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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办理

沈阳办理专题栏目,提供与沈阳办理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沈阳办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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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恢复户口办理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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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居民回国入境恢复户口申请条件:

未在国(境)外取得定居资格的出国人员,在我市恢复户口

复退军人恢复户口申请条件:

我市居民入伍户口注销,退役后申请恢复户口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申请条件:

我市居民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回原籍恢复户口(2003年8月7日以后不再注销户口),征得户主、房主同意。

非华侨身份回国恢复户口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办理材料

居民回国入境恢复户口申请材料:

最后一次入境时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或《回国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复退军人恢复户口办理材料:

落户地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到场填写《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表》)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办理材料:

1.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2. 居民户口簿(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或原户口注销地同一区域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在现实际居住地办理落户的)。

3.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5. 户主居民身份证、房主居民身份证。

非华侨身份回国恢复户口申请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

4、恢复户口通知单

5、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沈阳市公安局各县区派出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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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2024-04-11,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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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比例基数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4年度缴费标准:

1、在校学生:260元,其中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为104元;

2、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450元,其中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为180元;

3、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优抚对象、重残人员(二级及以上)、纳入监测范围的贫困人口等特殊人群: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及基数:

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按照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6%比例缴纳;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

缴费基数:

1、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新设立的用人单位以上月发放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或者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上年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

2、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900元/月。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1、“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沈阳税务微信公众号

微信首页搜索“辽宁税务”公众号进入“微办税”中的“社保缴费”模块,或者微信首页搜索“沈阳税务”公众号进入“服务”中的“辽宁社保缴费”模块,输入操作人姓名和证件号码进行人脸识别后即可办理缴费业务。

2)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支付宝首页搜索“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登录并通过身份验证后,进入“社保缴费”模块即可办理缴费业务。

3)辽宁移动办税APP

下载“辽宁移动办税”APP,以“个人办税”身份注册登录后,进入“社保”模块即可办理缴费业务。

2、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辽事通APP)

3、沈阳市各办税服务厅

4、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点此查看网上缴费方式操作流程

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方式: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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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异地身份证办理指南

2024-02-04,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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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沈阳市居住的省外户籍人员,可在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办理材料

年满16周岁公民: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公民: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书面承诺书。

办理流程

年满16周岁公民:

1、到现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身份证窗口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3、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公民:

1、在监护人陪同下到现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身份证窗口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3、签订书面承诺书;

4、派出所拍照留存申请人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办理地点

沈阳市公安局各县区派出所一览

办理费用

沈阳异地身份证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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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沈阳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类型有哪些?

2023-05-24,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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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沈阳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类型有哪些?

2023沈阳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类型: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

(1)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2)因故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委应在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内根据实际去向将这部分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出。

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①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②也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间,由学校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

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出国(境)前所属学校团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出国(境)团员集中的学校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加强联系服务。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

>>>沈阳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官网入口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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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交卡换卡办理指南(附咨询电话)

2023-10-23,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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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交卡换卡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用户所持卡片如出现无法正常刷卡消费等现象,可办理卡片换卡业务。针对无法读取卡内信息的卡片,需根据卡片卡号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如因磨损等原因造成卡片卡号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办理。

办理材料:

办理老年IC卡坏卡换卡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盛京通公司指定营业网点办理。

办理费用:

1、经检验完好、无人为污损卡片,免费换卡并保留原卡押金和卡内余额(含已购买未到启用月份的月票及当月剩余次数)。

2、经检验属人为污损的卡片,换卡时须交纳卡片押金每张20元,并保留原卡卡内余额(含已购买未到启用月份的月票及当月剩余次数),原卡押金不予返还。

卡片存在以下情况属于卡片人为污损:

1)卡片有裂痕、断裂或有明显的弯曲、折痕、折叠、扭曲、划刻痕迹;

2)卡片有打孔、割剪、水浸、火烧、腐蚀、缺边角等破损现象;

3)卡片表面涂写、印制图案、粘贴异物或有无法清除的污渍等情况。

取卡流程:

办理坏卡换卡时,用户填写《坏卡/挂失业务登记单》作为换卡凭证。取卡时,用户须持《坏卡/挂失业务登记单》(第一联)自坏卡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领取,登记单收回。《坏卡/挂失业务登记单》(第一联)丢失的,用户须依据登记单登记信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

相关说明:

办理换卡业务时,须按原卡类型办理。对检验完好、无污损的卡片收回,统一处理;对污损的卡片统一打孔处理。

办理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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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办理地点电话

2023-05-18,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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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办理地点电话

名称地址电话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024-86897952
和平分局出入境窗口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31912210
沈河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大东分局出入境窗口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皇姑分局出入境窗口
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024-86459390
铁西分局出入境窗口
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四维羽毛球馆东侧)024-85630335
浑南分局出入境窗口
浑南区新硕街10-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024-83184519
苏家屯分局出入境窗口
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苏家屯区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89830307
沈北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北新区贵州路9号(沈北新区政务大厅)024-89862490
于洪分局出入境窗口
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024-25832887
辽中分局出入境窗口
辽中区卫士路66号(辽中区公安分局一楼)024-87801110
康平县出入境窗口
康平县迎宾路99号抚银村镇银行二楼政务服务中心024-87337220
法库县出入境窗口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024-87110535
新民市出入境窗口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新民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275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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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沈阳沈北新区无房无户转学怎么办理?

2024-02-19,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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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季沈阳沈北新区无房无户转学怎么办理

2024年春季沈阳沈北新区无房无户家庭转学办理指南: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转学登记+现场验证

网上登记:

登记时间:

2024年2月18日8:00—2024年2月21日24:00

登记填报流程:

1.转学类别:一是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或户口(期房不可用);二是无房无户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子女,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子女。

2.选择不同类别对应的二维码,扫描进入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此登记码为第三方平台,请仅使用其登记功能,勿点入广告等内容。

3.核对信息后,点击“提交”。(注意:每个学生只能报一次,提交后不能修改,重复报名的系统自动查重,视为报名无效)

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或户口【期房不可用】登记报名二维码:

无房无户外省市来沈北务工子女,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子女登记报名二维码:

审核与接收办理:

1.平台对学生信息和转学资格进行线上初审,结果由微信小程序自动通知申请人。

2. 通过平台初审及现场验证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将于3月1日-2日电话方式通知家长到学校进行复审,请家长务必保证电话填报正确及电话畅通。

现场验证预约:

请按以下两步骤完成预约(缺一不可)

1.扫描下方预约码进行预约,请于2月25日12:00前完成预约。此预约码为第三方平台,请仅使用其预约功能,勿点入广告等内容。

(注意:每名学生只能预约一次,重复预约的系统自动查重,视为预约无效。确有需要修改预约时间的请在预约有效期内进行申请修改或取消。)

2.现场出示预约时间,请有序排队参加现场验证。

现场验证时间:

2024年2月26日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注:手机扫码预约码→现场验证)

现场验证地点:

新城子街第二小学北校区(沈北新区青州路12号)

现场验证材料(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按相应类别下的顺序排序提供给现场工作人员。请家长提前下载并注册“沈阳政务服务”APP):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家长页)。

2.父母居住证或领取凭证。

3.学生出生证明。

4.租房协议。

5.如果是廉租房、公租房的住户还需提供“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包含社区、街道、区、市住房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盖章审批手续。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89614418、89862729

>>>沈阳转学无房证明开具方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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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港澳通行证签注怎么办理?附办理指南

2023-05-18,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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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港澳通行证签注怎么办理?

沈阳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①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资料来源:办理窗口);

②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③内地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④内地居民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⑤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办理方式:

①窗口办: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以及各区、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中心平台(https://www.lnzwfw.gov.cn/)

③掌上办:“辽宁公安”App(点此扫码下载)

办理时限:

办理港澳通行证时限为6个工作日,单独申请签注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为每件240

元。

>>>沈阳市公安局各区县(市)出入境窗口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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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换领办理指南

2024-03-11,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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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本公告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证明;

6、现持原有效护照:

7、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快递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窗口办结

>>>沈阳护照换领补领网上办理入口及流程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20元/本办理地点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具体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

咨询电话:86897952

其他沈阳护照办理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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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渠道有哪些?

2023-05-18,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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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渠道有哪些?

沈阳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渠道:

1、窗口办: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以及各区、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名称地址电话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024-86897952
和平分局出入境窗口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31912210
沈河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大东分局出入境窗口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皇姑分局出入境窗口
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024-86459390
铁西分局出入境窗口
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四维羽毛球馆东侧)024-85630335
浑南分局出入境窗口
浑南区新硕街10-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024-83184519
苏家屯分局出入境窗口
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苏家屯区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89830307
沈北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北新区贵州路9号(沈北新区政务大厅)024-89862490
于洪分局出入境窗口
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024-25832887
辽中分局出入境窗口
辽中区卫士路66号(辽中区公安分局一楼)024-87801110
康平县出入境窗口
康平县迎宾路99号抚银村镇银行二楼政务服务中心024-87337220
法库县出入境窗口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024-87110535
新民市出入境窗口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新民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27510168

2、网上办:

辽宁政务服务中心平台 https://www.lnzwfw.gov.cn/ (点此进入)

3、掌上办:

“辽宁公安”App(点此扫码下载)

沈阳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费用:

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为每件240

元。

>>>沈阳港澳通行证签注要哪些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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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地点与电话

2023-11-28,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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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地点电话

沈阳市: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大东区大北街48号/024-31401158

和平: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024-31912665

沈河: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024-22898825

大东: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024-88504833

皇姑: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024-86459397

铁西: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024-25711058

浑南: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浑南区新硕街1-1号/024-23910898

沈北: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北新区耀阳路18-12号505室/024-89863050

于洪: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洪区黄海路16甲/024-85831307

苏家屯: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024-89121280

新民: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024-27515536

辽中: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辽中区蒲水路28号/024-87821329

法库: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法库县南外环路38号/024-887125305

康平: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康平县迎宾路101号/024-87332035

>>>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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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贷转公先还后贷办理方式是什么意思?

2023-11-21,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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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贷转公先还后贷办理方式是什么意思?

沈阳西商转公先还后贷是指,原商贷银行不是沈阳公积金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仅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在“先还后贷”方式下,经沈阳公积金中心预审通过的职工,须自筹资金先结清原商贷,撤销原商贷房屋抵押登记,而后公积金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划拨至借款人个人账户,该方式只能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沈阳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方式分为“顺位抵押”和“先还后贷”两种。

原商贷银行是沈阳公积金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可选择“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可将原商业贷款中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公积金组合贷款;原商贷银行不是沈阳公积金中心商转公委贷银行的,可选择“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可将原商业贷款全部或部分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

为更好的解决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的需求,沈阳公积金中心增加了营业网点可以受理商转公试算,有需求的职工可以就近选择营业网点进行试算。

>>>沈阳商转公试算网点窗口一览(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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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沈阳和平区中小学春季学期转学办理通知

2024-02-22,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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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和平区中小学春季学期转学办理通知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和平区实际情况,现发布《2024年和平区中小学春季学期转学办理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学期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01转学办理时间:

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

小学:3月1日——3月8日

中学:2月26日——3月8日

02转学办理地点及方式:

和平区教育局(和平区砂山街37号),现场办理。

03转学办理原则:

小学:长白岛内校际间不办理转学;学位超限学校不接收转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超限校的原则统筹分配。小学六年级下学期不办理转学;

中学:区域内不办理转学;学位超限学校不办理转学,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超限校的原则统筹分配。初中九年级下学期不办理转学。

04转学办理所需材料:

沈阳户籍子女转学申报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房产证原件(新房或期房无房证者,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及入住通知单等原件)

3.社区居住证明(学生本人提供,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4.原学校学籍证明(转出原学校提供,打印全国学籍网学生学籍卡页,加盖转出原学校校章)

5.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6.其他材料(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

和平区中小学随迁子女转学申报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和平区居住证(父母双方提供,在租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

3.社区居住证明(学生本人在租住地所属社区办理)

4.原学校学籍证明(转出原学校提供,打印全国学籍网学生学籍卡页,加盖转出原学校校章)

5.沈阳市无房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和平区房产局办理)

6.其他材料(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

外籍学生转学申报材料

1.学生护照、签证原件(父母双方、学生本人提供)

2.监护人的和平区户口或房证原件

3.社区居住证明(监护人居住社区办理)

4.《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5.出生证明原件

6.原学校学籍证明

05咨询电话:

小学:88711149 中学:88711150

和平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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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证办理指南

2016-12-13,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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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

2、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

3、证明招标、拍卖、开奖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

7、证明商标注册,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

9、证明遗赠抚养协议

10、证明劳务合同

详情:沈阳可以办理公证的事项及费用大全办理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

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 。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1、沈阳市第一公证处(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4号1-3层(市自来水公司、 辽宁妇女会馆斜对面 )

2、沈阳市第二公证处(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东煤地质大厦七楼)

办事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联系电话:024-22870682(沈阳市第一公证处)

024-22876983(沈阳市第二公证处)

详情:沈阳公证处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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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死亡证明办理指南

2024-04-27,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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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及流程

1、死者正常死亡

(1)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个案:家属需携带死者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医疗机构负责查看原件,收集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等死亡个案:属地派出所及基层医疗机构需共同前往死者家中,公安判定为正常死亡的,医疗机构需查看死者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收集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收集死者既往病史记录,开展死亡调查,填写死亡调查记录。

2、死者非正常死亡

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办理地点

沈阳公安派出所

>>>点此查看各派出所地点及电话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资料无误的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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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疫苗接种证办理

2024-04-22,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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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对象

沈阳市内各医院出生的新生儿

发放流程

2023年6月1日起,沈阳儿童预防接种证由新生儿出生医院发放。

1.医院预防接种室工作人员将儿童基本信息录入辽宁省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为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档案。

2.医院预防接种室在完成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后,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打印本次接种记录,并发放预防接种证。

3.告知监护人于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至居住地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完成后续疫苗接种。

4.对于因各种原因暂时不宜接种卡介苗或乙肝疫苗第一剂次的新生儿,出生医院也会向监护人发放预防接种证,待儿童身体情况好转后,家长须尽快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至居住地指定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完成疫苗补种。用途和作用

宝宝一般从出生之后就要开始陆续接种预防针,因此会有相应的预防接种记录凭证,来记录接种的疫苗以及已经接种的时间、接种疫苗的批号以及接种疫苗后是否有异常反应等各种信息。

翻开预防接种证就能够很清楚地了解孩子的预防接种信息,在孩子入托、入园、入学或出国时,都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也正因为如此,《预防接种证》也成为了孩子成长过程中重要的健康档案。特别提示

对于非医院出生儿童的接种证分发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丢失后补发,可以前往居住地的儿童预防接种门诊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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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绿环澄源热力停供开栓业务办理指南

2024-01-11,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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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绿环澄源热力停供/开栓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时间:8月22日至10月20日(供养参考,以当年具体时间为准)

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西环街22号熙雅轩小区门市

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如代理办理,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办停供业务一年一报。

营业时间:工作日8:30—17:30

延伸阅读:暖气跑水是供暖期间比较常见的问题,用户该如何有效地防止暖气跑水?

1、室内散热器腿不能用水泥封住。在供热过程中,由于温度的变化造成管道热胀冷缩。散热器本身要产生位移,如果把散热器的支撑腿用水泥封住,散热器无法位移,散热器的管件连接点要承受很大的拉力,到了一定程度就会造成管件的损坏,并由此引发跑水事故,在往年的供热过程中,此类现象屡有发生。

2、散热器手动排气阀上不能随意悬挂物品。散热器手动排气阀由于只起排掉散热器末端积气的作用,所以体积小,结构紧凑,是由黄铜铸造加工而成,脆性大,如果在阀门上挂物品,极易压断阀体,造成跑水事故,近年来,此类事故时有发生,望住户千万注意。

3、用户不能私改暖气。居民私改供热设施,缺乏必要的施工设备和经验,容易损坏供热设施,造成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的还会损坏自身财产并可能殃及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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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区2024春季转学办理材料清单表

2024-02-22,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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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区2024春季转学办理材料清单

有沈阳户籍子女转学申报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房产证原件(新房或期房无房证者,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及入住通知单等原件)

3.社区居住证明(学生本人提供,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4.原学校学籍证明(转出原学校提供,打印全国学籍网学生学籍卡页,加盖转出原学校校章)

5.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6.其他材料(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

和平区中小学随迁子女转学申报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和平区居住证(父母双方提供,在租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

3.社区居住证明(学生本人在租住地所属社区办理)

4.原学校学籍证明(转出原学校提供,打印全国学籍网学生学籍卡页,加盖转出原学校校章)

5.沈阳市无房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和平区房产局办理)

6.其他材料(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

外籍学生转学申报材料:

1.学生护照、签证原件(父母双方、学生本人提供)

2.监护人的和平区户口或房证原件

3.社区居住证明(监护人居住社区办理)

4.《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5.出生证明原件

6.原学校学籍证明

>>>沈阳转学无房证明在哪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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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港澳通行证签注在哪里办理?

2023-05-18,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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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港澳通行证签注在哪里办理?

沈阳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地点: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以及各区、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

名称地址电话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024-86897952
和平分局出入境窗口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31912210
沈河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大东分局出入境窗口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皇姑分局出入境窗口
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024-86459390
铁西分局出入境窗口
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四维羽毛球馆东侧)024-85630335
浑南分局出入境窗口
浑南区新硕街10-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024-83184519
苏家屯分局出入境窗口
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苏家屯区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89830307
沈北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北新区贵州路9号(沈北新区政务大厅)024-89862490
于洪分局出入境窗口
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024-25832887
辽中分局出入境窗口
辽中区卫士路66号(辽中区公安分局一楼)024-87801110
康平县出入境窗口
康平县迎宾路99号抚银村镇银行二楼政务服务中心024-87337220
法库县出入境窗口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024-87110535
新民市出入境窗口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新民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27510168

>>>沈阳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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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办理指南

2024-03-11,全文共 1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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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2、不予办理情形:

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末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四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一)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办理材料

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资料来源:现场拍摄);

②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资料来源:办理窗口);

③居民身份证;

④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⑤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⑥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①、②、③、④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⑦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①、②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申请人领取证件。

>>>沈阳护照首次申请网上申请入口及流程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20元/本办理地点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具体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

咨询电话:8689795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沈阳各城区地址电话请点击下面蓝色字体

沈阳护照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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