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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5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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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42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广安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安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1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26-23900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广安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四川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4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广安市委组织部(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703室,联系电话:0826-239007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月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重要、涉密、敏感职位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资格审查

广安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广安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考录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广安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广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28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广安市委组织部会同广安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广安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小平故里先锋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广安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广安市委组织部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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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邻水县2023年司法所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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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司法所基层基础,依法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做好基层治理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邻水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司法所辅助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扎根基层,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0月31日前、1988年10月31日后出生的);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法学相关专业者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有关要求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个人材料1—5项【1.邻水县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学籍证明截图;5.其他反映本人学识水平或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按照顺序扫描后,制作成PDF(命名“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字样)提交至电子邮箱1443581254@qq.com。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提交相关资料不齐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邻水县司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内容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6日—7日。

五、考试内容及办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

3.笔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素质,测试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个人总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政审

(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有异议的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二)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由邻水县司法局对应试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若因应试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七、聘用待遇

(一)试用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邻水县司法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二)薪资待遇。基本工资3000元/月,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其它待遇以入职后单位有关管理规定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公告所列方式之外的任何方式接受报名。凡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

(二)未尽事宜由邻水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826-8332609(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1443581254@qq.com

附件:

邻水县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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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4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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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解决社区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广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工作暂行办法〉〈广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广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体系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广组通﹝2023﹞57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职位

(一)社区A岗:面向社会招聘主城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6人。

(二)社区B岗:面向全区网格员招聘主城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人。

(三)社区C岗:面向社会招聘非主城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人(协兴镇和浓溪镇各1人)。

二、考聘范围

除社区B岗外,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鼓励大学毕业生应聘,社工专业的优先,乡镇村(社区)干部报名需经乡镇同意。

三、报考条件

(一)社区A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7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社区B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7日后出生;

4.现为广安区在职且工作满一年的社区网格员(报名时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社区C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7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3年11月7日

(四)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从社区岗位被解聘(辞退)后未满5年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有参与、组织、实施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其他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持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安区民政局二楼204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建华路4号)报名。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进入下一环节,有效报名人数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在考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资料

1.《广安市广安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3张;

4.报考社区B岗的考生需提供在广安区工作满一年的社区网格员工作经历证明;

5.乡镇村(社区)干部需提供乡镇同意证明。

(四)职数调整。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比例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考聘名额。

(五)资格审查

广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考聘全过程。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报考须知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联系人:谭春林,0826-260176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7日至8日8:30至18:00到广安区民政局二楼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建华路4号20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后请考生务必保留好准考证,如进入面试环节须凭此准考证进行面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适时公布。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组织开展,笔试试题由区民政局委托区外专业命题机构命制,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实行封闭式命题和印制试卷。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2014年9月28日省人社厅修订发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笔试成绩和排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3年12月16日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组织开展,面试试题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组织人员进行封闭命题,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职位考聘名额3倍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自愿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参加面试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聘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由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人员,应安排当日进行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人员,应安排当场进行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行体检。

(五)体检费用由参加考聘人员自理,体检具体事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纳入区级联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综合实绩等。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统一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相应街道(乡镇)报到,安排在城市社区工作,不列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替补。此次考聘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执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由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执行,对违反聘任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核聘任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公布本次公开考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市广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二)本次考聘事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电话: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驻广安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826—2249288;电话:广安市广安区民政局:0826—2601766)。

附件:广安市广安区2023年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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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2024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招录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4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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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352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广安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广安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3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12月14日前的工作日,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26-23900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广安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四川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广安市委组织部703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联系电话:0826-239007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4年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审查

广安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广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广安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广安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小平故里先锋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广安市委组织部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广安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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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4-01-18,全文共 1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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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区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名额

勤务岗30名。(因岗位特殊性,此次招聘限男性)。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20周岁-30周岁(1994年1月17日至2004年1月16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学历,但应当在入职后一个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4、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形象气质佳、无视觉异常、无纹身、无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净身高170CM以上;要求体重均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或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事工作

在分局内设机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政治处辅警管理股312室(广安市广安区城北幸福街6号)。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高中学历必须提供退伍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1寸白底免冠近期证件照2张,现场如实填写《广安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

应聘者本人同意签订免责声明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为:长跑(男子2000米)、4×10米往返跑两个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的标准组织实施,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试。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心理测试结果分为“正常”、“异常”、“无效”。心理测试结论为“正常”的参加笔试。心理测试结论为“异常”和“无效”的,不再参与其他测试环节,退出本次招录。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按40%计入个人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范围主要有时事政治、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公安业务常识,无指定参考用书。

(五) 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个人形象、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六)政审

以笔试、面试的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政审人选,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中色盲、色弱、肢体功能障碍、有影响面容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纹身、乙肝病原携带者伴有肝功异常、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双眼矫正视力低于5.0以下、毒品检测呈阳性、艾滋梅毒的为不合格。对体检有异议的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区公安分局公安网上予以公示。

(九)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试用期为两个月,其中岗前培训一个月,随岗培训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福利待遇

(一)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标准,试用期间计发基本工资,加班补助和绩效工资按在职辅警的50%计发,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二)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其实际加班和绩效考核情况核发加班补助和绩效工资,购买住房公积金。

(三)工作期间按规定配发工作证件及服装。

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区公安分局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咨询电话:0826-2562160(广安区公安分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826-2224017(广安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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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2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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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警务辅助人员24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8年4月24日至2006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但应当在入职后第一个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形象气质佳,无视觉异常,无纹身,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

(二)禁止条件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及子女、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资料在现场领取《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报名;

3.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分局政治处(前锋区工业三路9号,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615室);

4.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等证件原件,同时需提供复印件1份,1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综合测试

1.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心理测试结果分为“正常”、“异常”与“无效”,测试人员结果为“正常”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结果为“异常”和“无效”退出本次招聘。

2.体能测试

应聘者本人同意签订免责申明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4往返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的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实行100分制,按20%计入个人总成绩。

3.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按30%计入个人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范围主要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基本常识,无指定参考用书。

4.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按50%计入个人总成绩。参加笔试考试的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试人员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测试应试人员个人形象、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体检

总成绩60分以上且排名前24位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和项目标准》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政审,应聘人员填写《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登记表》,到所在户籍地派出所参加政审。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体检合格人员总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并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包括试用期间培训考核),按《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任用;不合格的,终止劳务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一)按照《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细则》标准执行。试用期间每月发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补助。同时,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实行级别管理,按绩效考核情况和确定的级别计发绩效工资和级别工资。

(三)工作期间提供工作用餐,统一提供住宿,并按规定配发工作服装、装备。

(四)统一纳入工会管理,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五)聘用人员管理按照《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六)单位负责开展岗前、在岗、专项教育培训。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826-8387819(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政治处)监督电话:0826-8387820(前锋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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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华蓥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下半年招聘公告

2023-11-23,全文共 3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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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播音主持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播音主持岗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岗位1名(女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及原则

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核招聘,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新闻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佳,上镜效果好;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交流;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5.报考人员年龄:全日制大学本科为1997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199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为一级乙等及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华蓥市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回避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3年11月27日。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3:1。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登录华蓥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ov.cn/)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k~50k;(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4)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合格证原件扫描件;(5)提供突出本人主持镜头的三分钟以内节目视频文件;(6)在编在职人员须经原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流(调)动证明。

请考生将上述所需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并标注姓名,发送至邮箱343436808@qq.com。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8:30至2023年11月30日18:00。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相关部门对报名者提供的个人资料、视频作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ov.cn/)公布。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将发放在考生报名邮箱中,请自行打印。

考核分为面试和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考生须提前准备妆容,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

1.面试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及现场主持等综合素质。成绩由考官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新闻播报、情景主持和即兴问答等内容。成绩由考官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聘资格。

考核结束后,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ov.cn/)公布考核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相关事项。

(四)体检

根据考核招聘职位及名额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因总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华蓥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按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根据实际情况,由华蓥市融媒体中心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并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ov.cn/)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审核确认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和档案审查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因弃权或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1年)。

五、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各项公告均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考核、体检、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对违返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人社部35号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一)监督电话

中共华蓥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6—4822197

中共华蓥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826—4821545

(二)资格审查和咨询电话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4690530

华蓥市融媒体中心:0826—4835296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参照人事部门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由华蓥市融媒体中心、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华蓥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华蓥市融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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