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长阳人才落户政策
2024-01-18,全文共 351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市长阳县人才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等技能、技术职称的,符合法定条件,持相关证件可迁移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自有房屋权属凭证或租赁房屋合同;
5.相应资格证书;
6.相关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等证明。
三、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办结;
5.送达。
四、办理地点
1.地点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便民服务中心;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榔坪街519号榔坪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号综合窗口。
2.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咨询电话
0717-549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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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落户补贴
2024-01-18,全文共 1017 字
+ 加入清单宜才新政
人才安居服务
服务内容:
1、租赁补贴服务。
新引进宜昌首次就业的博士、硕士、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三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分别按12000元、9600元、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2、购房补贴服务。
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两年内的博士(含D类及以上人才)、硕士(含E类人才)、本(专)科毕业生(含F类人才),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10万元、6万元、5万元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受理部门: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7-6753811
公积金服务
服务内容:对B-F类人才,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至1.5倍系数申请贷款;租房可按最高额度的1.2至2倍系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受理部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联系电话:0717-12329
生活补贴服务
1、服务内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15至30万元生活补贴。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17-6056487
2、服务内容:毕业5年内的硕士、本(专)科生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每月分别发放10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717-6736750
青年驿站服务
服务内容:为大学生来宜求职提供最长15天免费住宿
受理部门:团市委
联系电话:0717-6252691
子女入学服务
服务内容:保障A-D类人才子女在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需求
受理部门:宜昌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17-8853855
便捷就医服务
服务内容:为A-C类人才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健康体检服务
贵宾通道服务
服务内容:A-C类人才可享受三峡机场、宜昌东站贵宾通道及贵宾室服务
旅游休闲服务
服务内容:为A-D类人才免费办理旅游年卡
受理部门:宜昌交旅集团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
联系电话:0717-6238168
休假疗养服务
服务内容:为A类人才、新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市优秀专家等提供休假疗养服务
受理部门:宜昌市人才服务局
联系电话:0717-6612330
专家津贴服务
服务内容:为市优秀专家等提供津贴发放服务
受理部门:宜昌市人才服务局
联系电话:0717-6612330
配偶就业服务
服务内容:为A-D类人才配偶协调安排就业
受理部门:宜昌市人才服务局
联系电话:0717-66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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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落户补贴政策是什么
2023-12-08,全文共 597 字
+ 加入清单对已在枝就业(社保证明)、就学(学籍证明)或购房(房产证)达1年及以上,且符合落户政策的非枝江籍人员,2023年1月1日后新落户枝江的按每户奖励2000元,试行三年。
经办部门:公安局
联系方式:0717-4501798
人才落户咨询服务
办理窗口: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地址:仙女镇仙女大道190号
咨询电话:0717-4519713
落户新政
(一)实行城市(城镇)落户登记管理。取消城市(城镇)落户限制,实行城市(城镇)落户登记管理服务。落户申请人的登记地址以其《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地址为主;未购买住房的,可选择在市县人才中心登记、投靠亲友登记、行政及企(事)业单位或者社区集体户登记。
(二)大中专毕业生来宜直接落户。
(三)保留大中专院校录取入学、入伍公民户籍。大中专院校(含军校)录取的学生,可自愿保留原籍户口。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四)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对历史遗留、家庭原因导致以及民政福利机构救助的无户口人员,由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做好相关登记服务工作,保障其户口登记权利。
(五)设立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来宜人才人口可在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
(六)鼓励人才人口家属随迁落户。来宜人才人口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等可同步迁入宜昌落户。县市及夷陵区引进的人才及其随迁家属,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宜昌城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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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父母集体户口孩子落户须知
2021-03-09,全文共 773 字
+ 加入清单孩子能否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上,重点要看“单位同不同意”。一般来说,在校学生集体户、人力资源托管集体户等户籍流动可能较大的集体户,单位是不允许将新生儿的户口落下的。而有独立地址的企事业单位,则有可能允许将职工子女落在其自有的集体户下。带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可前往集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
2、一方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孩子须落家庭户
父母双方均为宜昌市常住户口,且一方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新生儿办理出生申报时不可随集体户一方落户,须落户在家庭户的一方。
3、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
一般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父母双方均为宜昌的集体户口,新生儿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但必须取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
4、母亲是宜昌集体户父亲是外地户口可随母落户宜昌
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母亲是单位集体户,而父亲是外地户口,子女可以随母落户宜昌集体户,也可以随父落户外地家庭户口。新生儿只有父亲是宜昌集体户,而母亲是外地户口的话,原则上父亲单位会建议新生儿须从母亲上外地户口,不能跟随父亲在宜昌落集体户。
5、空挂集体户无法为新生儿落户
因单位搬迁、破产、改制等原因造成的空挂集体户(户主已消失),是无法为子女办理出生申报的。如父母双方均为空挂集体户,则须将父母户口迁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后,新生儿方能办理出生申报。
宜昌集体户口办理指南
①湖北宜昌新生儿落户办理指南
②宜昌集体户口迁移办理须知
③宜昌市各种户口申报所需材料一览
④宜昌集体户口与个人户口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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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兴山县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2024-01-18,全文共 323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市兴山县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等技能、技术职称的,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申请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相应资格证书;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就业证明。
三、办事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办结;
5.送达。
四、办理地点
1.地点
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9、30、31、32号公安窗口。
2.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咨询电话
0717-25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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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落户怎么办理
2024-01-18,全文共 1268 字
+ 加入清单宜昌人才落户办理指南
一、办理材料
1.落户申请人凭身份证、户口簿、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固定格式申请表)直接落户,当场予以办结。
2.“迁入登记管理服务”户籍政策在全省首次提出。
二、办理方式
1.以《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地址为主。
居民可自行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房查证明(房查证明可通过不动产自助查档机查询获得或者手机应用(鄂汇办,市民e家等)查询获得,工作人员也可通过数据共享查询获得直接登记地址。
2.未购买住房的,可选择下列地址登记户口。
一是选择落户亲友家中(农村地区除外)。需户主同意,在公安窗口现场签字确认。
二是选择落户市、县(市区)两级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需提供高中(含中专)以上毕业证即可(毕业证或学信网查询结果)。
三是选择落户社区集体户。提供在本辖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住合同)证明即可。
四是选择落户单位集体户。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三、政策范围
城市(城镇)主要是指宜昌市城区、县市和夷陵区城关镇、乡镇集镇,不包括乡村地区迁入落户。
四、办理窗口及电话
1、宜都市:
办理窗口:宜都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科
办理地址:陆城街办五宜大道9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大厅
咨询电话:0717-4908110
2、枝江市:
办理窗口: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地址:仙女镇仙女大道190号
咨询电话:0717-4519713
3、当阳市:
办理窗口:当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玉阳路123号西南方向10米
咨询电话:0717-3538110
4、远安县:
办理窗口: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鸣凤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咨询电话:0717-3828087
5、兴山县:
办理窗口: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咨询电话:0717-2527110
6、秭归县:
办理窗口: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茅坪镇南郡大道12号
咨询电话:0717-2883470
7、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办理窗口: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办证厅
办理地址:龙舟坪镇廪君大道181号
咨询电话:0717-5328654
8、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办理窗口: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
咨询电话:0717-5755363
9、夷陵区:
办理窗口:夷陵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发展大道111号
咨询电话:0717-7893110
10、西陵区:
办理窗口:西陵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东山大道102号
咨询电话:0717-6971377
11、伍家岗区:
办理窗口:伍家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夷陵大道336号
咨询电话:0717-6355933
12、点军区:
办理窗口:点军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江南大道53号
咨询电话:0717-6218110
13、猇亭区:
办理窗口:猇亭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猇亭大道180号
咨询电话:0717-6516331
14、葛洲坝片区:
办理窗口:葛洲坝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地址:和平路39号
咨询电话:0717-627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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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全文共 787 字
+ 加入清单宜都市:
办理窗口:宜都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科
办理地址:陆城街办五宜大道9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大厅
咨询电话:0717-4908110
枝江市:
办理窗口: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地址:仙女镇仙女大道190号
咨询电话:0717-4519713
当阳市:
办理窗口:当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玉阳路123号西南方向10米
咨询电话:0717-3538110
远安县:
办理窗口: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鸣凤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咨询电话:0717-3828087
兴山县:
办理窗口: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咨询电话:0717-2527110
秭归县:
办理窗口: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茅坪镇南郡大道12号
咨询电话:0717-288347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办理窗口: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办证厅
办理地址:龙舟坪镇廪君大道181号
咨询电话:0717-5328654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办理窗口: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
咨询电话:0717-5755363
夷陵区:
办理窗口:夷陵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发展大道111号
咨询电话:0717-7893110
西陵区:
办理窗口:西陵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东山大道102号
咨询电话:0717-6971377
伍家岗区:
办理窗口:伍家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夷陵大道336号
咨询电话:0717-6355933
点军区:
办理窗口:点军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江南大道53号
咨询电话:0717-6218110
猇亭区:
办理窗口:猇亭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理地址:猇亭大道180号
咨询电话:0717-6516331
葛洲坝片区:
办理窗口:葛洲坝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地址:和平路39号
咨询电话:0717-627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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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落户政策
宜昌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2024-01-05,全文共 383 字
+ 加入清单宜昌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必须);
2.居民户口簿(拟落户人及被投靠人)(必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拟落户人)(必须);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必须)查看;
5.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必须)。
二、申请条件
夫妻投靠及子女(子女年龄按当地政策规定执行)随迁落户。
注:
1、投靠到农村地区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此项“亲属关系证明”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或者子女原始学籍档案(加盖学校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收费标准
免费
四、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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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落户政策
2024-01-18,全文共 445 字
+ 加入清单宜昌人才落户政策
(一)实行城市(城镇)落户登记管理。
取消城市(城镇)落户限制,实行城市(城镇)落户登记管理服务。落户申请人的登记地址以其《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地址为主;未购买住房的,可选择在市县人才中心登记、投靠亲友登记、行政及企(事)业单位或者社区集体户登记。
(二)大中专毕业生来宜直接落户。
(三)设立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
来宜人才人口可在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
(四)鼓励人才人口家属随迁落户。
来宜人才人口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等可同步迁入宜昌落户。县市及夷陵区引进的人才及其随迁家属,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宜昌城区落户。
(五)实行迁入落户与相关事宜“一事联办”。
通过微信“宜才码(卡)”小程序链接,实行迁入落户登记与人才引进、创业就业、住房保障等“一事联办”。
(六)县市及夷陵区引进的人才及随迁家属,可在宜昌城区落户。
(七)新户籍政策适用范围。城市(城镇)主要是指宜昌市城区、县市和夷陵区城关镇、乡镇集镇,不包括乡村地区迁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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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想落户宜昌怎么办理
2023-09-27,全文共 371 字
+ 加入清单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经窗口民警在《全国人口信息系统》和教育部《学信网》核验人口、学历信息后,可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当场予以办结。
高校毕业生落户年龄限制
1、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
2、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年龄不满35周岁。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高校毕业生落户其他情况
1、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窗口申请,登记为居民集体户。
2、在宜昌城区、县市城关镇有亲友的,经户主同意,提交户主同意投靠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将户口挂靠在亲友家落户。
3、在宜有住房的,直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宜昌市秭归县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2024-01-18,全文共 174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市秭归县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等技能、技术职称的,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申请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相应资格证书;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就业证明。
三、办事流程
1.派出所受理、审核;
2.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
3.派出所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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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落户补助政策
2024-01-26,全文共 386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市新生代劳动力落户补助政策
新生代劳动力来宜留宜就业创业补助,实施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
一、适用对象
新生代劳动力
二、申报条件:
1.申领人须为户主,且在政策实施日期来宜落户满一年以上,落户时为新生代劳动力;
2.配偶、子女及父母随迁,户口登记类型为家庭户。来宜落户前未婚的,父母应随迁;已婚未育的,配偶及父母应随迁;已生育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均应随迁。特殊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每户仅能享受一次补助。
三、补助金额
1万元/户
四、申报资料
由新生代劳动力本人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表;
2.家庭户落户证明(居民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人事履历表等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人事履历表复印件分别加盖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和公共就业部门印章;
3.申请人毕业证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717-635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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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枝江市人才落户条件
2024-01-18,全文共 414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市枝江市人才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等技能、技术职称的,符合法定条件,持相关证件可迁移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住房屋的,应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相应资格证书;
6.劳动合同、单位缴纳1年以上社保凭证(截止申办落户之日)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1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办结;
5.送达。
四、办理地点
1.地点
顾家店镇便民服务中心;湖北省枝江市顾家店镇商贸路12号顾家店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1-6号综合窗口
2.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咨询电话
0717-416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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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迁入落户跨省通办政策
2024-01-18,全文共 534 字
+ 加入清单宜昌迁入落户跨省通办政策
1.实行全国范围内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
依托公安部“全国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对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等五个事项“跨省通办”。其他省外迁入落户事项的,可提供委托书,由迁入地公安机关“全程代办”。
2.实行省内迁入落户“一网通办”。
省内居民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请迁入落户的,实行网上办结;在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迁入落户的,当场办结。
3.实行迁入落户与相关事宜“一事联办”。
通过微信“宜才码(卡)”小程序链接,实行迁入落户登记与人才引进、创业就业、住房保障等“一事联办”。
4.实行招工招聘落户“上门办”。
公安机关与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落户办理联动机制,在人力资源招聘现场设立窗口或上门为企(事)业单位员工办理落户手续。
5.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
开通省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省内居民来宜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可向公安窗口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6.进一步优化落户登记服务。
全面开通电子身份证件,市民可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自助申领户口簿等电子身份证件。持续推进节假日、延时、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非工作时间办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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