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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独生子女父母补贴最新政策2024

泰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主要包括奖励扶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确认程序、资金发放要求等,具体可见正文。

2024-04-12,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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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

(一)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申请。2022年11月1日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职工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居(村)委会初核。居(村)委会对《申请表》进行核实,将拟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在本居(村)委会居(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居(村)委会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初核通过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3.街道(乡镇)级初审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居(村)委会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料,报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审批确认。

4.县级审批确认。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册报送市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二)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申请。年满60周岁的无用人单位的城镇居民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无用人单位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居(村)委会初核。居(村)委会对《申请表》进行核实,将拟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在本居(村)委会居(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居(村)委会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初核通过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3.街道(乡镇)级初审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居(村)委会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料,报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审批确认。

4.县级审批确认。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册报送市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三)独生子女父母子女18周岁前奖励费奖励对象确认程序。

按照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初核、街道(乡镇)级审核的程序做好确认工作。

三、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情况。

奖励扶助对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及时办理退出,终止奖励扶助金的发放。

1.子女数增加(包括再生育、收养)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

2.本人死亡的。

3.其他应退出奖励扶助情况。

四、奖励扶助资金发放要求。

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所需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财政按照属地原则予以保障,通过惠民惠农一本通发放到奖励扶助对象社会保障卡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频次,规范发放。

本市其他独生子女父母及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父母奖励扶助,继续按原渠道发放。

本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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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本科生人才引进补贴标准(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2024-01-09,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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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补贴

1、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000元。

对新引进到我市工业企业工作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200元。

2、申请条件

2022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下同),到泰安市域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泰安市,含中央、省属驻泰企业,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首次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含国家规定的缓缴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3、申请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银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

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在首次申报时提供);

二、购房补贴

1、补贴标准

全日制本科生发放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2、申请条件

2022 年5月1日以后,首次到泰安市就业创业,且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全日制本科生。

3、申请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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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引进博士补贴标准(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2024-01-09,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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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发放生活补贴,连补3年。

对新引进泰安市工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00元。

对经泰安市科技局认定的“人才飞地”,及驻泰高校、省属科研院所、市属高校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参照企业引进博士标准执行。

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国家级及以上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参照硕士研究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省级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参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

2022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下同),到泰安市域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泰安市,含中央、省属驻泰企业,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首次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含国家规定的缓缴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二、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发放 15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

2022 年5月1日以后,首次到泰安市就业创业,且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4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相关规定:

(1)申请人在我市就业的,是指申请对象与我市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泰安市,含中央、省属驻泰企业)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我市创业人员,应有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购房补贴以申请购房补助时的学历为准,购房补贴发放后学历发生变化(提高)的人员,不再补充发放。

(3)申请人员提交购房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2022 年 5月 1日以后在泰安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符合泰安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完成转移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购买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4)申请人未婚的,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申请时已婚且仅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申请人申请时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补贴,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仅为夫妻共有。

(5)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6) 购房补贴,同一人员仅限申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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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肥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城市奖扶对象

2024-05-15,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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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扶助对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是指具有山东省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022年11月1日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及年满60周岁的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自2022年11月1日起,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100元的奖励扶助。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开始每人每月领取80元的奖励扶助。奖励扶助资金每半年发放一次。

为方便群众申报,2023年11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发了城市奖扶线上申报系统,自2023年11月1日开始启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我市2022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年满60岁的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已完成申报,目前进入各级审核阶段。2024年1月1日以后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年满60岁的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于2024年11月份系统开放后进行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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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申请+补贴标准)

2024-04-22,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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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泰山区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补贴对象为具有泰山区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

申请流程:

1. 申请

2.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社区村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街道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填写《山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填写《山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信息已实现信息共享,无需提报。

3、 审核

4、 街道镇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残联,区残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街道镇,由区街道镇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审定合格材料由区民政局会同区残联报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5. 发放

6.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下月发放。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左右。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由区财政局根据区民政局和区残联审定的发放名单和金额,按月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补贴标准

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83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提高到每人每月139元。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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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

2024-04-15,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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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助标准。

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

2、申请程序。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属正常运转企业职工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由企业在为职工办理退休时发放;企业有能力支付而未支付的,有关部门应当负责督查处理,职工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困难企业、确实无力解决的破产关闭企业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发放。

3、困难企业认定。

各地成立由财政、经济信息化、国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口计生等部门参加的“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小组”,根据本地政策规定及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困难企业认定标准,每年组织一次困难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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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24购房补贴政策

2024-04-10,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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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泰安购房优惠政策

1.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鼓励开发企业按同等标准给予购房优惠。

2.对于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购房款0.7%给予奖励。

3.对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8万元购房补贴、三孩家庭10万元购房补贴,鼓励开发企业相应采取送装修、送家电等方式给予购房优惠。已享受过“二孩”购房补贴的家庭,再生育“三孩”且另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再享受一次“三孩”购房补贴,其他情况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二、如果您想通过“以旧换新”满足高端改善需求,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1.在泰安市主城区已有住房再购买二手住房的,由二手住房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给予购房款1%的奖励。

2.为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我市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3.进一步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打通群众住房交易“转贷”堵点,推动跨行“带押过户”全面落实。

三、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将享受更大力度优惠:

1.对于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学历),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鼓励开发企业按同等标准给予购房优惠。

2.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团购优惠活动,支持开发企业根据一次性团购数量给予2%—5%的阶梯性优惠。

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措施。执行时间依据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日期或二手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日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如果企业发展住房租赁业务或开展“以旧换新”业务,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措施: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存量商品住房依法依规转为自持,从事长期租赁住房业务,备案后可申请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2.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依规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保障性或商业性租赁住房长期持有运营,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3.国有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试行市场化“房票”方式开展住房“以旧换新”业务,收购有换购需求居民的旧房,并依据二手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日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房屋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购房款的1.5%给予奖励。

4.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合理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房地产市场融资协调机制获得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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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研究生生活补贴+购房补贴补助标准

2024-01-09,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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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补贴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

硕士范围:硕士研究生(国内院校毕业生应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生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对新引进到泰安市工业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0元。

二、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发放8 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请对象:

2022 年5月1日以后,首次到泰安市就业创业,且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35 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院校毕业生应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生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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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本科生补贴标准

2024-01-09,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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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标准

全日制本科生发放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

2022 年5月1日以后,首次到泰安市就业创业,且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4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 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院校毕业生应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生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下同),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

2、相关规定:

(1)申请人在我市就业的,是指申请对象与我市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泰安市,含中央、省属驻泰企业)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我市创业人员,应有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购房补贴以申请购房补助时的学历为准,购房补贴发放后学历发生变化(提高)的人员,不再补充发放。

(3)申请人员提交购房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2022 年 5月 1日以后在泰安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符合泰安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完成转移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购买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4)申请人未婚的,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申请时已婚且仅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申请人申请时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补贴,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仅为夫妻共有。

(5)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6) 购房补贴,同一人员仅限申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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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推出最新购房补贴优惠政策解读

2023-09-25,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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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均按全国下限水平执行。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于个人住房贷款首套住房认定,具体可咨询贷款银行。

“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自2023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8万元购房补贴、“三孩”家庭10万元购房补贴,开发企业也将采取送装修、送家电等方式给予购房优惠。注意,已享受过“二孩”购房补贴的家庭,再生育“三孩”且另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再享受一次“三孩”购房补贴。

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购房有优惠。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对于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学历),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管委会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鼓励开发企业按同等标准给予购房优惠。

除此之外,新购房者也有补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管委会按购房款0.7%给予奖励。对于跨区购买首套房的,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跨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管委会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鼓励开发企业按同等标准给予购房优惠。

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措施。具体政策可以咨询房屋所在区、管委会住建、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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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高温补贴几月发放

2024-05-22,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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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在每年的几月发放

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

拓展

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注意,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如果最高气温超过了40℃应该停止室外露天工作,并且不能扣减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有关部门会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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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哪些人能领高温补贴?

2024-05-22,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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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注意,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如果最高气温超过了40℃应该停止室外露天工作,并且不能扣减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在温度超过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不是单位福利。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有关部门会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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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高温补贴能发多少钱

2024-05-22,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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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各类企业应当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各工作岗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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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2024-05-22,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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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个城市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为准)。

拓展

什么是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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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24-05-22,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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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从事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

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链接:https://www.weihai.gov.cn/attach/0/43922799a1f24dbfa25b7bb5f3962ca1.pdf

拓展

什么是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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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4-05-20,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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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2024年5月1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

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善好贷款资料后,自5月18日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对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法定利率执行,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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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中考加分政策

2024-05-16,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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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考生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军人子女按《山东省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泰军政〔2022〕97号)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号)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在其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科总分基础上,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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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岱岳区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参与企业有哪些

2024-05-11,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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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岱岳区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参加企业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企业地址
1泰安市泰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泰安金岳新启辰汽贸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泰安双龙国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泰安金岳兰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5泰安吉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6泰安广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7泰安和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8泰安瑞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9泰安双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0泰安大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1泰安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2泰安骏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3泰安盛瑞时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4泰安申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5山东嘉顺汽车商贸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6泰安金岳嘉福汽贸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7泰安宝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8泰安市弘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9泰安金岳强世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0泰安利华晟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1泰安东方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2泰安鸿发德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3山东瑞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4泰安金岳中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5泰安五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6泰安市程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7泰安宝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8泰安福全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9泰安市新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0泰安宝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1泰安领吉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2泰安市立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3泰安奕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4泰安宇华伟业工贸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5泰安乾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6泰安鸿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7泰安顺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8泰安市腾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9泰安市华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0泰安市岱岳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1泰安顺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2泰安市弘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3泰安市弘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4泰安广汽商贸长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5山东齐鲁青峰汽车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6泰安市博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7山东震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8泰安中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9泰安亿车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50泰安金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51泰安金岳嘉信汽贸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52山东奇瑞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泰安市山东岱岳经济开发区河东村双合塑业商业楼
53泰安锦亿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国际汽车城园区内南云车动力二楼
54泰安庆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六郎坟泰山国际汽配城B1区325号
55泰安金岳骏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104国道以东、泰兴街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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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岱岳区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领取流程

2024-05-11,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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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好泰安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政策,让消费者更直观地了解活动程序,现将活动补贴领取流程岱岳区参加活动的企业名单公开如下:

一、微信搜索小程序“泰好品团购”,进入泰安市政府以旧换新平台首页,包括汽车补贴券和家电补贴券两类。

二、点击“汽车补贴券”,即可进入汽车补贴券专场。

①进入汽车补贴券界面后,点击领取补贴券即可领取(先到先得,兑完即止),同时在该界面可以查看2024年泰安市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参加企业名单和活动说明。

②依据车的类型分别进入新能源车补贴入口和燃油车申报入口。

③填写个人信息即可完成申报。

2024年泰安市岱岳区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参加企业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企业地址
1泰安市泰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泰安金岳新启辰汽贸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泰安双龙国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泰安金岳兰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5泰安吉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6泰安广融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7泰安和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8泰安瑞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9泰安双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0泰安大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1泰安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2泰安骏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3泰安盛瑞时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4泰安申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5山东嘉顺汽车商贸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6泰安金岳嘉福汽贸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7泰安宝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8泰安市弘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19泰安金岳强世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0泰安利华晟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1泰安东方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2泰安鸿发德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3山东瑞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4泰安金岳中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5泰安五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6泰安市程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7泰安宝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8泰安福全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29泰安市新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0泰安宝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1泰安领吉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2泰安市立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3泰安奕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4泰安宇华伟业工贸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5泰安乾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6泰安鸿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7泰安顺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8泰安市腾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39泰安市华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0泰安市岱岳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1泰安顺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2泰安市弘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3泰安市弘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4泰安广汽商贸长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5山东齐鲁青峰汽车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6泰安市博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7山东震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8泰安中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49泰安亿车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50泰安金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51泰安金岳嘉信汽贸有限公司泰山国际汽车城
52山东奇瑞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泰安市山东岱岳经济开发区河东村双合塑业商业楼
53泰安锦亿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国际汽车城园区内南云车动力二楼
54泰安庆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六郎坟泰山国际汽配城B1区325号
55泰安金岳骏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104国道以东、泰兴街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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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消费券使用规则

2024-05-07,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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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领取和使用规则

1.活动期间,每人仅可领用1张补贴券,补贴券有效期自领取成功之日起至5日内有效, 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到期未使用则自动失效;

2.参与活动家电销售企业核实购买人领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并在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垫付补贴资金;

3.购买人在领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企业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

4.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不须一一对应;购买享受财政补贴新家电的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相同;交售旧家电的个人与购买人必须一致;

5.补贴券不找零, 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4年5月1日起,发放200万元家电“以旧换新”券,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市内限上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补贴标准为:

交售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5类旧家电,并新购上述品类商品,按照单件销售发票金额进行补贴,购置1000元(含)以上的发放100元消费券,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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