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4751元和23757元。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社局,链接: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08/t20230811_6375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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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2023最新

2023-12-15,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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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2023最新

1、基本养老保险:20%

2、基本医疗保险:7.5%(即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7%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5%之和)

3、门诊大病医疗:1%

4、大额医疗救助:260元/年(季度首月21元/月,其余月份22元/月)

缴费基数:

1、《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9号)

2022年8月2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751元至23757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为4751元。

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18号)

2023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5%按月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征缴,按照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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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2023-12-15,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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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751元至23757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为4751元

办理时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者按年,于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费款。每年12月20日至31日,税务机关停止办理日常申报缴费及本年度补缴申报。

注:以上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养老保险是不是交的越多越划算?

无论是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只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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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调整终止情形

2024-01-02,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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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调整终止情形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补贴人员或其亲属自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街镇(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调整补贴比例或终止补贴:

1.在本市或外省市用人单位就业(含在用人单位担任法人、股东等高级管理职务)或参加社会保险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死亡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发生变化或不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6.应当终止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补贴期满且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变更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何退回补贴?

1.对终止补贴人员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终止补贴人员或其亲属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持《灵活就业参保社会保险补贴退费告知单》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的,市社保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可代其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

2.对终止补贴人员多享受补贴的,经办人员应告知本人或其亲属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部分资金,可选择个人全额退回补贴资金或进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费;对失业保险补贴部分资金,须办理失业保险退费;对于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任一险种补贴部分资金,须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退费。补贴资金和个人缴纳的资金均按原缴纳渠道退回。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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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大约要交多少钱?

2023-12-15,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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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大约要交多少钱?

以2023年一般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4751元为例计算:

①基本养老保险=4751×20%=950.2元/月

②基本医疗保险=4751×7.5%=356.33元/月

③门诊大病医疗=4751×1%=47.51元/月

④大额医疗救助260元/年

全年合计=(①+②+③)×月数+④=(880+330+44)×12+260

=16508.42元

即每月1375元或1376元。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20%

2、基本医疗保险:7.5%(即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7%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5%之和)

3、门诊大病医疗:1%

4、大额医疗救助:260元/年(季度首月21元/月,其余月份2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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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谁可以领?

2024-01-02,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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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可以领?

人员范围和补贴标准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人员,以及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75%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二)其他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50%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

(一)补贴期限最长为三年。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次申请补贴:

1.补贴期满时,同时属于低保家庭和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两种情形的就业困难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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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税务缴费时间

2024-02-21,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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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税务缴费时间一览

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下同)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最后一日前完成申报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

每年12月20日至31日,税务机关停止办理日常申报缴费及本年度补缴申报。

注意:

但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社保费、退休补足医疗年限、补历年医疗保险费等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除外。

税务缴费渠道:

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自助申报,并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微信”“云闪付”手机APP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微信”适用范围为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路径为:“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天津市社保缴纳”;“云闪付”适用范围为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路径为:“云闪付-本地服务-天津社保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

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也可在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缴费。

5、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社保费、退休补足医疗年限、补历年医疗保险费等人员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信息后,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告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手机APP渠道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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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费用垫付报销办理流程(职工+居民+灵活就业)

2024-01-26,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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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费用垫付报销办理流程职工+居民+灵活就业

办理渠道及流程

在用人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由单位代办人员或本人将垫付医疗费所需材料分类归集、粘贴!申报至就近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并录入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单位也可登录单位网厅办理,上传成功后将垫付医疗费材料申报至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医保分中心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用人单位或参保人账户。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领取失业金的参保人(简称个人缴费)

个人缴费参保人或代办人将申报垫付医疗费材料分类归集、粘贴,申报至就近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 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并录入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分中心接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

在乡镇(街道)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参保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参保地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乡镇(街道)服务机构受理并录入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市内 6区、环城 4区塘沽、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 14 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报送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在武清、静海宝纸、宁河、蓟州、汉沽、大港等 7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城乡医保服务中心,经上述部门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

在学校参保的学生儿童

在市内6区、环城 4 区、塘沽、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 14区的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代办单位、本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报送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在武清、静海、宝坻、宁河、蓟州、汉洁、大港等7区的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

温馨提示

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天津政务网,在“网上办事大厅”向医保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分中心回复审核意见后,携相应材料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办理。

急诊留观转住院联网调整医疗费,参保人或代办人可通过“津医保手机 app、自助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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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费用垫付报销全指南(职工+居民+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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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多久?

2024-01-02,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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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多久?

答:补贴期限最长为三年。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次申请补贴:

1.补贴期满时,同时属于低保家庭和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两种情形的就业困难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经办程序

(一)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自灵活就业登记或自谋职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常住地社保分中心或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等网上申报渠道提出补贴申请。

(二)审核

社保分中心、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登记情况、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金保二期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申请的,系统审核通过的,审核结果直接提示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个人参保缴费

申请人自审核确认补贴资格当月起享受补贴。享受补贴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月、季度、半年或全年的方式缴纳个人负担部分。

(四)补贴部分缴费

1.社保分中心每月3日前生成上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支付数据,市社保中心会同医保等部门对核定的待缴明细对账无误后,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部分资金拨付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上月医疗保险补贴部分资金,由市社保中心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2.按照享受补贴人员实际缴纳情况,据实予以补贴。享受补贴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不予补贴。享受补贴人员在享受补贴期限内,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给予补贴。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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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有补贴吗?附申请指南

2023-01-05,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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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享受条件:

1、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已进行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登记

人员类型及补贴比例(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认定类型补贴比例
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75%
4050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50%

申请渠道:

线上:天津人力社保APP“服务-劳动人事-失业保险”

天津人社网厅-个人网厅

线下:

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

补贴流程:

提交申请——核定补贴比例——税务缴费(个人部分50%或25%)——社保补贴(补贴部分50%或75%)

补贴期限:

1.补贴期限三年,到期自行终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再次申请补贴: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

补贴期满时,同时属于低保家庭和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两种情形的就业困难人员。

特别提示:

1.补贴月份

每月19日(不含)前及以后申申请补贴的,自当月享受补贴;

每月19日请补贴的,自次月享受补贴。

补贴当月末完成缴费的。 同一年度内的次月可以补征集,跨年度不能补征集。

2.变更比例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发生变化,自次月按照新认定享受补贴比例予以社保补贴。

3.终止补贴

自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终止享受社保补贴资格:

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被注销的;

连续三个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应当终止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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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办流程

2024-01-02,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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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办流程

经办程序

(一)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自灵活就业登记或自谋职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常住地社保分中心或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等网上申报渠道提出补贴申请。

(二)审核

社保分中心、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登记情况、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金保二期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申请的,系统审核通过的,审核结果直接提示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个人参保缴费

申请人自审核确认补贴资格当月起享受补贴。享受补贴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月、季度、半年或全年的方式缴纳个人负担部分。

(四)补贴部分缴费

1.社保分中心每月3日前生成上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支付数据,市社保中心会同医保等部门对核定的待缴明细对账无误后,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部分资金拨付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上月医疗保险补贴部分资金,由市社保中心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2.按照享受补贴人员实际缴纳情况,据实予以补贴。享受补贴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不予补贴。享受补贴人员在享受补贴期限内,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给予补贴。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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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2023最新

2023-12-15,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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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2023最新

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基数:

1、《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9号)

2023年8月2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751元至23757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为4751元。

生育保险基数:

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18号)

2023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5%按月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征缴,按照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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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申领政策2024

2024-03-14,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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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申领政策2024

申领条件:

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已经按规定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且当前连续缴费(含补缴)6个月以上,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发放天数: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4计算。

(一)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三)生育婴儿的,享受128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领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申领并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发放给本人。

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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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费用垫付报销全指南(职工+居民+灵活就业)

2024-01-26,全文共 1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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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费用垫付报销指南职工+居民+灵活就业

办理对象

在用人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

领取失业金的参保人

在乡镇(街道)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在学校参保的学生儿童

办理准备材料

根据就诊类型,参保人准备相关办理材料

材料一(必要材料 ):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医保电子凭证

材料二(代办材料 ):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人办理时提供)

材料三 门(急) 诊大额、门诊特定疾病垫付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门(急)诊收费票据原件

2、与票据相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

3、与药费收据相对应的处方底联原件

4、诊断证明(异地急诊人员提供),必要时提供病历等原件或有效复印件1份

材料四 急诊留观、急诊留观转住院(死亡)全额垫付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门(急)诊收费票据原件:

2、与收据联对应的明细清单原件:

3、与药费收据相对应的处方底联原件

4、急诊留观诊断证明(需要明确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转住院等内容。或急诊留观相关病历原件 (不能从申报材料、统筹支付台账等信息判断急诊留观费用属实的提供);

5、病理或基因检测报告或诊断证明原件(系统查询不到“谈判药品登记”信息、有支付限定药品费且没有诊断的提供):

6、死亡证复印件1份(系统联网获取不到死亡信息或留观证明未明确死亡时间的提供)

材料五 急诊留观转住院联网调整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或代办人通过“津医保”手机 app、自助机办理无需材料。

2、柜台办理需提供急诊留观诊断证明(需要明确留观病种、起止日期是否观察后转住院等内容。) 或急诊留观相关病历原件(不能从申报材料、统筹支付台账等信息判断急诊留观费用属实的提供);

3、死亡证复印件1份(系统联网获取不到死亡信息或留观证明未明确死亡时间的提供

材料六 住院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2、与票据相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 (汇总明细)

3、住院病案首页与出院记录复印件或诊断证明原件

办理渠道及流程

在用人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由单位代办人员或本人将垫付医疗费所需材料分类归集、粘贴!申报至就近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并录入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单位也可登录单位网厅办理,上传成功后将垫付医疗费材料申报至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医保分中心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用人单位或参保人账户。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领取失业金的参保人(简称个人缴费)

个人缴费参保人或代办人将申报垫付医疗费材料分类归集、粘贴,申报至就近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 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并录入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分中心接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

在乡镇(街道)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参保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参保地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申请报销医疗费。乡镇(街道)服务机构受理并录入天津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市内 6区、环城 4区塘沽、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 14 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报送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在武清、静海宝纸、宁河、蓟州、汉沽、大港等 7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城乡医保服务中心,经上述部门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

在学校参保的学生儿童

在市内6区、环城 4 区、塘沽、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 14区的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代办单位、本人或代办人将垫付医疗费材料报送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在武清、静海、宝坻、宁河、蓟州、汉洁、大港等7区的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将垫付医疗费材料交到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城乡医保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市级部门核准后,将报销款拨付至参保人账户。

温馨提示

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天津政务网,在“网上办事大厅”向医保分中心提供申请材料,经分中心回复审核意见后,携相应材料到参保地医保分中心办理。

急诊留观转住院联网调整医疗费,参保人或代办人可通过“津医保手机 app、自助机办理

注意事项

1.2023年1月18起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就诊,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首诊报告卡》登记,或通过津医保 APP 等自行登记上传。其中涉及三方责任的,在办理报销时还需提供事故认定责任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明确第三方责任的佐证材料

2.以社发形式发放到个人社保卡的参保需事先办理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卡开户银人行激活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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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指南

2022-08-18,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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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市院校和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项目: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二)补贴期限:最长连续两年。

(三)补贴标准:按照当年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给予三分之二的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差额缴费,个人缴纳应承担的三分之一部分。今后遇社会保险费基数、缴费费率调整时,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三、经办流程

(一)申报:

高校毕业生持学历证明、身份证、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和身份确认后,填写《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每月将灵活就业人员情况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当期享受人员信息录入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出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证明》(以下简称“补贴证明”)。

高校毕业生按指定时间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取补贴证明并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办理缴费。

(二)缴费: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按照补贴证明的内容办理缴费,对征收的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实行按年预缴,并开具《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社会保险补贴从认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次月起享受,个人中断缴费的,可以在季度内补缴,跨季补缴的不给予补贴。

(三)拨付:

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每月将人员新增、减少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于每月20日前将审核材料上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每月与社会保险分中心对人员缴费情况进行核对,于下季度初5日前将享受补贴情况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复核后按季度将补贴资金拨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四、待遇终止

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社保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本人提出终止灵活就业;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因个人原因欠缴或中断社会保险费;

(四)享受两年期满;

(五)出国定居;

(六)死亡;

(七)其他原因。

提前终止灵活就业保险补贴人员,持相关材料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提出申请,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如需退费的,本人持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退费证明》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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