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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

2024-01-04,全文共 2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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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财政投资评审技术辅助人员3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8日以后出生)。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及其他:详见岗位简介表。

5.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6.苏州市区户籍。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联系电话:0512-65721685。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提供符合工作年限的合同或者社保记录。请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1月12日16:30之前发送到szscztzpszx@126.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序号+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如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财政局网(https://czju.suzhou.gov.cn/)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财政局网(https://czju.suzhou.gov.cn/)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4.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616865。

本简章由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24年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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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虎丘区政协招聘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25,全文共 1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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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虎丘区政协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苏州市虎丘区政协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虎丘区政协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

1.电脑端:入口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告。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教辅用书。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3.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053937。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政协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054703;0512-680503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05024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虎丘区政协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市虎丘区政协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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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2,全文共 2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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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行政服务辅助人员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行政服务辅助人员

辅助从事文书起草、会议(活动)组织协调、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辅助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1

本科

工商管理类、中文文秘类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能适应加班及出差。

执行苏州市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招聘单位综合管理部,电话:65153310。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4、学历:本科。

5、专业:工商管理类、中文文秘类。

6、其他:详见岗位简介表。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3月15日,联系电话:65153310。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15日24:00之前发送到sclzhgl@kj.suzhou.gov.cn(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158620。

本简章由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详见附件:

1.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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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简章

2024-05-07,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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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简章

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是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文旅融合发展与创新发展规划研究,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人才交流、职称评审、职业教育、培训指导及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协助上级开展导游管理,提供导游服务工作。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相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具体岗位

服务科工作人员(001)1人。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要求等详见附件《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原工作单位惩戒、开除、辞退等不良行为记录。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可能限制其为公司工作的竞业限制条款、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等相关协议。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6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邮箱lyjpeixun@163.com投递《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

(四)咨询电话:0512-65291674费女士。

(五)资格审查:由发展中心对应聘者所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应将全部报名资料的原件带至面试地点,由发展中心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及报名资格进行复审验证,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选聘流程

(一)面试

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合格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三)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全面了解拟录用对象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录用

1.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2.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原则上应从原单位辞职后再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3.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按单位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者再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300102。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docx

2.《苏州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苏州市导游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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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4-19,全文共 2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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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工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辅助性从事文字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中文文秘类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学位

执行苏州市事业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电话:051265262696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人员)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及其他条件:见岗位简介表。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联系电话:0512-65262696,报名邮箱:12742232@qq.com。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4月24日24:00之前发送到1274223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2285496、82285804、65200727。

本简章由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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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28,全文共 2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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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窗口服务辅助人员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

窗口服务辅助人员

辅助开展企业服务窗口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5年以上工作经历

执行苏州市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4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512-65213439。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8日后出生);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专业不限;

6.其他: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联系电话:0512-65213439。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4月3日24:00之前发送到102004181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2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2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gxj.suzhou.gov.cn/)单位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suzhou.gov.cn/)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4393。

本简章由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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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司法局机关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21,全文共 2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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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司法局机关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工3名、驾驶员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代码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

司法局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01

辅助开展司法行政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1名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男性。

执行苏州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02

1名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女性。

03

1名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软件)类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驾驶员

04

汽车驾驶与管理工作

1名

大专及以上

不限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驾驶B1证及以上。

执行苏州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2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苏州市司法局政治部,电话:0512-65829670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后出生)。

4.学历: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本科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法律类、计算机(软件)类,驾驶员不限。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7.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3月26日。联系电话:0512-67523695。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⑵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26日24:00之前发送到szsfjzzb@163.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计算机系统操作工、驾驶员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计算机系统操作工、驾驶员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的有关规定。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苏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suzhou.gov.cn)公告栏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苏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0512-68559885。

本简章由苏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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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20,全文共 2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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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总工会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工2名(附岗位简介表)。

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名称

招聘岗位代码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总工会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01

辅助从事职工服务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专业

5年以上工作经历

执行苏州市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4级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02

辅助从事职工服务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专业

5年以上工作经历

执行苏州市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4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苏州市总工会组织部,电话:0512-65214648。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24年3月30日);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财务财会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6.岗位简介表中的其他要求;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3月22日,联系电话:0512-65214648。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22日24:00之前发送到szghzzb@126.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招聘岗位代码+姓名”(例如:01+张三)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9: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如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9: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总工会单位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与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总工会公告栏和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41785。

本简章由苏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总工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苏州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总工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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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红十字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5,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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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红十字会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红十字会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工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市红十字会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辅助从事赈济救护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公共卫生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

需开展户外救援工作,适合男性;

执行苏州市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电话:65234329。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4.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 专业:公共管理类、公共卫生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专业;

6. 其他:需开展户外救援工作,适合男性;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联系电话:65234329。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红十字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2)其他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22日24:00之前发送到504909777@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市红十字会公告栏和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9291938,65234329。

本简章由苏州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苏州市红十字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1.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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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财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4,全文共 2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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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财政局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驾驶员2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财政局

驾驶员

从事单位公务用车驾驶及车辆维护、保养等后勤工作

2

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持有A3及以上驾驶证。驾龄需满3年;5年内无交通肇事记录,3年内无记满12分记录。

执行苏州市属机关单位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3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苏州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电话:68616878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6日之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专业不限;

6.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24年3月16日);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8.其他: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3月18日,联系电话:0512-68616878。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财政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驾驶证扫描件或照片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18日24:00之前发送到904467330@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财政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616887。

本简章由苏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市财政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苏州市财政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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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2,全文共 2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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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科技辅助管理人员1名。(附岗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薪酬标准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科技辅助管理人员

辅助从事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专业

5年以上工作经历

执行苏州市市级机关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四级

注:招聘岗位所设公益性岗位年薪等级的薪资标准,请咨询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人事处,电话:65233508。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3日后出生),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公共管理类;

6.其他:详见岗位简介表;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5日,联系电话:65233508。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15日24:00之前发送到191383757@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告栏和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233021。

本简章由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详见附件:

1.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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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2-28,全文共 2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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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动物协检员3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7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不限;

6.需上夜班,能适应夜间一线动物检疫工作;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8.其他: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5日,联系电话:65245875。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5日24:00之前发送到zhzf@sznyncj.suzhou.gov.cn(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及技能测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及技能测试。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及技能测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及技能测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及技能测试人选。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30%+技能测试*3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及技能测试结束后,次日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8130180。

本简章由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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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4-01-18,全文共 2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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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保育工,人数1名;厨师,人数1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保育工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不限专业。

6.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二)厨师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4.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不限专业。

6.有厨师资格证,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1月26日,联系电话:13862173095。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3)提供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保育工5年及以上;厨师2年及以上);(4)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它资格证书。上述材料(登记表及相关证件照片)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1月26日24:00之前发送到21600959@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单位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公告栏和单位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228867。

本简章由苏州市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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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市合作交流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3-11-13,全文共 2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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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合作交流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合作交流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驾驶员1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23年11月14日);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7.近5年来安全行车无重大责任事故;

8.其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1照。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14日-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12号楼4号会议室,联系电话:68611311。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用于证明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驾驶证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均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同时填写《苏州市合作交流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交本人同底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2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2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现场公告栏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人才中心网站公告栏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8611151。

本简章由苏州市合作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市合作交流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苏州市合作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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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市相城区国有资产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0-30,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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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派遣相城区国有资产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2023年11月2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szsxcrl@163.com。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记录);

(5)岗位要求的职称和执业资质证书;

(6)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4.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每天9:00—16: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7591016。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于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4)本次招聘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3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在苏州人才网公示。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公示。

3.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三、统一体检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考察

相城区国资办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考察。因应聘者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五、录用管理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录用人员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苏州市相城区国有资产投资评审中心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1232。

七、本简章由相城区国有资产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国资评审中心咨询电话:0512-85181295;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7591016。

附件:

1.《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相城区国有资产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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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3-10-27,全文共 2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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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招聘岗位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工1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4.学历:本科;

5.专业:财务财会类专业;

6.其他: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上午9:30-下午16:30),联系电话:65230825。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现场审核,当场告知报名结果,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号苏州市双创中心206室

4.报名材料:

(1)《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本人签字原件1份,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

(3)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户主页与本人页,现场出示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

(5)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或合同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出示原件)

(7)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8)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公告栏和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218190

本简章由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1.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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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市急救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3-10-24,全文共 2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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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急救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急救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120急救调度员6名。(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专业不限;

6.工作经历:不限;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8.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00—10月31日16:00。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用微信公众号系统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系统地址:苏州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招聘报名。报考人员请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材料:

(1)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均要);

(3)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5)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公众号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9351859。

(6)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相关附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7)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40%+技能测试*20%+面试*40%。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生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5:1直接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30%+面试*70%。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12-69351859;

简章由苏州市急救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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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3,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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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可在“新城招聘”(http://www.szgthr.com)网站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31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7. 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10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网址:入口

(三)报名材料:

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3.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3日至6月11日工作日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2095。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

1.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邮件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城招聘”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新城招聘”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城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2615。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885399。

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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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江区融媒体中心(盛泽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简章

2024-05-30,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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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融媒体中心盛泽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简章

盛泽青少年活动中心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文化中心内,是由苏州市吴江区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苏州青少年科技馆与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青少年综合素质发展公益服务机构,主要承担青少年综合素质培训及少儿活动、赛事、展览的组织和承办,由吴江区融媒体中心下属全资企业苏州吴江融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因事业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盛泽青少年活动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敢于创新,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抗压能力强,能适应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环境。

4.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部分条件可适当放宽。

5.户籍不限。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等报名,并同时上传可以反映本人业务能力的证书、作品图片、视频等,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8日24时。

2.资格初审、面试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符合任职条件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实践考试及面试人员。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100%)=实践技能操作测试(按占比60%计)+面试(按占比40%计)。实践技能操作测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合格分均为60分。

(1)实践技能操作测试。测试内容为相应岗位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实践技能操作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用常规的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首先取实践技能操作测试分数高者,其次取面试分数高者)。体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部分岗位如未有适合人员报考或应聘者未能达到录用标准,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体检、考察、复审合格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缺额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等事项,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应聘人员录用后,提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薪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12-63484360、63482156,电子邮箱:xmtzb001@163.com。

附:报名表

苏州市吴江区融媒体中心

盛泽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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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2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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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备字(2024)31号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位简介

岗位代码

开考比例

学历

其他

话务员

接听市民各类求助电话

01

8

1:3

大专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29日至2006年6月4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话务员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840号11楼1108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5911360。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5398806。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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