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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2023-10-31,全文共 4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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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湖北省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单位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家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湖北省应急救援中心(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湖北省风险隐患监测预警与信息中心),承担全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技术服务、危险化学品登记、空中应急救援、风险隐患监测预警等工作;湖北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湖北省应急管理考试中心),承担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考试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文末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2日(线上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1)报考免笔试岗位的,按报考岗位的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送至招聘单位,现场审查完毕退回原件。

(2)不免笔试岗位的报名、审核反馈均通过电子邮件完成,由招聘单位受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电子邮箱地址:hubeiyjt@126.com,邮件主题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招聘报名材料+招聘单位名称+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提交后,一天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考生应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以最后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

3.报名所需材料:

(1)《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对应认证报告电子版(学信网可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电子版;

(4)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其他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个人业绩支撑材料扫描件;

(5)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扫描件)。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登记照片。

4.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

湖北省应急救援中心(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湖北省风险隐患监测预警与信息中心),联系人:徐曲,联系电话:027-87811410,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省应急管理厅815室。

湖北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湖北省应急管理考试中心),联系人:郭荣虎,联系电话:027-63962600,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省应急管理厅609室。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50周岁及以下即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报考或参加人数确定。

六、考试考核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按岗位需要分为两类,一类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考核;一类岗位免笔试,采用两轮面试的方式考核。

(一)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考查职业能力和素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1.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报考人员送至招聘单位,复审完毕退回原件。

(1)《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认证报告(学信网可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4)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后续程序。

3.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有弃权,经招聘单位确认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免笔试报考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的如有弃权,经招聘单位确认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据第一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时间5天内,面试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4.免笔试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1)第一轮面试考核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第二轮面试,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

(2)第二轮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相关业务能力。

(三)总成绩

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考核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第一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免笔试采用两轮面试方式考核的,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第一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成绩通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人选。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八、公示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调查核实。

(三)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及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招聘单位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273398(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027-87811410(省应急救援中心)

027-63962600(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65990(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

附件:1.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ps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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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蔡甸区直属幼儿园2024秋季招生简章

2024-06-01,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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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园性质:

武汉蔡甸区直属幼儿园是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园,湖北省省级示范性园。

招生细则:

招生计划

2024秋季计划招收小班幼儿200人、中班幼儿50人。

大班根据实际情况招收少量插班生。

招生条件

(一)年龄条件

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幼儿。

中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4周岁幼儿。

大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5周岁幼儿。

(二)幼儿身体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托幼机构管理办法(正式)》规定的入园健康条件。

招生范围

幼儿户口属蔡甸城关或幼儿监护人房产属蔡甸城关的适龄幼儿。

报名细则

报名登记时间

6月17日9:30—6月23日23:59

报名登记方式

小班网上报名登记

家长通过微信或qq扫描识别2024年蔡甸区直属幼儿园招生报名二维码进入网上招生系统,填写幼儿基本信息,获得报名序号,幼儿园按顺序录取。

中、大班线下报名登记

家长在幼儿园门房登记,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园方按报名登记顺序电话通知,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温馨提示:

以下四所幼儿园将同一时间进行网上招生(仅限报一所),请家长们认真选择:

蔡甸区直属幼儿园、蔡甸区城关中心幼儿园、蔡甸区城南幼儿园、蔡甸区直属第二幼儿园

新生录取流程:

(一)审核报名信息(6月25日)

幼儿园对取得小班前200名报名号、中班前50名报名号的幼儿对照招生条件进行核实、查验信息。

1.来园面审家长需提供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户主页及幼儿页)

(2)幼儿监护人(幼儿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面审地点:蔡甸区直属幼儿园)

说明:逾期未参加面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经审核,房产、户口均不在蔡甸城关内的幼儿,取消报名号。如果所提供材料不属实或资料信息与网报信息不一致时,取消报名号。

2.现场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

(二)开展补录工作(6月26日)

如第一轮登记招生结束后,幼儿园学位有空缺,再根据网上登记报名获得的报名号依次进行补录,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三)确定录取名单(6月27日——7月3日)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录取的幼儿名单,并通过幼儿园公众号、幼儿园宣传栏等平台公示录取名单,7月3日统一发放《幼儿入园通知单》。

(四)办理入园手续(8月24日——8月30日)

收费标准:

保教费:按照市物价局和教育局相关等级园标准执行。

伙食费:据实收取。

咨询电话:

027—69605066、027—69605385

小班新生报名登记家长操作流程:

1.家长通过微信或qq扫描招生报名二维码。

2.请点击【信息登记】按钮。

3.请点击【小班登记】按钮。

4.请家长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招生服务条款】按钮。

5.请家长据实登记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幼儿信息】按钮。

温馨提示:对于随意编写的身份证号,系统会自动拦截。

6.成功提交后,系统将提示您当前的登记序号。

如您的幼儿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幼儿园将逐步通知家长,请家长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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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2023-06-16,全文共 3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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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 2023年招聘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省法院直属法院决定招聘一批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武汉海事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襄阳铁路运输法院、沙洋人民法院共计划招聘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35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符合报考定向招聘职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1977年6月以后出生)。

3. 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报名定向招聘雇员制书记员职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以书记员或打字员(速录员)身份招聘进入本法院工作,在资料审核认定截止日期前,在现书记员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半年的。

(2)在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招聘进入本法院工作,在资料审核认定截止日期前,在现书记员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半年,在书记员岗位上累计工作满两年的。

资料审核认定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5. 现役军人、在职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6. 经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于本公告附件1中查询。

(二)网上报名

所有招聘职位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时至6月22日17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3年度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不能多头报名,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19日至6月23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6月19日9时至6月22日17时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6月22日17时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改报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考试考生不缴费。通过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的考生在笔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29日9时至7月2日9时。

四、笔试

主要测试与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原则上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与基本概念、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其他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参加考试时,请携带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各招聘法院官方网站。

五、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及正确率,测试方式为看打。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法院另行公告,请考试密切关注各招聘法院官方网站。报考雇员制司法技术人员的考生,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六、开考比例

各环节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若报考人数不足,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社会公开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定向招聘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1.5。人数仍不足的,取消或按比例核减相应职位。

七、加分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可按下列条件在笔试成绩中加上相应分数并按规定程序公开,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 烈士的配偶、子女,加10分;

2. 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5分;

3. 脱贫户及其子女加2分。

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为该考生的笔试成绩。

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按百分制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在其中任何一科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八、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报考司法技术人员的考生因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九、资格复审

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报考司法技术人员的考生因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所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下同),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复审。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相同的考生,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取消录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职位考生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报考上述职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十、体检、考察

(一)人选确定

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加试职业技能测试,加试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优先确定为录用考察人选。报考雇员制司法技术人员的考生因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参加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程序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考察相关工作另行公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各招聘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各招聘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承诺书。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递补聘用

若本年度已招聘职位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出现缺额的,招聘法院可选择递补聘用,递补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以报名时条件为准。选择递补聘用的法院,在该缺额人员所在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聘人选,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递补聘用时提出放弃的,后期不再享有补聘资格。

十四、工资待遇

按照湖北省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专项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的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十五、相关事项提醒

(一)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工作安排,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相关政策,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或固话),自行密切关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各招聘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未看到有关信息等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五)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职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附件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3年度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3年度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电话.xlsx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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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要求

2023-10-31,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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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文末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件:1.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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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1人公告

2024-02-18,全文共 2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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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考生身份:

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民族文化宫、中国民族报社岗位)。应聘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年龄要求:

2024年应届毕业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是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京外生源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社会在职人员,除符合岗位职称要求外,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应聘人员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可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含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九)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68。每人限报1个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18:00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24:00,各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各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定于2024年2月25日在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进行,通过报名审核人员于2月23日12:00至2月25日12:00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其中民族出版社编辑岗、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翻译岗加试相关业务,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关于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加试等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国家民委官方网站、用人单位门户网站。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体检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和用人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反映问题的,核实后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相应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国家民委人事司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08822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88-0028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24年2月6日

附件下载:

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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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武汉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直属机构招聘传媒中心主任1人

2023-06-07,全文共 1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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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直属机构负责人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的核心子企业。作为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领域的“国家队”和水利水电建设的“全球名片”,历经53年发展,在大电力、大交通、大建筑、大环保和新基建“四大一新”领域构建了“承包投资双轮驱动、国际国内协调发展、绿色建材集成创新、贸易装备强链增效”的业务格局。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公司内外以公开遴选的方式招聘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传媒中心(以下简称传媒中心)主任1名,传媒中心作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直属机构和新闻宣传工作归口部门,主要承担企业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点项目宣传策划与采访报道、对外品牌宣传策划与实施、展览展会展厅策划运营维护、舆情信息监测分析与处置等职能。

01 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传媒中心主任1名,岗级5级。

工作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02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高度认同公司的战略目标、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3.关注时政热点,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一定的宣传策划能力和优秀的文字功底,熟悉新媒体运营,具有一定的互联网思维,业务能力较强,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廉洁从业,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行政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个人信用严重不良的人员,不得参与竞聘。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

2.具有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党建宣传或者新闻媒体等相关工作经历。

3.有类似规模企事业单位或者新闻媒体部门副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不满3年但特别优秀的应当在下两个层级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

4.中国能建范围内(含公司内)应聘人员一般应在6级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应当在6级和7级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7级。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有关资格条件。

03 招聘程序

(一)报名。公司内外部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主报名。

(二)资格审查。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公司党委审批同意后,组织人员综合测试及面试。

(三)综合测试及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确定后,公司组织人事、党群等部门组织开展能力和素质测试、面试。根据综合测试和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四)组织考察。根据考察人选名单,公司成立干部考察组对相关人选按规定进行考察和背景调查。

(五)研究确定。公司党委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人选办理录用和任职手续,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和任职。

04 聘用方式及待遇

1.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或解除劳动关系。

2.薪酬待遇按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05 报名及有关事项说明

1.下载并填写提交《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附电子证件照片,点击文字链接下载附件1)。

2.在公开招聘申报表后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资料扫描件(要求扫描件清晰可辨,材料不全者不予接收)。

3.上述资料须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现工作单位),发送至邮箱:liuhs@cggc.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18时。

4.请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5.请应聘者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以便能及时联系。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将进行电话联系,不符合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06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7-592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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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特检院直属分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人公告

2024-03-27,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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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特检院直属分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湖北特检院直属分院现公开招聘9名编外工作人员。要求如下:

一、拟聘条件

1.锅炉检验岗;从事锅炉检验检测工作4人,30周岁及以下,要求能源动力、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化工过程机械、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锅炉检验岗;从事锅炉水质检测工作1人,30周岁及以下,要求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管道检验岗;从事压力管道检验检测工作1人,30周岁及以下,要求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无损检测方向)、精密仪器及机械(无损检测方向)专业,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管道检验岗;从事压力管道检验检测工作1人,30周岁及以下,要求油气储运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金属材料)、材料学(金属材料)、材料加工工程(金属材料)、材料工程、冶金工程专业,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机电检验岗;从事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2人,30周岁及以下,要求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7.应届毕业生应聘,须确保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职应聘人员应经过所属单位同意并持有相关证明方可报名参加应聘。

二、招聘方式

笔试及面试。

三、简历投递时间

简历投递日期截止至3月31日24:00。

四、简历投递方式

1、纸质简历邮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51号武汉控股大厦四楼 综合管理部(以收到时间为准)。

2、电子简历邮箱:hbtjyzsfy@163.com

联系人:车雨薇 027-86781796

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直属分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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