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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生

北京考生专题栏目,提供与北京考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北京考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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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考生身份证丢失了怎么办?附办理地点查询入口

2023-06-20,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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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生身份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2023年中考,北京市公安局为本市户籍考生推出24小时制证发证便民措施,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措施时间:即日起至中考结束(6月26日中考结束)

办理地点:全市各户籍派出所受理窗口遇有中考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将按照规范流程快速受理、审核上报。

各派出所地点查询首都之窗查询

领取时间:

✔ 考生每日12时前到受理窗口申请办理身份证的,可于当日下午16时至18时,由考生本人或家长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市局人口基层总队制证中心(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领取;

✔ 每日12时后申请办理身份证件的,可于次日11时后到市局人口基层总队制证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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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2023-10-26,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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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在京高考报名条件、拟报考体育专业(指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能训练、体育旅游、冰雪运动)的统考考生均须参加北京市体育专业考试,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选报“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一、报考条件

符合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具体招生录取要求请关注相关高校招生章程。

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

二、考试

(一)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的统考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及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

(二)体育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考试项目

包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两大项。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包括4项:100米跑、绕杆跑、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男6kg,女4kg )。

专项技术考试分41个项目,考生可按本人专长从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项技术项目有男子200米、女子200米、男子400米、女子400米、男子1500米、女子15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男子跳高、女子跳高、男子跳远、女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男子铅球、女子铅球、男子铁饼、女子铁饼、男子标枪、女子标枪、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男子足球、男子体操、女子体操、女子艺术体操、男子健美操、女子健美操、男子武术、女子武术、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男子100米自由泳、女子100米自由泳、男子100米蛙泳、女子100米蛙泳、男子100米仰泳、女子100米仰泳、男子100米蝶泳、女子100米蝶泳。

3.面试

凡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面试。面试内容:身高、仪表(五官、体形)、协调性、柔韧性;面试时间:体育专业考试当天。

4.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的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身体素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

5.成绩发布

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两周左右发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本人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

6.违规处理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体育专业考试标准(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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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公务员违纪违规考生处理方法

2023-11-11,全文共 1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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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考生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考生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北京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5.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视为违反了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事后处置。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6.考生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考生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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