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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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秭归县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宜昌市秭归县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等技能、技术职称的,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申请落户。具体办理材料等,详见正文。

2024-01-18,全文共 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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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秭归县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等技能、技术职称的,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申请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相应资格证书;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就业证明。

三、办事流程

1.派出所受理、审核;

2.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

3.派出所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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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兴山县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2024-01-18,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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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兴山县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等技能、技术职称的,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申请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相应资格证书;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就业证明。

三、办事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办结;

5.送达。

四、办理地点

1.地点

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9、30、31、32号公安窗口。

2.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咨询电话

0717-25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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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08,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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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一)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对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5年内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按B至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6万元、F类人才5万元、G类人才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一是2021年6月1日后宜昌市新引进并经认定的B至G类人才,且已取得“购房补贴券”。二是在宜昌市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5年内,“购房补贴券”在有效期内。三是申请人不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兑付条件。一是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二是申请人自202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才码”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3)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4)单位证明(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之一即可。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第(2)、(3)项及第(4)项中社保缴费凭证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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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落户补助政策

2024-01-26,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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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落户补助政策

新生代劳动力来宜留宜就业创业补助,实施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

一、适用对象

新生代劳动力

二、申报条件:

1.申领人须为户主,且在政策实施日期来宜落户满一年以上,落户时为新生代劳动力;

2.配偶、子女及父母随迁,户口登记类型为家庭户。来宜落户前未婚的,父母应随迁;已婚未育的,配偶及父母应随迁;已生育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均应随迁。特殊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每户仅能享受一次补助。

三、补助金额

1万元/户

四、申报资料

由新生代劳动力本人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表;

2.家庭户落户证明(居民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人事履历表等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人事履历表复印件分别加盖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共就业部门印章;

3.申请人毕业证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717-635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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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以老带新推荐就业补助申请条件

2024-01-26,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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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以老带新”推荐就业补助政策

新生代劳动力来宜留宜就业创业补助,实施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

一、适用对象:

在政策实施日期推荐新生代劳动力首次来宜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宜昌城区主导、特色产业企业的老员工。

二、申报条件

1.新生代劳动力与老员工在同一企业就职,且比老员工入职晚1个月以上,申报时新老员工均在职;

2.企业为新生代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3.新生代劳动力在此之前无在宜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4.企业对推荐新员工的老员工给予一定奖补;

5.不得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的人员(见下文惠企板块人力资源相关政策)。

三、补助金额

补助标准为200元/人

四、申报资料

由辖区内企业向我区创就中心提供申报资料

1.申请表(见文章最下方扫码下载,下同);

2.企业与老员工、新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企业对推荐新员工的老员工给予奖补的证明资料;

4.用工企业开户许可信息;

5.新生代劳动力毕业证、户口簿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717-635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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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枝江市人才落户条件

2024-01-18,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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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枝江市人才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等技能、技术职称的,符合法定条件,持相关证件可迁移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相应资格证书;

6.劳动合同、单位缴纳1年以上社保凭证(截止申办落户之日)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1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办结;

5.送达。

四、办理地点

1.地点

顾家店镇便民服务中心;湖北省枝江市顾家店镇商贸路12号顾家店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窗口

2.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咨询电话

0717-416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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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汽车检验有什么条件

2024-01-05,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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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汽车年检

一、申请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3.除大型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4.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5.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二、申报材料:

1 .机动车行驶证 (非必须);

2 .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非必须);

3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非必须)。

三、收费标准:

免费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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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纪委公开遴选条件是什么

2023-12-08,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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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宜昌市所辖县市区(含高新区,下同)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遴选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

7.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遴选,由宜昌市纪委监委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遴选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为宜昌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个岗位,共遴选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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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秭归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条件

2023-11-25,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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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秭归县内正式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未按国家规定的学制年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五年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处分处罚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被列入失信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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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引进有什么条件

2023-11-11,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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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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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条件有哪些

2023-11-11,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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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交通运输遴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宜昌市所辖县市区(含高新区,下同)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遴选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

7.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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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才购房首付补贴券申请条件

2023-10-24,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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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午,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专题部署推动人才安居政策落地,并组织解读《宜昌市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申请、使用及兑付流程》。

宜昌市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实施后,新引进和认定的B至F类人才。

2、申请人在我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及配偶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4、申请人在宜昌城区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市场上其他新建商品住房。

提醒:

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享受或兑付的补贴资金应全额退还,取消申请人可享受的所有人才安居支持政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纳入人才住房管理的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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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2023-08-18,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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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一、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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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失业保险领取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08-08,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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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终止劳动合同人员

5..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

7..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宜昌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二、办理材料

1.本人户籍(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就业失业登记证》

5.近期登记照6张(2寸2张,1寸4张)

6.本人工行结算户存折或卡。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办理失业人员失业备案手续。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

3.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四、办理地点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科

地点: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一楼

宜昌市西陵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育才路21号

电话:6056789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东山大道376-2号

电话:6557877

宜昌市猇亭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

电话:6511404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五、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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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代际互助提取条件是什么

2024-05-31,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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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代际互助提取条件

一、具体条件

1.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宜昌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

2.代际互助的父母或子女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仅有1套或无自住住房。

3.所有提取人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不存在其它不允许提取情形。

二、提取范围

购房人及其配偶在宜昌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代际互助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代际互助提取业务所需材料

1.购房:购房材料(详见购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和户口本、履历表等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具体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代际提取的需提供亲属关系材料。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一类借记卡。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4、缴存地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不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缴存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打印查询结果)。

5.购房类型:

(1)购自住商品房现房

①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不动产产权情况表(复印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宜昌区域外购自住商品房一次性付款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

②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若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的,另需提供购房合同)。

(2)购自住商品房期房

①购房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上已登记该套住房信息的不需提供;

②购房合同;

③购房发票。

(3)购自住二手房

①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商业贷款合同;

②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4)购自住拍卖房

①房屋拍卖确认书、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

②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契税发票。

(5)购买宜昌区域以外的期房、现房、二手房和拍卖房,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另需提供:

①提取人本人及配偶任意一方购房所在地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明细;

②无法现场核实的,提取人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承诺书》和《房产信息核查授权书》。能通过借款合同、主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及手机APP等方式核实购房行为属实的,则不需填写。

2.加装电梯:《联合审查意见书》、所在单元签订的《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以及户口本、履历表等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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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汽车置换补贴申请条件是

2024-05-30,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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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汽车置换补贴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

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

(二)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于2024年4月30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三)《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

(四)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须在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五)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5年1月10日之前在湖北省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二、补贴范围

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如活动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小客车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小客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在湖北省注册登记的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湖北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取得有效的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湖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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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

2024-05-27,全文共 1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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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岗位招聘计划调整的公告(二)

根据2024年度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岗位招聘情况,结合医院实际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调整招聘计划,现将岗位增补及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专业及计划

1.医师岗

科室

补录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方向

备注

胸心外科

1

博士研究生

心血管外科、基础医学

心血管外科专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基础医学专业从事科研工作

急诊与创伤外科

1

硕士研究生

外科学(骨科)、创伤外科及相关专业

口腔科

1

硕士研究生

口腔医学

神经外科

1

硕士研究生

外科学(神经外科)

生殖医学中心

1

全日制本科

妇产科学

有执医证,从事技术岗工作

风湿免疫科

1

硕士研究生

风湿免疫

四证合一

呼吸与危重症

医学科

1

硕士研究生

内科学(呼吸内科)、肿瘤学、重症医学、麻醉学

内分泌科

1

硕士研究生

内科学

有规培证

肾病内科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内科学(肾病内科)

四证合一

重症医学科

1

博士研究生

重症医学、呼吸内科、心内科、神经内科、肾病内科、基础医学

有规培证优先

感染性疾病科

1

博士研究生

感染性疾病学、传染性疾病学、重症医学

急诊科

2

硕士研究生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内科学

有规培证,急诊医学、重症医学专业优先

儿科

2

硕士研究生

儿科学

老年病科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内分泌、呼吸

四证合一

康复医学科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针灸

有规培证,从事针灸临床治疗工作

病理科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病理学、病理学

硕士研究生需具有规培证,科研能力强者优先

2.技师岗

科室

补录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方向

备注

病理科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医学相关

医学检验科

1

博士研究生

医学检验

神经内科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从事肌电图工作

3.其他岗

科室

岗位

补录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方向

备注

肿瘤科

放疗

物理师岗

1

硕士研究生

放射物理、生物医学工程

中心实验室

科研岗

1

博士研究生

基础医学

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的一项及以上: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影响因子>8或中科院小分类二区及以上);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3.在技术创新和应用、技术转让等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取得成绩者

备注:1.以上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应聘者专业对口;

2.我院博士招聘不受岗位限制,不限名额,常年招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合格、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工作执行力;

(3)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年龄条件

全日制本科生为26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专业、学历条件及招聘数(见上表)

三、待遇

1.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和医院相关规定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高层次人才待遇详见全球招聘公告。

四、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

下载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个人信息,将简历(PDF版本)及应聘报名表、本硕博学信网学籍证明发送至邮箱rsk2011@yeah.net,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科室+姓名”。

报名时间: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为即日起(5月24日)至2024年6月10日。

2.考核

经资格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按专业要求参加笔试和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试岗

面试合格的应聘者需来我院试岗,来院试岗时间可与人事科协商确定。试岗结束后,经用人科室考核合格者,应届生同医院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生试岗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健康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档案审核及医院官网公示。

6.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易老师

电话:0717-6487693

简历投递邮箱:rsk2011@yeah.net

附件:应聘报名表.xls应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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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申请条件

2024-05-23,全文共 2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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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申请条件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效益、重贡献的原则,将申报人员的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一、申报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群众公认度高。

(二)热爱农业,献身农村,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农村生产一线工作的劳动能力。

(三)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 申报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应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农民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并取得证书。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实践经验丰富,推广、示范、带动能力强,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种植类:粮食、油料等作物面积40亩以上;蔬菜类面积20亩以上或设施栽培面积10亩以上;食用菌、药材等固定面积20亩以上或设施栽培面积12亩以上;林业苗圃面积100亩以上;柑橘、桃、梨、葡萄等经济林基地面积20亩以上或设施栽培面积10亩以上;茶叶基地面积20亩以上。

(二)养殖类:养殖场(区)须饲养档案、免疫档案齐全,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许可证》等,按标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养殖规模达到生猪(不含仔猪)年出栏量150头以上,或牛存栏量80头以上,或羊存栏量400只以上,或肉鸡(鸭)年出栏量8000只以上,或蛋鸡(鸭)存栏量4000只以上,或水产养殖面积15亩以上,或工厂化养殖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三)农产品加工类:创办或参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初加工,能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进入产业链条增产增收。

(四)农业机械类:拥有一定数量的现代农业作业机具,主持或参与农业机械设计与制造;在农机跨区作业或农机经营服务中取得显著成绩。

(五)社会化服务类:创办或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成员在20户以上,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含新品种)3项以上,能为20户以上农户或不少于1个经济组织提供生产、销售等服务;扎根乡村,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营销相关领域,为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

二、申报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应具备相应业绩条件:

(一)申报初级职称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关农业科技知识和技术,从事本行业技术生产、示范、推广服务,能进行一般性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本行业内常规性的新品种、新技术的实验、示范生产任务,按照相应技术要求正确地实施生产管理。

3.从事的专项生产经营有一定规模和带动作用,近3年年均生产经营收益高于本地区农户平均水平的1倍以上。

(二)申报中级职称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1项专业技术的标准和规范,能够组织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技术示范指导、培训辅导,解决技术难题,为农业生产的提质增效做出明显贡献。

2.能够独立解决某些技术问题、采集处理数据、撰写实验生产报告,在新品种新技术实验、示范生产中做出主要贡献。

3.从事的产业经营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带动作用较强,形成规模化专项生产区,近3年年均生产经营收益高于本地区农户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单位面积(规模)产量或效益较本地农户平均高5%以上。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练掌握相关农业生产领域的知识和技术,在当地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在指导农业生产、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实用技术应用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能在已有技术上进行创新。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技之长,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解决生产实践中复杂的技术问题。

3.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管理水平,接受新理念、新知识能力强,从事的产业经营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知名度高,近3年年均生产经营收益高于本地区农户平均水平的5倍以上,单位面积(规模)产量或效益较本地农户高10%以上。

三、申报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应具备相应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初级职称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含中专、职高)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二)申报中级职称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含中专、职高)毕业学历,取得农民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农民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农民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4.博士学位。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取得农民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博士学位,取得农民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申报职称。

四、对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符合第五条和第六条条件的人员,可以不受现有职称、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经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一级职称人员推荐,直接申报农民技术人员职称。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

1.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级家庭农场的负责人。

2.获得县级以上与农业相关荣誉的人员。

3.扎根农业农村基层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做出一定贡献的人员。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1.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家庭农场的负责人。

2.获得市级以上与农业相关荣誉的人员。

3.获得农业农村、人社部门授权颁发的农业经理人证书的人员。

4.扎根农业农村基层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做出一定贡献的人员。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1.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农业社会化创新试点单位的负责人。

2.获得十佳农民、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大赛等省级以上与农业相关荣誉的人员。

3.获得农业农村、人社部门授权颁发的农业经理人证书后,从事农业经营管理3年以上。

4.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获得1项以上国家专利或主持编制1个以上省级以上技术标准,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5.承担市级以上项目(课题)并已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公开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

7.长期扎根农业农村基层一线、做出突出贡献,且取得农民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后仍在农业农村基层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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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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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西陵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条件

2024-05-17,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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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西陵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条件

把握划片招生和学位统筹相结合原则,以小学45人/班和初中50人/班的班额为最高限额,按以下招生条件顺序分批次录取:

1)自有产权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西陵区拥有住宅性质产权房(含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自建房,不含商铺、仓库、商业公寓等);

2)“三代同堂”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宜昌城区无房产,居住在西陵区内房产权属为(外)祖父母的房屋中,且学生户籍跟随该房屋;

3)租住公租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宜昌城区无房产,居住在西陵区公租房;

4)符合政策性优待

符合政策性优待的适龄儿童。

5)租住户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宜昌市城区无房产,租住在西陵区,学生本人具有西陵区户籍;

6)外来人口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西陵区有效居住证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在宜昌市城区无房产,在宜昌城区合法稳定就业;

7)其他

符合其他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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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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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及其他要求

康复科学科带头人

1

康复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及以下,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本专业的管理经验

中医学科带头人

1

中医类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50周岁及以下(影响力强的特殊人才可放宽),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中医专科特长

呼吸学科带头人

1

临床医学类

硕士研究生学历,4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呼吸内科的工作经历

康复技师

1

康复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中医医师

1

中医类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中医专科特长

麻醉医师

1

临床医学、麻醉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初级职称需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要求,就组织考试考核,直至招齐为止(人员招录到位后,会在官网发布拟聘用人员公告)。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指定邮箱(2990068991@qq.com)。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明。需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劳动合同书》或单位工作证明。邮件主题写明“姓名+XX岗位招聘”。

(二)考试安排

1.资格审核:报名材料经人事科初步审核后,通过官方网站“人事招聘”栏公布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事宜。

2.博士、学科带头人、硕士组织面试,来一个面试一个(面试分数达80分以上者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3.本科学历岗位要求组织笔试和面试。

4.笔试或面试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发布,电话或短信通知到人。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主要考察其以往遵纪守法等情况。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员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医院官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咨询电话: 人事科 枚老师 0717-6487181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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