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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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返籍回津落户办理流程一览

天津市返籍回津落户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后可以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逐级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2023-09-04,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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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返籍回津落户办理流程一览

办理流程:天津市返籍回津落户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后可以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逐级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受理条件:原为天津市家庭户的居民,因上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将户口迁到外省市落户,现已返津稳定就业创业或已经退休,在津具有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产权住房。

办理材料

1.迁移人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3.迁移人(已经退休的除外)《天津市居住证》或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 (内部查询确认);

4.迁移人户口由我市迁出记录(能够通过公安机关内部查询的免予提交)

5.由报洛户前6个月仕本巾连续止吊缴纲社保的记录,且同期外省市无缴纳社保记录(内部协调人社部门核实确认):已经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或领取退休工资的相关手续;

6.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7.落户地点材料:落户地房屋产权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提醒:对符合我市返籍回津落户政策,年满18周岁的人员,本人父母中有一人现户籍为我市家庭户的,可免予提交《天津市居住证》,不再查询确认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免予提交并不再查询确认申报洛户前6个月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保的记录且同期外省市无缴纳社保记录,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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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英才落户无就业单位来津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2024-01-05,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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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英才落户申请审核通过的无就业单位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在办理落户的,具体办理程序为:

①申请人需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或北方人才市场指定窗口领取《委托存档商调函》,并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提交落户申报材料,联审窗口预审合格的,出具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公安、人社、教育部门联审人员签字)。

②申请人持《委托存档商调函》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回原籍提取本人档案,到北方人才市场办理存档手续。北方人才市场核验合格后,开具存档证明。

③申请人本人持存档证明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拓展信息——落户申请流程

1.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2.审核通过的,选择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所在单位集体户或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地落户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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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驾驶证延迟换证办理流程

2024-05-24,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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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的,可以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延期换证业务。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延期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确认信息】→ 【资料填写】→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延期换证流程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延期换证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步骤2:【用户申告】

在该步骤,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认真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确认信息】。

步骤3:【确认信息】

在该步骤,界面显示驾驶证的基本信息,用户认真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资料填写】。

步骤4:【资料填写】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延期原因,并且上传延期事由证明材料扫描件。点击【浏览】后,可以在本地选择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可参考图片案例,必须满足图片要求,如果上传到的图片不规范,可能导致业务退办。

用户选择图片后,点击【上传】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成功后,可以在图片预览中查看上传的扫描件是否正确。如果操作有误,请重新点击【浏览】后上传。

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5【确认提交】。

步骤5:【确认提交】返回该步骤显示用户的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完成】,进入步骤6【完成提交】。

步骤6:【完成提交】

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办理成功后,用户如需延期回执,可通过网办进度下载或自行到车管所窗口打印。

注意事项

1、 办理延期换证前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延期换证的相关要求,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和有效。

2、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延期换证,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需撤销请到车管所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

1、 办理延期换证前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延期换证的相关要求,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和有效。

2、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延期换证,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需撤销请到车管所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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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驾驶证损坏换证办理流程

2024-05-24,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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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锁定注销可恢复等情形的,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业务。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损毁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确认信息】→ 【资料填写】→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损毁换证流程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损毁换证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步骤2:【用户申告】

在该步骤,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认真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确认信息】。

步骤3:【确认信息】

在该步骤,界面显示驾驶证的基本信息,用户认真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资料填写】。

步骤4:【资料填写】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领取方式是邮政寄递或窗口自取。业务成功受理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邮政人员将上门收取相关资料和费用,交付机动车驾驶证及收费票据,同时将收回的资料送回车管所。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则自行到选择的自取网点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方式,用户需认真填写驾驶证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用户可以设置默认地址,删除地址,并且使用新地址。点击【使用新地址】,可以新增邮寄地址。

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方式,用户需选择自取网点,可查看详情或地图定位。

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5【确认提交】。

步骤5:【确认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信息以及领取详情,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完成】,进入步骤6【完成提交】。

步骤6:【完成提交】

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用户应提前准备好《原机动车驾驶证》。

注意事项

1、 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损毁换证的相关要求。

2、 用户申请预受理前按要求准备好《原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

3、 受理成功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邮政速递人员将寄送《新机动车驾驶证》并回收《原机动车驾驶证》。

4、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申请损毁换证,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果用户拒绝签收或者超过一个月未到指定网点取证,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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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驾驶证丢失换证办理流程

2024-05-24,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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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在本平台申请遗失补证业务。补领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期间等情形,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遗失补证】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确认信息】→ 【资料填写】→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遗失补证流程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遗失补证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步骤2:【用户申告】

在该步骤,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认真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确认信息】。

步骤3:【确认信息】

在该步骤,界面显示驾驶证的基本信息,用户认真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资料填写】。

步骤4:【资料填写】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领取方式是邮政寄递或窗口自取。业务成功受理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邮政人员将上门收取费用,交付机动车驾驶证及收费票据。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则自行到选择的自取网点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方式,用户需认真填写驾驶证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用户可以设置默认地址,删除地址,并且使用新地址。点击【使用新地址】,可以新增邮寄地址。

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方式,用户需选择自取网点,可查看详情或地图定位。

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5【确认提交】。

步骤5:【确认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信息以及领取详情,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完成】,进入步骤6【完成提交】。

步骤6:【完成提交】

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注意事项

1、 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遗失补证的相关要求。

2、 受理成功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邮政速递人员将寄送《新机动车驾驶证》。

3、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申请遗失补证,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果用户拒绝签收,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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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海河英才落户流程一览

2024-01-05,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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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海河英才落户流程一览

落户办理流程

1.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2.审核通过的,选择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所在单位集体户或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地落户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3.审核通过的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办理落户的,具体办理程序为:

①申请人需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或北方人才市场指定窗口领取《委托存档商调函》,并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提交落户申报材料,联审窗口预审合格的,出具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公安、人社、教育部门联审人员签字)。

②申请人持《委托存档商调函》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回原籍提取本人档案,到北方人才市场办理存档手续。北方人才市场核验合格后,开具存档证明。

③申请人本人持存档证明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操作流程

1. 注册登录“天津公安”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公众号(需用户在实名认证的情况下进行办理)。点击“引进人才落户”。

2.阅读责任告知后,点击“同意,下一步”。

3.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

4. 确认用户身份信息无误后,选择“确认,下一步”按钮;如个人信息有误,选择“信息异常”按钮,并勾选显示异常的信息,点击“确认有误信息”按钮(出现申请提交成功提示后点击“确定”按钮,24小时后可重新申请)。

5. 填写申请信息。

6. 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图片(全部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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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天津市定向招录选调生选调流程一览

2023-12-12,全文共 2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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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选调流程一览

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关于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报考须知、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等信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rsks.hrss.tj.gov.cn)查询。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4日18:00(共7天)。网址为:rsks.hrss.tj.gov.cn。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6日18:00。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用。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报考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00至15: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相关内容,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对表中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二)组织推荐

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4日18:00之间,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经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分别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报考单位,提交方式以选调单位通知为准。高校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社局审查分别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12月28日前交市人社局(径送人才开发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交团市委(径送学校部)。

(三)统一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卡)参加选调生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应于2024年1月3日14:00至1月5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于1月1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面试与体能测评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选调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3:1;大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根据男女笔试成绩分别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有关招录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的,由相关单位在面试前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再根据选调职位招录计划数,按照相应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时,按照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在2024年1月30日9:00至2月2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3日,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

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1);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照男女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次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选调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结合职位的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有关工作安排由选调单位商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单位)确定。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发放《选调生通知书》。

选调单位一般应于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录用人员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不予支持。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应向选调单位出具书面申请。

2、调剂

选调单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可根据需要,从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调剂方式为: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按男女比例1:1招录的职位,只能接收相应性别空缺计划的调剂人选。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递补、调剂人选经天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

3、补录

2024年6月中下旬,市委组织部根据本年度选调职位空缺情况,可结合工作需要视情况开展补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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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市成人高考成绩查询流程一览

2023-11-22,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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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成人高考成绩查询流程一览

查询方式

1.通过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访问“公众服务大厅”的成绩查询页面,根据查询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查询。

2.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天津招考”,点击进入天津市招考院综合服务平台,输入考生信息,手机号码进行验证,进入2023年天津市成人高考成绩界面查询。

3.到报名所在区招办或报名确认点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查询入口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

微信小程序 “天津招考”

报名所在区招办或报名确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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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滨海新区落户办理全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07,全文共 3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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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滨海新区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

申请条件

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落户。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承诺无异地社保);

2.《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4.学校在学证明或毕业证;

5.学历认证(涉及毕业生);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上材料,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办理落户。

滨海新区产业工人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该企业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和所在企业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6.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7.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

申请条件

经区政府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在滨海新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落户。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在外地总部上社会保险的提供异地社会保险凭证);

5.直接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所在企业向区商务和投促局或各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落户申请,企业一次性进行申报,提供企业职工名册;

2.区商务和投促局或各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与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框架协议进行审核;

3.区人社局、各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就业认定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审核;

4.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进行审核;

5.经区商务和投促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在“滨城”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

申请条件

持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申请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5.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对申请人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4.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5.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6.经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在“滨城”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在外省市同期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同期无异地社会保险费缴纳),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或人才市场集体户。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5名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6.该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落户在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和所在企业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员工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区税务局、各开发区相关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审核;

6.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7.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8.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为“滨城”贡献者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工作、生活的外省市人员,获得滨海新区区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技能大师、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可申请在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荣誉证书;

5.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6.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社局、区妇联、区公安局对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分别进行审核;

3.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4.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5.经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妇联、区公安局等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其他事项:

1.对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注销户口并纳入“黑名单”;落户申请人不能有犯罪记录,对故意隐瞒犯罪记录行为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注销户口;对弄虚作假的相关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本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承担。

3.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后期视运行情况优化调整完善。

政策来源: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政府,https://www.tjbh.gov.cn/government/contents/11160/278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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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返籍回津落户办理有什么特殊情形?

2023-09-04,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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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返籍回津落户办理有什么特殊情形

特殊情形

1.对符合我市返籍回津落户政策,年满18周岁的人员,本人父母中有一人现户籍为我市家庭户的,可免予提交《天津市居住证》,不再查询确认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免予提交并不再查询确认申报洛户前6个月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保的记录且同期外省市无缴纳社保记录,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对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不能单独办理返籍回津落户,应当按照外省市投靠父母政策办理。

咨询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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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返籍回津落户办理指南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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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返籍回津落户办理指南2023

2023-09-04,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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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返籍回津落户办理指南

受理单位: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条件:原为天津市家庭户的居民,因上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将户口迁到外省市落户,现已返津稳定就业创业或已经退休,在津具有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逐级报分局审核后办理。

应提交的材料

1.迁移人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3.迁移人(已经退休的除外)《天津市居住证》或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 (内部查询确认);

4.迁移人户口由我市迁出记录(能够通过公安机关内部查询的免予提交)

5.由报洛户前6个月仕本巾连续止吊缴纲社保的记录,且同期外省市无缴纳社保记录(内部协调人社部门核实确认):已经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或领取退休工资的相关手续;

6.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7.落户地点材料:落户地房屋产权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特殊情形

1.对符合我市返籍回津落户政策,年满18周岁的人员,本人父母中有一人现户籍为我市家庭户的,可免予提交《天津市居住证》,不再查询确认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免予提交并不再查询确认申报洛户前6个月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保的记录且同期外省市无缴纳社保记录,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对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不能单独办理返籍回津落户,应当按照外省市投靠父母政策办理。

咨询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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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入户办理流程(附最新落户名单)

2023-06-10,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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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年第一期积分落户名单公布

点击进入查询

>>>天津2023年积分落户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

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一般每年两期,第一期在当年1月至4月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第二期在当年7月至10月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根据实际需要,可适时调整申报期次和时间。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

一、单位注册

申请单位登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积分联办系统(http://218.67.246.52/wu-score/index.html

请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单位信息。由单位经办人负责单位注册。

按照系统提示信息注册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注册成功后可进入下一步申请人信息填写。

注意事项:

1.单位经办人需填写两名,注册阶段保存成功后,本受理期内不可更改。

2.单位注册时可选择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受理点,每期只可选择一次受理点,选定后由该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积分的审核、打分工作。

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

请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信息填写完整保存后进行网上测评,测评通过后上传材料。

注意事项:

提交审核前,申请人可进行填写信息修改、重新测评、修改上传材料、删除申请人等操作;提交审核后,申请人不能再进行上述操作,请申请人确认填注信息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三、提交审核、受理

提交审核后,人社窗口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结果。

受理后联办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如上传材料需要补正,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依据补正要求更正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审核受理结果在申请人列表“状态”一栏显示“人社受理通过”。

2.审核、补正期间需进行情况核实,请经办人和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公布积分分值、公示入户名单

依据我市积分政策,2023年5月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2023年第一期积分分值,公布(复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积分专栏网站,逾期无法查询。

2023天津积分落户办理全指南
以下各项请点击查看
办理条件办理材料
办理时间办理入口
办理流程咨询电话
积分相关政策
积分分值表积分测算器
社保积分
房子积分
租房积分居住证积分
公积金积分
年龄限制/积分
学历积分证书积分
职业/工作积分配偶积分
奖项积分
减分政策
准迁证相关信息
发放时间有效期
发放进度查询落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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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技能型人才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05-10,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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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型人才落户

办理时间:

全年均可

办理条件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不超过30周岁;

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办理材料

(一)基本要件:

1、全日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2、普通中专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中专学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职业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技工院校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二)其他要件:

1.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劳务派遣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①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②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③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④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⑤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3.社会组织、政府雇员等非企事业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雇员所在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落户地材料:

(一)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落户:

1.房屋产权证书中能够体现房屋性质及所有权信息页;

2.房主居民身份证、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能够证实本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传);

3.如住房系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共有的,还需上传房屋共有权证书。

(二)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上传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北方人才集体户或区人才集体户落户:

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

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

无需上传相关落户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签署承诺书、选择落户地点、填报信息后,上传有关要件。

二、审核

在人社、教育、公安三部门组成的联审窗口建立网上联审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进行线上审核。

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用工、社会保险、执(职)业资格、职称等相关信息要件;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相关信息要件(技工学校学历由人社部门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件。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要件,系统自动完成审核。

①审核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准予迁入证明》。其中审核通过的在津无就业单位的申请人,需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存档落户。

②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驳回原因。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

三、落户

申请人在领取准迁证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各相应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相关材料下载:

点击下载: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经办流程图.docx

点击下载: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docx

点击下载:天津市急需型人才认定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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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条件一览

2023-01-04,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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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条件一览

申请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天津市投资办企业;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天津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天津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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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分落户积分查询表(最新版)

天津积分落户咨询电话(2023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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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源高校生回津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2022-06-09,全文共 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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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源外省市高校生回津

(一)办理条件

本市生源、外省市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将户口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回本市。

(二)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4.外省市普通高校出具的本人在学证明;

5.房屋产权证明;

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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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河英才落户办理流程(图解)

2022-04-01,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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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河英才落户办理流程

1. 注册登录“天津公安”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公众号。(引进人才2.0需用户在实名认证的情况下进行办理)。

2. 确认用户身份信息无误后,选择“确认,下一步”按钮

;如个人信息有误,选择“信息异常”按钮,并勾选显示异常的信息,点击“确认有误信息”按钮(出现申请提交成功提示后点击“确定”按钮,24小时后可重新申请)。

3. 填写申请信息。(选择在津有无工作并选择申请类型)。

4. 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图片(全部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

5. 提交成功页面。

>>>落户办理进度查询

提交成功后个人中心的“业务网办进度中点击“查看”按钮可以查询到申请的落户信息及办理状态。

>>>落户办理撤销流程

在已提交/受理中/已办结的业务页面点击“查看”按钮,可点击“撤销业务申请”并填写撤销原因,已受理阶段的申请提交撤销业务申请需等待联审窗口工作人员点击同意撤销。

注:已获取到准迁证的,无法提交撤销业务申请,请联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申请落户的联系电话变更

提交申请系统默认的联系电话为登录系统账号的手机号码,如需变更请在提交申请成功后,个人中心的“业务网办进度”中点击“查看”—联系电话右侧的“变更”按钮,输入需变更的手机号码进行变更。

>>>调档函、准迁证获取方式

注:在津无工作的人才落户类型联审窗口审核全部通过后先获取调档函后进行存档,存档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获取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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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河英才落户政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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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京津冀一卡通办理网点一览(地址+充值网点)

2018-07-13,全文共 2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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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凡持有“交通联合”标识的交通一卡通互通卡,均可在天津市区、天津滨海公交线路、天津地铁运营线路以及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廊坊、张家口、唐山、秦皇岛、承德、沧州、邢台、邯郸、衡水)公交、地铁刷卡乘车,并享受当地票价优惠政策。

什么是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

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是指依照交通运输部互联互通标准要求,由天津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简称“一卡通公司”)发行,在京津冀等互联互通城市交通领域使用,且卡面标有“交通联合”标识的IC卡。

哪些天津城市一卡通客服中心可以办理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业务?

天津城市一卡通塘沽上海道客服中心(充值、售卡、退换卡),滨海新区塘沽上海道正康里8栋底商(电视台旁)。

天津城市一卡通朗香街客服中心(充值、售卡) ,和平区建设路88号朗香街负一层S002-1。

天津城市一卡通华盛广场客服中心(充值、售卡、退换卡),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46号华盛广场1层大厅。

天津城市一卡通金纬路客服中心(充值、售卡、退换卡),天津市河北区金纬路67号。

天津城市一卡通黄海路客服中心(充值、售卡、退换卡),滨海新区开发区黄海路18号博美园底商A-2。

天津城市一卡通友谊大厦客服中心(充值、售卡),河西区友谊路50号友谊大厦A座一层。

天津城市一卡通奥林匹克客服中心(充值、售卡),和平区成都道126号贵州路口奥林匹克大厦。

天津城市一卡通广开二马路客服中心(充值、售卡),南开区西市大街与广开二马路交口(五马路小学正对面)。

天津城市一卡通赛象酒店客服中心(充值、售卡),南开区梅苑路8号赛象酒店一层大厅。

天津城市一卡通光荣道客服中心(充值、售卡、退换卡),红桥区光荣道祥居公寓底商(老胜香包子铺旁)。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 (朗香街客服中心营业时间:周一至周六10:00-17:00)。

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的使用范围?

目前,天津地区的使用范围为市公交、滨海公交的全部线路以及地铁运营线路,还可应用于北京市、河北省等其他互联互通城市指定线路。具体应用需以当地政府及运营企业发布的使用范围。

在哪里可以购买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

目前,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可到天津城市一卡通各自建客服中心购买及充值。具体网点信息可关注“天津城市一卡通”官方微博、微信进行查询,或拨打400-6117555进行咨询。如用户有在线充值需求,可下载“美伽汇”APP,利用支持NFC功能的手机对其进行在线贴卡充值,并在线申领电子发票。

购卡、充值是否有规定?上下限为多少?

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卡片押金为18元,以后每次充值金额为10元的整数倍,卡内最高储值额不能超过1000元。

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在天津地区是否可享受刷卡优惠,在外地刷卡可享受优惠吗?(待公交、地铁确认)

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在天津地区使用,可享受现行城市卡刷卡优惠政策,即在市内公交车上使用享受95折优惠,滨海指定的公交线路9折,在地铁使用享受9折优惠,在其他城市使用时需以当地政府及运营企业发布的使用范围及票制票价政策为准。

如何使用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

天津及其他城市发行的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在天津区域内使用时,须依照天津发行机构及交通运营企业颁布的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在异地使用时,须依照当地发行机构及交通运营企业颁布的标准执行。

如何知道卡内有多少余额?

您每次使用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时,卡内余额会在收费机或打印的单据上显示出来,或者也可带卡到充值网点查询。

卡内金额用完后怎么办?

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可到天津城市一卡通各客服中心进行充值。

充值后是否可以领取发票?

充值后在充值网点领取与充值金额相同的定额发票,请充值时当场找工作人员领取发票,如果当时未能领取。请保存好充值凭证在30天内,凭凭证及卡片到原受理网点或城市一卡通客服中心换取发票。

如果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出现故障了,不能使用了,该如何处理?

持卡到指定客服中心进行检测,办理换卡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持申请凭证到原网点将原卡余额及押金转入客户自行提供的新卡中。(如卡片出现打孔、断裂、折痕、卡面不平整或出现翻页,需扣除卡片押金)。

注:提供的新卡不可以为普通的城市卡,而必须是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

什么样的卡属于人为原因损坏?

卡片如果出现打孔、断裂、折痕、严重污损、卡面不平整或出现翻页等这些都属于人为原因损坏。

如何办理退卡?

卡片可读,可办理退卡业务,持卡到指定客服中心可即时办理退卡。卡内押金及余额以现金形式退予客户,原卡收回。若退卡张数大于等于3张或退卡金额大于等于500元时,需留存退卡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退卡金额大于等于300元时,需提前致电一卡通客服电话进行退卡预约。

使用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需要注意哪些?

请不要将两张以上一起接近收费POS机,否则将无法正常使用。

妥善保管您的卡片,勿将卡过塑、折曲、涂写、刮花、打孔、割剪、撞击卡片或将卡接近高温、磁性物品。

卡片遗失怎么办?是否可以挂失补办?

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是不记名,不挂失的。

对天津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卡扣费、交易存在异议时,如何处理?

您可联系扣费交易地运营企业或发卡机构客服查询交易记录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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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驾驶证延期审验网上办理流程

2024-05-24,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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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审验的,可以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延期审验业务。

用户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登录后,点击【驾驶证业务】→【延期审验】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选择原因】→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延期审验流程

步骤1:【业务须知】返回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延期审验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步骤2:【用户申告】返回在该步骤,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认真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原因】。

步骤3:【选择原因】返回在该步骤,界面显示驾驶证的基本信息,用户认真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选择延期原因,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确认提交】。

步骤4:【确认提交】返回该步骤显示用户的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完成】,进入步骤5【完成提交】。

步骤5:【完成提交】返回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办理成功后,用户如需延期回执,可通过网办进度下载或自行到车管所窗口打印。

注意事项

1、 办理延期审验前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延期审验的相关要求。

2、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延期审验,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需撤销请到车管所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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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驾驶证超龄换证办理流程

2024-05-24,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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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可以在本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可以在本平台办理超龄换证业务,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网上办理超龄换证业务,需先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后,用户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后,点击【驾驶证业务】→【超龄换证】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亲临车管所或大队开户窗口注册的用户为实名注册用户)。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用户申告】→ 【确认信息】→ 【资料填写】→ 【确认提交】→ 【完成提交】

超龄换证流程

步骤1:【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超龄换证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步骤2:【用户申告】

在该步骤,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认真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确认信息】。

步骤3:【确认信息】

在该步骤,界面显示驾驶证的基本信息,用户认真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资料填写】。

步骤4:【资料填写】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确认降级后准驾车型,并且选择领取方式是邮政寄递或窗口自取。业务成功受理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邮政人员将上门收取相关资料和费用,交付机动车驾驶证及收费票据,同时将收回的资料送回车管所。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则自行到选择的自取网点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方式,用户需认真填写驾驶证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用户可以设置默认地址,删除地址,并且使用新地址。点击【使用新地址】,可以新增邮寄地址。

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方式,用户需选择自取网点,可查看详情或地图定位。

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5【确认提交】。

步骤5:【确认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信息以及领取详情,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完成】,进入步骤6【完成提交】。

步骤6:【完成提交】

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用户应提前准备好《原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

1、 办理超龄换证前请先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医院上传体检信息后方能申请办理该项业务。

2、 请认真阅读使用须知,了解在互联网上办理超龄换证的相关要求。

3、 用户申请预受理前按要求准备好医院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

4、 受理成功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邮政速递人员将寄送《新机动车驾驶证》并回收《原机动车驾驶证》和医院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申请超龄换证,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果用户拒绝签收或者超过一个月未到指定网点取证,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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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驾驶证到期换证办理流程

2024-05-24,全文共 1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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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如已超过有效期但未满11个月的,可通过本平台继续申请换证业务。超过有效期满11个月,未满1年的,需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网上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需先到指定医院(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并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后,用户登录https://tj.122.gov.cn/m/login?互联网服务平台后,点击【驾驶证业务】→【驾驶证补换领】业务功能办理。。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实人认证的注册用户)。

期满换证流程

1 驾驶证补换领流程

步骤1:【填写申请信息】

在该步骤,系统会判断用户可办理的驾驶证补换领业务类型并提供给用户选择,用户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后点击【下一步】。

系统会判断用户是否存在有效的驾驶证照片,如果存在,用户确认弹出照片是否作为驾驶证照片,选择“更换照片”,用户提交驾驶证照片后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选择“继续办理”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如果不存在,用户需先上传驾驶证照片后进入步骤2【用户申告】。

步骤2:【用户申告】返回

在该步骤,系统会判断用户是否需要进行身份认证,如果需要认证,弹出二维码,用户登录“交管12123”扫码成功后界面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如果不需要认证,界面直接显示申告的义务和内容。用户认真确认不具有所列的不准申请的情形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取件方式】。

步骤3:【选择取件方式】

在该步骤,用户选择领取方式是邮政寄递或窗口自取。业务成功受理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邮政人员将上门交付机动车驾驶证及收费票据。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则自行到选择的自取网点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方式,用户需认真填写驾驶证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用户可以设置默认地址,删除地址,并且使用新地址。点击【使用新地址】,可以新增邮寄地址。

如果选择窗口自取的方式,用户需选择自取网点,可查看详情或地图定位。

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4【确认提交】。

步骤4:【确认提交】

该步骤显示用户的驾驶证信息、领取详情以及需要缴纳费用信息,如果平台已开通在线支付功能,显示在线支付详情。

如果平台只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显示如下:

如果平台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与邮费,显示如下:

如果平台不支持在线缴费,显示如下:

再次确认信息以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发送6位验证码到用户绑定的手机,用户输入手机验证码后,点击【完成】,进入步骤5【完成提交】。如果选择在线支付,提交后自动跳转至支付页面进行网上付款。

步骤5:【完成提交】

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业务流水号。该步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不含当天)受理(选择在线支付的业务费用支付完成后受理),届时会发送短信告知受理结果。用户可以根据该业务流水号在网办进度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如果平台只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且选择在线缴费,提交完成后显示如下:

如果平台支持在线缴纳工本费与邮费且选择在线缴费,提交完成后显示如下:

如果不在线缴费,提交完成后显示如下:

2 注意事项

1、 办理期满换证、超龄换证业务前请先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医院上传体检信息后方能申请办理该项业务。

2、 用户一旦在互联网提交驾驶证补换领业务申请,不再受理该业务退办,如果用户拒绝签收或者超过一个月未到指定网点取证,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加入互联网黑名单,用户将不允许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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