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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学历怎么算分?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天津积分落户申请人受教育程度积分计算方式为: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大专学历(10分)。

2023-01-05,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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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学历怎么算分

答: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申请人受教育程度积分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

☑大专学历(10分)

特别提醒:

1.受教育程度积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历电子认证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天津市学历认证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

电话:2301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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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社保怎么算分?

2023-01-03,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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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社保怎么算分

答: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社保积分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在天津市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

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最高积22分,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分)、基本医疗保险(3分)、失业保险(3分)、工伤保险(3分)、生育保险(3分);

缴费满36个月的,自满36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28分,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分)、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

特别提醒:

1.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

2.计算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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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租房积分怎么加?

2023-01-03,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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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租房积分怎么加?

答: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租赁住房积分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在天津市租房居住(租赁住房),每年积6分。

特别注意:

1.申请人租赁住房以及居住证签注计算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2.申请人持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证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计算租房居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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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分入户分值表 2023天津积分入户分值表

2023-06-07,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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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分值表如下图所示:

基本分:

最新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完善我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1〕13号)中“居住”指标的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将“在本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调整为“在本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满一年积10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15分;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满一年积12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满一年积12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满一年积15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30分。”

(图源:津云)

导向分:

附加分:

负积分:

注: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

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各部门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22-24538071;市公安局022-24538075;市住建委022-24538088

市规自局022-24538692;市教委022-24538087;市公积金管理中心022-24538604

2023天津积分落户办理全指南
以下各项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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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婚姻状况怎么加分?

2023-01-05,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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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婚姻状况怎么加分?

答: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婚姻状况积分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已婚,且夫妻双方均为天津市在职职工,积分申请人配偶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24个月(20分)

>>>特别提醒:

1.申请人配偶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

2.计算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配偶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交配偶军官证、士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服役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从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配偶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应为申报积分落户近一个月出具,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窗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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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公积金积分要求

2023-01-03,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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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公积金积分要求

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积分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

☑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4分。

特别提醒:

计算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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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居住证怎么加分?

2023-01-03,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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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居住证怎么加分?

答: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居住证积分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申请人依法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

特别提醒:

申请人居住证签注计算积分的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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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租房积分怎么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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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入户办理流程(附最新落户名单)

2023-06-10,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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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年第一期积分落户名单公布

点击进入查询

>>>天津2023年积分落户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

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一般每年两期,第一期在当年1月至4月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第二期在当年7月至10月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根据实际需要,可适时调整申报期次和时间。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

一、单位注册

申请单位登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积分联办系统(http://218.67.246.52/wu-score/index.html

请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单位信息。由单位经办人负责单位注册。

按照系统提示信息注册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注册成功后可进入下一步申请人信息填写。

注意事项:

1.单位经办人需填写两名,注册阶段保存成功后,本受理期内不可更改。

2.单位注册时可选择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受理点,每期只可选择一次受理点,选定后由该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积分的审核、打分工作。

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

请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信息填写完整保存后进行网上测评,测评通过后上传材料。

注意事项:

提交审核前,申请人可进行填写信息修改、重新测评、修改上传材料、删除申请人等操作;提交审核后,申请人不能再进行上述操作,请申请人确认填注信息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三、提交审核、受理

提交审核后,人社窗口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结果。

受理后联办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如上传材料需要补正,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依据补正要求更正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审核受理结果在申请人列表“状态”一栏显示“人社受理通过”。

2.审核、补正期间需进行情况核实,请经办人和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公布积分分值、公示入户名单

依据我市积分政策,2023年5月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2023年第一期积分分值,公布(复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积分专栏网站,逾期无法查询。

2023天津积分落户办理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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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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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3年第一期积分落户申请流程

2023-01-28,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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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3第一期积分落户实行全程网上办理

申请流程为:

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操作完成后进入审核流程。(如2022年上半年已经完成单位注册,无需再次注册。)

一、申请单位注册

申请单位登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积分联办系统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单位信息。由单位经办人负责单位注册。

注意事项:

单位注册时可选择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受理点,每期只可选择一次受理点,选定后由该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积分的审核、打分工作。

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

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信息填写完整保存后进行网上测评,测评通过后上传材料。

注意事项:

提交审核前,申请人可进行填写信息修改、重新测评、修改上传材料、删除申请人等操作;提交审核后,申请人不能再进行上述操作,请申请人确认填注信息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三、提交审核、受理

提交审核后,人社、公安窗口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审核结果。

受理后联办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如上传材料需要补正,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依据补正要求更正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审核受理结果在申请人列表“状态”一栏显示“人社受理通过”。

2.审核、补正期间需进行情况核实,请经办人和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

审核受理→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发放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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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3年第一期积分落户办理时间

2023-01-28,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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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3第一期积分落户

办理时间

1月28日开始申报,4月30日停止申报。

政策依据:

本期居住证积分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1〕13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相关指标分值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2〕4号)执行。

【推荐阅读】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关指标分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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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职业技能加分规则

2023-01-05,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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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职业技能加分规则

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积分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1.对应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0分)

2.对应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0分)

3.对应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分)

4.高级技师(30分)

5.技师(20分)

6.高级工(15分)

7.中级工(10分)

8.初级工(5分)

>>>特别提醒:

1.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指标,是指申请人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申请人提交的对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权或网站确认真实有效且类别与本人当前工作岗位相一致。

3.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本市取得技能等级证书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权威网站确认,职业(T种)对应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且与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一致。受理期间目录调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

4.提交的证书发证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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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职业/工种加分规定

2023-01-05,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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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职业/工种加分规定

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职业/工种积分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非常紧缺职业(25分)

☞紧缺职业(15分)

☞一般紧缺职业(10分)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在天津市取得技能等级证书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权威网站确认,职业(工种)及紧缺程度对应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且与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一致受理期间目录调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

2.提交的证书发证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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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获得哪些奖项能加分?

2023-01-05,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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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获得哪些奖项能加分

答: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奖项积分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类竞赛前20名、二类竞赛前15名(30分)

☞获得省级技能竞赛类竞赛前10名、二类竞赛前6名(20分)

>>>特别提醒:

申请人获得的奖项积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奖项和荣誉称号计算积分的规定?

(一)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不享受国家级表彰奖励待遇的;

(二)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表彰奖励,不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待遇的;

(三)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类竞赛前20名、二类竞赛前15名;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前10名、二类竞赛前6名;

上述(一)、(二)、(三)奖项或荣誉称号均为参加工作以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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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减分项有哪些?

2023-01-05,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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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分项哪些

答: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与犯罪行为,将扣除积分:

1.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办理相关证书、证明或申办积分落户记录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纳税证明、购房证明材料等),每条减30分;

2.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分;

3.用人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落户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1年内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3年内申报资格。

>>>特别提醒:

负积分可分项累计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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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分落户咨询电话(2023最新)

2023-01-04,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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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咨询电话(第一期)

市人社局:12333;24538071

市公安局:24538075

市教委:24538087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4538088 28468119

市公积金中心:24538604

市民政局:24538079

市医保局:83572211

滨海新区政务中心:66898160

滨海新区公安局:66897743

滨海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66897924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66896804

滨海新区公积金中心:66897775

>>>更多阅读:

2022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条件一览

天津积分入户分值表 2023天津积分入户分值表

2023天津积分落户政策(附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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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条件一览

2023-01-04,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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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条件一览

申请天津居住证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天津市投资办企业;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天津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天津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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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积分落户咨询电话(2023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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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政策(附办理指南)

2023-01-04,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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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政策(附办理指南

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天津积分落户办理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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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年龄限制(附加分政策)

2023-01-03,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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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年龄限制

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最新消息,经过重新修订后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居住证积分落户应当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年龄加分政策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年龄积分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36至45周岁(5分)。

>>>申请居住证积分落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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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时间(上半年+下半年)

2023-01-03,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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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时间

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一般每年两期。根据实际需要,可适时调整申报期次和时间。如有调整,本文见第一时间更新,请关注!

上半年(第一期):

在当年1月至4月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下半年(第二期):

在当年7月至10月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小编提醒:

1.积分情况定期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可以自行查阅。

2.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本人对公布的积分分值及其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布期间内通过申请渠道申请复核,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调整或者不予调整的处理,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告知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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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材料清单(汇总)

2023-01-03,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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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

>>>温馨提示:

1、申请人和申请单位请备齐全部材料再进行网上申请、上传材料。(网上上传材料要求:请勿使用手机最低像素模式拍摄,请在光线明亮的环境下,使用白色背景满屏拍摄图片并上传,或将材料扫描并上传,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上传图片应清晰、完整、有效,窗口办理时各负责部门核验的原件应与网上上传的材料一致。)

2、申请人和申请单位请按照材料清单内容据实准备材料。窗口办理时如有需要,请配合提交材料原件。

>>>小编提醒:

以下提到的材料,部分材料非必须,没有可忽略。【详细材料要求+交件形式点击此处查看

>>>联办部门共用材料清单: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5、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公安预审表(积分专栏官网下载,填写后提交)

>>>市人社局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2、国家级或省部级奖项获奖证书原件、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对应的获奖表彰奖励的决定(通知)等文件的复印件

3、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学历证书原件及对应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高级工)

4、配偶现役军人身份材料原件

5、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

>>>市公安局材料清单

1、居民户口簿首页原件

2、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申请人页、随迁子女页原件

3、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随迁子女系父母离异的相关材料

5、不动产权证原件(房地产权证)

6、非申请人本人不动产的相关材料

7、购买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相关材料

8、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

>>>市住建委材料清单

1)申请租赁住房积分-个人租赁:

1.住房租赁合同所有页面扫描。

2.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扫描。

2)申请自有住房积分

a.凭不动产权证申请积分:《天津市不动产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证》)证载信息页扫描。

b.凭购房合同(协议)申请积分:在天津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网签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二手房买卖协议》主合同页(第一页至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购房契税完税证明扫描。

c.申请人与其他人(夫妻、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天津市不动产共有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天津市房屋共有权证》)同时需提供申请人与其他共有人关系证明材料。

>>>市教委材料清单

1、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原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材料清单

1、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后移交至市内继续缴存的职工计算2015年以前年度积分的,提供开发区社保中心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2、缴存年度早于2004年的职工(不包括原在开发区社保中心缴存的职工)计算2004年以前年度积分的,提供原开户建设银行出具的缴存明细并盖章。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材料清单

1、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证书原件,证章原件,立功受奖登记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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