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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购房

宜昌购房专题栏目,提供与宜昌购房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宜昌购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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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购房贷款提额流程

2023-10-13,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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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购房贷款提额流程

一、通过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宜才码界面首页,点击公积金贷款服务。

二、长按宜昌公积金二维码或搜索宜昌公积金中心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贷款业务。

三、选择贷款申请预约,进入申请流程。

四、填写申请预约表单,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公积金贷款申请预约成功提交。

五、提交成功后,申请人根据短信或电话提示办理相关业务。

宜昌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

B-G类人才,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含三峡分中心、葛洲坝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在宜昌区域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至1.5倍系数申请贷款。

受理部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联系电话:071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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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家庭购房补贴怎么申请

2024-03-11,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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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方式

1.申请方式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卫健委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卫健委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2、补贴标准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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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购房补贴申请

2023-10-13,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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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1) 通过分类认定的人才,在“宜才码”界面首页,点击“购房补贴”服务,认真阅读服务说明及相关规则。

(2)点击“预约申请”,选择需要使用的购房券,点击“申请兑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资料信息 ,并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3)提交成功后,需等待工作人员后台审核,相关审核进度及结果可在“宜才码-我的-我的预约记录”中进行查看。

(4) 审核通过后,需线下向市住建部门提交兑付领款单、商品房网签合同劳动合同等纸质资料 (线下办理地址: 沿江大道129号7楼7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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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个人购房补贴政策一览

2023-12-08,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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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个人购房补贴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个人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继续开展个人购房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枝江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然人。

二、补贴标准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的,按每套2万元的标准给予房屋所有权人购房补贴。

三、申领条件

房屋所有权人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后需在6个月内申请购房补贴,申领时间从不动产所有权证核发之日起计算。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枝江市个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有多个房屋共同所有权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补贴领款人。

(二)受理。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情况进行系统比对和核实审批。

(三)发放。审批合格的,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领款人银行账户.

五、有关事项

(一)本补贴政策与现行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购买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征收拆迁安置住房等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和非住宅房屋均不属于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范围。

(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个人购房补贴资金的筹集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个人购房不动产登记比对核实工作;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个人购房补贴的受理、审批、发放以及现行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申请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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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猇亭二手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通知

2024-04-02,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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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猇亭二手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通知

一、补贴对象

自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期间在猇亭区购买二手商品住房且完成不动产登记的自然人。

二、补贴标准

每套1万元的标准给予房屋所有权人购房补贴。

三、申领条件

房屋所有权人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后可申请购房补贴,申领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过期视为放弃补贴。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宜昌市猇亭区个人购房(二手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携带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有多个房屋共同所有权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补贴领款人。

(二)受理。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情况进行系统比对和核实审批。

(三)发放。审批合格的,区住建局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领款人银行账户。

五、有关事项

(一)本补贴政策与现行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购买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征收拆迁安置住房等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和非住宅房屋、自建房均不属于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范围,且楼盘须配有专业物业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具体补贴楼盘见附件2。

(三)区财政局负责牵头落实个人购房补贴资金的筹集和日常管理工作;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负责个人购房补贴的受理、审批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政策宣传、购房补贴发放工作。

(四)本次个人购房补贴的申领具体办理地址为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03号,电话:0717-6511254。

附件:1.宜昌市猇亭区个人购房(二手商品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2.具体补贴商品房楼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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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2024-03-11,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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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一孩、二孩及以上孩次的身份证(子女无身份证提供户口簿)。

(2)结婚证。

(3)申请人及配偶的一孩、二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承诺书。

(5)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2)、(3)、(5)项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第(4)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

2、补贴标准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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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08,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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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一)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对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5年内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按B至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6万元、F类人才5万元、G类人才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一是2021年6月1日后宜昌市新引进并经认定的B至G类人才,且已取得“购房补贴券”。二是在宜昌市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5年内,“购房补贴券”在有效期内。三是申请人不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兑付条件。一是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二是申请人自202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才码”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3)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4)单位证明(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之一即可。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第(2)、(3)项及第(4)项中社保缴费凭证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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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3-09-09,全文共 2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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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一)偿还公积金贷款

1、缴存地与贷款地均在宜昌区域内的缴存人和配偶偿还公积金购房贷款时,未与中心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解除《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提取的,须与上笔委扣扣款时间间隔一年。

3、提取时限和额度: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总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期间实际还贷金额,且缴存人个人账户应保留月缴存额6倍的余额。贷款结清的,应在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4、第一次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时,夫妻双方应同时建立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档案登记,约定还贷提取方式和提取人员后,再办理按年提取。

5、提取人可通过市民e家、微信公众号或各营业部柜面等渠道,绑定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及手机号码。提取人账户信息绑定后建档的可由他人代办。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提取的,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至柜面变更档案。

(二)偿还商业贷款

1、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下住房,且办理商业性自住住房购房贷款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3、第一次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时缴存人和配偶需同时建立提取档案。确需他人代办的,提取人应先开通个人网上业务,绑定手机号码和银行借记一类卡。

4、提取时限和额度:在还贷满12个月后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总额不超过此笔贷款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期间实际还贷金额。贷款结清的,应在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5、若档案登记信息中剩余本金、月还款额、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至柜面变更档案。

6、缴存人家庭有两笔商业购房贷款,选定其中一笔住房贷款办理建档提取。

7、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借款合同所载明购房地址、幢室号等要素应一致。

8、宜昌区域外的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均参照此办事指南办理。

(三)偿还组合贷款

1、缴存人偿还本人或配偶办理宜昌区域内的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时,未与中心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的,可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解除《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提取的,须与上笔委扣扣款时间间隔一年。

3、宜昌区域外的组合贷款,参照《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办理。

4、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提取,缴存人和配偶需同时建立偿还组合贷款提取档案。确需他人代办的,提取人应先开通个人网上业务,绑定手机号码和银行借记一类卡。

5、提取时限和额度: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贷款结清的,应在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期间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实际还款额,计算方法:近3个月月平均还贷额

× 实际还款月数。缴存人个人账户应保留月缴存额6倍的余额(异地组合贷款除外)。

6、档案登记信息中剩余本金、月还款额、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档案变更。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原件)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材料

(一)偿还公积金贷款

不需提供公积金贷款材料

(二)偿还商业购房贷款

(1)住房套数证明材料

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在当地房管、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2)真实性证明材料

①借款合同(第一次偿还商业贷款建档提取的另需提供借款借据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

②还款凭证(按期还款的,提供银行盖章的银行贷款中心提供的最近3个月贷款还贷明细原件,申请提取金额大于最近3个月平均还贷额计算额度的,可提供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期间银行贷款中心提供的还款明细原件;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需提供银行还款凭证原件,银行还款明细中有提前还款记录的不需提供。银行还款明细账中应包含贷款帐号、剩余本金及按月还款明细)。

(3)偿还宜昌区域以外商业住房贷款的,另需提供提取人本人、配偶任意一方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或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和主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提取人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承诺书》。

(三)偿还组合贷款

(1)真实性证明材料

①组合贷款借款合同;

②商业贷款还款凭证(按期还款的,提供银行盖章的近3个月贷款明细账原件,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需提供银行还款凭证原件,银行还款明细中有提前还款记录的不需提供。银行还款明细账中应包含贷款帐号、剩余本金及按月还款明细)。

(2)偿还宜昌中心以外组合贷款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取人需提供当地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明细账。(第一次偿还组合贷款建档提取的另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银行借款凭证和公积金贷款借款凭证)。

②住房套数证明材料: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在当地房管、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住房套数根据缴存人家庭在缴存地的房查信息及购房合同认定。

③提取人本人、配偶任意一方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或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和主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提取人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承诺书》。

4、个人银行储蓄卡(折)(原件)

注意事项;

>>>>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

>>>>官网宜昌住房公积金办理入口

>>>>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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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08,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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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婚生子女中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以后。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兑付条件。一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且该套住房未正在申请或已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职工团购补贴。二是取得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提交申请。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卫健委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卫健委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一孩、二孩及以上孩次的身份证(子女无身份证提供户口簿)。

(2)结婚证。

(3)申请人及配偶的一孩、二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承诺书。

(5)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2)、(3)、(5)项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第(4)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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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住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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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e类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023-10-13,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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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e类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实施后,新引进和认定的E类人才。

2.申请人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及配偶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4.申请人在宜昌城区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市场上其他新建商品住房。

享受标准

E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为6万元;

申请使用程序

1.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网上服务大厅”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凭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通过宜昌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3.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申请人提供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及其券面价值抵扣合同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按券面价值抵扣合同款)。

兑付流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年的6月、12月集中向市住建部门申请兑付“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2.市住建部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

3.市住建部门在集中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资金拨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特别提醒

1.市住建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参加和不参加出售人才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同意人才使用“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明示标识。

2.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享受或兑付的补贴资金应全额退还,取消申请人可享受的所有人才安居支持政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纳入人才住房管理的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3.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6个月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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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

2023-12-22,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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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

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两年内的博士(含D类及以上人才)、硕士(含E类人才)、本(专)科毕业生(含F类人才),在宜昌城区购买首套人才住房,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10万元、6万元、5万元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购房补贴与租房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实施后,新引进和认定的B至F类人才。

2.申请人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及配偶在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4.申请人在宜昌城区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市场上其他新建商品住房。

申请使用程序

1.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网上服务大厅”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凭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通过宜昌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3.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申请人提供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及其券面价值抵扣合同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按券面价值抵扣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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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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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怎么申请

2023-10-24,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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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购房付款补贴申请

申请程序

1.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网上服务大厅”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凭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通过宜昌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3.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申请人提供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及其券面价值抵扣合同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按券面价值抵扣合同款)。

兑付流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年的6月、12月集中向市住建部门申请兑付“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2.市住建部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

3.市住建部门在集中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资金拨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享受标准

B至D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为10万元;

E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为6万元;

F、G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金额为5万元 。

特别提醒

1.市住建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参加和不参加出售人才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同意人才使用“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明示标识。

2.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享受或兑付的补贴资金应全额退还,取消申请人可享受的所有人才安居支持政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纳入人才住房管理的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3.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6个月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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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个人购房补贴如何办理

2023-12-05,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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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枝江市个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有多个房屋共同所有权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补贴领款人。

(二)受理。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情况进行系统比对和核实审批。

(三)发放。审批合格的,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领款人银行账户.

补贴对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枝江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然人。

补贴标准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的,按每套2万元的标准给予房屋所有权人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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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购房首付比例政策

2024-05-27,全文共 1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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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购房首付比例政策

1、降低购房门槛。

将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5月22日,湖北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湖北监管局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取消购房限制、降低购房门槛、加大金融支持、加大财税支持、推进住房“以旧换新”等10个方面释放重大利好。

湖北房地产新政新鲜出炉。

2、取消购房限制。取消住房限购政策,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3、积极推进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为卖旧买新“搭桥”,收购二手住房可对外出售或用作租赁住房、征收安置房、人才房、保障性住房等;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人三方联动,实现旧房“先卖”、新房“优买”。

进一步加大对住房“以旧换新”的财税支持。比如,各地财政对个人出售二手住房以及对个人购买新房给予补助;对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对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各地财政可给予补助。省级财政对市县开展住房“以旧换新”给予以奖代补。

4、贷款利率方面,新政提出,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继续引导贷款利率下调。

5、适当提高新市民、青年人、教师、医务人员、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原则上增幅不低于20%。

6、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可以当前实际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行政区域范围(县、市、区)的贷款次数为认定标准。

7、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暂不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

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缴存职工购房时可同时申请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在全省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8、全面落实二手住房“带押过户”,疏通跨行办理二手住房“带押过户”政策堵点。探索推动一手住房“带押过户”,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售商品房,以及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持证商品房,在完成房屋带押销售、网签及竣工验收等事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一手住房“带押过户”。

9、加大优质产品供给。

比如允许地方采取“收回—供应”并行方式简化程序,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

宅商品房用地,支持按“商改住”“商改公”进行规划调整。

对购买商办类房屋实际用于个人居住用途的,参照居民用水、用气、用电价格标准执行,可享受与住宅同等的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

对架空层、“空中花园”“开放式露台”“风雨连 廊”以及开发企业无偿提供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给予免计容奖励,住宅入户花园、阳台按1/4

面积计入容积率。对已公示且未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

10、强化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支持各地通过购买商品房、改建、改造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逐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11、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各地针对新市民和青年人、老旧小区居民、老年人等三类人的住房问题,探索以政府支持激活需求端、以体制机制创新重构供给端,把供给端和需求端有效结合起来,提供青年社区、养老社区、适老化改造等多元化专门化产品。在全省搭建住房供应链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打通供需两端,实行以需定供、以需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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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3-12-22,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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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学生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1)通过分类认定的人才,在“宜才码”界面首页,点击“购房补贴”服务,认真阅读服务说明及相关规则

(2)点击“预约申请”,选择需要使用的购房券,点击“申请兑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资料信息 ,并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3)提交成功后,需等待工作人员后台审核,相关审核进度及结果可在“宜才码-我的-我的预约记录”中进行查看。

(4)审核通过后需线下向市住建部门提交兑付领款单、商品房网签合同劳动合同等纸质资料 (线下办理地址: 沿江大道129号7楼7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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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家庭购房补贴标准

2024-03-11,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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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1.补贴标准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2、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

婚生子女中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以后。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兑付条件。

一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且该套住房未正在申请或已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职工团购补贴。

二是取得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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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最新购房补贴政策

2023-10-24,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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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宜昌市(含各县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然人(房屋所有权人)可获得每套2万元的个人购房补贴

拓展——申领条件

房屋所有权人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后6个月内申请2万元个人购房补贴,申领时间从不动产所有权证核发之日起计算。购买同一套住房的,本次个人购房补贴政策与现行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购买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征收拆迁安置住房等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和非住宅房屋不属于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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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学生购房补贴(补贴标准+条件)

2023-11-20,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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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购房补贴

2021年6月1日后,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政府统一管理的人才住房或者市场上其他新建商品住房,且为首套住房(5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高职高专),一次性发放10万元、6万元、5万元、5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请人才购房补贴需要满足的条件

①申请人须为2021年6月1日后我市新引进并通过人才服务部门认定的B至F类人才。

②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时间须在2年内。

③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④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日后,在宜昌城区购买市场上新建商品住房。

购房补贴券申请

第一步,购买宜昌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前,人才住房已基本覆盖宜昌城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其销售现场张贴有人才住房标识);

第二步,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选择“购房补贴”,按要求提交就业证明等申请材料即可。市住建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电子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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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023-12-28,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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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须为2021年6月1日后我市新引进并通过人才服务部门认定的B至F类人才。

②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与宜昌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时间须在2年内。

③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④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日后,在宜昌城区购买市场上新建商品住房。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0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硕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6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科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专科生(高职高专):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请方式

经认定的B至F类人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提交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分类人才通过系统领取“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部门提交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领款单,申请兑付(其中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已随“宜才码”提交或大数据自动流转的,可不提供)。市住建部门在收到兑付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分类人才市民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717-6753811(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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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补贴如何领取(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

2023-12-27,全文共 2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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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

补贴对象:2021年6月1日(含)以后由宜昌市城区内(含夷陵区,下同)企事业单位(含中省在宜单位)新引进到宜昌市工作或首次来宜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宜才码”分类认定的人才;

(二)在宜工作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在宜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且企业须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四)在宜昌城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一)引进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15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二)引进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三)引进到企业工作或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3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对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

市直事业单位、城区企业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仍按(宜办发【2016】年18号)继续执行。

补贴发放流程:

(一)博士研究生本人通过“宜才码”小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选择“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发放”服务事项。

(二)市直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内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引进及创业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城区企事业单位初审的人员资格进行确认,确认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及时将生活补贴发放给博士研究生本人。

【硕士、本(专)科生】

补贴对象:2021年6月1日(含)以后来宜昌市城区内(含夷陵区,下同)企业首次就业且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硕士、本(专)科生。

补贴标准:硕士生每月发放1000元、本(专)科生每月发放50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享受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补贴发放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本人通过“宜才码”小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选择“大学生生活补贴发放”服务事项。

(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补贴条件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政策合规性进行审核。

(三)资格确认后,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对象的市民卡账户。每月20日前完成申报,次月发放上月生活补贴。

人才租赁补贴

补贴形式

人才公寓+租房补贴

申请对象

本服务仅面向新就业毕业生,且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同时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以内。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12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96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本科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专科生(高职高专):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应届毕业生:来宜实习实训期间,由其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居住;

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宜求职期间(参加国考、省考除外),提供最长15天“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

注:租房补贴一年只能申请一次。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请方式

方法一: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点击“租房补贴”,按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

方法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协办)”,选择所在社区,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

租房补贴申请所需资料:申请人需在线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毕业证书、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租房合同、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

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须为2021年6月1日后我市新引进并通过人才服务部门认定的B至F类人才。

②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与宜昌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时间须在2年内。

③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④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日后,在宜昌城区购买市场上新建商品住房。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0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硕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6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科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专科生(高职高专):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请方式

经认定的B至F类人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提交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分类人才通过系统领取“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部门提交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领款单,申请兑付(其中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已随“宜才码”提交或大数据自动流转的,可不提供)。市住建部门在收到兑付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分类人才市民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717-6753811(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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