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7,全文共 690 字
+ 加入清单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操作细则》(湘公发〔2023〕2号)、《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长办发〔2021〕7号)、《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规定,经报请湖南省公安厅批准,对我市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优化如下:
一、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家属可随迁/投靠
取消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家属随迁及投靠限制,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及投靠落户。
二、大中专学生拥有学校集体户口毕业/在校生落户放宽
放宽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限制,凡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长沙高校毕业生,同时在我市有就业意向的,经市委人才办认定后作为青年储备人才,按照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落户。
三、放宽长株潭地区落户条件
包含区域: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
落户对象: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投靠落户办理指南
四、符合本通知规定户口迁移条件的,应当提交相关凭证材料。
本通知未另行明确的其他事项仍按《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执行。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长沙市公安局之前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五年。
信息来源:长沙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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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长沙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
2022-07-22,全文共 805 字
+ 加入清单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推动强省会战略落地见效,稳定住房消费,响应群众呼声,提升公积金服务质量,让住房公积金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更有作为、更显担当,现就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通知如下:
一、贷款政策
1、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2、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调整为40%。
3、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即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的,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办理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存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4、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异地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和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5、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米”的规定。
6、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
7、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收取抵押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8、全面使用住房公积金电子公章,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提取政策提高租房提取金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
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
原文链接>>>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
长沙公积金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
2023-06-29,全文共 1040 字
+ 加入清单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保障缴存人住房消费刚性需求,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效能,经研究,决定调整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政策和办理流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范围
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二、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途径
结合长沙市行政审批部门关于实行业务预约办理的要求,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实施网上预约制
1.预约渠道: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实名制预约。
2.预约方式:
每周五9:00 开放下一周工作日预约,职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时问段、管理部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职工凭预约记录、有效身份证件,在预约时间段前 10 分钟到达相应管理部等候办理。错过预约时间段不予受理。如因自身原因需取消预约,可在预约办理日前一个工作日取消。如预约成功未按时办理,10 日内不可再次预约.
3.预约地点:
职工所购住房在湘江新区、芙蓉、天心、开福雨花区行政区域的(以下简称“内五区”),可选择“内五区”任一管理部预约办理;职工所购住房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城的,按住房所在行政区域管理部预约办理省直分中心按照其已公布的服务网点进行预约。
三、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动态管理
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实时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当月个贷率达到 85%或 90%阑值时,次月 5日前中心向社会公布动态管理措施:
1.当个贷率在 85%以下,根据预约情况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2.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综合考虑中心业务受理和资金运行状况,对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实行网上预约申请办理);
3.当个贷率高于 90%()时,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
4.商转公业务暂缓后,个贷率下降至 85% (含)以下并持续6 个月,可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四、本通知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暂定有效期5年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向社会披露个贷率情况。
原文链接>>>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
长沙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
2023-05-04,全文共 1594 字
+ 加入清单各相关单位、缴存人:
为积极响应群众呼声,经研究,我中心决定进一步优化贷款业务,新增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 ) 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职工申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当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原商业银行)与我中心已签订《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顺位抵押)业务合作协议》,并出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二)原商业贷款设定抵押的住房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三) 除原商业银行设立的抵押权以外,本套住房无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能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四) 职工同意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并按要求结清原商业贷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
二、贷款资料
(一) 职工申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除应当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1]6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至第八款规定的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合同;
2.契税完税凭证;
3.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
4.原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近6个月还贷流水;
5.本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本套住房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或《不动产登记信息表》贷款申请时和抵押权注销后均需提供);
7.《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8.原商业银行出具的差额部分还贷流水(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须在面签时提供 );
9.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个人储蓄卡或存折。
(二)职工配偶在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定为月收入的,在前款规定资料中可免于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长金管委[2021]6 号)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至第七款规定的基本资料。
三、贷款流程
(一)
申请。职工取得《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后,向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
(二)受理和审批。我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贷款一般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和审批。
(三)
面签。合同各方签订《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职工应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原商业贷款近
3个月的月还款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差额部分,并在面签时一并提交该还贷流水。
(四) 办理抵押。职工办妥我中心为抵押权人的第二顺位抵押权登记手续。
(五)放款。收到第二顺位抵押权登记证明后,我中心放款至原商业银行指定账户。
(六) 贷款结清和撤押。职工预存结清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款项,原商业银行在收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与职工预存资金一并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职工在原商业贷款结清后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并将原商业银行抵押权注销后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或《不动产登记信息表》提交我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 贷款利率、期限、额度等其他贷款事项仍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执行。
(二)2023年5月15日后进窗的顺位抵押方式商转公贷款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5日施行,有效期5年原文链接>>>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
长沙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3-01-30,全文共 379 字
+ 加入清单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帮助缴存企业纾困解难,缓解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压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2023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2022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以来已申请缓缴的企业,可再次申请延长缓缴期间至2023年6月30日
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文链接>>>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
2021-01-19,全文共 3384 字
+ 加入清单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为解决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长沙公积金中心”)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 分中心”)业务政策不一致导致的“同城不同策”问题,现就统一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的贷款政策
(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应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职工家庭(已婚状态指夫妻双方,单身状态指职工个人,下同)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三)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四)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贷款n倍数根据我市每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
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问时,n=13;
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每年1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本年度贷款执行的n倍数,于2月1日起执行。
(五)贷款期限可计算到去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贷款期限可至65岁,女性贷款期限可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 人员和处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可至65岁)。
(六)职工家庭贷款月还贷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七)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离婚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八)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1次贷款记录。
(九)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m,再购(建) 房的,不予贷款。
(十)职工家庭在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信息系统存在为他人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不予贷款。
(十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该套住房属于别墅、商业、商住两用的,不予贷款。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按照《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显示的房屋用途或性质确定。
(十二)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不予贷款。
(十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时间间隔限制。
(十四)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在《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在本省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十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应在1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十六)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房产抵押时对本 套房房龄无限制规定,已办理住房产权过户的,可以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十七)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时,本套房屋未出产权证书的,符合抵押条件的其他房产即可设定抵押;本套房屋已出产权证书的,职工家庭先提出申请,待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再结清商业银行贷款。
(十八)限购区域内(除浏阳市、宁乡市以外的行政区域) 严格执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
(十九)组合贷款总额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审核确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 70%,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40%。
(二十)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 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含对冲)1次,对冲提前还贷金额应不低于 3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1万元。
二、统一的提取政策
(一)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不得申请除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二)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2次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提取。
(三)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3套以上自住房的,以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的,不予提取。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 别墅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的,不予提取。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别墅按照《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显示的房屋用途或性质确定。
(五)职工家庭在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六)职工家庭因工作或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工作地 或户籍所在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省内购买、建造、翻建、大 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公积金不限工作地和户籍所在地。
(七)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购房提取应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并应自购房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
(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或偿还上述住厉货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九)职工家庭已办理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每年申请还贷提取1次或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
(十)还贷提取按照《借款合同》确定的月还贷额计算提取金额。
(十一)职工家庭既有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银行贷款的, 只能选择公积金贷款进行提取。
(十二)住房贷款结清的,职工家庭应在结清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
(十三)职工家庭符合还贷提取条件的,可以与长沙公积金中心或省直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约定每年固定日期将上一年度还贷额提取至约定账户。
(十四)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在重大疾病治疗期间可根据治疗情况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没有时间间隔和次数限制。
(十五)暂停长沙行政区域外就医的重大疾病提取和发生在长沙行政区域外的重大灾害提取。
(十六)职工退休后可申请提取,女性职工50岁以上,女性干部55岁以上,男性职工、干部60岁以上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未达到以上退休年龄提前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十七)租房提取取消最低提取额度。
(十八)职工离职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申请提取,不再需要提供离职证明。
(十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0000元以下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 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
(二十)职工已注销国内户籍或已出境定居可申请提取, 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不再需要提供离职证明。
(二十一)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不再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装告知备案证,改为提供《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
(二十二)职工每次只能选择一种情形申请提取,12个月内不能申请同一类型提取(重大疾病提取除外),不同类型提取无时间间隔限制,夫妻双方提取无时间间隔限制。
(二十三)职工可以委托配偶、同一户口本内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以上人员之外的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应该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统一的缴存政策
在本市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统一到长沙公积金中心开设公积金账户。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之日起施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2024长沙薛之谦天外来物巡回演唱会长沙站购票观演攻略(时间+票价+实名)
2024-05-29,全文共 1410 字
+ 加入清单薛之谦“天外来物”巡回演唱会—长沙站
场馆:长沙市 | 长沙贺龙体育中心体育场
演出购票指南:
开票时间:2024-06-01 17:17
演出票价:
看台:317/517/717元/张;内场:1017/1317/1717元/张。
购票入口:(大麦APP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购票)
演出实名制要求:
人、票、证信息不匹配无法入场,购票人雪与入场观演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观演人入场时雪提供与电子票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原件,并进行人脸识别验证与安检!人、票、证全部信息确认一致后方可入场!
购票须知:
限购规则:每笔订单最多购买4张、每个账号最多购买4张。
退票/换票规则:本项目支持有条件退款,具体可申请退票的期间、退票手续费等退票条件以项目主办方提供的退票政策为准,详见服务说明或项目详情页公示的退票政策。
入场规则:须携带购票时对应证件验证入场。
儿童购票:儿童一律凭票入场
发票说明:演出开始前,去【订单详情页】提交发票申请。我们会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您的邮箱。
实名购票规则:一张门票对应一个证件;证件支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
异常排单说明:对于异常订购行为,大麦网有权在订单成立或者生效之后取消相应订单。异常订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通过同一ID订购超出限购张数的订单。
(2)经合理判断认为非真实消费者的下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批量相同或虚构的支付账号、收货地址(包括下单时填写及最终实际收货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订购超出限购张数的订单。
温馨提示:
1.购买前请您提前规划好行程,做好相应准备,以免影响您的正常观演,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2.若演出受不可抗力影响延期或取消,大麦将对演出票订单按照项目官方通知方案进行处理,其他因观演发生的费用需由您自行承担。
演唱会歌单(仅供参考,以演出现场为准):
《念》,《黄色枫叶》,《AI (人工智能 )》,《总会》,《火星人来过》,《这么久没见》,《哑巴》《我好像在哪见过你》,《移动移动》《彩券》《一半》,《Nothing(什么都没有)》,《方圆几里》,《天份》,《慢半拍》《银河少年》,《暖昧》,《后来我们会怎样》,《说完》《绅士》《木偶人》,《红尘女子》,《配合》,《那是你离开了北京的生活》,《秘密》,《陪你去流浪》,《深深爱过你》,《高尚》,《违背的青春》,《变废为宝》,《丑八怪》,《像风一样》,《笑场》,《王子归来》,《动物世界》,《情书》《无数》,《认真的雪》《其实》,《浪里游》,《刚刚好》,《聊表心意》,《StayHere(留在这里)》,《苏黎世的从前》,《骆驼》《天外来物》《该忘了》《崇拜》,《演员》,《迟迟》,《可》,《不了了知》,《意外》,《梦醒了》《叮咚》,《你还要我怎样》,《纸船》,《洛城》,《病态》,《怪咖》《最好》,《野心》。
演出介绍:
2024薛之谦“天外来物” 星际之旅热度再升级 薛之谦兑现见面承诺空降你身边
万众期待的薛之谦“天外来物”巡回演唱会,在2024年春暖花开时回归!
“天外来物”巡演以薛之谦第十一张专辑名称命名,自2021年苏州站开启,于2023年全面开花,并将于2024年再度奔赴到更多歌迷朋友身边。
演唱会以“外星人”视角带领地球人开启一场回归心灵的音乐冒险之旅,将歌手想要传递的生活态度暗藏其中,激发观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憧憬。
长沙认房不认贷是什么政策?
2024-05-24,全文共 368 字
+ 加入清单长沙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更好满足我市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本市具体执行细节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长沙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家庭住房套数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三、此项政策纳入长沙市“一城一策”工具箱,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2023年9月1日
政策来源: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荐阅读:2024长沙最新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
长沙公积金最新政策
2024-05-24,全文共 2241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4年5月18日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5月17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执行标准:
1.2024年5月1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年度内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政策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24年4月19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19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载明:
一、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90万元。
二、本通知自2024年4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意味着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额度提高。
政策来源:《关于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6月29日
2023年6月28日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结合长沙市行政审批部门关于实行业务预约办理的要求,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实施网上预约制,预约渠道: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实名制预约。
更新时间:2023年6月27日
根据长沙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2023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30293元,最低为1930元;经测算,2023年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7270元,最低为194元。
>>>长沙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4月28日
2023年4月28日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新增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2023年5月15日开始实施。
更新时间:2023年1月30日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长沙市缴存职工 (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8日
长沙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的通知:长株潭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统一根据长沙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推进各类人才在三市自由安居创业。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促进三市人才自由流动。
更新时间:2022年7月22日
2022年7月22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调整为40%。
注意: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更新时间:2022年6月30日
2022年6月29日,长沙市公积金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8700元,最低为1930元;2022年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6888元,最低为194元。
更新时间:2022年6月8日
6月7日,长沙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企业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长沙公积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年6月7日
公积金类型 | 公积金文件 |
公积金缴存 | 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
公积金贷款 |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
公积金提取 |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
2024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2024-05-17,全文共 224 字
+ 加入清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
2,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根据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长沙夜市哪里最热闹?(长沙6大夜市推荐)
2024-05-17,全文共 1177 字
+ 加入清单长沙夜市哪里最热闹?这里小编盘点了长沙6大夜市,不同的夜市有不同的风格。
(图源:已授权)
1、扬帆夜市
说起长沙的夜市,最负盛名的当属扬帆夜市了。扬帆夜市的面积很大,各类小摊自然也是齐全,集中在一块儿,水果、美食、杂货、衣物,有种在迷宫穿梭的错觉。共有东南西北四个门,中间由两条笔直的路呈十字交叉组成。扬帆夜市摊位多达1000余个,夜市上水果,常德鸭霸王、益阳麻辣烫、四川冒菜、湘西泡菜、山东杂粮煎饼、广式小吃,烧烤等美食、小吃应有尽有,不仅种类多价格也超实惠。
特点:长沙目前规模最大的夜市
营业时间:18:00-24:00
地址:芙蓉区傅家湾路扬帆小区
夜市攻略:点击查看
2、四方坪夜市
四方坪夜市长沙夜市顶流之一,这里美食种类齐全,店面也相对集中,包含门店1100多家,辐射到火车站片区、广电片区等近30万居民。东北烤冷面、印度飞饼、成都冷串串、湘式麻辣.....国各地的代表小吃几乎都能找得到。老街鱼嘴巴、堂客上菜、太享口福、朝阳烧烤等,是非常不错的美食店铺,值得推荐。
特点:长沙最接地气的夜市,地方就在居民楼楼下。
营业时间:17:00-23:00左右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栖凤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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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瓜山
东瓜山长沙美食夜生活的天堂。必吃烧烤各种小吃、热卤亦不能错过。地方不大,然而随处都是美食,空气中充盈的食物香气,叫人垂涎欲滴。人气店铺有东瓜山肉肠、幸福味道、丹丹热卤等,最典型的莫过于东瓜山的几大招牌:东瓜山肉肠、盟重、紫苏桃子姜。
特点:长沙网红夜市,代表美食多。
营业时间:下午17:00~凌晨3点左右(不同类型的门店营业时间会有出入)
地址: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与白沙路交会处的裕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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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门口
南门口夜市是长沙最早做夜宵的地方,这里美食遍地,几乎每一家都是地道口味的老店,吃夜宵不能错过的好地方。文庙坪兄弟炸炸炸、金记糖油坨坨店、 旺旺小吃店、饼万兴金丝牛肉饼、爱上酸嘢、杨嗲甜酒、湘军剁辣椒都是这里排的上号的美食。
特点:长沙招牌老夜市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西湖路
营业时间:并不固定,推荐17:00-01:00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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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一新村
长沙城东五一新村夜宵街,这里白天冷清,一到夜晚,门庭若市,人声鼎沸,烟火气息非常浓厚。朝阳烧烤粥吧、刘百味粉店、自助麻辣烫、原燕山街炸炸炸、囝记梅菜扣肉、姚记鸭霸王、李埃驰传统风味冷食等店铺,好吃不贵,引得食客盈门。
特点:停车方便 美食多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西子街54号
营业时间:晚上17点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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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渔人码头
渔人码头魅力不仅是长沙本土食客常爱去的夜市,更是了外地游客必到的打卡胜地之一。在江边吹着江风吃着美食,享受着露天歌手的演唱,有浪漫又惬意。
特点:长沙最浪漫的夜市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三段1088号
营业时间:全天 推荐夏天17:00以后来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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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沙图书馆文献中的民国长沙书香展览解读时间
2024-05-14,全文共 437 字
+ 加入清单“启智·记忆·撷英——文献中的民国长沙书香”展览解读:
从藏书楼到图书馆,从书肆到书店,长沙自古就是一座爱阅之城。民国长沙,诸先贤们坚守信念,为民众的阅读而努力。“启智·记忆·撷英”——文献中的民国长沙书香展览以馆藏民国文献为基础,旨在让读者了解当时自强不息的长沙人为阅读如何努力,从而更加珍惜今日,热爱阅读。
5月18日上午,长沙图书馆将邀请沈小丁老师为读者现场解读“启智·记忆·撷英——文献中的民国长沙书香”展览,以专家导览+走读的形式带领读者观展,以期为您带来深刻的观展体验,感受书香长沙的文化底蕴。
主讲人介绍:沈小丁,祖籍江西吉安,1955年出生于湖南长沙,湖南图书馆研究馆员。编著《湖南近代图书馆史》《一个城市的记忆——老地图中的长沙》,主编《湖南省公共图书馆事业志》《湖南地方戏剧知识读本》,参编《湖南图书馆百年志略》。
展览时间:5月14日起
大咖解读活动时间:5月18日(星期六)10:00-11:30
活动地点:二楼展厅
活动人数:30人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到长沙高铁南站怎么走
2024-04-28,全文共 673 字
+ 加入清单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到长沙南站地理位置
长沙南站在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的西边,直线距离约18.1公里,坐磁浮快线最短路程约
20.4公里(乘磁浮快线),开车行驶距离约19.3公里,打车费用约46元。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到长沙南站怎么走
1、乘磁悬浮
时间:包括步行38分钟左右
长沙磁浮快线与T1、T2航站楼无缝换乘,T1、T2航站楼安检区外通过磁浮连廊实现互相连通。
乘客下机后可搭乘磁浮快线前往长沙高铁站。
【T1航站楼 → 磁浮机场站】
T1航站楼出发层:出发层南侧(通往磁浮机场站)出口处右转,按路线指引标识步行2分钟抵达磁浮机场站。
T1航站楼到达层:须通过扶梯到达出发层前往
【T2航站楼 → 磁浮机场站】
T2航站楼出发层:出发层北侧(通往磁浮机场站)出口处右转,按路线指引标识步行5分钟抵达磁浮机场站
T2航站楼到达层:须通过扶梯到达出发层前往
2、机场大巴
机场 → 高铁南站
首班:08:50,末班:20:30;间隔20-30分钟/班;行驶时间约30分钟;票价25元;
咨询电话:0731-84798076
提醒:
①以上时刻为T2楼的到达/出发时间,巴士行驶路线是先T2楼,后T1楼。若您乘车前往T1楼,或在T1楼乘车离开,行驶时间和发车时间会在以下时间基础上顺延5分钟。
②如遇恶劣天气、车辆故障、交通事故、交通拥堵和道路临时管制等特殊情况,发车班次及时间或作临时调整,恕难及时通知。
3、乘坐公交
步行至【机场大道大元路口站】乘坐x220路到【东山街道站】下车,下车后步行350米抵达
4、自驾攻略
直接导航至长沙高铁南站停车场即可,最短时间28分钟左右,距离19.3公里左右。
2024长沙开福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通知(时间+准考证)
2024-04-25,全文共 1312 字
+ 加入清单开福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笔试)通知:
开福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笔试工作将于4月27日(星期六)进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做好开福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工作,确保考生顺利完成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4年4月27日9:00-11:00
二、笔试时量:
各科目笔试考试时量均为120分钟。
三、准考证打印:
打印入口:2024年开福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4月24日9:00至笔试开考前开通准考证打印通道。请成功缴费的考生登录“2024年开福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自主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系统不能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后续各个环节均有使用,请自行妥善保管,因遗失准考证或未能及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考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点安排:
详见准考证
五、准考证信息修正时间安排:
若准考证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请于4月25日9:00-12:00之间由考生本人携带已打印的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证件原件等证明材料前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大院北栋办公楼508办公室)办理修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一律不再办理。
六、考生须知: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考生7:50开始验证进入考点、上午8:20开始进入考室。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点。
2.考生一律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二者缺一不可。身份证遗失的仅限公安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并盖有公安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可以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电子准考证。
3.在分发试卷和答题卡后请考生检查其是否缺页,印刷是否清晰,如有质量问题,请举手示意监考老师。
4.考生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指定的密封线内填写姓名、考号。对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答题卡,均按零分处理。
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含多台手机或其他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室,并将通讯工具按考场纪律要求关机并放至指定位置。
6.考生需自备必要的答题工具,用2B铅笔、黑色(蓝色)钢笔或中性签字笔答卷或填涂答题卡。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或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须当众回答。
8.考生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凡已构成作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笔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9.考生在考试终考铃响前不得交卷。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由考点统一(口哨)报时。考试时间终了,考生一律停止作答,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七、其它参考要求:
1.考试当天各考点学校交通干道可能出现拥堵,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规划好交通路线。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从校门进入考点,考生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所有送考车辆即停即走。
2.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开福区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
3.本通知由开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2528890/82528895。
长沙天心区2024年招聘名优特教师面谈通知
2024-04-24,全文共 1689 字
+ 加入清单长沙市天心区2024年公开招聘名优特教师面谈的通知:
一、面谈时间:
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7:30开始。考点大门开启的时间为4月27日上午6:30。4月27日当天7:30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资格。
二、面谈的地点和应聘岗位安排:
(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天心区新韶山南路丽发新城旁)
(二)应聘岗位安排如下:
三、注意事项:
(一)缴费规定:
报名缴费完成的考生于2024年4月24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依据提示进行准考证的打印。准考证在各个环节均需使用,请自行妥善保管,因遗失准考证或未能及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考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入场规定:
4月27日当天7:30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资格。面谈当天考点大门6:30开启,考生在到达候考室前还需在考点大门进行身份验证等,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现场,预留出充足的时间。考生不论任何原因导致7:30不能进入候考室的,均视同放弃面谈资格。
(三)考场规定:
考生进入考点时,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接受身份验证,向查验人员出示准考证原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两证齐全且符合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候考室。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电子准考证;准考证如果丢失,可在附近有网络的打印店重新打印。如不能提供,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谈:
1.面谈程序: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候考——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阅题室阅题思考——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面谈考室进行面谈。
2.时间安排:在阅题室阅题思考时间为5分钟,在面谈考室面谈时间为5分钟。
3.计分办法
(1)面谈的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同一招聘岗位在同一个面谈考室进行的,面谈现场成绩即为面谈成绩;同一招聘岗位需要分成两组及以上进行的,即需在两个及以上面谈考室进行的(初中语文岗位、初中数学岗位、初中英语岗位、小学语文岗位、小学数学岗位、小学英语岗位),面谈现场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面谈成绩。
计算公式为:
修正系数=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谈现场成绩平均分÷本面谈考室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谈现场成绩平均分。
考生面谈成绩=该考生在该岗位面谈室现场成绩×修正系数。
(3)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初中语文岗位、初中数学岗位、初中英语岗位、小学语文岗位、小学数学岗位、小学英语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谈现场成绩平均分、各面谈考室该岗位考生的面谈现场成绩平均分以及修正系数。
(4)初中语文岗位、初中数学岗位、初中英语岗位、小学语文岗位、小学数学岗位、小学英语岗位的分组安排当日在候考室抽签现场决定。
4.评分方法:根据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除以有效评分的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评委当场评分,考生在面谈考室外走廊指定地点等候成绩,考生知晓成绩后,应立即离开考室、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面谈均按报考岗位进行,评委当场打分,前三位考生考试结束后,评委进行合议,再给予插标评分,从第四名考生起,逐个打分)。
(五)其他:
1.考生进入考点后,在候考室仔细阅读《面谈程序》和《考场纪律》,严格按要求参考。
2.考生在进入候考室后必须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闹钟后再关机并上交工作人员,通讯工具未上交者作舞弊处理。
3.考生参加面谈的顺序均在候考室当场抽签确定。考试开始后,考生必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顺序依次进入各指定场所。必须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答题,不得透露与自己身份相关的任何信息,不得穿着和佩戴体现其特点的衣着和标志。
4.考生必须在工作人员安排的指定地点休息。考生言谈举止要文明,不得嬉戏打闹、高声喧哗和干扰其他考生的考试,违者取消其应聘资格。考试结束后要求迅速离开考试区域,不得逗留。
5.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好各项事宜,预留一天的时间参加面谈。下午进行考试的考生由考点负责安排午餐。
6.请各位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和乘车路线,以便考试当日按时到达。尽量乘坐私家车和绿色出行(考点内和考点周边不能停车,车辆即停即走)。
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消息
2024-04-20,全文共 1488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4年4月19日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职工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自2024年4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更新时间:2024年1月31日
2024年个贷倍数:
2023年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86.84%。
2024年个贷倍数:个贷率介于85%和90%之间,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计算。
通知实施时间: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贷款资料已进窗的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更新时间:2023年6月29日
2023年6月28日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结合长沙市行政审批部门关于实行业务预约办理的要求,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实施网上预约制,预约渠道: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实名制预约。
更新时间:2023年4月28日
2023年4月28日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新增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2023年5月15日开始实施。
更新时间:2023年1月30日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长沙市缴存职工 (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28日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同意长沙市决定开放湘赣边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湘赣边区域合作城市包括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萍乡、吉安、宜春、赣州、九江。江西省合作城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本省合作城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更新时间:2022年7月22日
2022年7月22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调整为40%。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即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的,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办理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存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相关链接>>>长沙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
2024-04-19,全文共 802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4年4月19日
职工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更新时间:2024年2月1日
根据《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长沙市缴存职工 (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计算。
更新时间:2023年1月30日
根据《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长沙市缴存职工 (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
更新时间:2022年7月22日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贷款n倍数确定:
根据我市每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2022年n=15。
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
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问时,n=13;
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
相关链接>>>
长沙普通中小学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城区+四县市)
2024-03-21,全文共 396 字
+ 加入清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
报名内容:入读小学、入读初中、中考外地回长生报名。
报名入口: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 (csedu.gov.cn)
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09、84899710。
中心城区:
湘江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0731-88999272;
芙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31-84683247;
天心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31-81830202;
开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31-82528880;
雨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31-85880323。
四县市(区):
望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31-88063641;
长沙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31-84011704;
浏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31-83682078;
宁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31-818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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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产证拿到后怎么把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
2024-03-14,全文共 846 字
+ 加入清单房产证已经拿到把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
1,在长沙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
2,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与迁入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办理材料:
1.申请表;
2.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3.我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或者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析产房屋不能凭购房合同办理);
4.析产房屋产权共有人协议及公证书(配偶或父母子女关系不需要提交公证书);
5.有家属随迁的,提交以下材料:(1)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2)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6.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人员,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要求办理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友户口簿。同时,如需在户口簿内明确登记相关亲属关系,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没有相关信息登记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2)落户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的,需提交公房租赁凭证材料或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同意其迁入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
(3)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和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收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
(4)无处挂靠户口的,可迁入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申请人:
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也可以书面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
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本人直接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持本人户口页及房产证原件办理购房落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2.网上办理:在“我的长沙”APP中的“公安服务”栏目,选择“购房落户”,根据提示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落户。
2024长沙限行政策最新
2024-03-01,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4年3月1日
温馨提示:长沙对外地的车辆没有明确的限行规定,也没有限号和牌照限行规定
管制类型 | 管制内容 | 实施时间 | 具体细则 | 信息来源 |
禁止鸣喇叭 | 每日0时至24时,长沙市绕城高速北段、西段、南段(杨梓冲互通至李家塘互通),京港澳高速(李家塘互通至杨梓冲互通)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边界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 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点击查看 | 湖南省公安厅:禁鸣公告 |
货车限行 | 自2022年9月5日零时起实施 | 点击查看 | 长沙公安局:货车限行公告 | |
新能源汽车限行 | 新能源纯电动载货汽车在长沙市城区道路通行,除万家丽路高架桥、湘府路高架桥(含隧道)、芙蓉大道(中意路至融城路)主线道路(含桥隧)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外,不再受《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规定的通行限制。 | 2021年2月5日零时起施行 | 点击查看 | 长沙交警:限行公告 |
禁噪音 | 全天禁止车辆噪声超过88分贝的微型、小型客车在长沙市部分道路通行 | 2021年5月28日起施行 | 点击查看 | 长沙公安局:禁噪公告 |
高污染排放机动车限行 | 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全天候限制通行。 | 2017年11月15日起 | 点击查看 | 长沙市人民政府:限行公告 |
禁摩 | 禁止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在相关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 从2017年11月8日零时起 | 点击查看 | 长沙市人民政府:禁摩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