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宜昌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3-10-31,全文共 5928 字
+ 加入清单发布日期:2023-10-28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4,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2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除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外,报名人员只在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部门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5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各部门网站和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将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中央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网站、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或者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各部门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长及以上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开遴选或者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
政策咨询电话:(010)84209211、84209271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9235、84209236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
(时间:2023.11.13—11.25,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
(时间:2023.11.21—11.25,每日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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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2023-12-08,全文共 513 字
+ 加入清单遴选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为宜昌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个岗位,共遴选2人。具体岗位及职数见《宜昌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遴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宜昌市所辖县市区(含高新区,下同)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遴选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
7.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遴选,由宜昌市纪委监委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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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2024-01-10,全文共 1570 字
+ 加入清单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湖北省市州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市州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4年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附后(附件3),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9:00至1月27日17:0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湖北省2023年度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填写。1月27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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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交通运输局遴选报名程序
2023-11-11,全文共 704 字
+ 加入清单交通运输局遴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8:30至2023年11月16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遴选单位的指定邮箱。
(2)报名需提供的具体资料如下:
①《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②工作简历;
③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④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
⑥其他证明材料。
(3)打包文件夹需以报考人员“姓名+报考XXX单位XXX岗位”字样命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属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所选遴选单位须与现所在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不受此限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单位和宜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严格按遴选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箱告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0日8:30至2023年11月16日17:30。
(2)在实施笔试前,遴选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遴选岗位职数,并及时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调整公告。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在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后,将《笔试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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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1,全文共 302 字
+ 加入清单本次公开遴选,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8:30至2023年11月16日17:00止。
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遴选单位的指定邮箱。
(2)报名需提供的具体资料如下:
①《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点击下载)(需本人在报名承诺处签字);
②工作简历;
③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④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
⑥其他证明材料。
(3)打包文件夹需以报考人员“姓名+报考XXX单位XXX岗位”字样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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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林业局遴选招聘岗位表
2023-11-09,全文共 314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遴选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遴选涉及1个事业单位,1个岗位,共遴选1人。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9日8:30至2023年11月15日17:00。
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需提供的具体资料如下:
①《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需本人在报名承诺处签字);
②工作简历;
③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④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
⑥其他证明材料
(3)打包文件夹需以报考人员姓名+报考XXX单位XXX岗位”字样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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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全文共 621 字
+ 加入清单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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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9:00至1月27日17:0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月24日9:30至1月28日16:00。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月29日9:00至1月30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9:3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五、笔试时间
2024年3月2日(星期六)9:00—12:00。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在三峡党建网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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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宜昌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3-10-31,全文共 1387 字
+ 加入清单1.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界定。比如,到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2. 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应当严格甄别、准确认定。比如,有在基层工作期间借调上级部门等情形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3. 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答:在本级机关的工作时间以正式任职(含试用期)且实际在岗的时间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到上级机关借调工作和到下级机关挂职的时间也不能计算在内。
4. 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是否可以累计计算?
答:可以。比如,某考生先后在两个县直机关工作,可累计计算其在县级机关工作的时间。
5.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 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职位吗?
答:可以。
7.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多少?
答: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
8. 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报名期间,遴选选调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选调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遴选选调机关将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不再将其确定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9. 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过程中,被地方机关遴选选调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考生在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过程中,被地方机关遴选选调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行为,遴选选调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10. 本次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是否有考试辅导用书?是否举办培训班?
答:本次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11. 《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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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条件有哪些
2023-11-11,全文共 400 字
+ 加入清单(一)基本条件:
1.宜昌市所辖县市区(含高新区,下同)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遴选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
7.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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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怎么报名
2024-01-10,全文共 1361 字
+ 加入清单2023湖北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报名官网
官网入口:点击进入
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9:00至1月27日17:0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湖北省2023年度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填写。1月27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1.资格初审。2024年1月24日9:30至1月28日16:00,由各遴选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非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各遴选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答复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2.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月29日9:00至1月30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以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因公开遴选职位专业性较强,符合职位条件人员较少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最低比例不低于3:1。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资格审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9:3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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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11,全文共 2445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发〔2017〕48号)精神、《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宜人社函〔2023〕61号)精神,结合实际,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遴选涉及2家事业单位,2个岗位,共遴选4人。具体遴选单位、岗位及职数见《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宜昌市所辖县市区(含高新区,下同)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遴选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
7.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8:30至2023年11月16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遴选单位的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表》,附件1)。
(2)报名需提供的具体资料如下:
①《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需本人在报名承诺处签字);
②工作简历;
③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④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
⑥其他证明材料。
(3)打包文件夹需以报考人员“姓名+报考XXX单位XXX岗位”字样命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属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所选遴选单位须与现所在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不受此限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单位和宜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严格按遴选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箱告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0日8:30至2023年11月16日17:30。
(2)在实施笔试前,遴选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遴选岗位职数,并及时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调整公告。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在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后,将《笔试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二)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能力知识。
2.面试。面试工作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和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各遴选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职数,并及时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调整公告。
(2)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当日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核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告。
(三)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告。考核工作由遴选单位和宜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重点考核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如考生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调动
遴选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经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审定,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对遴选考生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宜昌市纪委公开遴选条件是什么
2023-12-08,全文共 459 字
+ 加入清单(一)基本条件:
1.宜昌市所辖县市区(含高新区,下同)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遴选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
7.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为宜昌市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个岗位,共遴选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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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宜昌遴选和选调考试(笔试+面试)
2023-10-31,全文共 882 字
+ 加入清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5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各部门网站和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将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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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选调遴选时间表
2023-10-31,全文共 379 字
+ 加入清单报名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5日9:00 |
打印准考证 | 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
笔试时间 | 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
政策咨询电话:(010)84209211、84209271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9235、84209236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
(时间:2023.11.13—11.25,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
(时间:2023.11.21—11.25,每日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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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一、公开遴选职位
46家省直单位124个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219个计划。其中,16个职位30个计划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具体职位详见《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湖北省市州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市州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4年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对于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附后(附件3),对个别年份新增专业可在教育部官网检索相关信息。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以及报名人员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需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各级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9:00至1月27日17:0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点击“湖北省2023年度市州级以上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选定职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正反两面以电子图片(制作为一个PDF文件,不小于300KB,不超过1M)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填写。1月27日17:00后,所有报名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2.资格初审。2024年1月24日9:30至1月28日16:00,由各遴选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非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经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的,各遴选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公开遴选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答复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请于2024年1月29日9:00至1月30日17: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费用按照公务员报名考试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遴选职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以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因公开遴选职位专业性较强,符合职位条件人员较少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最低比例不低于3:1。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位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已缴费确认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且已缴费确认人员,及时予以资格审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9:30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的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依据。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委组织部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遴选单位报告,由遴选单位取消其遴选资格。遴选单位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星期六)9:00—12:00。
笔试地点:在全省13个市州设置笔试考点。其中,市州的报名人员在所在市州参加笔试,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的报名人员在武汉市参加笔试,神农架林区的报名人员在宜昌市参加笔试(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事项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3月中旬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遴选单位按规定比例(除有专业测试的职位外,按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级以下单位的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单位。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各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遴选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除特殊职位外,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
3.专业测试。有专业测试的职位,按5: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情况详见《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专业测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在面试前完成,满分100分。进行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5: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但最低比例不低于3:1。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2。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5.成绩合成。不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2+面试成绩×0.4。
五、考察和体检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遴选人数在4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应于2024年4月下旬前完成。
六、研究决定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确定拟任职人员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
七、公示
遴选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八、试用与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九、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名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十、市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安排
2023年度市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与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同步开展,各环节具体工作由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员可查看相关市州公告网址。
提示:相关附件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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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林业局遴选招聘条件有哪些
2023-11-09,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遴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宜昌市所辖县市区(含高新区,下同)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遴选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
7.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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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交通运输局遴选报名考试(笔试+面试)
2023-11-11,全文共 597 字
+ 加入清单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能力知识。
2.面试。面试工作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和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各遴选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职数,并及时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调整公告。
(2)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当日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核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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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交通运输局遴选岗位表
2023-11-11,全文共 146 字
+ 加入清单本次公开遴选涉及2家事业单位,2个岗位,共遴选4人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8:30至2023年11月16日17:00止。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遴选单位的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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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交通运输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23-11-11,全文共 498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11月10日8:30至2023年11月16日17:30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单位和宜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严格按遴选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箱告知。
基本条件:
1.宜昌市所辖县市区(含高新区,下同)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遴选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
7.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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