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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救助

咸阳救助专题栏目,提供与咸阳救助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咸阳救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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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程序

2023-11-14,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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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程序

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畅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申请渠道,增强救助时效性。

(一)“一站式”救助。一、二类救助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保卡,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救助有关政策规定,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垫付应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后,再与协议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对账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二)零星救助。一、二类救助对象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持本人身份证(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本人(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及相关材料,向参保地所在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政务大厅提出申请,办理医疗救助零星救助。所需报销资料、流程与基本医保零星报销保持一致。

(三)医后救助。对其他需要申请救助的,向参保居住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咸阳市医后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关证件和必要材料,持本人身份证(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本人(或监护人)银行账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后,在《咸阳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注审核意见,统一报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对突发性重特大疾病患者,应特事特办、及时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写明原因书面告知申请人。

>>点击查看:咸阳城乡居民医保只能本人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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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能享受门诊救助吗?

2023-12-15,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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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救助范围包括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二类救助对象。

一.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程序

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畅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申请渠道,增强救助时效性。

(一)“一站式”救助。一、二类救助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保卡,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救助有关政策规定,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垫付应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后,再与协议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对账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二)零星救助。一、二类救助对象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持本人身份证(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本人(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及相关材料,向参保地所在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政务大厅提出申请,办理医疗救助零星救助。所需报销资料、流程与基本医保零星报销保持一致。

二. 救助范围

1. 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 二类救助对象

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3. 三类救助对象

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咸阳市1.5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因病致

注:贫重病患者。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救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属于上述救助对象的,按相应类别实施救助。

>>点击查看:咸阳刚参保成功的城乡居民参保人需要多久才能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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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救助程序中二次救助是怎样的?

2023-12-14,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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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类救助对象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含申请之日前的本自然年度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含跨省、跨年度情况)仍然较重的,超过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超出部分按照50%比例给予倾斜救助,年度二次救助封顶线为每人10万元,申请鉴定和救助流程参照医后救助执行。

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基金征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1.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

2.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6.8%(含生育保险0.8%):

3.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月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注: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将缴费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二)大病保险起报点支付比例

超大病保险起报点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

30000元以下(不含)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55%

30000元-50000元 (不含) 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65%

50000元-100000元(不含)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5%

100000元-150000元 (不含)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5%

150000元以上时,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95%。

>>点击查看:咸阳非本地户籍参保对象申请医后救助的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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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标准

2023-11-10,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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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增发标准

1、对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按每人每月低保标准的30%增发保障金(城市204元/人·月,其中秦都区、渭城区为240元/人·月;兴平市、泾阳县为222元/人·月。农村135元/人·月,其中兴平市、泾阳县西咸划转共管区为168元/人·月)。

2、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每人每月低保标准的50%增发保障金(城市340元/人·月,其中秦都区、渭城区为400元/人·月;兴平市、泾阳县为370元/人·月。农村225元/人·月,其中兴平市、泾阳县西咸划转共管区为280元/人·月)。

对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标准增发,不得重复增发。

注:增发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 增发对象

1. 70周岁以上老年人是指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

2.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

3.

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4. 重病患者是指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且治疗后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人员。重病患者须提供县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医疗凭证。

>>点击查看:咸阳医保可以代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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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对救助范围有哪些方面的救助?

2023-11-22,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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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困难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对救助对象住院、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给予适当比例的救助。

一. 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

(一)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二类救助对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三)三类救助对象: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咸阳市1.5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救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属于上述救助对象的,按相应类别实施救助。

二. 医疗救助方式:

(一)对困难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

(二)对救助对象住院、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给予适当比例的救助;

(三)对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含申请之日前自然年度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含跨省、跨年度情况)仍然较重的,按程序申请审核通过后,给予二次救助。

>>点击查看:咸阳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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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年度门诊和住院救助限额提高了多少?

2023-11-28,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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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救助对象中的低保对象不设起付标准,年度门诊住院救助限额从3.45万元提高到7万元。年度门诊和住院救助限额从5.3万元提高到9万元;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起付标准为2500元,救助比例从50%提高到60%。

一. 救助范围

1. 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 二类救助对象

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3. 三类救助对象

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咸阳市1.5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因病致

注:贫重病患者。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救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属于上述救助对象的,按相应类别实施救助。

>>点击查看:2023年咸阳门诊慢特病是以年度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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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非本地户籍参保对象申请医后救助的需要哪些材料?

2023-12-11,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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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持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相关认定材料,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公示后,报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办理。

一. 对特困人员的保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这些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现金。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

3.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4.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街道)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丧葬费用从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

注:(1)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2)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3)特困人员有以上需求的,请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要注意的是,特困人员不能同时领取低保。

>>点击查看:咸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包含生育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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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救助对象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吗?

2023-12-11,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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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救助对象身份以医保信息系统的身份信息为准,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办理住院或门诊结算时,不再提供救助身份证明材料,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即可。

一. 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程序

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畅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申请渠道,增强救助时效性。

(一)“一站式”救助。一、二类救助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保卡,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救助有关政策规定,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垫付应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后,再与协议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对账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二)零星救助。一、二类救助对象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持本人身份证(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本人(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及相关材料,向参保地所在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政务大厅提出申请,办理医疗救助零星救助。所需报销资料、流程与基本医保零星报销保持一致。

二. 救助范围

1. 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 二类救助对象

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点击查看:咸阳年度门诊和住院救助限额提高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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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重特大疾病住院 三类救助对象按照多少比例进行救助

2023-12-15,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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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5000元,按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5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每人30000元。

一. 二次救助

1.二、三类救助对象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含申请之日前的本自然年度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含跨省、跨年度情况)仍然较重的,超过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超出部分按照50%比例给予倾斜救助,年度二次救助封顶线为每人10万元,申请鉴定和救助流程参照医后救助执行。

2. 一类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人员,按照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在控费标准以内予以支持。

二. 常规住院

1.二类救助对象中的低保对象,按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7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每人25000元;其他救助对象按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6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每人20000元。

2. 三类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5000元,按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5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每人13000元。

>>点击查看:咸阳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有哪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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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咸阳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有哪些?

2023-11-10,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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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档次标准

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统一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分为三个档次,各档次标准为:

一档45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0—160元之间的家庭;

二档38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161—320元之间的家庭;

三档33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321—449元之间的家庭。

兴平市、泾阳县西咸划转共管区继续执行原分档标准:

一档54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0—150元之间的家庭;

二档46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151—380元之间的家庭;

三档38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381—539元之间的家庭。

以上救助档次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低保金按核定的救助档次标准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二. 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严格落实分类施保要求,确保重点救助对象增发低保金按时发放到位,不断提升救助保障水平。

2、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全市统一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档次标准做好低保金发放工作,不断提升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3、切实加强救助管理,对在施行分类施保和分档救助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积极研究解决,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

>>点击查看:2023年咸阳市医保住院待遇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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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档次安排

2023-11-10,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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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低保家庭中的重点救助对象分类施保增发低保金标准和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档次标准通知如下:

一、分类施保增发低保金标准

(一)增发对象

1. 低保家庭中的重点救助对象:

(1)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

(2)未成年人;

(3)重度残疾人;

(4)重病患者。

(二)增发标准

1、对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按每人每月低保标准的30%增发保障金(城市204元/人·月,其中秦都区、渭城区为240元/人·月;兴平市、泾阳县为222元/人·月。农村135元/人·月,其中兴平市、泾阳县西咸划转共管区为168元/人·月)。

2、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每人每月低保标准的50%增发保障金(城市340元/人·月,其中秦都区、渭城区为400元/人·月;兴平市、泾阳县为370元/人·月。农村225元/人·月,其中兴平市、泾阳县西咸划转共管区为280元/人·月)。

对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标准增发,不得重复增发。

(三)增发时间

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档次标准

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统一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分为三个档次,各档次标准为:

一档45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0—160元之间的家庭;

二档38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161—320元之间的家庭;

三档33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321—449元之间的家庭。

兴平市、泾阳县西咸划转共管区继续执行原分档标准:

一档54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0—150元之间的家庭;

二档46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151—380元之间的家庭;

三档380元/人·月,为人均月收入在381—539元之间的家庭。

以上救助档次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低保金按核定的救助档次标准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三、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民政局要严格落实分类施保要求,确保重点救助对象增发低保金按时发放到位,不断提升救助保障水平。

2、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全市统一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档次标准做好低保金发放工作,不断提升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3、切实加强救助管理,对在施行分类施保和分档救助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积极研究解决,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

>>点击查看:咸阳市之前参加过医保停缴后重新缴费怎么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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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四类重点救助对象界定说明是怎样的?

2023-11-10,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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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四类重点救助对象界定说明

1. 70周岁以上老年人是指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

2.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

3.

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4. 重病患者是指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且治疗后完全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人员。重病患者须提供县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医疗凭证。

二. 增发标准

1、对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按每人每月低保标准的30%增发保障金(城市204元/人·月,其中秦都区、渭城区为240元/人·月;兴平市、泾阳县为222元/人·月。农村135元/人·月,其中兴平市、泾阳县西咸划转共管区为168元/人·月)。

2、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每人每月低保标准的50%增发保障金(城市340元/人·月,其中秦都区、渭城区为400元/人·月;兴平市、泾阳县为370元/人·月。农村225元/人·月,其中兴平市、泾阳县西咸划转共管区为280元/人·月)。

对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标准增发,不得重复增发。

>>点击查看:咸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档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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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有哪些救助?

2023-12-12,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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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一. 对特困人员的保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这些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现金。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

3.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4.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街道)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丧葬费用从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

注:(1)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2)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3)特困人员有以上需求的,请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要注意的是,特困人员不能同时领取低保。

>>点击查看:2023咸阳职工个人账户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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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三类救助对象起付标准是多少钱?

2023-11-25,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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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5000元,按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5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每人30000元。

一. 重特大疾病住院

1. 二类救助对象中的低保对象按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7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每人50000元;

2. 其他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2500元,按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6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每人40000元。

3. 三类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5000元,按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50%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每人30000元。

二. 二次救助

1.二、三类救助对象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含申请之日前的本自然年度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含跨省、跨年度情况)仍然较重的,超过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超出部分按照50%比例给予倾斜救助,年度二次救助封顶线为每人10万元,申请鉴定和救助流程参照医后救助执行。

2. 一类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人员,按照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在控费标准以内予以支持。

>>点击查看:咸阳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住院报销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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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可以重复实施救助吗?

2023-11-25,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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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多重身份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救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属于上述救助对象的,按相应类别实施救助。

一. 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

(一)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二类救助对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三)三类救助对象: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咸阳市1.5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条件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救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属于上述救助对象的,按相应类别实施救助。

二. 医疗救助方式:

(一)对困难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

(二)对救助对象住院、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给予适当比例的救助;

(三)对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含申请之日前自然年度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含跨省、跨年度情况)仍然较重的,按程序申请审核通过后,给予二次救助。

>>点击查看:咸阳最低生活保障分档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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