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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A1驾驶员(10.25截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人,要求高中(中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

2023-10-23,全文共 2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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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1名,10月25日17:00截止报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执法辅助类雇员

1

(二)岗位职责:配合庭室送达材料及与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并驾驶业务车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4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

(七)能适应应急和夜班加班,适合男性;

(八)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在3年以上及具有较丰富的路面驾驶经验: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担任执法辅助类雇员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海珠区法院东B门进入。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本人填写附件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0月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报名表》、附件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0月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个人信息简介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3)身份证;

(4)户口簿(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可不用提交);

(6)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无论在编、非编或试用期期间,均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机动车驾驶证。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复印,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除外)

(五)资格审核:报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应聘者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报名注意事项:从业经历以社保登记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由我院出具试题,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开始15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计入总成绩;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进入后续环节的考生,招考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不再另行出具公告。

(二)面试和技能测试

1、面试和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内容: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求职动机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对岗位的知晓度等,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计入总成绩。

4、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5、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机动车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

(三)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保留一年的聘用资格,一年内如该岗位出现空缺,可按相应岗位类别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空缺人数,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从面试成绩确定之日起计算)。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含复检费)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选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组织政审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符合录用资格。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及待遇

获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待遇标准按广州市海珠区雇员相关薪酬标准执行,在人员经费额度内执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的安排。

(三)本次招聘工作,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公示内容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海珠法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五)本招聘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档案存放手续,住宿自理。

(六)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005321,联系人:廖小姐,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005331。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2: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个人信息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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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招聘中级雇员公告2024.5.22截止

2024-05-15,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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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招聘中级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中级雇员1名,主要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从事国家审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热爱审计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五)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A120201)、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会计硕士(专业硕士)(A120206)、审计硕士(专业硕士)(A020218)、财政学(A020203),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经济学(B02)。

(七)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301室),联系电话:020-34373113。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4.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应聘者需于2024年5月16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学位证书、学位鉴定证书)、资格证(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记录)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A4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所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考试,主要测试财经综合知识、审计业务技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将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提供不了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我局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资格条件、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联系人、电话:陈小姐,020-34373113,监督电话:020-3437398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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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办招聘雇员(协管员)公告2024.5.15截止

2024-05-12,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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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协管员)5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后出生);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文字写作、档案管理能力,能适应节假日加班、夜间巡查、外勤和临时工作任务的要求;

(五)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琶洲街道办事处5楼505室(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联系电话:020-89115214。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或在读高校的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琶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附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面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形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综合排名。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协管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和待遇

待遇标准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琶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琶洲街道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琶洲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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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环监所招聘病媒生物防制员(12.19截止)

2023-12-14,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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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病媒生物防制员2名(环卫工人身份),主要从事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环监所安排。

位名称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要求

病媒生物防制员

从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

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服务意识,能够适应灵活上班时间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热爱街道工作,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男性45周岁以下;

(五)能接受每周六天工作制及节假日加班;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没有参与非法组织;

(七)同等条件下,持有有害生物防治员上岗证、有除四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止,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3.报名地点:素社街道环监所(海珠区基立新村北十二巷五号之一),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20-34396352;

4.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填写《素社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持有有害生物防治员上岗证需提供上岗证,非广州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

(三)资格初审

报名者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提交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报名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由本街道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评。

(五)考核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通知拟录取人选进行体检(备注:体检费用自理)和政审环节,审核合格后将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招聘的人员由素社街环监所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环监所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录用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附件:素社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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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政府雇员(12.8截止)

2023-12-01,全文共 2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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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12.8截止

因中心业务经办工作的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管理辅助类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社保窗口业务(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热心服务群众;

(三)学历和年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同等条件下有社保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资格证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至12月8日(星期五)(共3个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楼(海珠区宝岗大道197号宏宇广场二层行政部)

(三)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保记录)、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复印,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除外)。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二)笔试内容:社会保险常识、逻辑推理等知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

(四)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和体检

(一)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二)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区人社局-考试招聘版块公示3个工作日(网址http://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及用人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

(四)提交报名资料后,超过考试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本次招聘工作,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本招聘不办理户籍迁移、档案存放手续,住宿自理;

(七)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14255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谢小姐。

附件:

附件1: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附件2: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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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街道办招聘政府雇员(11.13截止)

2023-11-11,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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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珠区江南中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7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1.岗位一: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2.岗位二:雇员4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3.岗位三:雇员1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管理辅助工作。

(以上岗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共三个工作日,9:30-11:30,14:30-17:30,逾期不候)。

3.报名地点: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32号301室,联系电话:84242555。

4.报名要求:应聘者提供本人报表名(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5.报名表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报名要求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文书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告。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用工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其他要求

考试期间,如出现不适症状,考生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本公告由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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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大专学历城管协管员2024.5.31截止

2024-05-14,全文共 1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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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招聘城管协管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五)能胜任夜间室外勤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轮值夜班。

(六)具有C1及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熟悉办公室文书电脑文件基本处理操作者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光塔街道办事处7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审核)、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查验),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工作人员逐一通知符合条件考生,面试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体检事宜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医院通知需要复检的,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光塔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参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843010于小姐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 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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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告2024.5.22截止

2024-05-13,全文共 2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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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3日后出生,含当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能熟练使用电脑及运用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并能快速制表;

5.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强,具较强的保密意识;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团队合作意识强,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吃苦耐劳,诚实谨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5年;

4.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该劳动合同制岗位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9:30至5月22日17:00。

2.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2《越秀区纪委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张贴小一寸证件照)。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另提交小一寸证件照1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党费证或党组织关系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和单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含2024年5月13日)。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招考环节。

5.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4年5月24日(周五),前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笔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考试。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将于2024年5月下旬,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xiu.gov.cn)“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板块公布。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符合面试条件人数少于21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xiu.gov.cn)“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板块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考生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我委于面试后14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结果由我委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3.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体检的,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1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组织考察

1.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入围考生须配合单位完成组织考察。

2.对于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组织考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委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薪酬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参照越秀区合同制法官(检察官)助理待遇执行。

四、其它事项说明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资格审核须携带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未有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招用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5.此次招聘不解决户口、住宿问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6.本招用公告由区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3268561;联系人:刘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委

2024年5月13日

附件1 广州市越秀区纪委2024年公开招用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广州市越秀区纪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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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招聘保育员公告2024.5.20截止

2024-04-24,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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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招聘保育员公告

一、园所介绍

广州市黄埔区龙光幼儿园,2012年2月开园,隶属黄埔区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是广州市一级幼儿园、广州市贯彻落实《指南》实验幼儿园、广州市安全文明校园、广州市健康幼儿园、广州市巾帼文明岗、广州市食品安全A等级单位、广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广东省学前教育教研基地基地幼儿园、广州市教研院场景化课程实验园、黄埔区教育研究院幼儿园课程改革实验园。

幼儿园占地面积5451平方米,建筑面积4371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

2123平方米。地处开创大道与广汕路相接的科景路7号,毗邻龙光峰景华庭、万科新里程与龙光香悦山小区,靠近地铁6号线黄陂站与金峰站,交通便利。

二、招聘岗位:保育员

岗位要求: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致严谨、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富有爱心和责任感。

2.年龄40岁以下。

3.具有保育员资格证、从事幼儿园保教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或正规医院体检报告。

三、岗位福利

1.双休、法定节假日休息、享受寒、暑假带薪假期。

2.录用后相关工资待遇按区人社局相关文件执行。

四、应聘方式

投简历邮箱:51142559@qq.com

应聘必备材料:简历、学历证、相关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均为复印件)

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投简历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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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10名(附报名表)

2024-04-18,全文共 2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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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珠区南洲街第二批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1、招聘岗位与人数

雇员10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类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统筹安排。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岗位一(招聘1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2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5)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驶记录良好,掌握基本的汽修知识;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2、岗位二(招聘9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服从工作安排,不畏惧与戒毒人员接触,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2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较长时间户外工作和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5)具有一定的书面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基本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团队精神;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基层辅助执法工作经验、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至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9:30—11:30,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南洲街道办事处4楼407。

3、报名要求:

报考岗位一的,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电脑填写并打印《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A1机动车驾驶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报考岗位二的,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电脑填写并打印《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为主。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1)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短信通知。

(2)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先以各岗位的优先条件考虑,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再以面试成绩决定综合排名。

(四)政审和体检

按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视实际需要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南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34393544

南洲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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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辅警公告2024.4.25截止

2024-04-17,全文共 3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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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123名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23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一)外事辅警10人;

(二)警犬训导员10人;

(三)其他辅警103人。

岗位主要工作职责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辅警为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

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6日至2006年4月16日出生的)。

(三)能适应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换值班等社会面防控工作,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较适合男性。

(四)身体要求。身高168cm以上(男女均需符合此条件),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和形象条件,体型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纹身、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

(五)学历要求。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2),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六)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体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社区与治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条件要求应当根据岗位需要设置,特殊岗位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招聘条件,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三、招聘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5日(共4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广州海保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芒滘新村99号海珠湿地公园南门旁,可导航至“广州海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4. 报考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1)《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出来手写签名确认及粘贴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上述资料需提交原件核验,并请自备复印件各1份;

5.报名时由海珠区公安分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形式以网上公告为准,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及体测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且体测合格的均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同分的,均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

笔试后现场组织应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工作要求,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请考生自行携带运动服和运动鞋,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体能测试只要求达标,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成绩即时公布,体测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与体测成绩届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网上公告为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市内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组织考核,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核

由公安机关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核。主要包括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违法犯罪记录、信用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同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一)按照有关规定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综合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聘者自愿放弃聘用,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辞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在总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期间,应聘者应服从组织安排,具体工作岗位由海珠区公安分局统一调配。

(二)人均包干经费标准为每人8.7万元/年(包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

(三)纳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职业工种范畴,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

(四)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辅警,享有公租房申请资格。

(五)加入工会组织并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20-89441881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七、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考期间相关通知将以网上公告、电

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

1. 招聘岗位表

2. 招聘报名表

3. 纵跳摸高相关要求

4. 现场报名地址地图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纵跳摸高相关要求.doc

附件4:现场报名地址地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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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公告2024.5.17截止

2024-04-08,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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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大石中心幼儿园2024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幼儿园简介: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始建于1963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设有岗东路和岗西路两个园区,一园花香满径,绿树成荫;一园时尚现代,自然温馨;历经六十年辛勤耕耘和文化积淀,现已成为社会广泛赞誉、家长放心满意、孩子健康成长的幼儿园。幼儿园以全面提升园所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秉持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注重幼儿的全面多元发展,打造精良的师资团队,坚持走园所内涵发展之路。在全园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园先后被评为广东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广州市一级幼儿园、番禺区特色幼儿园等荣誉,是一所有影响力的示范性幼儿园。

招聘方案:2024年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新开设5个班额,现面向社会招聘第一批合同制教师,我园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幼儿园办学实际需求有序开展有关工作。

(一)招聘岗位

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及建园规划,我园拟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带班教师5人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热爱幼儿,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2.岗位具体条件

(1)35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本科或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有区级幼儿园以上工作经验或全日制本科学历者优先考虑;

(3)有二级或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考试流程

1.收录信息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17:00(报名时间结束后不收取报名资料)。

(2)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把以下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并以“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1281444951@qq.com。

①《广州市大石街中心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见文末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生活照1-2张;

③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④其它获奖材料。

2.面试

1.时间:2024年06月15日(暂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资料初审合格的将以电话通知面试;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综合素质答辩+才艺展示)

3.现场审核资料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一份:

1.本人填写的《广州市大石街中心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获奖证明材料;

4.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成绩及录取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聘用。如应聘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的,应聘单位可视实际情况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及接受聘用

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北片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6.入职体检

拟聘人员需自行到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进行入职体检,当天请空腹和带身份证原件。(入职体检费需自费)

7.到岗时间

拟聘人员应在根据入职时间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联系及咨询办法: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993978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福利待遇:按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相关规定定岗、定薪和签订合同。

其他注意事项:

(一)番禺区现有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园管理的分园)在岗教师参加应聘的,需经原就职的幼儿园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应届生需在入职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对期限内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应聘者请及时关注大石街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告。

(四)资料审查时发现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入职前大石街中心幼儿园将会进行背景审查,查询审核通过方可录用上岗。

(七)若被录用,须服从大石街中心幼儿园岗东路园区及岗西路之间的工作分配。

(八)以上未尽事宜以大石街中心幼儿园解释为准。

附件:大石街中心幼儿园2024年第一批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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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招聘公告2024.4.22截止

2024-04-03,全文共 3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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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人才评价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与市医学会学术交流服务中心合署,挂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牌子)是市财政经费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参与组织、实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致残等级鉴定和职业病鉴定工作;参与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组织、广州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施工作;参与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广州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数字政府”建设任务;负责广州地区卫生统计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招聘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1.招聘人员类型: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3.港澳籍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四)年龄要求

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9:00至2024年4月22日17:00。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的打印

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综合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4.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且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

5.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在报名网站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入围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列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3.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7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面试合格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于当日面试完毕后当场统分、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候分室向考生送达面试成绩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6534399,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6533693、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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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胸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4.12.31截止

2024-04-03,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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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单位简介》(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所引进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附件2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引进专业代码按照附件3中《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1)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发送到电子邮箱xkhrsk@126.com进行报名。

(2)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广州市胸科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提交,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上传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报名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记录),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6)详细的工作简历;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引进者应诚信报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需按要求准备报名和审查材料,引进人员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或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者,均不予以受理。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可选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方式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同分者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评价合格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引进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由引进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引进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人员,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自通知应聘人员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因引进者或其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超过一个月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引进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考核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1.由医院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获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586363,020-8359019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493359,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

1.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公告单位简介.docx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24年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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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2024

2024-03-30,全文共 2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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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公告

海幢街道办事处是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雇员。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雇员9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和管理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岗位一(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热心服务群众,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基础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专业符合工商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等专业之一。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9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能适应晚上突发性应急值班工作;

6.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具有政务服务或窗口工作经验;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

(二)岗位二(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消防一线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有较好的体能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适应早晚班轮班及调休工作制,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

5.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9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

(三)岗位三(7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有较好的体能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适应早晚班轮班及调休工作制,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基础计算机、移动终端和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

5.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9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具有网络及电脑维护维修特长或具有公文写作经验者;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社会工作者资格证;退伍军人。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海幢街道办事处(海珠区宝岗路1号1号楼3楼人事办公室,电话:020-34268461、020-34268587,联系人:杨小姐、郭小姐)。每位考生只可报一个岗位,具体由街道统筹。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请考生按时间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离职证明等)以及《海幢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如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齐,视为报名不成功。

4.考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报名人数调整招聘人数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能力。由本街道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各岗位招聘条件中,对符合同等条件下具备优先条件的考生进行优先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海幢街道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咨询电话:020-34268461、020-34268587,监督电话:020-34226642。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幢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海幢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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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招聘信息2024.4.16截止

2024-03-28,全文共 1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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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四)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0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流程

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东街党政办公室(东华东路东源东街17号二楼党政办)。

3.报考程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下载《越秀区大东街党政综合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好个人信息并打印,连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提交,原件核对完交还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5:1的,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环节的实有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综合成绩。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考生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相关考试成绩判为0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入职标准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等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越秀区大东街道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4.咨询电话:020-83817154;联系人:肖小姐。

附件:越秀区大东街党政综合办公室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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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招聘消杀员公告2024

2024-03-08,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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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关于公开招聘消杀员公告

为规范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消杀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以下简称:滨江街道环监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编身份消杀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消杀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较强,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爱岗敬业,热爱环卫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四)能接受每周六天工作制及节假日加班;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没有参与非法组织;

(六)有消杀经验或者相关上岗证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滨江街道环监所(海珠区滨江街道华标涛景湾E栋东沙街97号,电话:020-89012005,联系人:梁小姐);

(三)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至3月15日止,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填写《滨江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非广州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由街道环监所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评;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通知拟录取人选进行试工,试工通过后进行体检(备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后办理录取事项。

四、待遇和管理

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穗府办规[2018]25号)文件规定执行。环监所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按规定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住院慰问、健康体检等福利。录用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附件:滨江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滨江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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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雇员招聘公告2024

2024-03-06,全文共 1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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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从事行政管理或党务相关辅助性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提供广东省教育厅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6日以后出生);

(三)熟悉文书写作,具备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office办公软件及办公系统操作;

(四)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五)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及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星期三)至3月12日(星期二)下午18时前。

3.报名方式:通过网络邮箱方式报名,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含相片)等资料发送至邮箱:zhangdan278@sina.com

4.其他报名资料要求:报考者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学历鉴定证书等扫描件。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采取线下闭卷方式,视报名人数,分场地组织考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邮件或短信通知为准,考生接到邮件或短信后需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为不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资格审查。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入围人员将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等原件,资格审查合格者才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以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和对外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海珠区委老干部局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咨询电话:89201801,联系人:张女士。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本公告由海珠区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

海珠区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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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城管协管员招聘信息2024

2024-03-01,全文共 1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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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光塔招聘城管协管员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职责与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五)能胜任夜间室外勤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轮值夜班。

(六)具有C1及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熟悉办公室文书电脑文件基本处理操作者及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是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越秀区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光塔街道办事处7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打印,签名确认)。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审核)、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查验),需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街道工作人员逐一通知符合条件考生,面试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参加面试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即视为放弃。

(三)体检

体检对象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体检事宜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医院通知需要复检的,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政治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光塔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参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843010于小姐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1、《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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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道办招聘雇员5名(附报名表)

2024-01-24,全文共 1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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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道招聘雇员5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辅助类雇员5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和执法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二)岗位一(3名)

1.具有大学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取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0日之后出生);

2.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3.持有社工资格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岗位二(2名)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取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0日之后出生);

2.具有消防相关工作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安全生产日常外出监督巡查、辅助执法及街道夜间值班、应急工作。

(四)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址:沙园街道办事处4楼402室(海珠区昌岗中路83号),联系电话:020-84315735。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1月29日、1月3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6:00时。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沙园街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雇员参加面试的考生纳入街道雇员队伍人才后备库,当街道雇员员额出现空缺时可通过补充公告的形式,从本批次公开招聘中,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取雇员,在下一次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公告挂网当天,人才后备库的名单自动失效。

七、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4315735,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84315735,监督电话:8437559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本公告由沙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沙园街道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沙园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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