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便民服务

0

沈阳专项

沈阳专项专题栏目,提供与沈阳专项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沈阳专项问题。

分享

浏览

1657

文章

1066

沈阳毕业生重点企业就业专项补贴多少钱一个月?

2024-03-29,全文共 328 字

+ 加入清单

沈阳毕业生重点企业就业专项补贴多少一个月?

沈阳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补贴标准:

1、大专生:每月500元;

2、本科生:每月800元;

3、硕士生每月1200元;

4、博士生每月2000元。

补贴对象:

毕业5年内与县域内重点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补助条件:

县域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开发区(园区)重点产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主导产业,根据地区实际,编制《重点企业目录》,包含中心镇工业园区的重点企业。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与县域内重点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从未享受其它生活补贴、资助政策。

温馨提示:该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展开阅读全文

沈阳毕业生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请材料

2024-01-11,全文共 216 字

+ 加入清单

沈阳毕业生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提供下载);

2.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一份,学信网申请打印)。

☞沈阳市人社局:点此进入

☞学信网:点此进入

沈阳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补助对象:

毕业5年内与县域内重点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展开阅读全文

沈阳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多少?

2023-12-05,全文共 315 字

+ 加入清单

沈阳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多少?

沈阳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扣除

范围

学历继续教育支出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

取得证书的年度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400/月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600元

扣除

主体

本人扣除

本人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注意

事项

1.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2.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展开阅读全文

沈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2024-02-21,全文共 2435 字

+ 加入清单

子女教育

扣除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对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需材料: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扣除计算时间: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学历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扣除对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所需材料: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扣除计算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大病医疗

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对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所需材料: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扣除计算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住房贷款

扣除标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扣除对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需材料: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扣除计算时间: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

扣除标准: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对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所需材料: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扣除的计算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赡养老人

扣除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扣除对象: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计算时间: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扣除标准:

2000元/月/每孩。

扣除对象: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所需材料:

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沈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起止时间2024年度

2023-12-05,全文共 304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度沈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起止时间

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信息确认平台: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信息确认操作流程:

1、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此下载),登陆后点击“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进行填报;

2、如果上一年有填写,可以选择“一键带入”,过期或者有变动的信息修改即可;

3、根据提示“将带入2023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

4、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

>>>沈阳个税赡养老人支出扣除范围及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沈阳各区县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公开举报电话

2022-01-13,全文共 928 字

+ 加入清单

2022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严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普通高中阶段参照执行。严防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专项治理严厉查处七种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托管班”“自习室”“阅览室”等名义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要求,重点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1月16日至2月28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全市将开展不间断的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查处举报线索。对寒假期间违规办学的行为严惩重罚。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严肃处理。各区县(市)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协同配合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包保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要完善巡查发现、监督检查、违规查处等环节的合作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回复。相关部门将向家长、学生开展“双减”政策宣传教育,通过家长会等讲清讲透违规培训的各种害处和隐患,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坚决做到不参与或变相参与违规校外培训活动。

各区、县(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公开举报电话

沈阳市教育局: 22857796

和平区教育局: 88711143

沈河区教育局: 84111955

铁西区教育局: 25128237 25128221

皇姑区教育局: 86859430

大东区教育局: 88504907

浑南区教育局: 24216688

于洪区教育局: 25347097

沈北新区教育局:89608621

苏家屯区教育局:15242003832

辽中区教育局: 27880063 13238837222

新民市教育局: 87509193

法库县教育局: 87105525

康平县教育局: 87330922

展开阅读全文

沈阳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步骤流程图

2023-12-05,全文共 297 字

+ 加入清单

沈阳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步骤流程图

1、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此下载),登陆后点击“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进行填报;

2、如果上一年有填写,可以选择“一键带入”,过期或者有变动的信息修改即可;

3、根据提示“将带入2023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

4、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

温馨提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展开阅读全文

沈阳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领咨询电话

2024-01-11,全文共 292 字

+ 加入清单

沈阳高校毕业生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领咨询电话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12333

辽中区 024-87821329 024-87880889

法库县 024-87125305

康平县 024-87342822

新民市 024-27602300

补助标准:

大专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工作时限:

1月1日起60工作日内发放上年度下半年补贴,7月1日起60工作日内发放当年上半年补贴。

展开阅读全文

沈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件扣除标准及方式一览表

2023-12-05,全文共 332 字

+ 加入清单

沈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件扣除标准方式一览表

扣除

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2000元/月/每孩

扣除

主体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

事项

1.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温馨提示: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展开阅读全文

沈阳哪些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可以申请专项生活补贴?

2023-11-24,全文共 471 字

+ 加入清单

沈阳哪些毕业生县域地区企业就业可以申请专项生活补贴?

沈阳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领条件:

申请时满足毕业5年内,在县域地区企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沈阳户籍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只标注月份的,当月有效。

2、县域地区企业指在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或康平县工商注册的企业。

3、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以首次申请时的学历认定,享受期间学历变更的,补贴标准不随之变更。

4、申请人在补贴领取期间,养老保险缴费所在县域发生变更的,应第一时间携带《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请表》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还需提供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当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变更。未及时办理影响当月信息核对,补贴不予补发。

展开阅读全文

沈阳住房租金支出个税专项扣除范围+方式+标准

2023-12-05,全文共 289 字

+ 加入清单

沈阳住房租金支出个税专项扣除范围+方式+标准

扣除

范围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城市

市辖区户籍人口

>100万

市辖区户籍人口

≤100万

扣除

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

标准

1500元/月

1100元/月

800元/月

扣除

主体

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注意

事项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展开阅读全文

沈阳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2024-01-11,全文共 695 字

+ 加入清单

沈阳高校毕业生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请时满足:

1.沈阳户籍;

2.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在县域地区企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二、补贴标准

大专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三、所需要件

1.《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五、相应表格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申请表

六、相关说明

1.申请人在补贴领取期间,养老保险缴费所在县域发生变更的,应第一时间携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还需提供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当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变更。

2.本政策与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不可兼得。

七、受理部门

申请人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八、联系方式

辽中区 024-87821329 新民市 024-27602300

康平县 024-87342822 法库县 024-8712530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