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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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咨询电话汇总

沈阳市面向在沈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推出了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行申请,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各区县人社局,具体咨询电话汇总如下。

2023-09-08,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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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咨询电话汇总

沈河区人社局024-22898825

和平区人社局024-31096628

皇姑区人社局024-86264370

大东区人社局024-88219525

铁西区人社局024-25711252

浑南新区人社局024-23844089

于洪区人社局024-85831307

沈北新区人社局024-82840221

苏家屯区人社024-89121280

辽中区人社局024-87821329

新民市人社局024-87851026

康平县人社局024-87342822

法库县人社局024-87125305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024-64689589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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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困难家庭高校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理咨询电话汇总

2023-11-28,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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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困难家庭高校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理咨询电话汇总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12333

和平区 024-31096628

沈河区 024-22898825

皇姑区 024-86264370

大东区 024-88219525

浑南区 024-23896588

于洪区 024-85831307

开发区 024-64689589

铁西区 024-25711252

沈北新区 024-22902500

苏家屯区 024-89121280

辽中县 024-87821329

康平县 024-87338066

法库县 024-87125305

新民县 024-87501902

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申报时间:每年的9月1日起申报毕业年度求职创业补贴

工作时限: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

>>>沈阳困难家庭高校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在哪里申请?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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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养老医保补贴申请咨询电话汇总

2023-12-12,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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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养老医保补贴申请咨询电话汇总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22520766

和平区 024-31912281

沈河区 024-24864592

铁西区 024-25711252

皇姑区 024-86264370

大东区 024-88504833

浑南区 024-23844089

于洪区 024-85831307

苏家屯区 024-89121280

沈北新区 024-22902500

辽中区 024-87821329

法库县 024-87125305

康平县 024-87338066

新民市 024-87501902

经济技术开发区 024-64689589

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即:本人按月全额缴纳保险费,财政补贴部分后发放至领取补贴本人银行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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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生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申请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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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什么时候发放到账?

2023-09-08,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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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什么时候发放到账?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发放安排: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从申请当月起计算,次月发放,首次(第二个月)一次性发放前三个月生活补贴,第四个月生活补贴由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申请人第三个月实际缴纳养老保险情况核对信息,据实发放(未缴纳不予补发),以此类推。核对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生活补贴暂停发放:

1.申请人养老保险比对月份未缴费;

2.申请人户籍迁出沈阳;

3.其他应停止发放的情况。

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况,生活补贴终止发放:

1.申请人提出终止发放;

2.申请人死亡;

3.超过首次申请日期36个月;

4.其他应终止发放的情况。

补贴审核及拨付程序:

1.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根据发放条件对其信息进行比对,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信息在区、县(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填报《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4-2)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的信息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咨询电话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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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多少钱一个月?

2023-09-08,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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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多少钱一个月?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标准:

大专生每月300元、本科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在康平县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上浮10%。符合多重提标条件的,不重复提标。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审核及拨付程序:

1、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根据发放条件对其信息进行比对,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信息在区、县(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填报《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4-2)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的信息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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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缴纳社保能申领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吗?

2023-08-30,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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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可以的,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这个生活补贴的申请是只要提交一次还是每次发放时重复提交?如果中间养老保险断缴,后又重新缴费,是否还需要再次申请?

生活补贴为一次性申请,如有信息变更可在网络系统上进行变更申请。如果中间养老保险断缴,后又重新缴费,是不需要重新提交申请的,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养老保险恢复缴费,可继续享受生活补贴。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咨询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024-22531302

沈河区人社局

024-22898825

和平区人社局

024-31096628

皇姑区人社局

024-86264370

大东区人社局

024-88219525

铁西区人社局

024-25711252

浑南新区人社局

024-23844089

于洪区人社局

024-85831307

沈北新区人社局

024-82840221

苏家屯区人社局

024-89121280

辽中区人社局

024-87821329

新民市人社局

024-87851026

康平县人社局

024-87342822

法库县人社局

024-87125305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024-6468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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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可以领多久?

2023-08-30,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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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可以领多久?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享受时限:

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补助标准:

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200元、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咨询电话:

沈河区人社局 024-22898825

和平区人社局 024-31096628

皇姑区人社局 024-86264370

大东区人社局 024-88219525

铁西区人社局 024-25711252

浑南新区人社局 024-23844089

于洪区人社局 024-85831307

沈北新区人社局 024-82840221

苏家屯区人社 024-89121280

辽中区人社局 024-87821329

新民市人社局 024-87851026

康平县人社局 024-87342822

法库县人社局 024-87125305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024-64689589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024-12333

>>>推荐阅读:沈阳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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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2023-02-15,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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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

申请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平区 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区 南三经街25号

铁西区 北一西路50号

皇姑区 松花江街3号

大东区 观泉路102-6号

浑南区 世纪路13号1号楼

于洪区 黄海路16号

苏家屯区 雪松路55号

沈北新区 明珠路1号

辽中区 浦东街道滨水新区浦东水路28号

法库县 南外环路30号附近

康平县 胜利街道迎宾路101号

新民市 南环东路21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 铁西区张士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咨询电话: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22520766

和平区 024-31912281

沈河区 024-24864592

铁西区 024-25711252

皇姑区 024-86264370

大东区 024-88504833

浑南区 024-23844089

于洪区 024-85831307

苏家屯区 024-89121280

沈北新区 024-22902500

辽中区 024-87821329

法库县 024-87125305

康平县 024-87338066

新民市 024-87501902

经济技术开发区 024-64689589

>>>沈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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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领咨询电话

2024-01-11,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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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领咨询电话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12333

辽中区 024-87821329 024-87880889

法库县 024-87125305

康平县 024-87342822

新民市 024-27602300

补助标准:

大专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工作时限:

1月1日起60工作日内发放上年度下半年补贴,7月1日起60工作日内发放当年上半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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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2024-01-11,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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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请时满足:

1.沈阳户籍;

2.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在县域地区企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二、补贴标准

大专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三、所需要件

1.《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五、相应表格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请表

六、相关说明

1.申请人在补贴领取期间,养老保险缴费所在县域发生变更的,应第一时间携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还需提供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当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变更。

2.本政策与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不可兼得。

七、受理部门

申请人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八、联系方式

辽中区 024-87821329 新民市 024-27602300

康平县 024-87342822 法库县 024-8712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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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咨询电话汇总

2023-12-12,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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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咨询电话汇总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31401170

和平区 024-31912282

沈河区 024-228898856

铁西区 024-25711258

皇姑区 024-86267667-8103

大东区 024-88509518

浑南区 024-24212133

于洪区 024-25321519

苏家屯区 024-89810799

沈北新区 024-89715700

辽中区 024-87801778

法库县 024-87103709

康平县 024-87340902

新民市 024-87853259

经济技术开发区 024-25371739

补助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定额补贴,对于缴纳单项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可申请享受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单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4959”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补贴,其他人群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推荐阅读:沈阳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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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办理咨询电话汇总

2023-11-30,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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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办理咨询电话汇总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31401102

和平区 024-31912281

沈河区 024-24864592

铁西区 024-25711252

大东区 024-88219525

皇姑区 024-86264370

浑南区 024-23844089

于洪区 024-85831307

苏家屯区 024-89121280

沈北新区 024-89863050

辽中区 024-87821329

新民市 024-87501902

康平县 024-87338066

法库县 024-87125305

沈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包括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5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财政按照实际时间给予全额补贴。

>>>沈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在哪里办理?附受理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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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皇姑区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公示名单查询网址入口

2023-11-29,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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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皇姑区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公示名单查询网址入口点此进入

查询流程:

1、进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网”官网,点击首页导航栏“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下滑点击右侧“重大民生信息”,再在“就业”板块点击“更多”即可找到最新公示名单,点击即可查看。

生活补贴发放流程:

1、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根据发放条件对其信息进行比对,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信息在区、县(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填报《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于每月1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的信息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咨询电话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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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附电话汇总

2023-11-29,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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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沈阳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办理咨询电话汇总

和平区: 024-31912283

沈河区:024-22898848

皇姑区:024-86267667-8102

大东区:024-61983850

铁西区:024-25711219

沈北新区:024-88043266

浑南区:024-23789848

于洪区:024-25321517

苏家屯区:024-89814045

辽中区:024-87892184

新民市:024-27515536

法库县:024-87103707

康平县:024-87332035

拓展阅读:

补助对象:创业带头人所创办实体

补助条件:1.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必须是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创业带头人;2.创业带头人创办的经营实体与招用的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3.创业实体需取得合法经营手续5年以内(包括5年);4.申请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时创业实体必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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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咨询电话汇总

2023-11-28,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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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咨询电话汇总

1、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24-31401158

2、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024-31912665

3、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22898825

4、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88504833

5、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86459397

6、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5711058

7、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3910898

8、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89863050

9、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85831307

10、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89121280

11、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27515536

12、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87821329

13、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887125305

14、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87332035

>>>沈阳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多少钱?附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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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地点与电话

2023-11-28,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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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地点电话

沈阳市: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大东区大北街48号/024-31401158

和平: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024-31912665

沈河: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024-22898825

大东: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024-88504833

皇姑: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024-86459397

铁西: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024-25711058

浑南: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浑南区新硕街1-1号/024-23910898

沈北: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北新区耀阳路18-12号505室/024-89863050

于洪: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洪区黄海路16甲/024-85831307

苏家屯: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024-89121280

新民: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024-27515536

辽中: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辽中区蒲水路28号/024-87821329

法库: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法库县南外环路38号/024-887125305

康平: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康平县迎宾路101号/024-87332035

>>>沈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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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线上申请所需要件

2023-09-08,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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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线上申请需要

申请人通过“盛事通”或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

1、《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参保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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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3-09-08,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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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沈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一)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市户籍,毕业两年内(其中,毕业超一年的须毕业时非我市户籍,毕业后新落户我市);

2.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二)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市户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毕业后在沈缴纳养老保险未超过2年;

3.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面向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可享受我市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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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2023-09-08,全文共 4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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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助力沈阳城市发展,按照我市“莘莘学子 逐梦沈阳”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市户籍,毕业两年内(其中,毕业超一年的须毕业时非我市户籍,毕业后新落户我市);

2.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二)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市户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毕业后在沈缴纳养老保险未超过2年;

3.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面向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可享受我市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

第三条  补贴标准

大专生每月300元、本科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在康平县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上浮10%。符合多重提标条件的,不重复提标。

第四条  申请程序及所需要件

申请人通过“盛事通”或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

(一)《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4-1);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参保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第五条  审核及拨付程序

(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根据发放条件对其信息进行比对,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信息在区、县(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填报《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4-2)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的信息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第六条  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由市财政先行全额垫付,区、县(市)应承担的资金通过财政年终结算方式上解。

第七条  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资金发放等工作;市财政局及各区、县(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每年提供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名单;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负责每年年底提供下一年度沈阳域内“老字号”“原字号”企业名单;市教育局负责每年年底提供下一年度“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市大数据局负责软件开发维护和提供数据支持;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审核、资料存档、补贴人员名单复核及上报等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操作细则认真审核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涉嫌骗取政府补助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申领资格,依法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条  有关要求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从申请当月起计算,次月发放,首次(第二个月)一次性发放前三个月生活补贴,第四个月生活补贴由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申请人第三个月实际缴纳养老保险情况核对信息,据实发放(未缴纳不予补发),以此类推。核对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生活补贴暂停发放:

1.申请人养老保险比对月份未缴费;

2.申请人户籍迁出沈阳;

3.其他应停止发放的情况。

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况,生活补贴终止发放:

1.申请人提出终止发放;

2.申请人死亡;

3.超过首次申请日期36个月;

4.其他应终止发放的情况。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在康平县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提标资金随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在我市“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的生活补贴提标资金,每年3月由企业向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上一年度《“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提标申请汇总表》(附件4-3)及《“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提标申请人员明细表》(附件4-4),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及公示结束后,填报《“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提标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4-5)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拨付程序同上,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发。

(三)面向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生活补贴以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名单按月发放,不再进行数据比对。

第九条  其他

(一)关于毕业时间的认定。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只标注月份的,当月有效。

(二)关于养老保险的认定。申请人须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三)沈抚新区人员申请生活补贴认定。在沈抚新区就业人员不在补贴范围内。

(四)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以首次申请时的学历进行认定,享受期间学历变更的,补贴标准不随之变更。

(五)申领人在补贴领取期间,企业机关事业、省保市保状态发生变更的,应在养老保险变更后第一时间登录“盛事通”变更信息。未及时变更影响当月信息核对,生活补贴不予补发。

(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由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即时受理,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养老保险参保分局划分;其他养老保险类型按参保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划分。

(七)生活补贴相关数据以相应单位提供为准。

第十条

本政策与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就业专项生活补贴、沈阳市“引博”工程、博士后在站资助、博士后留企生活补贴、沈阳市吸引人才就业创业租房补贴不可兼得。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终止执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人才驿站实施办法〉等7项人才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34号)中《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部分,正在按照以上文件享受生活补贴人员,博士学历人员按原办法执行到期满为止,其他人员按本细则执行到期满为止。

附件:

4-1.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

4-2.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

4-3.“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提标申请汇总表

4-4.“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提标申请人员明细表

4-5.“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提标发放名单汇总表

附件4-1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

个人

基本

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落户时间


户籍地址


全日制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毕业证编码


银行卡号


开户行


开户行号


联系电话


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参保类型

□省城镇企业职工□市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

参保单位

名称


养老保险单位编号


注册地址


本人

承诺

本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的相关内容及规定。承诺如实填写以上信息,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违反承诺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月    日

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意见

(公章):

月    日

注: 1.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毕业证编码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码;

2. 此表一式两份,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个人各一份。

附件4-2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

区(县、市):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申请时间

开户行

开户行号

银行卡号

补贴月份

补贴金额(元)


































































































附件4-3

年度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提标申请汇总表

申请信息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请人数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承诺

经我单位审核,同意年度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提标申请人员明细表中人员申请生活补贴提标,并承诺如实填写以上信息,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违反承诺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章):

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意见

(公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各一份。

附件4-4

年度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提标申请人员明细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学历

生活补贴申请时间

本年度在本单位

生产一线岗位月份数

提标总金额(元)

































































合计



注:1.本年度在本单位生产一线岗位月份数是指申请人本年度已领取生活补贴的月份中在本单位生产一线岗位的月份数;

2.此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纸质版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各一份,两页以上需加盖骑缝章。

附件4-5

年度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提标发放名单汇总表

区(县、市):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学历

工作单位

本年度符合提标月份数

补贴金额(元)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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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咨询电话

2023-09-08,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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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咨询电话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22531302

沈河区人社局 024-24855507

和平区人社局 024-31096628

皇姑区人社局 024-86264370

大东区人社局 024-88504833

铁西区人社局 024-25711356

浑南新区人社局 024-23844089

于洪区人社局 024-85831307

沈北新区人社局 024-82840221

苏家屯区人社局 024-89121280

辽中区人社局 024-87821329

新民市人社局 024-87851026

康平县人社局 024-87342822

法库县人社局 024-87125305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024-64689589

温馨提示:

1、在沈抚新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2、毕业证丢失可到毕业院校开具证明或在学信网打印证明。

3、首次购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已经领取补贴的申请者,不按照新标准补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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