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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纳指南(基数+比例)

2023年度桂林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863元,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市辖各县、县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

2023-08-30,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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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

2023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863元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各为12%

2023年度本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624元,合计为5248元。

二、2023年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下限

2023年桂林市城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1元,合计为182元

市辖各县、县级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72元,合计为144元。

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

三、企业自主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为企业减税降负有关政策,单位可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四、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缴存的连续性,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尚未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按照《桂林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以个人名义申请开设自愿缴存账户继续逐月缴存,与原单位名下个人账户的缴存衔接无中断的,视同连续缴存。

(二)已办理单位网厅数字证书的单位通过网厅办理基数调整业务。

(三)填报的月缴存额应四舍五入取整到元。

本通知从2023年1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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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使用指南(附入口)

2023-10-26,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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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使用指南

(一)登录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guilin.gov.cn/),进入网上业务大厅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或直接打开网站地址:http://zfgjjwt.guilin.gov.cn/netface//LiberalProInfoAction.do,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

(二)录入个人基本信息

请注意,带*号为必填项,为今后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为常用号码。

(三)完善个人信息

(四)填写缴存信息

首先请选择您当前常住区县,如您的常住地在桂林市区,则选择“个人自愿缴存人员集中管理户-市直”即可

然后输入您预计缴存公积金占工资收入的比例,如20%

需注意:缴存比例目前仅支持数字正整数偶数输入,且范围在10至24之间。

再输入您希望的每月缴存金额,系统会自动计算您的缴交基数

(五)填写划扣的账户信息

目前仅支持农业银行储蓄卡账户进行每月划扣,请务必确保您录入的银行卡号准确无误,且为储蓄卡一类账户。

(六)上传申请资料

根据相关政策,我中心需审核“本市居住证或户口本个人信息页”、“身份证”、“银行储蓄卡”三项材料,请您拍摄清晰影像资料并上传,之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请,我中心将安排专人审核并通知您审核结果。

县(市)管理部窗口地址及办公电话:

部室

电话(0773)

地址

咨询热线12329

阳朔县管理部

8827033

阳朔县阳朔镇大村门清泉路(阳朔县政务服务中心)

平乐县管理部

7890168

平乐县南洲新区(平乐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荔浦市管理部

7212105

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

兴安县管理部

6220358

兴安县银杏广场文化新城东楼6楼(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全州县管理部

4822498

全州县城北新区世纪大道4-110号(全州县政务服务中心)

永福县管理部

8512360

永福县锦江花园C1栋一楼(永福县政务服务中心)

龙胜县管理部

7518991

龙胜镇体育路5号(龙胜县政务服务中心)

灵川县管理部

6815960

灵川县银渠路48号三楼(灵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灌阳县管理部

4237187

灌阳县江东创业大厦南附楼(灌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资源县管理部

4318997

资源县城北新区滨江路926楼(资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恭城县管理部

8210082

恭城县印山南路1号(恭城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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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个人线下办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指南(最新)

2023-08-30,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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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1、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向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本市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

缴存扣划委托银行(农业银行)借记卡原件。

2、经窗口人员审核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不通过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缴存申请;

3、自愿缴存人员汇缴个人住房公积金,采用银行同城委托收款方式办理,自愿缴存人员、中心和委托银行签订《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4、根据协议约定方式,自愿缴存人员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受托银行每月代扣汇缴,中心将划入款项记入其个人账户内。

桂林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电话+地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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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线上申请操作指南(最新)

2023-08-30,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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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个人自愿缴存开户线上办理网址(http://zfgjjwt.guilin.gov.cn/netface/LiberalProInfoAction.do):点击跳转

方式二、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登录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申请界面。

(一)登录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guilin.gov.cn/),进入网上业务大厅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或直接打开网站地址:http://zfgjjwt.guilin.gov.cn/netface//LiberalProInfoAction.do,或直接扫描上方网址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

(二)录入个人基本信息

请注意,带*号为必填项,为今后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为常用号码。

(三)完善个人信息

(四)填写缴存信息

首先请选择您当前常住区县,如您的常住地在桂林市区,则选择“个人自愿缴存人员集中管理户-市直”即可

然后输入您预计缴存公积金占工资收入的比例,如20%

需注意:缴存比例目前仅支持数字正整数偶数输入,且范围在10至24之间。

再输入您希望的每月缴存金额,系统会自动计算您的缴交基数

(五)填写划扣的账户信息

目前仅支持农业银行储蓄卡账户进行每月划扣,请务必确保您录入的银行卡号准确无误,且为储蓄卡一类账户。

(六)上传申请资料

根据相关政策,我中心需审核“本市居住证或户口本个人信息页”、“身份证”、“银行储蓄卡”三项材料,请您拍摄清晰影像资料并上传,之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请,我中心将安排专人审核并通知您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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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3-15,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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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提取适用范围及办理时限

(一)提取适用范围

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桂林市六城区及灵川县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桂林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以下简称公积金付首付)。

(二)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缴存人,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可向桂林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付首付业务。

二、提取条件

(一)支持公积金付首付的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以下简称售房企业)应向桂林公积金中心提交《售房企业承诺书》(附件1)。售房企业应当在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条款,明确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并及时办理合同网签备案。

(二)合同中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付首付的,售房企业与购房人应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或使用住房公积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付款方式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应向售房企业提供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证明资料,售房企业核对购房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证明资料(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时需提交)后,在支付条款中明确公积金付首付的金额。

(三)购房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公积金付首付业务,申请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支付条款中约定的公积金付首付金额。所有公积金提取人应同时到桂林公积金中心柜面申请办理公积金付首付,不能代办。

三、申请材料

办理公积金付首付业务,应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申请人作为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已网签备案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原件1份;

4.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1份;

5.售房企业提供的《售房企业承诺书》复印件1份;

6.所购房屋对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

7.申请人现场填写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转款委托书》(附件2),一式两份;

8.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还应提供已支付自筹资金的付款凭证原件。

四、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支付条款中约定的公积金付首付金额,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至少100元及百位后小数,且提取额与贷款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总房价。

“公积金付首付”为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一种提取方式,已按本细则办理提取的缴存人不可对该套住房再次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五、监督管理

(一)因解除合同等原因,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的,售房企业应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逐笔、足额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原路径退回桂林公积金中心账户,售房企业退回提取的公积金时,应当备注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购房信息。

(二)售房企业不按要求逐笔、足额退回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由桂林公积金中心会同市住建局责成其按原路径退回相应款项。售房企业未按要求退回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前,不得注销

合同备案。(三)对不以真实居住为目的,利用购房行为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及售房企业,一经查实,桂林公积金中心有权将个人和售房企业失信信息报送相关管理部门,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本通知未作规定的,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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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指南

2023-12-13,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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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指南

申报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手房)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房屋共有权人及配偶等均需提供)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在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系统能查到的,无须提供;未婚、丧偶或离异的,须签署声明)

3.非缴存职工的收入证明原件

4.购房合同原件1份(中心留存原件)

5.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1.购买一手期房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和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房改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首付款发票(收据)原件

7.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原件(异地缴存申请人须提供,可通过“亮码可办”出具)

8.主借款人银行借记卡(一类卡)原件(用于划扣还款)

贷款时限: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合同备案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房屋共有权人及配偶等均需提供)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在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系统能查到的,无须提供;未婚、丧偶或离异的,须签署声明)

3.非缴存职工的收入证明原件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1份(中心留存原件)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未实现信息共享时需提供;未注明房产价值的,提供购房增值税发票)

6.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未标注房屋建成年代的,需提供房产所在地不动产或住建部门开具的包含房屋建成年代的查询证明或其他能证明该房屋建成年代的相关资料原件)

7.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原件(异地缴存申请人须提供,可通过“亮码可办”出具)

8.主借款人银行借记卡(一类卡)原件(用于划扣还款)

贷款时限: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建造、翻建、大修)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房屋共有权人及配偶等均需提供)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1份(在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系统能查到的,无须提供;未婚、丧偶或离异的,须签署声明)

3.非缴存职工的收入证明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

5.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

6.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证明原件(由当地的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以大修为由申请贷款时提供)

7.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1份(办理组合贷款的评估报告书需经受托银行确认,中心留存原件)

8.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原件(异地缴存申请人须提供,可通过“亮码可办”出具)

9.主借款人银行借记卡(一类卡)原件(用于划扣还款)

贷款时限: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两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申请

主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

1.除备注中心留存的原件外,其余相关证件原件仅供中心扫描、验证。

2.借款人在购房所在地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3.办理贷款申请时,借款人及配偶,房屋共有人及配偶须同时到场。

4.一手房首付款凭据:

(1)首套普通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危改房、房改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职工个人及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危改(棚改)房、房改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5.高层次人才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时,须提供“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咨询电话:0773-12345

注意事项:可通过信息共享渠道获取办事要件信息的,相应材料不需再提供。

推荐阅读:桂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

桂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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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缴存公积金政策(附办理操作指南)

2023-10-26,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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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人可以参加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

在桂林市区域范围内居住,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非全日制职工、自由职业者等。

二、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优惠措施?

1.存款利率优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愿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自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起,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当前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为1.5%,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为0.35%。

2.贷款利率优惠。以等额本息方式申请住房贷款50万元,期限30年为例,按现行的利率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期年为2.6%,5年期以上为3.1%,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年利率为3.8%),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总利息约26.86万元,办理商业银行贷款(按基准年利率计算)总利息约33.87万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少能省下7.01万元利息。考虑商贷利率有上浮因素,将多付出更多利息。

三、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灵活政策?

1.提取灵活。自愿缴存人员除了享受与单位在职职工同等的提取政策之外,只要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两年(24个月)以上,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以随时销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比单位职工更加灵活。

2.缴存灵活。自愿缴存人员可以线上开户办理,或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就近选择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个人自愿缴存业务。

四、月缴存额怎么计算?缴存比例是多少?缴存额有上限或下限吗?

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按照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计算,由自愿缴存人员个人申报,但不能低于桂林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按10%-24%由自愿缴存人员自行选择。缴存额上下限以本市公布的当年数据为准(2023年度本市城区缴存额下限为182元;市辖各县、县级市、自治县缴存额下限为144元;上限均为5248元)。

五、办理自愿缴存需要自备什么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市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

3、缴存扣划委托银行(农业银行)借记卡原件。

六、个人如何办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一)线下办理:

1、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向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经窗口人员审核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不通过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缴存申请;

3、自愿缴存人员汇缴个人住房公积金,采用银行同城委托收款方式办理,自愿缴存人员、中心和委托银行签订《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4、根据协议约定方式,自愿缴存人员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受托银行每月代扣汇缴,中心将划入款项记入其个人账户内。

(二)线上办理:

方式一、个人自愿缴存开户线上办理网址:http://zfgjjwt.guilin.gov.cn/netface/LiberalProInfoAction.do

方式二、登录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申请界面。推荐阅读☞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使用指南(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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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什么人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3-10-26,全文共 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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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参加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

在桂林市区域范围内居住,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非全日制职工、自由职业者等。

推荐阅读☞桂林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附办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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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地址+各市县管理部电话)

2023-10-26,全文共 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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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点位于:桂林市临桂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16楼

办公室电话为:2836152

人事教育科:2896199(服务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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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在桂林市用?

2023-10-26,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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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在桂林用?

不能

由于近年来桂林市公积金个贷率较高,为了进一步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经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所以目前外省公积金无法在桂林使用。

在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降低至正常范围后,桂林市人民政府会适时向公积金管委会提出修改相关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建议,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方便、更完善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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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23年“新车乐购”汽车促销活动补贴指南

2023-04-07,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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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23年“新车乐购”汽车促销活动补贴规则

一、补贴申请人

在2023年3月28日(含)

-2023年5月8日(含)期间,按活动规则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全新乘用车,在桂林市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二、活动企业范围

1.注册地在桂林市,并经桂林市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汽车销售企业。

2.通过筛查后,成功报名参与桂林市2023年“新车乐购”汽车促销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具体参与活动商家名单可在活动界面查询。

三、活动服务商

中国银联广西分公司。2023年桂林市新车乐购活动车企名单详情:点击查看

四、补贴标准

1.购买价格3万 (含)-8万元(不含)全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可获得价值1500元补贴,含600元现金红包+900元通用券包

(15张满300减60元“桂林乐购”通用券 ) ;

2.购买价格8万元(含)-15万元( 不含 )全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可获得价值2500元补贴含1000元现金红包+1500元通用券包

(15张满300减60元+15张满200减40“桂林乐购通用券 );

3.购买价格15万元(含)以上全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可获得价值3500元补贴,含1700元现金红包+1800元通用券包(20张满300减60元+15张满200减40“桂林乐购”通用券

)4.活动期间3个档次的补贴暂定共发放1125份,每个档次375份,活动主办方可根据实际申请情况调整各档次补贴的份数,消费者先领先得,领完即止。如有追加名额,请以云闪付APP活动页面展示为准,不再做另外公告通知。云闪付红包在申领活动结束后,对审核通过的用户发放。

5.购买8万元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可有机会额外获得价值500元补贴,含200元现金红包-300元通用消费券 (5张满300减60元“桂林乐通用券

)。价值500元的额外补贴无需申购”请,活动主办方根据购车发票的时间先后,自动发放,名额共375份。

6.一个消费者仅限申请一次补贴。

五、核验标准

(一)所购车辆必须是全新乘用车,且所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2023年3月28日(含)-2023年5月8日(含)期间;

(二)所购车辆的金额依据为机动车销售统-发票价税合计额。

(三)

补贴申请人必须是车主本人,补贴申请人的云闪付APP实名认证身份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行驶证信息须为同一自然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的云闪付APP实名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申请核验时以上四项任意一项重复,均视为同一消费者。

申请人须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盖章发票联原件拍照图片,发票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申请人须上传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拍照图片,行驶证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

( 四)在补贴未发放前,申请人不能作废红冲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请补贴车辆不能转让过户。

(五)单辆车单张发票仅限申请一次补贴

六、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流程

(一)账户注册。申请人须在云闪付 APP进行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已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的,可忽略该步骤 )。

(二)补贴申请。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新车达到指定金额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登录云闪付APP购车补贴活动专区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提交信息以页面提示为准,并务必确保所提交信息准确无误。

(三)提交材料。申请人在申请界面完成个人信息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的提交,即可初步锁定单次申请份额,份额数量有限,先领先得(

成功提交的判断依据以页面提示为准

)个人消费者须自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行驶证等剩余申请材料的上传。逾期未能完成全部材料上传将视为申请人放弃该份额的申领,申请即刻失效,份额自动释放。

(四)核验材料。活动组织方按规则要求对申请人上传材料进行核验,自申请人完成份额初步锁定后,超14天未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行驶证信息验证或未完成申请材料修改的,将直接视为该次申请核验失败。

对于核验通过的,平台推送“复审通过信息至申请进度页面;对于核验过程中遇到材料核验失败或核验材料需要修改的情况,平台将推送修改建议至申请进度页面,申请人可通过查看申请进度页面信息及时了解申请动态申请人只有1次修改上传材料机会,修改后材料仍核验失败的,将视为申请人放弃该份额的申(五)云闪付红包的使用。通过云闪付APP在云闪付线下受理商户进行二维码主扫或被扫支付时抵扣。个别商户不支持红包抵扣,具体以支付结果为准。使用细则:

1.用户在云闪付线下受理商户使用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支付时,可使用云闪付红包抵扣订单金额。

2.订单金额满0.01元时,方可使用云闪付红包;抵扣订单金额时,需至少支付0.01元。3.云闪付红包不可用于提现、购买活期或者其他理财产品。

4.云闪付红包更多使用细则可在云闪付首页“我的”一“奖励”一“我的红包”一“专享红包”中查询。

5.云闪付专享红包到账起30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

七、其他说明

(一)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及平台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申请人个人及车辆信息详情( 包括但不限于:

个人身份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购车发票及行驶证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家信息 ),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活动期间份额数量及金额的调整,也将在活动页面及时公布

(三)为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申请人须确保在补贴发放前车辆未发生过户等情况,除线上完成校验,平台方将安排进行线下人工抽检核验,如消费者及活动商家出现作弊违规行为(

如刷单、套现、上传虚假证件、发票,虚假交易等),活动举办方有权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获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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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住房公积金查询指南

2021-12-03,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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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作环境的提高和薪资待遇的变化,很多公司都开始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桂林市民们相信对于桂林公积金查询十分关心吧,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如何查询桂林公积金明细吧!

网上查询

1.微信查询(入口在文末)

2.桂林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zfgjjwt.guilin.gov.cn/netface/login.do

⑴职工首次登录使用需先注册,以前的登录密码将作废。

⑵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微信、手机APP其中一个渠道注册账号,职工可在任意渠道登录使用。

⑶注册密码必须为6位数字类型,不能包含字母、符号。

桂林住房公积金查询常见问题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29

桂林预约及上门服务电话:

贷款业务部:2896628

建缴业务部:2898991

支取业务部:2898656网点查询

咨询及投诉电话:12329

市本级办公地址:

1.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B区41-45住房公积金窗口

2.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金融大厦B副楼一楼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建缴业务部13、14、15、17号窗口

桂林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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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地址及办公电话

2021-11-23,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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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管理部窗口地址办公电话

电话(0773)

咨询热线12329

阳朔县管理部

8827033

阳朔县阳朔镇大村门清泉路(阳朔县政务服务中心)

平乐县管理部

7890168

平乐县南洲新区(平乐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荔浦市管理部

7212105

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

兴安县管理部

6220358

兴安县银杏广场文化新城东楼6楼(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全州县管理部

4822498

全州县城北新区世纪大道4-110号(全州县政务服务中心)

永福县管理部

8512360

永福县锦江花园C区1栋一楼(永福县政务服务中心)

龙胜县管理部

7518991

龙胜镇体育路5号(龙胜县政务服务中心)

灵川县管理部

6815960

灵川县银渠路48号三楼(灵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灌阳县管理部

4237187

灌阳县江东创业大厦南附楼(灌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资源县管理部

4318997

资源县城北新区滨江路92号6楼(资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恭城县管理部

8210082

恭城县印山南路1号(恭城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咨询及投诉电话:12329

市本级办公地址:

1.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B区41-45住房公积金窗口

2.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金融大厦B副楼一楼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建缴业务部13、14、15、1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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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妇幼保健院)招聘

2024-03-24,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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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妇幼保健院)招聘

一、2024年岗位需求

二、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全职引进人才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可按对应层次提供激励奖励如人才引进经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薪酬福利待遇如下:

人才层次

人才引进费

科研启动金

服务期

第一层次

50万-80万

20万

10年

第二层次

30万-50万

10万

10年

第三层次

30万

5万

10年

费用一般分两期给付,报到办理完入职手续后付50%,第二年经考核合格后再给付50%。

(二)紧缺型专业人才

1.“临床型”人才提供20万元的基础激励奖励,具有三级医院科室主任任职经历者,在基础激励奖励基础上增加10万元,副主任任职经历者增加5万元,正高级职称增加5万元。约定10年服务期;

2.“管理型”人才提供10万元激励奖励,约定10年服务期;

3.“紧缺型专业人才”提供5万元激励奖励,如具有中级职称者增加5万元,约定10年服务期。

所属人才类型及条件可详询组织人事科。

四、报名方式

1.持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件直接到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名。

2.电子邮件、邮递等方式投递个人简历。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4号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人事科(女性健康管理中心五楼)

邮编:541001

联系人:蒋老师、秦老师联系电话:0773-2884201

邮箱:glfyrsk@163.com

医院将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通过初筛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业务考核及面试;未通过初筛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简历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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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林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多少钱

2024-03-22,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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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桂林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指南

一、缴费时间:2024年1月1日起。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广西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确定,由个人按缴费基数的9%全额缴纳,须按月连续缴纳或按年度一次性缴清。月缴费标准为347.71元,缴纳当年第一个月职工医保费须同时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个人缴费标准为

36元/人;年缴费标准为4208.52元(含36元大额医疗费用)。

三、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的,从足额缴费之月计算,第3个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中断缴费3个月内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欠费的当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再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欠费之月计算,第3个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有变动的,按照重新核定的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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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离婚证补办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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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题文章为大家提供桂林市补办离婚证的相关信息。大家在办理前先阅读本文了解办理的流程信息。

补办条件

1、桂林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桂林市内。

2、申请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的离婚证遗失或损毁。

4、申请人户口簿上已注明离婚。

注:若户口簿上没有注明离婚,不可补发离婚证,可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桂林市补办离婚证代办须知补办材料

1、内地居民

(1)本人户口簿

(2)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照片

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离婚证

离婚证损坏或不一致的提供。

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补办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及其他办理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审查材料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核查婚姻登记档案。

3、登记填表

申请人交纳登记费,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4、发放证件

办理登记手续后,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并当场发放离婚证办理地点

桂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6227907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8号

桂林市象山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3826066

地址:环城西二路6号唯美四季酒店附近

阳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8822423

地址:广西桂林市阳朔县蟠桃路

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7512132

地址:广西桂林市龙胜县兴龙南路14

灵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暂无

地址: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灵南路6

资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4311011

地址:桂林市资源县

荔浦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暂无

地址:荔松路159号附近

临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4311011

地址:建设路临桂县民政局附近

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

电话:0773-7512132

地址: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

平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7882536

地址:黄埔路平乐县计生综合服务大楼附近

桂林市灌阳县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4212022

地址:灌江西路

桂林市永福县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851214

7地址:永福县

桂林市兴安县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6227907

地址:兴安县

桂林市全州县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4815331

地址:西堤路2号

桂林市秀峰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凤路1号

电话:0773-2178068

桂林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温馨提示:婚姻登记处接待时间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工本费9元(如需拍照另收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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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离婚办理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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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题文章为大家介绍离婚的方式以及离婚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

适用对象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

申请要求

1、双方当事人是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出自双方完全自愿;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离婚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批准

颁发凭证

《离婚证》(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

办理地点

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桂林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一览

温馨提示:婚姻登记处接待时间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诉讼离婚

适用对象

要求离婚的男女一方(双方)

申请要求

1.男女一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一方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3.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

4.对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

离婚程序

1.搜集证据

要搜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提出申请

起诉人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及身份证件,并书写符合一定格式的起诉状,并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3.受理调解

先对男女双方进行调解,若无法调解成功,法院再对起诉人的情况判定是否立案,并告知起诉人诉讼申请结果。

4.举证开庭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在30天后开庭审理。

5.宣判结果

经过审理后,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颁发凭证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皆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办理地点

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

桂林市各区县人民法院法院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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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离婚证办理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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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题文章为大家介绍离婚证办理以及离婚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1、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4、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材料齐全。办理材料

1、当事人持有与结婚登记中规定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5X5.3CM)。办理流程

1、要求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员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3、婚姻登记员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初审。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人”一栏签名并按指印。

5、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并按指印。

6、婚姻登记员对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书、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理地点

桂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仅办理桂林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相关业务)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73-288255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除桂林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相关业务以外,桂林市居民的婚姻登记,请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桂林市各民政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工本费9元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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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教师证查询指南

2024-03-20,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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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

桂林市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注:在对应的框中依次输入对应的信息即可查询。电话查询

桂林市教育局

电话:0773-2827180

桂林市叠彩区教育局

电话:0773-2685009

桂林市各区教育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网点查询

桂林市教育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19号

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雉山路附近

桂林市各区教育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用途

1、使用教师资格证在全国各大正规书店买书享受打折优惠,具体折扣随地区而异;

2、部分旅游景点门票有优惠;

3、部分机票能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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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教师证报考指南

2024-03-20,全文共 2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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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备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或在广西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广西户籍在校生。以上在校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4)持有居住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缴费,由此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证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历条件

国家规定:报考不同类别教师证,需具备不同学历,具体为

(1)幼儿园: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

桂林市教师资格证报考网址:http://ntce.neea.edu.cn

桂林市教师证报考注意事项报考流程

(一)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考类别及报考科目(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所有考生(含此前已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不能注册报名。在报名期间已经报名并提交审核的考生,如未通过审核,仍能在审核截止时间之前修改资料并重新报名。考生报名涉及个人重要信息,不得让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其他单位代为报名,否则造成个人信息错误、被泄露或修改等后果的,由考生负责。

(二)报名信息审核。

笔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作现场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单位将在48小时内完成网上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审核考生的报名条件和其他信息。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证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报名后应注意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若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若上传非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网上缴费。

笔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考系统支付考试费,考试费为70元/科。

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即考试咨询点,附件2)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3月9日至14日登录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五)信息更正。

考生完成报名后,如发现本人姓名、照片等信息有误,可于3月9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附件2)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本人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予修改。报考时间及费用

报考时间

全国统考,2020上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证统考时间在3月14日

报考费用

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机考每科100元。

桂林市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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