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便民服务

0

天津研究院

天津研究院专题栏目,提供与天津研究院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天津研究院问题。

分享

浏览

6975

文章

330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3874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人〔2017〕32号)要求,为满足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特检院”)事业发展需要和高层次人才需求,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市特检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市特检院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数量详见《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处分问责尚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无法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组织方式

在市市场监管委的指导下,由市特检院委托北方人才组织招聘。

四、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4年3月28起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cjg.tj.gov.cn)、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https://www.tjsei.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16日16:00。

审核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17日16:0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在报名截止前,均可再次提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考人员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六、资格复查、心理素质测评

在正式考核前,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查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查及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在资格复查环节后进行,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人格状况、人际交往能力、心理控制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基础心理品质等。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测评成绩或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复查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社险缴费记录(二者同时具备且证明信息一致);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签订承诺书,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考核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涉及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招聘咨询电话:022-23368346 联系人:高老师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报名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七、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考核时间:2024年5月9日(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1.考核由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出题,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变、组织协调及语言表达等能力。

2.考核考官由5人组成,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4.考核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考核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核成绩及格的人员范围内,以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考核信息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

九、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启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一、拟聘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市特检院党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同一岗位同一招聘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市特检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政策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四、纪律与监督

市特检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文件处理。

特别提示:

如遇到特殊情况影响,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通知,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附件:承诺书

2024年3月28日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3694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2024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精神,为满足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质检院”)事业发展需要和高层次人才需求,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市质检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市质检院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数量详见《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技能 (岗位要求的专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不允许以辅修专业报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岗位要求的职称、相关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已取得(2024年4月7日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处分问责尚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无法在期限要求内提供相关学历学位或其它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组织方式

在市市场监管委的指导下,由市质检院自行组织招聘。

四、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4年3月25日起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cjg.tj.gov.cn)、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http://www.51315.org.cn)发布。

五、招聘组织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12日9:00。

报考人员从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质检院邮箱:zjyrenli@163.com,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

1.《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承诺人签字);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先行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以及承诺书(附件3),毕业证、学位证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持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只需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7.相关工作经历、社险缴费记录(二者同时具备且证明信息一致,只需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报考人员无法提供的材料,可先行提交承诺书(附件3),报考材料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受理报名48小时之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在报名截止前,均可再次提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2024年4月22日,招聘单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发送考核准考证,并电话告知。

3.考核前1~2天9:00-12: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现场进行原件复核。

复核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6号5003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

1.考核题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出题,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考核试题出具2套,现场随机抽取1套使用。

2.考核考官由5人组成,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核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考核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4.考核结束后当场宣布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核成绩及格的人员范围内,以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考核信息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启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市质检院党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同一岗位同一招聘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市质检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政策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纪律与监督

市质检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文件处理。

十二、注意事项

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022-23078910、022-2307839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监督电话:022-23857200

附件1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xlsx

附件2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承诺书.doc

2024年3月25日

展开阅读全文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07,全文共 4460 字

+ 加入清单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未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岗位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已取得(2024年3月11日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及所附《岗位表》于2024年3月4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scjg.tj.gov.cn

2.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s://www.tjsei.cn/

3.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http://www.tjtalents.com.cn

4.北方人才网

http://www.tjrc.com.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招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1.报名

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2024年3月20日16:00。

审查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2024年3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2024年3月22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4月11日9:00至4月12日9:00。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同时遵守考试纪律要求。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专业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2024年4月23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

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影印件,须保证与原件一致。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心理素质测评在资格复审环节后进行,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人格状况、人际交往能力、心理控制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基础心理品质等。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仅供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5月23日(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2)面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6:00。

(3)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计分

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合成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我单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九、咨询、监督电话

1.网站咨询电话

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2.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022-23368346

3.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022-23370327

附件: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4年3月4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