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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3.8%(附官方通知)

人社部、财政部2023年5月22日发布《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2022年度前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3.8%。

2023-05-22,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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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

人社部发〔202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应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需资金,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地方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纳入对省级政府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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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前发放2024春节长假期间退休人员养老金

2024-01-31,全文共 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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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长假期间上海退休人员养老金提前发放

2024年2月10日至17日恰逢春节长假,为了让广大离退休(职)人员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春节长假期间发放的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提前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温馨提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离退休(职)人员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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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气象局关于开展2023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的通知

2023-10-28,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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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气象局关于开展2023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嘉定区气象局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特此通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办公室协助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工作为:

1.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节能减排等后勤管理;

2.协助文秘、负责宣传报道等文字工作;

3.协助做好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招聘条件

1.申报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气象事业,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2.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3.具有上海市户口或居住证,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招录程序

1.本次招聘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申报人员在申报截止时间前(11月10日)填写《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气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申报表》,提交至上海市嘉定区气象局办公室(人事科)(邮箱13918013977@163.com)

2.上海市嘉定区气象局办公室(人事科)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将通过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各占50%),由高到低依次确定4名拟录用人选考察对象。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3.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2名。

4.本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拟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人:周明

联系电话:59161307

附件:2023年上海市嘉定区气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申报表.doc

上海市嘉定区气象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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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去世养老金当月就停吗?

2023-07-30,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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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去世养老金当月就停吗?

答:不是。退休人员去世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待遇。

退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职业年金吗?

答: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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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招聘人民调解员(退休返聘人员)

2024-03-25,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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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招聘人民调解员(退休返聘人员)!

为进一步统筹协调靠谱解纷中心建设,扎实推进“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结合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岗位、名额、报名条件

(一)岗位:人民调解员(退休返聘

(二)名额:16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63周岁(含)以下(即1961年3月1日之后出生)的已退休人员

3、大专以上文化;

4、热爱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撰写、协调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干警、信访干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群众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5、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良好的品行、以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人户籍地、居住地均在上海市优先。

二、岗位职责

1、接待群众关于调解事项咨询;

2、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街道(镇)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3、分析研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4、做好调解笔录、制定调解协议书等调解协助工作;

5、做好报表统计、文书档案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法律宣传,完成区人民解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聘任、管理、培训和待遇

(一)专职调解员由区人民调解协会统一聘任,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人民调解协会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二)岗前培训:专职调解员统一由区人民调解协会组织实施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三)待遇:基础工资+案件补贴。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相关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ptsfcjfzk@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三)报名材料:填写“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2024年度招聘退休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填报信息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申请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五、考试形式与内容

报名人员经初审通过后直接进行面试(含电脑操作),择优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程序

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审核通过,予以正式录用并签订退休返聘劳务协议。

咨询电话:62340072(林老师)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2024年度招聘退休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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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文职人员招考程序

2023-12-15,全文共 2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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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文职人员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联勤保障部队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发布招考公告和岗位计划。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2月15日8:00至21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2023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按照报名流程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选择报考单位和岗位。选择岗位时,请务必逐条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把握不准的可咨询用人单位。

2.资格条件初审。报考人员确定拟报考的岗位后,应先进行资格初审、再完成报名确认,报考不收取报名费。具体程序:①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招考岗位计划),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8:00,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②用人单位对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③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范围包括身份信息、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户籍所在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报考人员需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符合加分优待政策的军烈属等人员,可随资格审核材料一并上传加分申请(主要说明有关加分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

(三)理论考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月9日8:00至13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理论考试于2024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1:00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且取得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享受理论考试成绩加分优待: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1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四)技能考核。联勤保障部队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公布。2024年1月底前,统一组织入围人员技能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程序办法,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为准。

(五)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六)体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预选对象在军队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七)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由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统一审核后,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同步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职业资格,以及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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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文职人员招考岗位及条件

2023-12-15,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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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保管员、检修工、计算机操作员、司机、修理工、卫生员、炊事员、文印员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学历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年龄条件。年龄大于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

(六)户籍条件。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七)其他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技能等级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点此查看: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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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2023-12-15,全文共 3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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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保管员、检修工、计算机操作员、司机、修理工、卫生员、炊事员、文印员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学历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年龄条件。年龄大于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

(六)户籍条件。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七)其他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技能等级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联勤保障部队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发布招考公告和岗位计划。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2月15日8:00至21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2023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按照报名流程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选择报考单位和岗位。选择岗位时,请务必逐条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把握不准的可咨询用人单位。

2.资格条件初审。报考人员确定拟报考的岗位后,应先进行资格初审、再完成报名确认,报考不收取报名费。具体程序:①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招考岗位计划),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8:00,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②用人单位对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③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范围包括身份信息、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户籍所在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报考人员需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符合加分优待政策的军烈属等人员,可随资格审核材料一并上传加分申请(主要说明有关加分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

(三)理论考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月9日8:00至13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理论考试于2024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1:00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且取得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享受理论考试成绩加分优待: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1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四)技能考核。联勤保障部队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公布。2024年1月底前,统一组织入围人员技能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程序办法,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为准。

(五)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六)体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预选对象在军队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七)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由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统一审核后,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同步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职业资格,以及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以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发布信息为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报考人员需对岗位职责、资格条件和工作动态等情况进行了解的,可详询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可从招考岗位计划中查询。联勤保障部队招考咨询电话:027-59561394。

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

附件: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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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族乐团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3-12-08,全文共 2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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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族乐团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民族乐团成立于1952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现代大型民族乐团,一直以风格鲜明、演奏精湛而著称,在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历程中,始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七秩风华,薪火相承,如今的上海民族乐团已成为一支拥有拉弦、弹拨、吹管及打击乐四个声部全编制的大型民族管弦乐团,形成了自己的专业演出季,并积累了一批当代经典作品和品牌项目。与此同时,乐团还推出许多公益性演出,为普及中国民族音乐不断做出努力。

近年来,乐团不断追求海派民乐的当代价值,打造了《国乐咏中华》《海上生民乐》《栀子花开了》《云之上——让听觉从东方出发》等海派民乐原创品牌。乐团演奏家们的足迹遍及全国各地及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被誉为“最优美的中国乐团”。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涉外演出服务执行1人(管理岗位);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一)、综合办公室涉外演出服务执行(招聘1人,管理岗位)

1、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具有研究生学历,管理类、文学类专业;

(4)熟悉文艺院团涉外项目工作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五年及以上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

(5)具备出色的商务谈判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有分析判断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6)具备优秀的英语读写能力,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能够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7)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招聘职位说明: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参与乐团各项“走出去”“引进来”项目的前期策划、申报、组织等工作;

(3)做好和外事管理单位相关部门,以及外方(或邀请方)的商务谈判、技术需求、日程安排等内容的沟通、协调工作;

(4)负责乐团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报批、政审及外事证件、相关材料的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17:00止。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学历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语言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提交报考信息。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初步筛选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乐团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下载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信息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预计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可在“报名系统”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在平均分之上,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可在“报名系统”自助查询。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乐团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上海民族乐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乐团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邮箱:shco_hr@163.com(不接受应聘报名)

联系电话:62822274

监督电话:63868686-2107

上海民族乐团

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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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奉贤区第二轮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

2023-11-17,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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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素质良好、队伍稳定的编外人员队伍,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效能和服务水平,现就2023年奉贤区第二轮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3年奉贤区第二轮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

01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可报名人员为:

已参加过由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5月20日组织的“2023年奉贤区社区工作者及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人员。

02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关于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国民教育形式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奉贤区第二轮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3、具有上海市奉贤区户籍。

(二)关于岗位要求的相关说明

1、年龄要求:“年龄上限45周岁”指197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年龄上限40周岁”指1983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年龄上限35周岁”指198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2、招聘对象要求: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度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社会人员。报考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需为退役军人。

3、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03报名时间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在“奉贤区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周一)上午10:00至11月22日(周三)下午16:00。

2、报名网址

http://117.184.120.102:15443/zhaopin-web/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为线上自主报名,报名成功不作为岗位条件审核成功的依据。一旦报名提交成功,不可撤销,请考生谨慎操作。请考生在提交报名前,先完成简历填写,报名提交后,简历部分不可再做修改。

04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

笔试(已于2023年5月20日统一组织)和面试。

2、面试资格审核

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

根据报考岗位,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相关安排将在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fengxian.gov.cn/rsj/)进行公布,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05其他事项

1、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分。

2、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总分100分,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通过笔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06联系方式

本次考试及报名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67199567

监督电话:67199568

网络技术问题、找回账号密码等咨询电话:68671668、58302338

附件:2023年奉贤区第二轮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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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松江区第二批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14,全文共 1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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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2023年松江区第二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3年松江区第二批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松江区第二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考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社保缴纳年限需满足,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缴金满15年,可正常办理退休(以社保中心缴金记录为准)。

4.户籍要求为松江户籍,以下情况也视作符合要求:配偶为松江户籍的外来夫婿或外来媳妇,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结婚满36个月(从配偶落户松江起算),且目前该段婚姻正处于存续状态。

5.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拟录用(体检)环节的不得报考。已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需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名的证明(资格审核时提供)。

6.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参加2023年9月23日松江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超过合格分数线(95分),且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00至11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包括填写个人信息、照片上传、岗位选择等)。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ecloudexam.com。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

格式:gif、jpg、jpeg、bmp、png,图片大小:200KB以内,高度大于等于210像素,宽度大于等于150像素。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报考岗位的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重要提示: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2023年松江区第二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将失信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查

1.2023年11月20日16:00后,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看到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情况。

招聘单位对通过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是否获得面试审核资格,并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递交相关审核材料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如考生收到提供新的资料或信息的通知,应予以配合。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比例不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不低于当天当组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4.面试比例为1:2。如招聘1人,需符合条件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1人以上;招聘2人,需符合条件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3人以上;招聘3人,需符合条件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5人以上,以此类推。

5.综合成绩由简章规定的笔试面试成绩比例进行加总,满分100分。根据单位特殊岗位要求,需增加操作测评环节的,笔试、面试和测评比例简章中另作规定。

6.体检、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宜

报考人员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G60人才直达车“”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类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2023年松江区第二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每天9:00至17:00(工作日)

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1*881,021-32504292*88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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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3年外国语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13,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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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3年外国语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是工学、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单位。2017年被列为上海市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依托上海现代产业,主动服务地区经济的办学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构建了以产学研战略联盟为平台,学科链、专业链对接产业链的办学模式,致力于成为培养“勤奋、求是、创新、奉献”精神的优秀工程师摇篮;率先推进了产学合作教育模式,造就了“产学合作、工学交替”的真实育人环境,形成了科学的常态化育人机制,培育了有较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内外以企业编(一类聘用)的用工形式招聘行政管理人员1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登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https://rsc.sues.edu.cn/报名。

3.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挑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核)环节,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面试

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二级部门组织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校级面试人员名单。

(四)考察及体检

学校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诚信记录等情况,考察通过者自行到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聘用及公示

学校审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1252

联系邮箱:jsk@sues.edu.cn(仅用于咨询问题,不接收简历)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305室

具体招聘岗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3年10月16日

外国语学院招聘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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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休标准2023年最新

2023-11-07,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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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定退休政策是怎样的?国家统一规定的退休政策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下!

上海退休标准2023年最新

我国采取法定退休年龄制度,跟工龄有关系,但没有直接的关系。

国家规定

1、男性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公务人员都是60岁退休;

2、女性在企业退休分成55岁、50岁两档,从事管理工作的人一般55岁退休,工人可以更早一点50岁退休。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经几十年,自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退休制度做出明确以来,各省均按照国家统一的退休政策执行,绝不会出现某一省份单独调整退休政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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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退休手续

2023-10-10,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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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在网上申请办理退休吗?怎么办理?办理流程如下,一起来看看!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退休手续

第一步: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请使用“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扫码),搜索“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点击进入相应栏目。

第二步:进入【办理须知】界面,申办个人在阅读完毕后,点击“确认阅读”按钮进入【信息填报】页面。

申办个人如未在一网通办平台中设置个人电子签名的,应先点击“设置签名”进行个人签名设置。

第三步:进入【信息填报】页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申办项目并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申领人账号信息默认为个人社会保障卡。

注意:若点击“保存”,仅保存申报信息;点击“保存”并选择“下一步”,继续申报。

第四步:进入【材料上传】页面,点击“使用证照”获取证照信息,上传所需材料,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进入【信息确认】页面,核对申报信息后,点击“确认提交”,完成业务申报。

小贴士

提交成功后,在一网通办首页上,点击“我的空间”——“消息中心”进入“我的主页”,通过“我的办件”——“办件进度”栏目即可查询相关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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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职业年金吗(官方解答)

2023-07-31,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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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休可以一次性领取职业年金吗?

答: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有什么区别?

答: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同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均需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均采用个人账户积累制,其基金均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

主要不同为:职业年金主要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基金采用省级集中委托投资运营的方式管理,统一程度较高。企业年金主要适用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企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而后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或者加入一个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具有一定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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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怎么算

2023-07-30,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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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将来养老金怎么算?

答: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一样的。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根据目前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待遇与个人的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密切相关。缴费年限越多、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则养老待遇越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趸缴、补缴社会保险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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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养老金上调2023最新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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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养老金上调2023最新方案公布

2023-07-15,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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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社局2023年7月14日消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23年1月起,本市对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职保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职保退休人员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为:

一是每人每月增加61元;

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增加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

三是按本人2022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8%;

四是对2022年底前年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5元、35元和45元。

二、城乡居保人员

与此同时,本市从2023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增加后,本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

三、退休金发放时间

上述增加的养老金(含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的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于7月17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于7月31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

温馨提示:

请广大退休人员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前往银行、邮局营业网点等领取。市民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信息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GXdTH0Y5I1BTPPQOQxp_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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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2023年春运对乘客不再查验健康码

2022-12-29,全文共 8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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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3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认真落实《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系统谋划,强化分类施策,高效统筹客货运输,优化道路水路运输组织,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最优服务,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通知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3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40天。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认真落实《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系统谋划,强化分类施策,高效统筹客货运输,优化道路水路运输组织,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最优服务,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客运组织保障

(一)严格落实公众出行优化保障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和“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对乘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测温。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及服务区、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限制跨区域车辆和人员流动,加快恢复已暂停的道路水路客运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出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依法采取的临时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平抑疫情高峰的措施,道路水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予以积极配合,认真贯彻实施。

(二)切实做好道路客运组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出行预期,加强春运客流分析研判,统筹道路客运运力资源,按照充分准备、按需投入、及时响应的原则,强化道路客运组织,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加强与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同协作,准确把握春运探亲流、务工流、旅游流、学生流新特点,有针对性制定道路客运保障计划,增强运输组织弹性,合理安排班次计划,动态优化运力调配,服务乘客错峰出行。通过加密既有线路发班频次、开通定制客运班线等措施,满足乘客多样化出行需求。对于出行需求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学生,积极开展团体服务、上门服务,具备条件的可组织“点对点”包车运输,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学生错峰离校返校。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好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春风行动。

(三)切实做好水路客运组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着力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琼州海峡水路客运组织,认真落实班轮化运营模式。要督促重点水域客(滚)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公布的班期、班次、票价营运,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加强航道养护,做好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检查维护,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客运船舶优先过闸。长江干线航运的春运工作,由长江航务管理局会同沿江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切实做好城乡客运组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客运枢纽场站、火车站、渡口码头、机场、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城市交通运力投放和组织调度,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运力与铁路列车、道路水路客运班线、民航班机等信息共享和衔接,加强在运营时刻、组织调度、运力安排等方面的协同衔接和应急响应,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采取缩短发车间隔、开行区间车和快车、开通夜班公交、定制公交、接驳公交等措施,提高乘客集疏运能力,减少聚集和长时间等待。强化春运期间农村客运服务保障,加大运力投入力度,通过增开赶集班、增加定制线路、提供预约响应和包车服务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

二、加强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一)保障交通物流持续稳定运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不再查验货车司乘人员、船舶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乘人员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限制货运服务,严禁擅自限制船员上岸流动。要督促重点港口、机场、铁路货站、物流园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以及航道、通航建筑物、引航机构等运营单位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

(二)保障医疗物资运输安全高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共享医疗物资生产供应、运输需求等信息,组织辖区内重点物流企业加强与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确定的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的对接,“一企一策”制定运输保障方案,强化组织调度和运力储备,做好保供企业关键物料和产成品运输保障。指导大型骨干物流运输企业研究制定春节假期期间医疗物资运输保障方案,通过安排员工轮岗、错峰休假,以及发放稳岗补贴、加班费等措施,鼓励一线从业人员在春节假期期间继续开展物流运输服务,确保春节假期期间医疗物资运输服务不中断。持续落实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收费公路免费优先通行政策,确保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运输高效顺畅。

(三)保障邮政快递末端服务畅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严格规范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关停关闭,按要求履行关停关闭审批程序。对于已经关停关闭的邮政快递营业网点,满足条件的要尽快恢复运行;对于符合防疫要求可以上岗的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要尽快返岗复工。加大对邮政快递企业在人员调配、防疫物资配备、疫苗接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大型骨干邮政快递企业作用,指导企业健全完善春节假期期间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加强邮政快递人员、物资储备,切实畅通物流运输末端“微循环”,着力保障各类医疗物资、民生物资有序运输。

(四)保障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有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农业农村、能源、粮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了解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强化统筹调度,完善保障预案,做好组织协调。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对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实行优先引航、优先过闸、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配合有关部门巩固公路及航道、船闸防疫检查点“应撤尽撤”成果,全力保障能源、粮食、农资农机、外贸,以及各类生活物资高效顺畅运输。统筹考虑大范围疫情感染、极端恶劣天气、长时间严重拥堵等对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的影响,研究制定春节假期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项演练,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五)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货车司机、快递员、船员的生活保障,出现滞留的,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高速公路和水上服务区确需关闭部分区域的,要保证加油、如厕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正常运转。严禁随意暂停或拒绝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保障国际海上物流供应链畅通和船员合法权益。

三、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场站经营者及公路服务区等经营管理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出现发热等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停止作业,必要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加强个人防护,上岗期间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鼓励客流量大的客运场站一线从业人员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场站和城市公共交通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船舶)等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加强道路水路客运场站客流引导,组织乘客尽量分散候乘,减少人员聚集。积极推动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优先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物资供应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有效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管理,必要时可对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实施“两点一线”管理。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救助服务,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出现症状超过7天或症状消失的从业人员,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建立实施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一旦出现关键岗位人员感染,及时轮换,确保工作有效接续,减少疫情对行业运转的影响。

(三)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处置,督促指导运输企业、枢纽场站、重点物流园区、港口码头、航道、通航建筑物、引航机构等运营单位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般情况下不得对涉疫客货运输场站、车辆(船舶)等进行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隔离。在从业人员出现大面积感染的极端情况下,要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统筹建立本地从业人员、运力调配机制以及跨区域调配机制,加强人员、运力应急储备,确保一旦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四)着力加强防疫宣传引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积极运用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乘客出行期间提高防护意识,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做好手卫生。引导乘客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导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健康理性出行,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

四、强化安全应急保障

(一)压紧压实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春运前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以及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和客流大规模增长对运输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全面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交通运输工具技术状况检查维护。合理安排运输任务,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避免交通运输工具技术状况不良、带病运行,以及运输企业抢生产、抢进度、抢效益等带来的安全风险。督促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严格落实固定班次、固定车辆要求,依托动态监控强化重点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长途客车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规定,对接驳运输车辆虚假接驳、接驳点不规范运行等情况,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成整改,相关车辆取消当季度接驳运输资格;除机场、高铁快线以及短途驳载线路外,不得安排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加班车或包车。严格按规定执行道路水路乘客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安检查危工作,加强航道及其设施设备运行监测,做好桥梁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保障。

(二)持续加强安全监督执法。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明查暗访与自检自查相结合的检查整改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置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围绕道路水路客运枢纽场站、危险货物运输及港口作业、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农村渡口渡船、“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加大道路水路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场所执法力量投入,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违规涨价、货车违法载人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宰客、强制交易和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勾结餐饮经营者宰客的,依法严肃处理,责令春运期间不得执行客运任务。

(三)强化安全应急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与公安、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恶劣天气、安全生产事故和险情、运输受阻、乘客集中聚集等情况,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做好春运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部署安排。科学部署应急力量,保持救助人员、车辆、船艇、直升机等处于应急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多渠道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一旦出现强降温、大范围雨雪冰冻等预警,督促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及时调整运输计划,严格落实限行、禁航规定,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保障乘客安全有序出行。遇运力不足需跨区域调配运力的,从严检查维护交通运输工具,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确保驾驶员熟悉线路走向和运营环境,最大限度确保运输安全。

(四)有力维护行业稳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运输经营者用好用足助企纾困政策,深入推进免征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免征客运场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作用,保障行业持续稳定运行。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保障道路货运、出租汽车、城市公交等平稳运行。重点针对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恶意压低运价、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五、强化路网运行保障

(一)加强路网通行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公路病害。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计划,除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开展的应急养护工程外,避免在春运出行高峰期间开展影响通行的公路养护作业。加强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快速处理,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加强服务区停车管理和秩序维护,严防车辆倒灌主线引发事故。

(二)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春运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城市周边等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多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实时路况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加强省际、市际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确保跨省通道等重要路段衔接顺畅。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合作,对重点路段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加强部省视频联网,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传输现场视频资源,确保部与现场协同会商。

(三)加强路网运行服务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高速公路通行服务保障,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及时处置异常情况,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和人员聚集。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督促做好服务区加油、用餐、如厕等服务管理,必要时采取增设临时卫生间等措施,解决公众如厕难问题,确保商品供应充足、设施安全有效、环境卫生可靠、服务便捷高效。

六、加强运输服务保障

(一)优化乘客票务服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客运经营者完善道路水路客运售票服务,多渠道及时发布客运服务信息,延长客票预售期,方便乘客错峰出行。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等售票渠道,以及手机支付、扫码乘车船等应用范围,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客票售票终端、实名检票终端、移动服务终端等智能设备,切实便捷乘客购票乘车乘船。根据需要适当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便利老年人等群体购票。督促客运经营者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班车客运等领域按照规定调整价格,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政策调整或运输经营者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相关经营者应当为乘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乘客出行问题。

(二)提升乘客候乘体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客运站经营者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客运服务标准。视客流情况,及时增开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增配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快推进铁路、民航和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优化,切实提升乘客换乘效率。督促道路水路客运站经营者加强口罩、发热药品等防疫物品储备。

(三)强化重点群体出行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积极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乘客,开通快速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提供必要帮助。加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出行优待和儿童客票优惠政策公示并依法落实,耐心细致向携带儿童出行的乘客加强政策解释,避免服务纠纷。鼓励会同当地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在客运场站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多元化志愿服务。

(四)加大服务监督力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畅通12328等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解答乘客信息咨询,收集整理乘客利益诉求,采取有力措施协调解决,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寓交通执法于服务之中,帮助司乘人员排忧解难,持续改善春运出行体验。

七、营造春运良好氛围

(一)引导乘客文明出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运用“车、船、路、港、站”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加大安全文明乘车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诚信文明出行。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农村地区出行安全宣传,引导公众选择合规车、系好安全带。

(二)有序做好春运宣传。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部春运宣传工作方案部署,严格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一线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和交通运输企业全力保障公众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春运工作良好氛围。

八、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一)加强春运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安排信息技术保障人员一并参与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妥善处置道路水路突发事件。

(二)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物流保通保畅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交通物流运行监测,继续做好7×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解决各类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诉求,“一事一处理”保障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确保交通物流运行畅通高效,重要情况及时报部。联系电话:010-65292831。

(三)做好道路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托全国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平台,每日9:00前在重点时段道路客运信息“春运期间客运信息”模块报送前一日道路客运运力、客运量等基本情况和应急情况。加强阻断信息报送工作,通过部“路况信息子系统”上报信息,确保公路突发事件及时上报。2023年1月12日前将春节假期公路网运行研判分析报告、值班表、值班电话等信息报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春节假期期间每日12:00前通过部“免通数据填报系统”完成数据报送。2023年1月28日、2月16日12:00前将春节假期、春运期间公路网运行保障工作总结报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联系电话:010-65293705,传真:010-65292992。

(四)做好水路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春运开始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点水域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工作联系人信息通过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报部(水运局)。请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京杭运河沿线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继续做好三峡船闸、长洲船闸、京杭运河船闸运行情况信息报送工作。联系电话:010-65292636/65292824。

(五)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上搜救中心要多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如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时视情提升等级报送,重要情况边核边报部(应急办)。联系电话:010-65292218,传真:010-65292245。

(六)做好值班信息和工作总结报送。2023年1月28日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直属海事局将春节期间行业运行情况、值班值守情况以值班信息形式简要报送部(应急办),电子邮箱:cnmrcc@mot.gov.cn。

铁路、民航、邮政领域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分别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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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2022-12-13,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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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松江、长宁、凯旋路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设有21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公共管理、金融、社会工作、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有18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7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5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2个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依照学校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优秀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精英加盟华政,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

2023年计划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共计145人,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36人,招录青年人才109人。

(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团队精神、创新意识。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和资格,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学术造诣、学术发展潜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聘和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1)应聘师资博士后、专任教师

下载并填写附件2中的《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上学术代表作扫描件,发送至相关学院(部)或研究机构联系人邮箱,同时抄送huazhenghr@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学院(部) 岗位 姓名 毕业院校”。

同时请2-3知名专家发送推荐信到上述邮箱,推荐人一般为博士期间导师、博士后期间合作导师、硕士期间导师、海内外正高级同行专家,推荐内容应全面客观反映在校表现、既有学术成果、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邮件主题请标明“被推荐人姓名 毕业院校”。

(2)高层次人才引进

下载并填写附件3中的《华东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登记表》,发送至人才引进工作邮箱:huazhenghr@vip.126.com。

(二)招录程序

1.部门考核。

2.学校审定。

3.考察和体检。

4.公示及录用。

五、联系方式

(一)各学院(部)联系方式

(二)人才政策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1-57090066

邮箱:huazhenghr@vip.163.com

huazhenghr@vip.126.com

人事处网址:https://rsc.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

2022年12月12日

下载附件: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计划.xls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3:华东政法大学高层次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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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心麻花喜剧同学会不会门票多少钱(附官方购票渠道)

2024-05-24,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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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心麻花喜剧同学会不会门票多少

门票价格:180/280/380/580元

演出时间:2024.06.21-06.23

演出地点:开心麻花剧场(上海南翔印象城MEGA店)

购票渠道:大麦网

购票入口:点此进入

观演须知:

①演出时长:约120分钟(以现场为准)

②入场时间:请于演出前约30分钟入场

③主要演员:以现场为准

④最低演出时长:100分钟

⑤禁止携带物品

由于安保和版权的原因,大多数演出、展览及比赛场所禁止携带食品、饮料、专业摄录设备、打火机等物品,请您注意现场工作人员和广播的提示,予以配合

演出简介:

在一家偏远的温泉旅店,安东妮组织了一次同学聚会。多年未见的5位老友重聚,但每个人都心怀鬼胎,在服务员梅根的搅和下,惹出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事情。旅店突然断电,大家意外发现消失多时的管家竟死于房中......一时间,各有计划的众人更加慌乱。凶手就在他们之中!看着案发现场的一切,同学们面面相觑,所有谎言和秘密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真相究竟是什么?一场真正的欢乐剧本杀”推理即将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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