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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天津市2024年度计划定向招录450名选调生。

2023-12-12,全文共 5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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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公告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天津市2024年度计划定向招录450名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主要为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天津市一流学科、一流培育学科2024年应届毕业生。

选调高校(45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天津市一流学科(40个):中国民航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天津科技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农学院(水产);天津医科大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天津商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世界史、化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工程);天津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天津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天津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天津体育学院(体育学);天津城建大学(土木工程)。

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3个):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育学);天津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天津城建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即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大学生(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天津市选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2024年应届毕业的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入选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除应达到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外,还应于2023年12月17日之前,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且应任职满半学年,不包含各类学生社团职务。

(3)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不包含各类奖学金)。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取得的荣誉称号。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至2024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须以最高在学阶段所学专业报考相应职位。在校期间取得双学位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6、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本科生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4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以后出生)。

9、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共青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选调对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及其管辖地区、系统、部门的职位。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关于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报考须知、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等信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rsks.hrss.tj.gov.cn)查询。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4日18:00(共7天)。网址为:rsks.hrss.tj.gov.cn。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6日18:00。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用。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报考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00至15: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相关内容,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对表中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二)组织推荐

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4日18:00之间,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经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分别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报考单位,提交方式以选调单位通知为准。高校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社局审查分别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12月28日前交市人社局(径送人才开发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交团市委(径送学校部)。

(三)统一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卡)参加选调生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应于2024年1月3日14:00至1月5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于1月1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面试与体能测评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选调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3:1;大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根据男女笔试成绩分别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有关招录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的,由相关单位在面试前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再根据选调职位招录计划数,按照相应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时,按照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在2024年1月30日9:00至2月2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3日,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

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1);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照男女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次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选调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结合职位的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有关工作安排由选调单位商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单位)确定。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发放《选调生通知书》。

选调单位一般应于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录用人员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不予支持。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应向选调单位出具书面申请。

2、调剂

选调单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可根据需要,从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调剂方式为: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按男女比例1:1招录的职位,只能接收相应性别空缺计划的调剂人选。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递补、调剂人选经天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

3、补录

2024年6月中下旬,市委组织部根据本年度选调职位空缺情况,可结合工作需要视情况开展补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四、诚信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单位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有违反报考规则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予以处理。违反诚信要求的人员今后5年内不得报考天津市选调生。

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9209

2、市人社局电话(“三支一扶”考生咨询):022-23312010

3、团市委电话(“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咨询):022-28236859

4、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5、网络咨询电话:022-23314295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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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全文共 2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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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费用均在网上进行,网址为rsks.hrss.tj.gov.cn(以下简称“报名缴费网址”)。

一、查询选调信息

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rsks.hrss.tj.gov.cn)查询或下载《天津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了解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缴费准备工作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需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平台仅可注册一次。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

2、将本人近期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应为8K-30K,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报名缴费网站下载的“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制作成标准电子证件照片。

照片电子文件在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和笔试、面试《准考证》时使用,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以免影响各阶段的考试。

3、开通银行卡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在卡内存入足够金额(笔试考务费45元)。

三、网上报名、缴费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在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报名。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居民身份证号)、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注册时选择接收短信不收取费用,审查结果及其他通知事项请以报名网站为准)。报考人员身份信息被冒用,导致无法正常注册的,本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核实后办理注册手续。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如对自己是否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选调条件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拟报考的单位(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在选调计划表中查询)。

3、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的信息和照片,必须真实、准确,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的职位,报名表提交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允许修改(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报考职位不能开考的除外)。

报考人员必须点击“提交”按钮,选调单位才可对报名表内容进行初审。

5、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可在24小时内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系统分配报名序号,在缴纳笔试考务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后期查询成绩时使用,请务必牢记。报考人员一经通过资格初审,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可根据选调单位反馈的资格初审结果,补充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报名表,也可选择其他职位重新报考。报考其他职位不需另行注册,只需在原有报名表中添加、修改相关内容后,再次提交。

(二)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线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8:00开始至12月26日18:00。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办理考务费减免的无需缴费,可在缴费期间访问小程序(网址:ding.cjfx.cn/f/iqtvuyet),填写本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考试名称、报名序号并提交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居民身份证正面电子图片。报考人员申请事项一般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办理结果不作统一回复,报考人员须在提交业务申请后及时登录报名缴费网站查询本人的考务费减免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考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只有资格初审通过并缴纳或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考生,方可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缴费后需注意的问题

报名缴费结束后,所报考职位不能开考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00至15:00。

考生须按通知时间进行改报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需要再次网上缴纳考务费。同时,考生报名序号由系统重新编排,原号废止。未进行改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已缴考试费用将退回到原缴费银行卡中,请注意查收。

1、考生于2024年1月3日14:00至1月5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点名称、地址、考场号、座位号,仔细核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如在打印中遇到问题或准考证内容有误,请及时与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联系。

2、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上午9:00—11:30,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卡)。若笔试准考证遗失,可在报名系统重新下载打印。

五、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24年1月16日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用户名、密码进行查询(此功能在查询笔试成绩阶段方可使用)或直接到选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六、办理面试手续

进入面试的考生在2024年1月30日9:00至2月2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卡)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七、查询面试成绩

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用户名、密码查询面试成绩(此功能在查询面试成绩阶段方可使用)或到选调单位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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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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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咨询电话是多少?

政策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9209

2、市人社局电话(“三支一扶”考生咨询):022-23312010

3、团市委电话(“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咨询):022-28236859

4、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5、网络咨询电话:022-23314295

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主要为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天津市一流学科、一流培育学科2024年应届毕业生。

选调高校(45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天津市一流学科(40个):中国民航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天津科技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农学院(水产);天津医科大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天津商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世界史、化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工程);天津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天津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天津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天津体育学院(体育学);天津城建大学(土木工程)。

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3个):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育学);天津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天津城建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即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大学生(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天津市选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2024年应届毕业的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入选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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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主要为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天津市一流学科、一流培育学科2024年应届毕业生。

选调高校(45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天津市一流学科(40个):中国民航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天津科技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农学院(水产);天津医科大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天津商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世界史、化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工程);天津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天津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天津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天津体育学院(体育学);天津城建大学(土木工程)。

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3个):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育学);天津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天津城建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即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大学生(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天津市选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2024年应届毕业的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入选者),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1次选调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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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关于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报考须知、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等信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rsks.hrss.tj.gov.cn)查询。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4日18:00(共7天)。网址为:rsks.hrss.tj.gov.cn。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6日18:00。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用。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报考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00至15: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相关内容,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对表中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二)组织推荐

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4日18:00之间,下载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经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分别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报考单位,提交方式以选调单位通知为准。高校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社局审查分别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12月28日前交市人社局(径送人才开发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交团市委(径送学校部)。

(三)统一考试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卡)参加选调生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应于2024年1月3日14:00至1月5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于1月1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面试与体能测评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选调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3:1;大于2人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根据男女笔试成绩分别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有关招录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的,由相关单位在面试前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再根据选调职位招录计划数,按照相应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时,按照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在2024年1月30日9:00至2月2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3日,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

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1);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照男女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天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具体安排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次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选调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结合职位的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有关工作安排由选调单位商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单位)确定。

(五)录用审批、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发放《选调生通知书》。

选调单位一般应于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拟录用人员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签约人员违约的,不予支持。

(六)递补和调剂

1、递补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产生职位空缺的,选调单位一般应在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应向选调单位出具书面申请。

2、调剂

选调单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无人录取、无人递补形成的空缺职位,可根据需要,从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调剂工作只能在同一选调单位内进行。

调剂方式为:在报考同一选调单位的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调剂人选。调剂人选确定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调剂职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调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按男女比例1:1招录的职位,只能接收相应性别空缺计划的调剂人选。若考生在确定调剂人选、选择调剂职位过程中放弃,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递补、调剂人选经天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

3、补录

2024年6月中下旬,市委组织部根据本年度选调职位空缺情况,可结合工作需要视情况开展补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七)接收

选调生正式毕业后,一般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到岗工作,由选调单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做好接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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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选调条件

2023-12-12,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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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需要什么条件

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除应达到公务员招考基本条件外,还应于2023年12月17日之前,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且应任职满半学年,不包含各类学生社团职务。

(3)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不包含各类奖学金)。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取得的荣誉称号。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至2024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须以最高在学阶段所学专业报考相应职位。在校期间取得双学位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6、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本科生的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7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4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以后出生)。

9、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共青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选调对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及其管辖地区、系统、部门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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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4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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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1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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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天津市地震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地震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优秀人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天津市地震局不招收本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亲属。地震系统其他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亲属应聘天津市地震局事业单位,干部本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事前书面向本单位和天津市地震局组织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申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如未如实申报,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等均为最低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5日8:30至3月29日17: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登录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11.71.235.164)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须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要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考点选择

博士研究生不需要参加笔试,初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报名时请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高级职称)”选项。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8:30至4月3日17:30。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请报考者密切关注资格初审情况,退回补充材料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招聘系统查询打印准考证时间。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为面试。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登录招聘系统网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前,由我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津市地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天津市地震局可按照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面试组织以及其他通知事项将通过天津市地震局门户网、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并保持报名注册电话畅通。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4年7月31日),必须学历、学位“两证”齐全,否则不予聘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肖、宋 田

电话:022-883703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天津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邮编:300201。

天津市地震局门户网站:https://tjd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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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天航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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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天航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天津市南开天航医院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10名派遣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简历筛选及面试、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顺利开展。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根据岗位类别,须具备对应的执业资格。分别为:中医医师以上职称(持有中医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检验技师(士)职称;药剂师(士)职称;护师(士)职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不符合岗位需求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如下各专业,年龄5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员。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至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考生采取规定时间内网上邮箱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投递邮箱:hupo666@qq.com,报名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名称必须为:岗位+姓名,如“计算机+张三”。提交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毕业证、资格证扫描件

五、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人事科和招聘组进行简历筛查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一定比例择优选择,并由人事科进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2、招考形式:根据招录专业、岗位的特点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通知录用结果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

3、确定招录的人员与天津市医源卫生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医院规定执行待遇。

六、有关事项说明

1、对在报名、审核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2、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会。

3、联系电话:15202260283

4、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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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3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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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我院工作人员不足,优化创新团队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79年,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68号,为正局级、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农业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高新技术研究;开展农业农村宏观政策研究;开展农业应用技术的集成与创新,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及其他委托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涉及7个岗位,计划招聘7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农业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例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名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3年10月30日起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http://nync.tj.gov.cn)和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taas.ac.cn/)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jsnykxyrsc@tj.gov.cn,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学位+岗位代码+应聘者专业名称”。

3.联系人:张金良 联系电话:022-23678655

(二)资格审查时间、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结束之日起10天内,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或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考核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六、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人数:招聘岗位进入考核面试的人数根据资格审查通过的实际人数进行。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答辩面谈形式,应聘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学术报告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核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考核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4.面试相关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规定入场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1位,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成绩公布

考核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

结果于7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http://www.taas.ac.cn/)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未进入体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用人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http://nync.tj.gov.cn)和我院网站(http://www.taas.a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67865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678675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录用与待遇

1.2023届高校毕业生于2023年12月28日前来院报到,报到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二)纪律与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

3.如遇特殊情况,须对上述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将相关安排发送到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

附件1.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x

附件2.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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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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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的需要,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保育专业教师1名。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1.专业:幼儿保育、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2.其他:具有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能够承担班主任工作。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投简历、面试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简历投掷邮箱dzjsjzzrs@163.com ;联系人:郑老师;电话:28332896;手机:13902164498。

3. 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需本人持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时间再另外通知。

五、薪酬标准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享受五险一金,月应发工资6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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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5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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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满足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聘原则

单位名称: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

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静海院区)、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盘山景区(蓟州院区)

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市残疾退役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医疗和供养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疗养服务工作;承担市退役军人局安排的其他人员收治任务;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医疗服务;完成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7个岗位,计划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等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不允许以辅修专业报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 月16日以后出生);

8、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9、具备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禁考期间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于2024年5 月10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计划:

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wj.tj.gov.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3.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9:00。

资格审查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7:00,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5月23日14:00-17:00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改报。

(二)资格审查

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4年5月22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试卷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命制。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闭卷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30日9:00-6月1日9:30

笔试时间:6月1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月13日,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有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依次递补后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于6月17日(如出现递补情况,则递补人员于6月20日)到招聘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6)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114号(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静海院区)。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024年6月27日9:00至6月28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考务单位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面试题本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印制。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200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4年7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公开招聘成绩在招聘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规守纪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自愿放弃或不予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对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存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情况,产生的岗位空缺,依实际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

十、特别提示

招聘岗位中,专技岗1、2、3、6、7工作地点位于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静海院区,专技岗4、5工作地点位于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蓟州院区。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程序,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认真细致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存在与应聘人员按规定需回避而未执行回避政策的,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相关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22-689212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监督部门: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督电话:022-8368556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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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5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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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的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19日以后出生。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5月19日。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注意事项:

聘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技术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5月1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s://www.tjrc.com.cn/

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址:https://tjjhggjy.renyibao.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16:00至2024年5月24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9日16:00至2024年5月26日16: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静海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报考医务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等。

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等。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2024年6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4年6月2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双面打印并本人签字,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于2024年6月25日在报名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在报名网站进行。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和办理减免考务费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2024年7月5日16:00。

面试时间:2024年7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2024年7月1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予以发布。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关于递补

原则上每个岗位只递补一个环节,即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递补情况的岗位,到体检、考察环节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以此类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28942650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要求,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2.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网发布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5.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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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5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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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24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8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317名、会计19名、保健医2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天津籍退役军人。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1.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2.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于报到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学信网查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温馨提示: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6.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报考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面向天津籍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天津市河东区在编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2024年5月7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6:00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6:00至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16: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须于2024年5月12日—5月18日9:00-11:30、14:0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师岗位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会计岗位为《会计基础知识》、保健医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基本职业素养;《会计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所从事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9:00至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6月4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需提供退役证书。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部分,会计、保健医岗位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工作由河东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一)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4150712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4120353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十一、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在招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附件: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xls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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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4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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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24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教师(校医)10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要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届时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5、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天津市户口(包括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被辞退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24年5月7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至5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至5月19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规范,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6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占比90%,教育综合知识占比1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校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考试无考试大纲,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截至7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已通过科目证明材料或正在认证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材料,如:党员证明、专业方向证书等。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选岗

在总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召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招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选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岗位,确定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对于在面试之后的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网站,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计划表.xls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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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4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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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14日16:30;

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4月12日—15日,每天8:30—11:30,14:00—16: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24:00;

考试时间:2024年5月11日—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02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2024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03报名及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考区(须与笔试报名时所选考区一致),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现场审核。网上报名后,考生持以下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报名时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拥有天津市户籍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本人页)。特别提示:持有集体户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2.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非津籍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3.在津的港澳台居民

①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4.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考生本人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本人页)或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6.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参加笔试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材料(户口簿本人页)或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特别提示:持有集体户口的考生,除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提供的笔试成绩单(截图或打印版)。

7.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参加笔试的未毕业(在籍)考生

不需进行现场确认,由学校进行在线学籍比对。

特别提示:考生须持规定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报名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网上缴费。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即视为本次考试报名完成。

(四)准考证打印。2024年5月6日—12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04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2)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3)执行。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参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4)执行。

05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4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06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07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6月14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通过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08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输入。)

09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http://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10注意事项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关面试报名注册事宜。

1.2023年下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考生,需重新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须通过短信验证。

2.2024年上半年笔试合格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四)报考类别要求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能自动判别笔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报名。

(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本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取“分考区报名,全市统一编排考点、考场”方式进行。根据报考科目,全市共设置天津师范大学等9个高校考点。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

1.考生现场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

2.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3.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

4.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大纲(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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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4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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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河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年龄18周岁以上,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024年4月8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16:00至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6: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16:00至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16: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须于2024年4月14日至4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9:00至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9: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须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2024年6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9:00至5月31日(星期五)17:00。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24年6月6日(星期四),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试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412035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 ,14:00至17:00)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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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5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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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津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津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的人员(含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2024年8月31日前)。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及《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24年4月1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jn.gov.cn/)进行查询。

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9: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改报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凭本人身份证(二代)、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各岗位《综合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笔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下载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3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等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5月9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等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024年5月23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总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档案、同本人及相关人员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失信联合惩戒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递补,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递补。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或有其他最新政策要求,相关通知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8569505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 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et

附件2.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wps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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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西青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4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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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西青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即2024年4月8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截止2024年8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天津市西青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4月 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西青政务网(www.tjxq.gov.cn)、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scjg.tj.gov.cn/tjsxqqscjdglj)、西青信息港(www.xq.net.cn)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查看《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或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9: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或财会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3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5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学位信息查询截图(学位网)或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缴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网站、西青信息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特别说明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网站、西青信息港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见《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791379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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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5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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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宁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宁河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为保障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5.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7.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在岗事业编制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宁河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计划表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

四、招聘组织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网(https://www.tjnh.gov.cn/zwgk/)发布。

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3日9: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5日9: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改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5日9:00(办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设置及格线。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2024年4月27日9:3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5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项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到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1号)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份(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身份证(二代)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24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4月8日(含)前,并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岗位要求本市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资格复审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有资格复审递补,拟于2024年5月13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确保报名表预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环节。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2024年5月17日17:00。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4年5月23日,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等信息。

(四)体检、考察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2.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不服从者,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递补

当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情况形成岗位空缺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宁河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022-69116297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2023年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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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5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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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北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即为1993 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和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7)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天津市北辰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4月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tjbc.gov.cn/)进行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9: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5日9: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或财会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3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5月9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4届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提供考生承诺书;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报考网站面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或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失信联合惩戒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最终人选。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68139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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