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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简章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8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所属15个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分布在省内10个地市。招聘公告详见正文。

2023-12-06,全文共 2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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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8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所属15个地质勘探事业单位,分布在省内10个地市。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地质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要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开展核地质、水文地质、生态环境地质、城市地质、新能源地质、海洋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工程地质调查及勘查工作。承担全省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持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科学研究;承担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工作;开展地质科普公益服务。参与制定全省地质矿产勘查、资源保障及地质环境事业规划、计划;参与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等制定工作。开展相关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我局所属第一地质大队等9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1名,其中招聘博士11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5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2月5日发布)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信箱,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需提交原件的扫描件,主要包括:①身份证。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对暂时未取得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允许承诺报名考试,但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③招聘岗位有职称等相关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初审结果给予回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设定面试合格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如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1761156

监督电话:0531-5176116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 )等相关规定执行。附件: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公开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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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3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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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体育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山东省体育训练中心是山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文化教育、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辅导有关组织实施工作,为驻地训练单位提供训练条件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健身气功、棋牌等体育项目管理和相关优秀运动队的训练、参赛等工作,开展有关人才培养、普及推广、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全省老年人体育比赛、健身活动有关协调、服务工作,为老年人科学健身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承担全省体育人才交流服务及运动员保障工作,承担体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有关工作,承担全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工作;承担全省涉外比赛、训练、人员交流等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对外体育交流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省体育局所属驻济单位集中财务结算、会计核算等工作,承担全省体育事业有关数据汇总、统计等工作;承担训练场馆、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山东省体育中心是山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和大型活动,面向社会开展体育运动技能培训,为优秀运动队训练比赛、全民健身、展览展会、文艺演出等提供场馆设施及后勤保障服务。承担体育场馆、设施的管理维护、运营开发工作,拓展相关体育资产资源功能作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承担电子竞技、跳绳、广场舞、健身秧歌腰鼓等体育项目管理以及有关人才培养、普及推广等工作。承担广西北海体育训练基地场馆、设施的管理维护、运营开发工作,为优秀运动队训练、全民健身提供场馆设施及后勤保障服务。

(三)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是山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射击、自行车、跳伞、航空模型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四)山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是山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体操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五)山东省烟台体育训练中心是山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冲浪、蹼泳、海浪救生等运动项目管理和相关省优秀运动队训练、参赛工作,以及相关运动项目普及推广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体育局所属山东省体育训练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12月12日为截止日期;

8.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9:00—12月19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dstyjgkzp@163.com),压缩包采用“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山东省体育训练中心—国际象棋教练员—张三”。报名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报名后以邮件回复“已收到您的报名信息”为报名成功依据。应聘人员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比赛成绩证明、执教培训证明等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教练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省体育局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中级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练员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50分,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教练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执教训练课的方式进行,从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事体育训练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设定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山东省体育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体育局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1761869、51761865

监督电话:0531-5176185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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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南部山区管委会所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11-30,全文共 4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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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南部山区管委会所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部山区管委会所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所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所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2月6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9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4人,控制总量人员15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9:00—12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6日10:00—12月9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6日10:00—12月9日16:00;

2.报名、缴费系统入口请登陆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官网http://jnns.jinan.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情况反馈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并于2023年12月14日9:00--2023年12月1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2月8日9:00-16:00到济南市南部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埠二区114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及时在南部山区管委会官网发布公告。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考一科为医学类(含公卫医师、内科、外科、眼耳鼻喉、院前急救)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9:00—11:00,详细信息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1)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3)。④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⑤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面试前一天17:00之后弃权的,相应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再进行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

(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南部山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如有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须在南部山区区域内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算服务年限),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单位: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招聘咨询电话:0531-8811272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八、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有关重大事项均通过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公开发布。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

4.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本简章由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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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1-20,全文共 4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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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菏泽市定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定陶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6年以前菏泽市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菏泽市生源人员(以下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以及符合菏泽市定陶区兵役机关接受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放宽学历、专业条件,报考“接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部分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菏泽市定陶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岗位、菏泽市定陶区两夹弦非遗保护传承中心演奏员岗位,网上报名结束后,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9:00—11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www.dingtao.gov.cn),届时点击打开“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图片飘窗,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办法:(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面部五官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1月2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5日11:00—11月28日16:00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3)网上查询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25日11:00—11月28日16:00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11月26日、27日报名期间,中午12:00发布报名、初审、缴费统计信息。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5日11:00—11月29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必于11月29日16:00点前与定陶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30-2223693)。菏泽市定陶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岗位、菏泽市定陶区两夹弦非遗保护传承中心演奏员岗位不实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附件2)。缴费成功后,报名人员立即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原则上调剂到本单位其他岗位。被取消和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后的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公布。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12月16日9:30。

(二)资格审查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面试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菏泽市定陶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岗位,菏泽市定陶区两夹弦非遗保护传承中心演奏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中共菏泽市定陶区委党校教研楼二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菏泽市定陶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岗位,菏泽市定陶区两夹弦非遗保护传承中心演奏员岗位采取面试前置方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前置岗位除外),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该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设定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年龄小依次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体检费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考察体检前未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请考生及时关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联系电话:0530-2223693(定陶区人社局)

附件:

附件:附件1: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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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3-11-06,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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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做好山东省气象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气象类岗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山东省气象局隶属于中国气象局,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山东省气象局辖济南、青岛2个副省级市气象局,14个市级气象局,108个县级气象局;设7个直属事业单位和省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10个内设机构。山东省气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简介等请登录山东省气象局网站了解详情。

二、招聘岗位

按照批复计划专业需求批次划分,本次招聘气象类毕业生68人,其中研究生岗位40人,本科岗位28人。其中部分岗位通过校园现场报名组织招聘,具体信息详见《山东省气象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毕业生需求信息明细表(气象类岗位)》(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六)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方式

通过校园招聘和山东省气象局招聘(以下简称省局招聘)两种途径,气象类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校园招聘岗位报名采用校园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纸质简历和《山东省气象局2024年度招聘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校园招聘结束后,剩余岗位同省局招聘岗位在山东省气象局进行招聘。省局招聘报名采用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注册报名。

2.省局招聘报名时间从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9日,非报名时间段内收到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人员按最高学历的专业报考,可报考同学历层次及以下学历层次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山东省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毕业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对填报不全、格式不规范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对提交信息不全、内容不规范的,不予审核。应聘考生恶意发送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1.校园招聘:

时间:2023年11月4日

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招聘会现场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时需携带材料:

①《山东省气象局2024年度招聘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名表》一式七份;

②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③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④就业协议书原件(网签协议需提供学校证明)。

面试内容:本人基本情况、本硕阶段所在学校及所学专业、论文发表情况、参加科研情况、学术业绩、获奖情况等情况汇报(时间5分钟)及回答问题。

(备注:2023年11月6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会只收取简历。)

2.省局招聘:面试时间拟定在2023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及有关面试要求请关注山东省气象局官网、气象人才招聘网站公告。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符合岗位递补或调剂要求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层次、专业类别、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专业与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递补或调剂。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山东省局人事处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认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山东省气象局官网、气象人才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经中国气象局批复后,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出现岗位空缺时,根据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及调剂。

(二)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发布,应聘考生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山东省气象局官网:http://sd.cma.gov.cn/

气象人才招聘网站:http://zp.cmatec.cn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2号

邮编:250031

联系电话:0531-81603554

监督电话:0531-8160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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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2-14,全文共 5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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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创建于1956年,是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连续14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5年省属科研院所绩效考核优秀,主要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和技术研究等工作。现有职工33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比92%以上,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级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市场总局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国际GMP检查员、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等30余名。承担国家和省部级课题41项;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9项,国家级社会力量奖励9项;获得国际发明专利3项、国际革新专利7项,国家发明专利88项。

单位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40亩,现有实验室面积4.1万平米,检验和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3.8亿元。国家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国家食品复检机构,国家药监局首批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市场总局粮食加工品及蜂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牵头机构、食品快检产品评价机构、食品市场准入技术支持单位、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全国10家血液制品批签发机构之一,也是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实训基地,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示范基地,综合实力在全国名列前茅。

单位网址:http://www.sdifdc.org.cn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与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等影响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fdc.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1:00—12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www.sdifdc.org.cn/),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时,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阅读并同意《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以及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8日11:00—12月23日16:00

网上报名期间,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考生通过网站个人账号查询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信息填报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3.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及时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予以公告。对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不再安排补充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一寸近期同底版(网上报名)免冠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承诺书,并应于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暂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及能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并应于规定时间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6.《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核准公布的职称证书或现聘任在实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中级及以上岗位证明材料(2023年12月18日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明确的对应关系为准。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fdc.org.cn/)查询,单位初审结束3个工作日后可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主要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5分,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fdc.org.cn/)公布。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范围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fdc.org.cn/)进行公示。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根据现场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shandong.gov.cn/)、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fdc.org.cn/)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现场反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等。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纪检监督员当场宣布纪律监督结果,对本场次面试程序是否合规进行确认。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现场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shandong.gov.cn/)、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fdc.org.cn/)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向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提交放弃说明。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fdc.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工资待遇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216575

监督电话:0531-8121650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研究方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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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咨询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2-06,全文共 2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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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咨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于198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1月经省编委批准,加挂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牌子,2014年12月,经省编委批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承担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验收、后评价等全过程论证评估工作。承担全省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决策阶段论证评估工作。承担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建设、重大创新平台、人才工程等项目优选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决策实施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前期调查研究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总体规划决策咨询研究工作。承担国家有关部委委托的项目评审等工作。为省投资咨询专家委员会参与重大项目决策提供服务。承担投资方(管理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工程咨询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熟悉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世情国情党情;

2.具有扎实的工程咨询理论基础,熟悉产业政策,熟练掌握工程咨询工作方法,能够独立开展工程咨询业务工作;

3.相关岗位专业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fgw.shandong.gov.cn)、山东省工程咨询院网站(http://www.sdeci.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sdecihr@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月4日发布)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应聘者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5)个人简介,附上本人工作业绩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

请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于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报名符合条件岗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世情国情党情,产业政策,工程咨询理论与实务。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工程咨询专业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省工程咨询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确认。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531-89817878

监督电话:0531-8981338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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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2-06,全文共 3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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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是山东省消化病医院、山东大学非隶属附属医院、是省内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山东省结石病防治中心、山东省互联网医疗试点单位、中国ERCP技术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医师协会ERCP医师培训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高级岗位3人,中级岗位6人,初级岗位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正高级岗位年龄55周岁以下(196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岗位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6.所有考生需于2023年12月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附件1),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质、专业技能等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2月4日。

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官方网站(www.sdsldsy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1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陆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官方网站(www.sdsldsyy.com),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YksBkS2.aspx#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照片至报名系统):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各项彩色原件、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原件、复印件。

③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综合提交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⑥考生报考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规培合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

⑦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方式命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级职称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岗位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其他类岗位笔试为卫生类考试。卫生类考试内容为相关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医院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其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我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95211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1-816565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9-2号,山东省立第三医院行政院区办公楼人力资源部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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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1-30,全文共 3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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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副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9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9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djtk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12月6日16∶OO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1:00—12月7日16∶OO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http://www.sdjtky.com/)“人才管理”栏,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3年12月6日16∶OO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9日11:00—12月7日16∶OO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进行初审。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通过;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我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http://www.sdjtky.com/)“人才管理”栏打印准考证。

4.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岗位及核减人数情况通过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shandong.gov.cn/)、省交通科学研究院(http://www.sdjtky.com/)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单位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博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将原件和复印件及时提交单位。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1月2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3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6)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7)个人简历。

(8)相关科研等证明材料:近三年刊载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和报纸(首版、正文)、课题结题证书、著作(封面、目录),专利、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科研成果证书以上材料每类最多提供5件。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9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级职称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设置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无任何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在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通知。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djtky.com)公布。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向副高级岗位及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面向硕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副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方式、地点在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djtky.com)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我院成立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并对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1-85903806

技术服务电话:15725138863

监督电话:0531-85903981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1877号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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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简章

2023-11-28,全文共 3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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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挂省卫生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牌子),承担组织研究省级医疗技术规范标准,提供医疗机构评价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医疗卫生领域教育培训、交流合作、援外医疗等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立医院初级岗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有关事务性工作。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主要承担全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现场评价、省级质控中心管理、人才评价服务与人才教育培训、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卫生项目资金监管、基层卫生服务指导、全国医护资格考试山东考区考务管理、卫生健康统计、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应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和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sdygzx.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12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1:00—12月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报名平台(www.sdygzx.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2月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本次招聘后续各类通知均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单位初审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3.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在省卫生健康委领导下,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开展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中心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正式聘用后享受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65908

监督电话:0531-5176643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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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联网络新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1-20,全文共 3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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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联网络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文联网络新媒体中心为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机关“网上文联”的建设和网络文艺宣传工作;协助各文艺家协会开展新媒体建设,推动全省文联系统“网上文联”建设,整合传播优质文艺资源。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文联网络新媒体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11月20日为截止日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山东艺术网(http://www.sdwenlian.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11月28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送材料的方式报名,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文联网络新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上述材料翻译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7)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

(8)符合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1)至(8)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至邮箱sdswlxmtzx@163.com,按“2023公开招聘-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名。

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审核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00—11月29日16:00

山东省文联网络新媒体中心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电子邮箱发送笔试通知单,不再现场领取。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适应本岗位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等。笔试总分100分,为保证应聘人员专业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通过山东艺术网(http://www.sdwenlian.com/)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通过山东艺术网(http://www.sdwenlian.com/)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艺术网(http://www.sdwenlian.com/)面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和山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68978622

监督电话:0531-68978657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文联网络新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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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血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1-17,全文共 2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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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血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血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原国家卫生部审批成立的全国首批血站之一,主要承担省部属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供应、临床输血业务指导以及对全省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血液集中化检测等职责,是全省输血行业龙头和质量控制中心。

中心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工人先锋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为我省连续8届16年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荣誉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人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必要的执业资质。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其他基本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血液中心网站(http://www.cnsdbc.org/)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1月17日发布)

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sdbcrs@163.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2.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名的《山东省血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报名表中课题、奖励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5年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1.个人社保参保证明;2.劳动合同或者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工作证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中心同意后,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6)《山东省血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附件4)EXCEL格式(无需扫描)。

3.资格初审

中心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件通知。

4.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提交现场资格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后向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考试纪律、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应知信息。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中心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60925

监督电话:0531-82963693

邮箱:sdbcrs@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血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山东省血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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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3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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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南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七)具有2年及以上报考学科、学段课堂教学工作经验,且现任教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科、学段相同;

(八)具有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或说课、一师一优课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之一;

(九)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4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一)个人报名

报 名 时 间:2023年11月19日9:00—11月21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9日9:00—11月22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保存报名信息并且尚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1日16:00之前继续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后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88871583。

(二)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4.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5.报考岗位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报考人员具有较多荣誉的,上传要求具备的荣誉证书之一即可);

6.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7.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8.自荐信(个人工作经历及主要成绩);

9.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11月22日9:00—11月23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若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

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综合测试三个环节,每个环节均按照百分制计分。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报考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经面试无合格人员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引进计划。

面试成绩在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 )公布,通过人员查询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设最低合格线。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的3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的4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面试笔试之和(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综合测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综合测试公告详见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 )。

(三)资格复审

综合测试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未按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因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或综合测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空缺,按面试、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递补。综合测试人选提供以下材料供教育文体部进行资格复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报考人员具有较多荣誉的,提供要求的荣誉证书之一即可);

(7)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8)本人亲笔签名的自荐信(个人工作经历及主要成绩);

(9)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10)其他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或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综合测试通知单。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时间地点: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综合测试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综合测试设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综合测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占3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占4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占3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如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的1:2的比例,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行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测试,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名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教育文体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教育文体部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办理备案落编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8871583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1—8887128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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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1-09,全文共 3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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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省民政厅所属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福利彩票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省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负责全省福利彩票理论研究,制定全省福利彩票销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向上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提出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建议。负责全省福利彩票销售系统的运营和维护。负责实施全省福利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管理、资金归集结算、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物流管理、开奖兑奖。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福利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应聘的2023年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http://mzt.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月17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flcpadmin@shandong.cn,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压缩包采用“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综合管理—张三”。报名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应聘人员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字,见附件2);(2)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专业方向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进行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月18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未接听电话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拟录取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收到电子邮件反馈后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并于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存在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0531-88155907

监督电话:0531-51781281

六、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附件:

附件1: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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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0-24,全文共 3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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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是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教育规划、教育管理改革、教育教学理论、教育评价等研究工作;承担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教育教学成果培育、转化与推广工作;开展教育咨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为引进集聚更多优秀人才,着力建设国内一流教育智库,加快推动全省教科研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其他条件;

5.工作经历年限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0月17日,年限不足不能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情形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1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http://sdedu.oumakspt.com进入报名系统,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获奖和业绩成果材料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023年11月16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者须将获奖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PDF版在报名时发送至邮箱sdsjykxyjyrs@163.com,要求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显示作者姓名的文章页,教科研成果和省基础教育优质课获奖提供获奖证书,课题项目提供结题证书,著作教材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531-55630301。

(三)单位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00—11月17日16:00。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0月17日11:00—11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11月19日9:00—11月25日9:30。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1.笔试。

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理论素养、学科教学知识、教研员专业素养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等参加考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1:5),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为0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选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的证明材料(附件2),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以评课和说课的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评课、说课分数占比为50%:50%)。评课:先观看录像课1节,准备15分钟,进行现场评课(限10分钟)。说课:说课内容现场随机抽取,按抽签顺序备课(限60分钟),再进行说课(限10分钟)。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应聘人员排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通知。

(八)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谈话和查阅档案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限期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九)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教育厅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5630301

监督电话:0531-51793694

附件:

附件1: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招聘教研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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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第三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06,全文共 3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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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三医院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是山东省消化病医院、山东大学非隶属附属医院、是省内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山东省结石病防治中心、山东省互联网医疗试点单位、中国ERCP技术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医师协会ERCP医师培训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高级岗位9人,中级岗位3人,初级岗位3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高级岗位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质、工作经历等。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6日。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官方网站(www.sdsldsy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5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陆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官方网站(www.sdsldsyy.com),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Q0eIBlt.aspx#

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照片至报名系统):

①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各项彩色原件、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原件、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②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综合提交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④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⑤考生报考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要求的岗位,需提交规培证明;

⑥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方式命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岗位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其他类岗位笔试为卫生类考试。卫生类考试内容为相关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医院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布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其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我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95211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1-81656500

七、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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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4-12,全文共 3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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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全省应急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

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详见《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t.shandong.gov.cn/)和有关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4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17日11:00—4月2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t.shandong.gov.cn/),点击报名链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4月19日16:00以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17日11:00—4月2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4月24日9:00—4月27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全省应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岗位及核减人数情况通过山东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shandong.gov.cn/)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及核减人数相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5.资格审查

全省应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设置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省应急厅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无任何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设在山东省济南市(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11:30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并对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省应急厅和相关市、县(市、区)应急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531-51787960

五、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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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4-11,全文共 5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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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是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产品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的研究工作;承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计量检定、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开展咨询服务和技术培训;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有关技术服务工作;参与标准制订、修订与验证工作,提供有关技术支撑服务。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单位网站主页:http://www.sdqi.com.cn/。

目前建有五大实验基地,拥有8个国家质检中心、4个省质检中心、2个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总局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了10米法和3米法电波暗室、200kA通断试验室、新能源汽车电池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中压短路实验室、动热稳定实验室、变压器特性实验室等专业化实验室,实验室面积近10万平方米。检验能力覆盖电器、节能、中压输配电设备、消防及阻燃、食品、装饰装修材料、机械、包装、环境、体育用品、家居、纤维纺织、石油化工、建材等多个领域7000余种产品,是目前山东省内检测范围最广、综合实力最强的专业化、科研型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我单位全面实施“科技兴检”战略,牵头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等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完成了3项国际标准、150余项国家、行业标准和300余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在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标准验证检验检测、企业标准“领跑者”、“泰山品质”认证团体标准制定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先后获得了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山东省软科学奖三等奖、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奖等多个奖项。

二、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2名。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等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qi.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www.sdqi.com.cn/),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阅读并同意《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人员须对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以及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4日16:00

网上报名期间,我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考生通过网站个人账号查询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信息填报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3.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

报名结束后,面向硕士招聘的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及时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予以公告。对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不再安排补充报名。

4.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面向硕士招聘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25日10:00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qi.com.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相关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硕士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考察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6.《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7.应聘面向硕士招聘的岗位需提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核准公布的职称证书或现聘任在实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中级及以上岗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明确的对应关系为准。

8.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明确规定取得时间的情况外,须于报名时已取得,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报名系统。

(四)考试

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硕士招聘的岗位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分别占60%和4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公示。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公布。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岗匹配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等。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简化程序的博士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现场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qi.com.cn/)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

(五)考察和体检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由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http://www.sdqi.com.cn/)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58019

监督电话:0531-51758006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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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4-09,全文共 4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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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慢性病医院、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山东省血液中心、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山东省泰山医院、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山东省第二康复医院、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荣军总医院、山东省泰安荣军医院、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14家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12日以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12日。

对暂未取得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注册专业条件的,允许先行报考,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执业注册手续。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4年4月12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4年4月12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

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dva.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s://www.sdzydfy.com)、各招聘单位网站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 —4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12日11:00 —4月1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报名平台(www.sdygzx.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查询。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4月12日11:00 —4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4月12日11:00 —4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9:00—5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分为A类(综合类)、B类(医疗)、C类(药学)、D类(检验)、E类(中医)、F类(护理)、H类(预防)七个类别。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省卫生健康委0531-51766076;省残联0531-66956201;省退役军人厅0531-51787659;山东中医药大学0531-8295119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65919。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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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24-03-22,全文共 5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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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我委所属济南市中心医院等28家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3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4年3月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到2024年3月。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济南市中心医院等28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226人。为了方便考生,招聘简章由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发布。笔试采取统一笔试的方式,招聘的报名、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等均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8日11:00—4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11:00—4月12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各招聘单位网站(具体见附件2)。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各招聘单位网站(具体见附件2),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各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4年4月25日9:00-2024年4月2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高级职称人员应聘高级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考务费;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应聘其他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并缴纳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4月12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济南市七里山路2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对其他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高级职称人员应聘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综合类(D类)、口腔类(E类)、教育类(F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口腔类(E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口腔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F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应聘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具体见附件2)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及《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2)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材料。(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5)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面试前一天17点之后弃权的,相应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其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含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具体见附件2)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一般不得超过体检结束后90日;情况复杂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一般不得超过3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含延长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等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招聘程序。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具体见附件2)公示,公示之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具体见附件2)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2.本次招聘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政策咨询电话:请查看各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的联系电话。

事业编制单位

人员控制总量单位

28家招聘单位网站网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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