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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2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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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公益性岗位(编外)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120急救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

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

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7)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宜从事调度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 报名地点: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职中路116号,卫健委大楼206室)。

3. 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 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另行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四、考试

采取打字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打字测试、笔试和面试。

1.打字测试。主要测试打字速度及准确度。每分钟录入50字及以上者合格,合格者可进入笔试,打字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当天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综合知识。成绩实行百分制,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成绩计算。在打字测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领取体检通知。

5.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4.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张家港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3.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后待遇:与中心调度岗位人员同等待遇,且随财政保障水平的调整而调整。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29701。

八、本公告由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夏老师 0512-58287816。

张家港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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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市急救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23-10-24,全文共 2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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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急救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急救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120急救调度员6名。(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专业不限;

6.工作经历:不限;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8.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10:00—10月31日16:00。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用微信公众号系统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系统地址:苏州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招聘报名。报考人员请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材料:

(1)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均要);

(3)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5)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公众号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9351859。

(6)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相关附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7)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40%+技能测试*20%+面试*40%。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生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5:1直接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30%+面试*70%。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512-69351859;

简章由苏州市急救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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