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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01-04,全文共 3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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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本人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本人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本人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本人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本人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本人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辅警招聘的招考岗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在荟骏集团官网公布(http://www.tj-huijun.com),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9:00至1月8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2日9:00至1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提交后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月2日9:00至1月10日16:00缴纳笔试费用(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于1月25日9:00起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笔试不得入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荟骏集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12B)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87773006。

报名网站将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请各位考生依据公布的人数慎重选报岗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原则上不予退费。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024年2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代码)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当日,须同时携带:《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条件中有退役军人要求的,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4:l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的下载打印时间及组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详见《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

(四)面试

各岗位(代码)通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人数,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3:l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届时,考生可登陆荟骏集团官网的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环节的状态,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线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及面试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安机关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综合总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每月应发工资为5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福利、津补贴),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转正后,在试用期工资基础上增加层级工资,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七、报考咨询

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27431283 技术咨询电话:022-27431283、022-87773006、022-8722360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特别提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

附件: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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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全指南(问答)

2023-10-23,全文共 13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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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问答

推荐阅读→2024年天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原文)

第一章 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条件怎么把握?

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2.当年退役军人怎么认定?

当年退役军人是指2023年度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结束之日,至2024年度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结束之日期间退役的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3.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明确的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军队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文职人员: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4.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能否报考?

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组织或者人事部门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在职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不属于上述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

5.留学回国人员能否报考,有哪些要求?

可以报考。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可以报考对学历不作全日制要求的文职人员岗位。

招考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的,必须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及对应专业报考。

7.能否以第二学位报考?

第二学位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8.辅修专业学位能否报考?

不得以辅修专业学位报考。

9.国(境)外学科专业报考如何把握?

国(境)外学科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所学核心主干课程一致的,可以报考。

10.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如何把握?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

11.实行免笔试直接面试、学历学位要求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招考岗位,专业范围如何把握?

专业范围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明确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把握,相关高校未列入“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的专业,不纳入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专业范围。理学、工学、医学专业范围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把握。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属于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专业范围,以本人硕士研究生入学当年所学专业(二级学科)是否属于“双一流”建设学科进行认定。本人入学当年所学专业(二级学科)不属于毕业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不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专业范围条件。其中,专业名称发生改变、新的专业名称在国家明确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内,视为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专业范围条件。

12.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招考岗位学历要求的,能否报考?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比如,招考岗位中要求限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化学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是化学。

13.职称采取以考代评方式和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已通过相关考试但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如何报考?

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相关资格考试成绩单等证明材料。面试时,本人须出具相应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者通过相关考试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14.加分优待政策如何把握?

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一)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二)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三)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第二章 网上报名

15.招考信息如何公布,主要有哪些岗位?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公开发布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信息。2024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的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

16.2024年文体岗位如何先面试后笔试?

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参照国家艺术、体育类院校招生有关做法,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于2023年11月4日8:00至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面试合格者数量,由用人单位按照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一般相应压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将报名信息及面试成绩逐级上报至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17.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考人员提交个人信息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1月2日18:00。

18.压减岗位计划的招考岗位有哪些?

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压减岗位计划。具体采取3种方式:

(1)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

(2)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

(3)取消招考岗位计划或者调整入围比例后,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9.招考岗位计划取消,已报考人员能否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考岗位的人员,可以在2023年11月4日8:00至5日18:00期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8:00。

20.入围比例调整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的岗位,已报名并通过报名条件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能否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上述岗位并通过报名条件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1.何时缴纳报名费?

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

22.采取什么方式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招考岗位和考试地点。

23.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网站登录首页提示的“认真阅读填报说明、缴费说明和考生须知”要求,熟悉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者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报名系统填写项中即可。

(3)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注册或者登录完毕,完成相应操作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4)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24.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用户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选择报考岗位->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费->打印报名回执单->打印本人准考证。

25.怎么进行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报名,必须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新用户直接点击报名系统登录页面右下方“用户注册”按钮。注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

特别注意:请妥善保管本人密码,记住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

26.怎么填报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后,首先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报考指南”、“报名协议”,点击“已阅读并完全遵守以上协议内容”之后,再点击“接受”才可进入填报报名信息页面,完善报名信息,尔后再选择报考岗位。

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来源类别、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全日制学历、报考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职业资格、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户籍所在地和加分人员类别等内容,请如实填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姓名:限长18个汉字,中间不能有空格。字库中未收录的生僻字,可用半角“?”加汉语拼音小写字母代替,如:喆,可用“?zhe”代替。

来源类别: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

报考学历:本人取得的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

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是否全日制:与所填“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内容。

职称、职业资格:填写本人具有的职称、职业资格名称。具有职称、职业资格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低于本级相应职称、职业资格要求的招考岗位。

户籍所在地:本人现户籍所在地。户口迁至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填写原户籍所在地。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籍验证报告或者学生证,或者由所在院校出具在读证明)、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扫描件。

加分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军队烈士证明书、军队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电子版扫描件。其中,报考人员为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配偶子女的,只需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目中据实填报身份类别,无需上传与有关军队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由全军组考机构依据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核实确认报考人员与有关军队人员的关系类别。请有关军队人员通过所在单位查核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本人“配偶情况”、“重要社会关系”栏目中的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如有错漏,须在报名结束后2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修改完善。凡未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目中填报身份类别,或者填报身份类别与实际不符的,视为不符合加分优待条件。

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填报完成,点击“保存”按钮后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由后台工作人员确认是否符合选报岗位的要求,若不符合,进行明确提示,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申请初审的和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

特别注意:“填报信息”页面录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一定要准确有效,标有“*”的项目必须填报上传,并按照提示内容进行填报。

27.报考定向招考岗位人员,如何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目中据实填报身份类别,并及时联系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定向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其中,报考人员为现役军人配偶的,有关军队人员通过所在单位查核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本人“配偶情况”栏目中的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如有错漏,须在报名结束后2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修改完善。报名结束后,全军组考机构将依据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进行核实确认。

28.怎么选择报考岗位?

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在军队人才网的“招考专题”栏目中,下载招考岗位计划,查看所有岗位。

岗位选报过程分为“岗位查询”和“岗位报考”两步:

(1)报名信息保存成功后,点击报名流程界面中的“选报岗位”按钮,按筛选条件进行岗位选择后,点击岗位列表中的“岗位代码”链接,进入岗位详细信息页面,认真查看后点击“选报”按钮;也可点击岗位列表最后面的“收藏”按钮将感兴趣的岗位放到“岗位收藏夹”中,最多可以收藏5个岗位,进行对比选择报考。

(2)点击岗位详细信息页面的“选报”按钮,完成岗位报考操作。

注意: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招考岗位计划,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如符合考试加分条件,务必选择相应加分人员类别选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前请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按本人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如填报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应及时修改。

29.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招考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考岗位,并符合该岗位要求的条件,否则将不被录用。

30.同类岗位在不同用人单位的招考条件是否相同?

不同用人单位同类岗位的招考条件不尽相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具体招考岗位条件要求,选择个人条件符合的岗位报考。

31.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所报考岗位招考岗位计划取消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2.如何进行资格条件初审?

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

33.如何选择全军统一笔试地点?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可在缴费时从系统提供的城市中选择考试地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34.如何缴纳全军统一笔试报名费?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在“核对信息”页面下方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跳转到检查订单信息页面,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跳转到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返回支付结果,并在支付结果页面显示支付信息。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35.网上缴费有哪些支持银行?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渤海银行、齐鲁银行、上海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

36.网上缴费需注意哪些事项?

(1)使用银行卡网上缴费,必须先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并确保卡中余额多于报名费,以免造成支付失败。在支付报名费时,要先阅读银行卡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并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对照说明操作。

(2)“网上银行”开通方式: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所需开通的银行卡,到银行卡所属的营业网点申请开通个人“网上银行”功能。建议在开通“网上银行”时,向银行客服人员咨询完整的开通流程,以便后续操作。

(3)支付结果查询:使用支付的电脑登录http://www.helipay.com首页,选择“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交易订单查询”,系统会自动搜索出5天内使用本机的支付记录,查询到相应支付状态。

(4)若缴费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联系合利宝支付7×24小时客服。

在线客服:点击http://www.helipay.com网站首页最上面“在线客服”;

电话:400-608-6666,020-89332916;

电子邮箱:cs@helipay.com。

37.如何打印报名回执单?

缴费成功后连接打印机,填充A4纸张,点击页面“打印回执单”按钮,即可打印报名回执单。

38.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2月4日9:00至9日14:00登录军队人才网,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9.网上报名系统还有哪些其他功能?

(1)修改注册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并进入“注册信息维护”后,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2)报名资料更改。在报名时间内未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和初审未通过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40.为确保网上报名信息安全,应注意哪些问题?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②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③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④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为了保证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安全,每台电脑不允许2个或者2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请在登录完成相关操作后,关闭整个浏览器。

(2)要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打开的电脑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或关机重启电脑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3)请尽量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式进入报名网站,防止进入“钓鱼”网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请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如下网站: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进入军队人才网进行报名操作。

(4)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招考专题网站。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浏览。

第三章 考务安排

41.全军统一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主要考核哪些方面?

全军统一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42.全军统一笔试大纲包括哪些科目,如何获取?

全军统一笔试大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共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区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按各专业领域和学科门类设置。报考人员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下载考试大纲。

43.什么时间进行全军统一笔试?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4:00-16:00。

44.参加全军统一笔试须注意哪些事项?

(1)遵守当地考试相关规定。要随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和各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主动了解当地考试有关要求。考试当日,请预留充足时间,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进入考点考场的查验等工作。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为避免延误考试时间,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

(3)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4)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6)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考试采取闭卷方式,需用2B铅笔、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开始答题前,考生务必核对试卷是否与准考证上考试科目一致,并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说明,按照答题卡上的提示要求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标记与答题无关的内容。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8)公共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答题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专业科目开始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核对试卷上的试卷代码,确认与准考证上的专业科目代码一致,应答试卷与所答试卷专业不一致的将影响考试成绩。

(9)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考试期间,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11)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不得再有任何填涂答题卡和试卷的动作,否则按违纪处理。试卷和答题卡等材料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12)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45.如何查询全军统一笔试成绩?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4年1月底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军队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全军统一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46.考生对笔试成绩如有疑问,如何进行成绩复查?

全军统一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考生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可于考试成绩查询期间向军队人才网考试服务邮箱提交个人签名的查分申请书(注明查分理由),并附个人准考证、身份证电子照片,其中准考证丢失的,提供准考证号,尔后由全军有关组考机构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查结果。成绩查询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47.全军统一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48.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

49.对报考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如何参加面试?

对这类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并下发有关单位。用人单位根据下发的面试人员名单,按要求组织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和公示审批等工作。

50.面试主要考核哪些内容,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面试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一般采取现场答辩、授课试讲、器械操作、能力测验等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左右,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51.报考人员如何获知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2.报考人员总成绩如何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3.什么时间进行面试和体检?

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54.体检由哪些医疗机构组织,费用由谁承担?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

55.体检的标准是什么,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怎么办?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规定的标准条件。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56.如何确定预选对象,怎么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确定预选对象后,将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

57.政治考核由谁组织,主要考察什么?

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通常由预选对象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就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同级兵役机关、教育部门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58.如何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

59.拟录用对象如何公示?

拟录用对象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军地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四章 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60.哪些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和黑名单,并抄送国家相关人事考试有关组考机构。

61.对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62.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招录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63.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6)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7)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64.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4)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5)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6)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65.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记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的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66.报考人员干扰考试工作秩序,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指南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人员的;

(4)其他扰乱考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6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其 他

68.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是否有辅导用书和举办培训班?

本次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69.关于《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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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

2024-03-18,全文共 3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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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警务辅助人员

根据《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辅警招聘的招考岗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在荟骏集团官网公布(http://www.tj-huijun.com),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3月27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提交后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0日9:00至3月28日16:00缴纳笔试费用(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于4月4日9:00起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笔试不得入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荟骏集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8号融侨中心12B)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87773006。

报名网站将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请各位考生依据公布的人数慎重选报岗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原则上不予退费。

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024年4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代码)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当日,须同时携带:《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条件中有退役军人要求的,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4: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的下载打印时间及组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详见《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

(四)面试

各岗位(代码)通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人数,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3:l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届时,考生可登陆荟骏集团官网的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环节的状态,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线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及面试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安机关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综合总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每月应发工资为5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福利、津补贴),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转正后,在试用期工资基础上增加层级工资,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报考咨询

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27431283

技术咨询电话:022-27431283、022-87773006、022-8722360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特别提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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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3

2023-08-15,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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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751元至23757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为4751元

政策依据:

2023年8月11日,根据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3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了: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4751元和23757元。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社局,链接: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08/t20230811_6375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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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申领政策2024

2024-03-14,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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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申领政策2024

申领条件:

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已经按规定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且当前连续缴费(含补缴)6个月以上,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发放天数: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4计算。

(一)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三)生育婴儿的,享受128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领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申领并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发放给本人。

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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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1-02,全文共 2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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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加强补贴服务管理,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和补贴标准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人员,以及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75%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二)其他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50%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二、补贴期限

(一)补贴期限最长为三年。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次申请补贴:

1.补贴期满时,同时属于低保家庭和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两种情形的就业困难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经办程序

(一)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自灵活就业登记或自谋职业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常住地社保分中心或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等网上申报渠道提出补贴申请。

(二)审核

社保分中心、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登记情况、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金保二期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申请的,系统审核通过的,审核结果直接提示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个人参保缴费

申请人自审核确认补贴资格当月起享受补贴。享受补贴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月、季度、半年或全年的方式缴纳个人负担部分。

(四)补贴部分缴费

1.社保分中心每月3日前生成上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支付数据,市社保中心会同医保等部门对核定的待缴明细对账无误后,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部分资金拨付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上月医疗保险补贴部分资金,由市社保中心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2.按照享受补贴人员实际缴纳情况,据实予以补贴。享受补贴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不予补贴。享受补贴人员在享受补贴期限内,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给予补贴。

四、补贴管理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补贴人员或其亲属自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街镇(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调整补贴比例或终止补贴:

1.在本市或外省市用人单位就业(含在用人单位担任法人、股东等高级管理职务)或参加社会保险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死亡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发生变化或不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6.应当终止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补贴期满且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变更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市社保中心应当加强业务协同,强化补贴管理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联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发生变化或注销身份的,自系统记载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变化或注销身份经办时间的次月,调整补贴比例或终止补贴,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应及时告知享受补贴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调整补贴比例人员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持《灵活就业参保社会保险补贴退费告知单》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资金退回后,再按照正确比例进行缴纳。逾期未办理的,市社保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可代其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

(三)就业困难人员因认定类别发生变化或注销身份发生补贴终止情形的,按以下方式退回补贴:

1.对终止补贴人员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终止补贴人员或其亲属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持《灵活就业参保社会保险补贴退费告知单》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的,市社保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可代其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

2.对终止补贴人员多享受补贴的,经办人员应告知本人或其亲属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部分资金,可选择个人全额退回补贴资金或进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费;对失业保险补贴部分资金,须办理失业保险退费;对于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任一险种补贴部分资金,须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退费。补贴资金和个人缴纳的资金均按原缴纳渠道退回。

五、工作要求

各级经办机构要严格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管理,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失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对享受补贴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死亡、判刑收监等退出情形进行信息比对,校核补贴资金,确保补贴依法依规发放和资金安全。对采取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补贴的,及时停发并追回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7日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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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派遣制人员招聘需求

2024-01-23,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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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派遣人员招聘需求

NO.1需求岗位

(一)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团泊院区岗位(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道28号)

备注:助理护士岗位工作地点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在两个院区之间动态调整。

(二)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海光寺院区岗位(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NO.2待遇说明

注:1、根据实际工作表现适当调整薪酬;2、绩效奖励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由科室统筹分配。

NO.3其他说明

以上均为应发待遇,各岗位均享受五险一金、带薪年假、防暑降温费、取暖费等福利待遇;特种技术岗执行两个月试用期、六个月见习期,试用期与见习期工资为转正工资标准的90%;重要技术岗执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标准的90%;如在本工作领域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1000元。表现优异者五年内有机会转为正式职工。

NO.4报名流程及材料

(一)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件。持港澳台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馆的证明材料电子文件。

(二)个人简历。

(三)有意者将以上相关材料电子文件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文件标题以“姓名+报名科室+报名岗位”注明)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材料恕不退回,郑重承诺为报名人员保密)。本次招聘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电子邮箱:mxb@cnthr.cn

联系方式:022-2326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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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见习人员招聘公告

2024-02-18,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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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见习人员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成立于2011年,主要承担高速公路收费运营工作,管辖京沪、津蓟、津晋、津沧、津港、荣乌等16条高速,74个收费站(含隧道站1座),拥有员工3000余人,基本形成了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为中心的对外辐射型高速公路运营服务网络。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经天津市人社局审批于2014年建立,并通过2023年度年检审批。

二、招聘岗位

高速收费疏导员(见习岗位),见习期一年

负责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发卡、出口收费、车辆疏导、政策解释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人员范围(报名人员须符合下述条件且未参加过就业见习)

1、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在本市登记失业的本市户籍16至24岁失业青年。

四、执行工时及见习生活费

1、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四班两运)

(第一天上白班8:00-18:00,第二天上夜班18:00-第三天8:00,第三天、第四天休息。具体上班时间按各收费站要求)

2、见习生活费:按公司制度执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住宿、班车和工作餐,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3、工作地点: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所属天津市各条高速路段的收费站。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具体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见习协议等程序。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长期有效。

2、简历投递:符合条件人员通过前程无忧网站报名https://jobs.51job.com/all/coUTFTPlQyVmwGawBmUTQ.html。

3、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应当准确、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联系电话:022-23793135。以上招聘信息由本次招聘单位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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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税务缴费时间

2024-02-21,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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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税务缴费时间一览

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下同)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最后一日前完成申报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

每年12月20日至31日,税务机关停止办理日常申报缴费及本年度补缴申报。

注意:

但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社保费、退休补足医疗年限、补历年医疗保险费等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除外。

税务缴费渠道:

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自助申报,并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微信”“云闪付”手机APP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微信”适用范围为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路径为:“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天津市社保缴纳”;“云闪付”适用范围为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路径为:“云闪付-本地服务-天津社保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

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也可在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缴费。

5、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社保费、退休补足医疗年限、补历年医疗保险费等人员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信息后,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告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手机APP渠道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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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2023-11-08,全文共 4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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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体育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专业设置瞄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能力结构与素质要求,对接产业岗位需求,以训练、教学、科研“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培养具备优秀运动能力的竞技体育人才和具有体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健康城团泊体育中心内。

(三)招聘单位性质:天津体育职业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包括管理岗5人,专业技术岗9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4.具有较高的学科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5.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指导目录应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证明)和学位证书;

6.聘用的工作人员,入职后应服从学院工作统一安排;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的,以及2021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的毕业生。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信息发布

经批准的招聘方案,自2023年11月10日起在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jvcs.cn)、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9:00至2023年11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09:00至2023年11月28日下午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明、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至16:00。

笔试报名费每人45元/科,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2)考试科目:管理岗和专技岗1、3、4为《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类试卷(主客观结合)和写作);专技岗2、5、6、7、8为《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准考证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时间:2023年12月4日09:00起至2023年12月6日09:3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部科目笔试,缺考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者,则同时进入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户口页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港、澳、台及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于在本次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材料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动合同及原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

(5)中共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印章;

(6)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登记表2张。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审核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缴费成功方可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信息》)。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管理岗和专技岗1、3、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专技岗2、5、6、7、8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内容为学科专业内容,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教授课程,在使用的教材中选取试讲题目,具体要求将电话单独通知试讲考生。试讲和结构化面谈分数各占50%,满分为100分。

4.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成绩设及格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jvcs.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查询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届时会在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jvcs.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发布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采取查阅档案、征求原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jvcs.cn)、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六、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022-68569006

监督电话:022-2331421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天津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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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11-06,全文共 3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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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本人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本人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本人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本人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本人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本人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辅警招聘的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可在天津市渤海国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zijob.com/)及渤海国资人力公众号查询(微信号:jinxrc)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5日9:00至11月10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及公众号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提交后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1月5日9:00至11月12日16:00缴纳笔试费用(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于11月16日9:00起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笔试不得入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11月13日-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3号友城名居7号楼2门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88272628。

报名网站将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请各位考生依据公布的人数慎重选报岗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原则上不予退费。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023年11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及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代码)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4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当日,须携带《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条件中有退役军人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条件中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或游艇驾驶证(A类)原件及复印件。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4:l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3:l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于2023年12月2日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详见《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通知单在报名网站下载,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00起。

(四)面试

各岗位(代码)通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不到3:l 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于2023年12月17日进行,考生可于12月7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结果,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请于12月12日9:00起至12月13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面试报名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可于12月12日9:00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为100 分,及格线为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可于2023年12月21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 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安机关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开招聘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综合总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每月应发工资为5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福利、津补贴),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七、报考咨询

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66977323

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22-88272628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特别提示: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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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批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方案

2024-01-04,全文共 2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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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第二批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方案(康复)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69号

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招聘方案于2023年12月29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户网站(www.tjzyefy.com)公告通知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批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康复)》(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考年龄、报考工作年限、取得资质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要求英语等级水平;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至1月20日上午9: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月15日上午9:00至1月21日下午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时间:在本方案发布及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网上系统填写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准确完整填写每一项报名信息;

(2)“毕业院校”、“所学专业”需严格按照报名人员毕业证书填写;

(3)“学历(培训)简历”和“工作简历”需包括报名人员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不得出现时间空当。

3.报名费每科45元。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在线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在每次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查询资格审查反馈情况或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名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www.tjzyefy.com)公告通知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两个科目,主要考察与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

笔试科目为2门,2门成绩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成绩将在医院官网(www.tjzyefy.com)公告通知专栏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医院官网(www.tjzyefy.com)公告通知专栏发布,岗位要求条件均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www.tjzyefy.com)公告通知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答辩、综合测评等形式进行专家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医院网站(www.tjzyefy.com)公告通知专栏发布,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0.5+面试*0.5。

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www.tjzyefy.com)公告通知专栏发布。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院亦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医院人事科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考察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其他不适合录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人事科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须在3个月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院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提前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发布(由市级教育部门、疫情防控部门等紧急通知临时取消的考试安排除外),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批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康复))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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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办理指南

2023-10-27,全文共 1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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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办理指南

★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缴费标准:

城乡未就业居民(成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选择高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1010元,选择低档缴费的人员每人每年380元,享受相应缴费档次报销待遇。

★集中申报缴费期:

2024年度本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登记方式:

(一)各级学校、托育机构、福利机构等单位,线下到辖区医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线上可通过网上申报第三方代办系统(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自主在线上完成参保登记业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向区医保分中心申报办理参保登记,市教育部门应指导各高等院校根据助学贷款合同完成享受助学贷款高校学生身份确认工作。

(二)以行政村(组)为主体代居民申报参保缴费的,线下到街(镇)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线上可通过网上申报第三方代办系统(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自主在线上完成参保登记业务。

(三)其他未就业居民(含新生儿、未成年及成年居民),线下到街(镇)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线上可通过网上申报第三方代办系统(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津医保APP医保办事大厅,自主在线上完成参保登记业务。

(四)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特困等人员)、部分优抚对象、其他重度残疾人员、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等人员分别由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市委老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医保中心提供相关信息(以数据共享或报盘形式提供),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统一办理相关参保登记及待遇标识维护手续。

★缴费办理:

1.各级各类学校、托育机构、福利机构、以行政村(组)为主体代居民申报缴费的,使用社保费代收客户端“社保费代收代报(自主)”功能进行虚拟户申报,选择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缴费或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方式缴费,不再通过原代办系统“虚拟户医疗申报”功能进行申报;社保费代收客户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资料下载”版块进行下载,用户名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其他未就业居民(含新生儿、未成年及成年居民),可以由街(镇)综合服务机构依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代办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缴费通知单》,到银行临柜缴费,也可以通过天津税务手机APP、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扫码等缴费。

★缴费方式:

所有缴费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选择到税务部门协议商业银行网点、办税服务厅缴费或通过手机APP、网上税务局、POS刷卡一次性缴纳费款。

(1)银行临柜缴费:缴费人持《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或《缴费通知单》,到协议商业银行网点临柜缴费。协议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天津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滨海农商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齐鲁银行。

(2)天津税务手机APP缴费: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通过《缴费通知单》,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然后通过天津税务手机APP自助缴费。

(3)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自助缴费。

(4)微信、支付宝缴费: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APP的居民医保缴费模块,或者通过扫描居民医保云缴费二维码,自助缴费。

(5)办税服务厅缴费:缴费人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现金或使用智能POS机刷卡、扫码缴费。

(6)银联缴费:缴费人通过银联APP的居民医保缴费模块自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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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3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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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我院工作人员不足,优化创新团队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79年,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68号,为正局级、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农业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高新技术研究;开展农业农村宏观政策研究;开展农业应用技术的集成与创新,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及其他委托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涉及7个岗位,计划招聘7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农业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例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名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3年10月30日起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http://nync.tj.gov.cn)和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taas.ac.cn/)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jsnykxyrsc@tj.gov.cn,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学位+岗位代码+应聘者专业名称”。

3.联系人:张金良 联系电话:022-23678655

(二)资格审查时间、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结束之日起10天内,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或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考核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六、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人数:招聘岗位进入考核面试的人数根据资格审查通过的实际人数进行。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答辩面谈形式,应聘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学术报告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核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考核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4.面试相关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规定入场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1位,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成绩公布

考核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

结果于7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http://www.taas.ac.cn/)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未进入体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http://nync.tj.gov.cn)和我院网站(http://www.taas.a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67865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678675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录用与待遇

1.2023届高校毕业生于2023年12月28日前来院报到,报到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二)纪律与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

3.如遇特殊情况,须对上述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将相关安排发送到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

附件1.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x

附件2.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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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原文)

2023-10-23,全文共 6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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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其中,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条件初审。2023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31日18:00至11月2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报考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岗位并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3年11月4日8:00至5日18:00期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11月5日18:00至6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11月6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5.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6.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12月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4:00-16:00。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4日9:00至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4年1月底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将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4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四、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分批次组织实施。首批招考岗位计划,与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一起发布,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于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不需要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安排进行。

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各再发布一次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计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相应文职人员岗位。

五、特别提示

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推荐查看→天津军队文职岗位表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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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退休工伤人员补贴标准

2023-11-27,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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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退休工伤人员补贴标准

退休工伤人员补贴

2022年12月31日前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休工伤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补贴:一级伤残60元、二级伤残50元、三级伤残40元、四级伤残30元。调整后退休工伤人员补贴与养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齐,具体标准:一级伤残4386元、二级伤残4195元、三级伤残4005元、四级伤残3814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2022年12月31日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4元,最低发放标准184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最低发放标准13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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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大约要交多少钱?

2023-12-15,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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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大约要交多少钱?

以2023年一般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4751元为例计算:

①基本养老保险=4751×20%=950.2元/月

②基本医疗保险=4751×7.5%=356.33元/月

③门诊大病医疗=4751×1%=47.51元/月

④大额医疗救助260元/年

全年合计=(①+②+③)×月数+④=(880+330+44)×12+260

=16508.42元

即每月1375元或1376元。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20%

2、基本医疗保险:7.5%(即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7%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5%之和)

3、门诊大病医疗:1%

4、大额医疗救助:260元/年(季度首月21元/月,其余月份2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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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调整终止情形

2024-01-02,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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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调整终止情形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补贴人员或其亲属自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街镇(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调整补贴比例或终止补贴:

1.在本市或外省市用人单位就业(含在用人单位担任法人、股东等高级管理职务)或参加社会保险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死亡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别发生变化或不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6.应当终止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补贴期满且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变更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何退回补贴?

1.对终止补贴人员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终止补贴人员或其亲属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持《灵活就业参保社会保险补贴退费告知单》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的,市社保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可代其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

2.对终止补贴人员多享受补贴的,经办人员应告知本人或其亲属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部分资金,可选择个人全额退回补贴资金或进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费;对失业保险补贴部分资金,须办理失业保险退费;对于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任一险种补贴部分资金,须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退费。补贴资金和个人缴纳的资金均按原缴纳渠道退回。

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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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核心人员落户政策

2022-01-05,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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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核心人员落户政策

办理对象:

核心成员是指在科技研发、技术攻关过程中掌握关键技术,或在产品制造、生产过程中掌握先进工艺或技能,或在企业管理、市场拓展、产品营销等方面能力突出,并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团队成员。

申请条件:

申请落户的核心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一般应全职在津工作;

(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

(三)获有《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引进落户推荐函》;

核心成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和团队带头人推荐,可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直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来推荐

2、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资格核准

3、申请人提交申请

受理地点: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西康路2号三楼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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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谁可以领?

2024-01-02,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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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可以领?

人员范围和补贴标准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人员,以及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75%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二)其他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50%给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

(一)补贴期限最长为三年。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次申请补贴:

1.补贴期满时,同时属于低保家庭和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两种情形的就业困难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政策来源:天津市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2/t20231229_6495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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