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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西青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天津市西青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来啦,具体的招聘岗位、条件等内容见正文

2024-04-10,全文共 4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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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西青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天,即2024年4月8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截止2024年8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天津市西青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4月 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西青政务网(www.tjxq.gov.cn)、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scjg.tj.gov.cn/tjsxqqscjdglj)、西青信息港(www.xq.net.cn)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查看《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或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9: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或财会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3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5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验证报告、学位信息查询截图(学位网)或学位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缴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网站、西青信息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特别说明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政务网、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网站、西青信息港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见《天津市西青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791379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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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的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19日以后出生。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5月19日。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注意事项:

聘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技术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5月1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s://www.tjrc.com.cn/

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址:https://tjjhggjy.renyibao.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16:00至2024年5月24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9日16:00至2024年5月26日16: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静海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评价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报考医务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等。

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等。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2024年6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4年6月2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双面打印并本人签字,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于2024年6月25日在报名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在报名网站进行。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和办理减免考务费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2024年7月5日16:00。

面试时间:2024年7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2024年7月1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予以发布。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关于递补

原则上每个岗位只递补一个环节,即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递补情况的岗位,到体检、考察环节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以此类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28942650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要求,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2.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网发布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见《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5.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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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24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8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317名、会计19名、保健医2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天津籍退役军人。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1.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2.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于报到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学信网查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温馨提示: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6.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报考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面向天津籍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天津市河东区在编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2024年5月7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6:00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6:00至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16: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须于2024年5月12日—5月18日9:00-11:30、14:0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温馨提示: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师岗位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会计岗位为《会计基础知识》、保健医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基本职业素养;《会计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所从事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9:00至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6月4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需提供退役证书。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部分,会计、保健医岗位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工作由河东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一)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4150712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4120353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十一、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在招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附件: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xls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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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4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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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河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年龄18周岁以上,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024年4月8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16:00至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6: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16:00至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16: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须于2024年4月14日至4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计算机类),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9:00至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9: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须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按规定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时间:2024年6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9:00至5月31日(星期五)17:00。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24年6月6日(星期四),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试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412035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1:30 ,14:00至17:00)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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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5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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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津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津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的人员(含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2024年8月31日前)。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且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及《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24年4月1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jn.gov.cn/)进行查询。

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9: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改报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凭本人身份证(二代)、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分为文字综合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各岗位《综合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笔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下载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3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等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5月9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等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024年5月23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总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档案、同本人及相关人员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失信联合惩戒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递补,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递补。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或有其他最新政策要求,相关通知将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8569505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 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et

附件2.天津市津南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wps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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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宁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5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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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宁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宁河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为保障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5.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7.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天津市宁河区事业单位在岗事业编制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宁河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计划表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

四、招聘组织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网(https://www.tjnh.gov.cn/zwgk/)发布。

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3日9: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5日9: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改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5日9:00(办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设置及格线。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2024年4月27日9:3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5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项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到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1号)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份(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身份证(二代)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24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4月8日(含)前,并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岗位要求本市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资格复审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有资格复审递补,拟于2024年5月13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确保报名表预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环节。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2024年5月17日17:00。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4年5月23日,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等信息。

(四)体检、考察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2.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不服从者,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递补

当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情况形成岗位空缺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宁河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022-69116297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2023年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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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5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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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北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即为1993 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和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7)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天津市北辰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4月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tjbc.gov.cn/)进行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9: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5日9: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或财会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3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5月9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4届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提供考生承诺书;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报考网站面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或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失信联合惩戒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最终人选。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68139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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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4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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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武清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组织实施2024年武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为武清区部分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镇街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1名。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生(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93年4月12日以后。

要求具有本市户籍的岗位,须于报名前(2024年4月12日)取得天津市户口(含集体户);要求具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4月12日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辅修专业学历证书(辅修证书)、学位证书。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4年4月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www.wqggjy.com)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各岗位对应的电话进行咨询。

四、报名与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不符合改报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退费。

改报时间:4月20日14:00至16: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月1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认证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考察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于5月23日9:00至5月24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2024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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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5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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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满足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聘原则

单位名称: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

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静海院区)、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盘山景区(蓟州院区)

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市残疾退役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医疗和供养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疗养服务工作;承担市退役军人局安排的其他人员收治任务;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医疗服务;完成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涉及7个岗位,计划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等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不允许以辅修专业报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 月16日以后出生);

8、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9、具备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禁考期间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于2024年5 月10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计划:

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wj.tj.gov.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3.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9:00。

资格审查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7:00,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5月23日14:00-17:00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改报。

(二)资格审查

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4年5月22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笔试

笔试试卷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命制。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闭卷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30日9:00-6月1日9:30

笔试时间:6月1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月13日,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有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依次递补后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于6月17日(如出现递补情况,则递补人员于6月20日)到招聘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6)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114号(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静海院区)。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024年6月27日9:00至6月28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考务单位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面试题本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印制。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200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4年7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公开招聘成绩在招聘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规守纪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自愿放弃或不予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对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存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情况,产生的岗位空缺,依实际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

十、特别提示

招聘岗位中,专技岗1、2、3、6、7工作地点位于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静海院区,专技岗4、5工作地点位于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蓟州院区。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程序,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认真细致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存在与应聘人员按规定需回避而未执行回避政策的,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相关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22-689212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监督部门: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督电话:022-8368556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天津市荣军优抚医院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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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5,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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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加强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以下简称“实训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实训中心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高等院校学生实验实训,以及师资培养等教育教学工作,并面向社会提供示范性技能训练和鉴定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需提供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专业参考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8.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主要从事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详见《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4年3月2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网站: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1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16:00。

实训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和网站: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3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缴费。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1日9:00至4月13日9:00。

每个岗位的已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于2024年4月3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管理岗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专技岗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计算机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4月23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报名表,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材料到实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2024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于5月10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5月17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实训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有关调整信息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最终解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62970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62970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2024年3月21日附件: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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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12,全文共 1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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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天津市地震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地震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优秀人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天津市地震局不招收本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亲属。地震系统其他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亲属应聘天津市地震局事业单位,干部本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事前书面向本单位和天津市地震局组织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申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如未如实申报,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等均为最低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5日8:30至3月29日17: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登录中国地震局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系统(http://211.71.235.164)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须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要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考点选择

博士研究生不需要参加笔试,初审合格直接进入面试,报名时请选择“不参加笔试(博士、高级职称)”选项。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8:30至4月3日17:30。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请报考者密切关注资格初审情况,退回补充材料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招聘系统查询打印准考证时间。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为面试。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登录招聘系统网站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前,由我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岗位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津市地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天津市地震局可按照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面试组织以及其他通知事项将通过天津市地震局门户网、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并保持报名注册电话畅通。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4年7月31日),必须学历、学位“两证”齐全,否则不予聘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肖、宋 田

电话:022-883703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天津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邮编:300201。

天津市地震局门户网站:https://tjd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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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24-02-19,全文共 3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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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财政事业发展需要,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我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所属财政补助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天津市财政局财政投资业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中心)、天津市财政局债务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二、招聘岗位

我局2024年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岗位详见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报到环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在校期间取得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须由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30周岁及以下(1993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组织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月18日在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发布。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板块(http:// 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

报名时间:2月24日9:00至2月29日9:00。

资格审查时间:2月24日9:00至2月29日16:00。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缴费时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6:00。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下改报其他岗位,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改报时间:3月2日。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我局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我局自行组织实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27日9:00起。

笔试时间:3月30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为150分。主要测评应试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布成绩:5月10日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表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天津市财政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面试

面试通知在天津市财政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通过天津市财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和公示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22-23205766;监督电话:022-23303770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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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邮政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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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邮政管理局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邮政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包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意向者可发送简历至邮箱

tjsyzgljrsc@163.com

主题格式:“XXX(姓名)报考天津市邮政管理局XX岗位”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与天津市邮政管理局指定人才公司签订外包合同,统筹安排在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相关部门工作。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相关人员薪资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月实发工资2500元左右;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相关福利。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初审

1.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扫描件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姓名)报考天津市邮政管理局XX岗位”,邮箱地址为:tjsyzgljrsc@163.com。咨询电话为022-23397849。

2.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统一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简历未通过初审的恕不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后,应聘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将在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官网公示应聘人员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将派出考察组赴应聘人员档案存放地查阅人事档案,了解有关情况。

六、公示与入职

(一)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将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后,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入职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如在招聘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取消资格等情况,将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均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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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市和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04,全文共 5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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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市和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和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以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

招聘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详见《2023年度天津市和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1月15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报到环节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如届时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和平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区人社局监督。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平政务网上发布。报考人员从2023年12月19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和平政务网:http://www.tjhp.gov.cn/

如遇突发状况,笔试具体时间及笔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平政务网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16:00至2024年1月20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4年1月15日16:00至2024年1月21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5日16:00至2024年1月22日16:00结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9:00-16:00结束。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分为《医学综合知识》、《综合知识(财会类)》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各岗位专业科目详见计划表。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知识》成绩×70%。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缴费和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缺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到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礼堂(和平区烟台道80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需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3.面试

(1)区卫生健康委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缴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中专业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平政务网发布的公告。体检由专业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中专业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规培证、执业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中专业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区卫生健康委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再次核实各类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件,报区人社局备案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平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到和聘用

在公示期满后,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中专业科目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报批和备案

招聘单位进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材料报区卫健委和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3年度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回避制度,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执行。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

022-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022-231953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27267680

六、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2023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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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直属艺术院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4-05-16,全文共 4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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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旅游局2024直属艺术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4. 岗位要求年龄25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9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9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的,即为198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4年5月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时间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4年5月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工作时间累计满24个月及以上;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4年5月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累计满36个月及以上;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到2024年5月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累计满60个月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相关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受过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2024年5月6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各招考单位官网发布招聘信息,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whly.tj.gov.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各招考单位官网:

1.天津京剧院:www.tjjjy.com

2.天津交响乐团:www.tjsymphony.com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

报名地点为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具体为:

天津京剧院人才教育培训部(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中路6号三楼);

天津市青年京剧团人事科(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106号天津市青年京剧团行政楼三楼);

天津歌舞剧院人保科(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天津歌舞剧院办公楼二楼);

天津交响乐团党务人事部(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天津交响乐团办公楼二楼);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仅需复印户主及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研究生学历考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4.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5.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京剧院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要由工作单位出具符合招聘条件的工作经验证明,或提供岗位职责与招聘条件相符的聘用合同);

6.半年内一寸免冠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2张。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当场劝离。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能开考,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考单位电话、短信通知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2日14:00至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

2.管理岗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专技岗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考试内容包括时政要点、基本常识、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等。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成绩在各招考单位张榜公布。

笔试结束后,除歌舞剧院、交响乐团的管理岗外,不设进入面试比例,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可进入下一环节。歌舞剧院、交响乐团的管理岗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三)面试

京剧院、青年京剧团面试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歌舞剧院、交响乐团面试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由有关专家、各招考单位领导以及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者综合能力、专业素质进行评议打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除歌舞剧院、京剧院、青年京剧团外,及格线为60分,歌舞剧院、京剧院、青年京剧团及格线为75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成绩汇总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京剧院: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青年京剧团:管理岗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30%+面试成绩×70%。

专技岗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歌舞剧院:管理岗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专技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交响乐团:管理岗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专技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在招考单位张榜公布。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考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方案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各招考单位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通过方案发布网站发布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直属艺术院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监督电话:022-83602693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直属艺术院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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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2024-05-14,全文共 8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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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财经学科中专学历教育,承担财经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及职业技术和职业高中教育。学校现有河东及津南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及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津港公路1003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爱岗敬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且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标注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为毕业院校根据相关规定自主设置的,专业未在参考目录中,需要提供所在毕业院校开具的该专业所属大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归属证明等;对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专业及门类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7.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如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9.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0.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全部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包括在处分期)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现役军人。

7.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学校管理的人员。

10.应聘人员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应聘人员从2024年5月10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1.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2.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http://www.tjysx.cn/

3.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开始至5月20日16:00。

报名时学历从高中起如实填写。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通过审查后不可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14:00-16:00。

应聘人员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21日16:00。

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查和填写规范审核,填写不规范的(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和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两部)联系畅通。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到报名系统确认并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45元/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环节。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百分制)、面试(百分制)。在笔试、面试过程中,应聘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制。

l报考教师岗位(专技岗)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

(1)《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涵盖: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和职业技术教育学(主要包括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职业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与方法等内容)。

(2)《学科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各学科对应的测试内容如下:

①语文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语言知识和语言表达(包括字音、字型、标点、病句、修辞等),文学常识和名句名篇,古代诗文阅读理解与鉴赏分析,现代文阅读理解与鉴赏分析,应用文应用,论述类、文学类、实用类文体写作等专业知识;

②数学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代数、几何、高等数学等专业知识;

③英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英语语言知识(包括语音、词汇等)和语法知识、翻译、阅读、写作等专业知识;

④历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国历史及世界历史等专业知识;

⑤会计专业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财务与会计相关知识、涉税服务实务、财务数据分析等专业知识;

⑥物流专业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供应链、物流管理、运筹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⑦物联网专业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电工电子、传感器与传感网、单片机等相关专业知识;

⑧大数据专业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程序语言相关知识、大数据处理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等专业知识;

⑨制冷专业教师1、2岗位测试内容为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传热学、空气调节、制冷原理等专业知识;

⑩增材专业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机械基础、机械制图、机械设计、工程材料热处理等专业知识。

l报考内审专员岗位(专技岗)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及《综合知识(财会类)》,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

l报考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及《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6月1日9:00。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不再另行通知)。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时本人所留电话通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手写签字);

(2)身份证;

(3)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在校证明(证明中须包含生源地,政治面貌,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公章,开具日期为资格复审前六个月内);

(6)报考教师岗位的,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具体从事岗位内容时,另须提供佐证材料;

(8)以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学科教学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9)由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0)招聘计划中岗位要求的各类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经历证书等)。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交至学校,不再退回。

3.面试

面试缴费时间、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1)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历史教师岗位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模拟授课成绩即为面试阶段的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2)会计专业教师、物流专业教师、物联网专业教师、大数据专业教师、制冷专业教师1和制冷专业教师2、增材专业教师岗位(以下称“专业课教师”)采取模拟授课及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职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模拟授课成绩、实操成绩单科满分为100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3)内审专员岗位(专技岗)、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阶段的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4.综合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其中报考专业课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的,以面试考试中模拟授课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综合成绩确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时本人所留电话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天津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入职相关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其中报考专业课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的,以面试考试中模拟授课成绩高者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察

学校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 《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其中报考专业课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的,以面试考试中模拟授课成绩高者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http://www.tjysx.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前完成报到手续。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其中报考专业课教师岗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的,以面试考试中模拟授课成绩高者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六、纪律与监督

(一)学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咨询电话及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24955711

(二)举报或投诉电话

天津市商务局 63085650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3:30-17:00

八、其他

受聘人员的工作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等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请托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调整后信息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招考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附件: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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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24-05-14,全文共 6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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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教育系统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计划表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职位须在2024年5月16日(含)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天津生源2024届毕业生延至入职报到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3.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本市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天津市宁河区英华实验学校的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9 .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但须于报到前取得,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具有岗位要求的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书。

11.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须于报到前取得。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2.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 2024年5月10日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nh.gov.cn)发布。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1日16:00 ;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3日16:00 。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由于考务工作安排紧急,请考生慎重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再退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14:00至16: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如未通过审核,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因个人疏忽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应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教师岗位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掌握和运用学科知识的能力(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校医(保健医)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能力素质。会计岗位为《会计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能力素质。试卷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设置及格线。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2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6月14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四)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18日到天津宁河开放大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不接受网络资格复审)

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岗位(医师、护士)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非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4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6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7.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8.能证明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动合同或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   9.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放入档案袋中(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审核合格者,请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五)面试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2024年6月28日17:00。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形式:一般学科为试讲(模拟讲课),试讲备考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5分钟,考生不得携带参考资料进入备课室。否则,均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音乐、美术为试讲(模拟讲课)和专业技能考核,试讲时间为5分钟,音乐试讲结束后弹唱一首歌曲,现场提供电子琴,美术试讲前现场默画40分钟(国画、水粉、水彩三选一),纸、笔、颜料自备,画的右上角标明面试抽签序号,序号要醒目,不允许写姓名;幼教为专业技能考核,讲故事、简笔画和弹唱在8分钟内完成;校医(保健医)、会计岗位为结构化面谈,3个题目10分钟内完成。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学段学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教育局有关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的要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并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在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n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当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情况形成岗位空缺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九)上岗培训

新教师在见习上岗前需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宣讲活动。

所招聘人员面向教师紧缺的中小学、幼儿园分配,以边远农村校为主,食宿自理。

四、纪律监督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如需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材料或不能顺利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放弃。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022-69592452

监督电话:022-69116297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宁河区教育局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

附:2024年宁河区教师招聘计划表.xls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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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4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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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24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教师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教师(校医)10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或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要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届时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5、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天津市户口(包括居民户口和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被辞退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天津市东丽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24年5月7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至5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至5月19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规范,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6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占比90%,教育综合知识占比1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校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考试无考试大纲,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考生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截至7月31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已通过科目证明材料或正在认证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材料,如:党员证明、专业方向证书等。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选岗

在总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召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招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选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岗位,确定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jdl.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对于在面试之后的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网站,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计划表.xls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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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3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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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人〔2017〕32号)要求,为满足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特检院”)事业发展需要和高层次人才需求,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市特检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市特检院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数量详见《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处分问责尚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无法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组织方式

在市市场监管委的指导下,由市特检院委托北方人才组织招聘。

四、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4年3月28起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cjg.tj.gov.cn)、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https://www.tjsei.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16日16:00。

审核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17日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在报名截止前,均可再次提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考人员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六、资格复查、心理素质测评

在正式考核前,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查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查及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在资格复查环节后进行,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人格状况、人际交往能力、心理控制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基础心理品质等。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测评成绩或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复查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社险缴费记录(二者同时具备且证明信息一致);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签订承诺书,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考核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涉及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招聘咨询电话:022-23368346 联系人:高老师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报名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七、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考核时间:2024年5月9日(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1.考核由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出题,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变、组织协调及语言表达等能力。

2.考核考官由5人组成,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4.考核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考核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核成绩及格的人员范围内,以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考核信息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

九、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启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一、拟聘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市特检院党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同一岗位同一招聘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市特检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政策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四、纪律与监督

市特检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文件处理。

特别提示:

如遇到特殊情况影响,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通知,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附件:承诺书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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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5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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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滨海新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拟为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49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以及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①具有博士学位②本市退役士兵。

⑷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⑸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届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⑹博士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近。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⑻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⑼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⑽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⑶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⑷现役军人;

⑸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⑹滨海新区在编教师;

⑺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⑻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⑼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⑽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经查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6:00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如未通过审核,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因个人疏忽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应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00至11:00。

本次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资格审核等招聘工作期间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语文等高考学科考察高中阶段知识,信息技术等非高考学科考察大学阶段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

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职业素养、基本潜能等内容。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至4月27日15:0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14:30至16:3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参加资格复审;

说明:

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科目证明材料;

6.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五)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心理教师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报考其它学科教师(含幼教)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报考中小学学科教师人员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教材里的内容,报考幼儿园、特教教师人员对给出的主题内容进行说课。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报考音乐、美术、幼教岗位的考生在说课时增加基本技能展示(不超过2分钟)。其中,报考音乐岗位的考生根据主考方提供的教材歌曲展示完整作品自弹自唱(考场提供电子琴);报考美术岗位的考生展示命题速写(主考方提供笔、纸);报考幼教岗位的考生可展示舞蹈(无伴奏表演)、演唱、朗诵、绘画、演奏等(考场提供电子琴、铅笔、纸、彩色粉笔)技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自带任何乐器、器材等物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存档单位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并加盖公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的要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并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公示

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拟聘学校,总成绩并列者,由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拟聘学校岗位表将于选岗前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

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及入职手续。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递补

在报到期间,对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区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区教体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由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区教体局 022-66896327

022-6526311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监督电话:022-66897226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技术咨询电话:

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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