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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多少钱一年(最新缴费标准)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2023学年缴费标准:0-5周岁儿童每人150元,6周岁及以上儿童每人130元。

2023-08-24,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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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多少钱一年?

答:150元、130元。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2023学年收费标准保持不变,仍分两个年龄段收取。

◆ 0-5周岁儿童(指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每人150元;

◆ 6周岁及以上儿童(指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每人130元。

ps: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按学年度计算,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学年度。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由上海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市卫生局)于1996年9月联合创建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医疗保障互助基金,是本市少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

每年有230余万名0-18周岁的常住少年儿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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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起付标准+最高支付标准

2023-08-24,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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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起付标准最高支付标准

(更新时间:2023年8月24日)

一、起付标准

▪ 住院结算: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

▪ 大病专科门诊:暂不设起付标准。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结算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大病专科门诊暂不设起付标准。

二、最高支付标准

1.患一般疾病,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

2.患“大病”的,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3.患罕见病,在定点医院专科门诊配的特异性药物费用,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如同时患大病和罕见病,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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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病种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实行最高限价支付,支付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有6个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支付,具体如下:

1. 急性阑尾炎(含慢性阑尾炎急发、阑尾脓肿)手术:最高限价1100元

2. 扁桃体切除术:最高限价1400元

3. 腺样体切除术:最高限价1400元

4. 扁桃体及腺样体切除术:最高限价1600元

5. 斜疝手术:最高限价850元

6. 隐睾手术:最高限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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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社保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024-04-15,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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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上海社保缴费标准

(适用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30日)

项目
对象
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
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
7310-36549
(注1)
16%8%9%2%0.5%0.5%0.16%-1.52%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7310-36549
个体业主
缴付16%
个人(包
括业主)
缴付8%
个体业主
缴付
9%
个人(包
括业主)
缴付2%
个体业主
缴付0.5%
个人(包
括业主)
缴付0.5%
个体业主缴付
0.16%-1.52%
灵活就业人员(含非
全日制最业人员)
7310-3654924%(2023.7.1-2024.2.29)
20%(2024年3月1日起)
10%
(注2)
注 :
1.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 按照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ps: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

(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沪医保规〔2024〕1 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医疗保障局:

为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在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阶段性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通知如下:

一、2024年3月起,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由原10%调整至9%。其中,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5%调整为0.5%,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及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1%调整为10%。

三、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2024年度上海社保缴费标准

1,缴费标准时间段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2,缴费基数为12183。

3,本阶段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7310。

4,本阶段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36549。

信息来源:https://ybj.sh.gov.cn/gfxwj/20240329/b9d45cb385b949319363e776dbd12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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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什么时候生效

2023-09-28,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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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参保收费时间。在此时间段缴费的,自9月1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除外)。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什么时候生效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按学年度参保,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学年度。

1.收费时间和待遇起始时间

(1)集中参保期

收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在此时间段缴费的,自9月1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除外)。

(2)学年中途

①补缴续保。符合参保条件的续保人员(指上一学年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待遇。如:1月份补缴续保成功,4月1日起可享受待遇。补缴续保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②新生儿。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在出生后的2个月内参保缴费,按年度标准缴费,逾期不予补办。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学年待遇。

③新符合条件。学年中途户籍从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迁入本市的少儿、新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员的同住子女,在迁入户籍、积分通知书出具的一个月内办理参加互助基金手续,按年度标准缴费,逾期不予补办。参保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2. 待遇截止时间

学年中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保”)的人员,或转学至外省市就读的学生,自职保待遇生效、办妥转学手续之日起待遇终止;其他人员待遇均享受至当学年末,即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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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怎么结算

2023-09-28,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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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5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已累计为229.1万人次患病少儿支出住院和大病专科门诊等费用达35.3亿元,被广大家长称为“生命绿卡”“少年儿童健康的保护神”。少儿住院基金结算规定如何?支付标准是多少?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怎么结算

1、互助基金划区定点医疗规定

散居少儿须在参加互助基金所在地,在校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入托、入园、入学所在地的互助基金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急诊可在全市定点医院范围内就近住院。

患儿因伤、病需入专科病房住院,而所在区定点医院无该病种专科,可按逐级转诊原则,由所在区的区级及以上医院转诊至外区的市级医院住院(转出和转入医院均须为互助基金定点医院)。

2、互助基金划区定点医疗规定

定点医院必须按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和市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规定的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予以结算。

3、不属于互助基金支付范围

陪客、观察室(包括门急诊设置的病房)、日间病房(经批准纳入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日间手术病房和日间放化疗病房除外)、家庭病床、联合病房、特需病房、康复病房发生的费用。

不符合划区定点规定住院、在本市非互助基金定点医院(包括院区)住院,及在外省市医院(“飞地”参保的少儿除外)住院治疗的费用。

4、互助基金支付标准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结算设起付标准: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大病专科门诊暂不设起付标准。

5、医疗费用申请结算期限

医疗费用(包括跨学年分段结算的医疗费用)应于患儿出院(包括中途结算)、门诊的三个月内,向所属区基金办申报结算,逾期不予受理。

【总结】

1、参加少儿住院金后,住院时,可以享受:

2、入院时可免交部分预付金。

3、患一般疾病,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

4、患“大病”的,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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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重复提交怎么办

2023-09-28,全文共 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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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为少儿住院基金缴纳的最后一天!还没有进行参保的家长请抓紧时间!在参保过程中如果遇到重复缴纳怎么办?可以退吗?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重复提交怎么办

如发生参保人在收费医院、幼托机构重复缴费的情况,退费单位与核准操作方式不变,由家长携带缴费凭证和医疗证原件,到所属区基金办申请,区基金办核实后通过参保系统向市基金办申报,市基金办核准后按实划款,由区基金办将重复参保的费用退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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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外地户口能交吗

2023-08-24,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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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外地户口能交吗?

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其子女可以参保。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对象及条件

(ps: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的在籍在册学生(儿童)。

2.本市户籍的学龄前未入托入园儿童(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

3.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障少儿与辍学学生(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

4.本市户籍的20周岁以下,且第1年复读的高中复读生(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并能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须为全日制,且学时为1年)。

5.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已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在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国外就读的学生。

6.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未入托入园、暂未报入本市户籍,且已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子女。

7.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下属农场(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上海农场、川东农场、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宝武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具有上海户籍,在当地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儿童),与长期在当地居住的18周岁以下散居少儿。

8.在沪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就读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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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医保吗

2023-08-24,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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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医保吗?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由上海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市卫生局)于1996年9月联合创建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医疗保障互助基金,是本市少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

每年有230余万名0-18周岁的常住少年儿童参保。截至2023年5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已累计为229.1万人次患病少儿支出住院和大病专科门诊等费用达35.3亿元,被广大家长称为“生命绿卡”“少年儿童健康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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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条件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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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条件2023

2023-08-24,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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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条件202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1. 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的在籍在册学生(儿童)。

2. 本市户籍的学龄前未入托入园儿童(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

3. 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障少儿与辍学学生(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

4. 本市户籍的20周岁以下,且第1年复读的高中复读生(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并能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须为全日制,且学时为1年)。

5. 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已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在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国外就读的学生。

6. 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未入托入园、暂未报入本市户籍,且已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子女。

7. 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下属农场(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上海农场、川东农场、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宝武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具有上海户籍,在当地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儿童),与长期在当地居住的18周岁以下散居少儿。

8. 在沪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就读的学生。

以下人员不属于参保范围:

(1)已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保”)的人员。

(2)上文“参保范围”以外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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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少儿住院基金缴费时间+缴费方式

2023-08-24,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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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

一、缴费时间

1.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续保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

2. 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缴费时间

新生儿,即具有本市户籍、或为积分达标人员子女、或为本市户籍人员已缴费参加当年度本市居保的非沪籍子女,在出生后的两个月内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逾期不可补办。

学年中途户籍迁入本市、新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下称“积分通知书”)的少儿,可在迁入户籍、积分通知书出具的一个月内办理参加互助基金手续,按年度标准缴费,逾期不可补办。

二、缴费方式

▪ 本市各中小学校和中职校在籍在册学生、幼托机构儿童,可向所在学校、幼儿园专门设立的互助基金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参保费。

▪ 散居儿童,需家长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居住地址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保。

0-2周岁(指2020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入托入园的本市户籍儿童和《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以及托幼机构、学校组织使用“一网通办”参保的学生(儿童),可通过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自助参保登记与缴费。

随申办APP自助参保缴费流程↓↓

01

在首页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结果中选择“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缴费项目(集中参保)”。

02

选择事项,出现引导页,用户阅读确认,点击“开始申请”。

03

根据参保人年龄,选择相应选项。

以0-2周岁散居儿童为例

04

4.1

输入参保人姓名、证件号码,系统按证件号码判断性别和出生日期,自动赋值,同时进行大数据人员信息比对,查询确认人员类别,判断是否属于参保范围。符合参保范围的,用户确认后点击“下一步”;不符合参保范围的,系统给出相应提示。

4.2

符合参保人员范围的,系统读取展示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信息,显示参保学年度(出生2个月内婴儿需选择参保学年度,可同时参加上一学年和本学年互助基金),根据户籍地址(居住地址)所属区显示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拉列表,由用户选择参保登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系统读取用户信息作为参保人的监护人信息,用户可进行修改,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4.3

参保人信息确认页,包括参保人姓名、证件号码、参保学年度、待遇起止时间、缴费金额,用户确认后点击“确认提交”,正常情况下5分钟之内可收到系统发送的缴费通知,通知时含有缴费最后期限。

大数据比对参保人属于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本市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的,信息确认页上提示为“参保费减免人员”,缴费金额为0,即用户无需缴费,点击“确认提交”后参保登记完成。

4.4

用户根据收到的缴费通知短信,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缴费,未在提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缴费的,需从头开始申请。如需领取医疗证,可在收到参保成功通知的1个工作日后(当学年内),凭通知到参保登记单位领取。

缴费通知

参保成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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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能报销吗

2023-08-24,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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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能报销吗?

答:可以报销。

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设有合理的支付政策,除住院病人外,大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符合规定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肾、肝移植等手术及术后抗排异药物,接受肾透析)的专科门诊医疗费用也能予以支付。

患“大病”的,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患“大病”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后符合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可报范围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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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

2023-08-24,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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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23年8月24日)

① 因伤、病住院的医疗费用

因伤、病住院,按照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证,跨区门诊入院须同时提供有效转诊单,出院时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记账结算。

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结算; 互助基金可报销范围内居保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扣除居保已支付费用和须由本人承担的互助基金起付标准部分后,余下费用由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50%,扣除须由本人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部分病种,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实行最高限价支付。

② 患“大病”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

患大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符合规定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肾、肝移植等手术及术后抗排异药物,接受肾透析)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

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后符合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 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可报范围的50%。

③ 罕见病的医疗费用

罕见病:戈谢氏病、法布雷斯病、庞贝病、粘多糖病的特异性药物,在互助基金罕见病定点医院专科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可报范围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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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新)

2022-03-15,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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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

1、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700元、2300元、3300元、4300元、5300元10个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2、特别规定: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每年1100元确定,区县政府为本辖区户籍的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的养老保险费。

(1)重度残疾人个人按照缴费标准的5%缴费(目前标准为55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600元,其余部分由区县财政代缴。

(2)重度残疾人(领取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个人不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600元,区县财政代缴500元。

政府补贴:

区县政府对本辖区户籍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按照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700元、2300元、3300元、4300元、5300元缴费标准,对应的缴费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50元、525元、575元、625元、675元。

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拓展阅读——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663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520元/年、财政补助6110元/年;

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663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690元/年、财政补助5940元/年;

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361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860元/年、财政补助2750元/年;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调整为188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220元/年、财政补助1660元/年;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调整为61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220元/年、财政补助39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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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慧停车场收费标准一览(最新)

2024-05-07,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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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慧停车场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4年5月7日)

根据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本市智慧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和计费规定如下表:

注:

1. 有关白天和夜间的具体时段以道路停车收费标志牌公示的时段信息为准;

2. 超过1小时后,按每增加30分钟作为一个累进计费单位,每增加不足30分钟的,按照30分钟计费。

智慧道路停车场停车注意事项:

一、相关道路停车场的允许停放时间、收费标准和计费规则等信息详见设置在道路停车场两端的收费标志牌,也可以登录“上海停车”APP查询了解。

二、智慧道路停车场为周边小区居民提供“错峰共享、按月计费”的便捷优惠服务(对于属于工作日夜间以及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全天的停车时段,按月计算和征收道路停车费,详细规则可登录“上海停车”APP查询了解),有需求的居民可选择“上海停车”APP—“错峰共享”—“道路停车场”中选择就近的智慧道路停车场进行申请。

三、请您在智慧道路停车场停车后离场时,主动登录“上海停车”APP查询和支付停车费,也可在收到缴费提醒短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登录“上海停车”APP或者就近在全市任一道路停车场咨询停车管理员查询补缴费用。如您对缴费信息有异议,可以拨打在“上海停车”APP上公示的该处道路停车场监督电话,也可在线提出异议申诉,我们将按照规定核实您的停车信息后予以答复。

四、对于逾期未按要求缴清费用的,我委将按规定程序开展欠费催缴;对于拒不缴纳道路停车费的违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可按照《上海市停车场(库)

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为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短信提醒服务,建议您主动登录“上海停车”APP补充或更新绑定准确的车牌号码和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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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2024

2024-04-15,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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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2024

缴费险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上限36549元/月
下限7310元/月
20%
医疗保险
上限36549元/月
下限7310元/月
10%

符合条件按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缴费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2183元)的60%至300%之间,由本人自行选择。

月缴费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的比例。目前,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后,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记账并计算缴费年限。

关于阶段性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

(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沪医保规〔2024〕1 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医疗保障局:

为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在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阶段性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通知如下:

一、2024年3月起,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由原10%调整至9%。其中,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5%调整为0.5%,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及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1%调整为10%。

三、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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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基数+比例)

2024-04-15,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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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更新时间:2024年3月1日)

参保项目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7310-36549元
20%
医疗保险7310-36549元
10%
ps:按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两项保险。

一个月缴费金额计算方式

假设按最低标准7310元作为缴费基数,那么一个月的缴费金额为:7310x ( 20+10% ) =2193元。

特别提示:

自2024年3月1日起,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4%调整为20%。

3月1日起,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1%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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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政策全文解读

2024-01-28,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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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

索取号:0024204128/2024-00010

发布机构: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沪民规〔2024〕1 号

实施日期:2024-02-01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现对具有本市户籍,且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符合相关条件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予以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调整

(一)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88元;

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55元;

4.上述第2、3类对象中,无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类对象标准的20%。

(二)照护二级至四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36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740元。

(三)照护五级至六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74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444元。

二、相关事项

(一)享受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社区托养服务、入住养老机构,以及按关于在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中增设照护补助的相关规定享受“照护补助”的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按上述标准执行。

(二)各区民政局要指导街镇督促服务机构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完善服务项目与服务计划,提高服务质量。

(三)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形式、资金渠道、工作要求等事项,按《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规〔2023〕8号)规定执行。

三、施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修订背景

养老服务补贴是本市针对困难老年人的一项服务保障制度,通过非现金形式发放,为身体有照护需求且经济困难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等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原《通知》明确了不同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等级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的补贴金额。但距离上次标准调整已近5年,彼时规定的规定的补贴标准已难以适应本市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

考虑到原《通知》总体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强,对具体标准金额和少部分条款内容简易修订后继续实施。

政策修订过程

2023年5月,市民政局结合主题教育相关工作开展了针对全市20余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区、街镇养老服务补贴管理人员的调研。了解到现有标准下,养老服务补贴机构招录专业护理员困难,护理员服务意愿不强的问题。9月,与市财政局就对上述情况进行了重点研究,讨论增加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并正式向市财政局征求了意见。12月,综合多方意见,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

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增加了各等级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补贴标准。增加各级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补贴标准。以统一需求评估等级为1级的低保家庭老年人为例,其每月可享受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从960元增加至1110元。

二是提高了入住养老机构的补贴对象可享受补贴的标准。文件修订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可全额享受相应补贴。

《通知》有效期为5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9年的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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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4-01-28,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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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工作,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通知》提出现对具有本市户籍,且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符合相关条件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予以调整。详见↓

标准调整

一、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0元;

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88元;

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55元;

上述第2、3类对象中,无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类对象标准的20%。

二、照护二级至四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36元;

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740元。

三、照护五级至六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调整为: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740元;

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444元。

相关事项

一、享受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社区托养服务、入住养老机构,以及按关于在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中增设照护补助的相关规定享受“照护补助”的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按上述标准执行。

二、各区民政局要指导街镇督促服务机构根据调整后的标准完善服务项目与服务计划,提高服务质量。

三、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形式、资金渠道、工作要求等事项,按《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规〔2023〕8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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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最新规定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2023-12-14,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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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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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2024

2023-11-23,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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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目前已经开始受理。2024年上海居民医保住院和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基本医保待遇标准如下:

上海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2024

此外,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人员,同时还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参保居民因患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和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所发生的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其个人自负费用可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60%,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报销65%。在校大学生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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