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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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办理地点在哪

沈阳护照在哪里办理,小编为你提供沈阳护照的最新办理地点,更多沈阳信息请关注沈阳便民100。

2023-02-02,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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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办理地点在哪?

沈阳护照办理地点汇总:

办理单位: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

咨询电话:86897952。

铁西、于洪、东陵(浑南)、沈北、苏家屯、新民、辽中、康平、法库居民在所属分、县(市)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需发函核查人员,须到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其中铁西、东陵(浑南)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可接受全市居民办证申请。

铁西分局出入境管理科: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咨询电话85630335。

东陵(浑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浑南新区世纪路21号浑南分局1楼,咨询电话23118703。

于洪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于洪区沈大路61号,咨询电话25835357。

沈北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沈北新区新城子街贵州路50号沈北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89862490。

苏家屯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咨询电话89830307。

新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新民市辽河大街28号,咨询电话27510168。

辽中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辽中县南一路25号, 咨询电话87801110。

康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康平县康平镇政法路,咨询电话87342784。

法库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法库县法库镇晓东街,咨询电话8711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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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办理地点电话

2023-05-18,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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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办理地点电话

名称地址电话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024-86897952
和平分局出入境窗口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31912210
沈河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大东分局出入境窗口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皇姑分局出入境窗口
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024-86459390
铁西分局出入境窗口
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四维羽毛球馆东侧)024-85630335
浑南分局出入境窗口
浑南区新硕街10-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024-83184519
苏家屯分局出入境窗口
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苏家屯区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89830307
沈北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北新区贵州路9号(沈北新区政务大厅)024-89862490
于洪分局出入境窗口
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024-25832887
辽中分局出入境窗口
辽中区卫士路66号(辽中区公安分局一楼)024-87801110
康平县出入境窗口
康平县迎宾路99号抚银村镇银行二楼政务服务中心024-87337220
法库县出入境窗口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024-87110535
新民市出入境窗口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新民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275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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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生儿一件事在电脑上怎么办理?附办理图解流程

2024-03-29,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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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生儿一件事在电脑怎么办理?

沈阳新生儿一件事电脑端办理图解流程

1)可在沈阳政务服务网中进行申报(登录后回到首页)

2)点击“一件事办理”进入专区,找到“新生儿一件事”并点击立即办理;

3)选择申报辖区,点击“沈阳市市辖区”;

4)选择受理条件;

5)选择申报区县与父母是否为军人情况;

6)阅读“申报须知”;

7)查看办事指南;

8)填写“申报表单”;

9)上传办理所需要材料;

10)选择领取方式,申报提交成功即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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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台湾通行证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2024-03-15,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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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台湾通行证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名称地址电话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024-86897952
和平分局出入境窗口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31912210
沈河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大东分局出入境窗口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皇姑分局出入境窗口
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024-86459390
铁西分局出入境窗口
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四维羽毛球馆东侧)024-85630335
浑南分局出入境窗口
浑南区新硕街10-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024-83184519
苏家屯分局出入境窗口
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苏家屯区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89830307
沈北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北新区贵州路9号(沈北新区政务大厅)024-89862490
于洪分局出入境窗口
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024-25832887
辽中分局出入境窗口
辽中区卫士路66号(辽中区公安分局一楼)024-87801110
康平县出入境窗口
康平县迎宾路99号抚银村镇银行二楼政务服务中心024-87337220
法库县出入境窗口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024-87110535
新民市出入境窗口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新民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275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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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可以跨区县办理吗?

2024-03-12,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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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可以跨区办理吗?

沈阳护照可以跨区县办理。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沈阳市在13个区、县(市)均设置了出入境受理点,加上1个市级出入境受理大厅,群众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近的出入境管理机构申办证件。

名称地址电话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024-86897952
和平分局出入境窗口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31912210
沈河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大东分局出入境窗口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024-84123955
皇姑分局出入境窗口
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024-86459390
铁西分局出入境窗口
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四维羽毛球馆东侧)024-85630335
浑南分局出入境窗口
浑南区新硕街10-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024-83184519
苏家屯分局出入境窗口
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苏家屯区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89830307
沈北分局出入境窗口
沈北新区贵州路9号(沈北新区政务大厅)024-89862490
于洪分局出入境窗口
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024-25832887
辽中分局出入境窗口
辽中区卫士路66号(辽中区公安分局一楼)024-87801110
康平县出入境窗口
康平县迎宾路99号抚银村镇银行二楼政务服务中心024-87337220
法库县出入境窗口
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024-87110535
新民市出入境窗口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新民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024-27510168

>>>沈阳护照办理问答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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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办理问答一览

2024-03-12,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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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办理问答一览

问:首次办理护照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答:内地居民首次办理普通护照可以“全国通办”,群众可以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机构申办护照。

问:我户口在皇姑区,目前在浑南区居住,我可以就近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吗?

答:可以。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沈阳市在13个区、县(市)均设置了出入境受理点,加上1个市级出入境受理大厅,群众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近的出入境管理机构申办证件。

问:我是陕西人,目前在沈阳工作,最近需要出国,发现护照快到期了,可以在沈阳办理吗?

答:可以。外省外市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在沈阳市内办理护照。

问:什么情况下,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可以加急?加急需要额外费用吗?

答: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加急办理:①探望境外病危亲属;②出境奔丧;③学生开学日期临近;④企业开展紧急商务活动。加急办理只正常收取证件工本费,不收加急费用。

问:办理护照的照片可以自己准备吗?要是去大厅拍照的话需要多少钱?

答:不可以。群众需要到出入境管理机构拍摄符合标准的证件照片。沈阳出入境服务大厅内设有自助拍照设备,可以多次拍摄,拍到群众满意为止。拍摄电子相片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拍办理护照用的照片,可以化妆吗?可以戴耳钉吗?头发染色了可以吗?

答:出入境证件照片须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不可以化浓妆,不可以戴耳钉、项链、眼镜、美瞳等任何饰品。头发要求深色,如果您是染了浅发色的话,出入境提供一次性的黑发喷雾,工作人员可以帮助您将头发处理成深色以拍摄合格的证件照片。

问:婴儿没有身份证,可以直接办理护照吗?

答:可以办理。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陪同,持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办理。

>>>点此查看沈阳护照办理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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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换领办理指南

2024-03-11,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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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本公告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证明;

6、现持原有效护照:

7、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快递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窗口办结

>>>沈阳护照换领补领网上办理入口及流程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20元/本办理地点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具体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

咨询电话:86897952

其他沈阳护照办理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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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护照办理指南

2024-03-11,全文共 1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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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2、不予办理情形:

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末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四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一)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办理材料

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资料来源:现场拍摄);

②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资料来源:办理窗口);

③居民身份证;

④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⑤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⑥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①、②、③、④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⑦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①、②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申请人领取证件。

>>>沈阳护照首次申请网上申请入口及流程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120元/本办理地点

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具体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7号

咨询电话:8689795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沈阳各城区地址电话请点击下面蓝色字体

沈阳护照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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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创业人员可以办理居住证吗怎么办理?

2024-03-07,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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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创业人员可以办理居住证怎么办理?

沈阳创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需提供要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注册满半年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本人申请情况适用);能够证明连续就业满半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或社保缴纳凭证等材料之一;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要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自有(亲友)的房屋产权证(满半年)、房屋租赁合同(满半年)或购房合同(满半年)材料之一;证件申请人与房主或房屋租赁合同签定人的关系证明或声明(不是自有房屋或非本人签定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提供);房主或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无法证明证件申请人与房主或房屋租赁合同签定人关系的提供)。

3、连续就读需提供要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满半年的证明或注册满半年的学生证;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收费规定: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办理居住证邮政速递业务的,寄达地址为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递到申领人手中;寄达地址为省内农村及其他偏远地区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投递到申领人手中。办理普通居住证的,自受理之日起17个工作日后,由申领人自行到受理派出所现场领取。

办理流程:

居住证办理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办理和办结四个环节。

>>>沈阳居住证申领方式汇总一览(线上+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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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居住证哪些人可以办理?附办理条件

2024-03-07,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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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居住证哪些可以办理?

沈阳居住证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通过网上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沈阳居住证办理流程:

居住证办理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办理和办结四个环节。

沈阳居住证办理时限:

办理居住证邮政速递业务的,寄达地址为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递到申领人手中;寄达地址为省内农村及其他偏远地区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投递到申领人手中。办理普通居住证的,自受理之日起17个工作日后,由申领人自行到受理派出所现场领取。

>>>沈阳居住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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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苏家屯2024年春季转学办理时间地点及流程图

2024-02-23,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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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苏家屯2024春季转学办理时间地点流程图

办理时间

2024年春季转学于2024年2月26日开始办理,临近期末及寒暑假期间停止办理转学。

办理地点

苏家屯区教育局209室(苏家屯区南沙柳路18号)

咨询电话

024-89812693(请于工作日8:30-16:30进行咨询)

转学原则

1.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结合苏家屯区实际,依据学生房户条件,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转学时若学位已满,则根据房户条件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毕业年级(六年级、九年级)下学期不办理转学。

4.办理转学前请先电话咨询学位空余情况。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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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沈阳辽中区转学办理时间+地点+电话

2024-02-22,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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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季沈阳辽中区转学办理时间+地点+电话

办理时间:

2024年2月23日--3月8日(不含周六周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辽中区教育局二楼206室(辽中区北一路97号)

咨询电话:

87882513(请于工作日8:30—17:00进行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六年级和九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高中阶段转学所需材料:

1.学生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如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原件。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等。)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中考成绩、转出地中考成绩满分分数证明(转出学校提供)。

4.转出学校为公办或民办,省示范、省级重点、市级重点或一般高中证明。

5.学生转学申请书。

6.已经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省教育厅或省级有关部门出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7.已购房产证或学生家长工作单位出具在辽中区工作证明(单位盖章)。

8.学生转学承诺书。

>>>沈阳辽中区2024年春季期初中小学转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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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区小学转学办理时间地点电话(2024年春季学期)

2024-02-22,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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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季学期沈阳和平区小学转学办理时间地点电话

办理时间:

3月1日——3月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

办理地点及方式:

和平区教育局(和平区砂山街37号),现场办理。

办理原则:

长白岛内校际间不办理转学;学位超限学校不接收转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超限校的原则统筹分配。小学六年级下学期不办理转学。

办理所需材料:

有沈阳户籍子女转学申报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房产证原件(新房或期房无房证者,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及入住通知单等原件)

3.社区居住证明(学生本人提供,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4.原学校学籍证明(转出原学校提供,打印全国学籍网学生学籍卡页,加盖转出原学校校章)

5.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6.其他材料(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

和平区中小学随迁子女转学申报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和平区居住证(父母双方提供,在租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

3.社区居住证明(学生本人在租住地所属社区办理)

4.原学校学籍证明(转出原学校提供,打印全国学籍网学生学籍卡页,加盖转出原学校校章)

5.沈阳市无房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和平区房产局办理)

6.其他材料(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

外籍学生转学申报材料

1.学生护照、签证原件(父母双方、学生本人提供)

2.监护人的和平区户口或房证原件

3.社区居住证明(监护人居住社区办理)

4.《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5.出生证明原件

6.原学校学籍证明

咨询电话:

88711149

>>>沈阳转学无房证明在哪里开?

>>>沈阳转学政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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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东春季转学办理时间地点及电话2024

2024-02-22,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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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沈阳大东春季转学办理时间地点电话

转学办理时间:

2024年2月23日至3月8日(工作日),每天9:00—16:30

转学办理地点:

大东区教育局(工农路32号)115室

转学原则:

1.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大东区内小学同学区内无法办理转学,初中同区内无法办理转学。

2.学生转学根据房户条件,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转学办理咨询电话:

小学:88503673

中学:88502894

(工作日9:00—16:30)

温馨提示:办理转学需要提供户籍材料、房产材料及社区居住证明等材料,请广大家长及时了解并提前准备好。

>>>2024年春季沈阳大东区转学办理所需手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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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辽宁省考修改姓名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

2024-01-16,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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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辽宁省修改姓名办理时间办理地点

受理时间:

2024年1月16日-1月19日16:00。

受理人员及受理范围:

1.已“提交审核”的姓名有错误的报考者。

2.实名认证未通过报考者。

注:如已提交办理申请,并资格初审通过,请先缴费,修改姓名不影响报名操作,请报考者按正常流程完成报名。

受理部门:

报名时所选择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

考区

单位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沈 阳

沈阳市考试院

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408室

(邮箱:jgsy-sksy@shenyang.gov.cn)

024-88505521

大 连

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0411-39997611

鞍 山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考试评价部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 顺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

024-58303588

本 溪

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68号

024-47133167

丹 东

丹东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0415-3192771

锦 州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恒升现代城13甲

0416-2118792

营 口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

0417-2980209

阜 新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1807、1809室

0418-2680056

辽 阳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201室

0419-2990226

盘 锦

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科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201室

0427-2826034

铁 岭

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人事考试分中心

铁岭市银州区汇工街115号417室

024-74830136

朝 阳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信息服务部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16楼1610室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龙港区劳动大厦四楼

0429-6660763

受理方式及流程:

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所选择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或咨询具体相关事宜。

>>>2024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费用减免和姓名修改办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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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才公寓咨询办理地点与电话

2023-12-05,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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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才公寓咨询办理地点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和平区人社局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时代广场(政务大厅)A4楼人社38号窗口

老师

024-31912281

2

沈河区人社局

沈河区南三经街25

老师

024-24855507

3

铁西区人社局

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A19窗口

王老师

024-25711252

4

大东区人社局

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310号窗口(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老师

024-88504833

5

皇姑区人社局

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障大厅4号窗口

老师

024-86264370

6

浑南区人社局

浑南政务服务中心新隆街10-1号一楼

老师

024-23844089

7

于洪区人社局

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二楼四号窗口

张老师

024-85831307

8

沈北新区人社局

沈北新区耀阳路18-12号黄楼503

张老师

024-22902500

9

苏家屯区人社局

苏家屯区雪松路553

刘老师

024-89121280

10

辽中区人社局

辽中区浦东街道蒲水路28号政务服务中心4415

老师

024-87821329

11

新民市人社局

新民市南环东路21

褚老师

024-87851026

12

法库县人社局

法库县法库镇河南街南外环路38楼人才部(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老师

024-87125305

13

康平县人社局

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范老师

024-8734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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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无犯罪证明办理地点在哪里?

2023-12-04,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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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犯罪证明办理地点在哪里?

沈阳无犯罪证明可以在本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沈阳市公安局各县区派出所一览:

和平区

沈河区

沈北新区

铁西区

法库县

康平县

辽中

新民市

棋盘山

经济开发区

苏家屯区

于洪区

浑南区

皇姑区

大东区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24-83961730

温馨提示:本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查询超过 3 次的(不含3次),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就业、留学、出国、移民等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沈阳线下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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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地点与电话

2023-11-28,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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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地点电话

沈阳市: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大东区大北街48号/024-31401158

和平: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024-31912665

沈河: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024-22898825

大东: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024-88504833

皇姑: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024-86459397

铁西: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024-25711058

浑南: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浑南区新硕街1-1号/024-23910898

沈北: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北新区耀阳路18-12号505室/024-89863050

于洪: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洪区黄海路16甲/024-85831307

苏家屯: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024-89121280

新民: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024-27515536

辽中: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辽中区蒲水路28号/024-87821329

法库: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法库县南外环路38号/024-887125305

康平: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康平县迎宾路101号/024-87332035

>>>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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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电动车临时通行标识办理地点(登记服务点+公开电话)

2023-11-10,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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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电动车临时通行标识办理地点

临时通行标识办理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需提交的手续:以自身信用作出承诺,保证车辆来历合法,填写《车辆来历合法承诺书》及《告知书》,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址:集中登记服务点+公开电话

大东交警大队

大东检车线(大东区北海街220-3号)

024-88806999

沈河交警大队

沈阳成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024-81803820

和平交警大队

砂山检车线(和平区河北街15号)

024-23838308

铁西交警大队

肇工检车线(铁西区北一西路28号)

024-85856909

皇姑交警大队

四台子检车线(皇姑区文储路299号)

024-86161298

于洪交警大队

于洪交警大队车管所(于洪区沈北西路80号)

024-89345715

浑南交警大队

浑南中路富民南街南50米路西(亿丰广场东广场地下停车场入口旁)

024-83810133

沈北交警大队

沈北街道云峰社区居委会(沈北新区福州路74号)

024-89861819

苏家屯交警大队

金宝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苏家屯区丁香街100号)

024-89811127

新民交警大队

新民交警大队车管所(新民市柳河路66号)

024-27623964

辽中交警大队

辽中交警大队车管所(辽中区六间房镇六间房村委会)

024-87882102

康平交警大队

康平县清障公司(康平县中心街与东五线交叉口北200米)

024-87326669

法库交警大队

法库交警大队(法库县龙山东路39号)

024-8712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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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2023-11-10,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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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可以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新国标,具体是指: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7、《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办理材料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以下简称新国标),电动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购车发票、具有国家CCC认证的合格证等电动车合法来历证明的相关资料,可依规申请办理普通电动自行车号牌(蓝色正式号牌)。

办理地点

沈阳市公安交警各区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办理窗口地址具体如下:

和平大队-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60号

大东大队-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61号

沈河大队-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66号

铁西大队-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北街22-乙

皇姑大队-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30-1号

浑南大队-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

于洪大队-沈阳市于洪区沈北西路80号

苏家屯大队-沈阳市苏家屯区冬青街69号

沈北新区大队-沈北新区蒲河大道83号

康平大队-康平县八家子村G203东侧

法库大队-法库县法库镇龙山东路39号

新民大队-新民市柳河路66号

周一至周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30分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沈阳公安交警提示:

1、请广大市民购买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自觉抵制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2、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3、请电动自行车车主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保险、盗抢险和安装智能管理终端设备。

电动车进行上牌登记服务,是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请广大积极参与,同时沈阳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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