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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太仓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

2024-04-18,全文共 2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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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太仓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对年龄、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4月15日—4月25日下载《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于4月25日17时前发送至邮箱:tcgazzc@126.com,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咨询电话:0512—33055533。

2.资格审核: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6日9:00—11:00,本人携带2024年3月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另携带退役证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以及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至太仓市公安局东侧接待室(太仓市上海东路58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请根据《通知书》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考试分为A类、B类两类。A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B类考试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及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体能测评科目及标准见附件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2.A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B类考试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4.考生应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通知书》。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太仓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太仓市级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太仓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33055557。

本公告由太仓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体能测评科目及标准

太仓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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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12-08,全文共 2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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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太仓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对年龄、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12月5日—12月10日下载《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于12月10日17时前发送至邮箱:tcgazzc@126.com,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咨询电话:0512—33055533。

2.资格审核: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11日9:00—11:00,本人携带2023年11月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役军人另携带退役证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以及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至太仓市公安局东侧接待室(太仓市上海东路58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请根据《通知书》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考试分为A类、B类两类。A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B类考试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及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体能测评科目及标准见附件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2.A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B类考试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4.考生应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通知书》。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太仓警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太仓市级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太仓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33055557。

本公告由太仓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太仓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体能测评科目及标准

太仓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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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3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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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昆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昆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5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学历、年龄等有特殊要求的,以《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在编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或者2023年6月1日以后离职;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系统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入口,建议采用电脑端登陆系统)。

3.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6日9:00至2023年12月8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6日9:00至2023年12月8日16:30(16:30至次日09:00除外)。

5.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公告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报名信息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4)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联系昆山市公安局进行申诉(联系电话0512-57702333转50540),逾期视为放弃申诉资格。

(5)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完整、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6)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7)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设置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部分系统设置内容填报提醒如下:

①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公告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务必填写完整、准确。

户籍地址填报举例: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xx路xx号xx小区xx栋xx室。

户籍地派出所填报举例:昆山市公安局吴淞江派出所。

③学历: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如实选择对应选项。

④所学专业:即应聘人员的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专业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⑤放宽条件:退役军人放宽学历的,考生必须在“荣誉及证书”末尾处注明“本人为退役军人”,否则视为不符合放宽条件。

⑥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二)考试

考试分为A、B两类。A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B类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岗位考试类型详见《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

1.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以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为主,不指定复习用书。

2.体能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评科目及标准详见《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成绩对照表》(附件2)。

A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B类考试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4.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方式计算,其中A类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B类体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录用

通过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微信号“昆山公安微警务”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市财政或区镇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12-57702333转50380;监督电话:0512-5770279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12-55137246

六、本公告由昆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

2.昆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成绩对照表

昆山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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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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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常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常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对学历、年龄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常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12月6日8:30—12月12日16:00至意向岗位所在单位报名。报名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常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资料:2023年11月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核:对报名者所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分为A类、B类两类。A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B类考试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体能测评科目及标准详见《常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成绩对照表》(附件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2.A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B类考试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4.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常熟公安微警务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常熟市级财政或用人单位地方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常熟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36500转60126。

六、本公告由常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常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常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成绩对照表

常熟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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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2023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3-12-06,全文共 2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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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为100人,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以《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上的具体要求为准。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六)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2023年6月1日之后办理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手续的人员;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12月5日至12月18日进行网络报名。报名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后分别发送至对应岗位的电子邮箱内。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资料电子档内容包括:

(1)填写好的《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扫描件;

(2)《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3下载);

(3)本人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扫描件;

(4)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明,操作步骤见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步骤(附件4下载));

(5)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明细)扫描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6)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出具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以后);

报名材料投送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投送报名材料后请务必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未联系确认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自负。

3.资格复审: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并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考试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体能测评科目及标准见附件5。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2.考生总成绩,按体能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考生总成绩将公示在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上。

3.考生应按照相关电话、短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工业园区区级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01612。

本公告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1201

附件2: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

附件4: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步骤

附件5:体能测评成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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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招录150名警务辅助人员

2024-04-18,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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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招录吴江公安招录150警务辅助人员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年龄、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以《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为准。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六)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在编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或者2023年9月1日以后离职;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3日(工作日9:00-17:00)。

2.报名地点详见《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3.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毕业证书;④本人近期两寸彩照两张;⑤个人征信报告(吴江区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中国人民银行吴江支行,广发银行吴江区高新路475号,或者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注册并打印报告https://ipcrs.pbccrc.org.cn/出具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以后)(各证书均需交验原件,复印件不退回);⑥其他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考试

1.考试分为A类、B类两类。A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B类考试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及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体能测评科目及标准详见《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成绩对照表》(附件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2.A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B类考试根据体能测评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通过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吴江公安”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吴江区财政或用人单位地方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12—63455160转58663;监督电话:0512—63455160转58637。

六、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

2.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成绩对照表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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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2023-12-05,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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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太仓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岗位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名。

除符合编外用工招录基本条件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优先。

5、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太仓市户籍优先。

岗位2:市规划展示馆工作人员1名。

除符合编外用工招录基本条件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播音主持、新闻、表演、英语、德语专业优先。

4、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以后出生),适合女性,身高162cm以上,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亲和力。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活动宣传策划能力。

三、岗位职责

1、做好本职岗位相关工作;

2、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16:00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人岗相适度评价+综合考核测评

2、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逐个评价,确定综合考核测评人选。

3、综合考核测评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听取考察对象所在社区、原单位或学校意见,如有不适宜录用的情况,按成绩依次替补。

(四)体检

考察通过后,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替补。

五、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其他

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情况的优先录用:

1. 由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边缘家庭高校毕业生;

2. 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 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4. 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咨询电话:0512-5353396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87712,05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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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3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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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s://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未招录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8月3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leyubgs@163.com),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方式:0512-58660860-81005)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试前将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资格复审:

1.报名对象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3.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考试

本次自主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相结合。

1.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 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将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当场发放体检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录用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至录用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身份为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等待遇参照录用单位同类编外合同制人员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361162。

附件:

1.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长期自主招聘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表

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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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2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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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本市开展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岗位代码

人数

开考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行政辅助人员

从事人社相关工作

01

1

1:3

科及以上

不限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至2006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港城大厦主楼501办公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5390729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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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2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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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邮箱地址:sgmrsc@sgmart.edu.cn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时须将以下1-5项材料扫描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请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1.填写《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对本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表格相应位置手写签名。

2.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3.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4.能够证明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能够体现个人专业水平的作品集。

6.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报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公布。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组织考核

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心理测试、试讲。具体考核方案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另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专业能力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中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劳动(或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如果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等情况,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下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最终进入试讲的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三)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的试讲合格成绩须达到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优先,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网站地址为http://td.sgmart.edu.cn/。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者;(2)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3)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65010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

附件2.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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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遣人员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3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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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该人员由我公司派遣至某机关单位从事窗口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人数

开考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窗口接办件

01

1

1: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2日至200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4.不限户籍。

5.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4月12日09:00至4月1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35×45,JPG、PNG格式,1M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2日09:00至4月17日17:00。

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期间09:00-16: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12日09:00至4月18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如遇周末、法定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1)接到笔试通知的报名成功者需按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携带材料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携带《资格复审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填写《资格复审表》,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公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1.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5.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917812。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17812。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6328318。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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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2024-04-11,全文共 5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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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太仓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太仓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5日至2006年4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8月31日。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最迟在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考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报考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六)《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2024年10月1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入口

1.报名、资料上传:2024年4月15日9:00-4月18日16:00,报考者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

2.资格初审:2024年4月15日9:00-4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4月15日-4月20日期间9:00-11:00。

4.对初审异议处理:2024年4月15日-4月20日期间9:00-12:00。

5.缴费确认:2024年4月21日9:00-4月22日16:00,通过初审人员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报考者及时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

(二)注意事项

1.按岗招聘。本次招聘岗位见《岗位表》。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限制在2MB以下(个人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X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5KB以下),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④空白就业协议书;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2)目前仍未落实工作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④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及未就业承诺;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3)国(境)外学历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4)其他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见《岗位表》。资格初审通过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23日9:00-12:00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者可于2024年4月24日起登录网站(http://jszp.tceduyun.cn:9880/syeduzksitepro/actions/home)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拟任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总分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2024年4月29日起登录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s://www.tcjyxx.cn/)查阅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情况。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时关注太仓教育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材料: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交《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3)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领取面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形式:01-06岗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07-21岗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应专业操作实践。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60分合格分数线。01-06岗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07-21岗面试成绩(100%)=专业技能测试(60%)+模拟上课(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都相同的,组织加试(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订合同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初次就业的新教师见习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见习期(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凡正式录用的教师必须遵守我市教职工流动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服务期不少于3年。被录用教师采用备案制管理模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薪资报酬参考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年金。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九、本《公告》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太仓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2-53283006、0512-53531169。

太仓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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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7,全文共 5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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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4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太仓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6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非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执业(任职)资格。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0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0、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医疗机构内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

11、《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身份证;(2)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3)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证书;(4)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4月12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3日期间9:00-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4月8日9:00-4月14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博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其他学历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到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16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招聘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4月27日(周六)上午8:30,地点:太仓市公共卫生中心(太仓市兴业南路20号)。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4月24日09:00至4月26日16:00到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将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的内容以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不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2—5353114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一、本《公告》由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20153。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0512-53890607。

附件:《太仓市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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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助理人员招聘公告

2024-04-01,全文共 1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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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助理人员招聘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助理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和拥有外国永居证的人员),政治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要求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正式报到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27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的要求,是指截止2024年3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累计工作的经历。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6、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按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登录网址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请根据网页中对应的单位报名入口点击报名),并在线提交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其他国(境)外留学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所需材料。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时至2024年4月15日17时。

本次考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顺延至2024年4月16日17时。

(2)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申辩内容请发至wulj@o-hr.cn,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2:00。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网站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

(2)笔试内容:综合行政能力、公文写作,满分100分。笔试不设范围,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3、面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或另行加试分数,取高分者。

4、体检、综合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可按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视情况递补。

5、录用与管理

拟录用人员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委托苏州苏相公共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与苏州苏相公共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参加企业职工社保,缴纳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公积金,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由苏州苏相公共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苏相合作区相关辅助工作岗位,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有不适宜继续聘用情形的人员,按规定解除合同。

三、其他

1、报考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本次招聘所涉及信息均在http://suxiang.jobs.o-hr.com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3、咨询电话:0512-66738871(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咨询邮箱:wulj@o-hr.cn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苏相合作区招聘助理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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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大学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4-03-25,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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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大学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第一批)

苏州大学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用劳务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派遣至苏州大学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资源拓展型岗位8人,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工作职责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苏州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注册后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及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进行。

1.报名网址:入口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3月29日17:00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保持注册手机畅通。因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因应聘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错过考核等其他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3)本次劳务派遣制人员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招聘考核程序

(一)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进行资格初审。

(二)苏州大学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招聘考核方案。招聘考核方案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官网-招聘信息-派遣人员栏(http://rsc.suda.edu.cn/)进行发布,并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届时须登录“苏州大学人才招聘网”线上确认参加考核。

(三)根据招聘考核方案,学校组织考核前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和招聘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四)拟录用人员结果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官网-招聘信息-派遣人员栏公示。

(五)拟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办理入校报到手续,并按《苏州大学劳务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苏大人〔2021〕51号)进行管理。

四、政策咨询

(一)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招聘整体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503249、67503148

联系人:刘老师、崔老师、周老师

(二)各二级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岗位职责、待遇等方面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苏州大学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岗位表(第一批).xlsx

苏州众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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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5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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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太仓市教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3至2006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23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8月31日。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五)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

(六)《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2024年9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入口

1.报名、资料上传:2024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6:00,报考者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

2.资格初审:2024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3月23日-3月28日期间9:00-11:00。

4.对初审异议处理:2024年3月23日-3月28日期间9:00-12:00。

5.缴费确认:2024年3月29日9:00-3月30日16:00,通过初审人员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报考者及时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

(二)注意事项

1.按岗招聘。本次招聘岗位见《岗位表》。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限制在2MB以下(个人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X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5KB以下),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④空白就业协议书;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2)目前仍未落实工作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④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及未就业承诺;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3)国(境)外学历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③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4)其他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或《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见《岗位表》。资格初审通过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31日9:00-12:00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2024年4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者可于2024年4月10日起登录网站(http://jszp.tceduyun.cn:9880/syeduzksitepro/actions/home)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拟任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总分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2024年4月16日起登录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s://www.tcjyxx.cn/)查阅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情况。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时关注太仓教育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材料: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交《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3)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领取面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以模拟课堂教学为主,重点考察拟任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岗位需要加试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

岗位代码为D01-D09的岗位,总成绩为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招聘考试成绩40%。

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都相同的,组织加试(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选岗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人员选岗,由招聘单位直接安排同学段岗位。

对体检合格且完成选岗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本人档案转到太仓市教育局。如与其他事业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乡村定向师范生服务期按教育部门与应聘者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中约定的年限执行。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九、本《公告》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

附: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太仓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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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简章

2024-03-15,全文共 1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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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现招聘辅助人员10名。具体事项公告可在本院官方网站(http://js.szyqcourt.gov.cn)及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ipac.gov.cn/ldhshbzj/index.shtml)上查询。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书记员10名,主要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1、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 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扫描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zyqfyzl@163.com(邮件名称请写明姓名及“应聘”)。相关材料包括: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名后扫描版,照片栏需有电子照片);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学历信息证明(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司法考试证书(如有)。

经线上初步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通知进入资格复审及考试环节,请确保报名登记表中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

三、考试

1、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2、书记员岗位考试分为行政能力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30%、20%、50%。行政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10分钟左右,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行政能力测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信息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录用前本人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同分,按面试成绩取高分者录用,并在法院官方网站及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与拟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6603668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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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2024-02-28,全文共 2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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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辅助人员。具体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岗位

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户籍

岗位职责及条件

1

不动产交易、登记窗口辅助岗1

2

25周岁及以下(199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专或本科学历(大专需为全日制)

不限

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岗位职责:从事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窗口业务经办。

条件:1.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养好,职业道德素质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

2.服从岗位要求,参与周末、节假日期间轮班;

3.中共党员、档案相关专业、有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

4.男性。

2

不动产交易、登记窗口辅助岗2

2

25周岁及以下(199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专或本科学历(大专需为全日制)

不限

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岗位职责:从事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窗口业务经办。

条件:1.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养好,职业道德素质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

2.服从岗位要求,参与周末、节假日期间轮班;

3.中共党员、档案相关专业、有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

4.女性。

二、招聘简章说明

本简章可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ipac.gov.cn/ldhshbzj/index.shtml)、圆才网(https://www.o-hr.com/)上查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登录网址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9:00至2024年3月3日17:00。恕不接待来人。

2.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关注报名网站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以报名网站公告方式告知。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个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内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材料。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②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③有受过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④曾被开除公职的;

⑤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⑥其他不适合本单位工作的情形。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综合试卷,总分100分,不设笔试范围,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笔试日期: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访谈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与考察

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录用

对经体检和考察通过的拟录用人员,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说明

1.在招聘中因体检、考察、录用前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条件符合者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

2.应聘人员须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被录用的辅助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实行辅助人员统一薪酬管理制度。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被录用人员表现等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八、招聘政策与监督

咨询电话:0512-66605856(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监督电话:0512-66605550(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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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太仓市至城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派遣人员简章

2024-02-27,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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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派遣业务需要,拟招聘派驻太仓至城建设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一、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胜任本职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具有岗位所必需的任职资格条件。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营销管培生(若干)

1.基本要求:

(1)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包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形象气质好。

2.其他要求:

(1)具备优秀的自信心、责任心、耐心、亲和力;

3.工作内容:

(1)负责新客户开发与销售,以及负责老客户的维护;

(2)负责网络,社区,店面,电话等所有渠道的客户的接待和咨询;

(3)负责预约客户,讲解项目、品牌、房源,最终促成成交;

(4)负责成交客户的所有办理手续和后期对接维护。

4.薪酬:面议。

5.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制,由实际用工单位确定。

(二)岗位:置业顾问(若干)

1.基本要求:

(1)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从事地产工作不少于1年;

(6)形象气质好。

2.其他要求:

(1)具备优秀的自信心、责任心、耐心、亲和力;

(2)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3)具备丰富的房地产相关专业知识;

(4)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与谈判技巧;

(5)具备顾客至上的服务意识;

(6)具备较强的表达和判断能力。

3.工作内容:

(1)负责新客户开发与销售,以及负责老客户的维护;

(2)负责网络,社区,店面,电话等所有渠道的客户的接待和咨询;

(3)负责预约客户,讲解项目、品牌、房源,最终促成成交;

(4)负责成交客户的所有办理手续和后期对接维护。

4.薪酬:4000-8000元起/月,缴纳五险一金。(具体面议)

5.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制,由实际用工单位确定。

三、报名

1.报名时间:长期招聘,招满自行截止。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3.置业顾问岗位的一年以上地产工作经历请务必在报名表的工作经历一栏中做具体阐述。

4.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须上传的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上传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个人正面免冠照、其他(选传)。

四、其他

1.考核形式:人岗相适度评价+综合考核。

2.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资料逐个评价并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3.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通过面试的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5.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6.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877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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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仓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6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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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我市3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9-6),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1、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2、《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网站或微信报名小程序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入口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⑴本人身份证;⑵2024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生源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⑷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3日16:00-3月4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书》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五、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后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21537。

十一、本《公告》由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18616、53523336。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0512-5353484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太仓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太仓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58.210.170.51:9880/syzksitepro/actions/home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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