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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市

天津天津市专题栏目,提供与天津天津市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天津天津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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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调整了什么?

2023-10-31,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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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调整了什么?

主要修改内容

本次《办法》修订,是在延续原有政策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及我市部分供热计量文件最新调整情况,同步更新部分条款内容,主要内容未做较大变动。部分条款修改后为——

本市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新建建筑和实施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居住建筑应达到或超过本市二步节能标准。

供热系统设计应按建筑类型分别符合《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DB/T29-26)和《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

供热系统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天津市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T29-42)和《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

供热系统设施完好并具备供热计量功能。

热量表经检定合格。

供热计量收费和结算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用热户应在每年度12月31日前,按现行面积热价一次性预交采暖费;用热户和供热单位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未交费的,应当按照计量供用热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采暖期前,供热单位应公示用热户热量表读数。

采暖期结束后,供热单位应于30日内将热量表读数及采暖期所用热量告知用热户。用热户如有异议,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核申请,供热单位应对热量表读数进行复核,无异议后双方确认。

供热单位每年对用热户的用热量进行修正——

供热单位按照供热主管部门每年公布的修正系数,对用热户的用热量进行修正。

用热户应从每年度6月1日开始,持上一采暖期供热单位开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和用热户用热量确认单办理采暖费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室内温度不达标等情况——

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热户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市规定的最低温度或者计量供用热合同约定温度的,视为供热不合格,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退还相应的供热采暖费。

新建居住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用热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本条第一款所列供热单位责任。

政策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链接:https://csgl.tj.gov.cn/zwgk_57/xzcwj/scsglw/CGWWJ/202310/t20231031_6443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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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

2023-12-09,全文共 2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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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天津市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中心)受托,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指标配置数量

2023年12月份配置的20224个天津市小客车竞价增量指标,其中单位增量指标400个,个人增量指标19824个。

二、保留价

每个增量指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保留价。

三、竞价时间

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5:00时,连续竞价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竞价。

四、竞价方式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竞买人凭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编码及申请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天津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网站(以下简称竞价系统,网址为:www.tjqcjj.com)进行报价。

五、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一)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二)已按照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经天津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六、竞价保证金的缴付

竞买人应在 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以竞买人账户向本中心下列资金结算监管账户一次性缴付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竞价保证金,一个申请编码单独对应缴付一份竞价保证金,并以达账时间为准(即竞价保证金最迟到达本账户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7:00时)。

户名: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051948946000426

联行号:318110000022

开户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营运部

竞买人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三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一并都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登记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只需填写数字,不需填写任何文字)。详见《银行柜台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指南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一并都准确填写申请编码(只需填写数字,不需填写任何文字)。详见《网上银行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指南

通过现金缴付的,应在渤海银行指定机构(具体营业网点见 《渤海银行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定办理营业网点)办理,在缴款时须在现金存款凭证的备注栏中准确填写申请编码(只需填写数字,不需填写任何文字)。同时,竞买人应在渤海银行开立退款账户或提供其他银行的退款账户。如竞买人提供其他银行退款账户的,还应准确填写《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申请》(可在竞价系统打印),并载明以下信息:竞买人名称、申请编码、退款账户开户银行名称、退款账号、手机号码。详见《现金缴付竞价保证金指南

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划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本中心上述资金结算监管账户。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竞买人采用跨行、异地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缴款所需支付的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此次竞价保证金只对应此期竞价,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将由本中心按规定退还。若要参与下期竞价的,需按下期竞价公告规定时间重新缴纳竞价保证金。

已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须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后,通过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

上期竞价活动中选择“续缴保证金”的竞买人,本次竞价无需再次缴纳保证金,但仍须在当期竞价保证金缴付起始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后,通过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

竞买人需要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和更正事项的,应到渤海银行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自2023年12月12日起至 2023年12月21日 止各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内。

七、竞价资格激活及续缴保证金

竞买人应在 2023年12月23日至 2023年12月25日竞价结束前在竞价系统进行资格激活。

竞买人可在资格激活阶段选择续缴下期竞价保证金(以下简称“续缴保证金”),即:如果本期竞价成功,竞价保证金退回;如果本期竞价不成功,竞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下期竞价保证金。续缴保证金的条件及保证金退还说明:(1)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可在资格激活阶段选择是否续缴保证金;(2)如续缴保证金选项中选择“否”,竞价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退还;如续缴保证金选项中选择“是”,竞买人竞价成功后,竞价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按照本公告规定退还,竞买人竞价不成功,本期竞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下期竞价保证金;(3)续缴保证金有效期为一期。

八、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根据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及是否成交,竞价保证金分两个时间段退还:

(一)未通过资格审核和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由渤海银行于2024年1月3日前退还。

(二)已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由渤海银行于2024年1月8日前退还。

因竞买人账户信息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不成功的,本中心将于次月20日前在竞价系统中发布尚未收到竞价保证金退款名单,竞买人可按名单要求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及退款手续。

九、成交价款的结清

买受人应当在2023年12月26日、12月27日、12月28日三个工作日内结清成交价款,有关缴纳流程详见《天津市增量指标竞价结清成交价款指南。买受人需在税务局网上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及办税服务厅营业时间内办理有关缴款手续,具体请参照相关网站(http://www.tjsat.gov.cn)公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

十、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于2024年1月3日起,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政务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十一、其他事项

(一)竞价活动全程将在司法部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

(二)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相关详细事项,可登陆竞价系统查询《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

(三)咨询电话:02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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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园林花圃买花指南

2024-01-24,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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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园林花圃买花指南

天津市园林花圃年宵花市、天津市园林花卉示范中心年宵花市,两大花卉市场正迎来客流量的高峰期,到处都充满了新春的喜庆氛围,千余个花卉品种,批发的价格供市民选购。花市的火爆程度超出预期,自驾车来逛花市的市民和来批发采购的商家络绎不绝。

花园中心展示区,一定会让您大饱眼福。展区内,一排排色泽艳丽、姿态优美的蝴蝶兰,一盆盆花美叶茂、造型挺拔的红掌,让人眼前一亮,一个大棚就是一片花海。以花卉造型、特色盆器和庭院园林艺术化花艺造型为载体向广大市民展示花卉植物,为市民带来全新时尚花卉体验。仙客来、年桔、杜鹃、宝莲灯更是作为过年必不可少的花卉之一,各式各样的兰花更是吸引不少市民观赏和购买。还有多肉组合盆栽,胖嘟嘟的非常惹人爱。

交通指南:地铁2号线曹庄站承免费班车直达花卉市场

地址:西青区杨柳青农场 柳青路8号

图虫创意-109057149878953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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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5,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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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加强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以下简称“实训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实训中心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高等院校学生实验实训,以及师资培养等教育教学工作,并面向社会提供示范性技能训练和鉴定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需提供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8.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主要从事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详见《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4年3月2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网站: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1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16:00。

实训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和网站: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3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缴费。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1日9:00至4月13日9:00。

每个岗位的已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于2024年4月3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管理岗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专技岗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计算机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4月23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报名表,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材料到实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2024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于5月10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5月17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实训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有关调整信息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最终解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62970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62970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2024年3月21日附件: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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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天津市小客车摇号配置结果情况表

2024-03-09,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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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天津市小客车摇号配置结果情况表

如下图所示:

2024年3月配置小客车增量指标10975个。其中:

1.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833个,其中单位指标100个、个人指标733个;

2.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7236个,其中单位指标700个、个人指标6536个;

3.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2906个,其中单位指标200个、个人指标2706个。

2023年7月产生的未使用失效增量指标1052个将纳入本期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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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复兴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024-04-07,全文共 5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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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复兴中学2024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复兴中学是天津市教委直属国办重点中学、天津市首批示范性高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天津市知识产权教育示范校、天津市科技教育“十佳校”、天津市体育人才后备学校、天津市特色鲜明学校、花园式学校、天津市教育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荣获天津市教育系统市级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等荣誉并入选滨海新区名校带动工程。

学校位于中心城区,占地4.5万平米,地处红桥、南开、和平三区交界,交通便捷,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一流。自2003年建校以来,经过几代复兴人持续热烈的教育实践和探索,形成了根植于复兴中学育人实践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育人成效显著。连续十多年荣获红桥区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特等奖、突出贡献奖、一等奖,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教学质量增值评估中增值率名列前茅,学校在2018年天津市第六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办学成果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

我校2024年拟招聘工作人员12名,招聘岗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目录执行)和工作能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明材料及相应学位证书;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4届除外)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在限考期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可招录情形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1《2024年天津市复兴中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自2024年3月28日起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 (http://jy.tj.gov.cn/)、天津市复兴中学网站(http://fuxing.tj.edu.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 9日16:00至4月14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9日16:00至4月15日17:00 。

3.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9日16:00至4月16日17:00。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通过网上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系统确认并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5. 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学校于4月18日电话通知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4月19日10:00-4月20日17:00。 不能改报的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6.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 4月25日9:00至开考前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7.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考试

1.笔试 :(2024年4 月 2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到天津市红桥区春和路1号(天津市复兴中学)进行笔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教师岗位主要测评学科专业知识(占比60%)、教育综合知识(占比40%)。党务干事、人事干事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24年5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的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面试前48小时放弃,造成进入面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从报考本职位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3比例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如面试低于1:3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024年5月1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及复兴中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面试时间、缴纳面试费用、打印面试准考证等工作安排。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准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科及以上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本科及以上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名称,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或预计毕业时间等);

(3)2024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4)本科及以上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5)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简历;以及简历中涉及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或获奖证书等);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盖章)、个人承诺书原件等;

(7)应聘思政教师、历史教师、党务干事、人事干事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貌证明。如(2)或(3)中已包含政治面貌的证明亦可。

(8)应聘体育教师岗位的如具备运动员、教练员专业等级证书可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我校审阅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3.面试

(1)地点:天津市复兴中学(红桥区春和路1号)

(2)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天津市复兴中学进行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过程: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60分及格线,没有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①体育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2024年天津市复兴中学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测试说明》。

②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现场说课,由考官根据现场表现给出分数;第二阶段为现场答辩,应聘人员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答题情况给出分数。第一阶段成绩与第二阶段成绩各按50%的比例进行汇总。

③党务、人事干事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4.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总成绩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试结果在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及复兴中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本人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时,学校按该岗位总成绩名次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上述考察中应聘教师的个人素质和能力需达到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

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学校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六)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复兴中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聘用

拟聘人员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22)87726096

咨询电话:(022)8772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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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西青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4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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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西青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即2024年4月8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截止2024年8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天津市西青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4月 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西青政务网(www.tjxq.gov.cn)、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scjg.tj.gov.cn/tjsxqqscjdglj)、西青信息港(www.xq.net.cn)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查看《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或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9: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或财会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3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5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学位信息查询截图(学位网)或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缴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网站、西青信息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特别说明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网站、西青信息港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见《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791379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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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2023-01-06,全文共 5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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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号

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2月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停车服务水平,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机动车停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不包括供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以及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公共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根据规划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配建的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内部使用的机动车停车场。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统一施划、为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建设、规范管理、安全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机动车停车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解决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内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管理、违法停车治理和停车收费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停车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本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第七条本市鼓励对违法停车、违法从事停车经营、擅自设置障碍物等行为进行举报,鼓励开展维护停车秩序等志愿活动,倡导合理用车、绿色低碳出行。

第八条本市有序推进停车服务、管理和执法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引导停车场经营者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停车场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资源、公安等部门编制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差异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合理布局停车设施。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在城市公共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公路客运站等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和引导公众换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第十一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独立新建公共停车场用地保障,其土地供应方式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编制或者修订本市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本市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和规范配建、增建停车场,并纳入联合验收。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建、改建或者扩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

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十四条停车场建设应当符合停车场设计规范,配套建设照明、通讯、排水、通风、消防、视频监控、停车引导等设施,设置无障碍专用停车泊位和无障碍设施、交通安全和防汛设施设备,按照规定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第十五条本市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场。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特种设备相关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空闲厂区、边角空地、待建土地和具备条件的桥下空间等场所闲置的,可以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设置临时停车场。

第十七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十八条老旧居住区、医院、学校、商业街区等停车问题突出的区域,区人民政府应当研究制定停车综合改善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停车场。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场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鼓励居住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场。

第二十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公用事业管理等部门可以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向社会公布并适时动态调整。区人民政府需要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应当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同意。

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技术要求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应当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与区域停车需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道路周边停车场能够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可以减少或者逐步取消道路停车泊位。

本市对道路停车泊位实行统一编号管理。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在道路上使用地桩、地锁、锥筒等物体妨碍车辆停放和通行。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撤除或者临时撤除道路停车泊位:

(一)遇有紧急情况或者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经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

(二)城市基础设施或者其他公益项目建设、维修需要撤除或者临时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

第二十四条举办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协调活动举办场所及周边的停车场提供停车服务,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活动举办场所及其周边区域的机动车疏导方案,周边道路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临时停车区域,并明确停放时段。

第三章 停车场管理

第二十五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停车场经营者。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由所有权人自行经营管理或者委托经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区人民政府负责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管理,也可以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化停车企业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管理。委托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得转包、协议期限、终止协议的情形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道路停车泊位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用于道路停车设施维护、停车智能化建设管理和公共停车场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在停车场正式经营前15日内,向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

(三)停车场平面图,包括出入口、标志标线、停车泊位设置等内容;

(四)停车场设施、设备清单;

(五)停车场收费标准;

(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停止经营之日起15日内告知区城市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机动车停车智能管理服务系统,对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停车场位置、停车泊位数量、使用情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推广应用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共享相关管理信息。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机动车停车智能管理服务系统,建立区域停车诱导系统,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第三十条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当接入机动车停车智能管理服务系统,提供实时停车泊位等信息。

鼓励停车场加强智能化建设,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不停车快捷交费等服务功能,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区人民政府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停车泊位是否收费,并按照规定确定道路停车泊位和有关停车场的收费区域类别。

第三十二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示停车场名称、停车泊位数量、开放时间以及监督电话等信息;

(二)制定车辆停放、安全保卫、消防、防汛等管理制度;

(三)配置完备的照明、计时收费设备,保证停车设施正常运行;

(四)按照相关要求公示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

(五)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

(六)工作人员佩戴服务牌证;

(七)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影响车辆通行和停放的活动;

(八)国家和本市有关停车经营服务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停车行业组织应当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停车相关政策、行业标准、规范的研究制订和宣传贯彻,指导会员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行业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提高停车服务质量。

第四章 停车行为管理

第三十四条停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停车工作人员指挥,停车入位;

(二)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

(三)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四)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五)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六)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接送幼儿园、小学、中学学生的机动车,应当在学生上下学时段,按照规定有序停车,即停即走,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进出停车场、客运站、大型商场、医院等,遇有停车泊位已满无法进入时,除划定的临时等候区域外,不得占用道路排队等候。

车站、机场、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已投入使用的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设计泊位数每一泊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在道路上使用地桩、地锁、锥筒等物体妨碍车辆停放和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停车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材料的,由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停车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由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停车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停车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驶离道路停车泊位的,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自驶离道路停车泊位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停车费用;三十日期满未缴纳的,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催缴,停车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及时补缴欠费;经催缴仍未缴纳的,由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补缴,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停车场经营者、停车人违反本办法受到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将违法行为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20日公布、2015年6月20日第一次修正、2018年4月12日第二次修正的《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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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的通告

2024-01-09,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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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通告

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实施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津交规〔202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年度10万个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比例将从原来的1∶5∶4调整为1:7:2,现将2024年1月我市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通告如下:

一、配置数量

2024年1月配置小客车增量指标9447个。其中:

1.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833个,其中单位指标100个、个人指标733个;

2.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6936个,其中单位指标700个、个人指标6236个;

3.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1678个,其中单位指标200个、个人指标1478个。

2023年5月产生的未使用失效增量指标1115个将纳入本期配置。

二、资格审核

2024年1月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于1月8日24时截止;申请人资料分别由市公安(户政、出入境、交管)、税务、人社、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统计、编制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于1月23日在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公布,申请人可登录网站或前往服务窗口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增量指标申请作为有效编码,纳入1月份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

三、竞价及摇号安排

2024年1月份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将于1月25日(星期四)举行,摇号将于1月26日(星期五)举行。提请申请人关注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和竞价系统网站的相关通告。

在有效申请编码中,将随机抽取申请人代表参加并见证1月26日进行的摇号活动。摇号和竞价活动全程将在司法部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

四、网站网址及咨询电话

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xkctk.jtys.tj.gov.cn;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竞价系统网址:www.tjqcjj.com;天津市小客车调控咨询电话:022-1234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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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九价HPV疫苗线下预约通知

2023-10-31,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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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九价HPV疫苗线下预约通知

预约时间

2023年10月30日开始,每天下午13:30——16:00,额满为止!!!

预约方式

本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海滨医院预防保健科现场登记预约。

预约类型

进口九价HPV疫苗(1323元/1剂,全程3剂)

接种年龄为:9—45周岁

为什么要接种HPV疫苗?感染HPV的危害有哪些?

HPV的中文名是人乳头瘤病毒,根据致癌性的不同分为高危型和低危型。2021年ICO中国HPV和相关疾病报告显示:中国女性约98%的宫颈癌由高危型HPV导致,已知的高危型HPV包含HPV52/16/58/18/31等,持续的高危型HPV感染在女性中还可能导致宫颈癌、阴道癌等癌症及癌前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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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518博物馆日活动有什么?

2024-05-16,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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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518博物馆活动什么

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

● 活光独耀——蓟州多宝佛塔出土文物保护成果展

时间:2023年9月29日-2024年8月31日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51号

2017年10月,文物保护工作者在对蓟州区多宝佛塔进行维修时,意外发现佛龛内藏有文物。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天津地区最重要的考古发现之一。为保护好这批珍贵文物,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牵头对其进行了系统保护与研究,并精心筹划了这次专题展览,让观众能够全方位了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过程,探知文物背后鲜为人知的历史故事,体味天津厚重的文化底蕴,感知中华文明的开放包容与灿烂辉煌。

● 文博从业人员廉洁履职漫画展

时间:2024年4月1日-12月31日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51号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室外文化长廊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大力推进,加强对文博行业工作者的廉洁履职教育势在必行、任重道远。按照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天津市纪委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廉洁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文物保护法》和《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等法规制度为蓝本,结合文博行业违纪违法实例,创作了专题漫画展,旨在强化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清风,更好履行新时代文博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

● 文遗工坊——重塑天妃灵慈宫手作体验

时间:2024年5月18日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51号

活动通过参观馆内基本陈列,解读天妃灵慈宫的历史意义和建筑特色,了解天妃宫的建筑模型,让参与者动手实践制作重塑天妃灵慈宫,旨在让公众更加亲近并了解这一宝贵的文化遗产,让参与者发挥天马行空的想象,体验屏息凝神的严谨,制作匠心独具的作品,品味工艺美术带来的震撼与乐趣。

● “中国花鸟画的发展与演变”学术讲座

时间:2024年5月17日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51号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一楼多功能厅

特邀文博专家举办公益讲座,讲座主题为“中国花鸟画的发展与演变”,引导观众提高对中国画艺术的审美和欣赏水平,提升对文物艺术品的认知程度。

交通:

★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51号乘坐滨轻轨地铁9号线,直沽站(D口出)下车,步行780米;

★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51号公交线路包括91、92、97、186、665、673、860、840、观光1、608、642、668、678、17、40、151、185、613、643、651、676、680、805、806、815、85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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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多少?

2023-12-08,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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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在本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男应不少于25年、女应不少于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应不少于5年。达到上述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不足上述年限的,可按规定补足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核定基本规则

本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市的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本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核定到月,不重复计算。具体核定规则如下:

(一)实际缴费年限

1.2001年11月(含当月,下同)后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2.2001年11月后跨省转移接续到外地后再转回的本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3.2001年11月后至纳入全市统筹管理前,在符合规定的行业企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年限。

4.原开发区、塘沽区和大港区纳入全市统筹管理前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二)视同缴费年限

1.企业、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参保人员2001年10月前和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参保人员2001年12月前在本市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2.按照劳动合同制工人招用的国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参保人员199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3.参保人员2001年10月前在外省市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4.跨省转移到本市的外省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5.军队驻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5年10月前工作年限。

6.军队退役人员在部队期间军龄。

7.未就业随军配偶在军队期间建立医保个人账户年限。政策来源:天津市医保局,链接:https://ylbz.tj.gov.cn/xxgk/zcfg/ybjwj/202312/t20231205_6473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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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2023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8,全文共 4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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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决定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专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岗位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已取得(2023年11月6日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所附《岗位表》于2023年11月6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scjg.tj.gov.cn

2.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网站

http://www.tjjl.ac.cn

3.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

4.北方人才网

http://www.tjrc.com.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

1.报名

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8日9:00。

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23年11月19日16:00。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3年11月17日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月11月23日9:00至2023年11月24日16:00。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2023年12月5日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影印件,须保证与原件一致。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2)面试缴费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至2023年12月8日16:00。

(3)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计分

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总和,换算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2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我单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九、咨询、监督电话

1.网站咨询电话

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2.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022-23009315、23009238

3.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022-23370327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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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3-11-15,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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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一批)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第一批)已全面启动,欢迎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我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负责天津电网规划、建设、运营和供电服务,致力于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电力能源供应。供电面积1.19万平方公里,供电户数超750万户,2022年售电量837.25亿千瓦时。业绩考核连续11年保持国网系统A级。

二、报名条件和需求信息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

2.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公司统一工作安排。

3.2024年应届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获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院校毕业留学生,并于报到(预计为2024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公司要求的各类证书和材料。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招聘岗位工作要求。为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本批次招聘,患有以下疾病者,不在录用范围,包括: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低于1.0;双耳听力障碍;四肢功能残疾;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登高作业生产;其它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应电力作业岗位者。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毕业生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6.优先招聘英语、计算机具备一定水平毕业生。其中,本科生英语具备国家四级或六级水平(成绩为425分及以上),或对于其它语种达到相应水平;研究生英语具备国家六级水平(成绩为425分及以上),或对于其它语种达到相应水平;计算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水平(计算机专业毕业生除外)。

7.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需求信息

1.招聘单位:公司调控中心;10家地市供电公司:国网天津滨海、城东、城南、城西、东丽、蓟州、宁河、宝坻、武清和静海公司;10家业务单位:国网天津经研院、电科院,国网天津高压、电缆、建设、信通、物资公司,国网天津党校(培训中心)、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送变电公司;1家代管单位:天津市路灯管理处。

2.招聘岗位:规划、建设、运行、运维检修、营销、信息通信、物资和培训教育等专业一线岗位。

3.招聘人数:约280人,最终招聘数量将根据上级单位核定情况相应调整。

4.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招聘专业是指应聘毕业生在校主修专业,且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中专业一致。招聘专业以电工类为主,适量招聘非电工类专业(具体专业需求以上级单位最终下达为准)。

(1)电工类、计算机、通信、土木工程、土木工程(输电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输电线路工程)、自动化、财会等专业,主要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材料工程、工程管理、技术经济、物流管理、人力资源、法学等专业,主要招聘硕士研究生。

5.公司层面统一招聘录用,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结合应聘毕业生所学专业、学历层次、院校类别、在校期间情况和招聘考试成绩等,参考应聘毕业生意向,进行单位分配。

三、招聘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zhaopin.sgcc.com.cn(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是招聘信息发布、应聘毕业生报名的唯一渠道)。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周一),应聘毕业生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

所在院校、学历、专业名称等信息严格按照《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内容填写。应聘毕业生须在招聘平台“个人中心-学籍认证”准确填报最高学历学籍验证码,其中,国(境)外院校毕业研究生如本科就读国(境)内院校,应填报本科学历的学籍验证码。如学籍验证报告已到期,须办理延期,确保在2024年7月31日前一直有效。

3.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二)发布考试通知

经筛选确定笔试人选,并发布考试通知。

(三)资格审查

预计考试前1-2天组织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关注后续发布的考试公告和短信通知。

(四)招聘考试

1.笔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毕业生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招聘笔试,具体时间和形式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终公布为准,请关注后续发布的考试公告和短信通知。

2.面试: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毕业生面试要求,组织开展招聘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公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上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核准。

(六)公示拟录用人选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核准后,在招聘平台公示拟录用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公司将通过招聘平台向入围考试的应聘毕业生发送短信通知,请保持招聘平台登记手机号码通讯畅通。接到我公司入围考试短信通知并确认参加考试的应聘毕业生,需登录招聘平台个人中心进行确认操作。未入围考试的应聘毕业生,公司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包括但不仅限于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明的;伪造教育经历(包括但不仅限于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学籍验证报告信息),虚报在校成绩、高考录取批次的;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

(三)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任何针对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均与公司无关。

(四)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毕业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发现冒用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毕业生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s://zhaopin.sgcc.com.cn);

招聘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95598;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2-24408926(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招聘政策咨询邮箱:zhaopin@tj.sgcc.com.cn(邮件主题:应聘咨询-姓名-联系电话)。

注:上述电话和邮箱仅在报名期间受理应聘毕业生本人咨询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招聘政策。请有意应聘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毕业生密切关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招聘信息及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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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4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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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岗位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已取得(2024年3月11日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所附《岗位表》于2024年3月4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scjg.tj.gov.cn

2.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s://www.tjsei.cn/

3.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

4.北方人才网

http://www.tjrc.com.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招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1.报名

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2024年3月20日16:00。

审查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2024年3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2024年3月22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4月11日9:00至4月12日9:00。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同时遵守考试纪律要求。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专业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2024年4月23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

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影印件,须保证与原件一致。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心理素质测评在资格复审环节后进行,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人格状况、人际交往能力、心理控制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基础心理品质等。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仅供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23日(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2)面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6:00。

(3)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计分

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合成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我单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九、咨询、监督电话

1.网站咨询电话

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2.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022-23368346

3.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022-23370327

附件: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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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024-03-12,全文共 5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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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中学2024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南开中学由著名爱国教育家严修和张伯苓于1904年创办。1978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中学。199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为天津市教委直属中学。学校占地面积115亩,建筑面积60289平方米,绿化面积18000平方米。建校以来,由严修先生亲自制定并书写的“容止格言”以及由张伯苓校长提出的“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在南开学子心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学校培养了以周恩来总理为代表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者,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叶笃正为代表的70余位院士,以梅贻琦、金邦正、王大中三位清华大学校长为代表的教育家,以曹禺、周汝昌等为代表的文化巨匠,以马骏、彭雪枫为代表的革命先烈,总计近7万名优秀毕业生。学校目前有教职工290余人,学生近3000人,与顶尖大学合作建立了20余间高水平实验室,致力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天津南开中学重视与世界各国基础教育的交流。我校是意大利威尼斯马可福斯卡里尼中学孔子课堂的中方承办校,该孔子课堂是意大利最早被中国国家汉办正式批准的独立孔子课堂。我校与英国伊顿公学、德国博登湖中学、新加坡华侨中学、中国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学建立友好交流关系。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4年拟招聘教师8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历史1名,思政1名,对外汉语1名,通用技术1名。(见《2024年天津市南开中学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和工作技能;

6.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后附的《2024年天津市南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24年天津市南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3月1日起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www.nkzx.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①时间:2024年3月6日9:00 -2024年3月15日17:00

②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2.缴费、打印准考证

在有效时间内报名且审核通过人员于3月11日9:00-3月18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 3月20日9:00后从报名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个人界面下载打印准考证。

到缴费截止时,如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减少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学校通知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3月18日17:00 -3月19日17:00。

(三)考试

1.笔试:(2024年3月23日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如因不可抗力有变化,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计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60,综合知识满分40),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总分相同人员,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前。

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原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将进行资格原件复审,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招聘专栏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通知。

参加资格原件复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审核。

①身份证原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阶段的在学证明(由所在院系出具,内容要包括但不限于所学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如③中已包括以上信息亦可以③代替)盖出具部门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如到报到环节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已毕业人员的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盖章)。以上均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⑦应聘思政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政治面目证明。(如③或中已包含政治面目的证明亦可。)

以上材料我校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原件复审未参加或未通过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未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原件审核考生,或复审通过但在本学科面试48小时前表示放弃面试等导致进入面试人员空缺,不足1:5比例情况,学校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将在资格复审当天发放给通过审核考生)

第一阶段:

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给出分数。除现场授课外,通用技术学科设现场实验操作考核。面试第一阶段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第一阶段面试成绩在本学科所有考生结束面试时当场公布。

面试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第二阶段面试时间、内容及安排将在第一阶段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人员,面试第二阶段成绩记为0分。

第二阶段

现场正式授课。按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第二阶段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第一阶段面试成绩×40%+第二阶段面试成绩×60%,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应聘环节。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考察对象进行准入查询。查询考察对象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考察对象性侵违法犯罪等信息。考察对象未通过准入查询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考察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我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我校规定时间(一般为当年7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须经学校同意,延期最多不超过规定时间2个月)。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办理入职手续必须证件和文件的,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从超过及格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

(七)其他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我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南开中学官网(http://www.nkzx.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737967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7380106

附件:《2024年天津市南开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南开中学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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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周边有哪些寺庙有银杏树

2023-11-07,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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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天成寺

天成寺始建于唐代,庙门有乾隆御笔题额,清朝自康熙以后几代皇帝均曾巡幸天成寺,乾隆巡游次数最多,他的替身和尚空海就在这里出家,天成寺背倚翠屏峰山林葱茏,空谷低迥古木参天,石崖壁立,殿前有两株树龄千年树高29米的银杏挺拔直立,遮天蔽日。

这两株树春天花事繁盛,秋来子满枝头,单性繁殖八百多年一直成谜,据查是和离此18公里的一棵1200年雄性银杏树借东风之便暗通款曲,现在周围子孙茂盛,已有300多棵新树,登盘山不仅可赏红叶,更可一览古银杏树风采。

西山——大觉寺

大觉寺又称西山大觉寺,位于北京西郊阳台山麓,始建于辽代,因是当初契丹人所建大觉寺,便成了坐西朝东的规制,大觉寺古朴沧桑、曲径通幽。

寺里无僧无尼,倒是有明慧茶院,还有个绍兴菜馆,可以在古刹游廊下小憩,大觉寺最绝的就是千年银杏,距今900多年,故称辽代“银杏王”树高25米,胸径7.5米需六七个成人合围,独木成林,浓荫覆院,另两株银杏树也有说头,一株是九子抱母,一株是雌雄同体的龙凤树

红螺山——红螺寺

红螺寺位于北京怀柔城北的红螺山,始建于东晋咸康四年(公元338),寺院坐北朝南,气势雄伟山环水绕,古树参天,世有“南有普陀,北有红螺”之说更有传说,称“男雍和,女红螺”,女子祈福这里最灵验。红螺三绝之一就是大雄宝殿前两棵古银杏树,东边的雌树清雅秀丽,西边的雄树高大粗壮,树龄在1100年以上,树高30多米,围度7米之多,被称为夫妻树

潭柘山——潭柘寺

“先有潭柘寺,后有北京城”,潭柘寺位于北京门头沟潭柘山山腰,始建于西晋,距今已有1700多年历史,寺院依山垒翠峰峦锦绣,寺内古树参天,佛塔林立。

寺内有二宝,一为天王殿前直径1.85米大锅,一为观音殿旁廊下石鱼,进潭柘寺更要看树,潭柘寺最有名的古银杏帝王树在毗卢殿前东侧,唐代种植,已是1300岁高龄,树冠高达30多米,巨干周长9米,暮秋的帝王树金袍披身,与旁边另一棵配王树巍然耸峙

潭柘寺的竹子也是风流韵致,漫步其间,秋意森森,论幽静高贵,潭柘寺第一

(图虫网ID:62628950264525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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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天津市定向招录选调生选调对象

2023-12-12,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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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主要为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天津市一流学科、一流培育学科2024年应届毕业生。

选调高校(45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天津市一流学科(40个):中国民航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天津科技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农学院(水产);天津医科大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天津商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世界史、化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工程);天津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天津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天津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天津体育学院(体育学);天津城建大学(土木工程)。

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3个):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育学);天津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天津城建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即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大学生(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天津市选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2024年应届毕业的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入选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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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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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宝坻区朝霞卫生院免费两癌筛查

2024-02-22,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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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宝坻区朝霞卫生院免费两癌筛查

欢迎本市适龄女性来我院参加检查,每三年免费检查一次!望大家互相转告,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体检对象

30—65岁本市常驻已婚女性。

筛查当日需携带以下户籍鉴定资料

1.本人为本市户籍:

(1)身份证120开头:二代身份证原件。(2)身份证非120开头: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

2.本人非本市户籍,丈夫为本市户籍:

(1)丈夫身份证120开头:夫妇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丈夫身份证非120开头:夫妇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丈夫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

3.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医保卡

免费检查项目

1、妇科检查(需避开月经期)

2、妇科彩超(检查需憋足尿,无需空腹)

3、乳腺彩超

4、宫颈HPV检查(禁止阴道用药及性生活)

5、50岁以上人群盆底肌指诊检查

体检时间

上午:08:00---11:00下午:13:30—16:00

体检地点

朝霞卫生院---妇产科

咨询电话:022-22536515

注意事项

1、我院采取当场排队预约方式进行。预约完毕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错峰检查,避免您等待时间过长。

2、筛查时请自觉排队,保持一米距离,必要时请佩戴好口罩。

3、HPV检查前三天内不要做阴道冲洗或使用阴道内药物,24小时内不要有性生活,避开月经期。

检查结果

宫颈癌筛查(HPV筛查)1-2月出结果,若有异常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接不到电话就是没问题。其它项当时出结果,查体表上都会写,请您注意留存阳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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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4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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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24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教师(校医)10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要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届时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5、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天津市户口(包括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被辞退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24年5月7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至5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至5月19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规范,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6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占比90%,教育综合知识占比1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校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考试无考试大纲,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截至7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已通过科目证明材料或正在认证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材料,如:党员证明、专业方向证书等。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选岗

在总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召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招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选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岗位,确定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对于在面试之后的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网站,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计划表.xls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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