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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措施

上海措施专题栏目,提供与上海措施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上海措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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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进博会上海地铁保障措施(接驳专线+临时封站)

2023-11-02,全文共 1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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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简称“进口博览会”)将于2023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

根据预测,上海地铁将承担本次会展约45%的出行量。展会期间,观展客流叠加通勤客流,上海地铁全网络客流将明显增长,特别是毗邻国家会展中心的“三线三站”:2号线徐泾东站,2、10、17号线虹桥火车站站,17号线诸光路站将迎来大客流。

为满足展会客流出行需求,上海地铁根据展会特点制定专项方案,通过配置充足运力,加强网络服务保障,增设应急售票点等多项措施,保障展会期间运营安全平稳通畅。

2、10、17号线最高运力配置 其他线路精准匹配

此次进口博览会,上海地铁制定了专项安全服务保障方案,除了提升保驾等级外,全网各条地铁线路编制了进博会专项列车运行图:其中直接服务国家会展中心的2、10、17号线实施最高运力配置; 而其他线路也精准匹配,延长早、晚高峰覆盖时段,按早高峰延后至10:30、晚高峰提前至15:30的原则进行运力配置,并适当提升平峰时段运力水平,加强与2、10号线换乘线路的运力适配。展会期间,2、10、17号线还将根据常态通勤客流需求,结合展会早高峰客流集中进场、晚高峰客流集中出场等特征调整行车组织,有效、快速疏散入、离场客流。

由于国展中心入馆高峰时段客流较大,为减轻徐泾东站大客流组织压力,并减少乘客到站后排队入馆时间,部分列车将视现场客流情况在2号线虹桥火车站站组织清客分流,请各位乘客理解配合。建议相关乘客可优先选择换乘17号线至诸光路站,通过诸光路站地道步行直达国展中心北广场。

配合交通管制

2、10号线南京东路站,14号线豫园站及2号线徐泾东站计划封站

根据交通管制要求,11月4日17:00时起至运营结束,地铁2、10号线南京东路站,14号线豫园站将计划实施封站跳停(10号线豫园站仍正常运营);11月5日自运营开始起至14:00止,2号线徐泾东站将计划实施封站。封站时段内,在2、10号线南京东路站,14号线豫园站,2号线徐泾东站不能上下车,地铁站出入口也将同步关闭,乘客不能进出车站。届时,车站将加强站内广播宣传、导向设置、站台站厅秩序维护等工作。此外上述车站的临时封站时间或将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有所调整,届时请乘客配合现场指引通行。

重点车站加强客流引导 增设应急售票点缓解购票压力

本届进口博览会,2号线徐泾东站将适时调整出入口通行方式,维持现场运营秩序,提请乘客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出。同时,徐泾东站、虹桥火车站站、诸光路站在展会期间还将加强现场客运服务力量,全力做好展会客流、虹桥枢纽换乘及抵离沪客流疏散引导工作。如遇瞬间大客流,车站也将采取相应的客流管控和限流措施。

为缓解展会散场时段离场乘客集中购票的客流压力,地铁运营方将提前做好应急票储备工作,徐泾东站、诸光路站和虹桥火车站站在集中离场时段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设人工应急售票点,缓解站内购票压力。核心三站还将提前配备手持验票机,在进出站高峰时段投入使用,加快乘客进出站速度。

为避免观展乘客集中离场后排队购票,展会期间,建议参展乘客在进站前购买好返程车票、一日票或优先下载“Metro大都会”APP直接刷二维码乘坐上海地铁。

徐泾东站11月5日至10日展会散场时段设3条轨道交通接驳线

进口博览会期间,相关单位将专设3条轨道交通接驳线:

线路1:国展中心P5停车场—13号线金运路站;

线路2:国展中心P5停车场—9号线中春路站;

线路3:国展中心P5停车场—12号线七莘路站;

运营时间:11月5日至10日每天15:00-20:0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开行以现场实际为准)

同时,相关地铁线路还将密切关注虹桥枢纽站点、9号线中春路站、13号线金运路站和12号线七莘路站等进博会公交接驳站点的客流情况——一旦发现客流密集到达、现有运能无法满足客流需求时,将主动优化运力配置,强化网络运力联动疏导,提升运能,尽快输送观展乘客。

观展出行提示:

通过虹桥火车站站换乘避开2号线拥挤区段

展会期间,由于2号线客流压力较大,建议观展乘客乘坐10号线至虹桥火车站站,再换乘17号线至诸光路站前往国家会展中心,从而避开2号线大客流区段。散场时,建议观展乘客在17号线诸光路站进站,乘坐1站至虹桥火车站站后,再换乘10号线前往市中心及换乘其他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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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节期间 上海外牌车辆高架和地面限行措施一览表

2024-02-08,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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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外牌车辆高架地面怎么走?2024年2月6日,上海交警总队发布春节期间外牌和公交专用道限行措施,详见下表。

2024春节期间外牌和公交专用道限行措施一览表

注:目前,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在每日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本市内环以内部分地面道路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市民朋友也可通过上海交警APP“车辆限行查询”进行查询。

特别提醒:除夕当天为工作日,遵循“外牌和公交专用道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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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进博会期间上海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2023-09-28,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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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价格稳定,形成良好的价格秩序和环境,在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期间,将对全市除崇明区外的酒店旅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部分公共停车场(库)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2023进博会期间上海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一、实施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

二、实施范围

(一)除崇明区外,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的酒店旅馆及其客房销售企业。

(二)本市所有网约车。

(三)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周边10公里范围内(涉及徐汇、长宁、普陀、闵行、青浦、松江、嘉定7个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

三、实施内容

(一)酒店旅馆客房价格

1、除崇明区外,在2023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酒店旅馆各类客房的实际交易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不得高于2022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该酒店旅馆同等房型、同等服务条件客房的最高限价。

2、除崇明区外,2022年11月13日以后新开业的酒店旅馆,应参照同等地段、同等档次酒店旅馆客房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各类客房最高销售价格,并向所在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申报。其中,2022年11月13日至本通告施行前新开业的酒店旅馆,应在本通告施行后10个工作日内申报;本通告施行后新开业的酒店旅馆,应在开业前10个工作日内申报。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在受理酒店旅馆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价格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抄送区市场监管部门。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酒店旅馆各类客房的实际交易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不得高于相关部门核准的价格。

(二)网约车运价

1.本通告施行前已在沪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其各类车型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价格),不得高于本通告施行前30日内本平台实际执行的最高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最高价格),同时,不得新增其他收费项目。各平台经营者应在本通告施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通告施行前30日内本平台实际执行的最高运价表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2.本通告施行后在沪新投入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其各类车型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价格),不得高于本通告施行前已在沪运营网约车平台在本通告施行前30日内相同或相似车型的最高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最高价格)。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应在投入运营前10个工作日,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平台拟实行的运价表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本通告施行前,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周边10公里范围内已对外经营的公共停车场(库),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本通告施行前经营者办理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备案时报送的收费标准。

2.本通告施行后,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周边10公里范围内首次办理经营备案的公共停车场(库),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周边10公里范围内)同等公共停车场(库)最高备案价格。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在投入运营前10个工作日,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拟实行的收费标准报送所在区交通主管部门。

四、实施要求

(一)各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规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市、区有关部门应开展酒店旅馆、交通等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进行监督举报。

(三)对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由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本通告自2023年9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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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进博会临时安全管控措施政策问答

2023-10-26,全文共 1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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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临时安全管控措施政策问答

01

问:“低慢小”航空器具体指什么?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指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

02

问:如何进行无人机实名登记?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需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以及本市一网通办“随申办”APP或微信、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将自有飞行器的序列号等信息录入,绑定个人身份信息,开展飞行前报备。

03

问:民用爆炸物品有哪些?

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根据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制定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民用爆炸物品共计64种。

04

问:剧毒化学品有哪些?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剧毒化学品共计148种。

05

问:放射性物品有哪些?

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放射性物品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一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Ⅰ类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乏燃料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重大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二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Ⅱ类和Ⅲ类放射源、中等水平放射性废物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一般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三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Ⅳ类和Ⅴ类放射源、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放射性药品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较小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的具体分类和名录,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告的《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确定。

06

问:公共交通工具上,禁止携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具体有哪些?

一、易燃物品类

(一)易燃、助燃物品: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液化石油气、氧气、煤气等。

(二)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三)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

(四)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五)遇水燃烧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六)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二、爆炸物品类

(一)弹 药:各类炮弹和子弹等。

(二)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

(三)烟火制品:鞭炮、爆竹、礼花弹、烟花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氰化物、汞(水银)、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四、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五、腐蚀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

六、枪 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

(一)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二)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

(三)其他枪 支:样品枪、道具枪、发令枪、仿真枪等。

(四)军械、警械、警棍、弓弩等。

七、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等(含陶瓷类刀具)。

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

07

问:公安机关处罚不听劝阻坚持携带危险违禁品进站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站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 支、弹 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 支、弹 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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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进博会安全管控措施通告全文(三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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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长江半马交通管制措施(时间+路段)

2024-04-08,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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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长江半程马拉松赛将于2024年4月13日在崇明区举行。为确保本次赛事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决定对崇明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措施

01

管制时间路段

(一)4月12日16时至4月13日8时:东滩大道(中滨路至层海路)南侧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4月13日8时至12时:东滩大道(崇园路至中滨路)南侧道路、中滨路(东滩大道至揽海路)东侧道路、揽海路(中滨路至东鸥路)、瀛东南路(揽海路至护鲟路)、迎海路(护鲟路至环岛大堤)、环岛大堤(迎海路至护鲟路)、护鲟路(环岛大堤至瀛东南路)、崇园路(揽海路至东滩大道),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赛道路线图

02

具体管制措施

1、机动车:设有中心隔离设施的路段,运动员行进方向的对向车道,允许机动车正常通行;运动员行进方向的同向车道,禁止机动车通行。未设有中心隔离设施的路段,禁止机动车双向通行。

2、非机动车:设有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隔离设施的路段,除禁止同向通行的部分路段外,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缓行或在人行道上推行;未设有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隔离设施的路段,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3、在不妨碍运动员正常比赛的情况下,在现场民警指挥下,至指定路口允许非机动车及行人间歇式横穿赛事线路。

03

其他注意事项

在交通管制期间,临时交通管制区域和时段内,除赛事专用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比赛现场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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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秋国庆G40沪陕高速(上海段)黄牌货车限行措施

2023-09-27,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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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重大节假日期间G40沪陕高速(上海段)黄牌货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重大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G40沪陕高速(上海段)对黄牌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已调整为:假期前一日12时至24时、假期第一日0时至22时以及假期最后两日每日8时至22时。

根据今年中秋、国庆放假安排,G40沪陕高速(上海段)将于9月28日12时至24时、9月29日0时至22时,以及10月5日、6日每日8时至22时禁止黄牌货车通行。关于调整重大节假日期间

G40沪陕高速(上海段)黄牌货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重大节假日期间G40

沪陕高速行车安全,防范重大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将重大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G40沪陕高速(上海段)对黄牌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调整为:假期前一日12时至24时、假期第一日0时至22时以及假期最后两日每日8时至22时

限制通行的路段(G40沪陕高速上海段全段辖域)和车型(悬挂大型汽车号牌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承担运送鲜活农产品、高速公路抢险救灾、高速公路服务区油品保障运输车辆等涉及国计民生运输任务的载货汽车)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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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F1比赛期间上海地铁管控措施

2024-04-19,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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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f1中国大奖赛于4月19日~4月21日,将在上海国际赛车场举行。赛事期间,为保障乘客出行安全,上海地铁11号线上海赛车场站将采取出入口管控措施

赛事期间每日08:30至15:00时间段内,上海赛车场站车站8个出入口均开启,1、2、7、8号口实施“只出不进”的管控措施,进站乘客可从3、4、5、6号口分散向两侧站厅进站。

赛事期间每日15:00至22:00时间段内,上海赛车场站车站8个出入口均开启,5、6、7、8号口实施“只进不出”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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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至14日 上海市中心这些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措施

2024-04-12,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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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介绍,2024年国际轮滑马拉松巡回赛(上海站)暨上海企业四分马拉松赛将于2024年4月14日在本市黄浦区部分道路举行,为确保赛事安全、顺利举办,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本市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措施

交通管制时间和措施

一、4月13日23时至4月14日8时,南京东路(中山东一路—河南中路)、九江路(中山东一路—河南中路)、汉口路(中山东一路—河南中路)、广东路(中山东一路—河南中路)、福州路(中山东一路—河南中路)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4月14日4时30分至8时,江西中路(延安东路—天津路)、四川中路(延安东路—滇池路)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中山东一路(北京东路—东门路)禁止车辆通行。

三、4月14日6时50分至7时45分,延安高架江西路下匝道(地面道路方向)实施临时关闭措施。延安东路(中山东一路—河南中路)禁止车辆通行。人民路隧道河南南路出口实施临时关闭措施。

四、4月14日6时50分至7时50分,外滩隧道江西中路出口(地面道路方向)实施临时关闭措施。

五、4月14日6时50分至8时,延安东路北侧(福建中路—西藏中路)禁止车辆通行。

六、4月14日7时至9时,西藏南路隧道龙华东路出口实施临时关闭措施。

国际轮滑马拉松巡回赛路线图示

七、4月14日7时至9时,马拉松赛途经的中山东一路—中山东二路—新开河路—人民路—河南南(中)路—九江路—西藏中(南)路(逆向)—淮海中路—马当路—自忠路—西藏南路—高雄路—经六路-龙华东路—蒙自路—局门路—龙华东路—苗江路—半淞园路—龙华东路—世博展览馆(终点),在运动员临近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其中:

(一)设置有中心隔离设施的多车道道路,同向车道禁止车辆通行;对向车道在确保道路安全及不影响赛事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通行。无中心隔离设施的道路,双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设置有机非隔离设施的道路,非机动车应靠右缓行或在人行道上推行(部分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同向通行)。无机非隔离设施的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三)车辆在不妨碍运动员正常比赛的情况下,可在执勤民警的指挥下横穿比赛路线。

八、持有本次赛事赛道车辆通行证的机动车准许进入上述交通管制道路。

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赛事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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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预警颜色等级划分(附对应防御措施)

2023-09-06,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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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预警信号分四级:IV级(一般)、III级(较重)、II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划分标准及相应防御措施如下。

一、台风红色预警信号(I级)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 12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阵风达12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阵风达14级以上;

▪ 6小时内,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

▪ 3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 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台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大型活动,停课并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3. 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待在防风安全的场所;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然后强风将会突然吹袭,人员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内人员及时转移;

5. 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II级)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造成较严重影响。

▪ 24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9级以上或阵风达11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阵风达12级以上;

▪ 12小时内,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

▪ 6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 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台应急和抢险工作;

2. 必要时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停课、停业(特殊行业除外);

3. 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到安全区域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场所;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然后强风将会突然吹袭,人员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内人员及时转移;

5. 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三、台风黄色预警信号(III级)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 24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阵风达10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9级以上或阵风达11级以上;

▪ 12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 6小时内,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 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台应急准备工作;

2. 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重点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3.

处于危险地带的居民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高空、滩涂、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危险地带工作人员应及时撤离,露天集体活动应及时停止,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4. 关紧门窗,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不随意外出,老人、儿童留在家中等安全地方,危房内人员及时转移;

5. 检查城市、农田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四、台风蓝色预警信号(IV级)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 24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达8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7级以上或阵风达9级以上;

▪ 24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 12小时内,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2.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3.紧固门窗、围板、棚架、户外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室外物品;

4.检查城市、农田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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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执行“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9月2日起开始实施

2023-09-01,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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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9月1日,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该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以下为通知原文。

沪建房管联〔2023〕446号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 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 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 通 知 自 2 0 2 3 年 9 月 2 日 起 施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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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出6项措施便利境外中国公民(2月10日起实施)

2023-02-02,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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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身份证、驾驶证等业务,便利回国后正常使用证件,公安部2月10日起,推出延期换领驾驶证、回国换领驾驶证、持境外驾驶证换领中国驾驶证、委托代办居民身份证、回国就近换领居民身份证、查询出入境业务和管理政策等6项措施。详见↓

推行3项便利办理驾驶证业务措施。便利延期换领驾驶证,境外中国公民因故无法回国(入境)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凭身份证明、委托书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延期办理,本人不需要回国(入境)。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便利回国换领驾驶证。境外中国公民因故无法于2023年底前回国(入境),导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补办手续,恢复驾驶资格。便利持境外驾驶证换领中国驾驶证。境外中国公民回国(入境)后持境外驾驶证办理换领中国驾驶证的,境外驾驶证有效期逾期未超过6个月的,可正常申请换领中国驾驶证。

推行2项便利办理身份证业务措施。便利委托代办居民身份证。境外中国公民因新冠疫情未能及时办理身份证期满换证的,可以委托国内近亲属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代为提出换证申请,公安机关核实受托人身份信息,线上审核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受理、签发、制作和发放证件。便利回国就近换领居民身份证。境外中国公民因新冠疫情未能及时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的,回国(入境)后可在全国任一户籍派出所就近办理身份证换领业务。

推行便利查询出入境业务和管理政策。境外中国公民如需获取本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记录等信息,可登录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下载;如需了解我国出入境管理政策,可拨打国家移民管理局24小时服务热线12367咨询。

注:本文图文信息源于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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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推出优化机动车登记服务新措施

2023-08-15,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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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推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优化机动车登记服务、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新措施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优化流程,简化优化车辆登记程序,更好便利群众企业办事,促进汽车消费流通,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简化新车注册登记手续,便利一站办理新车上牌。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预查验试点,在36个城市33家生产企业实行新车出厂提前查验车辆,群众上牌免交验车辆,减少群众办事排队等候时间,适应互联网线上售车等汽车销售新模式,更好促进汽车消费。积极支持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利群众一站办理贷款和抵押登记手续。

二、便利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促进二手车交易流通。会同商务、税务等部门落实已推出的取消二手车限迁、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等便利措施。推行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对省(区)范围内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便利群众异地购车登记。地方法规规章对购买摩托车实行单独管理政策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三、推行二手车出口登记异地通办,促进二手车出口发展。对二手车出口企业异地收购车辆的,允许在企业所在地申请注销登记,持续推进交管服务跨省通办。对具备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企业,积极支持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利企业一站式办理登记,减成本、降负担,为二手车出口创造良好环境。

信息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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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马桥半程国际马拉松赛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2024-04-19,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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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2024上海马桥半程国际马拉松赛活动将在旗忠网球中心及周边部分道路举办。活动包括半程马拉松、5公里健康跑,起跑时间为当日8时,共约有4400人参赛。

上海闵行公安将对赛事涉及到的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赛事线路

半程马拉松:久事旗忠网球中心(起点)→网球中心1号门→元江路→曙光路(折返)→元江路→中青路(折返)→骏麟路(折返)→中青路→元江路→华宁路(折返)→昆阳北路(折返)→网球中心5号门→久事旗忠网球中心(终点)

5公里健康跑:久事旗忠网球中心(起点)→网球中心1号门→元江路→曙光路(折返)→元江路→网球中心1号门→久事旗忠网球中心(终点)

二、短驳车线路

运行站点和时间:

(一)地铁5号线颛桥站—久事体育场馆旗忠网球中心(主会场)

上车地点:地铁5号线颛桥站

运行时间:第一班6:15、第二班6:20、第三班6:25、第四班6:30、第五班6:35、第六班6:40、第七班6:45、第八班6:50

(二)久事体育场馆旗忠网球中心(主会场)—地铁5号线颛桥站

上车地点:久事体育场馆旗忠网球中心2号门

运行时间: 第一班10:00、第二班10:10、第三班10:20、第四班10:30、第五班10:40、第六班10:50

第七班11:00、第八班11:10、第九班11:20、 第十班11:30

三、停车区域

骏麟路(中秀路以东路段)道路两侧

苏家港路(全段)道路两侧

敬南路(中青路至昆阳路段)道路两侧

昆阳路(元江路口往南50米至北松公路路口往北50米段)道路两侧

以上道路在赛事期间,允许临时停车。

四、道路临时管控区域

▪ 曙光路(全段)双向

▪ 中青路(全段)双向

▪ 骏麟路(中青路—中秀路)双向

▪ 元江路(曙光路—昆阳路)双向

▪ 元江路(昆阳路—华宁路)东向西

▪ 昆阳北路(光华路—元江路)双向

警方提醒:

昆阳路3299弄1-144号红庐香颂小区驶出车辆,一律右转沿昆阳北路南向北非机动道向北行驶。

昆阳路旗忠花园高尔夫俱乐部、华府天地榆园北门、华府天地榆园南门、上海人济酒店、中房森林别墅东门驶出车辆一律沿昆阳北路北向南非机动车车道向北逆向行驶至光华路驶出管控区域。

中青路绿城玫瑰园、茜昆路(曙光路-昆阳北路)路段中所有小区出入口驶出车辆在曙光路未解除管控前,一律沿茜昆路向东行驶至昆阳北路左转沿昆阳北路北向南非机动车道逆向向北行驶至光华路驶出管控区域。曙光路解封后,车辆由茜昆路向西行驶至曙光路后,向北行驶至光华路驶出管控区域。

管控时间为4月20日7时00分至11时30分,管控区域可能会是视情扩大,赛事线路涉及到的其余沿线单位、小区进出口

,在赛事期间,均禁止行人和车辆进入比赛线路。

具体以现场管控措施为准,请广大市民予以配合,听从现场民警、工作人员指挥,有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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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外滩跨年交通管制措施(时间+路段)

2023-12-25,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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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4年迎新元旦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我市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2024上海外滩跨年交通管制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3年12月31日20时至2024年1月1日1时

二、交通管制路段

自外白渡桥/北苏州路路口起,沿北苏州路—西藏北路—北京西路—成都北路—延安东路—西藏南路—复兴东路—外马路至黄浦江边止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临时交通管制范围示意图

温馨提示:

届时,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特别提示:

2023年跨年夜,上海外滩不举办跨年活动(烟花秀/倒计时等),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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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女子半程马拉松交通管制措施

2024-03-05,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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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女子半程马拉松赛将于3月10日7时在长宁区开跑。长宁警方温馨提醒广大居民,赛事期间,所涉及的市政道路将实施分路段、分时段封闭管理,部分公交线路也将临时调整运营路线,请大家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一、赛事路线

1.女子半程马拉松线路:起点(遵义路尚嘉中心)—遵义南路—兴义路—古北路—虹桥路—环绿路—外环生态绿道—广顺北路—通协路—协和路(逆向、折返)—通协路—淞虹路(逆向辅道)—北翟路(逆向)—长宁路(逆向)—万航渡路—终点(中山公园3号门)

2. “健身跑”线路:起点(遵义路尚嘉中心)—遵义南路—兴义路—古北路—虹桥路—终点(上海动物园)

二、交通管制时间和路段

1. 起点区域3月10日5时30分至7时35分,紫云西路(娄山关路—遵义路)、遵义路(茅台路—仙霞路)封闭

2. 终点区域3月10日7时30分至10时15分,万航渡路凯旋路—中山公园3号门封闭

3.其余赛事主线3月10日6时50分至10时15分,在运动员临近时实施逐步封闭:兴义路—古北路—虹桥路—环绿路—外环生态绿道—广顺北路—通协路—协和路(逆向、折返)—通协路—淞虹路(逆向辅道)—北翟路(逆向)—长宁路(逆向)—万航渡路凯旋路

三、管控措施

机动车:设有中心隔离设施的路段,运动员行进方向的对向车道,允许机动车正常通行;运动员行进方向的同向车道,禁止机动车通行。未设有中心隔离设施的路段,禁止机动车双向通行。

非机动车:设有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隔离设施的路段,除禁止同向通行的部分路段外,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缓行或在人行道上推行;未设有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隔离设施的路段,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在不妨碍运动员正常比赛的情况下,在现场民警指挥下,至指定路口允许非机动车及行人间歇式横穿赛事线路。

长宁警方温馨提示:

在交通管制期间,持有赛事车辆通行证的机动车准许进入上述管制道路。

警方将根据比赛现场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现场民警开展交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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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进博会安全管控措施通告(三项通告)

2023-10-26,全文共 1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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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检查的通告

沪府规〔2023〕11号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确保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行,现就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及其随身物品的安全检查通告如下:

一、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检查措施,在常态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临检抽查。对可疑的人员和物品,应当做到必问、必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品以及枪 支弹 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二、市民乘坐轨道交通、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主动配合接受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发现他人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积极劝阻或者立即向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三、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乘客携带危险物品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坚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扰乱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同年11月12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沪府规〔2023〕9号

为维护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上海地区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现就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

二、2023年10月25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期间,在本市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飞行表演等活动的除外。

三、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可以通过“随申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和飞行报告;其他“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应当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飞行、施放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必须具备与所使用航空器相符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率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向空军,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或气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枪 支弹 药、爆炸、剧毒、放射性易制毒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沪府规〔2023〕10号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确保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行,现就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本市范围内枪 支弹 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五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2023年10月25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停止民用枪 支弹 药配售、配购(含行政审批)。11月4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停止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营业性射击场等民用枪 支使用单位实弹射击训练、经营活动,停止影视制作单位道具枪拍摄活动,所有民用枪 支弹 药入库封存;停止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项目。

二、2023年11月1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车辆运输危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武装押运资质的保安公司进行押运:

(一)在本市范围内,运输枪 支弹 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一类放射性物品的;

(二)在嘉松南路-嘉松中路-G2京沪高速-S20外环线-漕宝路-沪松公路-泗陈公路-嘉松南路合围区域内,运输二、三类放射性物品(医疗用短寿命放射性药品除外),以及盐酸、硫酸、丙酮、高锰酸钾四种易制毒化学品中一种或几种的。

三、2023年11月1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运输危险物品车辆进出本市的,应当从14个指定道口(洋桥公安检查站、G15朱桥公安检查站、葛隆公安检查站、安亭公安检查站、G2京沪公安检查站、大盈公安检查站、西岑公安检查站、G50沪渝公安检查站、G60沪昆公安检查站、枫泾公安检查站、亭枫公安检查站、G15沪浙公安检查站、新联公安检查站、东海大桥公安检查站)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 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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