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6,全文共 428 字
+ 加入清单生育津贴一般包括产假工资和一次性营养费,产假工资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具体公式为: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产假工资部分会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休完产假的当月或者次月发放)。
一次性营养费则会支付至个人社保卡的银行卡上(提前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至银行激活金融功能)。营养费每年调整一次,2022年7月-2023年6月领取的营养补助是2982元。
另外,男方也有15天的护理假津贴,如果分娩时办理入院登记的是男方信息,在女方休完产假后也会自动发放至男方的用人单位对公账户。如果不是登记男方的信息,可以自己线上走零星报销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我的南京APP首页—医保服务—零星报销掌上预审—生育保险。
2、按要求上传结婚证照片、出院小结照片。
3、选择报销类型:生育津贴。输入手机号码,点击申请报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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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全文共 452 字
+ 加入清单发放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注: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领取方式
本地生育的,需刷卡享受待遇,医疗费用刷卡直接结算,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自动发放;异地生育、生育多胞胎等其他情形需进行零星报销。
发放账户
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
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发放时间
南京本地刷卡:计生手术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零星报销: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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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南京生育津贴2023年新规定是什么?有没有调整?一起来看下。
自2023年2月10日起南京施行《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新规,女方产假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即总共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此次产假由原先的128条调整到158天,生育津贴享受的时间也一并延长至158天。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生育津贴:享受158天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计划生育的享受2-42天生育津贴。
引流产津贴: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男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发放时间及标准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用人单位对公账户。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产假工资按照职工产假或休息天数计发,计算公式如下:
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发放时间:计生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于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南京没领结婚证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2024-03-26,全文共 743 字
+ 加入清单【导语】: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可以。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3)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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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全文共 350 字
+ 加入清单1.护理假津贴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保险,怀孕生育期间发生的门诊产前检查费、分娩手术费,男职工可以申请零星报销,报销标准为女职工报销标准的50%。
注意: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已参加当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3.输精管结扎和复通手术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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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一次性营养费: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上一年度为2982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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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全文共 627 字
+ 加入清单(1)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2)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6)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7)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一次性营养费: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上一年度为2982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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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全文共 572 字
+ 加入清单南京产假新政策于2022年2月10日实施,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南京生育津贴规定
1.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顺产(包括手法助产)、难产指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和剖宫产。
3、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6、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7、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办理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待遇标准:
南京生育津贴2024年新规定
2024-03-22,全文共 521 字
+ 加入清单1.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顺产(包括手法助产)、难产指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和剖宫产。
3、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6、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7、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办理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南京生育津贴2024年新规定
2024-03-15,全文共 242 字
+ 加入清单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顺产(包括手法助产)、难产指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和剖宫产。
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办理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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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全文共 1044 字
+ 加入清单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且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领取方式:
本地生育的,需刷卡享受待遇,医疗费用刷卡直接结算,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自动发放;异地生育、生育多胞胎等其他情形需进行零星报销。
补助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1.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计算公式: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津贴发放天数。
2.营养费:在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上一年度为2982元/人次)
注意: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发放时间
南京本地刷卡:计生手术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零星报销: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发放账户: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计生手术或分娩当月所在单位对公账户;零星报销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卡账户,可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一农行网点领取。
南京生育津贴发放到哪里
2024-01-05,全文共 225 字
+ 加入清单津贴:支付至其单位对公账户。
营养费: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计生津贴:隔月发放至单位对公账户。
拓展阅读:单位参保半年了。但一直没制有医保卡,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不可以报销?
根据2014年10号发布的处理口径规定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三个月内制作社会保障卡,三个月内制卡且未领卡期间发生的费用予以零星报销。入职三个月仍未制卡,未制卡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单位自行承担。
南京生育险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2024-01-05,全文共 987 字
+ 加入清单南京生育险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发放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注: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领取方式:
本地生育的,需刷卡享受待遇,医疗费用刷卡直接结算,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自动发放;异地生育、生育多胞胎等其他情形需进行零星报销。
发放账户:
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
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发放时间:
南京本地刷卡:计生手术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零星报销:
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南京生育津贴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3)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南京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津贴发放天数。
南京生育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4-01-05,全文共 467 字
+ 加入清单自动发放:
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零星报销:
1、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
2、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办理要点
1、生育津贴根据产假天数(基础值为158天)计算。
参保人员生产方式为剖宫产、助娩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3、单次生育一个孩子(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分娩的,其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发放。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4、参保人员产生的符合生育零星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自发票开具2年内可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南京生育险没交够十个月有津贴领吗
2024-01-04,全文共 188 字
+ 加入清单可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要等连续缴满才能享受。
休产假期间,工资和津贴应该怎么拿?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分娩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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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怎么办理零星报销(附材料)
2024-01-04,全文共 426 字
+ 加入清单单次生育一个孩子(非多胞胎的),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
递交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报销→完成发放。(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的人员可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
材料:
1、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发放时间:
南京本地刷卡:计生手术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零星报销: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发放账户: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计生手术或分娩当月所在单位对公账户;零星报销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卡账户,可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一农行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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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产检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
2024-01-02,全文共 578 字
+ 加入清单一、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二、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除以30;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三、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四、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五、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六、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七、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八、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注: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南京女方无业能否男方能否领生育津贴
2023-11-02,全文共 230 字
+ 加入清单女方无业,男方只能领取自己的15天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
如果男职工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未参加任何社会性保险,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为女职工报销标准的50%。
使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男职工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未参加任何社会性保险,男职工报销需要携带出院小结、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发票原件并填写《南京市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申报表》(可现场填写),于工作日至医保经办机构综合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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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按照什么标准发
2023-06-14,全文共 568 字
+ 加入清单(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3)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南京生育津贴和工资在休产假期间怎么发放
2023-05-06,全文共 364 字
+ 加入清单南京休产假期间工资每个月照常发放,生育津贴则在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选择,工作单位会对比工资和生育津贴,哪个高发哪个。
南京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每月按30天计算。
当个人工资少于公司平均,津贴等于公司平均社保缴费基数;当个人工资大于等于公司平均,津贴等于个人工资,社保中心出公司平均金额,单位补足差额。
附产假工资发放依据: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