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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补助

宜昌补助专题栏目,提供与宜昌补助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宜昌补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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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一次性技能提升补助政策

2024-01-26,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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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一次性技能提升补助政策

新生代劳动力来宜留宜就业创业补助,实施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

一、适用对象

在政策实施日期,宜昌城区主导、特色产业企业就业,在宜首次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新生代劳动力(不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首次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补助金额

补助标准为500元/人

四、申报资料

由企业向我区创就中心代为申报

1.新生代劳动力一次性技能提升补助申请汇总表;

2.企业开展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技师培训或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新设备培训)的相关申报资料;

3.新生代劳动力毕业证,户口簿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717-635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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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一次性就业补助

2023-10-24,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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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助

1.申请对象

2023年外省籍首次来宜就业人员和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人员。“外省籍首次来宜就业人员”指身份证前2位非“42”,2023年1月1日以前在湖北省内无就业登记记录和参保记录的人员。“外省返乡人员”指身份证前4位为“4205”,在省外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且在2023年1-3月返回宜昌市内就业的人员。

2.申请条件及标准

对2023年外省籍首次来宜就业和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3.申请材料

(1)一次性就业补助申报表(点击下载);

(2)企业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3)外省籍首次来宜人员现场核验身份证;

(4)外省返乡人员提供以下资料: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学生毕业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退伍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在外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在外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经营流水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申报流程

(一)申请受理。由宜昌高新区企业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受理地址:宜昌高新区管委会6楼601办公室)。

(二)审核公示。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面向社会公示5天。

(三)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和个人市民卡账户。

以上政策实施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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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以老带新推荐就业补助申请条件

2024-01-26,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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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以老带新”推荐就业补助政策

新生代劳动力来宜留宜就业创业补助,实施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

一、适用对象:

在政策实施日期推荐新生代劳动力首次来宜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宜昌城区主导、特色产业企业的老员工。

二、申报条件

1.新生代劳动力与老员工在同一企业就职,且比老员工入职晚1个月以上,申报时新老员工均在职;

2.企业为新生代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3.新生代劳动力在此之前无在宜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4.企业对推荐新员工的老员工给予一定奖补;

5.不得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的人员(见下文惠企板块人力资源相关政策)。

三、补助金额

补助标准为200元/人

四、申报资料

由辖区内企业向我区创就中心提供申报资料

1.申请表(见文章最下方扫码下载,下同);

2.企业与老员工、新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企业对推荐新员工的老员工给予奖补的证明资料;

4.用工企业开户许可信息;

5.新生代劳动力毕业证、户口簿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717-635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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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来宜留宜就业创业补助政策

2024-01-26,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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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来宜留宜就业创业补助政策

新生代劳动力来宜留宜就业创业补助共有以下6个政策,实施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具体可以分为惠民和惠企两类:

惠民政策

一、宜昌市“以老带新”推荐就业补助

适用对象:在政策实施日期推荐新生代劳动力首次来宜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宜昌城区主导、特色产业企业的老员工。

二、宜昌市外中职学生来宜昌城区顶岗跟岗实习奖励

适用对象:在政策实施日期首次来宜昌城区主导、特色产业企业顶岗(跟岗)实习的宜昌市外中职院校学生。

三、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一次性就业补助

适用对象:在政策实施日期,首次在宜就业的新生代劳动力,且就业单位为宜昌城区主导、特色产业企业。

四、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一次性技能提升补助

适用对象:在政策实施日期,宜昌城区主导、特色产业企业就业,在宜首次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新生代劳动力(不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

五、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落户补助

适用对象:新生代劳动力

六、惠企政策

宜昌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适用对象:在我市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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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

2024-01-26,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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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

适用对象:在我市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

1.申报补助在政策实施期限的当年年度内组织50名及以上新生代劳动力(不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首次在宜昌就业,就业单位为城区主导、特色产业企业,申报时新生代劳动力在职;

2.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4.签订合同之前新生代劳动力无在宜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5.所组织来宜就业的新生代劳动力数量不得跨年累计。

补助金额:补助标准为200元/人,单次申报补助资金不低于10000元

申报资料: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提供申请资料,向新生代劳动力就业企业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企业不在城区同一个区的,向输入人数最多的区申报。

1.申报表;

2.单位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与用工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

4.所输送新生代劳动力名单及结算单;

5.新生代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新生代劳动力毕业证、户口簿复印件。

联系电话:0717-635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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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宜都一次性就业补助领取材料

2023-11-13,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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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一次性就业补助领取材料

申请材料

(1)一次性就业补助申报表 (点击下载);

(2)企业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

(3)外省籍首次来宜都人员现场核验身份证;

(4)外省返乡人员提供以下资料: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学生毕业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退伍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在外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在外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经营流水证明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

申报地址

宜都市人社局1楼大厅(长江大道219号)

咨询电话:0717-48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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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宜都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条件有哪些

2023-11-13,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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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对2023年外省籍首次来宜都就业人员和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人员。

2、“外省籍首次来宜都就业人员”指身份证前2位非“42”

3、2023年1月1日以前在湖北省内无就业登记记录和参保记录的人员。

4、“外省返乡人员”指身份证前4位为“4205”,在省外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且在2023年1-3月返回宜都市内就业的人员。

5、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企业与2023年外省籍首次来宜都就业人员和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向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公示。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面向社会公示5天;

(3)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市民卡账户。

申报地址

宜都市人社局1楼大厅(长江大道219号)

咨询电话:0717-48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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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一次性就业补助政策

2024-01-26,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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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一次性就业补助政策

新生代劳动力来宜留宜就业创业补助,实施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

一、适用对象

在政策实施日期,首次在宜就业的新生代劳动力,且就业单位为宜昌城区主导、特色产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申请人无在宜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2.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3.申报时新生代劳动力处于在职状态。

三、补助金额

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四、申报资料

由新生代劳动力本人提供相关材料

1.申报表;

2.新生代劳动力毕业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用工企业与新生代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717-635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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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主导特色产业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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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时间

2023-11-13,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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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一次性就业补助时间

政策实施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申请条件

对2023年外省籍首次来宜都就业和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申请材料

(1)一次性就业补助申报表

(2)企业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

(3)外省籍首次来宜都人员现场核验身份证;

(4)外省返乡人员提供以下资料: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学生毕业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退伍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在外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在外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经营流水证明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申报地址

宜都市人社局1楼大厅(长江大道219号)

咨询电话:0717-48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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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一次性就业补补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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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D类人才补助有哪些

2023-10-17,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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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D类人才补助政策

政策概要:按照市委人才办印发的“1+4”人才新政要求,对宜昌市各类人才按照A到F进行分类认定,通过人才分类认定后的人才,可按人才类别,享受不同的人才服务。

(1)D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为10万元。

(2)公积金贷款服务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至1.5倍系数申请贷款。

(3)公积金提取服务租房可按最高额度的1.2至2倍系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生活补贴服务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15至30万元生活补贴。

(5)D类人才子女在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需求

(6)D类人才免费办理旅游年卡

(7)D类人才配偶协调安排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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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落户补助政策

2024-01-26,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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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落户补助政策

新生代劳动力来宜留宜就业创业补助,实施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

一、适用对象

新生代劳动力

二、申报条件:

1.申领人须为户主,且在政策实施日期来宜落户满一年以上,落户时为新生代劳动力;

2.配偶、子女及父母随迁,户口登记类型为家庭户。来宜落户前未婚的,父母应随迁;已婚未育的,配偶及父母应随迁;已生育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均应随迁。特殊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每户仅能享受一次补助。

三、补助金额

1万元/户

四、申报资料

由新生代劳动力本人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表;

2.家庭户落户证明(居民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人事履历表等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人事履历表复印件分别加盖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共就业部门印章;

3.申请人毕业证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717-635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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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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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宜都市一次性就业补助如何办理

2023-11-13,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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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一次性就业补助如何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企业与2023年外省籍首次来宜都就业人员和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向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公示。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面向社会公示5天;

(3)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市民卡账户。

申请条件

1、对2023年外省籍首次来宜都就业人员和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人员。

2、“外省籍首次来宜都就业人员”指身份证前2位非“42”

3、2023年1月1日以前在湖北省内无就业登记记录和参保记录的人员。

4、“外省返乡人员”指身份证前4位为“4205”,在省外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且在2023年1-3月返回宜都市内就业的人员。

5、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报地址

宜都市人社局1楼大厅(长江大道219号)

咨询电话:0717-48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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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宜都市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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